企业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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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重点要害部位的绝对安全,有效维护和保守公司秘密,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国防科技工业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职责、方针、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重点要害部位是指科研生产、财务、重要机房、图纸资料、涉枪(弹)库房、军品总装厂房、军品及零部件(废件)库房、供电及保密要害等部位。
第四条本制度对B公司同样适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方针
第五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违法、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重点要害部位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重点要害部位须建立自上而下、层层相扣的安全保卫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保
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第八条公司保卫部门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公司(各事业部管辖的除外)重点要害部位报公司领导审批,每年年初对公司级重点要害部位的确定、变更进行一次复核审查。
第九条公司所属各相关单位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报本单位领导审批,每年年初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确定、变更进行一次复核审查,同时将审批、复核情况报公司保卫部门备案。
第十条公司保卫部门每月对公司级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各相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保卫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等,须熟悉本制度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对进入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要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单位人事部门牵头会同用人单位和保卫部门进行审核,由用人单位填写重要部位人员登记表和汇总表报公司保卫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定期排查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一旦发现不适合在重要部位工作的要及时调离岗位。
第十四条重点要害部位应当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重点要害部位工作区域。
第十五条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要害主要设备登记、方位图、主要设备和关键部位照片及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重点要害部位须严格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七条重点要害部位应实行保卫人员双人一岗24小时值守,不定时进行巡查,做好值班、巡查记录。
第十八条重点要害部位须建立坚固的铁门、铁窗、铁柜等物防设施,确保其牢固可靠,具有防盗、防破坏功能。
第十九条重点要害部位应严格按照渝办发[2009]74号文件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电子红外报警设施,视频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重要部位的报警、值班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第二十条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重点要害部位的一切情况,不得在工作期间脱岗,不得利用重点要害部位的计算机上网聊天、游戏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重要部位,应严格审批登记手续并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
第二十二条未经许可不得在重点要害部位拍照、摄像、摘抄、采访、参观及其他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A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A办[2011]2011号)同时作废。
附件:1、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审批表
2、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复查审批表
3、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外来人员登记表
4、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人员登记表
5、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人员汇总表
6、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生产流程示意图
7、重点要害部门、部位方位图
8、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设备登记表
9、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设备及关键部位照片
10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汇总登记表
附件1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审批表
注:此表由申请部门填写,一式二份;保卫部门、申请单位(部门)各存一份。
附件2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复查审批表
注:此表由申请部门填写,一式二份;保卫部门、申请单位(部门)各存一份。
附件3
附件4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人员登记表
附件5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人员汇总表单位:
附件6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生产流程示意图
附件7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方位图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设备登记表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设备及关键部位照片
照片名称制作时间年月日说明
照片名称制作时间年月日说明
附件10
重点要害部门、部位汇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