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实施《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问答.

合集下载

垃圾分类知识问答30题(含答案)

垃圾分类知识问答30题(含答案)

垃圾分类知识问答30题1.垃圾可以分成几类?A.两类 B.三类C.四类 D.五类2.下列哪个不属于湿垃圾?A.整包过期食品 B.剩饭剩菜 C.鱼刺 D.鸡骨头3.下列哪些不属于可回收垃圾?A.废铁丝、废铁B.用过的餐巾纸、茶叶渣 C.玻璃瓶、废塑 D.旧衣服、废报纸4.下列哪个不是有害垃圾?A.碎玻璃片 B.过期药品 C.废水银温度计 D.油漆桶5.有害垃圾桶是什么颜色?A.蓝色 B.棕色C.红色 D.黑色6.湿垃圾桶是什么颜色?A.蓝色B.棕色 C.红色 D.黑色7.哪种垃圾可以作为肥料滋养土壤、庄稼?A.湿垃圾 B.可回收垃圾 C.有害垃圾 D.干垃圾8.大块的骨头、牡蛎壳应归类到哪种垃圾?A.湿垃圾 B.可回收垃圾 C.有害垃圾D.干垃圾9.哪种垃圾可以再造成新瓶子、再生纸和塑料玩具?A.湿垃圾B.可回收垃圾 C.有害垃圾 D.干垃圾10.过期药品属于_____,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A.干垃圾B.有害垃圾 C.可回收垃圾 D.湿垃圾11.下面应放入蓝色垃圾桶的是_____。

A.玻璃瓶 B.鱼骨 C.电池 D.尿布12.《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规定可处以_____的罚款。

A.五百至五万元B.五千至五万元 C.一千至一万元 D.一千至十万元1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个人将有害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规定可处以_____的罚款.A.五十至一百元 B.二十至二百元C.五十至二百元 D.二十至一百元14.根据“_____”的原则,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第一责任人。

A.谁产生、谁丢弃 B.谁丢弃、谁分类C.谁产生、谁负责 D.谁负责、谁分类15.《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市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_____的全程分类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

A.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B.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管理 C.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管理 D.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16.按照国务院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要求,本市将于_____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

谈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谈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2005 年 9 月,由上海市市容环卫局通过招标确定了 2家 生产生物燃料油为主的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其加工工艺 分别为化学生成法和固化酶转化法生产生物柴油,主要流 程为脱水—脂化反应—处理剂化学处理—固液分离—降凝 处理—成品,其中 1 家已经正式投产运营。 3 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现状 3.1 管理目的
500
400
436 444
398
300
325
处 置 量 ∥t/d
200
216
166 100Leabharlann 1130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年份
图 1 2002~2008 年上半年上海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量
2.2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方式 厨余垃圾高脂、高有机物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较高的
G1 2/13(15%) 1/13(8%) 2/13(15%) 2/13(15%) 0/13(0) 3/13(23%) 0/13(0) 0/13(0) 0/13(0) 3/13(23%) 8/12(67%) 1/12(8%) 1/12(8%) 2/12(17%) 7/12(58%) 1/12(8%) 1/12(8%) 3/12(25%)
关键词 餐厨垃圾;垃圾处理;垃圾管理;上海 中图分类号 X79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6-0256-02
1 餐厨垃圾概念及特性 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
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是 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行市市容环卫局、区市容 环卫局、街道环卫所均有专人负责的三级管理网络,市容环 卫部门从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 3 个环节对餐厨垃圾实 施管理。各级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工商、环保、农 业、技 监 等 职 能 管 理 部 门 对餐 厨 垃 圾 处 理 进 行 合 同 监 管 、日 常监管和档案监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5.1 产生 环 节 源 头 管 理 。产 生 单 位 按 照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回收容器,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存 放。产生单位每年年初到所在区(县)市容环卫部门下属的 收费中心申报餐厨垃圾产生量,并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处 理 收 费 ”的 相 关 规 定 以 基 数 内 60 元/桶 (240L)的 政 府 指 导 价预交处置费用 ,超出申报量部分按 120 元/桶(240L)的 价 格补交处置费用。2008 年全市餐厨垃圾产生量为 661t/d,申 报率达到 66.7%。 3.5.2 收运 环 节 规 范 管 理 。收 运 单 位 从 事 收 运 服 务 必 须 取 得环卫管理部门收运资质许可,按要求实行规范化作业。收 运单位实行收运联单和台帐制度,收运联单经产生单位核 定后生效,收运量定期上报环卫管理部门,作为收运费用结 算的依据。据统计,全市共有厨余垃圾收运企业 41 家、废弃 食 用 油 脂 收 运 企 业 18 家 ;收 运 人 员 共 计 670 名 ,其 中 厨 余 垃圾收运人员 211 名,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人员 459 名。 3.5.3 处置 环 节 市 场 运 作 。餐 厨 垃 圾 处 置 单 位 以 市 场 化 运 作为前提,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授予特许经营资质。目前 全市共有 9 家厨余垃圾处置厂仍在运行,其中 8 家处置厂 取得了资质许可,除停产企业外 ,目 前 实 际处 置 能 力 为 790 t/d,处置产品为肥料和有机肥 2 种。废弃食用油脂处置通过 公开招标确定上海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中油企业 集团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2 家 企业 总 设 计 处 置 规模 达 到 70t/d,可 满 足 上 海 废 弃 食 用 油 脂 处 置 需 求 ,上 海 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都送往这 2 家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4 面临的问题与分析 4.1 餐厨垃圾规范收运量不高,非法收运处置现象仍然存在

餐饮-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餐饮-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负责本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保部门),负责本区、县范围内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

本市规划、建设、商业、工商行政、房地资源、水务、质量技监、市容环卫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四条(新建饮食经营场所的要求)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范围内,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成片开发的居住地区,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应当独立于居民住宅楼;(二)所在建筑物应当在结构上具备专用烟道等污染防治条件;(三)所在建筑物高度在24米(含24米)以下的,其油烟排放口不得低于所在建筑物最高位置;所在建筑物高度在24米以上的,其油烟排放口设计应当符合环境污染防治要求,其具体设计规范由市环保局另行制定并予以公布;(四)油烟排放口位置应当距离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10米以上。

第五条(利用现有房屋开办饮食服务项目的要求)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的居民住宅楼内,不得新开办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范围内,现有居住房屋改为不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划管理、居住物业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范围内,利用除居民住宅楼以外的非居住房屋新开办饮食服务项目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但油烟排放口位置不能满足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要求的,与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须征得相邻私有房屋所有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的书面同意。

《上海市垃圾分类》参考题库

《上海市垃圾分类》参考题库

《上海市垃圾分类》测试题一、单选题1、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日正式开始实施。

(A)A、7月1日B、8月1日C、9月1日D、10月1日2、垃圾分类”在申城纳入法治框架:个人混合投放垃圾,今后最高可罚();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则可罚()。

(B)A、100元、3万元B、200元、5万元C、200元、3万元D、100元、5万元3、根据《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D)A、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B、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D、以上三种情况都是;4、根据《条例》要求,以下属于可回收垃圾的是()。

(A)A、旧电脑、旧电视、旧冰箱B、油漆桶C、废蓄电池D、废X光片5、根据《条例》要求,以下属于有害垃圾的是()。

(D)A、充电电池B、废节能灯C、过期药品、水银温度计D、以上都是6、根据《条例》要求,以下属于湿垃圾的是()。

(D)A、米、面、豆类等其他谷物及其加工食品B、瓜、绿叶菜、菌菇等蔬菜以及水果的果肉、果皮等C、鸡、鸭、猪、牛、羊肉、蛋以及肉蛋加工食品D、以上都是7、湿垃圾投放要求。

(B)A、纯流质的食物垃圾不能直接倒进下水口B、有包装的湿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收集容器C、盛湿垃圾的容器,如:塑料袋等,在投放时一起投掷D、湿垃圾投放时原汁原味,无需沥干8、以下哪些属于干垃圾。

(B)A、吃剩下的鱼骨头B、擦过嘴的餐巾纸C、茶包D、虾壳9、存放湿垃圾的桶身是什么颜色?(A)A、棕色B、黑色C、红色D、蓝色10、()负责对查处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D)A、市绿化市容部B、市房屋管理部C、市生态环境部D、市城管执法部门二、多选题11、以下属于可回收垃圾的是()。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方法xx年12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xx年1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公布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方法全文内容,仅。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管理,保障食品平安,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监视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方法所称的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在餐饮效劳(含单位供餐,以下统称“餐饮效劳”)、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视管理工作。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视管理工作。

本市食品药品监视、质量技术监视、工商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产生餐厨废弃油脂单位的监视管理。

本市开展改革、商务、环保、水务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方法。

市食品平安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的跨部门综合协调工作。

第五条(单位主体责任)本市从事餐饮效劳、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平安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一体化经营)本市鼓励通过改良加工工艺、引导公众科学饮食消费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数量。

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处置现状及建议

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处置现状及建议
通, 由城管部 门出面进 行执法 , 影响 了时效性 。而城 管 的执 法范 围也 有限 , 如无 权进入餐 厨垃圾产 生单位 的
23 挂靠收运方 式 , - 导致 管理 不便 《 管理办法 》 已经运 作多年 , 办法 中规定 的生活 垃 圾收运 单位 为同一 区域 餐厨垃圾 的收运 单位 , 当时 在
( 稿 日期 收
2 1— 9 0 ) 0 0 — 8 1

管理 学学士 , 工程 师, 专业方向 : 环境卫生工程。
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处置现状及建议
13 管 理 现 状 .
2 缺乏政策扶持 , . 4 资源化利 用水 平较低 目前 , 上海市 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大多为 民营企业 。
保等部 门 , 没有检查餐饮饭店厨房 的权利 , 于其产生 对 的餐厨垃圾无法估量 。建议在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每年
《 理办法 》 管 实施多 年来 , 海市建立 了市 、 、 上 区 街 道( ) 镇 的三级 管理 网络 , 并依法 要求餐厨 垃圾产 生单 位应按 照种类 、 数量 , 向所在地 的 区、 县市 容环 卫管理
部 门指定 的机 构缴纳餐 厨垃圾处 理费 , 由专业 队伍上
从加工工艺上来看 , 技术水平普 遍不高 , 处置成本 造成 高, 产品附加值 低 , 需要依 赖处置 费补贴 ; 环保技 术 从 的要 求 出发 , 现有 的处 置设 施普遍 存在环保 措施不 到
2 标准不明 , . 5 处置产品没有保障 从处 置产品来看 , 厨余垃圾 处置 厂产品都 为动物
饲料添加剂及肥料 , 这些产 品利润本来就很低 , 目前 而
范 围内存在 。 餐厨垃圾 的 申报需要产生单位按量付费 ,
导致产 生单位不 愿 主动 申报 , 是 申报量 不足 的原 因 这

上海垃圾分类知识小竞赛(含答案)

上海垃圾分类知识小竞赛(含答案)

上海垃圾分类知识小竞赛(含答案)1.《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2.上海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

3.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厨余垃圾与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

4.旧衣服属于可回收垃圾。

5.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6.平常喝茶的茶叶渣应该扔进厨余垃圾桶内。

7.家庭盆栽废弃的树叶属于厨余垃圾。

8.废旧荧光灯管属于有害垃圾。

9.厨余垃圾可以进行降解堆肥处理。

10.可回收垃圾可以进行资源再利用。

11.杀虫剂属于有害垃圾。

12.过期食品属于其他垃圾。

13.过期化妆品属于干垃圾。

14.用过的卫生纸属于其他垃圾。

15.烟蒂不属于可回收垃圾。

16.塑料文具不属于湿垃圾。

17.过期感冒药属于可回收垃圾。

18.看过的杂志想处理掉,属于可回收垃圾。

19.废手机充电电池属于有害垃圾。

20.水适宜再利用于浇花、洗菜属于厨余垃圾。

21.从低碳生活的角度来看,正确使用冰箱应该尽可能减少开门次数,而不是将温度高于室温的食品放入冰箱或者塞满东西。

此外,经常拔掉插头也是一种节能的好方法。

22.对于居民家庭的装潢垃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将其放入指定的投放点或联系环卫部门进行有偿运输,而不是随意堆放在小区垃圾桶旁边或者偷偷倒到绿化带里。

23.在郊外玩耍时,如果没有找到垃圾桶,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将手里的垃圾放在自己的背包里,直到找到垃圾桶。

而不是随意扔到灌木丛里、放在路边或者扔到河里。

24.单位和个人应该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而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产品。

此外,选择纸质和纯天然的石油化工用品、低能耗的产品以及简易包装产品也是一种环保的选择。

25.在购买电池时,相对环保的选择是可重复使用的无汞充电电池,而不是便宜的普通电池、品质好的无汞碱性电池或者碱性锌-锰干电池。

规章制度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章制度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是为了解决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难题,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整洁和人类健康,同时也是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餐厨垃圾是指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剩余饭菜、剩余原料、瓜果皮等有机垃圾,也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

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分类投放。

餐厨垃圾应与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以便进行有效的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

餐饮服务单位和居民家庭应当设置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并清晰标识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和容器,以示区分。

2.密封包装。

餐厨垃圾应当在投放前进行密封包装,以防异味扩散和传染病的传播。

尤其是对于餐饮服务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如使用密封容器和袋子,避免垃圾外溢和污染环境。

3.及时清运。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频率清理和清运餐厨垃圾,以确保垃圾不会堆积和滋生有害细菌。

同时,清运垃圾的车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4.资源化利用。

餐厨垃圾可以通过生物处理、沼气发电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相关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处理设施和系统,将餐厨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沼气等,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此外,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还应配套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执法力量,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反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以维护管理办法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总之,规章制度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是为了解决城市餐厨垃圾管理难题,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整洁,并推动可持续发展。

通过分类投放、密封包装、及时清运和资源化利用等措施,可以有效管理餐厨垃圾,减少污染和资源浪费,为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提供更好的环境保障。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生活垃圾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生活垃圾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生活垃圾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12.20•【字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生活垃圾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为加强上海生产垃圾总量控制,合理配置物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单位和市民的作用,形成各方合力,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现将《上海市生活垃圾计划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生活垃圾计划管理办法市市容环卫局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上海市生活垃圾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条(制定办法依据)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等规定,编制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目的)针对生活垃圾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特殊性,加强上海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和物流的合理配置,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为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市场提供机制,推进生活垃圾作业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进程,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市场,保障居民、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得到卫生安全和有序处理。

第三条(生活垃圾定义)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单位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渣土、泥浆等废弃物。

第四条(管理主体)实行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对生活垃圾计划管理,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计划管理的责任主体。

生活垃圾计划管理逐步向物业公司、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等生活垃圾产生源延伸,无法延伸的管理区域仍由居委会或村委会等承担。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文公布7月1日起施行2019-02-19 17:32:00来源:东方网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1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本市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由市、区两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

为规范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上海市市容环卫局二00五年四月五日附: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实施方案《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为切实有效地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及管理的实际,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管理网络;实现厨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的规范收运;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各区厨余垃圾实现妥善处置;建设高标准的废弃食用油脂处置设施,实现集约化处置,杜绝废弃食用油脂进入食品链的可能。

二、工作任务1、完善管理网络在已经建立的厨余垃圾管理网络的基础上,将废弃食用油脂纳入管理范畴,完善市、区、街道(镇)餐厨垃圾管理网络。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全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包括组织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招投标和监管,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同实施《办法》等。

具体管理工作由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承担。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包括餐厨垃圾申报管理、组织餐厨垃圾收运、组织厨余垃圾处置,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以及厨余垃圾处置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执法活动、社会宣传等。

应知应会考试试题及答案(二)15.7.17

应知应会考试试题及答案(二)15.7.17

应知应会考试试题及答案(二)第一部分判断题1、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单独收集和处置,或者委托有关作业单位收集和处置,不得排入下水道。

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错)2、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

(错)3、市、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公安、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执法。

(错)4、经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对)5、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错)6、《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对)7、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对)8、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对)9、《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对)10、餐厨废弃油脂贮存、初加工场所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可以根据情况开启。

(错)11、城管执法活动必须两人以上城管执法人员共同进行。

(错)12、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并且都应当给予罚款的,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合并罚款。

(错)13、共同管辖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由首先发现的城管执法部门查处。

(对)14、城管执法部门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

(对)15、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告诫、引导,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对)16、给予行政处罚前,城管执法人员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

(错)17、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决定行政处罚外,其他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规定。

(对)18、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行政处罚。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实施若干规定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实施若干规定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实施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实施《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废管处)承担。

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体责任)本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条(收运单位招标方案)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收运单位招标方案并报市绿化市容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招标方案应当明确收运单位招标资格条件,依据“就近、经济”原则确定收运单位的数量和服务范围,收运单位服务期限一般为5年。

区绿化市容部门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对跨区连锁经营产生单位实施集中收运的,其收运单位由市绿化市容局招标确定。

第五条(收运单位招标要求)区绿化市容部门设定的收运单位招标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区绿化市容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贮存及初加工场所条件、初加工设备配置、收运车辆数量、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设定严于前款要求的招标条件。

第六条(收运单位信息公开)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将所辖区域内中标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企业名录在本机关的政府网站上公布,便于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信息,并方便社会监督。

第七条(产生单位申报受理和签约)产生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通过“一网通办”网上平台向所在区绿化市容部门申报本年度餐厨废弃油脂的种类和产生量,并和区绿化市容部门招标确定的收运单位签约。

餐饮-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餐饮-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负责本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保部门),负责本区、县范围内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

本市规划、建设、商业、工商行政、房地资源、水务、质量技监、市容环卫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新建饮食经营场所的要求)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范围内,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成片开发的居住地区,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应当独立于居民住宅楼;(二)所在建筑物应当在结构上具备专用烟道等污染防治条件;(三)所在建筑物高度在24米(含24米)以下的,其油烟排放口不得低于所在建筑物最高位置;所在建筑物高度在24米以上的,其油烟排放口设计应当符合环境污染防治要求,其具体设计规范由市环保局另行制定并予以公布;(四)油烟排放口位置应当距离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10米以上。

第五条(利用现有房屋开办饮食服务项目的要求)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的居民住宅楼内,不得新开办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

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范围内,现有居住房屋改为不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划管理、居住物业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范围内,利用除居民住宅楼以外的非居住房屋新开办饮食服务项目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

但油烟排放口位置不能满足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要求的,与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须征得相邻私有房屋所有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的书面同意。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97号文)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97号文)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2012年12月26日市政府令第97号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在餐饮服务(含单位供餐,以下统称“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产生餐厨废弃油脂单位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商务、环保、水务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的跨部门综合协调工作。

第五条(单位主体责任)本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一体化经营)本市鼓励通过改进加工工艺、引导公众科学饮食消费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数量。

本市对餐厨废弃油脂实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资源化利用。

本市推进实行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13•【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施行日期】2005.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10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二00五年一月十三日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问卷问题100道

餐厨垃圾问卷问题100道

餐厨垃圾问卷问题100道1. 你所在的城市是否有餐厨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2. 你知道餐厨垃圾分类的具体操作方法吗?3. 你每天会产生多少量的餐厨垃圾?4. 你是否会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在一起倒掉?5. 你对餐厨垃圾分类的意义有什么了解?6.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可以对环境和健康有什么影响?7. 你是否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实践餐厨垃圾分类的方法?8. 你是否愿意购买适合分类垃圾的垃圾桶或袋子?9. 你愿意参与餐厨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宣传活动吗?10. 你认为政府应该提供更多餐厨垃圾分类的指导和支持吗?11. 你是否会和家人或室友一起进行餐厨垃圾分类?12. 你认为家庭和社区应该配备专门的餐厨垃圾分类设施吗?13. 你会主动参与餐厨垃圾分类资讯的宣传和培训吗?14. 你知道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吗?15. 你是否愿意利用餐厨垃圾进行堆肥或沼气发电?16. 你觉得餐厨垃圾分类对自然环境有何好处?17. 你是否相信通过餐厨垃圾分类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18. 你了解餐厨垃圾分类的收益和经济价值吗?19. 你认为家庭和社区应该实施餐厨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吗?20. 你是否已经在家中进行了餐厨垃圾分类?21. 你是否认为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对城市的整洁程度有影响?22. 你关心餐厨垃圾如何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吗?23. 你是否了解餐厨垃圾分类的法律和规定?24. 你是否认为餐厨垃圾分类是一个个人责任?25. 你了解餐厨垃圾分类对土壤肥力的影响吗?26.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的需求吗?27. 你是否愿意与邻居一起共享餐厨垃圾分类的设施?28. 你买东西时是否会考虑使用可降解的包装材料?29. 你知道如何正确处理污染的餐具和厨余垃圾吗?30.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是否需要更多关注和宣传?31. 你是否愿意和同事一起进行餐厨垃圾分类?32. 你知道如何处理食物残渣、油脂和烹饪废弃物吗?33.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减少水土污染有何作用?34. 你是否愿意利用餐厨垃圾进行有机肥料的制作?35. 你是否愿意支付额外的费用以支持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36. 你觉得政府应该加强对餐厨垃圾分类的监管和处罚吗?37.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带来的社会影响是正面还是负面的?38.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需要社区居民共同合作吗?39. 你是否了解餐厨垃圾分类对水源保护的重要性?40. 你是否愿意花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在餐厨垃圾分类上?41. 你在超市购物时是否会选择少产生餐厨垃圾的食品?42. 你是否支持政府对餐厨垃圾分类进行强制执行?43. 你对餐厨垃圾分类的知识来源是什么?44. 你是否愿意参加餐厨垃圾分类的志愿者活动?45.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是否会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46. 你所在的社区是否提供餐厨垃圾分类的相关设施和服务?47. 你知道如何正确处理过期的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吗?48. 你是否愿意与其他城市的居民分享你的餐厨垃圾分类经验?49. 你是否愿意将家中的厨余垃圾进行堆肥或者自行处理?50.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有何重要性?51. 你是否愿意参加餐厨垃圾分类相关的培训课程或讲座?52.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减少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有何作用?53. 你是否愿意将餐厨垃圾分类的方法传授给他人?54. 你知道如何正确处理饮料容器和塑料制品吗?55. 你是否愿意与其他城市的居民分享你的餐厨垃圾分类经验?56.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有何贡献?57. 你是否愿意将家中的厨余垃圾进行堆肥或者自行处理?58.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减少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有何作用?59. 你是否愿意将餐厨垃圾分类的方法传授给他人?60. 你知道如何正确处理饮料容器和塑料制品吗?61. 你是否愿意与学校或社区一起推广餐厨垃圾分类?62.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有何作用?63. 你是否愿意购买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和包装材料?64.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减少环境污染有何作用?65. 你有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餐厨垃圾产生情况?66. 你知道如何正确处理过期药品和药品包装材料吗?67.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作用是什么?68. 你会对餐厨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向他人进行宣传吗?69. 你愿意购买可再生材料制成的餐具和包装材料吗?70.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是什么?71. 你相信通过餐厨垃圾分类可以改善家庭和社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吗?72. 你是否愿意主动参加餐厨垃圾分类相关的活动和战役?73. 你知道如何正确处理过期的日用品和化妆品吗?74.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减少土地资源浪费有何作用?75. 你会在社交媒体上宣传餐厨垃圾分类的信息吗?76. 你愿意为餐厨垃圾分类投入额外的时间和金钱吗?77.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节约能源和减少碳排放有何作用?78. 你会积极与他人分享自己的餐厨垃圾分类心得和经验吗?79. 你有多久没有更新餐厨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方法了?80. 你是否愿意与企业合作,推动餐厨垃圾分类的实施?81.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减少环境噪音和空气污染有何作用?82. 你会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宣传餐厨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好处吗?83. 你愿意参与餐厨垃圾分类的监督和评估吗?84. 你知道如何正确处理电池和废旧电器吗?85.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减少塑料污染有何作用?86. 你愿意参与餐厨垃圾分类的市民讲座和活动吗?87. 你认为政府应该对餐厨垃圾分类制度进行改革吗?88. 你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废弃纸张和纸质包装材料吗?89.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有何作用?90. 你是否会主动对他人进行餐厨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教育?91.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减少土壤酸化和水源污染有何作用?92. 你愿意购买可回收材料制成的家居用品和日用品吗?93.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提高城市环境形象和品质有何作用?94. 你是否愿意利用餐厨垃圾进行有机肥料的生产和销售?95.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改善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有何作用?96. 你是否认为餐厨垃圾分类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97. 你愿意向他人解释餐厨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操作方法吗?98. 你认为餐厨垃圾分类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素养有何作用?99. 你对餐厨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是否有新的认识和了解?100. 你愿意成为餐厨垃圾分类的倡导者和参与者吗?。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思路剖析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思路剖析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思路剖析
唐家富
【期刊名称】《环境污染与防治》
【年(卷),期】2006(028)006
【摘要】根据<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分析了加强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的思路,包括对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控制,从而实现餐厨垃圾产生环节、收集运输环节、处置环节的有效监管,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总页数】3页(P476-478)
【作者】唐家富
【作者单位】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上海,2000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
【相关文献】
1.谈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J], 李志;陆贻通
2.上海市餐厨垃圾理化特性及资源化预处理对策研究 [J], 夏旻;毕珠洁;张瑞娜;邰俊
3.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成本分析 [J], 齐玉梅;王震;李雅芳
4.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规划方案的探讨 [J], 邢涛
5.基于协同厌氧进行餐厨垃圾处理的实践探究——以上海老港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为例 [J], 石广甫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施《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问答1、《办法》颁布有哪些重要意义?答:《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5年1月10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市长韩正签署市政府第45号令发布,这标志着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办法》的颁布实施,一是规范了行政行为;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三是明确了责任主体;四是建立了运行机制;五是强化了监督措施;六是建立了诚信制度。

这对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防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现状如何?答:据统计,本市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每天约1100吨,主要采取填埋、堆肥、加工宠物饲料、生化处理等方式处置。

目前除填埋外,本市利用厨余垃圾堆肥、加工宠物饲料等资源化处置厂的处置能力每天约700吨,实际资源化处置每天约250吨。

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每天约40吨,其中20多吨已纳入有关部门组织的回收系统,主要用于制造肥皂、硬脂酸等化工产品的原料。

3、什么是餐厨垃圾?答:本《办法》所称的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食物残余包括在餐饮活动中产生的剩余食物、食堂供餐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等;食品加工废料包括在食品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加工废料、剩余物等。

4、任意处理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对市民身体健康有哪些危害?答:厨余垃圾:用厨余垃圾喂养禽畜,会通过食物链,将厨余垃圾中致病菌等有害物质转移到人体,容易危害人体健康。

产生危害原因:由于厨余垃圾不仅包括食物残余同时也包括食品加工废料,带有大量化学、农药、病原微生物等残留物,厨余垃圾在喂养禽畜时又未经过严格的消毒、杀菌,致使有害物质直接转移到禽畜体内,人再食用这类禽畜时极易感染病菌,导致交叉感染,造成人畜共患疾病,进而对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被非法加工后,又被重新流向食用油脂进入市民日常生活,其产生危害十分严重:一是废弃食用油脂中混有大量的污水、垃圾、洗涤剂,经非法加工,是根本无法去除细菌和有害化学成分,二是废弃食用油脂经过多次反复油炸、烹炒后,含有大量的致癌物质,如苯并芘、黄曲霉素等,其中废油脂中所含的黄曲霉素,毒性是砒霜的100倍,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容易患上肝癌、胃癌、肠癌等疾病。

5、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包括哪些?答: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是指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包括个体工户)。

食品加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食品加工的企业。

饮食经营单位指宾馆、饭店、茶餐厅、美食店以及其他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企业。

单位食堂是指自行供应职工或者学生餐饮的政府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6、上海市餐厨垃圾的管理部门是谁?答: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是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其所属的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废管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7、各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何?答:市市容环卫局负责全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并具体组织全市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的招投标和监管。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区域内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日常管理;负责本区域内餐厨垃圾收运单位以及厨余垃圾处置单位的招投标和监管工作;在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的领导下,街道(镇)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以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的名义,加强对本区域内餐厨垃圾产生的申报管理和日常监管。

8、有哪些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实施本《办法》?答: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容环卫部门实施本《办法》。

9、本《办法》是适用什么范围?答: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包括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以及集镇和村庄等城市化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10、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承担什么义务?答:按照《办法》规定,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承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缴纳处理费,设置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进行分类投放,并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等。

11、受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申报手续是哪个部门?办理期限有何规定?答: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办理申报餐厨垃圾产生的种类和产生量。

全市受理部门的办公场所等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必须在市容环卫网站上公示。

办理期限:市容环卫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12、对餐厨垃圾产生的申报有何要求?答: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申报时期:按照生活垃圾处置申报相关规定,一般在每年第一个月内进行申报;新开业单位开业后7个工作日内;变更排放计划的,在变更处置计划前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申报方式: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除可以直接到区、县市容环卫经办部门提出申报以外,还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等方式提出申报。

13、《办法》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有哪些具体规范要求?答:分开收集要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环境卫生要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保持收集容器的整洁、卫生,定时清洗收集容器,做到容器外表无污渍和油渍;收集容器存放地点应当保持整洁卫生。

日常维护要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做好收集容器的日常维护和修理,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收集台帐要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餐厨垃圾产生量,做好餐厨垃圾台帐记录和确认工作。

14、本《办法》对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有哪些要求?答: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容器规格: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餐厨垃圾的日常产生量设置规范的收集容器,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按照240升、120升、60升规格进行配置,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按照60升、30升、15升规格进行配置。

密闭要求: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必须配盖,实行密闭化收集;规范标识: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必须标明规范的收集标识,分别标明“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字样。

15、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有哪些规定?答:根据《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2004]32号)及《关于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单位和饮食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全市基数内收费指导标准每桶(240升)最高为6 0元,基数外收费指导标准每桶(240升)最高为120元。

按照餐厨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格,基数内厨余垃圾收费上限价分别为:每桶(240升)60元、(120升)30元、(60升)15元;废弃食用油脂收费上限价分别为:每桶(60升)15元、(30升)7.5元、(15升)3.75元;配置其它容积系列的,按照比例折算处置费用。

处理费征收部门:各区县事业性市容环境卫生收费机构(收费中心)。

处理费征收方式:餐厨垃圾处理费可按照月、季度、半年或年度进行缴纳。

产生单位采用预交方式交纳处理费,年底根据收运单位收运联单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征收费使用:征收的餐厨垃圾处理费,每季度依据处理量补贴给相关的从业收运、处置单位。

具体征收与补贴将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处置费缴费管理办法》执行。

对养老院、残疾人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公益性较强的单位,对其所产生的餐厨垃圾,是否减免处理费征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视情况自主决定。

16、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哪些违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答:《办法》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1)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2)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按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4)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指单位供餐)中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7、对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的从业有哪些规定?答:城市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服务单位必须符合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条件,经市市容环卫局批准,并由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

其他单位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运。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市容环卫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18、本《办法》对餐厨垃圾收运单位进行招标有哪些规定?答:本《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投标人必须是从事本区域内生活垃圾收运的单位。

具体招标项目的标的,由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作为招标人提出,由市市容环卫局委托的专业招投标单位负责具体的招投标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19、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哪些作业服务规范要求?答:餐厨垃圾收运服务质量应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作业服务规范要求:①持证上岗。

餐厨收运单位的从业人员上岗时,应当持证上岗、穿着统一识别服(设置统一的餐厨垃圾标识),做到文明操作,规范收运。

②定时、定点收运。

厨余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废弃食用油脂可按照作业服务要求以及与产生单位的约定,确定收运时间和频率。

③减少影响。

餐厨垃圾收运从业人员在收运餐厨垃圾中,应当维护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作业区环境整洁,减少对产生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