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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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员工困难补助及慰问金管理办法

工会员工困难补助及慰问金管理办法

工会员工困难补助及慰问金管理办法X有限公司工会员工困难补助及慰问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公司对员工的关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工会帮困、慰问送温暖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会。

第三条困难补助及慰问范围:公司工会会员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困难补助及慰问原则:公司工会在开展困难补助和慰问工作时,以重点照顾有重大、特殊困难的员工,兼顾有一般困难的员工为原则,积极帮助员工克服生活困难。

公司工会对生病住院员工、生育员工和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员工应及时进行慰问和安抚。

第五条符合困难补助及慰问金申请条件的员工,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的,只一方享受困难补助或慰问金。

第六条困难补助及慰问金项目(-)困难补助项目,包括生活困难补助、残疾子女补助、助学补助、重大疾病补助、失独家庭补助等5个项目;(-)慰问金项目,包括患病慰问、婚育慰问、退休慰问、重大节日慰问。

第七条申请条件及标准(一)生活困难补助L员工、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导致自付医疗费用巨额支出,造成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助1000-6000 元;2.员工本人及家庭遇到意外灾害、意外事故,致使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助1000-5000元。

(二)残疾子女补助1.有残疾人证的,每年补助1000元;2.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导致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全部或部分丧失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的,每年补助1000元。

(三)助学补助员工因大病、残疾、突发灾害、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子女上学学费发生困难的,高中阶段可一次性补助1000元,大学阶段可一次性提供补助2000元。

(四)重大疾病补助员工、配偶、子女患有恶性肿瘤、血液病、慢性肾衰竭、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搭桥、人体重要器官组织(心脏、肺脏、肝脏、肾脏、骨髓)移植、罕见病等,按其自费医疗费用数额确定补助标准;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10万元-20万元(含)的,补助标准为1万元-2万元;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20万元-30万元(含)的,补助标准为2万元-3万元;医药费用中自费部分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视具体情况确定补助标准,最多不超过5万元;(五)失独家庭补助L员工失去独生子女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2.员工为独生子女,且未成家、在岗位去世的,给予员工父母一次性补助5000元。

《XX公司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精选五篇)

《XX公司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精选五篇)

《XX公司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精选五篇)第一篇:《XX公司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XXX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体系,规范帮扶、慰问的认定标准,体现工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根据XXX和XXXXX工会《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XX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会会员。

第三条坚持“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由各分工会上报本月需慰问的员工名单,由公司工会审定评议发放人员名单与发放金额。

第四条条件及发放标准。

(一)大病慰问:员工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工会派员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500元慰问金;2.住院并实施手术者,住院在一个月以内的,发放1000元慰问金;3.住院并实施手术者,住院在一个月以上的,发放1500元慰问金;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2000元慰问金;4.病假在家休息一周以上(含一周)者,视情况发放慰问金。

5.地处偏远地区,不能经常回家照顾家庭的职工、工班长、站(队)长等管理人员,直系亲属住院,视情况发放慰问金(标准见以上3条)。

(二)工伤慰问:凡在职员工因公受伤影响正常工作或需在家休养者,可视情况给予慰问。

1.因公受伤,造成严重伤害者,发放1500-2000元慰问金。

2.因公受伤,未造成严重伤害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三)丧事慰问:凡丧事,务请第一时间通知分工会,由分工会通知公司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工会派员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2000元慰问金;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工会派员上门慰问,赠送花圈或500-2000元慰问金。

①直系亲属因重大恶疾去世且住院时间长(1年以上),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家庭条件困难,视情况发放2000元慰问金。

公司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根据甲地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甲地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关于对〈甲地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文件、关于印发《甲地市总工会关于设立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甲地市科技系统工会困难职工补助办法(修订版)》等文件,为充分发挥中心工会关心职工工作、生活的作用,切实把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结合单位实际,参照甲地市总工会及甲地市科技局工会有关职工慰问、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原则(一)充分发挥工会委员会集体智慧,对职工切身利益和生活中出现困难情况的职工给予关怀和慰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工会经审委和职工监督。

(二)本规定是为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和突发的暂时困难设立的一次性慰问费,符合慰问条件的职工,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二、慰问范围缴纳工会会费的在岗职工(会员)。

三、慰问条件和标准(一)患甲地市总工会认定的38种重病或其他疾病首次住院治疗和手术,可享受甲地市总工会慰问金2000元或500元,按照文件执行。

(二)患重病或大病会员本人全年医药费(含自费)经医保、商业保险、单位二次报销后,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超过6万元,可享受大病救助金,分梯度给予『5万元救助。

按照文件执行。

(三)对困难劳模和已故劳动模范配偶患重特大疾病和遭受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指突然的、非本意的、有外来致害物而使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如火灾、车祸、煤气中毒、意外人身伤害)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工会随时向科技局工会申请一次性补助。

中心工会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

(四)职工本人患38种重大疾病(见附件1),需要住院治疗的,中心工会每年一次性发给职工本人慰问金或慰问品100o元。

特殊困难职工,需根据实际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分管领导同意,确定慰问金数额。

(五)职工本人患38种重病之外的其他疾病住院治疗,一次性发给职工本人慰问品不超过(含)300元;手术治疗的一次性发给职工本人慰问品不超过(含)500元(特殊原因不能到病床慰问的,可给予同等标准的慰问金)。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的文章9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篇1】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关爱,改善员工福利待遇,增强企业凝聚力,让员工真正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现就做好员工探望慰问工作作如下规定:一、探望慰问类别及责任主体㈠逝世探望慰问1.员工逝世:由分管领导带队,集团工会、基层工会代表集团公司探望慰问。

2.退休人员逝世:各退管分会代表集团公司探望慰问,集团工会和退管会视情况慰问。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爱人)逝世:各基层工会代表集团公司探望慰问。

㈡生病住院或工伤住院探望慰问1.员工一般生病住院:基层工会代表集团公司探望慰问。

2.员工患重大疾病住院:集团工会、基层工会探望慰问。

(重大疾病是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合并有心、脑、肾损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换瓣膜术,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结核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精神病,帕金森氏综合症,银屑病,红斑狼疮,慢性白血病,再生性障碍贫血,肾移植术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老年性前列腺增生症和各种恶性肿瘤共18种)3.员工工伤住院:分管领导带队,集团工会、基层工会探望慰问。

二、各类探望慰问标准见附件:集团公司在岗员工(以签定劳动合同为准)、退休员工关心、慰问标准三、探望慰问完成时限员工逝世、员工家属逝世、退休人员逝世和员工工伤住院探望慰问工作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生病住院的员工探望慰问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要求㈠探望慰问工作实行工会主席负责制,同时列入对各基层工会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各基层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常态化工作来抓,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探望慰问工作的记录。

㈡在开展探望慰问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探望慰问工作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探望慰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集团工会负责探望慰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基层工会将探望慰问登记表于每季度末最后一月的25日前上报集团工会。

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xx公司慰问职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慰问职工工作,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为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xx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退养人员)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职工,xx 工会组织慰问,一次性发给慰问金3000元;春节前慰问困难职工,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如市局(公司)已经下发慰问金,则不重复发放)(二)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的,xx工会组织慰问,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xx工会组织慰问,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0元.(三)职工身故,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四)职工本人及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一次性发给慰问金5000元.(五)职工计划内生育、患病住院的,由xx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费用控制在每人500元以内;春节前慰问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签发的残疾证的职工,一次性发给慰问金500元。

第四条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四)款的,由职工所在部门填写《xx慰问职工登记表》(见附件)中的相关信息,经职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工会审批备案后,按照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办理支取手续.(二)符合本办法第三条(五)款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财务部门费用报销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慰问金是为解决职工突发的暂时困难设立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一般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第六条职工因旷工、打架斗殴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生活困难或住院治疗,不予慰问。

第七条公司工会应建立慰问职工台账,慰问职工情况每年要在机关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第八条慰问职工所需资金在福利费中列支,不得突破年度预算额度。

第九条本办法由xx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文(二篇)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文(二篇)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文一、引言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应当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帮助。

为了更好地关心职工群体,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我司制定了工会帮扶慰问制度,以实现对职工的关爱和帮扶。

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为职工提供全面的帮扶服务,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促进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

三、内容与实施1. 帮扶对象:该制度主要面向困难职工、优秀职工及其家属等特殊群体。

2. 帮扶形式:(1) 慰问:工会将定期组织慰问活动,关心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 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工会将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以解决其基本生活需求。

(3) 培训:工会将组织职工培训班,提供工作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4) 就业帮扶:工会将与合作企业联系,为优秀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推荐。

(5) 安全保障:工会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帮扶措施:(1) 财政资助:工会将拨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帮扶慰问活动,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准备物品:工会将准备相关的慰问品和物品,通过慰问活动向职工赠送,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3) 协调资源:工会将组织与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协调资源,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帮扶机会和福利待遇。

4. 帮扶责任:(1) 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的执行,对各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

(2) 各部门负责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让职工了解并参与到帮扶慰问活动中。

(3) 职工代表会负责监督帮扶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工会主席反馈问题和建议。

四、效果评估该制度的执行效果将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估:1. 调查问卷:工会将定期进行调查问卷,了解职工对帮扶慰问制度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以及帮助职工的具体效果。

2. 统计数据:工会将统计慰问活动的参与人数、资助金额、培训班参与人次等数据,以评估帮扶工作的工作量和效果。

3. 职工反馈:职工可以通过工会意见箱或其他途径提供反馈意见,工会将重视职工的反馈,并及时改进和完善帮扶工作。

公司送温暖制度(精选五篇)

公司送温暖制度(精选五篇)

公司送温暖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公司送温暖制度******有限责任公司送温暖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增强企业凝聚力,将公司送温暖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周期性工作1.每年春节期间,慰问公司困难员工、当年患重大疾病员工以及退休员工,此慰问名单由各分工会统一上报公司工会后,经审查批复确认。

2.“三八”妇女节期间,慰问公司全体女员工,慰问品标准为每人300元。

3.“五一”劳动节期间,慰问大唐国际及以上级别的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

4.“六一”儿童节期间,慰问公司员工未满18周岁子女,慰问品标准为每人100元。

5.“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在公司工作军属和复员(转业)军人。

二、非周期性工作1.员工生日,工会送去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亲笔签字的生日贺卡以及价值标准为每人100元的慰问品以及生日果篮一个。

2.员工结婚,工会派人前去祝贺,在结婚殿堂上宣读由党政主要领导亲笔签字的贺信,并送上价值1000元的贺礼,礼金由各分工会提出申请,经公司工会审批后支付。

3.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去世,工会派代表前去慰问,慰问金标准为1000元。

4.员工生病住院,由工会派人前去探望,慰问金标准为?元,由各分工会。

5.其他需临时办理的事项,按公司领导决定办理。

第二篇:公司送温暖工作总结++公司2014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切实帮扶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群体,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司以“暖民心促和谐”为主题,制定2014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针对目前我司困难党员、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的生活困难,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等,对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群体和劳动模范开展送温暖活动,让每户困难职工都能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组织的重要作用。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文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文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关心和关爱职工,建立健全工会帮扶慰问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进职工的团结和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帮扶慰问是指工会组织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向困难职工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关心和帮助。

第三条工会帮扶慰问制度的基本原则:自愿参加、依法顶格、公开公平、重计划重实效。

第四条工会帮扶慰问制度的内容:困难职工的甄别标准,帮扶与慰问的方式和伦理准则,及时、有效的帮扶慰问管理。

第五条所有职工均可申请获得工会的帮助和慰问。

第二章困难职工的甄别标准第六条困难职工是指因家庭困难、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原因致使生活困难,无力维持正常生活的在职职工。

第七条可能享受工会帮助和慰问的困难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已取得公司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二)正常缴纳社保费和工会费的职工;(三)自愿参与工会活动,并参与工会相关的培训和职工文化活动;(四)经过工会认真审核,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确实有困难。

第三章帮扶与慰问的方式和伦理准则第八条工会的帮扶和慰问主要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关心为主。

第九条物质帮助:(一)提供教育补助:对困难职工子女的学习费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二)提供医疗救助:对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大病和意外伤残等特殊情况下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支持;(三)提供生活补助:对特殊困难职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四)提供创业扶持:对有一定创业意向的困难职工给予一定的创业支持。

第十条精神慰问:(一)开展电话慰问:通过电话向困难职工进行慰问,表达组织关怀和问候;(二)开展家访慰问:组织工作人员到困难职工家中进行慰问,了解其实际困难,并提供帮助和建议;(三)开展座谈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就困难职工关心的问题和工会的帮扶政策进行交流和沟通;(四)开展心理辅导:对困难职工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重拾信心,战胜困难。

第四章帮扶慰问管理第十一条工会帮扶慰问工作由工会组织负责,设立帮扶慰问小组具体负责执行帮扶和慰问任务。

公司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送温暖资金管理和使用,更好地实施送温暖工程,公司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送温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总工发[2006]54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送温暖资金是公司实施送温暖工程的专项资金。

资金使用对象是公司员工。

重大节日开展送温暖活动按照XX集团公司送温暖活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送温暖活动在企业实施同时,应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救助渠道,帮助困难群体享受到社会保障和救助。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送温暖资金领导小组。

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公司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纪委监察部、工会、团委等部门人员及总医院集团医疗专家组成。

负责公司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所属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送温暖资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

负责送温暖资金的日常管理、协调、检查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来源和筹集第七条送温暖资金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筹集,主要包括:(一)企业拨款,即经财务部门确认后据实拨付工会使用;(二)工会资助,工会每年从经费留成列支一定额度;(三)社会团体捐助;(四)上级拨付;(五)其他形式的拨款或捐款。

第四章资金用途第八条送温暖资金主要用于员工日常慰问、一般困难补助、特困补助和重大节日送温暖活动等工作。

第九条慰问对象:(一)员工或家属有丧事的;(二)因病(因工负伤)住院的员工;(三)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发生伤亡的员工;(四)一线偏远、艰苦岗位的员工;(五)重大工程或处理突发事件有关人员;(六)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对象;(七)其他经送温暖资金领导小组认定的慰问对象。

第十条员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一般困难补助:(一)员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大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的;(二)因员工本人或家属患病、伤残或子女上学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三)其他情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文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文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文一、引言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应当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帮助。

为了更好地关心职工群体,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我司制定了工会帮扶慰问制度,以实现对职工的关爱和帮扶。

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为职工提供全面的帮扶服务,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促进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

三、内容与实施1. 帮扶对象:该制度主要面向困难职工、优秀职工及其家属等特殊群体。

2. 帮扶形式:(1) 慰问:工会将定期组织慰问活动,关心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 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工会将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以解决其基本生活需求。

(3) 培训:工会将组织职工培训班,提供工作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4) 就业帮扶:工会将与合作企业联系,为优秀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推荐。

(5) 安全保障:工会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帮扶措施:(1) 财政资助:工会将拨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帮扶慰问活动,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准备物品:工会将准备相关的慰问品和物品,通过慰问活动向职工赠送,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3) 协调资源:工会将组织与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协调资源,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帮扶机会和福利待遇。

4. 帮扶责任:(1) 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的执行,对各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

(2) 各部门负责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让职工了解并参与到帮扶慰问活动中。

(3) 职工代表会负责监督帮扶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工会主席反馈问题和建议。

四、效果评估该制度的执行效果将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估:1. 调查问卷:工会将定期进行调查问卷,了解职工对帮扶慰问制度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以及帮助职工的具体效果。

2. 统计数据:工会将统计慰问活动的参与人数、资助金额、培训班参与人次等数据,以评估帮扶工作的工作量和效果。

3. 职工反馈:职工可以通过工会意见箱或其他途径提供反馈意见,工会将重视职工的反馈,并及时改进和完善帮扶工作。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本(2篇)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本(2篇)

工会帮扶慰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增强职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发挥工会组织在帮扶慰问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工会帮扶慰问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级工会组织进行帮扶慰问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因人施策、分类施援”的原则,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需求,根据工会资源的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帮扶慰问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从帮扶慰问对象的确定、帮扶慰问内容的安排和工会组织的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规定和落实。

第二章帮扶慰问对象的确定第五条帮扶慰问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因工作受伤致残或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及其家属;2. 困难职工及其家属;3. 特殊困难职工及其家属;4. 高龄职工及其家属。

第六条帮扶慰问对象的确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由帮扶慰问工作小组在初步摸底的基础上,拟定帮扶慰问对象名单;2. 经工会主席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帮扶慰问对象。

第七条帮扶慰问对象的名单应当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和有效性。

第三章帮扶慰问内容的安排第八条帮扶慰问工作小组应当根据帮扶慰问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扶慰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经济帮扶:资助困难对象生活费、医疗费等;2. 心理关怀:定期走访慰问、倾听职工的心声;3. 社会支持:协调政府、社会组织等单位为职工提供各类便利和优惠政策;4. 培训机会:为有意愿提升自身技能的职工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

第九条工会组织应当结合职工实际需求,灵活处理帮扶慰问对象的具体事项,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确保帮扶慰问工作切实有效。

第四章工会组织的责任义务第十条工会组织应当保障帮扶慰问工作的正常运行,做好以下工作:1. 组织帮扶慰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2. 落实工会经费,确保帮扶慰问经费的充足和正常发放;3. 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协调,争取更多的资源支持;4. 加强帮扶慰问对象的工作记录和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对象的相关信息保密和安全;5. 定期对帮扶慰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质量。

困难职工补助及送温暖活动管理办法.doc

困难职工补助及送温暖活动管理办法.doc

公司困难职工补助及送温暖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困难职工补助工作和送温暖活动的管理,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将有限的资金切实投入到困难职工的生活救济当中,杜绝乱批、乱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坚持的原则第二条坚持为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困难的原则:1、坚持严格按照上级工会制定的《公司员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困难职工补助工作及送温暖活动的监控办法》执行、检查、处罚的原则;2、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3、坚持困补资金使用公开,工会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4、坚持上级工会检查、审查的原则;5、坚持执行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原则;第三章关键点和监控负责人第三条监控关键点1、杜绝困补费变成“人情”款乱批乱支的问题;2、杜绝探视伤、病住院职工(领导)失控的问题;第四条监控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公司工会主席第四章内容和程序第五条范围及对象凡与公司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正式职工,发生下列生活困难情况时,均可按规定申请补助和作为送温暖的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者;2、遭受意外灾害,损失较重者;3、本人及直系亲属患大病、绝症,造成生活困难者;4、因工死亡的遗属靠抚恤金不能维持所居住地最低生活标准者(费用列营业外劳动保险科目);5、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确有困难者。

第六条审批权限与探视标准1、困难补助(送温暖)审批权限300元以下:工会主席核实审批;300元以上,由公司工会上报总经理或上级工会审批。

2、探视伤、病住院职工慰问品购买标准公司级以上先进工作(生产)者、劳模:300元以下职工本人:200元以下死亡职工家属:200元以下第七条困难补助及送温暖活动程序1、职工补助监控程序:分子公司工会在本人提出困难申请后调查核实,讨论通过,上报公司工会;公司工会根据分子公司提报的《困难补助费请领支付单》讨论通过,公司工会主席签字,由财务支付。

以上程序由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抽查;看是否召开会议讨论,添写是否真实。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职工慰问管理办法二零一一年十二月1、总则人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为了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爱,对生病住院、家庭困难、遭受灾害或子女入学等需要帮助的职工,公司组织慰问活动。

本办法遵循综合部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分层级、分部门管理职工慰问工作。

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涵盖但不限于员工工伤、病、亡,员工家属丧亡,家庭遭受灾害、子女入学等情况。

实际情况发生本办法以外事项,需要慰问时,由综合部会同公司领导临时商定。

2、职工工伤慰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所在部门应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向综合部报告,综合部会同有关部门前往探望慰问。

慰问目的:慰问员工,稳定情绪,了解伤情及家庭困难。

视需要联系护理人员等事务。

慰问内容:购买花篮或水果。

3、职工重病慰问员工发生短期较难治愈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根据医嘱需住院治疗十五天以上,或家庭医疗支出超过5000元时,部门负责人及时向综合部报告,并会同探望慰问。

慰问目的:情感慰问,融洽关系,了解职工家庭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进一步作帮扶工作。

视需要联系护理人员等事务。

慰问内容:购买水果,鲜花或送现金。

4、职工家庭受灾慰问职工家庭发生水灾、火灾等自然或人为灾害情况,了解情况的同事或部门领导应第一时间联系综合部,综合部会同有关部门前往探望慰问。

慰问目的:送温暖,融洽员工关系,帮助协调部门内部工作。

视情况组织工友互助。

慰问内容:购买粮油、食品或其它生活急需品或送现金。

5、职工死亡慰问职工死亡,部门主管获悉后及时向综合部报告,综合部会同有关部门前往慰问。

慰问目的:体现公司关怀,视需要帮助联系协调善后事宜。

慰问内容:送花圈和慰问金。

6、职工家属丧葬慰问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含公婆、配偶、子女)死亡,职工同事、部门领导获悉后及时报告综合部。

丧葬所在地在本地(新昌或嵊州)的,综合部会同部门前往慰问。

丧葬所在地不在本地的不前往慰问,仅送慰问金。

慰问目的:体现公司关怀,送温暖,协调联系职工休假处理家事,按需要帮助处理善后事宜。

公司送温暖工作办法

公司送温暖工作办法

公司送温暖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关心关爱工作要求,规范开展送温暖工作,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送温暖是各级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

公司群团工作部(工会办公室)负责制定送温暖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公司送温暖活动。

第四条所属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送温暖工作档案、重点慰问人员档案,组织实施本单位送温暖活动,做好建档职工的常态化慰问。

对职工突发困难时,要及时做好送温暖慰问工作。

第三章送温暖对象与形式第五条送温暖对象主要包括:1.境外工作人员及其家属;2.扶贫援助干部;3.劳模先进;4.困难职工;5.长期在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6.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的职工;7.节假日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8.在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等。

第六条送温暖形式主要包括:1.普惠慰问:在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向全体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

2.日常慰问:主要包括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生活困难等情况。

3.四季关爱:开展春送健康、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慰问活动。

4.其它形式:所属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开展其他送温暖活动。

第四章送温暖工作内容第七条制定送温暖慰问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慰问时间、地点、慰问对象情况、参加人员及慰问金、慰问品安排等内容。

第八条组织发放送温暖资金或实物:1.慰问职工要坚持实名制发放,填写送温暖慰问实名制发放表(见附件)。

2.以慰问金方式发放的,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账户发放,将银行回执单或实名制表存档备查。

对于确实不能亲自领取的职工,可由亲属凭身份证代为领取或由工会干部登记实名发放。

3.以实物方式发放的,属于招标采购范围的,执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属于上级扶贫项目采购的,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职工帮扶慰问办法

职工帮扶慰问办法

职工帮扶慰问办法公司工会为规范职工慰问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体现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高质量服务职工,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创建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依据《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职工(部分条款适用于退休职工的,特殊注明)。

一、困难职工帮扶救助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就学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含退休)家庭,界定为一般困难职工家庭。

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金;需要出具家庭成员收入、特殊支出证明等(如上级单位已经下发补助金,则不重复发放)。

2.对一般困难职工家庭中就学的子女(含从小学到大学本科),给予一次性助学金,其中:大学阶段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3000元;高中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2000元;初中、小学阶段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1500元。

每年9月入学申请,10月实施。

3.职工(含劳务派遣)房屋因火灾、水灾等意外性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损失在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

申请时需出具房产证明和所在地(村、镇)的受灾证明。

二、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本人因患病或突发性事件等造成住院医疗的,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0元(需提供住院证明),一年内不重复享受。

三、职工(含退休及劳务派遣)去世,由工会慰问职工家属,一次性发给职工家属慰问金2000元,代表单位赠送花圈。

四、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结婚,每名职工发给价值1000元结婚慰问品1份。

由本人出具结婚证,所属单位填写相关审批表格,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办理。

五、在职职工(限一方申请)子女考取公办双一流大学,或获得硕博以上学历证书者,可一次性奖励3000元,双一流大学需提供入学通知书,硕博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六、职工正式退休,工会发给价值 300元纪念品1份,由公司工会办理。

职工慰问及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职工慰问及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职工慰问及困难职工帮扶办法为规范慰问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充分体现对干部职工的关怀,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感召力,激发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营造和谐共融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慰问(一)职工慰问的事项1、职工结婚的;2、职工生育的;3、职工退休的;4、职工本人因伤或因病住院治疗的;5、职工因故死亡的;6、职工本人直系亲属(限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因故死亡的;以上慰问对象为中支机关工会会员。

(二)慰问标准1、职工结婚给予个人600元慰问品。

2、职工生育的,慰问标准为600元慰问品;3、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2000元慰问品。

4、职工因伤或因病住院的职工,不动手术的慰问标准为60 0元慰问金,动手术的慰问标准为1000元慰问金;(一年内同一病种慰问一次)5、职工去世时,慰问标准为2000元的慰问金;6、职工本人直系亲属因故去世,慰问标准为1000元慰问金;(三)申请流程凡属慰问范围的事项,由本人所在科室人员告之所在工会小组长,再由工会小组长向机关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报告,由机关工会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慰问。

(四)慰问形式1、职工结婚的,慰问人员由机关工会主席或委员、职工所在工会小组小组长组成。

2、职工生育的,采取到医院或上门慰问形式,慰问人员由女工委主任或成员组成。

3、职工退休的,慰问人员由机关工会主席或委员、职工所在工会小组小组长组成。

4、职工因伤或因病住院的,采取到医院慰问形式,慰问人员由机关工会主席或委员、职工所在工会小组小组长组成;职工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原则上慰问次数不超过三次。

5、职工因故死亡的,采取上门慰问形式,慰问人员由行领导、机关工会主席或委员、职工所在工会小组小组长组成。

6、职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因故去世的,采取上门慰问形式,慰问人员由行领导、机关工会主席或委员、职工所在工会小组小组长组成。

二、困难职工帮扶(一)困难职工帮扶的范围本办法所称“困难职工”是指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应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适用三、权责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组长:成员:五、帮扶程序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

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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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管理体系,规范帮扶、慰问的认定标准,体现工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根据XXX和XXXXX工会《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XX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会会员。

第三条坚持“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及送温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由各分工会上报本月需慰问的员工名单,由公司工会审定评议发放人员名单与发放金额。

第四条条件及发放标准。

(一)大病慰问:员工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工会派员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2.住院并实施手术者,住院在一个月以内的,发放1000元慰问金;
3.住院并实施手术者,住院在一个月以上的,发放1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2000元慰问金;
4.病假在家休息一周以上(含一周)者,视情况发放慰问金。

5.地处偏远地区,不能经常回家照顾家庭的职工、工班长、站(队)长等管理人员,直系亲属住院,视情况发放慰问金(标准见以上3条)。

(二)工伤慰问:凡在职员工因公受伤影响正常工作或需在家休养者,可视情况给予慰问。

1.因公受伤,造成严重伤害者,发放1500-2000元慰问金。

2.因公受伤,未造成严重伤害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三)丧事慰问:凡丧事,务请第一时间通知分工会,由分工会通知公司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工会派员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2000元慰问金;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工会派员上门慰问,赠送花圈或500-2000元慰问金。

①直系亲属因重大恶疾去世且住院时间长(1年以上),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家庭条件困难,视情况发放2000元慰问金。

②直系亲属因重大恶疾去世、住院时间较长(3—12个月之间),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家庭条件相对困难,发
放1500元慰问金。

③直系亲属因重大恶疾去世、住院时间较短(3个月以下),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家庭负担相对较轻,发放1000元慰问金。

④直系亲属突发性去世、住院时间较短(1个月以下),且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高,家庭条件相对较好,发放500元慰问金。

(四)节日慰问:每年春节,向所有值班员工发放节日慰问品。

(五)寒(高)温慰问:每年11月1日-次年1月15日,向符合寒冷工作岗位条件的员工发放防寒慰问品,每年6月15日-9月15,向符合高温工作岗位条件的员工发放防暑慰问品。

(六)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员工视情况发放500-2000元慰问金。

第五条其他特殊情况,由公司工会上报集团工会研究协商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工会。

第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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