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列入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受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的委托(委托协议书项目编号20100102),中国石化联合会作为主要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国石化北京研究化工研究院作为标准技术合作单位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
根据中国石化联合会中石化联质函(2010)105号转发的“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2010年)”的要求,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技术委员会(中国石化北京研究化工研究院)于2010年8月6日发“关于制定《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等十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启动函”(有机标委发[2010]37号文),启动《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标准制定工作。
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广西南宁化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简要起草过程任务下达后,中国石化联合会和全国化标委有机化工分会针对制定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国家标准的工作进行了研究,2010年10月完成起草工作组组建了由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北京研究化工研究院、广西南宁化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小组,由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010年11月~12月,起草工作组收集和查阅了国内外标准和技术资料以及相关实验方法和数据,参考国外标准并结合国内企业标准、产品质量﹑用户要求,综合分析处理后,初步确定了产品的技术指标和相应的试验方法,由起草小组提出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及编制说明。
2011年5月26日,标准初审会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专家有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添加剂分委会的部分委员、食品添加剂行业内的专家及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专家及相关企业的代表,与会人员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香糖、饼干、糕点、饮料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高效液相色谱一示差折光检测和蒸发光散射检测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口香糖、饼干、糕点、饮料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含量的测定。
第一法高效液相色谱一示差折光检测法2原理试样经沉淀蛋白质后过滤,上清液进高效液相色谱仪,经氨基色谱柱或阳离子交换色谱柱分离,示差折光检测器检测,外标法定量。
3试剂和材料注X: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IJ3.1.1乙腈:色谱纯。
3.2试剂配制3.2.1三氯乙酸溶液:称取10g三氯乙酸,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 mL。
3.2.2碳酸钠溶液:称取2.12g碳酸钠,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现用现配。
3.3标准品3.3.1木糖醇纯度>9%。
3.3.2山梨醇纯度三99 %。
3.3.3麦芽糖醇纯度三99 %。
3.3.4赤藓糖醇纯度三99 %。
3.4标准溶液配制3.4.1标准储备液:分别称取1g (精确至0.1mg)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标准品,加入约25g水溶解,称量(精确至).1mg),溶液每克相当于40mg赤藓糖醇、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放置4c密封可贮藏一个月。
3.4.2标准工作液:用移液器分别准确移取各种糖醇标准储备液(3.4.1)40、60、80、100、120、150gL 于液相色谱样品瓶中,并加水至1mL。
4仪器和设备4.1高效液相色谱仪:具有示差折光检测器。
4.2色谱柱:氨基色谱柱(4.6 mmx250 mm, 5 ^m)或阳离子交换色谱柱(6.5mmx300mm)。
4.3食品粉碎机。
4.4离心机:10000X g。
4.5超声波清洗机:工作频率40KHz,功率500W。
5分析步骤5.1试样制备5.1.1口香糖取有代表性的口香糖样品至少200g,用刀片切成小碎块,置于密闭的容器内混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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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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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2760-2011相比减少如
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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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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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山梨糖醇是一种天然的甜味剂,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和饮料工业中。
它有着与蔗糖类似的口感和味道,却不会引起血糖水平的剧烈波动。
由于其低热值和对牙齿的保护作用,山梨糖醇被认为是一种理想的替代甜味剂。
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讨论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
对于大多数成年人而言,适量的山梨糖醇摄入是安全且对健康有益的。
然而,使用过量的山梨糖醇可能会引发一些消化不适,如腹胀、腹泻和腹部不适等症状。
因此,准确确定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非常重要。
在制定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时,需考虑个体的身体状况、年龄、体重以及食品中的其他添加剂等因素。
对于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来说,他们对山梨糖醇的耐受性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更加谨慎地确定适宜的摄入量。
需要指出的是,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是由于各地的饮食习惯、法规标准和科学研究的差异所造成的。
因此,在确定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食品安全、研究结果、食品产业发展需求等。
综上所述,山梨糖醇作为一种甜味剂,在适量的情况下具有许多优点。
但是,为了确保其安全使用,我们需要确立准确的用量标准,特别是对于特定人群的需求进行细化。
只有通过科学的研究和严格的监管,才能确保山梨糖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编写: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以以下章节来讨论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
首先,我们将在引言部分概述一下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接下来的正文部分将介绍山梨糖醇的作用和安全性,包括其在食品和药物领域的应用以及其对人体的影响和潜在风险。
最后,在结论部分中,我们将提出山梨糖醇的推荐用量和强调确定和遵守用量标准的重要性。
通过以上的结构安排,本文将系统地介绍和探讨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问题,使读者对该主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希望通过本文的内容,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山梨糖醇,并根据用量标准来进行正确的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月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已于年月日发布,并将于今年月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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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注:中第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山梨糖醇 甜味剂
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山梨糖醇(液)(Sorbitol and sorbitol syrup)食品添加剂功能分类:甜味剂[分子式] C6H14O6[分子量] 182.17[毒性] ADI不做特殊规定(FAO/WHO,2001)。
人长期食用每天40g无异常。
超过50g时因在肠内滞留时间过长而可导致腹泻。
(ADI出处:《食品添加剂手册》第三版,凌关庭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申请扩大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分类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04.01.02.05 果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试验性使用效果报告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试验性使用效果报告一、公司简介:联合利华是世界主要的食品公司之一。
每天,在全世界,人们都会接触到联合利华的产品。
联合利华热衷于了解人们对美食的需求,爱好,并实现它们,使其成为人们生活中值得信赖的一部分。
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是联合利华独资企业,生产家乐牌鸡精、鸡粉、快餐汤料、色拉酱、花生酱、立顿红茶、绿茶,茉莉花茶等。
联合利华于2000年2月在上海成立了其全球第六个研发中心—联合利华(中国)研究发展中心,该中心着重产品配方的研究,并注重将中国传统科学所倡导的天然成分引入联合利华的产品中,以使联合利华的产品更适合中国消费者。
展望未来,联合利华依托联合利华(中国)研究发展中心与它的全球网络及资源,立足于中国消费者的需要,开发为他们所接受、提高他们生活质量的优质产品,并以现代中国社会一员的身份,继续关注中国社会的发展,实现对中国消费者的长期承诺并与中国共同繁荣。
二、山梨糖醇简介:山梨糖醇的分子式是C6H14O6,分子量为182.17,E-420。
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的规定:山梨糖醇作为食品的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稠剂,可添加于糖果、面包、糕点等中。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乳糖醇(又名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
2 化学名称、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2.1 化学名称4-β-D吡喃半乳糖-D-山梨醇2.2 分子式C12H24O112.3 相对分子质量344.3(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3 技术要求3.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3.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附录A检验方法A.1 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之规定制备。
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A.2.1 溶解度易溶于水。
A.2.2 比旋光度样品溶液(100g/L)的比旋光度αm(25 ℃,D)为(+13~+15)( º)·dm2· kg-1。
A.2.3 高效液相色谱在高效液相色谱分析中,样品主峰的保留时间和乳糖醇标准样品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A.3 乳糖醇含量和其他多元醇含量的测定A.3.1 方法提要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在选定的工作条件下,通过色谱柱使样品溶液中各组分分离,用示差检测器检测。
A.3.2 试剂和材料A.3.2.1 乳糖醇,标准样品。
A.3.2.2 山梨糖醇,标准样品。
A.3.2.3 甘露醇,标准样品。
A.3.3 仪器和设备A.3.3.1 高效液相色谱系统(HPLC)A.3.3.1.1 示差检测器。
A.3.3.1.2 过滤器:0.45 µm滤膜。
A.3.3.2 进样器:自动进样器或微量进样器,50 µL或100 µL。
A.3.4 色谱分析条件推荐的色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见表A.1,各组分的近似保留时间见表A.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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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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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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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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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比
减
少
如
下
物
质
:
乳
化
硅
油
、
聚
甘
油
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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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
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河南中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申报材料目录一、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申请表二、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三、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1、申请报告2、工艺必要性说明3、试验性使用报告四、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要求、生产使用工艺和检验方法,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者相关情况说明1、山梨糖醇液的质量规格要求2、生产使用工艺3、相关情况说明五、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六、国内外有关安全性资料及其它国家、国际组织允许使用的证明文件或资料1.山梨糖醇液国家标准GB7658-20052.GB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国际组织允许使用的证明文件或资料4. 山梨糖醇液产品检测报告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申请表申报单位:河南中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申报单位:河南中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山梨糖醇液:Sorbitol syrupCNS号:19.006功能:稳定剂、增稠剂关于扩大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申请报告申报单位:河南中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扩大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申请报告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山梨糖醇液是由葡萄糖在催化下经高温高压氢化后浓缩而得到。
外观为透明、无色糖浆状液体,味甜,甜度约为蔗糖的50%,因其安全无毒,可作为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稠剂,蔗糖代用品而倍受人们喜爱。
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被广泛应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1)中规定山梨糖醇(液)可适用于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仅限植脂奶油)、炼乳及其调制产品、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腌渍的蔬菜、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糖果、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面包、糕点、饼干、调味品、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除外)、膨化食品、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酿造工艺用、豆制品工艺用,制糖工艺用等多处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并且具有甜味剂、膨松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增稠剂等多种功能。
山梨糖醇液国家标准
山梨糖醇液国家标准山梨糖醇液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具有低热量、不会引起龋齿、对血糖影响小等特点,因此在食品工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规范山梨糖醇液的生产和使用,保障食品安全,国家对山梨糖醇液的质量标准进行了制定。
本文将对山梨糖醇液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了解和遵守相关标准。
一、标准范围。
山梨糖醇液国家标准适用于山梨糖醇液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山梨糖醇液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二、技术要求。
1. 外观,山梨糖醇液应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无悬浮物和沉淀。
2. 含量,山梨糖醇液的山梨糖醇含量不低于70%,水含量不超过30%。
3. pH值,山梨糖醇液的pH值应在3.0-7.0之间。
4. 残渣,山梨糖醇液的残渣含量不应超过0.1%。
5. 酸度,山梨糖醇液的酸度不应超过0.3%。
6. 重金属,山梨糖醇液中重金属(以Pb计)含量不应超过2mg/kg。
7. 微生物指标,山梨糖醇液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霉菌总数不应超过100CFU/ml。
三、检验方法。
1. 外观检查,取适量山梨糖醇液置于透明玻璃容器中,进行目视检查。
2. 含量检测,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山梨糖醇含量。
3. pH值测定,采用酸碱度计测定山梨糖醇液的pH值。
4. 残渣检测,采用蒸发法测定山梨糖醇液的残渣含量。
5. 酸度测定,采用酸碱滴定法测定山梨糖醇液的酸度。
6. 重金属检测,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山梨糖醇液中重金属的含量。
7. 微生物指标检测,采用培养法测定山梨糖醇液中微生物指标。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山梨糖醇液应在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包装应采用食品级容器,并在包装上清晰标注质量标准符合情况。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高温、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防止产品质量受损。
总结。
山梨糖醇液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山梨糖醇液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
工业用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工业用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工业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工业用)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化学名称、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和结构式2.1 化学名称D-山梨糖醇2.2 分子式C6H14O62.3 相对分子质量182.17(按2007年国际原子量表)2.4 结构式3 产品分类按形态可分为液态(山梨糖醇液)和固态(山梨糖醇)两种产品,前者根据山梨糖醇含量分为Ⅰ型、Ⅱ型和Ⅲ型。
4 要求4.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山梨糖醇液山梨糖醇色泽无色透明白色4.2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要求5 试验方法本方法中所用的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以上(含三级)水的规格,所用试剂,在未注明其他规格时,均指分析纯(AR)。
分析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
5.1 感官取适量样品,在自然光线下,观察样品的颜色和形态,检查其有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并嗅其味。
5.2 固形物按QB/T 2335-2007中4.5测定。
5.3 山梨糖醇含量(以干基计)按QB/T 2335-2007中4.6测定。
5.4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5.5 pH按GB 7658-2005中4.6测定。
5.6 还原糖按QB/T 2335-2007中4.10测定。
5.7 总糖按QB/T 2335-2007中4.11测定。
5.8 灼烧残渣按GB 7658-2005中4.16测定。
其中称取样品约2g,精确至0.0001g,灼烧温度为600℃~700℃。
5.9 氯化物按GB 7658-2005中4.13测定。
5.10 硫酸盐按GB 7658-2005中4.14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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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1、简要起草过程
标准任务下达后,北京化工研究院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于201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起草工作组收集和查阅了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组织撰写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并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了标准预审会,形成标准草案,并对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完善。
按照会议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实验验证工作并提供检测报告和相关测定数据,以核实和对比分析理化指标的合理性。
标准起草工作组拟于2015年6月初,将标准送审稿上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2、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化工研究院等。
主要起草人:张旭祯、李欢、郭燕玲、黄煜、李燕、韦振雷、卞疆、赵静波、廖承军、徐小荣等。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1、GB 29219-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与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合并;
2、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3、综合了GB 29219-2012和GB7658-2005对范围的描述,将本标准适用范围规定为“本标准适用于玉米等植物加工得到的淀粉乳或淀粉,经
水解、精制制成葡萄糖,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经氢化反应,再经过精制、浓缩过程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以及山梨糖醇液再经过浓缩、干燥、筛分等工艺制得的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
”;
4、修改了感官要求,固体山梨糖醇较GB 29219-2012删除了“结晶性”,山梨糖醇液较GB 7658-2005删除了“与水可以任意比例混溶”;
5、将GB 7658-2005中的“固形物”指标改为“水分”指标;
d)指标;
6、删除了理化指标中砷、重金属、pH值、相对密度(20
20
7、修改了GB 29219-2012中“总糖(以葡萄糖计)”的限值至4.4%;
8、“山梨糖醇含量”的检测方法中加入“面积归一化法”,并将原“外标法”作为“仲裁法”;
9、增加了本尼特滴定法测定还原糖;
10、其他检测方法沿用自GB 29219-2012和GB 7658-2005,修改了部分取样量和操作描述。
三、国内国际相关标准情况
1、国内相关标准情况
目前我国现有GB 29219-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以及GB 7658-2005 《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
我国台湾地区“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的附表二《食品添加物规格》第392页也对山梨糖醇的规格进行了规定。
2、国际相关标准情况
山梨糖醇:
JECFA标准(2001,INS No.420(i));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第八版,p1075~p1076);
欧盟委员会第231/2012号法规(p150);
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八版,p457~p458);
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2012,p195~p197)。
山梨糖醇液:
JECFA标准(2001,INS No.420(ii));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第八版,p1076~p1077);
欧盟委员会第231/2012号法规(p151);
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八版,p459);
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2012,p198~p199)。
具体见附表1。
四、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无
附表1 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国内外标准技术指标一览表
指标
JECFA FCC 欧盟韩国日本台湾中国国标拟定标准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液山梨糖醇山梨糖醇液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GB29219-
2012
GB7658-2005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山梨糖醇含量,w% ≥
91.0
(干基)
50.0
(干基)
91-100.5
(干基)
64.0
91
(干基)
50
(干基)
97.0-
101.0(干
基)
67.0-73.0
90.0
(干基)
50.0-75.0
97.0-
101.0
(干基)
/
91.0
(干基)
50.0
91.0
(干基)
50.0
总固形物/% / / / / / / / / / / / / / 69.0-71.0 / / 水分,w% ≤ 1 31 1.5 28.5~31.5 1.5 31 / / / / / / 1.5 / 1.5 31.0
还原糖,w% ≤0.3 0.3 0.3
0.3
(干基)
0.3
(干基)
0.3
(干基)
/ / 0.68 0.68 / / 0.3 0.21 0.3 0.21
总糖,w% ≤ 1 / / /
1
(干基)
/ / / 4.4 6.8 / / 1.0 8.0 4.4 8.0
灼烧残渣,w% ≤/ / 0.1
0.1
(干基)
/ / 0.02 1 0.02 0.02 0.02 / 0.1 0.10 0.1 0.1
干燥失重,w% ≤/ / / / / / 3 / 3.0 / 3 / / / / /
硫酸灰分,w% ≤0.1 0.1 0.1
0.1
(干基)
0.1
(干基)
0.1
(干基)
/ / / / / / / / / /
重金属≤/ / / / / / / / 10 10 5 / / 5 / /
铅(Pb)/(mg/kg) ≤ 1 1 1
1
(干基)
1
(干基)
1
(干基)
1 1 / / / / 1.0 1.0 1.0 1.0
镍(Ni)/(mg/kg) ≤ 2 2 1
1
(干基)
2
(干基)
2
(干基)
2 2
(无变色
反应)
(无变色反
英)
7 / 2.0 2.0 2.0 2.0
砷(As)/(mg/kg) ≤/ / / /
3
(干基)
3
(干基)
4 4 4 4 2 / / 2 / /
pH / / 3.5-7.0 5-7.5 / / / / / / 4.0-7.0 / / 5.0-7.5 / / 硫酸盐/(mg/kg) ≤100 100 / / 100 100 100 / / / / / 100 50 100 50
氯化物/(mg/kg) ≤50 50 / /
50
(干基)
50
(干基)
50 / / / / / 50 10 50 10
相对密度( )
≥/ / / / / / / 1.285 / 1.285-
1.315(
)
/ / / 1.285-1.315 / /
20 20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