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
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人选申报表
年 月 日
六、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对申报人政治立场、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填报内容的审核推荐及对申报人入选后将提供的支持和保障)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七、专家评审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八、教育厅审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思政梦”计划培养人选申报表
申 报 人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作 单 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教育厅 制
二O二O年四月
填 写 说 明
1.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填写“无”。
2.本表请用计算机填写,填表时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起止时间
资助金额(万元)
排名
获奖情况(教学科研类奖项)
获奖时间
获奖成果名称
奖励名称
奖励授予机构
奖励等次
排名
科 研 成 果
(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专著、研究报告等,限填10项)
成果名称
刊发载体
(发表刊物及期号、出版单位、
采纳批示等)
发表时间
署名
顺序
四、业绩简述(300字以内)
五、申报人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对报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起止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含国外研究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情况
起止时间
团体名称
职务
所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非教学科研类奖项)
获奖时间
奖励名称
奖励授予机构
奖励等次
广东省庆祝2015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
广东省庆祝2015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作者:来源:《广东教育·职教版》2015年第10期9月8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庆祝2015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省委常委、秘书长林木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副省长陈云贤,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等出席大会并为受表彰的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颁奖。
朱小丹在会上讲话,陈云贤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王沛婵等1081名同志获得“南粤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邓少芝等110名同志获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韶关市翁源县周陂镇中心小学黄爱珍、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冯子川、华南农业大学吴珍芳分别代表受表彰的南粤优秀教师发言。
受省委书记胡春华委托,朱小丹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表彰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示祝贺和敬意,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问候和诚挚感谢。
朱小丹充分肯定了我省近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他指出,广东省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离不开教育、离不开人才的强力支撑和保障,特别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教育和人才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
我们要充分认识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努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以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为总抓手,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统筹好教育规模、结构和质量效益,统筹好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好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统筹好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努力形成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朱小丹强调,全省广大教师要深刻领会,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要求,将其作为自己的崇高人生目标和不懈职业追求,努力成为不负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的光荣的人民教师。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2015学年度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2015学年度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12.30
•【字号】粤教助函〔2015〕74号
•【施行日期】2015.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2015学年度高校国家励
志奖学金获奖者的通知
粤教助函〔2015〕74号各普通高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暂行管理办法》(粤教助函〔2012〕48号)的有关规定,经各高校组织认定、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华南农业大学胡瑞蓉等48471名学生获得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现予公布。
附件:广东省普通高校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30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
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粤教思函[2011]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1.05
【实施日期】2011.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1〕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精神,2005年,我省启动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名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以滚动方式逐步培养一批高水平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和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骨干教师。
第一批名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将进行终期考核,第二批骨干教师将进行中期考核。
按照《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工作方案》要求,今年将开展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编制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单位的专任教师;(2)中共党员;(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4)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5)本科院校教师要求具有博士学。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建设课程 申报表
附件一: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建设课程
申报表
推荐学校
课程名称
课程层次(本/专)
课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教育厅制
二ΟΟ年月日
填写要求
一、请严格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各项。
二、请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表中各栏目。
[1]
3.课程描述
3-1教学内容(含课程内容体系结构;教学内容组织方式与目的;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
3-2教学条件(含教材使用与建设;实践教学环境;网络教学环境)
3-3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含多种教学方法灵活使用的形式与目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教学改革)
3-4教学效果(含校内同事举证评价、校外专家评价及有关声誉的说明;近三年学生的评价结果;课堂教学录像资料评价)
4. 自我评价
4-1本课程的主要特色(不超过三项)4-2目前本课程还存在的不足之处
5. 课程建设规划
5-1本课程的建设目标、步骤、课程资源上网计划等5-2本课程已经上网的资源名称列表
6. 说明栏。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粤教思[2014]7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4.12.11【实施日期】2014.1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思〔2014〕79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水平,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一)课题类别。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二)选题范围。
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高校学生助学工作、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等7个领域。
题目自拟。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岗专职人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
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2013年度以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在以往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中有不良学术诚信记录的,3年内不得申报此项课题。
(四)拟立项数量。
立项课题70项,其中重点课题25项,一般课题45项。
(五)本年度科研课题向实践类课题倾斜。
积极鼓励能够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立足广东,体现地方特色,突出实践性的项目参加申报。
积极鼓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团队实践模式,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象的能动作用,课题研究由师生团队承担,使研究过程与教育过程相融合。
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xx]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引导广大高校青年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
青年教师与学生年龄接近,与学生接触较多,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影响更直接,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
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当前,高校青年教师主体积极健康向上,拥护党的领导,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热爱教书育人事业,关心关爱学生,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同时也应看到,少数青年教师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职业情感与职业道德淡化、服务意识不强,个别教师言行失范、不能为人师表;一些地方和高校对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方法不多、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各地各高校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政治上主动引导、专业上着力培养、生活上热情关心,促进广大青年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3]5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3〕57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教社科〔2009〕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教社科司函〔2013〕11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教育,不断丰富和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的方式和途径,就规范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参观考察活动的性质和意义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观考察活动,旨在帮助教师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坚定政治信念,丰富经验阅历、更新知识体系,洞察社会发展、增强科研能力,从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环节。
中宣部、教育部十分重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教育,在广东、辽宁、福建等地建立了一批固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每年定期组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到基地所在省份进行参观考察活动。
2013年5月,教育部在上海召开专门会议,全面部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教育工作。
多年来,我省结合实施“05方案”,教育厅及各高校坚持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教育,取得了丰硕成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规范、科学地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参观考察活动,引导他们自觉地将书本理论与实际经验结合起来,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结合起来,更好地教育青年大学生坚定跟着中国共产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让大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的课程。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中学阶段)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中学阶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3.07•【字号】粤教思函〔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中学阶段)的通知粤教思函〔2016〕12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高职院校中职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撤并和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粤办发〔2013〕11号),现就做好2015-2016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中学阶段)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一)全省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评选名额450名。
原则上按照各地级以上市中学生数量占全省中学生总数比例分配名额,适当向中职学校倾斜。
(二)为支持学校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从评选名额中专门划出一定比例(18名)表彰内地民族班学生。
内地民族班学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已评为广东省优秀学生的,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再重复参评。
三、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德育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秀。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在目前就读学校期间90%及以上的课程或模块学习评价不低于良好或B等级。
4.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卫生习惯良好。
在目前就读学校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10.12
•【字号】粤教思函〔2015〕51号
•【施行日期】2015.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5〕5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09〕35号)精神,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各高校踊跃参与,经过学校初赛评审、复赛录像评审和决赛现场讲课并答辩评审,最终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26名,优秀奖53名,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希望全省高校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逐步成长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中坚力量。
省教育厅每年均举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并从中选拔优胜者参加粤桂琼赣滇五省(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2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7.07•【字号】粤教人函〔2015〕117号•【施行日期】2015.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粤教人函〔2015〕117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今年教师节期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拟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表彰一批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表彰名额2015年共评选表彰南粤优秀教师1100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10名,特级教师300名。
二、表彰方式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向获得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向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特级教师津贴。
三、工作程序(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广东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共同派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处)和特级教师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负责日常评选工作。
(二)组织各地各校开展评选工作。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开展评选工作。
其中,南粤优秀教师等额推荐,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差额推荐。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4.29•【字号】粤教思函〔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粤教思函〔2015〕2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经研究,将于近期举办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范围及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 教案:一节课(45分钟,下同)的完整教学设计方案,包括教学理念与目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强化等内容。
2. 教学视频演示:一节课现场教学。
二、参赛对象各高校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2014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讲师及以下职称。
三、比赛步骤及方法教学基本功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
初赛:由各高校根据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自行组织。
本次比赛的复赛和决赛由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复赛:复赛采取录像评审方式。
各高校在初赛基础上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复赛,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20人以上的高校可推荐2人,不足20人的高校可推荐1人。
2008—2014年期间获得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决赛一等奖者不再参加今年比赛。
请于5月30日前将参加复赛教师的比赛登记表(见附件)、纸质教案文本、教学录像片(一节课光盘,视频采用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G)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报送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人:周中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省教育厅思政处1511室,邮编:510080)。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25•【字号】粤教师函〔2015〕133号•【施行日期】2015.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33号各普通高校: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以及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做好2013年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1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实行限额推荐,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每校不超过8人,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每校不超过5人,其它本科高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3人,其它高职高专院校每校不超过2人。
二、推荐条件(一)本科高校教师。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协作精神好。
3、已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或纳入学校学科(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并获得学校的重点支持。
4、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5、近五年来系统讲授过本学科1门主干课程或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6、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重点学科建设。
高校思想政治课青年教师要过“五关”
广东职业技术教育与研究2017年第4期我国高等教育每年都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功不可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师德建设工作非常重视。
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对高校思政课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主力军的青年思政课教师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青年思政教师要成为让党和人民放心的优秀的教师,必须要过“五关”,分别是政治关、质量关、创新关、情感关和形象关。
1青年教师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关)教师的政治素质是指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政治价值观、政治态度和政治品质等各方面的素养。
政治素质从根本上决定了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性质和方向,决定了“高校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每个高校教师都担负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1]。
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工作主力军的青年思政课教师更应该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
青年思政课教师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德高望重的马克思主义工作者陈先达先生认为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教育,必须实现专业、职业、信仰三者的高度须统一。
他常教育学生“只要你选择马克思主义专业,你就必须有坚定的信念。
我不仅传授知识,同时也传播一种信仰[2]。
”崇高的政治理想和信仰不仅是青年思政课教师工作的动力和源泉,也是其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只有实现了专业、职业和信仰三者的高度统一,真懂真信马克思主义,才能真讲真传马克思主义。
青年思政课教师在理想和信仰信念上旗帜鲜明,充满自信,自然可以使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青年思政课教师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
责任是教师之本职。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承担起教育的责任,完成教育的使命,教师必须牢牢地树立起责任意识。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摘要]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
为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定要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站对自己的政治立场,正确认识教材在教学中的作用,正确把握学生心理[关键词]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认识一、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胡锦涛同志说:“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
”赢得青年,尤其是青年学生,第一位的就是政治素质的培养。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就是这项重要工作的主要承担者。
但是,这些主要承担者目前的处境却是比较尴尬的。
一方面,党和政府很重视,甚至国务院亲自来关注05方案的教材的编定。
另一方面,各个院校普遍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不重视。
大多数院校没有独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挂靠在公共基础课部或者人文社科系等。
很多院校的师资很缺。
学生不欢迎,觉得对他们求职就业没有用;很多年轻教师觉得没有前途,纷纷改行。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如果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工作的价值,自己昏昏,却想学生昭昭,肯定是天方夜谈。
邓小平同志说过,在改革过程中,我们最大的失误在教育,尤其是思想教育。
在人们生活越来越富裕,文化水平越来越高的今天,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也越来越多,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我们在给予孩子粮食和知识的同时,忘了很重要的东西——思想政治教育。
品德高尚的人才是我们的幸福的创造者,品德低劣的人才则是我们的灾难。
国家的稳定也好,社会的安定也好,谁敢说没有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功劳?在国家机器的运转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者作为普通的螺丝钉起着不能取代的作用。
二、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政治理论课难上,相信是所有想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的共识。
从政治教育立场来说,必须有框框,从思想教育来说,又不能有框框。
思政课教师,处在一个两难处境当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20•【文号】教社科厅函〔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实施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充分展示近年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堂建设成果,表彰一批可信可敬可靠、乐为敢为有为的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激发广大教师认真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9号)精神,日前举办了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
按照教学展示活动方案,经网络评审、现场评审等环节,共评出特等奖51项、一等奖143项、二等奖306项和优秀组织奖11个。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教师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办好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各地各高校要以获奖教师和单位为榜样,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课程作用,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06.25•【文号】教社科[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教社科[20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请及时报送我部社会科学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教育部2013年6月25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精神,结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实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的目标,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学生满意”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
二、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教育部、地方、高校三级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衔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以加强师德建设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为中心,以提高理论素养为基础,以创新方法为载体,以强化科研能力为支撑,以完善制度措施为保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通过全员培训、骨干研修、在职攻读学位、国内考察、国外研修、以项目选人和选人给项目等多种途径,努力造就数百名政治坚定、理论功底扎实、善于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领军人物、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数千名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高、业务精湛、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建设数万名坚持正确方向、师德高尚、业务熟练、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8.27•【字号】粤教师函〔2015〕122号•【施行日期】2015.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22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09]82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今年9月份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今年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
主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特别是去年教师节前夕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内容,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旨在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大力弘扬和培育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良好职业道德,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尤其是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
2013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评选第五批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4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评选第五批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评选第五批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47号)各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评选了四批共77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课程建设。
目前,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发展形势良好,优质课程已经覆盖了超过50%的高校,部分优质课程已建设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
按照工作部署,今年继续组织评选第五批优质课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优质课程的意义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学科建设的有力举措。
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是指以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遵循教学规律开展教学活动,教学建设及教师队伍管理规范,课程资源特别是网络资源开发较为充分,具备开展网络教学的基本条件,教学改革成果突出、教学效果优异,对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改革起示范作用、可作为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对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
优质课程建设成果将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
各高校要重视和加强优质课程建设工作,把它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结合起来,与“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要求结合起来,与精品课程建设结合起来,与教学名师的培养工作结合起来。
所有高校都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全部纳入重点课程进行建设。
我厅将对每门优质课程在两年建设期中分期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资助,入选后拨付2万元建设经费;建设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通过再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考核不通过将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予拨付;建设满2年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验收不通过将限期1年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验收最终通过后再予拨付。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暑期社会实践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教育微课优质资源征集活动评审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粤教思函[2014]7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12.03
【实施日期】2014.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教育微课优质资源
征集活动评审结果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4〕7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教育微课优质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4〕48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教育微课优质资源征集活动,各高校积极响应,精心设计本校活动方案,将学习考察与现场示范教学活动充分结合,并制作成微课作品踊跃申报。
经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一等奖8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3名,现将结果予以公
布。
获奖微课作品将在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网(http:
//)等平台展示,供广大师生教育教学和学习使用;同时推荐参加中宣部、教育部举办的“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精彩课堂”网上展播活动。
附件: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教育微课优质资源征集活动评审结果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3日
附件: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教育微课优质资源征集活动评审结果
一等奖(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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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粤教思函[2015]5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10.12
【实施日期】2015.10.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
果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5〕5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09〕35号)精神,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各高校踊跃参与,经过学校初赛评审、复赛录像评审和决赛现场讲课并答辩评审,最终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26名,优秀奖53名,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希望全省高校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和
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逐步成长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中坚力量。
省教育厅每年均举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并从中选拔优胜者参加粤桂琼赣滇五省(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
一等奖(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