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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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安徽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一、背景介绍安徽中级职称是对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员所进行的认定,是评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种考核和认定制度。

而为了保持职称持有者的专业素养和适应新技术、新知识的发展,安徽省委省政府规定中级职称持有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

二、学时要求的规定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安徽中级职称持有者从取得中级职称之日起5年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完成40学时的学习。

学时的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学习。

安徽省委省政府也明确规定了参加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和要求,包括参加职称培训班、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

三、学时要求的意义1. 保持专业素养:继续教育是一种持续学习的方式,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发展趋势,从而保持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2. 适应新技术、新知识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知识和技术都在不断更新和变化,而继续教育可以帮助职称持有者及时掌握新知识,适应新技术的发展,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3. 提升职称价值:中级职称是对持有者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认定,通过参加继续教育,持有者可以及时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职称的实际价值,使之更具含金量。

四、学时要求的履行为了确保中级职称持有者能够及时履行学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中级职称持有者的管理和指导,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和资源,鼓励和引导中级职称持有者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做到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和素质改进。

中级职称持有者本身也要根据规定,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内容,主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积极履行学时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五、结语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是安徽中级职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不断促进职称持有者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提高中级职称的实际价值。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到学时要求的重要性,加强对中级职称持有者的管理和指导,鼓励和引导职称持有者积极履行学时要求,共同推动安徽中级职称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加强继续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人专[]号)等文件精神,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月之前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学时(天)年月之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学时(天)。

继续教育的时间统一以“学时”为计算单位,每45分钟为一学时,每天以学时为标准换算,其中社会实践换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标准另定(见下文第“十”点)。

可直接冲抵学时的学习项目如下:一、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均按学时。

三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占%,其余的由其他作者均分。

二、学历学位教育每学年学时可折算为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出国培训外语考试:学时。

四、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学时。

五、教育管理岗前培训:学时。

六、普通话培训测试:学时。

七、短期培训、参加学术研讨会、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等按结业证或培训(会议)通知上的学时,无注明学时的一天按学时计算。

(证书上要能体现培训起止时间)八、著作、教材、译文、考察报告等.个人或合作出版专著、教材,按作者完成的内容,每字折算学时。

.译文,按发表译文每汉字折算学时。

.出国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每字折算学时。

九、成果、专利.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可按完成学时计算。

省、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地、市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省直厅(局)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权的专利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发明专利学时/项,实用新型专利学时/项,外观设计专利学时/项。

.同时获得成果奖及专利的项目,或同一成果多层次获奖,按高的一方计算学时。

其他学习项目,可以按照每分钟为一学时,每天以学时为标准换算。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附件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凡当年参加下列形式的脱产学习,可认定相应学时。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如下:1.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2.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5学时。

3.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国家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省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30学时、25学时、20学时。

4.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认定5学时。

发表论文(译文):在国家级刊物上每千字认定5学时;在省级刊物上每千字认定3学时。

5.参加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外语考试合格者,一次性认定继续教育学时36学时。

6.集团公司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认定35学时、30学时、25学时。

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认定30学时、25学时、20学时。

获集团公司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认定25学时、20学时、15学时。

获集团公司“五小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认定15学时、10学时、5学时。

参加学术会议及课题研究者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需提供会议通知或课题(项目)文件复印件。

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者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需提供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原件。

科研成果和“五小成果”获得者需提供证书(文件)原件。

摘自《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皖政…2000‟24号)等文件。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一)有以下情况者,以一天6小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连续脱产学习6学时或同一学习内容连贯累计达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方可登记)。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2.参加学术研讨会者;3.参加单位计划安排的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系列讲座,并有听课笔记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学时在30学时以上系列讲座的主讲人(评聘教师系列人员除外,须附讲稿);2.取得福建省干部英语考试或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者,或厦门市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3.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4.经地(厅)级以上部门鉴定的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同完成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1.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2.获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理论奖、国家国际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或省、部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或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说明:主要完成人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为: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足8人的,取前3名;获奖项目由8至10人完成的,取前4名;获奖项目由10人以上(不含10人)完成的,取前5名(以下类同)。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照执行。

3.出版个人专著者;4.参加在职学习,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专(含专业证书班)以上学历者;5.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投产见效项目的主持人;(四)自学的学时计算。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自学笔记、读书报告等,经所在单位评定认可,每2000字折算6个学时。

(五)论文、著作、译文、考察报告的学时计算。

1.论文(要求2000字以上),学时依据文章发表的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计算;国外和国家级专业杂志及省级学报72学时/篇省级专业刊物及全国专业学会、协会论文汇编72学时/2篇地市(厅)级学术刊物及全省专业学会、协会、年会论文汇编72学时/3篇2.译文,按发表译文每1500汉字折算6学时。

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技术的更新换代也越来越快,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地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那么,如何认定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呢?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学时认定应该以实际学习时间为准,包括课堂学习、实践操作、考试等时间。

2. 学时认定应该以学习内容为准,必须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和工作实际需求相符合。

3. 学时认定应该以学习形式为准,包括线上学习、线下学习、自主学习等。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应该遵循以下程序:1. 专业技术人员应该选择符合自己专业领域的学习课程或项目。

2. 学习课程或项目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提交学习证明材料,包括学习证书、考试成绩单等。

3. 学习证明材料应该经过单位或组织审核,确认学习内容和学时是否符合要求。

4. 学习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后,应该提交给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中心进行认定。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应该遵循以下标准:1.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该完成一定的学时要求,具体要求应该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和职业发展需求而定。

2. 学时认定应该以小时为单位,一般情况下,每学时应该为45分钟。

3. 学时认定应该具有时效性,一般情况下,学习证明材料应该在学习结束后的一年内提交认定。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仅能够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还能够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和创新能力。

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项工作,确保认定程序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支持。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一)参加由市人社部门举办的公共科目必修课程培训的,考试合格者凭《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每门科目计24学时。

(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职称英语考试以及各类职称资格的专业或执(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凭相关文件和有关证书,每项计 20学时。

(三)参加由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四)参加有关培训、进修、研修并经考试( 考核 ) 合格的,凭举办单位发放的结业证书和学习班课程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全脱产培训每天计6学时,半脱产培训每天计 3学时。

(五)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 100学时,分两年登记。

未毕业,但单科结业的,凭自学考试委员会或承办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 须注明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学习成绩等) ,每科计10学时。

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考试成绩单原件,每通过一门考试计 15学时。

(六)参加经所在单位认可的业务考察、专题调研,需递交考察报告或调研报告,经所在单位 ( 部门 ) 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实际考察时间 ( 路程时间除外 ) ,每天计 6学时。

(七)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的,需递交参加讲座、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国际性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10学时;全国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 8学时;省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6学时;市级区域性学术讲座(会议)并报告论文者每天计 4学时。

(八)出版著作 ( 译作 ) 或在公开出版刊物(增刊、副刊除外)上发表论文的,署名前 3名的作者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出版著作( 译作 ) 每万字计10学时;国外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专业刊物每篇计算30学时,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每篇计20学时;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 CN)的刊物每篇计 20学时;市级学术刊物每篇计 10学时。

确认继续教育学时的公告

确认继续教育学时的公告

确认继续教育学时的公告尊敬的教职工: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了确保教职工持续不断地提升自身教育水平和专业技能,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确认继续教育学时事项如下:一、学习目的继续教育是指在取得相应的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后,本着提高专业素质和发展个人终身学习的态度,参加教育部门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所组织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活动。

我们鼓励广大教职工根据自身教学和科研需要,积极参加相关教育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教学和科研水平,达到教学科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的目的。

二、学时要求1. 本学期所有在编教职工一律要求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具体要求为:公开课、教研活动、专业发表、教学、科研竞赛等,至少50学时以上。

2. 部分非在编教职工(临时工)要求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具体要求为:公开课、教研活动、专业发表、教学、科研竞赛等,至少30学时以上。

三、学时内容1. 参加专业发表、教学案例实践经验分享、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每次活动学时不得低于4学时。

主持一次以上高水平讲座、学术报告等共享学时不得低于8学时。

2. 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学时完成,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设计、课程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教学技能提升等课程及活动。

四、学时证明1. 参加教育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规范性学时活动,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学时证明,否则将不计入学时。

五、学时管理1. 学校将结合教职工实际情况,制定学时统计表格,并由系部负责人负责学时审核、管理和统计工作。

2. 学校将建立完善的学时管理制度,对于未按时完成学时要求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教育是永无止境的,继续教育是每一位教职工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每一个教师不断进步、提升自我、改进教学的重要途径。

希望广大教职工认真对待继续教育学时的确认事宜,并按要求积极参与学习活动,确保按时完成学时要求,提高个人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南京市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时

南京市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时

南京市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时
根据南京市职称评定的相关规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如下:
1.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 高级职称评定: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需要在申报前三年内,参加专业技术类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
48学时。

- 中级职称评定: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需要在申报前三年内,参加专业技术类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
32学时。

2.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内容:
- 继续教育学时的内容与所申报的职称类别相关,一般包括
专业知识的学习、技能培训、学术交流等内容。

学习内容可以根据个人的专业发展需求选择相关的课程或培训项目。

3.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一般由相关的职称评定机构进行,需
要提供相应的学习证明或培训证书作为学时的证明。

请注意,以上是一般性的原则,具体的细则和要求可能会因个别单位或职称评定机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建议您在申报职称前先详细了解南京市职称评定的具体规定,并咨询相关评定机构获得准确的信息。

厦门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厦门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厦门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厦门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厦门市教育局的规定,职工在参加继续教育时,需要达到一定的学时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 基本学时要求:职工需要在每学年内完成一定的学时。

一般来说,全日制在岗职工需要完成60学时,非全日制在岗职工需要完成40学时。

2. 学时来源:学时可以通过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来获取,包括学术讲座、专题报告、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的培训。

也可以通过参加学习型团队、阅读相关专业书籍、写作论文等方式来获取学时。

3. 学时认定:职工需要在参加培训活动后,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会进行学时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4. 学时使用: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并将所获得的学时用于个人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职业发展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学时要求仅为一般规定,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不同单位、不同职业类别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职工在参加继续教育时,及时了解所在单位的具体学时要求。

河南省继续教育学时审验标准.doc

河南省继续教育学时审验标准.doc
河南省继续教育学时审验标准
形式或种类
说明
学时
培训班、研修班
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由主办单位认定。
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每天
6
学历教育、课程进修
6个月以上
每门课
15
6个月以下
每月
10
参加学术、交流会
国家部委举办
每天
6
会上报告论文
专题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批示的,确定为20学时。
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合格者每个模块计12学时
职称外语考试
A级合格者
24
B级合格者
18
C级合格者
12
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
高级
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中级
46学时
初级
36学时
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挂职锻炼工作满一年,计算完成年度全部公需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二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42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三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38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省辖市、省业务主管部门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成果奖和社科成果奖等市厅级奖项
一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38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二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34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三等奖第一获奖人确定为30学时,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
+6
省级学术会议
每天
5
会上报告论文
+52
团队成员每年
24
国家级子课题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附件一: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的,每天计6学时。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1、参加培训、研修活动①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②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③参加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2、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3、个人自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向本单位申报自学方案,经认可后列入单位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①有考核的自学:完成自学计划后,参加有关部门或经认可的施教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持有关凭证到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认定学时数。

②有指导的自学: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自学计划,单位认可后指定指导教师。

完成自学计划者,撰写自学报告,经指导教师评定合格后,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时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形式的继续教育,每年认定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35学时。

4、参加学术会议①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8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个学时。

②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6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个学时。

③参加市级学术会议:认定5个学时。

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2个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4个学时。

参加者的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

5、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①国家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排序(下同),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40学时、36学时;b、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学时、35学时、30学时。

②省级课题(项目)a、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学时、60学时、50学时。

合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合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合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在合肥,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学时要求才能进行职称申报。

根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需要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为30学时,专业科目学时为60学时,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90学时。

这些学时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考试、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来获得。

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年度内无法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他们可以在后续年度内补齐学时。

不过,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均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

在登记学时时,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相关培训单位会将学员的培训内容、学时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学时登记应按照时间顺序逐年、逐项登记,不得涂改,并在“部门审核意见”栏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如果专业技术人员是从省外调入合肥的,他们需要按照合肥市的继续教育政策执行,确保自己满足当地的学时要求。

另外,如果省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知识学时有更高或其他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一、认证范畴山东省对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会计、税务、医学、教育、广告等各个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时认定都有明确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根据自身专业领域和职业发展需求,前往相关的培训机构和学习机构参加培训和学习,累计学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即可申请认证。

二、认证标准山东省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证不仅有相应的学时标准,还有学习方式和培训机构的要求。

1.学时标准山东省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和职位级别,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时要求各不相同。

对于初级技术职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学习时间必须达到60个学时;中级技术职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学习时间必须达到90个学时;高级职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学习时间必须达到120个学时。

需要注意的是,学习时间必须在三年(连续的)内完成,否则不能申请认证。

2.学习方式山东省认证学时的学习方式有多种,包括线下培训、在线学习、现场观摩、外出参观、课程讲演等,只要学习方式符合山东省规定的相应要求,均可以申请认证。

3.培训机构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质量,山东省对于认证学时的培训机构也有一定要求,要求培训机构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学习机构,并且所开设的课程必须符合山东省认证的标准和要求。

三、申请认证流程为了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认证,山东省制定了详细的申请认证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和学习方式,累计达到要求的学时。

2.将学时证明材料交到所在单位,并由单位审查。

3.经单位审核后,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学习证明、培训课程的学时明细、培训机构的资质证明。

4.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其下属的相应机构,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核认证。

四、注意事项为确保申请认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培训和学习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正规机构。

山东省规定,仅认可那些具有资质证明的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促进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二、学时认定标准:根据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总体标准为:每年至少完成40学时,其中要求至少有10学时的技术专业培训课程、10学时的创新创业培训课程、10学时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培训课程。

具体各类培训课程学时认定标准如下:1.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每学时认定为1学时;2.创新创业培训课程:每学时认定为1学时;3.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培训课程:每学时认定为1学时。

三、学时认定的具体要求:1.学员报名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按照培训时间和培训课程内容进行学时认定;3.学员须至少参加80%的培训课程,并在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测评;4.学员须完成培训课程学习后,由培训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四、学时认定的具体程序:1.学员报名参加培训课程,缴纳相关培训费用;2.学员参加培训课程,按照培训计划和时间规定完成培训;3.培训机构完成课程培训后,出具培训证明和学时证明;4.学员收到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和学时证明后,将证明材料交由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学时认定;5.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学时认定细则的规定,对学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确定学员所获得的学时。

五、学时认定的监管与评估:1.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学时认定工作的实施情况;2.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评估中心负责对学时认定工作进行评估,并进行年度综合评估;3.学时认定工作涉及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经常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六、学时认定的奖励与惩罚:1.顺利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由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提供晋升机会、加薪、奖金等;2.拒绝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单位将视为不履行岗位职责,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

河南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河南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河南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河南省中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规定,河南省中级职称评审要求申报人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一定学时。

1.学时要求根据规定,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需要取得一定的学时方能申报。

具体学时要求根据不同专业类别的人员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为继续教育学时总计不少于48学时。

其中,正科级以下干部除48学时外,还需参加中级职务(技术职务)专业知识培训,学时不少于40学时。

2.学时类型继续教育学时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术学位授予学时:申报人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期间的授课学时;(2)等级考试学时:申报人通过等级考试取得的相应学时;(3)岗位培训学时:申报人在工作岗位上接受的正式培训所取得的学时;(4)专题培训学时:申报人参加专题培训、研讨会等所取得的学时;(5)自主学习学时:申报人使用自己的时间、资源进行的个人学习所取得的学时。

需要注意的是,自主学习学时的认定具有一定的规定,包括自修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取得的学时、发表学术论文所授予的学时、参与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报告所授予的学时等。

此外,自主学习学时也需要通过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3.学时继续有效期继续教育学时通常具有一定的有效期,按照规定,申报人的继续教育学时有效期自获得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五年。

也就是说,在五年内所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以用于中级职称评审的申报。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学科建设、业务发展以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举办高级职称评审等已经变化的情况下,评审机关可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总结起来,河南省中级职称评审要求申报人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一定学时。

学时要求主要包括正常继续教育学时和中级职务(技术职务)专业知识培训学时,总计不少于48学时。

学时可以分为学术学位授予学时、等级考试学时、岗位培训学时、专题培训学时和自主学习学时等几类。

继续教育学时通常具有五年有效期,但评审机关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学时规定和认定标准

学时规定和认定标准

第四章学时规定和认定标准第十一条学时规定:(一)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为三年。

一个周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二)每个周期内,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公需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44学时;初级职称(包括未取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公需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2学时,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4学时;(三)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只要求在近三年中完成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1/3即可;(四)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自调入的下一年起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五)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的,近三年继续教育必须合格;(六)承担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授课人员,所授科目的继续教育学时按合格对待。

第十二条学时认定标准:(一)参加脱产学习的,按实际听课天数,每天按8学时计算;(二)参加讲座、报告会,按实际听课时间,每小时计1学时;(三)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不含往返路程、报到日、会见参观、游览、休息天),每天计4学时;(四)参加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组织的研修班,凭结业证书或有效证明,按实际听课天数,每天按8学时计算;(五)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高等院校)或攻读学位的,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习满一年按72学时计算;(六)参加国内外有组织、有计划、统一考核考试的自学活动,1至6个月的计20学时;超过6个月的,计40学时;(七)在专业领域获国际或国家级成果奖,计216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216学时、第二完成人计144学时、第三完成人计72学时);获省(部)级成果奖,计144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144学时、第二完成人计72学时、第三完成人计60学时);获盟市(厅)级成果奖,计72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72学时、第二完成人计6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50学时);获旗县区(市局)级成果奖,计6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6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5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40学时);(八)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刊物发表的论文折算72学时。

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现制定本细则。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

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

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5.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 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事部门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二)参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每天按8学时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参加进修、培训、研修人员需提供举办单位发放的培训证、结业证或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的,对当年参加学习的人员可在学习结束后一次性按72学时予以认定。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由学员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证明材料(包括学员当年参加学习时间、所学课程及成绩)。

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的,从毕业当年起认定三年内有效。

(四)参加各类专业高级研修班的,每天按12学时予以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附件4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徐政人发〔2007〕130号(2007年7月31日印发)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工作,现制定本细则。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

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的,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职务聘任周期一致。

周期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5.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标准。

(一)参加由市人事部门认定的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按其批准学时数认定。

(二)参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每天按8学时认定,一次最多认定两年的学时。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参加进修、培训、研修人员需提供举办单位发放的培训证、结业证或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的,对当年参加学习的人员可在学习结束后一次性按72学时予以认定。

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时,由学员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证明材料(包括学员当年参加学习时间、所学课程及成绩)。

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的,从毕业当年起认定三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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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每门课认定15学时。
二、参加学术会议
1、参加国家部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6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学时。
2、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5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学时。
三、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1、国家级课题(项目)
(1)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每年分别认定72、60、40、36学时。
(2)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40、35、30学时。
2、省级课题(项目)
(1)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72、60、50学时。
(2)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30、25、20学时。
四、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1、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认定5学时。
2、发表论文(译文):
(1)在国家级刊物上:每千字认定5学时。
(2)在省级刊物上:每千字认定3学时。
五、参加援藏、援外、国外学术活动,经单位人事部门认定后,按每年72学时标准登记。
六、参加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或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者,一次性登记3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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