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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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贵州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94 贵州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94 贵州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摘要:一、引言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条件1.学历要求2.资历要求3.专业技术水平要求4.职业道德要求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势1.职业发展2.薪酬待遇3.社会地位四、如何提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学习与提升2.实践与经验积累3.积极参加培训和考试4.融入行业社群,拓展人脉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为许多职业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门槛。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优势以及如何提升这一资格,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实现职业发展。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条件1.学历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常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

2.资历要求:在相关岗位工作多年,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具体年限要求因行业和职务不同而有所差异。

3.专业技术水平要求:掌握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职业道德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势1.职业发展:拥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职业发展中更具竞争力,有利于晋升和管理岗位。

2.薪酬待遇:一般来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享有较高的薪酬待遇,有利于提高生活品质。

3.社会地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个人专业素养和能力的体现,在社会地位上有一定的优势。

四、如何提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学习与提升: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拓宽知识面。

2.实践与经验积累:在工作中主动承担责任,积累实践经验,提高自身能力。

3.积极参加培训和考试:报名参加相关领域的培训课程和考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

4.融入行业社群,拓展人脉:加入相关行业的社群和组织,结识同行,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五、结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于个人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管理中心职称评聘办法

教育管理中心职称评聘办法

**镇教育管理中心职称评聘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1. 职称推评基本条件根据《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5〕153号)、《关于规范毕节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261号)等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岗位聘任基本条件根据《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毕地教〔2010〕183号)、《关于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毕地教〔2010〕190号)等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基本原则职称评聘与教学质量挂钩,有利于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教师对教育教学的积极性。

根据空岗情况,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作量化考核,择优推评,注重师德素养、安全工作、教学成绩相结合。

三、评聘方法1.职称评审每年一次,程序及方法根据《黔西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县教发〔2019〕45号)文件执行。

2.岗位聘任每月一次,达到基本条件的教师需在当月15日前申请,经教管中心审核后上报。

3.社会化职称评审、小级别岗位聘任:由各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进行考核量化评分,根据本校空岗名额数确定推评和聘任的教师,公示无异议后报教管中心。

4.基层副高职称评审及岗位聘任:由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直接向教管中心提出申请,教管中心进行考核量化评分,确定推评和聘任的教师。

5.实名编制在本校但在本镇其他学校任教的教师,实名制学校不得附加限制条件,应与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一视同仁,进行考核量化评分。

2013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13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13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13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二、基木条件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

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

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2013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二、基木条件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

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

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

《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贵州省人事厅文件黔人通[2008]165号贵州省人事厅文件黔人通[2008]16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人事厅事业处。

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1.本《意见》适用于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中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八至十三级岗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八至十三级岗位。

194 贵州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94 贵州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94 贵州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摘要:一、引言二、贵州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概述1.基本条件2.具体条件3.申报流程三、具体条件详解1.学历要求2.工作经验要求3.业绩成果要求4.职业道德要求四、申报流程详解1.申报时间2.申报材料3.审核流程4.评审流程五、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日益壮大。

贵州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备受关注。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贵州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及申报流程,以供参考。

二、贵州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概述1.基本条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具体条件(1)学历要求: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要求有所不同。

一般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部分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2)工作经验要求:申请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

具体年限要求因专业而异,一般在2-5年之间。

(3)业绩成果要求:申请者需具备一定的业绩成果,如完成过相关项目、获得过表彰等。

(4)职业道德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申报流程(1)申报时间:每年定期开展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可查询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2)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3)审核流程: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审批。

(4)评审流程: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参加评审答辩,评审结果公示后,发放职称证书。

三、具体条件详解(1)学历要求:申请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对于部分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如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等,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2)工作经验要求:申请者需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

如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教育专业,要求具备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194 贵州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94 贵州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94 贵州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摘要:一、前言二、贵州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概述三、具体资格条件1.学历与资历要求2.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3.专业技术能力要求4.继续教育与培训要求四、资格评审与认定程序五、结论正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各地区纷纷出台相关政策。

本文将重点介绍贵州省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二、贵州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概述贵州省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主要包括:学历与资历要求、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继续教育与培训要求等方面。

三、具体资格条件1.学历与资历要求贵州省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申报者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具体要求为:初级职务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中级职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此外,申报者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2.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申报者需提供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如项目完成情况、技术创新、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申报者需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能够独立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4.继续教育与培训要求申报者需参加继续教育与培训,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具体要求为:初级职务申报者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中级职务申报者需达到更高要求的学时。

四、资格评审与认定程序1.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2.单位审核申报材料3.人事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4.公布评审结果5.颁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五、结论贵州省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从学历与资历、工作业绩与成果、专业技术能力、继续教育与培训等方面对申报者进行要求。

申报者需符合相关条件,并通过评审认定程序,才能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办法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办法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试点市(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严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程序,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就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试点地区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即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在经核准的名额内申报推荐送评。

具体程序如下:1、各中小学校在每年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前,都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认真填报《中小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申报名额核准申请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一),经本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经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部门,经审核岗位空缺无误后,对空缺岗位按照1:2的比例差额批复予以核准。

3、各申报单位持中小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申报名额核准批复,方可按所核准的名额推荐送评本单位教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何部门和单位都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名额推荐申报参评人员,不得超岗、超职数核准、推荐申报。

二、严格实施二次公示制度试点地区各中小学校在组织申报、考核推荐人选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二次公示工作。

1、一次公示。

各单位须将申报人员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具体要求,本单位受理个人申报的时间、考评推荐的办法和程序、工作纪律及诚信要求,经政府人社部门核准的本单位相应岗位空缺情况和当年申报推荐名额等信息在本单位向全校教职员工进行公示,时间在3个工作日以上。

贵阳市教师职称评审文件

贵阳市教师职称评审文件

贵阳市教师职称评审文件一、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文件,明确贵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的目的、程序和标准。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1.评审范围本评审文件适用于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中的教师职称评审。

2.评审对象本文件所规定的职称评审对象为具有教育教学职务的教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

三、评审标准1.教学能力(1)课堂教学水平:包括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语言表达、内容讲解清晰明了等方面。

(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包括对教学方法的研究、对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对教育教学新理念的研究等方面。

(3)教材编写能力:包括编写质量、适用性、指导性等方面。

(4)指导学生能力:包括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学业等各方面的指导。

2.科研能力(1)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包括科学研究的能力、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等。

(2)学术交流能力:在国内外学术界内开展交流活动。

(3)学科建设能力:学科重点及特色所在学科建设方面的业绩。

3.业务能力及学术素质(1)政治思想素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2)业务能力: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理论和研究动态,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学科发展方向、管理规定和政策法规等。

(3)学术素质:具有高尚的师德、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及严谨的学术态度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四、评审程序1.提出申请教师应制作申请材料,申请教师职称评审。

由初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通过初审者进入评审环节,未通过初审者通知其补正材料或者不予评审。

3.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做出评审意见。

4.终审学校工作人员确认评审意见后,按照规定提交给评审机关,由评审机关进行终审。

5.公示、授职评审结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经过公示期过后,评审机关授予教师应享有的职称。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生产力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助理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申报助理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并经考核合格。

四、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八条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硕士学位,担任教学工作2年以上。

贵州以考代评中级职称考试合格标准

贵州以考代评中级职称考试合格标准

贵州以考代评中级职称考试合格标准贵州省教育厅近期出台了新的中级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并开始实施以考代评的方式进行终身职称评审。

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贵州以考代评中级职称考试的合格标准。

一、专业知识水平考生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教材和教学大纲,了解最新的教学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

对于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核心概念,要有深入的理解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二、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考生需要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在教学实践中,要能够设计并实施富有创意和科学性的教学活动,能够有效地组织授课内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三、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考生应该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具备独立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能力。

能够主持或参与重点教育科研项目,发表教育教学相关的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等。

同时,应该能够将科研成果应用到教学实践中,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

四、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观念考生应该具备高尚的师德修养,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同时,要有正确的教育教学观念,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造力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

五、综合素质评价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评价标准,还会综合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学术道德和责任感等。

综合评价将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以期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贡献力量。

贵州以考代评中级职称考试合格标准的实施,将推动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

对于广大教师而言,持续学习和提高专业能力是关键,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激励更多的教师积极进取,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与效益。

(以上为模拟结果,不代表真实信息)。

黔人通(2007)86号职称文件(中学中、高级)

黔人通(2007)86号职称文件(中学中、高级)

黔人通(2007)86号职称文件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教育厅文件黔人通[2007]86号各市(州、地)人事局、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黔单位:现将《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自发文之日起,原黔人通(1999)53号文件停止执行。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教师,以便按要求做好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二、基木条件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

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木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

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中小学(含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说明

中小学(含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说明

中小学(含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说明一、学历要求1.高中:高中(含职高)教师申报中学一级、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2.初中:初中教师申报中学一级、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35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3.小学:小学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35岁以下教师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4.中专: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二、资历要求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须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须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须担任中学一级(中学教师)或小学高级(小学教师)教师职务5年以上。

3.申报中专讲师职务,须担任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申报高级讲师职务,须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三、考核结论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及以上,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且有一年的考核结论为“优秀”。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关于学历问题1.学历不合格,但符合破格条件的对象可以申报。

2.原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通过成人教育取得《试行条例》所规定的相应学历,且专业与任职一致或相近,可视为学历合格。

若专业与任职不一致,但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任职一致,则可视为符合参评条件。

3.“工农兵”学员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按其毕业学校的层次视同具有相当层次的学历。

(二)关于资历问题1.凡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担任现任职务满3周年。

2.原担任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已经“平转”的,与现任教师职务任职资历累计计算。

3.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申报多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经转评,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必须坚持对岗聘任。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地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地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地教育事业.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地师德修养和良好地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具备相应学段地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四、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须有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一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学时初次认定者除外六、身心健康.第二条业务条件三级教师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地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地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地教学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并考核合格.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二级教师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二、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地基础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地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四、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并考核合格.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大学专科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课时以上三、一级教师一具有较强地教育学生地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地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地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二、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地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地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具有一定地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地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累积了一定经验四、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具有一定地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六、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科地理论教学和对学生地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学时,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具有较强地班级管理能力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主持辅导至少个学生社团活动能够独立完成项校本教研任务,并须有完整地总结报告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须有近年地教学教案.培养、指导至少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能够出色做好学生地思想政治工作成绩显著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具有较强地班级管理能力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主持辅导至少个学生社团活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须有近年地教学教案.培养、指导至少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老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小学幼儿园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主持辅导至少个学生社团活动承担校级以上地示范课或观摩课须有近年地教学教案.培养、指导至少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老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本学科项以上教科研课题.在公开出版地教育刊物上发表地教科研论文不少于篇.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次.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学时以上能够完成教学任务.承担县区级以上地示范课或观摩课能够独立完成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地总结报告在公开出版地教育刊物上发表地教科研论文不少于篇.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四、高级教师一根据所教学段学生地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二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地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地教学特色三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地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地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地成绩四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地作用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须有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地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七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八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有较高地教学艺术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先进地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优异主持辅导至少个学生社团活动能独立完成或指导县区级以上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县区级以上地示范课须有近年地教学教案.能够独立完成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地总结报告培养、指导至少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地专业理论水平、较强地实际操作能力能够主持或指导专业学科地教研活动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获得市厅局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培养、指导至少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精通业务教育教学效果显著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先进地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教学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优异主持辅导至少个学生社团活动能独立完成或指导县、区、级以上地教学工作承担县区、级以上地示范课须有近年地教学教案.培养、指导至少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小学幼儿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获市级以上地政府奖励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先进地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卓著主持辅导至少两个社团活动能主持并完成项市级以上地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执教市级以上地示范课或观摩课至少次须有近两年地教学教案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地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项.在公开出版地教育刊物上发表地教科研论文不少于篇.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天执教县区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次.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在公开出版地教育刊物上发表地教科研论文不少于篇.培养、指导地二级、三级老师不少于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地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次.能够独立完成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地总结报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五、正高级教师一具有崇高地教育理想和坚定地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地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二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地教学风格三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地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四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地知名度是同行公认地教育教学专家五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期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年以上六累计有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地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七任高级教师期间必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八具有本专业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地教育思想或有出版地教育教学专著九具有一定地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外语水平十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高级中学职业中学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具有先进地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能主持并完成项省级以上地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能承担省级以上地示范课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深入地研究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实践个月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在市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地影响力在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初级中学、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当地具有一定地引领、示范作用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地研究能主持并完成项省级以上地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能承担省级以上地示范课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项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次. 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深入研究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项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地市级以上地示范课不少于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以上. 第三条破格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受任职年限地限制. 一、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二指导至少名学生在省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地.二、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二指导至少名学生在国家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地. 三、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国家政府或荣誉称号二指导至少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地. 第四条学历要求提升学历后均须与所任专业一致.提升学历者须在取得学历后在本专业岗位工作实践满年以上方可用此学历参评.提升至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提升至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提升至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意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教育管理中心职称评聘办法

教育管理中心职称评聘办法

**镇教育管理中心职称评聘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1. 职称推评基本条件根据《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5〕153号)、《关于规范毕节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261号)等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岗位聘任基本条件根据《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毕地教〔2010〕183号)、《关于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毕地教〔2010〕190号)等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基本原则职称评聘与教学质量挂钩,有利于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教师对教育教学的积极性。

根据空岗情况,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作量化考核,择优推评,注重师德素养、安全工作、教学成绩相结合。

三、评聘方法1.职称评审每年一次,程序及方法根据《黔西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县教发〔2019〕45号)文件执行。

2.岗位聘任每月一次,达到基本条件的教师需在当月15日前申请,经教管中心审核后上报。

3.社会化职称评审、小级别岗位聘任:由各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进行考核量化评分,根据本校空岗名额数确定推评和聘任的教师,公示无异议后报教管中心。

4.基层副高职称评审及岗位聘任:由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直接向教管中心提出申请,教管中心进行考核量化评分,确定推评和聘任的教师。

5.实名编制在本校但在本镇其他学校任教的教师,实名制学校不得附加限制条件,应与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一视同仁,进行考核量化评分。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量化考核实施方案为更好调动我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更好地教书育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贵州省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以及市、县教育局当年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一)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乡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副组长:XX(乡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XX(乡中学校长)XX(乡完小校长)XX(乡幼儿园园长)XX(乡红石完小校长)XX(乡胜利完小校长)XX(乡大河村小校长)XX(乡百鸟村小校长)XX(乡石响教学点负责人)XX(乡简家教学点负责人)XX(乡红梯教学点负责人)成员:XX(乡中学政教处主任)XX(乡完小副校长)XX(乡红石完小教务处主任)XX(乡胜利完小教务处主任)XX(乡中学数学教师)XX(乡完小语文教师)XX(乡红石完小数学教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业务室(二),由何明杰同志任主任并负责职称评审工作。

(二)职称评审量化工作小组组长:XX(乡教管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XX(乡教管中心教研员、村级工会主席)XX(乡教管中心报账员)XX(乡教管中心经管员)XX(乡教管中心业务员)XX(乡教管中心业务员)XX(乡中学校长)XX(乡中学副校长)XX(乡中学教务处主任)XX(乡中学政教处主任)XX(乡完小教务处主任)XX(乡红石完小校长)XX(乡红石完小总务主任)XX(乡胜利完小教务主任)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职称评审量化工作组中的人员如要申报竞评职称,当年应回避职称评审工作。

二、职称评审量化考核对象(一)申报高级、基层副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含乡教育管理中心人员)。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细则讲课教案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细则讲课教案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补充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补充实施细则。

一、各系列、各职级任职基本条件、评审条件和破格条件等按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等文件执行。

二、有关申报评审条件条款细化和补充说明1.“教学效果优良”,按《黔东南州教师职称评审成绩认定实施标准执行》(见附件)。

2.“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中小学一级)”、“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中小学高级)”,需至少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社团辅导工作、指导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有全程佐证材料,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供任职文件即可)。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承担1项校本及以上研究课题(中小学一级)”、“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中小学高级)”需提供学校签章的全程佐证材料)。

4.“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中小学一级)”、“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承担过3次以上县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并在指导、培养3名以上...(中小学高级)”,“ ”县级教师培训、中小继教培训、片区教研活动均可,参与州级及以上考试命题一次,可作为一次学术讲座(提供聘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指导教师指低于申报职称的教师(含跟岗研修教师)1 年及以上,可以跨校、跨学段。

示范课等需提交组织文件、日程安排和相关听评课记录(3 人及以上)等全程佐证材料。

指导教师取得明显成效(提供全程佐证材料)。

5.“教学工作量”,提供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每 2 年必须有 1 个月以上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写出相应的实践报告;文化课教师必须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查研究 1 次(1周以上)以上,或作为学生专业实践、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到企业进行学生管理 1 个月以上,并写出考察、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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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确保2014年评审工作平稳过渡,2014年评审工作新旧评审条件同时执行,2014年后,原《关于印发的(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 2007] 86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 87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 88号)废止。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2014年5月19日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2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4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6年申报。

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八条评审条件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教学工作。

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下同),教学评价积分达70分以上。

2.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四、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九条申报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或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三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第十条评审条件1.熟练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基础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学评价积分达75分以土。

2.担任或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掌握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

五、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一条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获硕士学位,任教2年以上。

2.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任教教师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十二条评审条件(一)任职条件任二级教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1.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渗,教学评价积分达80分以上。

2.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参与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提供学校总体安排、个人计划、总结、学生名单、活动过程记录等佐证材料,下同)。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改革创新中累积了一定经验。

4.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

5.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

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可按有关规定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规定学时),并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

(二)业绩成果任二级教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获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省级三等奖或市(州)级二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市(州)级三等奖或县(市、区、特区)级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教师获优秀教学咸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市(州)级三等奖或县(市、区、特区)级二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县(市、区、特区)级三等奖以上。

2.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为2年)。

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表彰。

县、乡(镇)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为2年)。

获乡(镇)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获乡(镇)级以上表彰。

3.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2篇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

县、乡(镇)教师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1篇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或2篇论文获县(市、区、特区)级二等奖以上。

4.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获县(市、区、特区)级政府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以上。

县、乡(镇)教师获乡(镇)政府或县(市、区、特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以上。

5.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在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课程教材资源或教育教学成果在所在县(市、区、特区)推广,提供佐证材科并由县(市、区、特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展县(市、区、特区)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以上。

县、乡(镇)教师在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课程教材资源或教育教学成果在所在乡(镇)推广,提供佐证材料并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展县(市、区、特区)级公开交流活动2次以上。

6.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下同),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2人(次)获全国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

县、乡(镇)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2人(次)获市(州)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7.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

下列人员除必须具备1-7款之一外,应同时具备其业绩必备条件: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必备条件:主持完成本学科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

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总结报告4篇以上。

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2次以上。

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听课不低于3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下同),基层教研员不低于40节,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

教师培训机构人员必备条件: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3次以上;或承担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2次以上。

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总结报告,且茌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及教学的人员必备条件:初步了解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功能,能组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且编制的多媒体教学软件获省级三等奖以上。

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获相关部门奖励的自制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可等同为发表论文,下同),且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制作媒体软件、课件2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4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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