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试验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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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试验项目管理办法

1 目的

确保建立外部实验室控制管理规定,以此来指导本公司对外部实验室的选择、评价与管理控制,确保外部实验室的试验及校准能力符合本公司的相关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对委外实验室进行的所有检测和试验。

3 术语及定义

4 职责

4.1 外部实验室

负责实施检测、试验并提供相应的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4.2 试制试验部

负责收集、搜索外部实验室的信息,并主导负责外部实验室的评价、审核及对委外实验室在试验时的实时跟踪工作。

4.3 过程质量管理部

负责原材料成分第三方分析,物质分析,环境检测等的外部试验的委托和管理,并保管外部实验室检测、试验结果或检测报告。

4.4 法务部

负责在委外试验的过程中对委外试验合同的审核。

4.5 采购部

负责在委外试验的过程中与委外实验室进行商务洽谈和签订商务合同。

4.6生管物流部

负责在委外试验的过程中进行试样的运送和对试样运输过程中的维护。

4.7 工艺技术部、产品技术部、过程质量管理部、各生产厂、发动机项目组、汽车研发项目组等部门根据生产制造的需要向试制试验部提出委外试验的需求。

5 工作内容

5.1 委外试验

5.1.1 试制试验部根据公司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外部试验的委外和管理,并保存外部实验室检测、试验结果原始记录。

5.2 委外试验的程序

图5.1 委外试验流程图

5.2.1 委外试验需求提出

当部门有工作任务需要委外完成时,需求部门提出委外工作需要,经部门相关领导批准后开展委外相关工作。

5.2.2 初选委外实验室

5.2.2.1 试制试验部从《合格外部实验室一览表》中初选满足要求的委外实验室。委外实验室

选择要求:所有委外实验室必须从《合格外部实验室一览表》中选择。

5.2.2.2 如从《合格外部实验室一览表》中无适合委外实验室,委外需求部门进行委外公司推荐,委外公司考察合格后方可选用。

5.2.3 技术交流

为保证技术交流过程中与委外公司传递信息的准确性及交流质量,用于技术交流的资料需经过部门部长批准签字,技术交流参加人员必须包含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

5.2.4 提起委外试验需求

各需求部门根据委外需求时间进行委外公司及委外需求审批。

试制试验部审核所选委外公司是否为委外公司数据库《合格外部实验室一览表》内的公司。所有委外公司必须是委外公司数据库《合格外部实验室一览表》中厂家,否则驳回流程。

涉及整车及整车零部件委外试验,由试制试验部提委外试验需求。

5.2.5 开展商务工作

采购部组织进行招标或商务洽谈工作,具体按《招标管理办法》。委外需求中直接签订合同的,采购部收到需求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后,进行合同签订。

5.2.6 合同签订

5.2.

6.1 试制试验部在招议标或商务洽谈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技术协议以使进行合同签订。

5.2.

6.2 采购部根据招标或商务洽谈的结果及试制试验部提交的资料组织与委外公司进行合同签订。

5.2.

6.3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需要变更时,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进行合同签订。

5.2.

6.4 对于工程设计类委外工作,委外管理人员需在合同签订后向需求提起人员确认合同执行最终完成日期,并形成外部评价及内部总结执行状态监控表进行跟踪。

5.2.7 试验报告

5.2.7.1 试制试验部门将委外试验产生的阶段性资料进行归档,按合同规定节点组织评审,完成合同规定的验收及委外试验的评价。验收情况及委外试验评价将作为合同付款的有效依据。

5.2.7.2 验收产生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3 外部实验室基本要求

5.3.1 外部实验室是依据ISO/IEC17025或国家等效文件获得认可的实验室或被顾客接受的实验室。

5.3.2 外部实验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具有一定的实战经验,且取得有效的证件上岗。

5.3.3 外部实验室应制定《工作手册》,该手册内容包括:试验业务范围、方针、组织机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及必要的作业指导书等内容;委外实验应在委外实验室的业务范围内。5.3.4 实验室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校验。

5.3.5 对实验室的环境进行监视和控制,环境条件要按照测试和分析规程或标准文件上的要求适用性的条件进行监视和控制。如果有必要,环境条件可能对产品品质有影响和有怀疑时,要做好环境条件和记录。

5.3.6 实验室必须使用满足顾客要求的试验标准和方法。

5.3.7 在试验和校准前,必须验证其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

5.3.8 所有样品在试验前后,实验报告中数据应与被试验样品对应,实验报告由外部实验室提供,并加盖委外实验室公章。

5.4 外部实验室的评价、认可和管理

5.4.1 试制试验部、过程质量管理部视委外试验、检测需求寻找适合的外部实验室,同时收集多方资料:如业务能力、服务。价格作为筛选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外部实验室填写《外部实验室评价表》。

5.4.2 调查人员根据外部实验室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初步评价,对有合作意向的外部实验室提交部门主管审批,审批通过后列入《合格外部实验室一览表》。

5.4.3 合格外部实验室需要进行年度复审。

5.5 不合格外部实验室处置。

5.5.1 新供方若经评审判定为不合格时,不得纳入合格供方一览表,若因特殊原因必须委外试验时,需经副总以上(含副总)的批准,方可进行。

5.5.2 已纳入合格一览表的外部实验室,若经年度评定为不合格时,处置如下:

a)取消原认定资格;

b)试制试验部/过程质量管理部负责把该供方从合格供方一览表中去除。

5.6 对于某一设备,当没法找到相关实验室进行校准服务时,可以由原始设备厂家进行校准服务。

6 相关文件

6.1 《记录控制程序》

6.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 《合同管理制度》

6.4 《招标管理办法》

7 相关记录

表7.1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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