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社会资源 拓宽调解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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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社会资源拓宽调解领域

永济市司法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服务领域和商品流通领域范围不断扩大,人员流动性明显增强,交易活动频繁,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纠纷大量增加。为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从2008年起,我们永济市司法局开始探索把人民调解组织向行业性、专业性领域拓展,积极筹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我们通过聘请专职人员,组建专门机构,运用专业知识,有效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全市共筹建了姚爱云调解室、交通事故调解室、医患纠纷调解室、农经纠纷调解仲裁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物业纠纷调解室、校园矛排调解室等专业调节室。现将我市各专业调解室的建立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调解室建设情况

(一)、姚爱云调解室

“姚爱云调解室”是我们建立的第一个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2008年,在我们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时,发现我市有一批具有丰富基层调解工作经验,群众信任,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老干部、老职工,活跃在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为了整合调解资源,更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经过考核筛选我们于2008年5月1日在城西街道成立了以姚爱云为首席调解员

的“姚爱云调解室”,隶属城西司法所管理。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7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00余次,受理调解纠纷290余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90起,债务纠纷77起,邻里纠纷33起,交通事故赔偿9起,土地承包19起,给农民工讨要工资6起,其它类56起,成功结案124起。调解室的成立使群众减少了诉累,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交通事故调解室

随着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上升,交通事故处理难,已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甚至有些交通事故由于处理不当而引发上访事件的发生。为了更好的解决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2009年我们积极与市交警队联系,协商筹建交通事故调解室。在与交警队达成共识后,我们聘请了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5名调解员,在交警队附近租赁办公室一间(由于交警队正在建办公大楼,其办公场所也是临时租用),于当年5月成立交通事故调解室,隶属城东司法所管理。交通事故调解室自成立以来,从快速介入、服务周到、配合协调、力求实效四方面着手,切实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到目前为止,共受理案件88起,调解成功52起,涉案金额160万余元,其中死亡事故2起。

(三)、医患纠纷调解室

2010年3月我们与市人民医院联合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室,调解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安君担任,下配调解员4名,

办公室设在市人民医院,主要调解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矛盾纠纷。自成立以来共成功调解26起医患纠纷。由于调解室经费短缺,给调解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目前,我们正在筹备在全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2010年1月8日发布了司发通[2010]5号文件《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各地要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互动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保监部门要鼓励、支持和引导保险公司积极依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处理涉及医疗责任保险的有关保险赔案,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形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保险理赔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根据这一精神,我们积极和卫生部门联系,目前已经取得各医院的大力支持,医院投保的积极性都很高,和保险公司正在洽谈中。

(四)、农经纠纷调解仲裁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我们以农经局为主,结合有关职能部门,成立了“永济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农经局设立“农经纠纷调解仲裁庭”,司法局配合农经局完善了组织机构、版面制度、调解档案等。同时在各镇、街道设立的“农村矛盾调解中心”都有一名农经

管理人员参加,专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2009年至今,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320人次,排查受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14起,调解处理105起,仲裁裁决5起,移送人民法院4起。

(五)、劳动仲裁委员会

以原永济市劳动局为主联合市经贸局、市总工会设立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主任由人社局一把手担任,副主任分别由人社局副局长、经贸局副局长、总工会副主席担任,由以上三个单位各配一名仲裁员。今年上半年受理劳动纠纷48起,共调处22起。

(六)、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室

2010年4月23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后,我们根据晋局长的讲话精神,积极与市各物业公司联系,在我市永丰家园、鸿福家园、怡和苑、城市经典、御苑、名门雅居、蒲津苑、丽苑等8个大型住宅小区成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室。各调解室都是由各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为调解室主任,下配两名调解员,主要调解小区内的民事纠纷。各调解室调解制度上墙,调解台账完善。到目前为止各物业纠纷调解室共调解纠纷238起,主要以楼房漏水、楼道卫生、抢占车位、装修等纠纷为主。(七)、校园矛排调解室

为了贯彻落实5〃3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晋局长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我们积极与教育、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在教育局建立了校园矛排调解

室。调解室主任由教育局纪检组长担任,副主任由德育室主任担任,下配两名调解员。为了更快、更准确的掌握全市各学校的矛盾纠纷情况,在各中小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组,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纠纷,维护校园稳定,切实实现“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校”,把问题解决在校内,消化在基层。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建立专业调解室还没有引起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要靠我们司法局不断做工作才能实现。

二是调解通知难,对方当事人不配合。为迅速促成调解,解决纠纷,调解室一般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一方当事人要求调解的,另一方可能却不买账,避而不见,到场率不高,或是由于当事人提供的电话不准确或电话关机等情况,导致调解无法进行,错失了调解先机。

三是调解经费不能完全到位,调解员报酬难以兑现。我市的交通事故调解室到现在还是司法局掏钱租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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