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_中标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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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锦州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锦州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锦州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6【案件字号】(2021)辽13民终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树立李耀举华政通【审理法官】孙树立李耀举华政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锦州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玉国;冯联友【当事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锦州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玉国冯联友【当事人-个人】王玉国冯联友【当事人-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锦州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薛秀华辽宁达冠律师事务所;席秀臣辽宁红枫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薛秀华辽宁达冠律师事务所席秀臣辽宁红枫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薛秀华席秀臣【代理律所】辽宁达冠律师事务所辽宁红枫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锦州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王玉国;冯联友【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是,瑞安公司、中铁北方公司对于冯联友拖欠的劳务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问题。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实际履行过错合同约定当事人的陈述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证明力自认关联性合法性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终结执行(执行终结)【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瑞安公司、中铁北方公司对于冯联友拖欠的劳务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问题。

关于瑞安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问题。

一、冯联友、李忠田分别以瑞安公司名义与中铁北方公司签订合同,承包锦承线义县至朝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站前II标、古洞河大桥下部结构剩余工程、义朝项目框架涵工程。

期间冯联友在签订合同之前即入场施工,且参与了李忠田承包工程的施工。

王玉国主张的工资发生在上述工程施工过程中。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卞振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卞振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53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2号。

法定代表人:侯志广,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克祥,该公司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书剑,辽宁相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卞振金,男,1955年6月22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

法定代理人:王某,女,1954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系卞振金之妻。

委托诉讼代理人:卞聚星,女,1982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系卞振金之女。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天津恒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新兆路裕阳花园5—1—702。

法定代表人:徐玉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褚利伟,天津臻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北方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卞振金、天津恒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升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辽民终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中铁北方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一审、二审法院程序违法。

卞振金系植物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一审法院没有向卞振金的近亲属释明申请宣告卞振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卞振金的权利的情况下,认定由其女儿卞聚星在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司法鉴定申请书上代“卞振金”签名的效力,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审法院认为存在瑕疵但未发回重审,存在错误。

(二)一审、二审判决没有查明案件事实。

中铁北方公司在原审中举证证明,卞振金系在天津恒升公司施工工地受伤,砸伤卞振金的机械设备系天津恒升公司所有或管理,操作人员系该公司员工,本案的实际侵权人应当为天津恒升公司。

一种新型盾构用滑轨式换刀系统[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新型盾构用滑轨式换刀系统[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名称:一种新型盾构用滑轨式换刀系统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人:刘成良,雷军波,陶建峰,贾连辉,姜礼杰,卓普周,钱豪,文勇亮,原晓伟
申请号:CN201921859363.5
申请日:20191031
公开号:CN210908815U
公开日:
20200703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盾构用滑轨式换刀系统,本实用新型包括蛇形滑块导轨机构、末端执行机构和运动调节机构,蛇形滑块导轨机构与运动调节机构相连接,蛇形滑块导轨机构内设有滑移输送机构,滑移输送机构沿蛇形滑块导轨机构移动,末端执行机构安装在滑移输送机构上且随滑移输送机构运动。

本实用新型采用滑轨式换刀机器人换刀系统,载有末端执行机构的滑移输送机构沿预定好的滑轨运行至相应的位置,对刀盘上的刀具进行更换,运动安全平稳,准确定位换刀位置,提高换刀效率。

其末端执行机构结构集成度高,运动灵活,可对刀具进行夹取吊装、螺栓松紧、高压清洗,同时还可以图像采集,实时监测,提高换刀效率和操作安全系数,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申请人:上海交通大学,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200030 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国籍:CN
代理机构:郑州优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高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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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滨高铁四电中标单位公示

济滨高铁四电中标单位公示

济滨高铁四电中标单位公示
公告
根据济滨高铁四电工程招标要求,经过评标委员会层层筛选和综合绩效评估,现将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如下:
一、一部分电气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A公司
二、二部分电气设备安装项目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B公司
三、三部分电气设备调试项目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C公司
四、四部分电气设备维护项目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D公司
五、其它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工程项目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E公司
请各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程项目。

各中标单位需积极配合施工方和监理方的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特此公示。

济滨高铁四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程中标信息

工程中标信息
工 期: 8 日历 天 13
中标 价 : 3 85 万元 5 4 5
中标价 : 4 2 4 元 1 4 06 万
中标 价: 13 9 元 16 80 万 招 标 单位: 浦 区卫 生局 杨 招标 范围和 内容 : 区控江 医 院门诊 改扩 建项 目 中标 单位 : 上海 市第 五建 筑有 限公 司 中标 类别 施 工 中标 中标 通知 书编号 : 9 2 0 1 C 1 0 0 YP 2 8 0 中标 日期 : 0 0 0 — 2 21— 3 2
招 标单 位: 上海 嘉封 房地 产 发展有 限 公 司 招 标范 围和 内容 : 江桥 文针 厂地 块配 套商 品房 建 设 项 目一标 中标 单位 : 上海 江桥 建筑 工程 有 限公 司 中标类 别 :施 工 中标 中标通 知书编 号 : 9 1 D 0 6 0 0 0J 03 C 1 中标 日期: 0 0 0 — 6 2 1—3 2
招 标单 位: 海公 路投 资 建设 发展 有限公 司 上
招 标范 匿和 内容 : 林海 公 路新 建工程 基 层、面 层L H L 标 M2
中标单 位: 海 市第 一市 政工 程有 限公 司 上 中标 类别 :施工 中标 中标通 知 书编号 : 6 1 Q0 0 C 9 0 0 0 3 0 K 中标 日期: 0 0 0 —1 2 1— 3 9
中标 单位 : 上海 市第 七 建筑有 限公 司 中标 类别 施 工 中标 中标 通知 书 编号 : 0 B 0 1 0 1 1 0 0 1 0 Z C 中标 日期 : 0 0 0 — 2 2 1 — 3 2
工期 : 5 4 日历天
中标 价 : 2 50 万元 9 8 .1
中标 价: 5 86 万元 1 8 8 招 标单 位 : 上海 电气 核 电设备 有限 公司 招 标范 围和 内容 : 电核 岛主 设备 扩能 ( 期 ) 核 二 技术

企业信用报告_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Βιβλιοθήκη 报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8 1.4 主要人员 ....................................................................................................................................................12 1.5 联系方式 ....................................................................................................................................................12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张爱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张爱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张爱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3【案件字号】(2020)浙02民终158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亚君黄永森赵保法【审理法官】朱亚君黄永森赵保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张爱东;朱久兵【当事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张爱东朱久兵【当事人-个人】张爱东朱久兵【当事人-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林挺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李宁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胡镌文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上官明泓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林挺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李宁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胡镌文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上官明泓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林挺李宁胡镌文上官明泓【代理律所】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张爱东;朱久兵【本院观点】被上诉人朱久兵系上诉人中铁华海公司实习生,服从上诉人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领取劳务报酬,中铁华海公司在二审中也承认二者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且事故发生在朱久兵工作时间和因工作需要经过的路段,因此,中铁华海公司应对本起事故后果承担雇主责任。

【权责关键词】合同过错鉴定意见重新鉴定诉讼请求简易程序变更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朱久兵系上诉人中铁华海公司实习生,服从上诉人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领取劳务报酬,中铁华海公司在二审中也承认二者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且事故发生在朱久兵工作时间和因工作需要经过的路段,因此,中铁华海公司应对本起事故后果承担雇主责任。

2021年07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标统计分析

2021年07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标统计分析

2021年07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标统计分析根据中招查的统计,2021年07月中国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事件量为15次,相对于2020年07月同比下降25.0%。

截至2021年07月月末,本年度中国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事件总量为94次,相对于2020年07月累计同比上升29.0%。

2020年08月到2021年07月在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事件信息中出现总次数排名前十的关键词为:施工、建筑、设计、市政、工程施工、改造、土建、EPC、PC、建筑工程。

从地域角度看,2021年07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的中标事件主要集中在:广东省、上海市、海南省、天津市、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黑龙江省。

2021年07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事件信息中出现总次数相比上月上升幅度最高的十个关键词包括:工程设计、EPC、PC、安装工程、生态、建筑设计、改造工程、水厂、设计、改造。

从金额角度来看以上数据统计:根据中招查的统计,2021年07月中国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4.11亿元,相对于2020年07月同比下降84.0%。

截至2021年07月月末,本年度中国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84.28亿元,相对于2020年07月累计同比上升105.0%。

2021.07 公开采购关键词热度上升排名(当月环比)关键词 频次 环比增速1、工程设计 5 150.0%2、EPC 4 100.0%3、PC 4 100.0%4、安装工程 2 100.0%5、生态2100.0%2020年08月到2021年07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事件信息中包含以下关键词的中标事件总金额排名前十: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计、土建、EPC、PC、建筑工程、改造。

中在: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2021年07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事件信息中出现总金额相比上月出现总次数上升幅度最高的十个关键词包括:生态、工程设计、改造工程、公路、环境、EPC 、PC 、通信、研究院、规划设计。

李寿兵、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寿兵、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寿兵、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0.26【案件字号】(2021)陕04民终30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倪治国张作儒刘联胜【审理法官】倪治国张作儒刘联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李寿兵【当事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李寿兵【当事人-个人】李寿兵【当事人-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李寿兵【本院观点】根据原审卷中的西咸劳人仲案字(2020)第945号裁决书、证人证言、谈话录音、施工现场照片等在卷证据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可见,上诉人项目部负责人将涉案砖墙拆除及开门洞工作交与李某某施工,被上诉人受李某某雇佣并在从事涉案砸墙施工过程中受伤,属于客观事实。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人证言新证据关联性质证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任何新证据,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原审卷中的西咸劳人仲案字(2020)第945号裁决书、证人证言、谈话录音、施工现场照片等在卷证据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可见,上诉人项目部负责人将涉案砖墙拆除及开门洞工作交与李某某施工,被上诉人受李某某雇佣并在从事涉案砸墙施工过程中受伤,属于客观事实。

因此原审基于上述事实及案涉证据认定情况,要求上诉人对李寿兵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符合本案客观事实及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上诉人虽称基于涉案施工协议,其将部分劳务作业合法分包于昌顺达公司,被上诉人作为该公司雇佣的劳务人员在施工中受伤,不应由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经审查,首先,上诉人虽曾与案外人昌顺达公司签订过《施工协议》,但从协议内来看,其所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内容等以及上诉人提交的劳务分包结算单、劳务分包分月完成数量收方汇总表和计算表所显示的工程细目,均只能证明双方仅针对广场路站华清池站混凝土支撑切割劳务分包事宜进行过约定与结算,该协议所涉工程与李寿兵受伤时所从事的砸墙工作,两者工作范围有别、内容迥异,且上诉人并未提交相关证据就该协议中所约定工程涵盖涉案砸墙工作予以佐证,故该协议与本案并无关联性,不能作为处理本案纠纷的合同依据;其次,上诉人虽称案涉砸墙工作系由昌顺达公司承接,并非交给李某某个人施工,但上诉人并未提交其与昌顺达公司针对涉案工程的相关书面合同及李某某取得该公司授权承接案涉工程的相关证据对此予以佐证,且其上述所称与在卷谈话录音内容相互矛盾;最后,被上诉人虽认可受李某某雇佣从事案涉砸墙工作并由其负责管理和发放工资,但承前所述现并无证据证明李某某的上述行为,均是基于案外人昌顺达公司的授权所为,故仅凭此并不足以证明被上诉人与案外人昌顺达公司存在雇佣关系。

中铁上海工程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铁上海工程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上海渝江建筑劳务 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 鞍山制梁场场建填筑工程
江西诺贝利建设有 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 鞍山制梁场临建工程
安徽倍品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 鞍山制梁场临建工程
安徽安衢建设有限 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马 鞍山制梁场临建工程
安徽峰斌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9 2.1 节支率分析 .......................................................................................................................9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9 三、采购供应商 ...........................................................................................................................10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0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0 四、采购代理机构........................................................................................................................12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2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2 五、信用风险 ...............................................................................................................................13 附录 .............................................................................................................................................13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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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19,059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本报告于 2019年12月1日 生成
3/9

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2.2 企业招标情况(近一年)
2019-11-29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欣嘉园二期市政项目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混凝土 2019-11-29
顶管采购二次
2019-11-29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三公司安九铁路II标项目部潜山制梁场采购PVC泄水管等
2019-11-29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三公司安九铁路II标项目
9
宝山
2019-11-27 中铁上海工程局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工程项目钢材
10
南宁
2019-11-27 中铁上海局五公司南宁地铁5号线项目部采购二三项料
【通用零部件制造】 (630)
本报告于 2019年12月1日 生成
5/9

仅展示最近10条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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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6528939E
工商注册号: 310108000486438
组织机构代码:
566528939
法定代表人: 荣树森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859) 仅展示最近10条招标项目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_中标190924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_中标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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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1/5

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企业中标/投标数: 0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3/5

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5/5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2.4 参与投标的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4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5 合作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4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29【案件字号】(2021)陕04民终28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为纲刘煜阳倪治国【审理法官】李为纲刘煜阳倪治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当事人】李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当事人-个人】李明【当事人-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李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本院观点】申请仲裁的期间为一年,上诉人李明与被上诉人中铁第七分公司在2019年5月27日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且上诉人李明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中铁第七工程公司与被上诉人中铁第七分公司存在权利义务上的承继关系,故上诉人李明对被上诉人中铁第七分公司的请求超过仲裁期间,本院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上诉人李明与上诉人中铁第七工程公司在双方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双方就续签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应视为合同期满终止,上诉人李某某证据证明上诉人中铁第七工程公司存在违法解除事实,故上诉人李明请求支付违法终止赔偿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该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据不足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和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对该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申请仲裁的期间为一年,上诉人李明与被上诉人中铁第七分公司在2019年5月27日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且上诉人李明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中铁第七工程公司与被上诉人中铁第七分公司存在权利义务上的承继关系,故上诉人李明对被上诉人中铁第七分公司的请求超过仲裁期间,本院不予支持。

王兴平、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兴平、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兴平、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2【案件字号】(2021)赣08民终23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文忠陈晨杨思铭【审理法官】王文忠陈晨杨思铭【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兴平;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峡江县供电分公司【当事人】王兴平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峡江县供电分公司【当事人-个人】王兴平【当事人-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峡江县供电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江喻文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邱洪浩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江喻文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邱洪浩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江喻文邱洪浩【代理律所】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兴平;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峡江县供电分公司【本院观点】根据诉辩各方的意见,归纳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为:1.中铁第一工程公司和峡江供电公司在本案中应否承担责任;如应承担,责任比例应如何划分;2.王兴平的残疾赔偿金能否按城镇标准计算;3.一审认定王兴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是否恰当。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催告撤销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鉴定意见证据不足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诉辩各方的意见,归纳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为:1.中铁第一工程公司和峡江供电公司在本案中应否承担责任;如应承担,责任比例应如何划分;2.王兴平的残疾赔偿金能否按城镇标准计算;3.一审认定王兴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是否恰当。

关于争议焦点一。

莱荣高铁各标段施工中标单位

莱荣高铁各标段施工中标单位

莱荣高铁各标段施工中标单位
【实用版】
目录
1.莱荣高铁工程简介
2.各标段的划分及中标单位
3.各中标单位的施工任务及责任
4.工程进度及预期完成时间
正文
近日,备受关注的莱荣高铁项目各标段施工中标单位名单已经公布。

作为连接莱西和荣成的高速铁路,莱荣高铁是山东省“四横六纵”高速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工程划分,莱荣高铁共分为多个标段,各标段的中标单位如下:
1.莱西至平度标段: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
2.平度至烟台标段:中铁某局股份有限公司
3.烟台至荣成标段: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
各中标单位将分别负责相应标段的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各单位的具体责任如下:
1.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莱西至平度标段的施工,主要包括桥梁、隧道、路基等工程的修建。

2.中铁某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平度至烟台标段的施工,主要包括轨道、电气化系统、通信信号等工程的施工。

3.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烟台至荣成标段的施工,主要包括车站、动车所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目前,莱荣高铁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各标段的施工进度符合预期。


据工程计划,莱荣高铁预计在 2025 年建成通车。

届时,莱西至荣成的旅行时间将缩短至 1 小时左右,极大地提高了沿线地区的出行效率,对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总之,莱荣高铁项目的各标段施工中标单位已经明确,各单位将全力以赴,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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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金时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天跃实创科贸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华安热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北方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青岛青进机器有限公司 东营科安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义友众邦经贸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东营胜利隆祺机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市安得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电器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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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2008年29.30大类机电产品招标中标结果 招标文件编号:SLZB-WZ[2008]0098 综合排 名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一种提升吊具及其用于异型扭曲塔塔节段全向翻转的方法[发明专利]

一种提升吊具及其用于异型扭曲塔塔节段全向翻转的方法[发明专利]

专利名称:一种提升吊具及其用于异型扭曲塔塔节段全向翻转的方法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发明人:唐俊,刘明友,翟溯,吴宏剑,姜杰,黄忠睦,奚家胜,方明辉,丁明波,郭乐
申请号:CN201610385202.1
申请日:20160603
公开号:CN105905779A
公开日:
20160831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提升吊具,包括第一吊具机构、第二吊具机构和第一吊耳,所述第一吊具机构的上部设有吊具垫板,吊具垫板下面设有与提升系统连接的承重锚具,第一吊具机构的下端设置有第一耳板;所述第二吊具机构的上端设置有第二吊耳,第二吊耳与第一耳板转动连接,第二吊具机构的下端设置有第二耳板,第二耳板与第二吊耳在竖直方向上互相垂直,第二耳板与第一吊耳转动连接。

利用以上所述的提升吊具,可实现异型扭曲塔塔节段的全向翻转,包括整体提升至标高,并使塔节段旋转至竖直方向,再将塔节段调整至设计的对位姿态,然后使塔节段绕异型扭曲塔的轴线方向翻转。

采用本发明的方法经济性好,施工速度快,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申请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200346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78号
国籍:CN
代理机构:南宁东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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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股权出资(0)
截止2019年9月24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3 动产抵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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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0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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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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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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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态:
注册资本: /
2013-10-12 注销
注册地址: 邹城市中心店镇邹鲍路999号
营业期限: 2013-10-12 至 /
营业范围:
为公司承揽资质范围内的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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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83081755017F
工商注册号: 370883100002402
组织机构代码:
08175501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法定代表人: 苏亮
成立日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4.4 税务信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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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行政处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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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4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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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参与投标的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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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合作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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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信息
5.1 工程人员(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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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企业资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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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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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信息
4.1 经营异常(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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