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学〔2010〕21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
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修订)》已经第13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以及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课余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者,均可依据本条例获得相应奖励。
第二章奖励种类
第四条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奖励种类分为:
(一)学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优秀学生奖学金;
4.特种奖学金。
—2—
(二)先进个人奖
1.三好学生标兵;
2.三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集体奖
1.先进班集体标兵;
2.先进班集体。
(四)单项奖
1.学习优秀奖;
2.社会工作优秀奖;
3.社会实践优秀奖;
4.文体活动优秀奖;
5.科技创新及发明优秀奖。
(五)其它奖励
第三章奖励标准、比例及评选条件
第五条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比例约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具体以教育部、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奖比例约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具体以教育部、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生;
—3—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三个等级,总获奖面占学生人数的28%。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的3%评选,奖金标准为1500元/年/生;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的5%评选,奖金标准为1000元/年/生;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的20%评选,奖金标准为500元/年/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别依据《河南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2010〕12号)、《河南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2010〕13号)、《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评选。以上各类奖学金均不得兼得。
(四)特种奖学金
特种奖学金是社会各界和校友支持学校办学,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如孙越崎奖学金、朱训教育奖学金、龙软奖学金、九鼎科技奖学金等)。特种奖学金将根据社会各界和校友在学校设立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条先进个人奖
(一)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评定。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除颁发证书外,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
(二)获得全国、省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除上级给予奖励外,学校分别奖励奖金500元、200元。
第七条先进集体奖
(一)先进班集体标兵和先进班集体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评定。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颁发奖状外,另分别奖励奖金300元和200元。
(二)获得全国、省、市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上级给予奖励外,学校分别奖励奖金600元、400元、200元。
第八条单项奖
(一)学习优秀奖
学习优秀奖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定。没有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学习平均成绩9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者,可获得学习优秀奖。获得学习优秀奖的学生,一次性发给奖金400元。
(二)社会工作优秀奖
满足以下条件的主要学生干部或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可以获得社会工作优秀奖。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公道、公平,原则性强,自觉抵制不良现象;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积极组织、参加集体活动,特色鲜明,成绩显著,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5—
2.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综合积分在本班前50%,且单科成绩均在65分以上。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良好;热爱劳动,带头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仪表整洁。
获社会工作优秀奖的学生不超过各专业学生人数的3‰,一次性发给奖金200元。
(三)社会实践优秀奖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省级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且学习好、思想好、未受过任何处分者,可获得社会实践优秀奖。
获社会实践优秀奖的学生,一次性发给奖金200元。
(四)文体活动优秀奖
在校级以上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得文体活动奖。各学院按照参加综合评定学生人数的7‰进行推荐,审核合格者,一次性发给奖金200元。
(五)科技创新及发明优秀奖
1.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类竞赛活动,获国家级奖励的,视情况给予1000-2000元奖励;获省级奖励的,视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学生参加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类竞赛活动与《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规定的竞赛活动相同并获奖的,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在国际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奖励500元;在国家级核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