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检检验管理办法
医院外检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外检项目管理工作,确保检测质量,降低医疗风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外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临床检验、病理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三、管理制度1. 样本外送检测项目遴选及质量管理制度(1)医院应建立样本外送检测项目遴选制度,对拟外送的检测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临床需求,具有临床价值。
(2)医院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检测流程规范、检测质量可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3)医院应及时向社会公示有关检测机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外检项目实施流程(1)科室提出外检项目申请,经科室主任审批后报医务科。
(2)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批准。
(3)科室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4)科室按照协议要求将样本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
(5)第三方检测机构收到样本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医院。
(6)科室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应及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沟通。
3. 外检项目质量监控(1)医院应定期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评估,确保检测质量。
(2)医院应建立检测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对检测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3)医院应建立检测报告审核制度,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准确性。
4. 外检项目费用管理(1)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收取外检项目费用。
(2)科室应妥善保管外检项目费用,确保费用使用合理。
(3)医院应定期对科室外检项目费用进行审计,确保费用使用合规。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检测质量、降低医疗风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检测质量不合格、造成医疗风险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180号)
第180号《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1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商务部部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2016年1月26日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维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市场秩序,保护进出口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机构的许可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是指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许可,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国内外检验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
第四条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许可,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和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不得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第五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以第三方的身份独立、公正地从事业务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受理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许可申请。
质检外出检验管理制度
质检外出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和加强质检部门的外出检验工作,提高检验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质检部门所有涉及外出检验的工作人员。
3.质检外出检验包括对供应商、生产厂家、仓库、工地等进行产品检验、工艺检验、环境检验等工作。
4.质检外出检验工作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二、外出检验准备工作1.质检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任务要求,确定外出检验工作计划。
2.外出检验人员应提前了解检验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线、工艺流程、产品规格等。
3.外出检验人员应准备好所需的检测设备、工具、表格等工作物品。
4.外出检验人员在出发前应向质检部门报备行程计划、时间安排等信息。
三、外出检验流程1.外出检验人员按照计划前往检验现场,与被检验单位负责人商定检验时间和流程。
2.外出检验人员应按照质检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3.外出检验人员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填写到相关表格中,并签字确认。
4.外出检验人员应向被检验单位负责人说明检验情况和结果,听取对方的意见和建议。
5.外出检验人员完成检验工作后,向质检部门报告检验结果及相关情况,完成外出检验流程。
四、外出检验注意事项1.外出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不得受到任何干扰。
2.外出检验人员应保护检测设备、工具等工作物品,确保检验工作正常进行。
3.外出检验人员应遵守被检验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对方的工作安排和意见。
4.外出检验人员应及时向质检部门汇报检验情况,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
五、外出检验记录管理1.外出检验人员应对检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验时间、地点、对象、方法、结果等信息。
2.外出检验记录应保存完整,便于追溯和查阅。
3.外出检验记录需经过质检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六、外出检验结果处理1.外出检验人员应将检验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外出检验人员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监督被检验单位执行相关要求。
医院外送检验管理制度
医院外送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外送检验管理,确保检验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外送检验工作的管理,包括临床科室向外送检验科送检的标本以及检验科向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标本。
第三条外送检验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外送检验管理组织,负责外送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外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送检验标本的收集与送检第五条临床科室在进行标本采集后,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外送检验标本送检单》,并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联系电话、送检科室、送检日期、临床诊断、取材部位、标本件数等信息。
第六条临床科室在将标本送至检验科之前,应当核对标本和送检单的内容是否一致,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
第七条检验科在接受标本后,应当对标本进行核对,确保标本与送检单内容一致,并对标本进行编号、登记,做好标识。
第八条检验科在将标本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前,应当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九条检验科在将标本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时,应当填写《外送检验标本送检单》,并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联系电话、送检科室、送检日期、临床诊断、取材部位、标本件数等信息。
第十条检验科在将标本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后,应当及时跟踪检测进度,确保检测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外送检验标本的接收与处理第十一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收到外送检验标本后,应当按照规定核对标本,确保标本与送检单内容一致,并对标本进行编号、登记,做好标识。
第十二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完成检测后,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告给检验科,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检验科在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后,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核对,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检测公司外检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检测公司外检室的管理,规范外检工作流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检测公司所有外检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检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检室职责第四条外检室负责对检测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过程中的数据准确、设备运行正常。
第五条外检室负责对检测现场的检测环境、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等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检测质量。
第六条外检室负责对外检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三章外检室工作流程第七条外检室接到检测任务后,应及时与检测部门沟通,了解检测项目、检测标准等信息。
第八条外检室负责对检测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检测条件、检测环境等,确保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外检室负责对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外检室负责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检测技能和知识。
第十一条外检室负责对外检过程中的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十二条外检室负责对外检结果进行审核,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章外检室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外检室应建立健全检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外检室应建立健全检测人员管理制度,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外检室应建立健全检测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检测资料完整、准确、可追溯。
第十六条外检室应建立健全检测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检测环境符合检测要求。
第十七条外检室应建立健全检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检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外检室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检室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检测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医院外送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外送检验项目管理,确保检验质量,保障患者健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外送检验项目的部门、科室及人员。
三、管理制度1. 外送检验项目选择(1)临床科室根据诊疗需要,提出外送检验项目申请,并提交医务部门。
(2)医务部门组织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初步论证,提交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3)决定外送检验项目后,临床科室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外送检验机构选择(1)外送检验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检测流程规范、检测质量可靠。
(2)临床科室应选择我院已备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无备案机构,需向医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选择。
(3)医务部门应定期对外送检验机构进行评估,确保其持续符合要求。
3. 外送检验流程(1)临床科室将样本送至检验科,检验科负责样本接收、登记、处理。
(2)检验科将样本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确保样本安全、完整。
(3)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反馈至我院检验科。
(4)检验科将检测结果录入信息系统,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4. 外送检验质量监控(1)医务部门应定期对外送检验项目进行质量监控,包括检测方法、结果准确性、报告及时性等。
(2)临床科室应对外送检验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诊疗需求。
(3)发现外送检验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纠正。
5. 监督检查(1)医务部门应定期对外送检验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医院外送检验项目管理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外送检验项目的管理,确保检验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外委检验管理制度
外委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检验工作,提高外委检验质量,保障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委检验工作。
第三条外委检验是指委托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包括实验室检验、现场检测等。
第四条外委检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二章外委检验管理机构第五条建立外委检验管理机构,负责外委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外委检验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检验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外委检验工作。
第七条外委检验管理机构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八条外委检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外委检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三章外委检验的委托与接受第九条委托方应当依法合规进行外委检验委托,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检验样品及相关信息。
第十条委托方应当选择具有资质、信誉和能力的外委检验机构进行委托。
第十一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对委托方提供的检验委托进行审查,确保委托内容明确、合理和可行。
第十二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检验合同或协议,明确检验内容、标准、方法、时限、费用等事项。
第十三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检验样品,并保证检验过程的安全、保密。
第四章外委检验的实施第十四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委托方要求,确定检验范围、依据、标准和方法。
第十五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检验工作,并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十六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检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第十七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检验设备、仪器和设施,保证检验过程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八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进行检验记录和数据处理,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完整、可靠。
第五章外委检验的结果认定和报告第十九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对完成的检验工作进行审核和评定,确保检验结果符合委托要求和检验标准。
第二十条外委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委托方提交检验报告和相关材料。
对外检测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检测服务管理,确保检测质量,提高检测效率,保障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对外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测、环境检测、安全检测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检测服务的合法性;(二)客观公正原则:检测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三)质量第一原则:将检测质量放在首位,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检测服务,提高检测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对外检测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检测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对外检测服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对外检测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检测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三)负责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认定;(四)负责检测项目的受理、审核和组织实施;(五)负责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报告编制和发布;(六)负责检测质量监督和客户投诉处理;(七)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共同确保对外检测服务的质量。
第三章检测人员管理第七条检测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资格证书;(二)熟悉检测标准和规范;(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四)通过检测人员考核。
第八条检测人员应接受以下培训:(一)岗位技能培训;(二)检测标准、规范培训;(三)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培训。
第九条检测人员应定期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检测工作。
第四章检测设备管理第十条检测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性能稳定,精度高;(三)易于操作和维护;(四)具有计量检定证书。
第十一条检测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外送检验管理制度
外送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外送检验工作,提高外送检验效率,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外送检验的定义和范围外送检验是指检验机构将部分或全部检验项目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工作。
外送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将部分检验项目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2. 将全面检验项目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3. 外送检验范围包括实验室检测、产品检验、环境检测等。
三、外送检验的管理机构外送检验的管理机构设置为本检验机构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外送检验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外送检验的程序1. 外送检验需经过委托方和受托方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2. 委托方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受托方,并签订委托协议;3. 受托方接收委托任务,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工作;4. 受托方出具检验报告并寄回委托方。
五、外送检验的评估和审查1. 对受托方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评估;2. 定期对受托方的检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对受托方的检验能力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检验能力得到提升。
六、外送检验的质量控制1. 受托方在接收委托任务时,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质量控制,监督其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委托任务按时完成;3. 受托方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外送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外送检验的记录和报告1. 受托方要对外送检验的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2. 受托方要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寄回委托方,确保委托任务得到及时处理。
八、外送检验的风险控制1. 委托方在选择受托方时,要进行合理评估和风险控制,确保受托方具有足够的检验能力和资质;2. 受托方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外送检验工作的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九、外送检验的改进机制1. 外送检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外送检验工作的质量;2. 受托方要定期评估外送检验工作的效果和管理制度,制定改进措施和措施。
医学检验外送的管理制度与监管制度
医学检验外送的管理制度与监管制度医学检验外送是指临床检验实验室在医院之外进行检验服务的一种方式,主要包括样本采集、运输、加工、分析和结果报告等服务。
医学检验外送的管理制度与监管制度对于保障检验质量、维护患者利益和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医学检验外送服务的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两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医院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一、医学检验外送的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医学检验外送服务的组织机构应当明确,包括管理部门、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室负责人等。
实验室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资质和培训经验,对样本的采集、运输、加工和分析有着统一的规范和要求。
2. 质量管理体系医学检验外送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建立健全,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评价等内容。
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手册、文件和记录,定期对外送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管理。
并建立不良事件和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3. 样本采集与运输医学检验外送服务的样本采集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采集方法、采集时间、采集器具和标本保存等。
在样本运输方面,应当建立规范的运输程序和记录,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 数据管理与信息安全医学检验外送服务的数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包括原始数据记录、分析结果报告、数据存档和备份等。
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应当严格保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市场准入和合作管理医学检验外送服务应当按照相关市场准入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并建立合作伙伴的评估和管理制度。
应当保证合作伙伴的质量和信誉,确保外送服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医学检验外送的监管制度1. 监督检查与评估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医学检验外送服务的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对外送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对于存在违规、质量问题或风险的实验室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2. 法律法规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医学检验外送服务的管理要求和监管规定,包括外送服务的资质申报、行业标准、实验室建设和人员资质等。
外委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外委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试验检测工作,提高试验检测质量,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委试验检测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委试验检测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外委试验检测,是指委托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试验检测。
第四条外委试验检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五条外委试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第六条外委试验检测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检测过程中的安全和保密。
第七条外委试验检测活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不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
第八条外委试验检测结果应及时准确的提交委托单位,并做好相关的数据保留和备份工作。
第九条外委试验检测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机制,确保检测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条外委试验检测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章外委试验检测流程管理第十一条外委试验检测活动应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测方案和实施计划,并经委托单位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外委试验检测过程中应做好样品的接收、检验、标识和保存工作,并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外委试验检测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和报告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外委试验检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外委试验检测过程中应做好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外委试验检测过程中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机制,确保检测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三章外委试验检测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外委试验检测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外委试验检测应建立健全的技术审核和质量控制程序,确保试验检测过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外委试验检测应建立完善的标准操作程序和工作指导书,确保试验检测过程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二十条外委试验检测应建立不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机制,确保试验检测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医学检验外送的管理制度与监管制度
医学检验外送的管理制度与监管制度随着医学检验技术的不断发展,医学检验外送服务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随着外送服务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检验质量难以保证、数据安全性无法确保、利益输送等。
为了规范医学检验外送服务,保障患者权益,本文将从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管理制度1. 外送服务准入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外送服务准入制度,对拟开展外送服务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检测流程规范、检测质量可靠。
审查内容包括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资质证书、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检测设备及技术人员资质等。
审查通过后,医疗机构应与第三方检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外送项目审批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外送项目审批制度,对拟外送的检验项目进行严格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检验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以及与本院检验科的互补性等。
审批通过后,医疗机构应将外送项目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样本采集与交接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样本采集与交接制度,确保样本在采集、运输、交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样本采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熟练掌握样本采集方法。
样本交接时,应严格执行双人核对制度,确保样本信息准确无误。
4.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检测报告管理制度,对外送检测报告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
审核通过后,医疗机构应将检测报告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以便临床医生做出正确诊断。
5. 质量控制与追溯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与追溯制度,对外送检验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定期对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等。
追溯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样本外送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
6.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和检测数据的安全。
措施包括对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信息安全评估、签订信息安全协议、对数据传输进行加密等。
医院外送检验管理制度
医院外送检验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外送检验已经成为临床诊断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医院外送检验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1. 确保医院外送检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规范医院外送检验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差错发生。
3. 加强医院与外送检验机构的合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临床科室、检验科及外送检验机构。
四、管理职责1. 临床科室负责外送检验的申请、标本采集、标本交接和结果反馈等工作。
2. 检验科负责外送检验的标本接收、检验、结果报告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3. 外送检验机构负责接收医院外送的检验标本,进行检验、报告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4. 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对外送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五、管理流程1. 临床科室需要进行外送检验时,应填写外送检验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检验项目、送检原因等,由科室主任签字后提交检验科。
2. 检验科收到申请单后,应进行审核,确认检验项目、标本要求等符合规定,并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3. 临床科室根据检验科确认后的申请单,进行标本采集,并按照规定的标本要求进行处理、保存和包装。
4. 临床科室将标本送至检验科,由检验科进行接收、登记和编号。
5. 检验科将标本转送至外送检验机构,外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报告和资料归档。
6. 外送检验机构将检验结果反馈给检验科,检验科进行结果报告,并将结果报告提交给临床科室。
7. 临床科室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将结果反馈给患者。
六、管理要求1. 临床科室应按照规定的标本要求进行标本采集、处理和包装,确保标本质量。
2. 检验科应对外送检验机构进行评估和选择,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 检验科应对外送检验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检验。
4. 外送检验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单位外检规章制度
检测单位外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外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外检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外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产品、原料等。
第三条外检工作由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应配合完成外检任务。
第四条外检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要求进行。
第二章外检程序第五条外检前,相关部门应确定外检的具体内容、范围、时间和人员,制定外检计划。
第六条外检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严格遵守外检程序和要求,绝对不得疏漏。
第七条外检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具,准确记录外检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八条外检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九条外检结束后,外检人员应及时整理外检结果,制定外检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第十条外检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保存外检记录和资料。
第三章外检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外检档案,做好外检记录和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外检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外检人员应遵守专业道德规范,保证外检过程的客观、公正、独立。
第十四条外检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参与与外检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收受他人财物。
第十五条外检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相关制度和规定,绝对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变更外检计划。
第四章外检责任第十六条单位对外检工作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要求外检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外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七条外检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单位应及时整改和处理,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依据外检结果,单位应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方针和措施,不断改善和提高生产质量。
第十九条单位外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与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直接相关,单位负有对外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的责任。
第五章外检制度第二十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外检制度,包括外检计划制定、外检程序管理、外检结果评估等内容。
医院外送医学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外送医学检验工作,确保检验质量,防止腐败和不合规现象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需要进行外送医学检验的科室、患者及相关部门。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检验科负责制定和实施外送医学检验管理制度,对全院外送医学检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临床科室负责将需要外送的医学检验项目报送检验科,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 检验科负责对外送医学检验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是否需要外送,并负责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4. 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对送检标本进行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我院。
5. 财务部门负责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服务费用进行审核、支付。
四、外送医学检验项目1. 医院检验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结合自身检验能力,制定外送医学检验项目目录。
2. 临床科室在需要外送医学检验时,应按照目录选择合适的检测项目。
3. 检验科对外送医学检验项目进行审核,如项目不在目录内,需经科室主任审批后方可外送。
五、外送医学检验流程1. 临床科室将需要外送的医学检验项目报送检验科。
2. 检验科对外送医学检验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是否需要外送。
3. 如需外送,检验科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确定送检事宜。
4. 患者或家属将标本送至检验科,检验科进行登记、核对。
5. 检验科将标本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并跟踪检测结果。
6. 第三方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检验科。
7. 检验科将检测结果通知临床科室,临床科室通知患者。
六、监督管理1. 医院检验科定期对外送医学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如存在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检验科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检验科负责解释。
医院临床检验项目外送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检验项目外送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医院临床检验项目的管理,提高检验质量,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临床检验项目的外送管理,包括样本的采集、包装、运输、接收、检验、报告等全过程。
1.2 医院应建立健全临床检验项目外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检验质量。
1.3 医院应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外送检验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样本采集与包装2.1 临床科室应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规范采集样本,确保样本的质量和数量。
2.2 临床科室应按照规定的样本包装要求,对样本进行包装,确保样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3 临床科室应填写样本送检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样本类型、检验项目等,并签字确认。
三、样本运输与接收3.1 医院应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样本运输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安全地将样本运输至实验室。
3.3 实验室应按照规定的接收程序,对样本进行验收,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质量。
四、检验与报告4.1 实验室应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对样本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实验室应按照规定的报告格式,及时、准确地将检验结果报告给临床科室。
4.3 临床科室应将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患者,并做好相应的诊疗工作。
五、质量控制与监督5.1 医院应建立健全临床检验项目外送质量控制体系,对检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5.2 医院应定期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评估,确保其符合检验质量要求。
5.3 医院应加强对临床科室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检验质量的认识和重视。
六、保密与信息安全6.1 医院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6.2 医院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七、责任与处罚7.1 医院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院临床检验外送管理条例
医院临床检验外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检验外送行为,提高检验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医院临床检验外送活动的管理,包括检验样本的采集、包装、运输、接收、检测、报告等全过程。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床检验外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检验外送活动安全、规范、高效。
第四条医院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检测质量可靠、服务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合作,并与之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检验样本的采集和包装第五条医院应当制定统一的检验样本采集和包装规范,确保样本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检验样本采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样本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检验样本包装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检验样本的运输和接收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检验样本运输管理制度,确保样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及时性。
第九条检验样本运输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检验样本接收管理制度,确保样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检验样本接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样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检验检测和报告第十二条医院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检测质量可靠、服务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合作,并与之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检验报告管理制度,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检验报告发放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检验外送活动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其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
质量外检管理制度
质量外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质量外检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的质量外检管理工作。
质量外检是指由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的一种管理手段。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质量外检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质量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评估和监督所委托的外检机构的检测能力和信誉,确保其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六条外检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严格遵守检测方法和标准。
第二章外检委托和管理第一节外检委托第七条公司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质量外检才能出厂销售。
外检委托应当是书面形式,明确检测项目、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外检委托应提供完整、准确和及时的样品和相关资料,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
第九条外检委托书应审批签字后生效,并备案保存。
第十条外检委托书应明确检测周期和结果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委托检测。
第二节外检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对外检机构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外检机构应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和结论。
第十三条外检结果如有不合格或疑问,公司应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外检结果的归档和跟踪管理制度,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回收、整改或报废等处理措施。
第一节外检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外检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和流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六条外检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
第十七条外检质量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定期参加质量会议和培训,保持业界最新技术和标准的知识。
第二节外检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外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医院临床检验外送管理条例
医院临床检验外送管理条例为了规范医院临床检验外送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医院临床检验外送工作,确保临床检验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进行的临床检验外送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临床检验外送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组织机构医院应设立临床检验外送管理小组,负责全院临床检验外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管理职责1. 制定临床检验外送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审核临床检验外送项目,确保检验项目合法、合规。
3. 监督临床检验外送过程,确保检验质量。
4. 定期对临床检验外送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三章外送流程与要求第六条外送申请临床科室需进行检验外送时,应向临床检验外送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患者相关信息及检验项目。
第七条审核与批准临床检验外送管理小组应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临床科室。
第八条外送过程1. 临床科室应按照医院规定,使用专用容器、专用运输工具,确保检验样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临床检验外送管理小组应定期对临床科室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检验样本的采集、处理、运输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接收与反馈1. 临床检验外送管理小组应对外送样本进行接收,并对外送检验结果进行审核。
2. 临床检验外送管理小组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并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监督第十条质量控制临床检验外送管理小组应定期对临床检验外送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验质量。
第十一条监督与检查医院应定期对临床检验外送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医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因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患者损害的,医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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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检检验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汽车采购产品进行来料检验,确保进料质量合格,为保证来料检验有效有序进行。
确保整车质量,特制定规范。
2本规范仅适用于本公司的进料检验。
3职责
按照技术标准,检验标准对照物料进行检验,判定是否符合图纸与标准要求。
4术语
4.1抽样检验:从交检的物料中任意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检验,根据样品检验的结果,按照规定判定准则。
判断该批物料是否合格,并决定是接受还是拒收或采取其它处理方式。
4.2全数检验:单一对新开发产品的首件或工装样件。
件数在50以内的小批量 100%检验
5检验方式
5.1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应的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如无设计图纸的将按照相应供应商管理员提供的规格书代替
5.2有样件的根据封样样品进行检验
5.3如采取抽样检验方式,具体抽检数量A级按每批次的≥10%抽检,B级按每批次≥5%抽检,C级免检(C级为无专用检具或肉眼无法检测)
5.4对入厂检验不合格采购产品,该件按正常比例的2倍加严抽检并作好一切记录。
若连续发生两批次以上不合格,在下次供货时按全检方式检验,连续2次合格转入正常检验。
6检验要求及接受准则
6.1常规件可按进料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进行检验
6.2检验时检验员必须找到相应的检验指导书。
并按检验指导书的要求参考图纸或样件进行检验。
6.3对判定不合格的物料可采取退货,让步接收或选用。
选用的标准由相应的管理员及领导给标准
6.4检验员依照检验指导书进行判定,对没有明确要求的指导书,检验员可以拒绝使用。
并有义务督促相关部门级SQE人员尽快发放合格的检验指导书。
7检验流程
7.1采购物流部发起物料《到货通知单》检验员收到《到货通知单》
后,及时到达现场,依据《检验指导书》等检验技术文件完成物料进货检验。
抽检比例按照5.3进行检验在抽检并认真填写好质量抽检记录表,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7.2判定合格的物料在《到货通知单》上签名并通知相应的库管办理入库。
7.3判定不合格的物料不在《到货通知单》上签名,应及时出具《不合格通知单》并通知相应的管理员,由管理员确认后通知采购部,物流部库管对该物料作《不合格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