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件第四章证券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节证券交易
(二)操纵市场 操纵市场行为包括:(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 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 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2)与他 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 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3)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 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 券市场。
第三节证券交易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分类 证券交易是指证券的合法持有人对已经依法发行的 证券有偿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 根据证券交易场所的不同,证券交易分为场内交易 和场外交易。场内交易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 证券交易。场外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 证券交易,如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 行交易。
第二节证券发行
三、股票的发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 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核准。
第三节证券交易
二、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 (一)证券交易的对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 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二)证券交易的限制性规定
第三节证券交易
三、证券上市 (一)证券上市概述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 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 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 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自愿、有偿、诚信原则 3.守法原则 4. 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5.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
案例思考4-1
参考答案:甲、乙、丙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
第四章证券法
第二节证券发行 一、证券发行的概念和分类 二、证券发行的基本制度 三、股票的发行 四、公司债券的发行
(二)持续信息公开的要求 1.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 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 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节证券交易
五、禁止的交易行为 《证券法》禁止的交易行为主要有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虚假陈述和欺诈客户。 (一)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 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 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三节证券交易
案例思考4-3 (1)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收购要约 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2)收购要约期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公开发行的股票 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本题中,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经达 不到25%的法定要求。 乙拒绝收购其余15%的股份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收购期限届 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 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上述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股票的暂停、终止上市交易
第三节证券交易
(三)公司债券的上市 1.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 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 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2.公司债券的暂停、终止上市交易
第三节证券交易
六、上市公司收购 (一)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一个上市公司 的股份,以获得或者巩固对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 为。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 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三节证券交易
(二)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 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收购。收购要约是收购人 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的、愿意按照要约条件购买其 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单方意思表示。 1.大额持股报告制度 2.持股30%时的强制要约收购 3.要约收购期限 4.收购期限内收购人买卖股票的限制
第四章 证券法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第二节证券发行 第三节证券交易 第四节证券机构
第四章证券法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法的概念 二、《证券法》的适用对象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导入
参考答案:该公司在境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 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法》规定,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 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
第三节证券交易
四、持续信息公开 持续信息公开,又称持续信息披露,是指申请证券 上市的证券发行人,在证券上市前后依法将其经营 和财务信息予以充分、完整、准确、及时的披露, 以供证券投资者作投资决策的制度。
(一)持续信息公开的内容 1.上市报告 2.中期报告 3.年度报告 4.临时报告
第三节证券交易
第三节证券交易
(二)股票上市 1.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 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公开发行的Leabharlann Baidu份达到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 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 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第三节证券交易
(三)协议收购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与目标公司股东进行私下 协商的方式进行的收购。 1.协议收购的报告和公告 2.股份保管和资金存放 3.协议收购转要约收购
第三节证券交易
(四)收购完成后的要求 1.终止上市 2.变更企业形式 3.股票转让限制 4.更换股票 5.报告和公告收购情况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二、《证券法》的适用对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 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证券法》;《证券法》未规 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证券法》;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政府债券,是 指政府为了筹集财政资金或者建设资金,按照一定程序向社会 公众发行的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是指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用于证券投资的基金份额。 3.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证券 法》的原则规定。证券衍生品种,是指在股票、债券等传统证 券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证券投资品种,如股指期货、股指期权等。
案例导入
参考答案:该公司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因为有限责 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才可以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节证券发行
一、证券发行的概念和分类 证券发行是指证券发行人按照一定程序将证券出售 给投资者或者无偿提供给原有股东的行为。由于发 行的证券是初次面市,因此证券发行市场被称为 “一级市场”,与此相适应,证券交易市场被称为 “二级市场”,二者互为联系,相辅相成。 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证券发行分为公开发行和非 公开发行。 根据发行方式的不同,证券发行分为直接发行和间 接发行。
第四章证券法
第三节证券交易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分类 二、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 三、证券上市 四、持续信息公开 五、上市公司收购
案例导入
参考答案:公司收回乙的收益合法。《证券法》规 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 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 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第二节证券发行
二、证券发行的基本制度 (一)核准制制度。《证券法》第10条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 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 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第二节证券发行
(二)保荐人制度。《证券法》第11条规定:“发 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 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 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 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四节证券机构
第三节证券交易
(三)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 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 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 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信息披露的行为。
第三节证券交易
(四)欺诈客户
欺诈客户行为包括:(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 券;(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 文件;(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 上的资金;(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 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5)为牟取佣金 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6)利用传 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 投资者的信息;(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 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一节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法的概念
证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法,是指调整证券经 营关系和证券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证券法律、 证券行政法规、证券地方性法规、证券司法解释等。
狭义的证券法,是指证券基本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法》于1998年12 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通过,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以后经过2004年、2005 年、2013年、2014年四次修改。第四次修改后的《证券法》 自2014年8月31日起施行。
第二节证券发行
四、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 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 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 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 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 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 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第二节证券发行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 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关于 《证券法》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案例思考4-2
参考答案:最多可以发行7000万元公司债券。因 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购人应当收购。
第三章公司法
第四节 证券机构 一、证券交易所 二、证券公司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四、证券服务机构 五、证券业协会 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案例导入 这样做不合法。因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 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
第四节证券机构
一、证券交易所 (一)证券交易所的概念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 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二)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责 (三)证券交易的主要规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