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防暑降温送清凉费用预算的通知
夏季高温补贴通知
夏季高温补贴通知2017年夏季高温补贴通知2017年夏季高温补贴通知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目前,全国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一些地区连续出现高温天气。
据气象部门和有关专家预测,20xx年暑期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异常高温天气。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将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用人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一)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项规定,明确本单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制定防暑降温责任制,将防暑降温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劳动者。
(二)广泛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让每一位劳动者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及防护方法。
对高温作业岗位劳动者,要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开展防暑降温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
(四)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
要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2017-HWTZ-16 2017年高温补助发放通知
新疆惠文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7月高温补助福利发放通知
全体员工:
由于新疆近期持续高温天气,为了感谢全体员工这一年来为公司的发展而付出的辛劳,现决定发放7月高温补助,具体事项如下:
一、发放范围:
1、依据2017年6月公司人力资源系统在册在岗的员工名单为准,
进行发放。
2、2017年7月开始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将不再纳入发
放范围内
二、发放时间:
2017年7月20日下午,到公司库房王建新处,按标准有序的进行
领取。
特此通知!
新疆惠文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
发﹝2017﹞号
某某公司
关于发放高温天气补贴的通知
司属各部门、各基层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用人单位发放高温天气津贴的规定>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21号)文件规定,经公司第届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符合规定的发放2017年度高温天气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岗及生产经营辅助岗人员,即:公交车驾驶员(高级公交车驾驶员除外)、修理工,导乘员,稽查员,对外洗车员,现场调度员,加气员。
二、发放标准
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2017年月至2017年月。
四、发放方式
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按照公司人力资源处提供的日最高气温35℃天数进行人员造册汇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初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统一在2017年月发放。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要求核发高温天气补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任意扩大高温天气补贴发放范围,违反的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2017年月日
某某公司行政办公室 2017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全国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2)
全国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2)防暑降温费税收该如何处理安监总局要求: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
要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一、劳动保护支出劳动保护费支出系指确因工作需要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支出,清凉饮料、特殊工种保健津贴待遇等保健费用,职业病预防检查费等。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即企业实际发生的符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的健康检查和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应作为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在税前予以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取得的进项税额可申报抵扣。
同时,企业实际发生的高温工作劳动保护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
2017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
2017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
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
按照规定,从事露天作业的,才有机会获得高温津贴。
那么,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费吗?必须发的吗?下面小编整理的2017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2017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17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费吗2017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条件与发放申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200元每月。
江苏今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7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日前,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
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70元。
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 元。
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
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
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粤闽渝三地发放时间最长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
上海、浙江和山东的发放时间为4个月。
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全国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
全国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
那么2017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下面店铺分享了2017全国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一起来了解吧。
2017国家防暑降温费规定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
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
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12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80元/月。
防暑降温发放标准2017最新规定(2)
防暑降温发放标准2017最新规定(2)据报道:近期,兰州最高温度已突破33度,嘉峪关、敦煌的高温也在37度左右。
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我省劳动者如农民工等却有相当一部分无缘高温津贴,目前执行的也是13年前制定的标准,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
但目前,全国已经有14个省、市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执行月补的8个省市中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
近日来,兰州市真正进入了酷暑,最高温度一度飚过33度。
甘肃省的高温津贴也引起了许多人的的普遍关注。
目前针对高温下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法规,只有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
而在我省,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在1997年曾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作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好高温工作者的时间,并且适当提高夏令清凉饮料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0 元,一般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月3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7、8、9三月。
高温津贴发放条件:露天35℃、室内33℃重庆最严格比各地高2℃本报记者统计发现,在14个省份中,除了火炉城市重庆外,各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只有火炉城市重庆的高温津贴条件要求最为严格,最低温度为37℃。
14个省份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特定的月份发放,如北京每年的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这种方式有8个省份采用。
另外6个省份执行的是按日补。
高温津贴·金额高温津贴金额苏浙湘领头京鲁等居第三档在执行月补的省份中,津贴金额可分4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高温作业人员每月津贴160元。
在8个省份中,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并列第五,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
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
防暑降温福利发放通知
防暑降温福利发放通知要加强安全生产的落实力度,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
防暑降温福利发放一各学院、部、处级单位:2017年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防暑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上海学校拟发放2017年度防暑降温费。
发放及标准如下:1.发放范围2017年6月1日在册的全校在岗人员及离休干部发放防暑降温费(其中离休干部防暑降温费由离退休处负责);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随任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国或逾期人员等)不予发放;2.发放标准每人每月60元,防暑降温期4个月(6-9月),故每人标准为240元;3.经费来源生产经营承包单位自筹资金发放防暑降温费、龙虎牌防暑套装,其它单位防暑降温费由学校负担;4.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2017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xx年6月14日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二〇xx年六月八日防暑降温福利发放通知二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公司)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今年我市高温天气较历年来得稍晚,但是进入六月中旬之后温度已经超过30℃,并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在未来15日将有多日达到34℃及以上,持续高温会给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针对今年高温天气来得虽晚、却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全市各级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控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是加强安全预防的重要措施之一,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
各级工会要从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暑降温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摆上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对防暑降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协助并监督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河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
河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河南省制定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以确保在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河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二、发放标准。
1. 高温津贴标准,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2. 防暑降温费标准,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及以上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三、发放时间。
1.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应当在当月工资发放日前发放到位,不能延迟发放。
2.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不得拖欠或者少发。
四、发放责任。
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费发放制度,明确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责任人。
2. 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防暑降温费发放工作,确保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3. 用人单位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暑降温费发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拖欠或者少发防暑降温费的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监督检查。
1.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费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2. 社会各界、媒体和公众应当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防暑降温费发放问题进行举报和曝光。
六、法律责任。
1. 对拖欠或者少发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可以处以罚款。
2. 对恶意拖欠或者拒不支付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七、结语。
防暑降温费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关爱。
同时,劳动行政部门将加大对防暑降温费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以上就是河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用人单位认真执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文件
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文件天津从2017年5月10号开始,平均气温已经连续5天高于22℃,达到了入夏标准。
高温天,对户外工作者的劳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今年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如何制定?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7最新规定是发放多少钱?下面小编整理的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文件,一起来了解吧。
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7与去年入夏时间相比,提前了近一周。
昨天本市最高气温达到32℃,预计本周内津城最高气温将突破36℃。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
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
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
2016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元,四个月合计约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针对户外劳动者,本市2013年发布的《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当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
具体每天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钟健表示,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
同时,法律规定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职工。
2017年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2%;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
【备注】:1、2016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
2、天津市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历年天津高温补贴标准】:2017年:29元;2016年:27.3元;2015年:26元;2014年:24元;2013年:21元。
关于2017年高温补贴的通知
中人字第〔2017〕1号
关于2017年高温补贴的通知
各部门:
随着夏季来临,天气越来越炎热,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体谅和关怀,保障公司员工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发放范围
以人力资源部在岗名单为准
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办公室人员100元/月/人;现场人员20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
2017年7月至9月,共计3个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
以工资形式发放,在7、8、9月份工资中兑现
特此通知
行政部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温补贴通知
抄报:董事长抄送:各部门
拟稿:XXX 审核:
第 1 页共2 页。
2017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高温补贴】
2017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高温补贴】/2014/1118/20141118092204439.gif" />防暑降温费不能用绿豆汤凉茶等代替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比例则归入工资总额计算。
防暑降温费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防暑降温费(下称高温津贴)。
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相关问题解答一、防暑降温费哪几个月发放?【回答】:不同城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不同,详情请拨打12333。
二、防暑降温费必须发吗?如果单位不发怎么办?【回答】:防暑降温费必须发放。
如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
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三、防暑降温费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回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017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范文
2017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范文夏季来临,我们要做好防暑降温的安全措施工作。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2017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范文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总工会:近年来,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中暑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带来严重损害和威胁。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件大事来抓。
要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区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工作种类制定出硬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
要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要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温作业分级标准》(GB/T4200-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规定,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陕西省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
陕西省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陕西省防暑降温费是指为了保障职工在高温天气条件下的生活和工作,陕西省政府规定的一项特殊补贴。
根据《陕西省防暑降温费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各级政府都要制定并公布当地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发放对象。
陕西省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以及其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同时,也包括农民工、城市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
二、发放标准。
根据《陕西省防暑降温费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各地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温度指标、工作环境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标准。
一般来说,防暑降温费的标准应当按照日或者月来进行核算和发放。
三、发放时间。
陕西省规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应当在每年的夏季高温天气期间,一般为5月1日至10月31日。
在这个时间段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防暑降温费,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发放方式。
陕西省鼓励用人单位将防暑降温费直接发放到职工的工资卡或者银行账户中,也可以采取现金发放的方式。
对于农民工、城市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可以通过社区、村委会等方式进行发放。
五、发放管理。
陕西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对于违规拖欠、少发、不发防暑降温费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监督举报。
陕西省鼓励职工和社会公众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进行监督,如发现用人单位有违规行为,可以通过12333人力资源监察电话进行举报。
对于举报属实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陕西省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工作,确保职工能够在艰苦的工作环境下得到应有的关爱和保障。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有效落实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够在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下努力工作,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夏季炎热干燥,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有关公司机构应该及时下发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希望能帮到大家!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一各直属工会:六月起,本市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加强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将刻不容缓,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一)发挥纽带作用,履行协同参与职责。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是法律赋予工会的重要职责,也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要务,因此要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前工会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纽带作用,督促企业行政、单位主管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企业行政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暑降温和夏季劳动保护工作。
(二)发挥网络作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高温季节期间,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的作用,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
要针对夏季劳动保护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通过组成联合检查组等方式,重点加强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危害因素较大的作业场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督促企业行政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
(三)发挥平台作用,履行宣传教育职责。
各级工会要加大对职工防暑降温和夏季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尤其要运用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寓教于乐等职工喜闻乐见的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要指导职工掌握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尤其要提升高温作业职工(含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渗透到职工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
关于开展2017年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送清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送清凉活动的通知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送清凉活动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开展2017年送清凉活动的通知【1】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改善高温一线作业职工、配属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职工、配属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帮助他们安全度夏、清凉度夏,局工会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20日在全局开展2017年夏季送清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统筹安排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把送清凉活动与工会重点工作相衔接,做好统筹安排,制定好活动方案,主动向党政汇报,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筹集送清凉资金,购买防暑降温用品,改善职工、配属劳务人员的住宿、饮食和生产作业条件。
积极协调行政,合理安排劳动作息时间,督促职工、配属劳务人员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坚决避免因高温超时、超负荷工作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危害,切实维护好职工、配属劳务人员安全健康权益。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积极宣传,组织广大职工、配属劳务人员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有关作业环境和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好防暑降温等劳动保护工作,使大家切身感受到工会在身边、服务在身边,在全局营造“尊重劳动、关爱职工”的良好氛围。
三、丰富活动内容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丰富活动内容,采取送健康、送安全、送文化等多种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活动。
要加强高温防护、中暑急救、饮食卫生等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挂图、报刊、展板、短信温馨提示等,采取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常识,提高职工、配属劳务人员安全生产和自我防护技能,把清凉送到工作岗位,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请各单位、项目部工会于8月15日前将开展活动筹集资金、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慰问人数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书面报告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局工会。
2017年夏季冷饮费发放方案2017.7.13
2017年夏季冷饮费发放方案
1、目的:为了致敬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
的关爱,公司将延续往年的政策,发放夏季冷饮费。
2、发放时间:2017年7月,2017年8月。
3、发放金额:100元/人/月。
4、发放方式:将以现金和冷饮券相结合的方式发放。
发放高温费的要求: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因此公司的员工并不具备领取高温费的条件,公司在7月和8月工作的员工给予的是夏季冷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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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暑降温送清凉费用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当前,正值防暑关键时期,全段干部职工斗高温、战酷暑,坚守岗位,不辞辛劳地奋战在安全生产第一线。
针对近期高温天气持续形势,为体现公司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确保运输生产有序开展、劳动人身安全稳定,更好地完成各项经营目标,经公司研究决定,下达防暑降温送清凉费用预算。
本次下达预算主要用于各部门、车间自行购买绿豆、白糖、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物品向一线干部职工进行送清凉慰问。
预算标准:在岗人员人均60元(含劳务人员及实习学生)。
费用报销方式:由各车间根据管内各站实际在岗人员统一购买并分送各点签收(各点要统筹安排,将防暑降温物品有计划地用于整个暑期高温天气时的慰问,由行办统一办理),将相应费用票据交到公司财务计划科办理报销。
请各部门、车间领导务必组织并用好此项送清凉费用预算,将公司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迅速传递到位。
公司财务计划科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