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奖惩细则
综合测评涉及学生会活动的奖惩细则(拟稿)因每年综合测评时对于学生会工作涉及到的加分不够明确,特作此细则,以供参考。
一.活动加分1.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或学院表扬者分别加6分、4分,影响较大的可酌情加分。
2.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救助义捐者等每次奖励3分,但该项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参加校、学院、班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每次奖励1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4.代表班级参加学院、学校各类活动,根据人数多少采取不同的加分,5人以下的每人加0.5分;5人到10人参加每人加1分,10人以上参加每人2分,代表学院参加各种报告会、会议,出席一次加0.5分, 但最高不超过10分。
二.体育加分1.运动会方面:(1)不上场(即训练中途淘汰者)0-5分,视训练情况而定(2)上场但未获奖者:5-10分,视训练情况而定(由平时的训练考勤和教练及跟勤人员评定)趣味运动会: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名次视训练情况而定(3分以下)方阵:4分4.篮排球赛:(1)运动员(分值在10-15分之间)其中:第一名:15分第二名:14分第三名:13分第四名:12分第五名:11分其他名次酌情给分(2)篮球宝贝:一等奖:14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没有名次:2-6分(视参赛人员的训练演出情况酌情加分)注:篮排球赛运动员加分可叠加(但两者叠加总分不得超过25分)三.参加校内外体育、文艺、美术竞赛等活动获奖者加分如下:1.一等奖(1-2名)主要成员:国家级:12 分省级:10分校级:6分学院级:4分一般成员:国家级:8分省级:6分校级:4分学院级:3分二等奖(3-5名)主要成员:国家级10分省级6分校级4分学院级3分一般成员:国家级6分省级4分校级3分学院级2分三等奖(6-8名)主要成员:国家级6分省级4分校级3分学院级2分一般成员:国家级4分省级3分校级2分学院级1分注:此仅适用于参加集体活动但没有相应证书的同学,凭有效证明可加分2.代表班、学院或学校参加文体竞赛或文艺演出,分别加1分、2分、3分,获奖者根据名词、等级另计3.为文娱演出或问题竞赛做服务工作(含裁判)每次加1分,但一学期不得超过10分四.其他加分1.文明督察每学期满分5分,具体分值视工作量多少酌情加分2.本学院社团下设协会的会长不超过10分3.本学院社团部下设协会的干事加2-3分4.在校级社团或其他校级组织的部长以上加分不得超过本学院的部长加分(满分15分),干事不得超过本学院学生会干事加分(满分10分)5.宿管部被子加分,其总分不得超过7分五.纪律处分扣分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和通报批评者,分别扣30、20、15、10、5分2.未经准假而不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等)者,每次扣2分3.因工作不负责任(如打扫卫生)给集体造成损失者,每次每人扣2分4.课堂考勤中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5.要求统一参加的学校、学院、班级文化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6.晨练、早操无故缺勤者每次扣1分六.实施细则1.由各部部长负责把本部举办的每次活动的参加人员(符合上述加分要求的人员)名单,每次活动之后交由副主席统一备份(名单要求:姓名,班级,所参加活动,加分原因,加分数额)2.学生会成员加分由三部分组成,学生会成员基础得分加上日常工作考核得分,减去扣分(无故缺席例会、值周,每次扣0.5分)(此分数统计整理由办公室负责)以上为根据学生手册(参考自学生手册2014年8月版第82页至第93.页)制定的综合测评分数评定细则,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的计分内容与标准(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为两个层面,即基础性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两部分。
基础性素质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实习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体育素质三部分;拓展性素质指学生在大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拓展素质。
包括: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三部分。
(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分75分(德育素质分10分+智育素质分60分+体育素质分5分)+拓展性素质分25分(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
另设附加分5分。
附加分主要测评学生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的情况,取得附加分必须是在以上各项测评中没有规定的,加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加分注意事项:1.获奖证书(只要个人有证明的都需上交,如个人赛事奖状,四六级成绩单;全院集体项目若无证明,如新生文艺汇演,运动会方阵,校运会4-8名,篮球、跳绳、排球比赛等,必须注明加分项)上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奖状若是担任12-13学年班级学生会等组织职务的,不必考虑颁发奖状日期,可加分3.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只按照最高奖项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4.转专业、交流的同学原则上需要做综合素质测评,但也可征求本人意见5.测评成绩以互评成绩为准6.社区表现分在楼栋前30%及担任舍长可不开证明,社区统一提供证明7.体质体能成绩7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8.绩点保留四位小数9.证书日期原则上要求是2012.7-2013.6.文体类加分:10.军训,运动会积极分子,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10.集体体育比赛中获奖,各班级统计首发与替补名单上交学院,首发每人按照原分数50%加分,替补25%加分。
请各班如实上报,否则全不加分;集体文艺比赛中队长或主要负责人按照50%加分,其他成员25%加分11.院辩论赛优秀辩手加0.5分,校优秀辩手1分,院辩论赛团体成绩按照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奖励加分项(3)要求加分12.龙舟队、校艺术团、广播台等需提供证明。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条例
专业创新分:
一、考证只加当年的分,大二已经加了的不再加,但英语四六级每年都加(四级1分,六级2分,不累加)。
二、
三、机器人比赛在同一比赛中获多个奖项,只取一个最优成绩,不累加;但在不同比赛中获奖则可累加(如“广茂达杯”和ROBCUP公开赛可累加)。
数学建模和数学竞赛等也加专业创新分,具体如下:
四、
五、师范生参加“五月红花”加入到专业创新分一栏,只加院级,不加校级。
参加加1分社会实践,获奖只取一个最优成绩
六、普通话通过者加0.5分专业创新分
七、科研立项结题的,组长加0.7分,组员加0.3分
非专业创新分
一、投稿(上限是1.5分)
二、古典诗词
部分操行分
一、班长、团支书以及辅导员助理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4分,其他
班委由班长团支书酌情给分,社会实践和德育上限各2分,下线1.5分
二、党建工作人员,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2分
三、寝室长社会实践加1分
以上各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定规则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定规则
1、德育加分情况:(1)担任学生干部。
担任班委加1分,班长加
2分;担任院社团组织干部加2分系学生社团组织干部加1分
(有聘书的才能加),「以上加分每人只能加一次最高分,不累
积加分」。
(2)获得荣誉称号。
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加2分,获“优秀团员、团干”每人加1分。
「此项荣誉加分课累积加分」
(3)参加各项活动。
参加院系各项活动者在活动中获奖按获奖等次依次加2分、1.5分、1分「此项加分可累积加分」
3、智育加分情况:(1)每学期期末总成绩在班上排名前五位的
按照5—1的分额依次加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在院内刊物发表文章作品每篇加0.5分。
「此项加分可累积加分」
4、体育加分情况:参加院级以上体育活动每人加1分,在活动
中获奖者每人加2分;参加系里体育活动每人加0.5分,在活动中获奖者每人加1分。
「此项加分可累积加分」
5、综合测评扣分情况:(1)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扣智育分0.1分;
(2)被(院)系通报批评者扣德育分1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办公室加分细则
智能分
1.国二,英语四.六级,软考的证书 +4分
2.英语三级.省二的证书 +3分
3.计算机一级,普通话证书 +2分
体育加分
权重分
1.班干成员:班长.团支书每人加四分;其他班干每人加俩分
2.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委副书记,每人加4分;副主席各位
主任每人加5分
3.部门成员:部长,每人加4分;其他干事;每人加2分(部门加分不可叠加,如果有同学加了好几个部门,则只按加了一个部门加分)
操行分
1.若操行分慢90分。
则对其额外加3分智能分
2.若参加一些活动和帮学校办事经领导批准后可获得相应的操行分加分
注意:
1.权重分和智能分总分不能超过90分
2.三好优干.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证书不对其加分
3.若加分于学生手册有冲突,则以学生手册为准
消分
1.田径队可消晨跑的分
2.体育部和篮球队可消晨跑和晚自习的分
3.因部门有事而缺席则必须要有部门部长的签字才能消分,名单有部长加到办公室统一消分
4.其他部门消分在得到相关负责老师的允许下可消分
5.因校或院里有事则根据具体情况消分
6.其他情况则必须有请假条(请假条必须有本班班主任和辅导员的签字才有效)才能消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第一条综合测评成绩为5.71分。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习测评成绩和素质测评成绩两部分组成。
学习测评成绩占70%,是以现行学籍管理办法计算出的每学年平均成绩为标准;素质标准占30%,即1.71,素质测评又分为学生纪律卫生检查打分,共计0.40,占7%;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打分,共计0.50,占9%;班级意见打分,共计0.35分,占6%,参加文艺、体育等活动打分,共计0.46分,占8%。
第三条本着在校学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的原则;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特制定以下具体的测评办法:(一)、学生纪律卫生检查打分。
该项总分为0.40分,基础分为0.20分。
1、卫生检查打分:根据《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公寓管理原则》的相关规定,依据我院学生进行宿舍卫生和内务的定期检查和抽查的记录,本学年内宿舍卫生检查一次优秀每人加0.01分,一次不合格每人扣0.01分;连续记三次者通报表扬,并每人另加0.01分,连续不及格三次者通报批评,并在该项记0分;累计记优秀五次者通报表扬,并另加0.01分,累计不及格五次者通报批评,并在该项记0分。
2、在学校宿舍美化大赛评定中获三等奖的宿舍,宿舍成员各加0.03分;获二等奖的宿舍,宿舍成员各加0.04分;获得一等奖的宿舍,宿舍成员各加0.05分。
3、违反学校住宿费管理规定或条例受到通报批评者每次扣0.03分。
(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打分。
该项总分为0.50分,基础分为0.05分。
该项的分数由本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给出。
1、本学年内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励加0.08分,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奖励加0.04分。
以最高奖励为准,不予累加。
2、学生干部打分:根据《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标准》打分。
如有身兼数职者加其最高分,不进行累加几分。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一、学习成绩评定(Z)1、加分项目:成绩绩点积分(Z1),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加分(Z2),学生本学年成绩平均绩点(J)2、加分方法:Z=Z1+Z2,Z1=(J-1)*10+60二、素质拓展测评(N)1、加分项目A、发表学术论文(N1)详情见学生手册B、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N2)详情见学生手册C、学科与文体竞赛(N3)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包括参加红歌,阅兵,手绘获奖,足球篮球排球校级院级比赛获奖,运动会获奖,健美操获奖,卡拉OK大赛获奖等2.、不同项目获奖课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个人获奖加满分,团体获奖主要负责人加满分,其他成员按相应项目分数减半4其他学科及文体竞赛加分情况见下表:名次获奖等级国际竞赛全国竞赛省(市)级竞赛校级竞赛院级竞赛1 一20 15 12 10 6 2-4 二15 12 10 8 45-8 三12 10 8 6 2鼓励奖10 8 6 4 1D、社会工作(N4)注:1、包括在校级院级学生会、编辑部、素拓部,班级,社团等团体中的主要负责人所属团体干事(5分)、班级加分参照注32、寝室长(2分)、楼层长(5分),归入社会工作中加分3、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不予加分;班级每学年:班长、团支书(8分),其他学生干部(5分);兼任多职务的,只记最高分,不累加;任职半学年的加分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九E、社会实践(N5)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院级(2分)校级(5分),其他学生会社团、班级先进分子之类均不予加分。
2、此项加分上限10分F、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N6)注:1、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校级每篇(4分),院级每篇(2分)2、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集体作品第一作者加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分数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十一2、加分方法:N=N1+N2+N3+N4+N5+N6N<=100三、基本素质测评(D)1、加分项目(Dn)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生活态度、个人品德、身心素质注:1、基本素质基准分控制在70-80之间2、每项打分控制于8-10分之间,最多可打4个10分,3、每位学生此项测评得分(扣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为该学生的基本素质评议得分(Dn)2、扣分项目(D10)3、奖励加分(D9)注:包括无偿献血(2分)星级宿舍获奖,室歌PK赛获奖,寝室文化月获奖等, 详情见学生手册110页4、加分方法:D=Dn+D9-D10四、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S)S=D*25%+Z*55%+N*20%。
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加减分标准
一、德:
加分标准:
1、本年度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加3分;
2、积极参加校、二级学院竞赛活动者,院级每次加2分,系部每次加1分;
3、学年总成绩在班级前5名者加5分,学习平均成绩与上学期相比明显进步
者加2分;
4、一学期无事假加2分;
5、获得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干”荣誉称号的加2分;
6、参加创业实训加1分。
减分标准:
1、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者分别减5分、8分、10分;
二、智:
加分标准:
1、全班一学期考试没有作弊行为者,每人加3分;
2、取得国家等级证书者(计算机二级、二级,英语四级、六级)加2分;减分标准:
1、考试不及格者,每门减1分;补考不及格者,每门减2分;
2、考试有作弊行为者,每次减10分;
3、旷课者:1—5次扣2分;5—10次扣5分;10次以上扣10分;
三、体:
加分标准:
1、体育课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加5分,良好者(80分以上含80分)加3分;
2、一学期无病假者,加5分;
四、能:
加分标准:
1、院学生会正副主席称职者加5分、4分;各部部长和助理工作称职者加3分、2分。
班长、团支部书记工作称职者加5分,其他学生干部工作称职者加2分;
2、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学院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
3、2分,收到系部奖励者加1—2分;。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大学综合测评是评估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往往也是院校招生录取的关键依据之一。
在考虑综合测评加分的时候,有些高校会根据学生的个人特长、社团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来给予相应的加分。
下面是一份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加分细则。
个人特长加分1. 学科竞赛若在学科竞赛方面有优异的表现,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学科竞赛包含全国及省级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类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等。
其中,全国及省级以上的竞赛加分力度较大。
2. 才艺比赛若在声乐、舞蹈、艺术设计等领域有突出的表现,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才艺比赛包括全国及省级以上的各类文艺比赛、体育比赛和文艺、体育专项比赛等。
3. 语言技能若能获得全国及省级以上的语言证书,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语言证书包括英语四级、六级、雅思、托福等。
4. 科技创新若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包括全国及省级以上的科技竞赛、科技论文、科研成果等。
社团活动加分1. 组织管理若在社团中担任主席、副主席或负责(助理)人员等职务,有显著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2. 精神素质若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出适应力强、沟通协作能力好、具有创新思维等精神素质,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3. 社会公益若在社团公益活动中有显著的表现,如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等,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志愿服务加分1. 志愿服务时长若在志愿服务方面有长时间和较大的投入,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志愿服务时长一般为50小时以上,且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在加分上有所不同,例如关注环境、关爱老人、支教等,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会有相应的加分。
若在志愿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例如导致社会影响力的提高、为困难群体提供有效帮助等,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以上就是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希望能够帮助大学生更清晰地了解加分细则,在学生日常活动时,有目的地进行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和个人特长的培养与成长。
综测基本加分细则。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A1入选党校培训的加2分,党校结业的加4分,预备党员加6分,正式党员加8分。
A2参加集体活动、为院系和班级竞赛加油助威等富于集体荣誉感的行动加0.5分/次。
A3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学术竞赛的加1分/次。
A5入选院系、班级体育竞技队伍,并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加1-5分/人.每项累计加减不超过20分基本素质测评分(F1)=A1﹢A2﹢A3﹢A4﹢A5B11、英语等级考试过国家专业八级、专业四级,六级、四级(凭当次成绩单复印件)分别加6/4,4/3/分(英语四级考试以首次通过成绩为准)。
2、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国家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分别加5/3/2/1分;过省级一、二级(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加1分。
3、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加2分/件。
4、普通话等级考试过一甲、一乙、二甲、二乙(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分值分别为4/3/2/1。
假期调查报告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5、献血证加分分值为3分/人。
B3(包括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其他政府部门、专业学会组织的科技、学术类竞赛)、各类研究成果获得奖励,以及获得创新性试验计划科研立项等,按表3加分。
B5按最高职务计分,不累计加分。
B6“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其他社会活动;或者在院、系五四评优中受表彰者;或者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艰苦奋斗等方面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受到系以上表彰的,获得优秀团队或先进个人称号的,获得相关单位表彰或书面表扬、或者撰写调查报告、实践报告者的。
2、计分标准:按表8加分。
受到系部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特别是各种协会、社团、网站所设奖项)级别需由相应学院主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认定书。
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获奖前两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同一事迹获得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表彰计分,不累计加分。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一)品德行为表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主要有以下十一项:1.①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市) 、学校﹑系通报表彰者,以文件为据,分别加8、6、4、2分。
(上学期在三风建设活动月中,获得“五进”优秀班集体的每人加2分)②见义勇为,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者,加6分。
(一般没有)③敢于制止﹑检举违反校规校纪者,加3分。
(一般没有)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等)并提交总结或论文,被省(市)、学校表彰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加6、3分。
(仅提交总结报告的不加分,同时提交读书心得的加1分)2.【院级】①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和社团联合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分别加10、8分;干事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干事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月优秀不加分!)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楼长、层长、舍长分别加8、6、5、2 分。
(以学校宿管科开具证明为准,没证明不加分)③院督察队教官和队员分别加8、5分。
【艺术团成员】:组长加8分,组员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出证明,没证明不加分)【系级】:①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干事分别加9、7、4分。
②辅导员助理加6分,助班加5分。
【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委加6分,其余班委加4分。
以上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加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3.报名并成功无偿献血者,加3分。
(需提交证书复印件)4.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班、团活动等)一次加0.5分,学期累计不超过5分。
②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活动,积极参与而未获奖者,每次加0.5分,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分。
③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2、1、0.5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如同一个比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按最高分项加)。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参加活动1 院篮球队员每人加2分,足球队加2分。
2 参加学校学院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3校级以上志愿者加1分。
突出事迹1 第三学期献血每人加2分。
2 积极参加社会团体等公益活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支教等个人,经个人申请,上交事迹材料,由相关部门认定可以酌情加5到10分。
荣誉加分1卫生检查通报10次以上室员每人加5分,8次以上加4分,得差一次减0.5,减分累计。
2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其他先进个人加1分;3 优秀文明寝室室员加1分;4先进班集体每人加1分;5 党员(含预备党员)加3分,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课考试)加1分,已加过不累加。
社会工作加分1学院三大部门主席团正职工作加5分,副职工作加4;班级班长加5分,团支书加5分。
2学院各部门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部门干事加1分;各班学习委员加3分,各班其他班干部加2分;楼层长,室长加1分;3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加分记分一次。
参加学校团委各部门部长以上可加分。
4 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并有相关证明者加2分综合技能加分1 英语四级、六级分别加0.04、0.06,计算机二级加0.02;获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加0.06;2科研、专利、论文加分按文件标准。
3参加秋季运动会,一等奖加0.12,二等奖加0.1,三等奖0.08,优秀奖0.04,获多奖者按最高分计加分一次;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
评奖若不分等级,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0.02分。
减分项1受到学校,学院处分的,按文件减分。
2被楼栋晚归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3迟到,早退,缺课较多者,酌情减1-5分。
综合测评加分
综合测评素质发展加分细则一、学生干部1.班委、团支委班长:优秀1.0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团支书:优秀0.8分、良好0.6分、合格0.5分;副班长:优秀0.5分、良好0.4分、合格0.3分;其他委员:优秀0.3分良好0.2分、合格0.1分。
2.团委、学生会干部主席:优秀1.0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副主席:优秀1.0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团委副书记:优秀1.0分、良好0.8分、合格0.6分;部长:优秀0.6分、良好0.5分、合格0.4分;副部长:优秀0.4分、良好0.3分、合格0.2分。
3.学生党支部支部副书记:优秀0.8分、良好0.6分、合格0.5分;其他支委:优秀0.5分、良好0.4分、合格0.3分。
4.学生助理:优秀0.5分、良好0.4分、合格0.3分。
5.导生:导生风采展示评比前六名的加0.8分,其他加0.4分。
注意:1.工作满一年方可加全,半年未满一年加一半,未到半年不加分。
2.兼任只取最高分。
3.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其中优秀不超过10%,良好不超过20%,拉开档次。
二.表彰奖励1.校级以上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要求执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茅以升奖学金获得者加分项按省部级(3分),省级优秀团干、团员、“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按厅局级(1分)。
2.校级一等奖:0.5 二等奖:0.3 三等奖:0.2 其他:0.13.院级一等奖:0.3 二等奖:0.2 三等奖及其他:0.14、协会、学会获奖省级:特等0.6 一等奖:0.5 二等奖:0.4 三等奖:0.3 其他:0.1校级:一等奖:0.3 二等奖:0.2 三等奖及其他:0.1团体成员奖:省级:一等奖:0.4 二等奖:0.3 三等奖:0.2 其他:0.1校级:一等奖:0.2 二等奖:0.1 三等奖及其他:0.15、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等 0.5分;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先进党建工作者 0.3分6、拔河队成员及运动员(校运会)男队:0.4 女队:0.2 获奖运动员 0.4 未获奖运动员 0.2三、注意事项:1.受到学校表彰的,同类项目只取最高项加分,该项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团体或事物的各种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在大多数情况下,综合测评往往是为了评价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领域的综合能力和表现水平。
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常常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发生。
下面是一些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细则。
一、加分细则:1.表现突出:如果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突出,能够超过一般水平,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标准,以便进行客观评估。
2.创新能力:如果被评估的个人或团体能够表现出创新能力,能够提出独特并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给予加分。
这也要求对创新能力有明确的标准和评判标准。
3.协作能力:如果能够良好地与他人合作,能够有效地在团体中发挥作用,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合作评估标准和准则。
4.践行价值观:如果能够积极践行一定的价值观,如诚实、守时、尊重他人等,可以给予加分。
5.优异成果:如果能够取得优异成果,如在学术、体育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可以给予加分。
6.公益贡献: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可以给予加分。
二、减分细则:1.违反规定:如果个人或团体违反了相关规定或道德准则,可以给予减分。
这可以包括违反校规、违反法律等。
2.低效能力: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低下,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可以给予减分。
3.不作为: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任务或项目中没有展现积极主动性,可以给予减分。
4.合作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在合作中存在问题,如不配合、争吵等,可以给予减分。
5.隐私保护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泄露了他人的隐私,可以给予减分。
6.品德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的品德受到质疑,如偷窃、作弊等,可以给予减分。
以上是综合测评加减分的一些细则,这些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应用和调整。
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个人或团体的能力和表现,促进其全面发展和进步。
同时,综合测评也要尽可能地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公正的评价。
因此,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应该建立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准则,并确保评估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评估能力。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旨在全面了解个人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在综合测评中,加分机制是对个人在一些方面表现出色的奖励措施,可以激励个人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1.学术表现加分学术表现是评估个人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学术表现出色的个人可以给予加分奖励。
具体的加分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科或科目来制定,如在数学竞赛中获得奖项、在科技发明创作中取得成果等都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
此外,对于在重要学术活动中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并做报告等也可以给予加分。
2.社会实践加分社会实践是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实践能力,对于社会实践方面出色的个人也可以给予加分。
社会实践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实习等,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或参与社区服务等方式来获得加分。
参加社团活动、参与学生会工作、担任班级干部等也可以作为社会实践加分的依据。
3.综合素质加分综合素质是个人在品德、礼仪、体育、艺术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对于在综合素质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也可以给予加分。
例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勤奋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都可以作为加分的依据。
此外,积极参加艺术类活动、在学校文艺演出中表现突出等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4.创新创业加分创新创业是对个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于在创新创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以给予加分。
创新创业可以通过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创业实践、创新项目研究等方式来展现。
对于在科技创新中获得专利或科技成果转化、在创业实践中获得资助或投资等也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
5.才艺加分个人的才艺展示了个性和特长,对于在才艺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可以给予加分。
才艺可以包括音乐、舞蹈、绘画、书法、演讲等方面,对于在相关比赛或演出中获得奖项的个人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
同时,对于在才艺方面具有特殊技能或成就也可以给予加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的制定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科学、客观、有效的评价方式,综合考虑个人的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创新创业和才艺等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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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汇总
1要申请十佳先进集体的班级须附上“十佳先进集体推荐表”。
材料方面,除了有一个总结外,在总结的最后面须附上一份上一学年班集同学获得奖项的一个汇总表。
2申请广师之星的同学须写一份自我的总结。
3綜合測評第一榜公榜后原則上是不可以再加分的綜合測評第二榜公榜后就不可以再有所改動。
4如果班里有人没有参加这次的综合测评的,那在算比例的时候就按实际参评人数来算。
5 ACCA的班长可以加三分,委员可以加一分。
6女生節的手工制作加在文體裏面的其它。
7班裏的拉拉隊統一不加分。
8由于缺考,本来这个学生就不可以参加奖学金的申请,那最低分就写0分。
缓考的处理方式和缺考和校公选课的处理方式一样,直接剔除掉。
9贫困生小组成员不加分。
10参加了征文比赛的在文体征文比赛那里加参加分一分,个人发表文章到广师大报纸上可以加在文体那里的征文。
文章刊登广师大学生,加3分。
(根据论文发表栏,需要署上会计学院)
11明信片制作的比赛加在学业里面的其它那一项。
12 “新生杯”篮球赛训练全勤,由篮球赛的现任队长给证明,不用盖章。
13因早退,旷课而通报批评的在德育那里扣了通报批评的分,智育那里还要扣旷课,早退的分。
14参加团代会的不可以加分。
15挑战杯省赛院赛可以重复加分。
16校和院的艺术团包括合唱团和舞蹈队还有学院的羽毛球、篮球乒乓球训练全勤加10分。
院艺术团的正副团长(艺术团指舞蹈队和合唱队)加3分。
17其它艺术团里面的队长在德育那里加加2分。
PC服务队院的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定向越野队礼仪队队长都加2分,不过不可累计。
担任多项职务者,按最高一级评分。
社团主席加6分,各种协会的会长都不可以加分。
18献血不成功加一分。
19全国语言文字功底大赛加分加在德育里面的技能。
20创业大赛算技能比赛加参加分1分,再加一个其它奖项1分。
21凡参加技能比赛,中途退出,或弃考者不能加分。
22模拟炒股的按院级的一等奖加,加3分。
23暑假实习不算社会实践。
24方块队啦啦队的加分只有是学院的或是参加校运会的才可以加分。
25关于那个横渡珠江的问题,由于校志协那边明确说明这次的加分是留在下一年的综合测评加的,所以我们学院就根据校志协的安排。
26我们学校青协加分的规则是能拿到服务证明的就加分。
27自律班级不加分,因为加分也是全班加。
28职业生涯规划加参加分。
29干部培训不加分。
30勤工助学中心等奖项不加分,细则里面说《广师大学生》优秀记者、“勤工助学工作积极分子”、“自律委员会积极分子”等奖项不加分。
31学院的礼仪队都是在文体那里加的。
32这一学年休学,上一学年有修满学分并参加考试的也要进行综合测评。
331创新项目的参加分1分,完成作品2分立项分4分。
34用友财务软件比赛按照现在的学生手册综合测评的学业方面的第一项技参加分,需要增加一个新的技能证书的加分项止。
35全国英语竞赛,凡报名又没有去考试者,不加分。
算法:如果你们班40个人,第38.39.40名是同分,可以用(38+39+40)/3=40名
相当于前(37),后(41)相加除以2的结果(37+41)/2=40。
实习不算实践。
也不列入学业分。
团总支
组织部
新增个五四评优奖项,各奖项加分如下:
院优秀团员:6分;院优秀学生干部:4分;院团学工作积极分子:4分。
调研部
一、三下乡(品德分)
1、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者每人加1分(队长加1.5分);参加学院评比的团队队员
每人加1分,获院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其他奖励加1分。
2、参加学校评比的团队队员每人加4分,获得奖项的团队队员每人加3分;获学校“三下
乡”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加10分。
3、获得省级奖项的团队队员每人加10分;获得省级个人奖加12分。
4、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团队队员每人加15分;获得国家级个人奖加15分。
注意:(1)“三下乡”活动的获奖级别有院级、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不同级别的奖项不能累计加分,个人奖与团队奖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20分。
(若同时获
得几个奖项,按高分加)
(2)寒假下乡与暑假下乡有同样的加分权利。
二、朗诵大赛(文体分)
1、参赛加1分;
2、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不加分。
青协
1、参加院组织的义务劳动、服务活动:1分/次;
2、参加志愿者活动:1分/次;(凡是亚运亚残志愿者或亚运期间的志愿者,如城市志愿者,都加满,最高可以加6分)
3、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电子版报评比获一二三等奖的班级,板报设计者加1分,有投
票的个人加0.5分;
4、亚运、亚残志愿者服务分别各算一次青协非常规服务,加1分;
5、亚运、亚残获得的奖励不加分(4、5两点这是校志协规定的)
6、参加亚运、亚残测试赛有证明的加1分,但去年加了的今年不能再重复加。
7、可累计加分,限6分,组织志愿者活动的干部不予加分。
宣传部(注:以下的每一项加分依据都以宣传部的存档名单为准。
)
一、海报承办
(一)参与承办宣传海报活动的成员为该项活动的后勤人员,出一次海报年末在综合测评的“文体”一栏每人每次加1分。
具体名单按照班级发给宣传部存档的出勤表。
根据总评结果,我院将以班级为单位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颁发奖状;该奖为院级奖项,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全部人员均可加分),此项活动的获奖与参与情况将作为各班评选“优秀团支部”等评优活动的参考。
二、清明扫墓活动
每位参与的同学在综合测评的“品德”一栏加一分。
三、校团委组织的宣传部负责的比赛
一般原则:每位参与的同学均可加参加分1分/次,如若获得奖项或者被评为优秀作品,可再加上获奖分,具体如下:获得一等奖的再加3分/人,获得二等奖的再加2分/人,获得三等奖或者优秀作品的再加1分/人。
加分均加在综合测评“文体”一栏。
1、亚运明信片制作(注:“亚运明信片制作”是上学年2010年5月6日的活动,在今年2010年12月16日校团委才公布获奖结果)
去年参加的同学已经加参与分了,今年不再加。
但获得奖项的同学可以加获奖分,一等奖加3分/人,二等奖加2分/人,三等奖加1分/人。
2、亚运徽章设计如一般原则。
3、三笔字书法比赛如一般原则。
学生会
生活部
女生节活动能在综合测评上加分的项目:
1、获院模拟招聘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
2、1分;
2、获女生节中摊位活动系列活动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2、1分(系列活动视当天活
动而定);
3、插花比赛中获奖的应该直接加在校级分上。
宿管部
备注:表中红色处代表更改的地方,其他的没有变动。
外联部
一、模拟炒股大赛
(一)报名者:加学业分1分/人
(二)比赛成绩获得前20名者:
(1)前3名者:加学业分3分/人
(2)第4-20名者:加学业分2分/人
文娱部
学习部
一、知识竞赛
1、参加者都可加品德分1分
2、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同学一次加上品德分1分、2分和3分
3、最佳班级全班每人加1分
二、点钞大赛
1、参加者都可加品德分1分
2、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同学一次加上品德分1分、2分和3分
三、辩论赛
1、参赛者都能可加文体分1分
2、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同学一次加上品德分1分、2分和3分
3、最佳辩手加1分
(以上项目均可累计加分)
四、珠心算
1、参加者每人一分。
2、获奖者加2分。
自律部(待定!学院还没明确能不能加,如果能加,到时再统一飞信通知!)一最佳自律班级赛
(一)获得一等奖:+5分学业分/班;
获得二等奖:+4分学业分/班;
获得三等奖:+3分学业分/班;
(二)考勤人员:+1分学业分/人;
二交东西到自律会:+1分品德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