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支持票据(ABN)介绍及要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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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1-5年
发行利率 交易商协会不作利率指导,发行利率由主承销商、发行人和投资者商定
募集资金用途 未做严格限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变更用途需提前披露
发行方式 可选择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定向发行
信用评级 投资者保护
公开发行须进行双评级;非公开发行由发行人和投资者协商确定是否进行信用评级
道收费收入;地铁收入;港口、机场跑道 收费收入; 市政公用事业:垃圾处理费收入;城市水费 收入;城市供气收入;城市供热收入等
电力事业:水电厂、火电厂上网电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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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交易结构
发行人
财产或财产权 ③ 资产运营管理
承销协议
① 发行ABN 募集资金
② 承销
主承销商
基础资产
⑤ 剩余现金流
未来现金流 ④
发行人与投资者协 商确定
企业如已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披露 有效评级则无需 重复披露
上海清算所
上海清算所
上海清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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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注册流程
资产支持票据主要注册流程(与中期票据相同)
董事会通过发行议案
交易商协会对注册材料进 行形式完备性核对
主承销商将材料报送至交易商 协会
选聘主承销商
交易商协会通过主承销商告知发行人予以补正
基础资产既可由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人直接拥有,也可由发行人间接控制(即基础资产在其下 属子公司名下)
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资产支持票据偿债资金第一还款来源;在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的情 况下,由发行人以自身经营收入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增信措施
主要采用内部信用增级方式,不强制要求外部担保
设立基础资产现金流资金监管专户,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基础资产保护性隔离,明确进 场基础资产未来的现金流直接进入资金监管专户,优先用于偿还资产支持票据
质押或诉讼等法律限制情况 现金流标准: 能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 资产存续已有一定期限,且现金流历史记
录良好,数据容易获得
基础资产主要类型
既有债权类,如: 已完工BT项目的回收款; 企业已形成的应收账款等 未来收益权类,如: 交通行业:高速公路收费收入;桥梁、隧
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属清晰、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 的组合。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
产品要素
注册 发行规模
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注册周期:注册时间在中期票据2-3个月左右基础上进一步缩短 不受企业净资产规模40%的限制;受制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
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 家政策要求,如投资 建设项目、偿还银行 贷款、补充营运资金 等
应符合法律法规和 国家政策要求,如 偿还银行贷款、补 充营运资金等
应用于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及政策 要求的流动资金 需要,不得用于 长期投资
信用评级
需评级
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需评级 中央结算公司
公开发行需评级,非 公开定向发行由发行 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资产支持票据(ABN)
第一章 第二章
资产支持票据介绍 资产支持票据要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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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票据(ABN)
第一章 资产支持票据介绍
1.1
产品简介
1.2
产品特点
1.3 与其他融资工具比较
1.4
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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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产品简介
定义
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并约定在一 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规模和期限 规模和期限取决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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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与其他融资工具比较
产品期限
CP
1年及以内
MTN
1年以上
ABN
无限制要求
PPN
无限制要求
SCP
270天及以内
募集资金 用途
应用于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及政策 要求的企业生产 经营活动,如偿 还银行贷款、补 充营运资金等
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 业生产经营活动,如 投资建设项目、偿还 银行贷款、补充营运 资金等
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在10个工 作日内补正材料
产品发行
交易商协会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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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票据(ABN)
第二章 资产支持票据要点分析
2.1
基础资产选择标准
2.2
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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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基础资产选择标准
基础资产选择标准
法律标准: 基础资产为发行人合法拥有或控制; 资产边界清晰且权利完整; 基础资产本身或所附着资产不存在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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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 管银行
⑤ 本息转付
律师事务所
评Biblioteka Baidu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
现金流 交易关系
投资者
⑥ 票据还本付息
债券登记 结算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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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交易结构 (续)
交易流程说明 ① 发行人以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发行需与特定投
资者签订《非公开定向发行协议》 ② 主承销商受发行人委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③ 发行人负责管理基础资产,并负责保障其正常运营,以产生预期的现金流 ④ 发行人与资金监管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处开立专户,并将该专户指定
包括但不限于:(1) 债项评级(如有)下降的应对措施;(2)基础资产现金流恶化或其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利益等情况的应对措施;(3)资产支持票据发生违约后的债权保障及清偿安排;(4)发生 基础资产权属争议时的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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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产品特点
必须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还款支持
资产要求 还款来源
发行人拥有的已建成的、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或者项目收益权,只要其现金流能够覆盖资产 支持票据的本息支付要求,均可进入遴选范围 基础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能力,而非根据建造成本估算的资产价值
为资金监管账户,归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 ⑤ 资金监管银行按照《发行协议》及《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划转相应的现金流以用于资产资产票
据的本息兑付 ⑥ 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将收到的资金用于向投资者支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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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交易结构(续)
参与机构 发行人 主承销商
主要职责
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为支持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负责管理并运营基 础资产
协助发行人准备发行文件,与交易商协会直接沟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资产 支持票据,为发行人募集资金
资金监管银行 评级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登记结算机构
为发行人特定资产的现金流入开立专用资金账户,进行资金的监督、保管和转付 对发行人进行主体评级,对资产支持票据进行债项评级,负责跟踪评级 对基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权属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对信用增级的合 法、有效性,以及资产支持票据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具审计报告 对基础资产现金流进行评估,并出具现金流评估报告书(也可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这一职能) 为资产支持票据提供登记、托管、结算和代理支付服务(指上海清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