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的特征
第03讲_法的概念与特征、法律渊源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本章考情分析2019A2019B20182017单项选择题2211多项选择题0011案例分析题0000考核分值 2.0 2.0 2.5 2.52020年本章新增、修订情况1.新增部门规章的举例(非实质性修订)第一节法律基本原理一、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的概念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二)法的特征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提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同时,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受到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提示】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提示】国家强制力由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机构作为支持。
法具有国家强制力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法律的实施主要依赖于社会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提示】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6.法律虽是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唯一的社会规范。
道德、宗教规范及风俗习惯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道德归属范畴社会制度社会意识形态主要内容权利与义务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实施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依靠社会舆论、人的内心信念以及宣传教育等手段来实现【例题·2018年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是社会规范B.法是技术规范C.法是行为规范D.法是道德规范【答案】AC【解析】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C选项正确;行为规范分为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不同,但又紧密联系。
回顾与总结二、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指法律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法学概论的重点笔记谷春德
法学概论的重点笔记谷春德一、法的概念与特征概念: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1)法就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的意志性。
(3)法就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具有普遍性。
(5)法就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6)具有程序性。
二、权利与义务概念:权利与义务就是法的最核心的内容与要素,就是贯穿于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法律部门与法的运动过程的法律现象,就是法最基本的范畴。
权利与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
权利的概念:(1)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与利益;(2)就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3)制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其中一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手段。
义务的概念:(1)它就是指义务人必要行为的尺度或范围;(2)它就是指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3)它就是指人们实施其中一种行为的必要性。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即对立统一关系。
一个表现利益,一个表现负担;一个就是主动的,一个就是受动的。
(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与义务总量总就是相等的。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目标,义务保障价值目标与权利的实现义务有助于建立秩序,权利有助于实现自由。
(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权利与义务何者为本位,在历史上就是变化着的。
三、法律关系概念:就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特征:(1)法律关系就是一种合法的关系(2)法律关系就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溉体现国家意志,也体现当事人的意志.(3)法律关系就是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即权利的享有者与义务的承担者,包括公民、法人与非法人单位、国家。
法律基本原理
二、法律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自治法规 (六)行政规章 (七)司法解释 (八)国际条约、协定
三、法律体系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二)刑法 (三)民商法 (四)行政法 (五)经济法 (六)社会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 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是法律允许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可 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者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并有他人的法律 义务作保证的资格。义务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要求为一定行 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权利与义务具有密切的关系:①没 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② 权利人行使权利依赖于义务人承 担义务;③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而损害义务人的利益。
第二节 法 律 关 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表现的社
会关系。 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一)法律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 (二)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 观情况。
能够导致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件有以下几项: ①人的出生与死亡。人的出生与死亡能够引起民事主体资格的产生和消灭,也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法律是指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和实施的,用以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一套法规体系。
它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的概念、特征和重要性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法律的概念法律是一种规范社会行为的制度。
它是由国家根据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一种行为规则。
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并为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经过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环节的共同配合。
二、法律的特征1. 法定性:法律的制定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定程序,具有明确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
法律的制定权归属于国家,不能由个人或组织单独制定。
2. 强制性:法律是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具有强制执行的特点。
一旦法律生效,个人和组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行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平等性:法律面向所有的社会成员,不论其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
法律在适用上要做到公正、公平,保护个人的权益。
4. 可变性: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变革,法律也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调整。
法律的可变性保证了其适应社会需求和发展的能力。
5. 实施性: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范性的行为准则,还需要通过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实施。
执法机关和司法机构对法律的具体适用和解释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它通过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限制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的权益。
法律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公平、秩序、稳定的环境,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国家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通过其约束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结:法律是国家权力的一种体现,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
它的特征包括法定性、强制性、平等性、可变性和实施性。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的重要手段,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共同构建一个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
简述法的概念以及特征
简述法的概念以及特征法是指由国家或其他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
法律的特征包括普遍性、稳定性、统一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等。
首先,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律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所有成员,无论其地位、职业或人身属性如何。
法律的适用是平等和公正的,不会因人而异。
这一特征反映了法律的普遍性和平等性。
其次,法的稳定性体现在法律制度的持续性和延续性上。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程序,确保其可靠性和合法性。
法律的稳定性为社会提供了可预测性和安全感,使公民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法的统一性意味着法律必须保持一致性。
在一个国家或社会内,法律应当形成一个整体,各个法律之间不存在冲突或矛盾。
如果出现法律之间的冲突,可能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和不公正的现象。
法的强制性是指法律具有强制性质,即其规定的行为应当被遵守,并对违反者采取制裁措施。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必须得到遵守。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法的公正性是法律的重要特征。
法律应当能够保护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确保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法律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和价值观确定,例如平等、公平、正义等。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应当是公正的,不受特殊利益集团或个人的影响。
除了以上特征,法还应当具有可适用性、可行性和可预测性。
可适用性意味着法律应当具有实际效力,能够在具体情境中得到应用。
法律应当是可行的,即其规定的行为应当是可被人们实现的。
可预测性是指法律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社会成员能够预见到法律的规定和后果,并作出相应的行为。
总而言之,法是由国家或其他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其特征包括普遍性、稳定性、统一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等。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推动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法学基础理论
一、法学基础理论(一)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1.法的概念也称法律,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法的本质 (1)法是随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的特征(1)国家意志性;(2)规范性;(3)强制性。
(二)法的渊源即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及其外在表现形式,它回答一项行为规范通过何种方式产生、具有何表达形式时,才能具备法律的效力。
在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7类:1.宪法。
2.法律。
包括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7.国际条约。
(三)法的分类1.从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不同,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2.从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3.从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4.从法的适用范围不同,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5.按照法的效力等级不同,分为上位法和下位法。
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
必须注意,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是就同位次的法而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位次相同,有一般法与特别法之分,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及其所属部门的规章属于不同位次的法律,只有上位法与下位法之分,却无一般法与特别法之别。
(四)法的体系和部门1.法的体系是指某国家以现行法律规范为基础的各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体。
它的结构大体有3个层次:(1)法律规范——法的最基本的单位。
(2)法律部门——由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若干法律规范组成的体系。
(3)法律体系——由各个法律部门之间互补所形成有机联系的体系。
法的体系不同于法系,也不能简称法的体系为法系。
法系是指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统称。
法律知识
物权的种类:
1. 所有权. 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用益物权. 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以使用、收益为
内容的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等.
3. 担保物权. 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
人的财产上设定的具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内容的物 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是宪法规范的两 大基本内容 .
特征:
• 内容的根本性. • 效力的最高性,对法的最高效力,对人的最高效力. • 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二) 宪法的立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四部宪法.
1982年宪法经过四次修改.
(三) 国家的基本制度
1. 国家性质
1. 概念
2. 有效条件
• 行为人合格
•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形式合法
3. 无效民事行为: • 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 • 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4.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可变更、可撤销的特点 • 可变更、可撤销的认定
(四)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有称本人)的名义,在代 理权限内与第三人(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共法律后果 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 法律制度.
(七)特殊人员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 1. 守法的义务 2. 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3. 服兵役的义务
4. 纳税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 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2. 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3.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 国家机构
(六) 宪法的实施
1. 将文本上具有抽象性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转化 为现实生活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构成要素主要包含: • 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 (违宪审查) • 宪法的遵守
法律概念特征
法律概念特征法律概念的特征专业:诉讼法学姓名:张欠欠学号:[1**********]8一、法律概念具有目的性每个法律概念都是为了用言语来表达出一定的、区别于其他概念的、自己独有的含义,特征。
比如我所学的诉讼法专业中有民事诉讼个刑事诉讼,就两个名词的概念而言,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总和。
而刑事诉讼则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同为诉讼法的一部分,但是如何区分出哪些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哪些案件属于刑事诉讼,以及对一个案件应该按照哪个诉讼程序提起诉讼则需要通过各自的法律概念所表达的含义、目的进行区分。
民事诉讼表达出的目的含义是解决各个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上诉,而刑事诉讼表达的含义是解决以国家机关为主要主体的对犯罪人刑事责任追究的活动。
当发生一个案件时我们便可以通过对其目的的分析从而对该案件进行归类。
各个部门法也都对自己这一类案件的特征、目的通过一个总括的法律概念给出了解释。
二、法律概念具有自由裁量性虽然法律一般都要求禁止法官对法律的自由裁量,但现实生活中法律的某些含糊性的规定却又需要法官的这种自由裁量。
法不可能对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都面面俱到的给予列举,再说现实生活那么的富于多变性,法也不可能说跟随着社会的变化一天天的进行修改,这样法就失去了稳定性,就会对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带来不可捉摸的感觉,因此这些客观事实又要求法官的自由裁量(当然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原则对法官的自由裁量进行控制、约束他们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比如诚实信用原则)。
例如民事诉讼法中诉的利益的概念表述是这样的:诉的利益是指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但对于该诉有没有作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的认定呢?这时候便需要法官根据法律概念的表述进行自由裁量,认证有无必要和实效。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分别是什么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分别是什么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是由国家或者其他权威机构制定和实施的规则和条款。
它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利和管理社会事务。
法律具有一些特征,包括普遍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等方面。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制度,借助国家的权力以及其他组织的力量,为社会成员规定了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依法办事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律的存在和实施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法律的产生和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和需求息息相关。
它的目的是为了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保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的内容包括各种各样的法规、法律原则、立法文件和司法判例等。
这些法律文件构成了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
法律的特征1. 普遍性法律是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规范。
无论身份、地位、社会背景或个人信仰如何,法律都应该适用于每一个人。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循普遍适用的原则和价值观。
2. 强制性法律具有强制性,意味着违反法律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和处罚。
法律规定了行为的界限和规范,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惩罚以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的强制性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3. 公正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该是公正的,不偏袒任何一方。
法律的公正性体现在对每个人的平等对待和保护,不论其地位、财富或社会地位如何。
法律的目标是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和利益,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4. 可变性尽管法律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的特征,但它也具有相对的可变性。
法律在不同国家和时期可能会有所差异,反映了不同社会和时代的需求和价值观。
法律需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5. 统一性法律应该是一种统一的体系,通过基本的法律原则和规范来确保社会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合法的法律体系应该有一套明确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这些法律文件形成了一个统一的体系,确保法律的实施和适用的一致性。
总结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产物,通过国家或权威机构制定和实施的规则和条款确保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第二章法律逻辑学概念
2、法律概念的特征
⑴ 法律概念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 例如: 各国法律关于“成年人”这一法律概念不
同规定,如我国、日本等国。
⑵ 法律概念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例如: 情节恶劣、数额巨大、重大事由……
规定性内涵的构成性质带有一定的“主观 性”。
例如:
①前述关于“商业秘密”的内涵。
②私法(民商法)上的“善意”≠“善 良心肠”,而是=“不知情”。
2、合取式内涵与析取式内涵
(根据表达式的逻辑结构不同来分类)
⑴合取式内涵:亦称并且型内涵(或 交集型内涵)
T=(T1 T2 ….. Tn)
2是一概念 外延与另一概念外延之间的“灰色区域”。
其实质在于:客观对象中存在有难以界定 的是否属于某个概念外延的两可情形的对 象。
“一个概念中心含义也许是清楚的,但当我们离开该中心 时它就趋于变得模糊不清了,而这正是一个概念的性质所 在。沃泽尔用一种略微不同的隐喻将概念比喻成’一张相 片,其轮廓是模糊的,而且愈到边上就愈加模糊了’。” ([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 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466页)
如前述“鸟”、“商业秘密”的内涵。
鸟(A)=具有角质的喙、无牙齿(T1)、体外 被覆羽毛(T2)、前肢为两翼,能飞翔的 (T3)+脊椎动物(B)
A=(T1 T2 T3 )+B
商业秘密(A)=不为公众知悉(T1),能为权 利带来经济利益(T2),具有实用性(T3)并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T4)+技术信息和 经营信息(B)
正负概念在形式结构上有如下关系:
实用法律基础
1.法的概念和特征?法是指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1.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法律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
3,法律的内容体现国家意志力。
4.法律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5.法律通过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两大法系以及差异?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法系主要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差异主要表现在:1.法律渊源传统2.法典编纂传统3.法律结构传统4.法律适用传统5.诉讼程序传统3.法的发展途径?1.法律继承2.法律移植3.法治改革4.法的分类?1.公法与私法2.实体法与程序法3.根本法与普通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5.国内法与国际法5.法律关系以及构成要素?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人们行为形成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
6.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定义为: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
7.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一种“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8.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部门:1.宪法2.行政法3.刑法4.民法5.经济法6国际法9.审判制度的基本制度?1.公开审判制度2.两审终审制度3.合议制度4.回避制度5.审判监督制度。
10.宪法的概念?概念:1.宪法是国家的基本大法2.宪法是体现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社会集团意志和利益的政治法3.宪法是人权的根本保证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和配置并规范国家权利的法典1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人格尊严2.政治权利和自由3.个人自由4.社会经济权利5.特定主体的权利12.行政权的概念和性质?行政权是行政法中的核心概念,一般认为,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执行法律法规,实现行政管理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目的所享受的各种权利的总称。
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这里所述的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它是法律事实的一种,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行为是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法律犯罪行为若想出现当事人意在崇尚的法律效果,同意于该犯罪行为与否合乎法律
犯罪行为的生效要件。
只有符合生效要件的法律行为,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否则,法律行为可
能无效或被撤销。
《民法总则》把法律犯罪行为界定为当事人的设权犯罪行为,不再规定法律犯罪行为
必须就是合法犯罪行为。
无论法律效果是否有效、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均可以称为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法律犯罪行为分成:与否有效率、违宪、可以撤消或效力未定四种。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则表示就是指行为人将其希望出现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抒发于外部
的犯罪行为。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也是法律行为与非表意行为,例如事实行为等相区
别的重要标志。
举例:顺利完成发明创造、拂尘遗失物
行为人仅有内心意思但不表达于外部,则不构成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也不能成立。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法或法律的定义: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通常那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以上使用。
广义的“法律”通“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二)法的特征法的特征:指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所持有的属性。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造法的两种形式。
2、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3、法是制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三)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指法的质的规定性,是法的内在、基本的物质精神因素的总和,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变化的决定力量。
要点: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
二、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一)法律的价值首先:法具有服务性价值,它确认和保护、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确立规则,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
其次:法本身还具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价值、相对稳定相的价值、是国家权力运用公开化的价值等。
只有当法律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时,法律才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的理念法律的理念是对法律的本质、精神、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上的意识形态,它基于某种基本的法律制度而产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三、法律的形式和体系(一)法律的形式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法律的主要形式。
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含有一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
形式:1、宪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
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
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认识法律和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法律概念有两个来源,一是脱胎于日常生活中的概念,二是法律人的创设。
法律人的创设不可能离开日常生活,所以法律概念实际上都直接或者间接地来源于日常生活,但一般情况下,法律概念又比生活中的概念的含义略丰富。
如民法中自然人的死亡问题。
日常生活中,死亡即指生命的终止,但民法中的死亡问题,由于涉及到继承等财产人身权利义务的再分配问题,各国对死亡也有严格的界定,有呼吸停止,心跳停止及脑死亡等标准。
除了死亡的标准不同以外,死亡还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和日常生活中的死亡概念基本一致,而宣告死亡,则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此项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解决因失踪人生死不明而引起的民事关系不确定问题,宣告死亡需满足三个条件:1.自然人失踪的事实;2.利害关系人的申请;3.人民法院的受理和宣告。
法律概念有以下特征:一、法律概念具有目的性每个法律概念都是为了用语言来表达出一定的,区别于其他概念的,自己独有的含义特征。
比如我所学的民商法专业中有物权和债权,就这两个名词的概念而言,物权是权利主体直接支配特定财产(主要是有体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权利)的权利,既具有人对物直接支配的内容(这明确着对物的支配方法和范围),又具有对抗权利主体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
因此作为一个法律范畴,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指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给付的权利。
物权和债权同为我国民事权利的一部分,但是如何区分出哪些权利属于物权,哪些权利属于债权,则需要通过各自的法律概念所表达的含义,目的进行区分。
物权是静态财产权,其社会机能是保护标的物的永续或恒常状态,明确对财产的归属和支配,侧重于财产的静态安全。
法律 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法或法律的定义: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通常那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以上使用。
广义的“法律”通“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二)法的特征法的特征:指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所持有的属性。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造法的两种形式。
2、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3、法是制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三)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指法的质的规定性,是法的内在、基本的物质精神因素的总和,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变化的决定力量。
要点: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
二、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一)法律的价值首先:法具有服务性价值,它确认和保护、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确立规则,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
其次:法本身还具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价值、相对稳定相的价值、是国家权力运用公开化的价值等。
只有当法律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时,法律才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的理念法律的理念是对法律的本质、精神、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上的意识形态,它基于某种基本的法律制度而产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三、法律的形式和体系(一)法律的形式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法律的主要形式。
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含有一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
形式:1、宪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
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
法律常识——法律概念、基本常识、原则
法律常识——法律概念、基本常识、原则法律的概念: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
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的基本常识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
法学基础知识
三、债发生的根据
(一)合同 (二)侵权行为 (三)不当得利 (四)无因管理 (五)其他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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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的履行
实际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五、债的变更与终止:P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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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内容: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权
3 客体: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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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1 取得:原始取得P57 传来取得P58
2 消灭( 5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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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债 权
一 、债权的涵义和特征 (债 债权 债务 债权人 债务人) 债权的特征 二、债的分类 1、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2、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3、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4、主债和从债 5、财务之债和劳务之债 6、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 A、 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
2、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
机构和场所 4、 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B、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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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
系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 义务。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记住啦!
一 、法的概念和特征
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 要内容,体现国家意志,并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 为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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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的特点: • A、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 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 C、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
为规范 • D、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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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1 、涵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经过民事法 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 容的社会关系,是为民法所调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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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概念的特征
通过对邓正来老师翻译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的不完全阅读,对于法律概念的特征、存在意义都有一些浅薄的认识。
在本书中法律概念被看做是用来以一种简略的方式辨识那些具有相同或共同要素的典型情形的工作性工具。
法律概念的形成是为了完成法律的基本作用——使人们为数众多、种类纷繁、各不相同的行为与关系达到某种合理程度的秩序,并颁布一些适用于某些应予限制的行为的规则或标准。
它为统一调整或处理相同或基本相似的现象奠定了基础。
由于法律概念是人类语言的产物而非自然客体的产物,所以法律概念与它所指的法律对象间的关系并不简简单单的一一对应或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用凯恩斯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世界上的事物比用来描述它们的语词要多得多。
”所以法律概念的第一个特征就是抽象概括性。
说法律概念与法律对象不是一一对应的这个问题相对好理解,就是说,比如对于“山”这一术语我们对于它的理解就是显然高于地球表面的大堆石块和泥土,我们并不会因为每座山的不同将其在概念上加以区分。
然而,对于说法律概念与法律对象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我觉得相对难理解一些,在此加以解释,如“侵权行为”这一法律概念,显而易见,把自己的东西在她人不允许的情况下扔在其房屋之上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的范围,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也将违背土地所有人的意志在其土地上空实施人工降雨也是为一种侵权行为呢?所以这种看似相似两种行为并不都包含在同一法律概念中。
故而,法律概念是抽取被描述对象必须具备的特征,舍弃其不重要的性质而形成的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概念。
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不可少的工具,是一种认识过程中的工具。
首先,只有借助法律概念立法者才能制定处理发文件,其次,立法者才能对事物进行法律分析,做出司法判断,最后,民众才能认识法律,法学研究者才能描述、评价、改进法律。
因此法律概念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概念,其第二个特征意义规范性。
法官卡多佐曾说过“当概念被视为真实存在并已全然无视后果的方式发展到其逻辑的极限时,概念就不是仆人而是暴君了。
”法律概念并不是发展到逻辑极限的对社会行为的简单描写,其价值在于通过其功能来规范、调整社会行为。
法律概念是对法律现象、法律事实进行的一种抽象概括,是以一国法律为基
础,然而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和规范的显著特征就在于其国家意志性,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所以法律概念在对所描述对象进行归纳分类时,必须进行价值上的评价。
通过不同的法律概念来区分哪些是法律应保护的,哪些不是。
如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中,将调整对象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扩大到“非公有制经济”,国家政策由“引导、监督和管理”变为“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对其实行监督管理。
这种法律上的评价充分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地位。
所以,法律概念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其具有强烈的国家意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