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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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讲_法的概念与特征、法律渊源

第03讲_法的概念与特征、法律渊源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本章考情分析2019A2019B20182017单项选择题2211多项选择题0011案例分析题0000考核分值 2.0 2.0 2.5 2.52020年本章新增、修订情况1.新增部门规章的举例(非实质性修订)第一节法律基本原理一、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的概念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二)法的特征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提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同时,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受到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提示】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提示】国家强制力由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机构作为支持。

法具有国家强制力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法律的实施主要依赖于社会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提示】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6.法律虽是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唯一的社会规范。

道德、宗教规范及风俗习惯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道德归属范畴社会制度社会意识形态主要内容权利与义务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实施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依靠社会舆论、人的内心信念以及宣传教育等手段来实现【例题·2018年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是社会规范B.法是技术规范C.法是行为规范D.法是道德规范【答案】AC【解析】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C选项正确;行为规范分为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不同,但又紧密联系。

回顾与总结二、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指法律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法律专业基础理论

法律专业基础理论

法律专业基础理论一、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一)法的概念在法学中,“法”与“法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用语。

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即指调整、规范人们行为的某种尺度、标准或模式,有其特定的社会、阶级本质和内容。

而“法律”,在法学上通常指法的表现形式。

在现代汉语中,“法”与“法律”有时通用。

“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即指“法”,是指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狭义上的法律,在我国主要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除宪法以外的基本法律与一般法律。

(二)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是指法的内部联系和内在规定性。

法的本质用一句话表述,即:法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通过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

这一定义概括了法的内在规定性的三个方面,即法的物质制约性、国家意志性和阶级意志性。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首先,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是与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相联系的那部分意志。

其次,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和整体意志,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而非统治阶级中部分或个别成员的意志。

2.法是以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

统治阶级意志只有经过国家这个中介才能上升为国家意志,才能作为法律而存在,这即马克思所说的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具体途径是:第一,国家制定,即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将统治阶级的意志制定为法律规范;第二,国家认可,即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对社会上现实存在的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一般社会规范赋予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规范。

3.法所表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国家意志,其内容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这即法的物质制约性。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人口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因素。

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其中生产力代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生产关系代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学概论的重点笔记谷春德

法学概论的重点笔记谷春德

法学概论的重点笔记谷春德一、法的概念与特征概念: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1)法就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的意志性。

(3)法就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具有普遍性。

(5)法就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6)具有程序性。

二、权利与义务概念:权利与义务就是法的最核心的内容与要素,就是贯穿于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法律部门与法的运动过程的法律现象,就是法最基本的范畴。

权利与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

权利的概念:(1)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与利益;(2)就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3)制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其中一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手段。

义务的概念:(1)它就是指义务人必要行为的尺度或范围;(2)它就是指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3)它就是指人们实施其中一种行为的必要性。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即对立统一关系。

一个表现利益,一个表现负担;一个就是主动的,一个就是受动的。

(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与义务总量总就是相等的。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目标,义务保障价值目标与权利的实现义务有助于建立秩序,权利有助于实现自由。

(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权利与义务何者为本位,在历史上就是变化着的。

三、法律关系概念:就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特征:(1)法律关系就是一种合法的关系(2)法律关系就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溉体现国家意志,也体现当事人的意志.(3)法律关系就是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即权利的享有者与义务的承担者,包括公民、法人与非法人单位、国家。

法律基本原理

法律基本原理

二、法律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自治法规 (六)行政规章 (七)司法解释 (八)国际条约、协定
三、法律体系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二)刑法 (三)民商法 (四)行政法 (五)经济法 (六)社会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 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是法律允许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可 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者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并有他人的法律 义务作保证的资格。义务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要求为一定行 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权利与义务具有密切的关系:①没 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② 权利人行使权利依赖于义务人承 担义务;③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而损害义务人的利益。
第二节 法 律 关 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表现的社
会关系。 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一)法律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上层建筑范畴 (二)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 观情况。
能够导致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件有以下几项: ①人的出生与死亡。人的出生与死亡能够引起民事主体资格的产生和消灭,也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简述法的概念以及特征

简述法的概念以及特征

简述法的概念以及特征法是指由国家或其他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

法律的特征包括普遍性、稳定性、统一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等。

首先,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律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所有成员,无论其地位、职业或人身属性如何。

法律的适用是平等和公正的,不会因人而异。

这一特征反映了法律的普遍性和平等性。

其次,法的稳定性体现在法律制度的持续性和延续性上。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程序,确保其可靠性和合法性。

法律的稳定性为社会提供了可预测性和安全感,使公民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法的统一性意味着法律必须保持一致性。

在一个国家或社会内,法律应当形成一个整体,各个法律之间不存在冲突或矛盾。

如果出现法律之间的冲突,可能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和不公正的现象。

法的强制性是指法律具有强制性质,即其规定的行为应当被遵守,并对违反者采取制裁措施。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必须得到遵守。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法的公正性是法律的重要特征。

法律应当能够保护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确保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法律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和价值观确定,例如平等、公平、正义等。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应当是公正的,不受特殊利益集团或个人的影响。

除了以上特征,法还应当具有可适用性、可行性和可预测性。

可适用性意味着法律应当具有实际效力,能够在具体情境中得到应用。

法律应当是可行的,即其规定的行为应当是可被人们实现的。

可预测性是指法律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社会成员能够预见到法律的规定和后果,并作出相应的行为。

总而言之,法是由国家或其他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其特征包括普遍性、稳定性、统一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等。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推动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法学基础理论

一、法学基础理论

一、法学基础理论(一)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1.法的概念也称法律,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法的本质 (1)法是随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的特征(1)国家意志性;(2)规范性;(3)强制性。

(二)法的渊源即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及其外在表现形式,它回答一项行为规范通过何种方式产生、具有何表达形式时,才能具备法律的效力。

在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7类:1.宪法。

2.法律。

包括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7.国际条约。

(三)法的分类1.从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不同,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2.从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3.从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4.从法的适用范围不同,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5.按照法的效力等级不同,分为上位法和下位法。

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

必须注意,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是就同位次的法而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位次相同,有一般法与特别法之分,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及其所属部门的规章属于不同位次的法律,只有上位法与下位法之分,却无一般法与特别法之别。

(四)法的体系和部门1.法的体系是指某国家以现行法律规范为基础的各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体。

它的结构大体有3个层次:(1)法律规范——法的最基本的单位。

(2)法律部门——由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若干法律规范组成的体系。

(3)法律体系——由各个法律部门之间互补所形成有机联系的体系。

法的体系不同于法系,也不能简称法的体系为法系。

法系是指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统称。

一、考点1、2法律的特征及含义

一、考点1、2法律的特征及含义

杏联中学电子备课系统
第 1 页 2013-4-21
课题:第一单元 法律护我
考点1 法律的含义及特征 考点2 法律的内容及其功能
授课班级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了解法律规范的特征,理解我国法律的本质,体会法律具有制裁功能,更具有保护功能。

过程与方法 通过学生知识回顾归纳,教师引导,来全面掌握所学知识
情感态度价值观
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 法律的特征 教学难点 法律的特征
计划课时
1课时 课型
复习
教学过程设计
第一轮教学设计
补充与修改
一、法律是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1.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2.法律的特征
①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②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3.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①二者都属于行为规范。

二者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法律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执行,而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我们的内心信念来起作用。

②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支持,所以我们既要坚持依法治国,又要坚持以德治国。

二、法律的功能
1.保护功能
2.制裁功能
1.强调法律是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2.强调法律的第二个特征是法律的最主要特征
3.举例说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让学生明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4.强调保护是法律的主要功能
板书设计
布置作业
一、法律 1.含义 2.特征
3.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二、法律的功能
具有制裁功能更具有保护功能 《步步为赢》P1-3。

法律概念特征

法律概念特征

法律概念特征法律概念的特征专业:诉讼法学姓名:张欠欠学号:[1**********]8一、法律概念具有目的性每个法律概念都是为了用言语来表达出一定的、区别于其他概念的、自己独有的含义,特征。

比如我所学的诉讼法专业中有民事诉讼个刑事诉讼,就两个名词的概念而言,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总和。

而刑事诉讼则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同为诉讼法的一部分,但是如何区分出哪些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哪些案件属于刑事诉讼,以及对一个案件应该按照哪个诉讼程序提起诉讼则需要通过各自的法律概念所表达的含义、目的进行区分。

民事诉讼表达出的目的含义是解决各个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上诉,而刑事诉讼表达的含义是解决以国家机关为主要主体的对犯罪人刑事责任追究的活动。

当发生一个案件时我们便可以通过对其目的的分析从而对该案件进行归类。

各个部门法也都对自己这一类案件的特征、目的通过一个总括的法律概念给出了解释。

二、法律概念具有自由裁量性虽然法律一般都要求禁止法官对法律的自由裁量,但现实生活中法律的某些含糊性的规定却又需要法官的这种自由裁量。

法不可能对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都面面俱到的给予列举,再说现实生活那么的富于多变性,法也不可能说跟随着社会的变化一天天的进行修改,这样法就失去了稳定性,就会对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带来不可捉摸的感觉,因此这些客观事实又要求法官的自由裁量(当然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原则对法官的自由裁量进行控制、约束他们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比如诚实信用原则)。

例如民事诉讼法中诉的利益的概念表述是这样的:诉的利益是指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但对于该诉有没有作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的认定呢?这时候便需要法官根据法律概念的表述进行自由裁量,认证有无必要和实效。

第二章_法的概念

第二章_法的概念

第⼆章_法的概念第⼆章法的概念第⼀节法的基本特征⼀、法、法律词义(⼀)法律概念的演变1、春秋战国时期:法与律分开,含义不同法:等于刑,有公开、裁判的含义律:⼀致遵循的格式、准则(包括成⽂的不成⽂的习惯)2、战国后期:法与律同义3、秦汉时开始:法与律合⽤为“法律”。

(⼆)法律的词义----哈特的《法律的概念》。

在现代汉语中:1、⼴义的法律:宪法、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和规章2、狭义的法律:全国⼈⼤及其常委制定的法律(包括宪法)⼆、法的本质(⼀)法的本质和现象P311、法的本质:2、法的现象:3、法的本质和现象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阶级对⽴社会的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观点:阶级对⽴社会的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1、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5、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活条件决定的---最终决定意义上说的(三)当代中国法的本质:全国⼈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公共意志、社会契约---超阶级论P12第⼆节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节⼈的⾏为及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法的规范性、⼀般性(普遍性)1、规范性2、⼀般性(普遍性----连续性、稳定性):⼆、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国家意志性三、法是规定权利、义务和权⼒的社会规范:法的内容---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国家强制性▲法的基本特征:法的可诉性第三节法的要素▲1、法的要素(三要素):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条⽂)、法律概念▲2、法律要素的特征P42⼀、法律规则:采取⼀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为规范。

▲法律规范=法律规则;但也有⼈说: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与法律条⽂1、法律条⽂是法律规则的载体,没有条⽂即没有法律规则。

实用法律基础

实用法律基础

1.法的概念和特征?法是指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1.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法律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

3,法律的内容体现国家意志力。

4.法律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5.法律通过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两大法系以及差异?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法系主要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差异主要表现在:1.法律渊源传统2.法典编纂传统3.法律结构传统4.法律适用传统5.诉讼程序传统3.法的发展途径?1.法律继承2.法律移植3.法治改革4.法的分类?1.公法与私法2.实体法与程序法3.根本法与普通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5.国内法与国际法5.法律关系以及构成要素?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人们行为形成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

6.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定义为: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

7.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一种“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8.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部门:1.宪法2.行政法3.刑法4.民法5.经济法6国际法9.审判制度的基本制度?1.公开审判制度2.两审终审制度3.合议制度4.回避制度5.审判监督制度。

10.宪法的概念?概念:1.宪法是国家的基本大法2.宪法是体现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社会集团意志和利益的政治法3.宪法是人权的根本保证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和配置并规范国家权利的法典1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人格尊严2.政治权利和自由3.个人自由4.社会经济权利5.特定主体的权利12.行政权的概念和性质?行政权是行政法中的核心概念,一般认为,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执行法律法规,实现行政管理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目的所享受的各种权利的总称。

法律概念的逻辑特征

法律概念的逻辑特征

法律概念的逻辑特征法学理论王楠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关于法律概念的逻辑特征,首先,法律概念也是概念的一种,因此它必然也具有概念的一般逻辑特征,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这里举两个法律概念的例子加以说明。

第一个例子,“法律部门”这一法律概念就包括其内涵和外延。

“法律部门”的内涵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而“法律部门”的外延是指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在内的各种部门法。

其中各个法律部门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的概念间的关系,包括属种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

第二个例子,“法院”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也同样有其内涵和外延。

“法院”的内涵是指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而“法院”的外延是指从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到各个省、市、县的各级人民法院。

其中,国家机关与法院是属种关系,法院是国家机关的一种,因此国家机关是属,而法院则是种。

法院的外延中各级人民法院之间都是全异关系。

根据以上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确定,法律概念的确是具有其各自的内涵和外延的,这与一般的概念相似。

但是,法律概念除了有一般概念的逻辑特征以外,还有其特有的逻辑特征,根据我的观察、归纳、总结,大致归结出来了法律概念的另外两个逻辑特征:1.精确性法律规范自身要求准确、严密和精细,这就需要法律概念也必须具有相应的精确性。

许多法律概念从字面上看起来十分相似,但其实是不一样的。

比如,“被害人”和“受害人”这两个法律概念,看起来十分相似,单从表面上来看,我们会觉得这两个概念是同一个意思,可以等同起来。

但作为法律概念,两者的具体含义是不一样的。

“被害人”指正当权利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或者不法行为侵犯的人,它适用于刑事诉讼。

而“受害人”是指由于侵权行为而蒙受损害或损失的人,它适用于民事诉讼。

这两个概念看似相同,但在法律规定中却是不相同,而且特别是在使用时要正确使用,不能混淆。

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这里所述的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它是法律事实的一种,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行为是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法律犯罪行为若想出现当事人意在崇尚的法律效果,同意于该犯罪行为与否合乎法律
犯罪行为的生效要件。

只有符合生效要件的法律行为,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否则,法律行为可
能无效或被撤销。

《民法总则》把法律犯罪行为界定为当事人的设权犯罪行为,不再规定法律犯罪行为
必须就是合法犯罪行为。

无论法律效果是否有效、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均可以称为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法律犯罪行为分成:与否有效率、违宪、可以撤消或效力未定四种。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则表示就是指行为人将其希望出现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抒发于外部
的犯罪行为。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也是法律行为与非表意行为,例如事实行为等相区
别的重要标志。

举例:顺利完成发明创造、拂尘遗失物
行为人仅有内心意思但不表达于外部,则不构成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也不能成立。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及作用(精)

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及作用(精)

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法的本质可以归结为两方面:(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三、法的特征:(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3法是反复适用的。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

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些利益或者自由。

义务意味着热门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前者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后者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行为。

正是由于法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因此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为一系列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三、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通过法律,人们可以知道是没是国家赞成的,可以做的;什么是国家命令或反对的,必须做或不该做的。

(2评价作用。

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4教育作用。

(5强制作用。

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强裁违法行为。

2.法的社会作用(1维护统治阶级统治。

在阶级对立社会中,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对立阶级之间的关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对立阶级之间的冲突和斗争。

法律法律的基本概念

法律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法或法律的定义: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通常那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以上使用。

广义的“法律”通“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二)法的特征法的特征:指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所持有的属性。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造法的两种形式。

2、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3、法是制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三)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指法的质的规定性,是法的内在、基本的物质精神因素的总和,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变化的决定力量。

要点: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

二、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一)法律的价值首先:法具有服务性价值,它确认和保护、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确立规则,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

其次:法本身还具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价值、相对稳定相的价值、是国家权力运用公开化的价值等。

只有当法律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时,法律才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的理念法律的理念是对法律的本质、精神、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上的意识形态,它基于某种基本的法律制度而产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三、法律的形式和体系(一)法律的形式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法律的主要形式。

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含有一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

形式:1、宪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

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

法律 法律的基本概念

法律 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法或法律的定义: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通常那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以上使用。

广义的“法律”通“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二)法的特征法的特征:指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所持有的属性。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造法的两种形式。

2、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3、法是制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三)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指法的质的规定性,是法的内在、基本的物质精神因素的总和,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变化的决定力量。

要点: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

二、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一)法律的价值首先:法具有服务性价值,它确认和保护、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确立规则,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

其次:法本身还具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价值、相对稳定相的价值、是国家权力运用公开化的价值等。

只有当法律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时,法律才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的理念法律的理念是对法律的本质、精神、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上的意识形态,它基于某种基本的法律制度而产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三、法律的形式和体系(一)法律的形式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法律的主要形式。

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含有一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

形式:1、宪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

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
32
三、债发生的根据
(一)合同 (二)侵权行为 (三)不当得利 (四)无因管理 (五)其他根据
33
四、债的履行
实际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五、债的变更与终止:P63-65
34
2 内容: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权
3 客体: 物
30
三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1 取得:原始取得P57 传来取得P58
2 消灭( 5种原因)
31
第七节 债 权
一 、债权的涵义和特征 (债 债权 债务 债权人 债务人) 债权的特征 二、债的分类 1、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2、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3、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4、主债和从债 5、财务之债和劳务之债 6、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 A、 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
2、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
机构和场所 4、 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B、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点
15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
系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 义务。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记住啦!
一 、法的概念和特征
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 要内容,体现国家意志,并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 为规范的总称。
1
2、法的特点: • A、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 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 C、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
为规范 • D、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11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1 、涵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经过民事法 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 容的社会关系,是为民法所调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特征:
1、规范性:它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行为规范体系,它能够去调整、去制约行为。

2、国家意志性:是由国家制定的规范
3、普遍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4、强制性:法律是必须遵守的
5、程序性: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比如:起诉-一审-二审- 终审- 宣判等以及米兰达规则这些都是有程序可循的
6、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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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诉讼法学
姓名:张欠欠
学号:104753110268
法律概念的特征
一、法律概念具有目的性
每个法律概念都是为了用言语来表达出一定的、区别于其他概念的、自己独有的含义,特征。

比如我所学的诉讼法专业中有民事诉讼个刑事诉讼,就两个名词的概念而言,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总和。

而刑事诉讼则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同为诉讼法的一部分,但是如何区分出哪些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哪些案件属于刑事诉讼,以及对一个案件应该按照哪个诉讼程序提起诉讼则需要通过各自的法律概念所表达的含义、目的进行区分。

民事诉讼表达出的目的含义是解决各个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上诉,而刑事诉讼表达的含义是解决以国家机关为主要主体的对犯罪人刑事责任追究的活动。

当发生一个案件时我们便可以通过对其目的的分析从而对该案件进行归类。

各个部门法也都对自己这一类案件的特征、目的通过一个总括的法律概念给出了解释。

二、法律概念具有自由裁量性
虽然法律一般都要求禁止法官对法律的自由裁量,但现实生活中法律的某些含糊性的规定却又需要法官的这种自由裁量。

法不可能对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都面面俱到的给予列举,再说现实生活那么的富于多变性,法也不可能说跟随着社会的变化一天天的进行修改,这样法就失去了稳定性,就会对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带来不可捉摸的感觉,因此这些客观事实又要求法官的自由裁量(当然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原则对法官的自由裁量进行控制、约束他们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比如诚实信用原则)。

例如民事诉讼法中诉的利益的概念表述是这样的:诉的利益是指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但对于该诉有没有作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的认定呢?这时候便需要法官根据法律概念的表述进行自由裁量,认证有无必要和实效。

因此我认为法律概念的表述一般的都留有一定的自由空间,而不是绝对的,这就
是法律概念所具有的自由裁量性。

三、法律概念具有严谨性
法律中所使用的概念具有很强的严谨性,对法律名词的运用要求甚是严格,有时一字之差表达的意思就不同,甚至表达意思相同相近的词也不能相互替代。

比如民事诉讼法中的裁定和决定,二者只是一字之差且表达的含义都有判定的意思,在生活中一句话一件事说裁定或决定都可以,可二者在法律中却明确规定了各自的含义和区别。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的程序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

它所强调针对的是程序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

民事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对诉讼中某些特殊事项做出的权威性判定。

这里所指的某些特殊事项并不涉及案件的实体问题。

法律还对民事决定和人民事裁定做了其它的区分,如所有的民事决定均不能上诉,但民事裁定有一部分是可以上诉的。

诸如以上种种论述我们便可以看出对法律概念的表述及使用都要严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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