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表
土地权籍调查表模板
宗地草图
界址说明表
界址点位说明
主要权属界线走向说明
调查审核表
权属调查记事
该不动产材料齐全,四至界限清楚,无纠纷,符合受理条件。
调查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地籍测量记事
1、界址点检查
界址点共计个
2、采用GPS接收机配合全站仪进行现场实测。利用RTK现场采取界址点位置,界址位置正确。
3、采用GPS接收机配合全站仪进行现场实测,采集地物碎部点、地貌特征点坐标、高程,绘制工作草图、室内成图。
/
电话
/
证件编号
/
代理人姓名
/
证件类型
/
电话
/
证件编号
/
权利设定方式
地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
预编宗地代码
/
宗地代码
所在图幅号
比例尺
1:200
图幅号
2788.50-451.50
宗地四至
元)
/
批准用途
实际用途
地类编码
/
地类编码
批准面积(m2)
宗地面积(m2)
建筑占地面积(m2)
测量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土地坐落
宗地代码
宗地面积/m2
定着物单元数
定着物代码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面积(m2)
独有/独用土地面积(m2)
分摊土地面积(m2)
合计
备注
/
建筑面积(m2)
/
使用期限
共有/共用权利人情 况
/
说明
/
界址标示表
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表(表格行数可调整,可附页)(表格行数可调整,可附页)注:无共有/共用情况的无需填写此表。
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1、宗地基本信息表(1)权利人a)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填写国家;属于集体所有的,填写××农民集体。
b)使用权: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
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权利人为法人、其它组织的、填写身份证件上的法定名称。
1)权利人类型:填写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其他。
无法归类为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填写其他。
2)证件种类: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证件号: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4)通讯地址:填写权利人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2)权利类型:填写具体的权利类型,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草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
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权。
(3)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等;集体土地填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批准拨用、入股、联营等。
土地所有权不填写。
(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填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名称,有编号的还需填写编号。
(5)坐落:填写土地所在的具体地理位置。
地籍调查表填写规范
地籍调查表填写说明本调查表所遇到的调查员与勘丈员姓名先不填。
日期:第一页下面的日期、宗地草图页的勘丈日期与最后一页前两个的日期填写一致。
一、第一页(封面)除日期外先不填二、第二页1、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单独宗:XXX村X组农民集体共有宗:XXX村X组、XX组农民集体争议宗:XXX村、XXX村农民集体争议宗地乡集体:XXXX(代号)乡集体2、所属行政村:单独宗、共有宗:XXX村(与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的村名相同)乡集体:XXX乡争议宗:先不填3、土地坐落:XXX村XX(如:禹王村西南)就近原则,与该土地最近的自然村(隶属本村)方位为准(可以不是土地所属自然村)若宗地本身就是自然村,则以相邻最近的自然村为参考,建立方位。
4、法定代表人:根据组长信息,将相应的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写到相应位置,若没有,先空着,用便签纸,记录并贴于封面5、预编宗地代码与宗地代码:先不填(预编宗地代码的格式:单独宗、共有宗:JA00XXX争议宗:ZA00XXX)6、所在图幅号:就是作图时遥感图像代码(如:I49G076072)7、宗地四至:应该详细写出一般情况:单独宗:XXX村XXX组农民集体共有宗:XXX村XXX组、XXX组农民集体村集体:XXX村农民集体如果一个方向有多个宗地如该宗地东侧有XXX村一组、二组农民集体和一块二、三组农民集体三块宗地,则应写为XXX村一组农民集体、XXX村二组农民集体、XXX村二组、三组农民集体国有的:有河流、公路、铁路等国有用地:写河流、公路、铁路的具体名称如(白河)。
若河流、公路没有名字,则用铅笔先写上“河流”、“公路”,并及时问询,确定名字后再写上名字四至:就是与该宗地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相邻的宗地8、宗地地类:XX,只写地类代码,如:012、013等只用写01就行9、共有情况:单独宗(行政村所有、单独组所有)、争议宗:划“/”共有宗:若多组共有则写详细(如:XX村XX组、XX组农民集体)9、说明:村以上集体用地如学校、公墓等:XX村学校或XX村公墓有争议的地:XX村XX组与XX村XX组争议地,有飞地也进行说明:异县:XX县XX乡XX村飞地异乡:XX乡XX村飞地异村:XX村飞地三、第三页1、界址标示栏:当纸质遥感图上标示为三角或圆圈符号则在该界址标号对应下面选择石灰桩画对号,没有标示的在其他栏画对号。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如何填写《地籍调查表》(1)地籍调查表填写说明:①编号:这是宗地的正式地籍号,但街坊可省去括号,如 09—08⼀12。
②__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号:该宗地使⽤者的通讯地址。
③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权属调查时间。
④初始、变更:若初始地籍调查时,在“变更”⼆字划⼀从左上⾄右下的斜杠,反之则在“初始”⼆字上划斜杠。
⑤⼟地使⽤者:A.名称:单位全称(即该单位公章全称)、个⼈⽤地则填户主姓名。
B.性质:全民或集体或个⼈等。
⑥上级主管部门:与单位有资产、⾏政等关系的上级领导部门;个⼈⽤地时此栏可以不填。
⑦⼟地座落:此宗地的座落。
⑧法⼈代表或户主:单位主要负责⼈(与“地籍调查法⼈代表⾝份证明书”内的⼀致)或户⼝簿上的户主。
⑨⼟地权属性质:国有⼟地使⽤权或集体⼟地使⽤权或集体⼟地所有权。
⑩预编地籍号:A.准备阶段,在⼯作⽤图上预编此宗地的地籍号。
B.地籍号:指通过调查正式确定的地籍号。
⑩所在图幅号:A.未破宗时,即为此宗地所在的图幅号。
B.破宗时,应该包括此宗地各部分地块所在的图幅号。
⑥宗地四⾄:具体填写相邻宗地号及四⾄情况或注“详见宗地草图”字样。
⑩批准⽤途:权属证明材料中批准的此宗地⽤途。
A.实际⽤途:指现场调查核实的此宗地主要⽤途。
B.使⽤期限:指权属证明材料中批准此地块使⽤的期限,如“20年”或“50年”等,没有规定期限的,可以空此栏。
⑩共有使⽤权情况:指共⽤宗地时,使⽤者共同使⽤此宗地的情况。
⑩说明:初始地籍调查时,注记此宗地局部改变的⽤途等;变更地籍调查时,注明原使⽤⼈、⼟地座落、地籍号及变更的主要原因。
⑩界址种类:界址线类别及位臵根据现场抽查结果在相应位臵处注“√”符号;也可在空处,填写表中不具备的种类、类别等。
⑥界址调查员姓名:指所有参加界址调查的⼈员姓名。
⑩指界⼈姓名、签章:原则上不能空格且指界⼈必须签字、盖章或按⼿印。
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表
附录E编号: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表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年月日注:本页不够可续页宗地草图丈量者丈量日期概略比例尺填写说明:1.编号:县级行政代码+地籍区顺序码+地籍子区顺序码+宗地号。
2. 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空格处分别填写县(市、区)名称、地籍区顺序码、地籍子区顺序码。
3.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分别填写“××组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乡农民集体”;本宗地权属界线或归属有争议的,填写“××(争议当事人)和××(争议当事人)争议宗地”。
4.所属行政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行政村名称。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填写行政村名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划“/”。
5.土地坐落:本宗地位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处自然村的方位,如村东、村西、村西北……等。
争议宗地以所处行政村方位填写。
6.法定代表人(村民小组代表):填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名称。
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填写村民小组指派的代表名称。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7.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小组代表无法出席指界,填写其委托人或者代理人。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8.预编宗地代码:填写本宗地预编的宗地代码,由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宗地号组成,宗地号由00001号顺序预编。
9.宗地代码:填写本地籍子区调查完毕后统一编制的宗地代码。
10.所在图幅号:填写本宗地所在的地籍图编号。
11.宗地四至:填写本宗地四至的其他所有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名称;铁路、公路、河流等直接填写名称。
12.宗地地类:按照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填写本宗地包括的所有地类名称。
13.共有情况:填写共有人名称。
独有的,本栏目划“/”。
地籍调查表(样例)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本宗地相关手续齐全、合法,界址设置齐全,四邻签字手续完备、无异议,成果合格。
审核人签章:朱曙光审核日期:2011年10月11日
所在图幅号
—
宗地四至
详见宗地草图
批准用途
实际用途
使用期限
住宅
住宅
共有使用权情况
唐兴福使用本宗地
说明
无
界址标示
界
址
点
号
界标种类
界址
间距/m
界址线类别
界址线位置
备
注
钢
钉
水
泥
桩
石
灰
桩
喷
漆
围
墙
墙
壁
界
址
线
内
中
外
1
√
√
√
2
√
√
√
3
√
√
4
√
√
√
5
√
√
√
6
√
√
√
7
√
√
√
1
界 址 线
邻 宗 地
本 宗 地
日
期
起点号
终点号
编号:
地籍调查表
_______区(县)_______乡、镇Leabharlann 街道_______号年月日
初始、变更
土地使用者
名称
唐兴福
性质
个人
上级主管部门
土地座落
凤阳县唐官镇大唐村唐圩
法人代表或户主
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唐兴福
地籍调查表
编号:
地籍调查表
区(县)乡(镇)街区(村)街坊(小组)
年月日
初始、变更单位:平方
共有使用权
情况
说明
3 2
宗地图
|
|
|
|
| 宗| 地| 图| 粘| 贴| 线|
|
地籍调查表使用及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1. 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2. 一宗地有多个土地使用权人的,按各共有使用权人的土地情况分别填写地籍调查表。
3. 地籍调查表必须如实填写,确属不填的栏目用上斜线填充。
4. 界址标示、指界人签字盖章及界址点成果表不够填写时可另行加页。
5. 本表经地籍调查成果审核单位盖章有效。
、填写说明
v1.0 可编辑可修改
11。
权籍调查表
围墙
围栏
田埂
内
中
外
界址标示表
界址点号
界标种类
界址
间距(m)
界址线类别
界址线位置
说明
钢钉
水泥桩
喷涂
界址线
道路
沟渠
围墙
围栏
田埂
内
中
外
界址签章表
界址线
邻宗地
本宗地
日期
起点号
中间点号
终点号
相邻宗地权利人
(宗地代码)
指界人姓名(签章)
指界人姓名(签章)
宗地草图
界址说明表
界址点位说明
主要权属界线
走向说明
调查审核表
宗地代码: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
共有部分权利人
建(构)筑物编号
建(构)筑物名称
建(构)筑数量或者
面积(m2)
占地面积(m2)
分摊土地面积(m2)
附记
房产分户图
附图
(房产分户图,可附页)
林权调查表
宗地代码
定着物代码
不动产单元号
森林、林木
所有权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
森林、林木
使用权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
代理人
证件类型
权属调查记事
调查员:日期:年月日
地籍测量记事
测量人:日期:年月日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审核人:日期:年月日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土地坐落
宗地代码
宗地面积(m2)
定着物单元数
定着物代码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面积(m2)
独有/独用土地面积(m2)
分摊土地面积
(m2)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编号:地籍调查表旌德县年月日初始、变更封面:(1).编号:这是宗地的正式地籍号,但区(县)编号可省去括号。
(2). 区(县) 街道号:该宗地使用者通讯地址。
(3). 年月日:现场权属调查时间。
地籍调查表(1).初始、变更:若初始地籍调查时,在“变更”二字上划一从左上至右下的斜杠,反之则在“初始”二字上划斜杠。
(2).土地使用者(A)名称:单位全称(即该单位公章全称)、个人用地则填户主姓名。
(B)性质:全民单位、集体单位、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个体企业或个人等。
(3).上级主管部门:与单位有行政、资产等关系的上级主管部门;个人用地时此栏可以不填。
.土地坐落:此宗地的坐落。
(4)(5).法人代表或户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一致)或户口簿上的户主。
(6).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
(7)、预编地籍号、地籍号:预编地籍号是指在工作用图上预编此宗地的地籍号。
地籍号是指通过调查正式确定的地籍号。
.所在图幅号: (8)(A)未破宗时,即为此宗地所在的图幅号。
(B)破宗时,应该包括此宗地各部门地块所在的图幅号。
(9).宗地四至:具体填写邻宗地的地籍号及四至情况或注“详见宗地草图”字样。
(10).批准用途、实际用途、使用期限:批准用途是指权属证明材料中批准的此宗地用途。
实际用途是指现场调查核实的此宗地主要用途。
使用期限是指权属证明材料中批准此地块使用的期限,如“20年”或“50年”等,没有规定期限的可以空此栏。
(11).共有使用权情况:指共用宗地时,使用者共同使用此宗地的情况。
(12).说明:说明初始地籍调查时,注记此宗地局部改变用途等;变更地籍调查时,注明原使用者、土地坐落、地籍号及变更的主要原因;宗地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
地籍调查表(TDT 1001-2012)(DOC)
TD/T 1001-2012编号:地籍调查表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年月日盐源县国土资源局印制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填表说明1 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1.1 地籍调查表由封面、基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调查审核表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1.2 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填写此表。
1.3 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4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5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1.6 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1.7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1.8 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B)。
界址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C)。
2 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2.1 封面按下列要求填写:(1)编号: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
(2)宗地代码:按照4.4.1的规定填写,其中县级行政区代码可省略。
(3)土地权利人:填写方法见2.2中的1)。
2.2 基本表(1)土地权利人。
填写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对土地所有权人,根据申请书进行核实后,按照“××村(乡、组)农民集体”格式填写。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埴写行政、事业。
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证件类型: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
15)宗地面积。填写经测量得到的宗地土地面积。此项由测绘单位在测量完成时提供,由调查人员填写,小数点后保留2位。
16)建筑占地面积。填写宗地内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小数点后保留2位。
17)建筑面积。填写宗地内建筑总面积,小数点后保留2位。
填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
日常地籍调查时,填写原土地权利人、土地坐落、宗地代码及变更主要原因等内容。
c)界址标示表。按下列要求填写。1)界址点号。从宗地某界址点开始按顺时针编列。例如:
1、2、….、
23、1。
2)界标种类。根据实际埋设的界标种类在相应位置画“√”。表中没有明示的界标种类,补充在“界标种类”栏空白格中,如“石灰桩”等。
1)界址点位说明。利用工作底图和宗地草图,主要说明所依附标的物的类型及其位置(内、中、外),及其与周围明显地物地貌的关系。如2号界址点位于主房东北角处,4号界址点位于围墙东南角处,5号界址点位于围墙西南角处等等。
2)主要权属界线走向说明:
说明权属界线的具体走向。以两个相邻界址点为一节,叙述界线所依附的标的物的状况及其与周围宗地和地物地貌的关系。例如:
指界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与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时,邻宗地“指界人姓名(签章)”栏可不填写。
4)日期:
填写外业调查指界日期。
e)宗地草图。绘制方法见5.2.5的规定。对于界线复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应制作土地权属界线附图并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可不绘制宗地草图。
f)界址说明表。如果界址标示无法说明清楚全部或部分界址点线的情况,则需要填写此表对界址进行补充说明。填写要求如下。
证件类型:
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土地登记代理-地籍调查表填写
地籍调查表填写地籍调查表填写按工作顺序归纳为四个步骤,“一是问”、“二是看”、“三是做”、“四是收资料”。
分项填写介绍如下:一、土地使用者名称:1、单位——填单位公章上的全称2、个人——填户主姓名(身份证上名字为准)3、通讯地址——填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地址4、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
企业单位填写全民、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
个人填写个人。
5、主管部门——填写与单位业务或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
6、土地座落——填写土地的具体地址、有门牌号码的填门牌号码。
二、法人代表或户主:1、姓名——填写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一致)或户口本上的户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身份证上名字为准)。
2、代理人——填写法人或户主委托的人(凭委托书)。
填写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三、土地权属性质——合法的土地权利按实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内容太多,国有土地使用权填写为:国有出让、国有划拨、国有作价入股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填写集体。
四、行政代码——530127203五、地籍号——填写调查正式确定的地籍号。
(作业单位补充)六、所在图幅号——填写本宗地所在的图幅号(破宗地时:包括此宗地各部份地块所在的图幅号)。
(作业单位补充)七、宗地四至——填写相邻宗地的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地物或标志名称。
八、批准用途——填写本宗地取得时批准的用途。
已进行土地登记的填写登记的用途(按《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填写。
九、实际用途——填写调查时、本宗地现在的实际用途(按《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填写。
十、建筑物类型——填写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土木、砖木、砖混、砼等。
建筑物的层数填写最高层数。
十一、建筑物权属——根据嵩明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决定该栏填写建筑物层数。
建筑物的层数填写最高层数。
十二、使用期限——填写批准的总年数、再填写起止时间,即XXXX年XX月XX日至XXXX 年XX月XX日。
权籍调查表
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___代码:调查单位(机构):调查时间:年月日地籍调查表___本信息表所有权权利人权利人类型证件种类证件号通讯地址权利性质证件种类证件号证件种类证件号宗地代码比例尺图幅号北:东:南:西:地类编码宗地面积(平方米)实际用途电话电话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使用权权利类型坐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代理人姓名权利设定方式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预编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所在图幅号宗地四至等级批准用途批准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共有/共用权利人情况价格(元)地类编码建筑占地总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平方米)说明界址标示表界址点钢号钉界标种类(水、泥、桩、喷、涂)界址间距(米)界址线类别(界址线、道路、沟渠、围墙围栏、田埂)界址线位置(内、中、外)说明界址签章表界址线起点号、中间点号、终点号邻宗地相邻宗地权利人(宗地代码)、指界人姓名(签章)本宗地指界人姓名(签章)、日期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界址点位说明、主要权属界线、走向说明调查审核表调查员、日期(年月日)权属调查记事地籍测量记事测量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土地坐落、宗地代码、宗地面积(平方米)、定着物代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定着物单元数、独有/独用土地面积(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合计、备注注:无共有/共用情况的无需填写此表。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名称、负责人姓名、负责人地址、证件种类、承包方(代表)、有无承包合同、有无经营权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证件号、承包合同编号、经营权证编号、发包方、承包方、取得(承包)方(家庭承包、招标、公开协商、拍卖、转让、互换、其他)注:本部分信息仅供家庭承包方式填写,家庭成员总数共人,与户主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成员备注、关系,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是否是基本农田。
地籍调查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一、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1、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2、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并在划改处盖章,以示负责;全表划改超过2处时,整表作废;划改符号用“\”表示。
3、表中内容填写不得空项,没有的内容,使用“/”符号。
4、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图形由铅笔绘制。
5、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6、每宗地填写一份地籍调查表。
7、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加盖管理机关印章。
8、共有宗和共用宗需要填写共有/共用宗权利人列表。
二、地籍调查表的填写方法编号:地籍调查表封面的编号是本宗地的宗地代码。
共有宗或共用宗时在编号后加“( )”,内填共有或共用权利人数量。
土地权利人:填写全称。
个人用地填户主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名称不能写简称,不能填写错字、别字或已没有法律效力的单位名称。
没有公章的个体企业和个人,要按照个人身份证上面的名称填写,身份证上面的错字不能改。
对土地所有权人,根据申请书进行核实后,按照“XX组(村、乡)农民集体”格式填写,加盖村或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没有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加盖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公章。
单位性质:单位性质分为全民单位、集体单位、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个体企业和个人等。
填写其中的一种即可。
权属性质:填写“集体”或“国有”。
权源类型:划拨、出让、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家租赁、国家授权经营、荒地拍卖、拨用、农用地承包、集体土地入股、其他等。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依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大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及编码。
土地座落:根据地名办提供的名称进行现场核实后填写。
法定代表人:根据收集的法人代表身份文件,按照土地权利人填写要求填写法人代表名称、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地籍调查表填写说明
TD/T1001-2012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
1.地籍调查表由封面、基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 明表、调查审核表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2.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 填写此表。 3.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4.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 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土地坐落:“ “处填写宗地所在地名称 。
➢土地权属性质: 全部填写“宅基地使用权”。
➢宗地四至: 填写内容共3类: 1、填写相邻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名称”。 2、与“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相邻的应填写地物名称(道路或河流没有名称的 填写“道路”、“河流”等); 3、与“空地”、“荒山”、“荒滩”、“林地”、“农田”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 地相邻的,应准确描述相应地物、地貌、的名称,不得空项。
基本表
❖批准时间与建设时间:如有就填写,没有就用“/”符号填充。 ❖批准面积:填写经政府批准的宗地面积、不包括代征地、代管地的面积。 ❖实际面积:填写经测量得到的宗地土地面积。此项在测量完成时提供,由调
查人员填写,小数点后保留2位。
❖建筑占地面积:填写宗地内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小数点后保留2位。
基本表
基本表填写样表
卓资 旗(县市区)红召乡(镇、苏木)XX村(嘎查)
基本表填写样表
卓资 旗(县市区)红召乡(镇、苏木)XX村(嘎查)
基本表填写样表
卓资 旗(县市区)红召乡(镇、苏来自)XX村(嘎查)界址签章表
• 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表中界址签章表在界址标示表下方。
界址签章表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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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编号: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地籍调查表
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
年月日
注:本页不够可续页
宗地草图
丈量者丈量日期概略比例尺
填写说明:
1.编号:县级行政代码+地籍区顺序码+地籍子区顺序码+宗地号。
2. 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空格处分别填写县(市、区)名称、地籍区顺序码、地籍子区顺序码。
3.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分别填写“××组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乡农民集体”;本宗地权属界线或归属有争议的,填写“××(争议当事人)和××(争议当事人)争议宗地”。
4.所属行政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行政村名称。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填写行政村名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本栏目划“/”。
5.土地坐落:本宗地位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处自然村的方位,如村东、村西、村西北……等。
争议宗地以所处行政村方位填写。
6.法定代表人(村民小组代表):填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名称。
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填写村民小组指派的代表名称。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7.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村民小组代表无法出席指界,填写其委托人或者代理人。
本宗地界线无争议而归属有争议的,本栏目划“/”。
8.预编宗地代码:填写本宗地预编的宗地代码,由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宗地号组成,宗地号由00001号顺序预编。
9.宗地代码:填写本地籍子区调查完毕后统一编制的宗地代码。
10.所在图幅号:填写本宗地所在的地籍图编号。
11.宗地四至:填写本宗地四至的其他所有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名称;铁路、公路、河流等直接填写名称。
12.宗地地类:按照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填写本宗地包括的所有地类名称。
13.共有情况:填写共有人名称。
独有的,本栏目划“/”。
14.说明: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不需说明的,本栏目划“/”。
15.界址标号:按顺序填写界址点编号。
16.界标种类:按照实地调查时埋设的界桩种类分别在相应栏目划“√”,采用其他类型的界桩在“其他”栏划“√”。
17.界址间距:填写实地丈量的相邻两界址点间距。
18.界址线类别:相邻两界址点之间以实地地物为界,将实地地物的种类填入相应栏目。
可补充填写三种,超过三种的,两种填写具体名称,其他的填入其他。
界址线类别为路、沟、渠、田坎时,宽度填写,其他宽度不填。
19.界线位置:按照本实施细则3.5.3要求填写相邻界址点之间权属界线在实地地物中所处的位置。
20.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记事方式,若有其他情况应参照上述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记载。
(1)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根据______国土资源局关于____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无争议公示,组织____村村委会、本宗地和邻宗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或村民代表进行了实地指界,指界中未发生争议。
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
(2)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根据______国土资源局关于____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无争议公示,组织____村村委会、本宗地和邻宗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或村民代表进行了实地指界。
指界时,__号界址点至__号界址点间的界址线,____与____指界结果不一致,调查员根据实地状况,划分工作界线,由调查人员签字,承担权属调查任务的单位盖章。
该工作界线不作为处理权属问题的依据。
待权属问题处理后,再按照处理文件确定权属界线。
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
(3)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根据______国土资源局关于____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无争议公示,组织____村村委会、_______等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或村民代表进行了实地指界。
指界时,_____________指认的权属界线差距较大,南北相差_____米,东西相差_____米。
经与_______等集体土地所有者协商,将争议部分划出,单独设立宗地。
本宗地由调查人员签字,承担权属调查任务的单位盖章。
待权属问题处理后,再按照处理文件确定宗地的实际所有者。
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
(4)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根据______国土资源局关于____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无争议的公示,组织____村村委会、_______等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或村民代表进行了实地指界。
该宗地与相邻宗地实地界线清晰、无争议,但______等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时主张权利。
因所有权归属问题,该宗地按照争议宗地处理。
本宗地由调查人员签字,承担权属调查任务的单位盖章。
待权属问题处理后,再按照处理文件确定宗地的实际所有者。
需要记录的其他事项:
21. 地籍堪丈记事:填写“经对权属指认结果的复核,根据指认结果,用钢尺进行丈量(或者其他方法),丈量方法和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
22. 地籍调查承担单位意见:填写“经审查,该宗地权属无争议、界线清晰、面积准确,地籍调查结果符合《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规定。
”;有争议的宗地,填写“本宗地存在权属争议,地籍调查过程和结果符合《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规定。
”。
23.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填写“经审核,该宗地权属无争议、界线清晰、面积准确,可以进行地籍调查结果公示。
”;有争议的宗地,填写“本宗地存在权属争议,待权属争议解决后,再按照处理文件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