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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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两票制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两票制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两票制一、引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药品采购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实施两票制的一种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两票制的实施背景、目的、具体操作办法以及可能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二、实施背景药品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物资,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

然而,近年来药品领域存在着一些乱象,如假药、低质药品的流通等问题屡禁不止。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提高采购和使用的透明度,保障患者利益,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两票制得以推行。

三、目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两票制的目的是确保药品采购和使用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具体来说,其目标包括:1. 提高药品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2. 加强对药品质量的把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3. 促进医疗机构的合理采购,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四、具体操作办法1. 采购计划编制: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2. 采购招标:医疗机构根据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招标,确保公平竞争。

3. 供应商评审:医疗机构根据招标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筛选出合适的供应商。

4. 签订采购合同: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保证采购过程合规。

5. 验收收货:医疗机构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对药品进行验收和收货,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6. 付款结算: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付款结算,确保供应商的权益。

五、可能面临的挑战和对策在实施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两票制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挑战:1. 供应商合规性难以监管:部分供应商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监管,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

2. 职工配合度低:药品采购管理制度需要医疗机构内部多个部门的协调合作,可能会出现职工配合度低的情况。

因此,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内部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该制度的认知和理解。

3. 沟通和信息共享困难:药品采购涉及到多个环节和不同部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可能会存在困难。

药品采购二票制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二票制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二票制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药品采购是医疗机构运行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药品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防止腐败和滥用资源的现象发生,许多医疗机构采取了二票制管理制度。

2. 二票制管理制度的定义二票制管理制度是指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要求采购人员持有两张票据才能完成采购交易的管理制度。

这两张票据分别是“采购申请票”和“采购合同票”。

3. 采购申请票的作用和要求采购申请票是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票据,采购人员需要在采购前填写该票据,详细描述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采购申请票的要求包括:•申请人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必须详细填写药品的相关信息;•申请人需要明确填写药品的用途和需求量;•申请人必须签名确认申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采购合同票的作用和要求采购合同票是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其中包含了双方约定的采购细则和条件。

采购合同票的要求包括:•合同必须明确规定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合同必须明确规定供应商的名称、联系方式和经营资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和验收标准;•合同必须由医疗机构的授权人签字确认。

5. 二票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流程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执行二票制管理制度的流程如下:1.采购申请:采购人员按照实际需求填写采购申请票,并提交给采购主管审批;2.审批流程:采购主管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批,并对采购需求进行评估;3.寻找供应商:采购主管根据采购需求,寻找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协商药品价格和交货期限;4.签订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票,并由医疗机构的授权人签字确认;5.采购付款:医疗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采购款项;6.药品验收:医疗机构对收到的药品进行验收,并与采购合同票中的药品信息进行比对;7.入库处理:验收合格的药品按照规定程序入库,并由仓库人员负责管理和保管。

6. 二票制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意义引入药品采购二票制管理制度具有以下优势和意义:1.保障采购的合规性:通过采购申请票和采购合同票的双重审核,能够有效防止虚假采购,保证采购过程的合规性;2.防止滥用资源和贪污腐败:严格执行二票制管理制度,能够减少腐败和滥用资源的现象,保护医疗机构的利益;3.提高采购效率:明确的采购申请和合同规定能够有效提高采购流程的透明度和执行效率;4.增强供应商管理:通过对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进行审查,能够提高供应商的水平和质量,提升药品质量和安全性;5.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二票制管理制度的执行能够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依法合规运作。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的规范化与有效性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了更好地防止和治理医疗药品采购中的腐败问题,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与公正性,国家决定引入两票制实施方案。

“两票制”是指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过程中,将“需求票”(申报采购药品的需求清单)与“供应票”(参与投标的药品供应商信息)分别拆分,具体操作方式和采购流程如下:二、需求票的填报与审批流程1. 需求票的填报1.1. 需求票填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药品专业知识和采购流程的了解。

1.2. 填报人员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提前编制药品需求清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用药期限等详细内容。

1.3. 填报人员填写需求票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误导性或偏袒性的内容。

2. 审批流程2.1. 需求票应经过医疗机构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需求的合理性、数量的准确性以及相关法规的遵守等。

2.2. 审核通过后,需求票将提交给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确保采购预算的合理性与充足性。

三、供应票的报名与评审流程1. 供应商报名1.1. 供应商根据医疗机构发布的采购需求公告,填写供应票,并提交至医疗机构采购管理部门。

1.2. 供应票的填报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企业信息、药品品种和规格、价格、交货期等。

1.3.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2. 评审流程2.1. 采购管理部门将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业务能力评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进入下一阶段。

2.2. 医疗机构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价格、质量、交货效能等考核指标。

2.3. 评审结束后,医疗机构将根据供应商的评审情况决定中标结果。

四、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1. 合同签订1.1. 医疗机构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合同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

药品采购的两票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的两票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的两票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采购是医院日常运营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合理的药品采购管理对保障医疗质量、控制药品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两票管理制度作为药品采购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确保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追溯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品采购的两票管理制度,包括其定义、目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并对其重要性进行分析和讨论。

2. 两票管理制度的定义两票管理制度指的是药品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必须对药品采购凭证进行管理,包括进货发票和购销合同两票。

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时,必须确保这两张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记录。

3. 两票管理制度的目的两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强化药品采购的监管,确保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具体目的包括:•防止虚假票据的流通,减少药品采购中的风险;•保障药品合规采购,降低质量不合格药品的风险;•提高药品采购的可追溯性,便于核查和监管。

4. 两票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两票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 信息录入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采购时,首先需要做的是将进货发票和购销合同的相关信息录入药品采购管理系统。

这些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供应商信息等。

4.2 票据核验医疗机构在收到进货发票和购销合同后,需要进行票据的核验工作。

核验过程中,需要核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与录入的信息进行对比。

4.3 登记记录在票据核验通过后,医疗机构需要将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和记录。

这些记录包括进货发票和购销合同的编号、日期、金额等信息,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等。

4.4 存储归档完成登记记录后,医疗机构需要将进货发票和购销合同进行存储归档。

归档问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票据的安全可靠,便于日后的查询和监管。

5. 两票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在实施两票管理制度时,医疗机构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保药品采购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购买伪劣药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筛选,确保其合规性;•严格履行票据核验、登记记录和存储归档的操作流程;•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两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采购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为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行为,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国家在2018年颁布了《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所需的“两票”以及执行的具体步骤。

一、“两票制”的要求和目的“两票制”指的是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采购过程中,需要取得供应商提供的“票据”确认,以确保采购合规、透明和公正。

具体而言,公立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需要取得两个关键的票据,即“招标票据”和“交易票据”。

“两票制”的目的在于:1. 确保药品采购程序的透明性,保障采购公平竞争的原则;2. 防范商业贿赂,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3. 提高采购过程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病患的用药安全。

二、“两票制”的具体操作步骤1. 招标票据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采购前,需先进行公开招标。

供应商在参与招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价格等。

公立医疗机构根据投标供应商的综合评估结果进行招标的最终评选,并发给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票据。

2. 交易票据中标供应商在与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前,需要提交相关药品证件和质量承诺书等文件。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将提供药品交付给医疗机构,并开具合格的交易票据,包括发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采购交易时,需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质量要求。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三、实施细则的作用与意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的颁布对于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实施细则提高了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了患者的权益。

其次,实施细则有助于提高采购程序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了不合格药品的流入。

中标供应商在提交药品证件和质量承诺书等文件时,需要对药品的质量进行承诺,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和《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豫医改办[2017]1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XXX医院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组长:XXX成员:XXX办公室设在药学部。

领导小组负责“两票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二、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净化流通环境、打击“挂靠”过票洗钱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健康。

三、“两票制”的界定“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一)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药品生产企业之间产品经销权转让的受让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销售药品的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以上4种情况全国仅限一家)。

(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中药饮片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为保障临床供应,短缺药品、临床必需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可暂不实行“两票制”,但采购后要进行网上公示。

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特殊处理。

四、实施内容(一)2018年4月1日起开始试行启动两票制,与我院现有配送关系的供应商签订《“两票制”承诺书》,维持原有药品的采购配送渠道不变。

医院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流程,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药品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各个环节。

三、两票制定义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向医疗机构开具一次销售发票,医疗机构再向药品流通企业开具一次采购发票的采购模式。

四、两票制内容1. 采购流程(1)药品生产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销售发票,发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

(2)医疗机构向药品流通企业开具采购发票,发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

2. 发票管理(1)医疗机构收到药品后,应仔细核对发票与实物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2)发票应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3. 药品验收(1)医疗机构在收到药品后,应立即进行验收,确认药品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要求。

(2)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进行更换或退货。

4. 药品储存(1)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将药品存放在适宜的条件下,确保药品质量。

(2)储存药品的库房应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药品供应(1)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安排药品供应,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2)药品供应过程中,应确保药品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要求。

五、责任与义务1.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开具销售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3. 药品流通企业应按照规定开具采购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4. 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应共同遵守本制度,确保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等环节的规范、有序。

六、监督与考核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等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药品两票医院制管理制度

药品两票医院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药品采购流程,提高药品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采购、销售、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两票制定义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四、责任部门1. 财务部门:负责药品采购、销售、发票开具等财务管理工作。

2. 采购物流部门:负责药品采购、运输、储存等工作。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

4. 药事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审核、实施等工作。

五、制度内容1.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2.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3. 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药品交易。

4. 采购药品时,必须提交加盖流通企业印章的生产厂家发票和随货同行单(复印件以及电子扫描件)、配送公司的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两次发票的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能互相印证。

5. 药学部库管员负责审核两票的一致性(两张发票的流通企业名称、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

6. 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药品。

7. 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8. 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9. 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事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

六、监督管理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财务部门负责对药品采购、销售、发票开具等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审核、实施等工作进行监督。

医院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医院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两票三制的内容1. 两票(1)采购发票:药品生产企业向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2)销售发票:流通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2. 三制(1)药品采购制:医院设立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药品采购的审批、招标和监督工作。

(2)药品储存制:医院设立药品仓库,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和安全管理。

(3)药品使用制:医院设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临床应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三、两票三制的实施1. 采购发票(1)药品生产企业或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2)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2. 销售发票(1)流通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2)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开具销售发票。

3. 药品采购制(1)医院设立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药品采购的审批、招标和监督工作。

(2)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标程序。

4. 药品储存制(1)医院设立药品仓库,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和安全管理。

(2)药品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5. 药品使用制(1)医院设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临床应用。

(2)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诊疗规范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两票三制的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两票三制的监督和检查。

2. 对违反两票三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 定期对两票三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X〕13号)》、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委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和XX省医改办等8委厅局印发《XX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医改办发〔201X〕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实施“两票制”为重要抓手,不断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净化流通环境,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二、“两票制”的界定“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特殊处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

三、实施范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的村卫生室),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

四、实施时间201X年10月1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X年9月30日前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应按“两票制”要求调整并重构药品供应体系,消化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库存药品。

AA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

AA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

AA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为加强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优化药品市场结构,治理药品购销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和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两票制”的界定(一)“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二)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全资或控股(超过50%,下同)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时视同生产企业,销售非本企业(集团)药品时视同流通企业。

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含国内分包装企业)、生产企业之间产品经销权转让的受让方、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代为销售药品的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以上三种情形均全国仅限1家。

(三)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纳入我省短缺药品定点储备的药品,其相应的省级承储企业在我省某地区没有建立配送关系、但该药品确需配送的,可增开一次发票。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品、疫苗、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的流通经营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特殊处理。

(五)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二、实施范围和步骤(一)实施范围: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

XX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XX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XX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及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XX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药品供应为原则,通过在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省全面推开。

二、基本原则由于XX地处我国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交汇地带,地势以山地、高原、沙漠、戈壁为主,东西狭长约1600公里,人口密度小、经济欠发达,药品配送集约化程度低,配送覆盖面窄、配送半径大、配送成本明显高于其它省区。

因此,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的总原则,重点做好市场培育和规范引导。

(一)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强化市场监管,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保障XX药品市场供应,尤其以保障使用量小、临床必需及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为首要前提;(三)通过药品分类、医疗机构分级及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两票制”实施;通过与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政策相衔接,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四)通过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从源头上理顺药品资源分配及新的“两票制”配送关系的建立。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一、“两票制”管理工作要求(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遵守“两票制”有关规定,在参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时,须在标书中作出执行“两票制”的承诺。

在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其他采购方式错售药品,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两票制”的有关要求和内容。

(二)公立医疗机构1.药品入库查验公立医疗机构在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两票制”的有关要求。

药品验收入库,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1)应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印章的由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2)两张发票的药品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须互相印证,方可作为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2.承诺内容核验公立医疗机构核验药品流通“两票制”,应重点查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作出的“一票”“两票”等药品流通环节承诺的相关内容。

可视核验情况,要求相关单位补充、完善有关证明材料。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流通企业等应予以支持配合。

经核验,药品在流通环节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两票制”承诺内容不符的,公立医疗机构有权拒收,并将相关线索报送药品集中采购机构。

二、“两票制”界定参考情形“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两票制”界定可参考以下情形:(一)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可视同生产企业。

(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既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生产,又同时委托其他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药品销售,在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与其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可不视为一票(受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仅限1家)。

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制度

XXXX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制度一、工作目标二、“两票制”界定三、实施时间四、管理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x省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和《xx市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总目标: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健康发展,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净化流通环境,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和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城乡居民的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具体目标:1、我们医院采购使用的所有药品原则上全部实行“两票制”,争取支持生产企业直接向我院配送药品,实现“一票制”。

2、在工作中,如果为了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但不能符合“两票制”可特殊处理,事后一周内按机构管理权限向xx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使用按照上级要求,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可以不实行两票制。

二、“两票制”界定(一)“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具一次购销发票。

(二)1、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经营公司,可视同生产企业;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

但是,以上情形在全国范围内仅限一家经营企业或总代理。

(三)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总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只允许开一次发票。

三、实施时间20xx年x月x日起,我院采购药品全面实行“两票制”。

药品两票制医院管理制度

药品两票制医院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采购“两票制”的要求,加强我院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确保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采购、储存、供应等各个环节。

三、定义1.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流通企业,流通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仅开具两张发票,即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2. 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职责分工1. 药剂科:负责制定和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管理制度,对药品采购、储存、供应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2. 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3. 财务部门:负责药品采购资金的拨付和报销。

4. 医疗机构:负责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药品采购1. 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 流通企业应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 药品采购前,采购部门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

4. 采购部门应与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内容。

5. 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应向采购部门开具两张发票,一张为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的购销发票,另一张为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的购销发票。

六、药品储存与供应1. 药剂科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设立专门的药品仓库,配备必要的储存设施。

2. 药品入库时,应检查发票、药品生产批号、有效期等,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出库时,应核对药品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药品供应。

4. 药品供应过程中,应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七、监督管理1.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采购、储存、供应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药剂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实施“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假价格,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两票制”的界定“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一)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经营公司,可视同生产企业;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

以上情形在全国范围内仅限一家经营企业或总代理。

(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 (控股)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一次。

三、实施范围与时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药品可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采购全面实行“两票制”,(三)药品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至医疗机构的,必须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到终端的全流程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药品流通企业的公章),全流程销售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应能相互印证。

属于按照本案视为生产企业的,需向医疗机构作出书面说明,承诺其配送的药品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同时要提供生产企业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的公章),以留档备查。

(四)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其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两张发票的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且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

医药公司两票制工作计划五篇范文

医药公司两票制工作计划五篇范文

医药公司两票制工作计划一一、目前的医药市场情况目前,全国都正在进行着医药行业的整改阶段,但只是一个刚刚开始的阶段,所以现在还处在一个没有特定的规章制度之下,市场过于凌乱。

我们要在整改之前把现有的企业规模做大做强,才能立足于行业的大潮之中。

现在,各地区的医药公司和零售企业较多,但我们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

现在是各医药公司对待新产品上,不是很热衷。

而对待市场上卖的开的品种却卖的很好。

但是在有一个特点就是要么做医院的品种买的好,要么就是在同类品种上价格极低,这样才能稳定市场。

抓住市场上的大部分市场份额。

现在,医药行业的弊端就在于市场上同类和同品种药品价格比较混乱,各地区没有一个统一的销售价格,同样是炎虎宁各地区的和个生产厂家的销售价格上却是不一致的,这就极大的冲击了相邻区域的销售工作。

使一些本来是忠诚的客户对公司失去了信心,认同感和依赖性。

以前各地区之间穿插,各自做各自的业务,业务员对相连的区域销售情况不是很了解,势必会对自己或他人的销售区域造成冲击。

在药品的销售价格方面,在同等比例条件下,利润和销货数量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销量和利润是息息相关。

二、__年工作计划总结这一年,可以说是自己的学习阶段,是__x和__x给了我这个机会,我在单位大家都当我是一个小老弟,给予了我相当大的厚爱,在这里道一声谢谢。

自从做业务以来负责__x和__x地区,可以说__x和__x把这两个非常好的销售区域给了我,对我有相当大的期望,可是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

在这过程中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包括和客户之间的言谈举止,自己的口才得到了锻炼,自己的胆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可以说自己在这一年中,自己对自己都不是很满意,首先没能给公司创造很大的利润,其次是没能让自己的客户对自己很信服,有一些客户没能维护的很好,还有就是对市场了解不透,没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

这些都是我要在__年的工作中首先要改进的。

__年,新的开端,__x既然把__x、__x、__x、__x、__x五个大的销售区域交到我的手上也可以看出__x和__x下了很大的决心,因为这些地区都是我们的根据地。

关于医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新方案

关于医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新方案

XXX医院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我院按照省卫生计生委《XX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X医改办〔2017〕1号)的通知,依据XXX市卫生计生委《XX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X医改办[2017]1号)通知要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做好我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与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不断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按照“规X市场、强化监管、分级推进、保障供应”的基本原则,以在药品购销中推行“两票制”为抓手,规X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依法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商业贿赂等行为,净化流通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二、“两票制”的界定“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鼓励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三、制度实施步骤(一)实施时间。

《XXX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X医改办[2017]1号)精神,按照《XXX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X医改办[2017]1号)。

通知要求2017年12月中询前完成对暂不实行“两票制”药品的公示工作,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目录(见附件1)和暂不实行“两票制”药品目录,医院不再销售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

(二)严格执行票据查验工作。

医院在药品验收入库时,由药库管理人员会同专职药品会计向配送企业索要加盖公司红色印章的厂家随货同行单与发票复印件(第一票),同时索要公司开给医院的随货同行单与发票随货同行联(第二票);并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票据信息系统查验发票信息,四票药品信息完全相符方可办理入库与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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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和市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药政发〔2016〕92号)要求,为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保障药品供应。

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两票制”的界定
(一)“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

(二)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经营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境内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或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

以上情形在全国范围内仅限一家经营企业或总代理。

(三)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总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调拨一次。

三、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区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药品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

鼓励部队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两票制”。

(二)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可在“两票制”基础上增加一票,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具备条件的药品应尽可能实行“两票制”,特殊品种可增加一票,最多不能超过3票。

(三)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

2017年5月31日前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生产企业应充分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原有配送渠道等因素,在我区现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一级商业代理关系(原则上不少于3家),并按规定在重庆药交所平台进行更新,同时签署并公示承诺书;视为生产企业的经营企业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签署并公示承诺书;配送企业须妥善处理库存药品中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确需增加一票为基层医疗机构配送的企业应当于2017年5月30日前,书面向区基本药物采购中心(联合体)提出申请(包括具体的药品通用名称、品规、生产厂家等),经批准报备后可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两票制”上增加一票,以保供应。

(四)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药品时,可特殊处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四、有关规定
(一)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

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流通企业配送。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生产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领取发票。

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发生应税行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在销售药品时,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发票”),发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以下简称“销货清单”),并加盖供货企业发票专用章,所销售药品还应附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发票(包括销货清单,下同)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销售出库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二)药品流通企业购进药品时,应主动向生产企业索要发票。

收货验收时,应验明发票、供货方销售出库单与实际购进药品的品种、数量,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对发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方案要求,或者票、货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

药品购销中发生的购销发票及相关票据,应按有关
规定保存。

药品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由生产企业开具的购销发票及销货清单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必须选择我区统一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开展配送工作。

医疗机构在入库验收药品时,必须验明票、账、货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仅要向为其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其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两张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支付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

1.区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时,药品采购流程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药物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1〕354号)规定执行,每月采购次数不得超过3次(急抢救药品除外)。

药品入库时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进行入库监督验货,验明票、账、货三者一致方能入库,库房管理人员与监督验货人员共同签字后24小时内在网上进行收货确认,并将票据及时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进行两票核对无误后签字,按照结算制度规定,确认收票后在30天内及时支付货款,如因医疗机构不及时支付货款导致药品无法供货,由医疗机构自行解决。

2.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仍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包括村卫生室),严格药品采购计划审批程序,每月采购次数不得超过3次(急抢救药品除外),药品采购回单位时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进行入库(药房)监督验货,验明票、账、货三者一致后入库(药房),药品管理人员与监督验货人员共同签字后24小时内在网上进行收货确认,并将票据及时交财务部门(会计),财务部门(会计)在进行两票核对无误后签字,按照结算制度规定,确认收票后在30天内及时支付货款,如因医疗机构不及时支付货款导致药品无法供货,由医疗机构自行解决。

(四)联合体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将执行“两票制”写入合同条款。

从2017年6月1日起,根据我区采购目录药品一级代理及供应保障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模式。

在正式实施两票制后根据药品到货率等情况,若有必要,择机完成药品配送企业的调整,将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方案另行制定),提高配送集中度,促进医药流通市场优化整合。

(五)药品流通企业(配送公司)存在下列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在一年内合同药品订单出现2次不配送(经确认属配送公司原因的),联合体约
谈配送公司,并按规定记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一年内配送公司合同药品订单累计出现4次不配送的,该配送公司将从本区联合体自动退出,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区联合体配送活动。

2.配送公司向医疗机构配送假冒伪劣药品的,按食药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并提交药交所公示。

情节严重的,联合体将取消其配送会员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联合体配送活动。

3.发生违规线下配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产品的,联合体对流通企业(配送公司)进行约谈、警告,要求限期纠正并主动退回产品。

经联合体约谈、警告后仍不纠正,一意孤行的,该流通企业(配送公司)将列入联合体不诚信名单管理,并取消其配送会员资格,2年内不得参与联合体配送活动。

4. 配送公司在交易过程中违反重庆“两票制”规定、出具虚假票据、不按规定复印生产企业发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联合体按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及要求执行,情节严重的联合体直接取消其配送会员资格。

5. 联合体所有配送会员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与药交所药械交易信息全程追溯体系暨医药智能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接入,实现通过批次号查询在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经营企业与经营企业、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药品流向信息。

对不按全市统一要求主动接入该系统或拒绝接入的,联合体将取消其配送会员资格。

五、监督管理
(一)我委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税务等相关部门开展“两票制”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两票制”政策的落实,加强对药品采购的管理和对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两票制”的监督检查。

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监管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两票制”的推行工作。

(二)加强“两票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各部门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两票制”专项监督检查。

(三)加大对违反“两票制”规定的处罚力度。

对违反药品监督管理和税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规避重庆“两票制”有关规定的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将根据我区两票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采取约谈、警告、列入不诚信名单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对索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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