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院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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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招生考试院工作制度】
【一】《招生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转,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
一、岗位责任
办公室实行主任责任制,全体员工要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自觉、主动、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体人员应顾全大局,严格坚持组织原则,自觉维护集体形象。
二、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周一次,进行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教育法规和业务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交流学习体会,处理本部门有关业务,研究下阶段工作安排。
三、办公制度
(一)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因事离岗务必向主任请假,因公外出的,要及时汇报。
(二)严格遵守招生宣传工作纪律,对新闻媒体的采访,由二级学院领导统一安排组织,其他人员不得接受采访和发布、泄露招生信息。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虚心、周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三)爱护公物,厉行节俭。
【二】《招生办工作人员制度》
一、在校期间: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禁止旷工;
(二)禁止在办公室内及公共场所内吸烟,严禁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
(三)保持室内清洁,按时打扫卫生;
(四)下班后,人走灯灭,关好门窗,以保证室内物品安全。
二、招生期间:
(一)严格贯彻学院招生政策,不做与学院有害的事;
(二)服从学院领导及地区负责人的安排,按学院制度办事;
(三)诚实守信,坚持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服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增强工作者人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四)工作作风正派,严禁不正当手段招生;
(五)严禁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他工作人员、拉拢生源、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部门工作。
【三】《招办培训科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
制度。
一、基本制度
(一)在办公室必须衣装整洁。
(二)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三)爱护办公室的各项措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五)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记录。
二、会议制度
(一)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可有效。
(二)各项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三、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二)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
(三)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地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四)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四】《招生管理科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招生管理科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高效率、高标准完成,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严谨,具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严格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串岗、空岗,禁止工作时间聚堆聊天、大声喧哗;禁止利用电脑闲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招生一线的工作开展情况,招生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兄弟院校的相关信息整理,分析之后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参考。准确、及时地传达学院领导的最新招生政策。
五、认真做好每天卫生值日工作,禁止乱丢杂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爱护公共财物,保证财产安全,厉行节约。下班后应做到:人走灯灭,门窗关闭,水源、电源切断。
六、培训、开会纪律:准时参会,不得在会场喧哗、吸烟等。培训期间认真听讲,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和考核。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严格考勤制度。
七、在工作中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顾全大局,搞好团结协作,待人接物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可亲,热情大方,树立良好形象。
【五】《报名处规章管理制度》
一、认真遵循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新生的报名工作
(一)热情耐心的解决学生及家长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根据学生本人的实际情况帮助学生选择专业,以便更加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二)熟练掌握各种招生信息,做到回答问题准确无误。
(三)接好每个咨询电话,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留存。
三、负责新老生缴纳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
(一)收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票据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
(二)学生缴纳的现金要当日上缴,收费账目要当日结清。保证学院进入账目清晰明了。
(三)学生报名交费情况及时录入电脑,以备查询。
四、协助招生负责人做好招生工作,并为招生认证出具准确信息。做到公平、公正。
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反映相关信息。
六、严格使用普通话。
【六】《招生网络电话咨询处规章制度》
为了合理使用招生网络电话咨询处电话,及时处理招生业务,特对招生网络电话咨询处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招生网络电话咨询处电话只限于招生业务联系,为招生专用电话,凡与招生业务无关者不能使用。
二、打电话联系业务时,应做到:讲普通话,语言文明简练,长话短说,应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三、通话结束后,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电话登记簿。
四、招生老师应自觉遵守电话管理规定,违者管理人员有权禁止使用电话。
五、具体领导招生办的网络工作,熟悉和掌握学院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政策。
六、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理论学习,负责本部门的业务考核及考勤。
七、认真做好网络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八、积极有效的配合学院做好招生工作,并认真做好总结。
九、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积极参加学院招生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任务。
【七】《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新生入学报到政审的相关规定》
根据学院严管理工作要求,为提升我院生源质量,保证新生顺利入学,更好地做好人才培养的各项工作,新生报到时要求进行政审,凡未通过政审的学生不得入学。具体规定如下:
一、凡被我院开除的学生(以学院下发的红头文件为准),不得以任何身份入学;
二、已经具有我院五年一贯制学籍或中专学籍的学生,不得再次按照新生身份入学;
三、按照学院政审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应填写政审表。
附件: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