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院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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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制度

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保障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生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招生考试工作,包括入学考试、转学考试、特长生招生考试等。

第三条招生考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生考试信息、考试程序、考试结果等应向考生和社会公开。

2. 公正原则:招生考试工作应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生权益。

3. 严谨原则:招生考试工作应严谨细致,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4. 服务原则:招生考试工作应以人为本,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招生考试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招生考试的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

3. 负责招生考试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4. 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招生考试程序第七条招生考试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环节。

第八条报名: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第九条资格审查:招生考试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考生符合报考条件。

第十条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一条阅卷:考试结束后,组织阅卷教师进行阅卷,确保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录取: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公示:录取结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章招生考试纪律第十四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五条考生应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

第十六条招生考试办公室应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招生办规章制度大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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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规章制度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招生办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招生办应当依法行使职权,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服务公众、廉洁自律的原则,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招生办各项工作应当遵循政策法规,尊重各方合法权益,积极为学生、家长提供服务。

第五条招生办应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并保障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招生工作流程
第六条招生办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并及时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招生办应当严格按照录取规定进行招生工作,不得私自变更录取标准或程序。

第八条招生办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学生档
案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九条招生办应当定期开展对招生工作的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条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有权对招生办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对于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招生办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对于故意违反招生规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招生办规章制度大全》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请以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为准。

学校招生部工作制度

学校招生部工作制度

学校招生部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

2. 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学生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招生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招生原则1. 公平公正: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招生政策,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

2.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要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体育健康等方面。

3. 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1.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资源情况,提出年度招生计划和建议,报招生委员会审批。

2.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需求,制定专业介绍和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宣传与咨询1. 招生办公室制定招生宣传计划,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招生宣传,提高学校知名度。

2. 招生办公室组织招生咨询活动,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就业情况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 招生办公室建立招生宣传网站,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方便考生查询。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1. 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及地方招生政策,制定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组织考生报名。

2. 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报名资格的真实、合规。

3. 招生办公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业成绩、德育表现、体育健康等方面。

七、考试与评价1. 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及地方招生政策,组织考生参加统一考试。

2. 招生办公室对考生考试成绩进行评价,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录取建议。

3. 招生办公室组织面试、特长测试等环节,全面评价考生综合素质。

学校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规范考试行为,保障考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招生考试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舞弊行为,确保考生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

第三条学校招生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实施,保证考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表现。

第五条考试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统筹协调,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第六条参加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关资格,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

第七条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规定申请复查或复议。

第二章初试第八条初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能力。

第九条初试笔试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要求确定试题内容和考试科目,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

第十条考生必须准时到达考场,携带相关证件和文具,按规定完成笔试。

第十一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认真答题,不得抄袭、串通或利用外部工具作弊。

第十二条考生笔试结束后,按时参加面试环节,面试内容由相关专家组织设计,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能力。

第十三条考试成绩按考试科目划分,公布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考生可通过相关渠道查询。

第三章复试第十四条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表现,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

第十五条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按规定完成复试。

第十六条复试包括个人面试和专业试讲两个环节,个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表达能力。

第十七条复试评委由相关专家组成,评选标准和流程严格执行,确保公正公平。

第十八条复试结束后,评委组织讨论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查询面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第四章其他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规定不符合本规定的,以本规定为准。

招生办规章制度

招生办规章制度

招生办公室规章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招生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招生办公室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定。

2. 负责编制招生宣传资料,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

3. 负责组织招生考试、面试、体能测试等工作。

4. 负责审核考生资格,整理、保管招生档案。

5. 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发布录取结果。

6. 负责招生工作的总结和统计分析,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

三、招生办公室人员要求1. 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

2. 熟悉国家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招生政策,掌握学校的招生规定和专业设置。

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承担招生工作中的各项任务。

4.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好与考生、家长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5.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网络应用技术,能够使用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各项工作。

四、招生工作流程1. 制定招生工作计划,报学校审批。

2. 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招生宣传资料、开展招生咨询、参加教育展等活动。

3. 组织招生考试、面试、体能测试等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4. 审核考生资格,整理、保管招生档案。

5. 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按时发布录取结果。

6. 招生工作总结和统计分析,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

五、纪律与监督1. 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学校的招生规定。

2. 严禁泄露考生个人信息,尊重考生的隐私权。

3. 严禁收受考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保持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4. 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学校和家长、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3. 根据国家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招生政策调整,适时修订本规章制度。

招生办的规章制度

招生办的规章制度

招生办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各种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

第二条招生办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
2. 组织编制招生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组织招生宣传工作,扩大学校知名度,提高声誉;
4. 组织招生服务工作,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
5. 审核招生资格,保障招生公平、公正;
6. 组织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7. 统计、分析和评估招生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条招生办的组织机构包括主任、副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主任负责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招生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四条招生办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2. 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3. 具有丰富的招生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招生办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招生工作。

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以及相关学院和系所。

第六条招生成绩的查询和录取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规定和程序进行,严禁擅自泄露招生信息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招生办应当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招生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招生办在招生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为学校招生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规章制度经招生办审议通过并于XX年X月X日正式实施。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招生办制
XX年X月X日。

教育考试院日常管理制度

教育考试院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考试院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考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教育考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教育考试院全体工作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育考试院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方面,确保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教育考试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院长:负责教育考试院的全面工作,主持院务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三)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处、考试处、安全保密处、信息中心、后勤保障处等。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一)院长:主持全院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对分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综合处: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宣传工作等。

(四)考试处: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五)安全保密处: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信息的安全。

(六)信息中心:负责考试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行,确保考试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

(七)后勤保障处:负责考试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教育考试院的工作流程:(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科目、考试要求等。

(三)组织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考场布置、考试实施、阅卷、成绩发布等工作。

(四)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考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五)对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和完善考试工作。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七条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一)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招办的规章制度怎么写范文

招办的规章制度怎么写范文

招办的规章制度怎么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树立正确的招生导向,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和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招办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办理本校各类招生工作。

第四条招办应当积极回应社会,广泛宣传本校的办学理念、招生政策和入学条件,为广大考生提供方便。

第五条招办应当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性,不得擅自变动、篡改招生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

第六条招办应当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化,在招生过程中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标准等相关信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第七条招办应当注重对待每一位考生,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够享受到公平、平等的招生权利。

第八条招办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正常运行,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招生工作进行评估、改进。

第九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考生及其家长的财物。

第十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努力做到公正、廉洁、热情、规范。

第二章招生范围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根据学校的章程和招生计划来确定每年的招生范围。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合理确定招生范围,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与公正。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当在公开渠道上对招生范围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的监督与评价。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根据招生录取政策,分别确定普通招生生源、专业招生生源、艺术类招生生源、体育类招生生源等。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录取学生,不得违规录取学生。

第三章招生政策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具体的招生政策,明确入学条件、录取标准、招生对象等。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当公开发布招生政策,确保社会各界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当重视对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招生政策,确保他们享有相应的权利。

招生考试院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招生考试院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招生考试院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招生考试数据安全,维护招生考试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生考试院及其下属各单位、各部门、各工作人员。

第三条招生考试院数据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依法合规、技术保障。

二、数据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招生考试院成立数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招生考试数据安全工作。

第五条数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数据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数据安全意识。

三、数据安全分类与保护第七条招生考试数据分为以下类别:(一)一般数据:指公开数据,不涉及考生隐私、国家秘密等;(二)敏感数据:指涉及考生隐私、国家秘密等;(三)核心数据:指涉及国家秘密、招生考试核心业务数据等。

第八条对不同类别的数据,采取以下保护措施:(一)一般数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保护;(二)敏感数据:采取加密、脱敏、访问控制等手段进行保护;(三)核心数据:采取最高级别的安全措施进行保护。

四、数据安全事件处理第九条招生考试院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通报制度。

第十条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相关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并及时向数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一条数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数据安全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招生考试院定期对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招生办工作规章制度

招生办工作规章制度

招生办工作规章制度
《招生办工作规章制度》
一、为加强招生办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 招生办工作时间由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12:00至1:00为午休时间。

2. 招生办全体工作人员要求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得到批准。

3. 招生办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不得穿着休闲服装上班,以保持良好的形象。

4. 招生办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将学生信息外泄,保护学生隐私。

5. 在招生工作期间,工作人员需积极主动,细心耐心地为学生家长解答问题,不得有怠慢态度。

6. 招生办工作人员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决定重要事项,需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

7. 招生办全体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工作,不得擅自调整工作计划。

8. 招生办工作人员需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将私人物品乱放,保持工作桌面整洁。

9. 招生办全体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以上规章制度为招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让我们共同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工作,为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招生办工作制度范文

招生办工作制度范文

招生办工作制度范文一、岗位职责1.招生办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执行招生计划,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2.负责进行招生宣传,包括制定宣传策略、宣传方案和宣传材料,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负责组织和协调招生考试工作,包括考试日程的制定、考试科目和内容的确定、考生报名和考试安排等。

4.负责招生信息的管理和统计,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结果等的记录和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负责与各级教育部门、学校、组织和家长等进行沟通和协调,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流程1.制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方向和教育需求,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2.宣传策划:根据招生计划,制定宣传策略和方案,确定宣传媒体和渠道,制作宣传材料,并组织各种宣传活动。

3.招生考试安排:确定招生考试的时间、地点和科目,制定考试大纲、试卷和评分标准,组织考生报名和考试安排。

4.成绩录取: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政策,对考生进行初核和复核,按照录取名单进行录取工作,并通知录取结果。

5.招生信息管理:及时记录和整理各个环节的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计划、宣传效果、考试成绩、录取名单等,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三、工作纪律和规范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政策执行招生工作。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保持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3.保护招生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不泄露考生个人信息。

4.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工作,保证准确、及时地完成任务。

5.提高工作效率,主动学习和了解教育政策和行业动态,不断提升招生工作的专业水平。

6.加强与外部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解决问题和矛盾,推动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奖惩机制1.对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予以奖励和表彰,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2.对于工作不力、疏忽职守、违反制度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一、办公室1.协助院领导综合协调本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落实院领导的公务活动。

2.负责组织、外事、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创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3.负责行政、后勤、固定资产、基建、物业、招投标、车队、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

5.负责文书、秘书、档案、保密、机要、外联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05二、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统考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及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5.负责普通高考(含对口高职)的报名、组建考生档案、资格审查、体检和面试、填报志愿、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组织和管理、主观试卷(卷二)评阅、录取工作。

6.负责军事、公安、港澳等院校的相关招生工作。

负责普通高校保送生、实践生、各类单独招生的组织实施。

协调军队、民航及地方院校招收飞行员工作。

7.负责组织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的专业测试及专业成绩审查。

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的组织实施。

8.负责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及三二连读高职)招生信息标准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招生数据统计、录取组织与协调工作。

9.负责专升本考试的报名、考务、评卷及录取工作。

10.协调发布全省政法干警招生考试公告,组织笔试考务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21、81916023、81916030、81916027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各类社会证书考试政策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考生档案组建、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高中招考办工作制度范本

高中招考办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生考试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考试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高中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设立高中招考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招生考试工作。

三、职责分工1. 招考办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中招生考试的政策法规;(2)制定本地区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3)组织协调高中招生考试各项工作;(4)监督、检查高中招生考试的实施情况;(5)处理高中招生考试中的申诉和举报;(6)总结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2. 学校职责:(1)按照招考办的要求,做好高中招生考试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考生参加考试;(3)做好考场纪律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4)配合招考办做好考试后的成绩统计、公示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1. 宣传报名阶段:(1)招考办制定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2)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考试政策、报名条件、时间安排等信息;(3)学校组织考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 考试实施阶段:(1)招考办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组织监考人员;(2)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参加考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3)招考办监督、检查考试实施情况,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3. 成绩统计与公示阶段:(1)招考办组织学校进行成绩统计,确保成绩准确无误;(2)招考办将成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招考办根据成绩,制定录取方案。

4. 录取与报到阶段:(1)招考办根据录取原则和计划,确定录取名单;(2)学校通知考生录取结果,并组织考生报到。

五、监督管理1. 招考办要加强对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考试政策落实到位;2. 学校要积极配合招考办开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招生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4.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促进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三、服务对象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的服务对象为前来咨询、报名、缴费的考生及其家长。

四、服务内容1. 提供咨询服务,解答考生及其家长对招生考试相关事务的咨询;2. 提供报名服务,协助考生完成报名手续;3. 提供缴费服务,协助考生完成相关费用的缴纳;4. 提供其他相关事务的协助和服务。

五、管理人员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设立管理人员,包括大厅主任、工作人员。

他们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相匹配,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六、服务要求1. 对考生及其家长进行热情、礼貌的接待和服务;2. 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招生考试相关手续;3. 对考生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和帮助。

七、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00-18: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休息;2. 值班制度: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实行轮班值班制度,保证工作人员出勤;3. 工作分工: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分工,保证办公室内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4. 突发事件的处理: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服务质量管理1. 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2. 定期进行服务质量检查,不断完善服务质量;3.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对考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及时回应和改进。

九、服务宗旨1. 真诚服务,使考生及其家长满意;2. 规范办事,确保工作效率;3. 服务周到,保证服务质量。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具体的工作细则由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管理人员制定并报校领导批准;3. 本管理制度由招生考试服务大厅主任负责解释。

招生考试院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招生考试院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生考试院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招生考试数据的安全、完整、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生考试院所有涉及数据存储、处理、传输、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招生考试院数据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优先原则:确保数据安全是数据管理的首要任务。

2. 统一管理原则:对数据实行统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3. 分级保护原则: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实施分级保护。

4. 责任到人原则:明确数据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

第二章数据分类与分级第四条招生考试院数据分为以下类别:1. 公共数据:指不涉及考生隐私和考试安全的数据。

2. 敏感数据:指涉及考生隐私、考试安全及招生工作正常开展的数据。

3. 特殊数据: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数据。

第五条招生考试院数据分级如下:1. 一级数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考生隐私的数据。

2. 二级数据:涉及考生隐私及考试安全的数据。

3. 三级数据:涉及考试安全的数据。

第三章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数据安全保密制度:明确数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

2. 数据访问控制制度:规范数据访问权限的授予、变更和回收。

3. 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度:确保数据备份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4. 数据安全审计制度:对数据访问、操作、传输等行为进行审计。

5. 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数据安全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

第七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要求:1. 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3. 数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数据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数据安全责任第八条招生考试院数据安全责任如下:1. 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数据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确保数据安全。

(完整版)招生办工作制度

(完整版)招生办工作制度

招生办工作制度
招生办
二0一二年一月
招生办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

二、服从组织领导,听从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履行工作职责,尊重领导,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热情、细致周到、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三、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答复问题要有依据。

热情接待到校咨询的学生及家长,为他们提供全面、细致的服务。

不作任何有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准确、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地做好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做到工作认真,细致准确,一丝不苟。

五、认真做好新生录取、学籍注册等管理工作。

及时整理招生工作的有关资料,对招生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做好统计、通报和上报信息的工作。

六、了解、听取学生、家长和相关单位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校领导反馈。

七、认真做好节假日、寒暑假招生宣传和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接听来电咨询,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须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

八、加强就业指导、坚持政策导向、拓宽就业范围、培育就业市场。

以市场为导向,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扩大宣传与联络,拓宽我校招生安置工作渠道。

九、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招生、安置等相关工作,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招生考试院工作制度

招生考试院工作制度

二十一、【招生考试院工作制度】【一】《招生办公室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转,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一、岗位责任办公室实行主任责任制,全体员工要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自觉、主动、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全体人员应顾全大局,严格坚持组织原则,自觉维护集体形象。

二、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周一次,进行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教育法规和业务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交流学习体会,处理本部门有关业务,研究下阶段工作安排。

三、办公制度(一)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因事离岗务必向主任请假,因公外出的,要及时汇报。

(二)严格遵守招生宣传工作纪律,对新闻媒体的采访,由二级学院领导统一安排组织,其他人员不得接受采访和发布、泄露招生信息。

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虚心、周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三)爱护公物,厉行节俭。

【二】《招生办工作人员制度》一、在校期间:(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禁止旷工;(二)禁止在办公室内及公共场所内吸烟,严禁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三)保持室内清洁,按时打扫卫生;(四)下班后,人走灯灭,关好门窗,以保证室内物品安全。

二、招生期间:(一)严格贯彻学院招生政策,不做与学院有害的事;(二)服从学院领导及地区负责人的安排,按学院制度办事;(三)诚实守信,坚持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服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增强工作者人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四)工作作风正派,严禁不正当手段招生;(五)严禁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他工作人员、拉拢生源、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部门工作。

【三】《招办培训科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招生考试责任制度范本

学校招生考试责任制度范本

学校招生考试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考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升学考试、高中阶段升学考试、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等。

第三条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应当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应当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由教育部负责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including test organization, test implementation, score reporting, enrollment and other tasks.第七条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应当成立专门的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试委员会应当设立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考试管理第九条学校招生考试内容应当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科知识、实践能力、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

第十条考试形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方式,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第十一条考试试题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区分度,确保考试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考试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考试规定,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正。

第四章录取管理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应当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应当实行计算机辅助录取,确保录取过程的公正、公开。

第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办规章制度

招生办规章制度

阿图什市教育局招生办规章制度阿图什市市教育局招生办为了实现工作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1.本办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普通高考招生系列制度。

2.认真学习招生考试的政策决定,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

3.全体职工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宗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工作中严格管理,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自觉维护招生考试部门声誉。

4.工作中要做到勤奋、团结、正派、廉洁、高效、要热情对待考生,不得怠慢、骄横。

5.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收受贿赂,不以权谋私。

6.遵守保密纪律,加强保密观念,保守机密,不泄露招办考生工作的机密。

7.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监守自盗,杜绝试卷失密、泄露事故发生。

一、阿图什市教育局招生办工作宗旨本单位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服务学校、社会、考生为落脚点,认真、精细、优质地做好招生工作。

阿图什市教育局招生办业务范围(一)负责阿图什市市直小学升初中及区内初中班考试、初中升学及内地新疆高中班考试、普通高校、中专招生的宣传、审查考生资格及报名工作;(二)负责小学升初中及区内初中班考试、初中升学及内地新疆高中班考试、普通高校、中专招生的所有考务工作;(三)负责小学升初中及区内初中班考试、初中升学及内地新疆高中班考试、普通高校、中专招生的试卷接送工作(四)负责报考小学升初中及区内初中班考试、初中升学及内地新疆高中班考试、普通高校、中专考生的政审、体检、档案整理工作;(五)负责小学升初中及区内初中班考试、初中升学及内地新疆高中班考试、普通高校、中专招生的有关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六)负责统计和公布小学升初中及区内初中班考试、初中升学及内地新疆高中班考试、普通高校、中专招生的各类数据,总结招生工作情况;二、违诺责任追究制度1、违背服务态度承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

2、违背工作纪律承诺,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招生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招生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招生机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招生机构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招生秩序,保障考生和招生机构的合法权益。

招生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条组织机构招生机构应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招生机构应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招生机构应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

招生计划应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招生机构应按照批准的计划和专业进行招生。

第四条招生条件和程序招生机构应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招生规定,制定招生条件和程序。

招生条件应包括报考条件、报名程序、考试形式、录取原则等。

招生程序应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公示等环节。

第五条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机构应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专业设置、就业情况等。

招生机构应设立招生咨询热线,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第六条考试和评价招生机构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组织考试和评价工作。

考试和评价应公正、公平、公开,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录取和调剂招生机构应根据录取原则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录取结果应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予以公示。

招生机构应对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调剂,确保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八条招生纪律和违规处理招生机构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应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招生工作监督和评价招生机构应建立招生工作监督机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生机构应定期对招生工作进行评价,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机构应根据本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招生实施细则。

本规章制度由招生机构负责解释。

招生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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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招生考试院工作制度】
【一】《招生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转,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
一、岗位责任
办公室实行主任责任制,全体员工要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自觉、主动、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全体人员应顾全大局,严格坚持组织原则,自觉维护集体形象。

二、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周一次,进行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教育法规和业务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交流学习体会,处理本部门有关业务,研究下阶段工作安排。

三、办公制度
(一)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因事离岗务必向主任请假,因公外出的,要及时汇报。

(二)严格遵守招生宣传工作纪律,对新闻媒体的采访,由二级学院领导统一安排组织,其他人员不得接受采访和发布、泄露招生信息。

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虚心、周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三)爱护公物,厉行节俭。

【二】《招生办工作人员制度》
一、在校期间: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禁止旷工;
(二)禁止在办公室内及公共场所内吸烟,严禁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
(三)保持室内清洁,按时打扫卫生;
(四)下班后,人走灯灭,关好门窗,以保证室内物品安全。

二、招生期间:
(一)严格贯彻学院招生政策,不做与学院有害的事;
(二)服从学院领导及地区负责人的安排,按学院制度办事;
(三)诚实守信,坚持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服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增强工作者人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四)工作作风正派,严禁不正当手段招生;
(五)严禁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他工作人员、拉拢生源、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部门工作。

【三】《招办培训科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
制度。

一、基本制度
(一)在办公室必须衣装整洁。

(二)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三)爱护办公室的各项措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五)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记录。

二、会议制度
(一)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可有效。

(二)各项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三、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二)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

(三)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地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四)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四】《招生管理科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招生管理科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高效率、高标准完成,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严谨,具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严格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串岗、空岗,禁止工作时间聚堆聊天、大声喧哗;禁止利用电脑闲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招生一线的工作开展情况,招生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兄弟院校的相关信息整理,分析之后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参考。

准确、及时地传达学院领导的最新招生政策。

五、认真做好每天卫生值日工作,禁止乱丢杂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

爱护公共财物,保证财产安全,厉行节约。

下班后应做到:人走灯灭,门窗关闭,水源、电源切断。

六、培训、开会纪律:准时参会,不得在会场喧哗、吸烟等。

培训期间认真听讲,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和考核。

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严格考勤制度。

七、在工作中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顾全大局,搞好团结协作,待人接物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可亲,热情大方,树立良好形象。

【五】《报名处规章管理制度》
一、认真遵循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新生的报名工作
(一)热情耐心的解决学生及家长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根据学生本人的实际情况帮助学生选择专业,以便更加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二)熟练掌握各种招生信息,做到回答问题准确无误。

(三)接好每个咨询电话,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留存。

三、负责新老生缴纳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

(一)收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票据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

(二)学生缴纳的现金要当日上缴,收费账目要当日结清。

保证学院进入账目清晰明了。

(三)学生报名交费情况及时录入电脑,以备查询。

四、协助招生负责人做好招生工作,并为招生认证出具准确信息。

做到公平、公正。

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反映相关信息。

六、严格使用普通话。

【六】《招生网络电话咨询处规章制度》
为了合理使用招生网络电话咨询处电话,及时处理招生业务,特对招生网络电话咨询处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招生网络电话咨询处电话只限于招生业务联系,为招生专用电话,凡与招生业务无关者不能使用。

二、打电话联系业务时,应做到:讲普通话,语言文明简练,长话短说,应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三、通话结束后,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电话登记簿。

四、招生老师应自觉遵守电话管理规定,违者管理人员有权禁止使用电话。

五、具体领导招生办的网络工作,熟悉和掌握学院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政策。

六、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理论学习,负责本部门的业务考核及考勤。

七、认真做好网络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八、积极有效的配合学院做好招生工作,并认真做好总结。

九、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积极参加学院招生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任务。

【七】《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新生入学报到政审的相关规定》
根据学院严管理工作要求,为提升我院生源质量,保证新生顺利入学,更好地做好人才培养的各项工作,新生报到时要求进行政审,凡未通过政审的学生不得入学。

具体规定如下:
一、凡被我院开除的学生(以学院下发的红头文件为准),不得以任何身份入学;
二、已经具有我院五年一贯制学籍或中专学籍的学生,不得再次按照新生身份入学;
三、按照学院政审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应填写政审表。

附件: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政审表
【八】《荣誉展厅管理制度》
为规范展厅接待,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展厅接待及沙盘讲解工作,更好地呈现学院形象,为学院接待工作助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一)凡在展厅工作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着统一工作装,正确佩带工作证,女员工化淡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言行得体,面带微笑。

(二)待客热情大方、礼貌周到、不卑不亢,能灵活得体地处理一些棘手事件,让来访的领导,对学院留下最初的美好印象。

(三)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办公区闲谈、饮食、吸烟。

(四)接待人员应按顺序接待来访领导,轮到顺序的接待人员不在位置上,由下一位接待人员进行接待。

(五)保持展厅整洁、安静、有秩序,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屑,每位参观荣誉展厅的人员都有义务自觉爱护展厅的公共设施和卫生。

(六)熟练掌握荣誉展厅内相关奖章来历,熟悉学院发展历程,对于来校参观的相关人员能够做到全方位服务。

(七)严禁使用接待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八)提前20分钟,做好所有准备工作,接待完毕整理好当天的接待记录。

接待记录应定期整理、保存,不得丢弃。

(九)存放荣誉证书、奖杯及相关展品需进行登记存档。

二、使用规定
(一)各分院及相关部门因接待需要参观荣誉展厅,需提前半天提交钉钉申请。

(二)使用过程中,需到荣誉展厅内填写相关登记。

(三)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私自挪用展厅内相关证书、奖杯,若进行宣传请提交申请方可进行借用或拍照。

(四)展厅内所有物品不得私自乱动,保持展厅内卫生,如有损坏,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及处罚。

(五)使用展厅必须由展厅管理员带领下进行参观,不得私自进入,若出现私自进入,按照实时情况及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荣誉展厅参观登记表
2.荣誉展厅奖章存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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