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细则奖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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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

目次

目前1 2 3 4次.......................................................................................................................................................I 言......................................................................................................................................................II

总则 (1)

管理机构与职责 (1)

考核 (2)

奖励 (5)

I

前言

为促使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在安全、经济运行的基础上能够满足XX 电网《两个细则》的要求,依据XX能源监管局《XX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XX 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技术管理

1总则

1.1本办法适用XX公司各部门,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实施并网考核及辅助服务管理的职责,提出了实施《两个细则》的基本要求和奖惩管理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1、#2机组有关《两个细则》的发电计划考核、AGC 考核、非计划停运考核、一次调频考核、调峰考核、AVC考核、无功考核、自动化管理考核、通信管理考核、继保和安自装置管理考核、励磁和PSS考核等全部内容。

1.3两个细则优化在确保机组安全、可靠、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兼顾机组设计值和经济性。

1.4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金额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在各部门月度奖金中进行奖惩。

1.5规范性引用文件

XX 能源监管局《XX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XX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2管理机构与职责

2.1《两个细则》奖惩管理领导小组与职责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1.1全面负责《两个细则》奖惩管理的工作。

2.1.2负责定期听取《两个细则》技术管理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

2.1.3负责监督《两个细则》奖惩管理公正性、公平性。

2.1.4负责纠正《两个细则》奖惩管理的错误。

2.2《两个细则》技术管理工作小组与职责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XXX XXX

2.2.1负责协助对外的联系沟通工作。

2.2.2负责分析《两个细则》奖惩项目的准确性。

2.2.3负责组织分析《两个细则》奖惩原因,优化控制方法,制定解决方案。

2.2.4负责解决两个细则管理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2.3发电部职责

1

2.3.1设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包括密码等安全管理及查询用户等管理工作)。

2.3.2负责上报所需的各种参数及各项申请工作,做好上报参数的保管及归档工作。

2.3.3负责统计、汇总、核对非计划停运考核、AGC考核、AVC 考核、发电计划日考核、发电计

划月考核、调峰考核、调峰补偿、无功补偿等事项情况。

2.3.4负责根据设备检修、燃煤混配计划、设备降出力情况向调度申请负荷计划曲线。

2.3.5负责每天通报前一天两个细则考核情况及分数。

2.3.6负责编写并向调度机构提交免考核申请。

2.4 设备部职责

2.4.1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向值长提出限制出力申请。

2.4.2负责分析、解决涉及《两个细则》考核及服务相关的技术问题,满足电网要求。

2.4.3负责设备治理,提高《两个细则》管理水平,满足电网要求。

2.4.4设备产生缺陷时,负责迅速组织进行消除。

2.5 燃料部职责

根据当前负荷情况,作好燃料采购工作,保证燃料供应量,保证燃料结构能满足热值、熔点及经济性掺烧要求。

2.6 生产管理部职责

2.6.1负责提供年度、月度检修计划检修申请。

2.6.2负责有关试验的申请。

2.6.3负责保证与中调OMS系统、网调OMS系统联结正常、畅通。

2.6.4定期执行营销部提交的“两个细则”考核结果。

2.7 营销部职责

2.7.1负责网调“两个细则”管理相关规定的监督落实。

2.7.2审核监督“两个细则”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7.3负责对“两个细则”责任主体的认定与确认。

2.7.4负责对“两个细则”解释。

3考核

3.1调度纪律考核

出现下列事项之一者,定义为违反调度纪律。每发生一次,考核责任部门500元。

3.1.1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运行或检修人员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状态(危

及人身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

2

3.1.2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设备部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关的机组调

速系统(一次调频)、励磁系统(包括PSS)、高频切机、低频切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AGC、AVC装置等的参数或整定值。

3.1.3不执行调度指令。

3.1.4不如实反映调度指令执行情况。

3.1.5现场值长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未指定接令者,延误电网事故的处理。

3.1.6不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措施。

3.1.7调度管辖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值长3分钟内未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者(可先汇报事故或异常

现象,详细情况待查清后汇报)。

3.1.8在调度管辖设备上发生误操作事故,未在1小时内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事故经过或造假谎报。

3.1.9电网公司认定属于违反调度纪律的事项。

3.1.10由于设备原因、运行操作原因导致机组不能按调度指令并网或解列。

3.1.11未按要求参加电网相关会议及提交相关报告受到通报或考核。

3.2调峰能力考核

3.2.1白班值长应在每天10:00前向网调申报下一日可调出力情况(节假日前一天上报包括节假日及节

后第一天的所有出力),未按要求及时申报者,考核责任人500元。

3.2.2每天申报的机组可调出力应满足机组的铭牌出力上限(660~630MW)和技术出力下限

(330MW)。若有影响机组下一日出力的缺陷,导致不能满足上、下限调峰要求时,设备部相关专业

必须在当天9:00早会上向值长提出,过时不予受理。

值长根据机组实际出力能力进行申报。调度机构将根据申报要求调整第二天的发电计划曲线,并

按减少的调峰电量考核0.5 分/1万千瓦时。减少的调峰电量计算:W1 =(P0-P1)×T 其中:W1为减少的调峰电量;P1为实际调峰容量;P0 为基本调峰容量;T为时间常数(按每天24 小时计)。

根据电网调峰能力考核分数,根据具体的责任原因,按照第3.9 条考核责任部门。

3.2.3由于燃煤不足或热值原因,导致机组调峰能力不足,根据电网考核分数,根据具体的责任原因,

按照第3.9条考核责任部门。

3.2.4由于设备原因,导致机组调峰能力不足,根据电网考核分数,根据具体的责任原因,按照第3.9

条考核责任部门。

3.3AGC曲线跟踪考核

机组运行中应执行调度机构下达的96点日发电计划曲线(或实时调度曲线)。当EMS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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