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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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任务书
一、工作背景和编制目的
溧水是南京的南大门,距南京45公里,是百里秦淮的发源地,位于长江三角洲和上海经济区的西缘。溧水区位优势明显,周边方圆200公里范围内,分布着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等40多个大中型城市。距禄口国际机场、南京南站、新生圩港分别为14公里、28公里、59公里,是沟通苏、沪、浙、皖的重要交通节点。溧水境内丘陵起伏,河湖纵横,青山绿水,生态环境优良,是江苏省目前环境保护最好的地区之一。全县总面积1067平方公里。
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和机遇,为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大力改善城市面貌,现我局组织编制《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二、规划范围
东至秦淮路,西至宁高高速,南至金蛙路,北至中山河,总面积约为10.6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应适当放大。
三、主要规划依据与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题专项
(2)《南京市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在编)
(3)《南京市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在编)
(4)《溧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溧水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溧水永阳新城防洪规划》
(7)《溧水县城区道路专项规划》
(8)《溧水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9)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
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四、总体要求
1、规划应在《溧水永阳新城总体规划》及各部门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规划应充分解读老城区在永阳新城中的定位,分析其与永阳城南新城、城北开发区、城东片区的关系,明确自身的地区特色,统筹考虑老城区的功能定位与布局。
3、应突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对老城区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布点、用地规模与形态及可实施性进行评价和分析,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配套要求,并促进现状工业的外迁,统筹安排各项城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注重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应加强规划的经济性分析。结合用地权属,建设现状,发展时序等因素,重视对地块规划指标的经济测算,提高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
5、规划应重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对宝塔公园地块予以保护和控制,明确紫线控制范围。
6、规划应对老城交通系统进行梳理和调整,实现道路网的系统化、规整化和功能明确化。充分挖掘现有路网的潜力,结合旧城改造完善次干道和支路系统,明确道路功能,提高运行效率,形成多元化的路网结构和公共交通系统,改善整体交通环境,以减轻老城环境和交通的压力。
7、规划应加强对老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研究,针对日益紧张的用地形势,超前预控和规范管理地下空间资源,促进老城区空
间资源集约利用。
8、运用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注重对规划范围内空间特色的分析和研究(如天际线、建筑色彩、建筑形态、重要道路界面等),充分保障空间综合利用与景观环境、城市形象等协调,构筑富有特色的老城区形象。
五、深度要求
1、规划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用地分类以小类为主。
2、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完善地区用地功能结构、布局和功能配置。规定各规划管理单元内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3、明确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环境容量控制及相关的规定性指标,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高度、色彩、风格等要求。
4、建立合理、适当的人、车交通系统,确定各级支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合理配置公交站点的线路和站场、站点位置及公共停车场布局。
5、确定河道系统,明确河道断面和河道蓝线,提出沿河两侧建筑和景观控制要求。
6、根据规划功能布局和总规人口容量的分配,从整体的角度完善规划用地范围的公共设施配套,用地规模、位置和界域。
7、结合老城区内现有自然条件组织生态和景观系统,创造高标准的城镇绿地系统。分析确定本区域内可建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环境容量控制指标,提出治理环境污染的要求。
8、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各类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规划控制廊道,落实各市政配套设施用地,规定其服务规模、建设位置、用地范围。
9、加强重点地段空间形态的研究,对该地区内的特征要素:如建筑物高度、道路街巷格局、景观节点、整体风貌等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城市设计方案。
10、规划应深化、细化“6211”的内容(“6”即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文物保护紫线和城市紫线、河道保护蓝线、高压走廊黑线、轨道交通橙线,“2”即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11”即分区高度和特色意图区),要求“6211”需达到可以直接出技术条件的深度。
六、工作要求
1、编制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编制单位在溧水现状调查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2、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要认真落实甲方在项目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在下一轮汇报时应附具对上一轮意见的落实情况。最终成果中应附具相关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
3、设计单位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讨论会、座谈会,并在成果汇报时到场汇报。
七、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含设计方案、说明、专题研究和彩色缩印图,编制单元控详更新文本及执行细则),A3规格25份;
2、彩挂图1套;
3、规划成果简本(包括主要结论)15份;
4、供向市民公示的展板一套(含有关的文字说明及图片),;
5、供汇报用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