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安全行业标准990
(完整版)第一章,起爆器材、起爆方法与网络
第一章爆破器材第一节爆破器材什么叫爆破器材?工业炸药、起爆器材的统称。
我们通常所讲的爆破器材是指民用爆破器材——用于非军事目的各种炸药及其制器和火工品的总称。
包括炸药、雷管、导爆索、导爆管和辅助器材(如炮棍、起爆器、导通器等)。
一、炸药1、什么叫炸药习惯上认为凡是能发生爆炸的就是炸药。
不对!锅炉爆炸、煤气罐爆炸、汽车相撞爆炸、电爆炸与炸药无关都不是炸药爆炸。
炸药分为三类:化学爆炸、核爆炸和物理爆炸(包括电爆炸、激光和其它强粒子束照射以及物体高速碰撞等引起的爆炸)。
在工程爆破中研究应用最广的是炸药的化学爆炸。
炸药爆炸有三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也叫炸药爆炸的三要素:释放大量的热量,生成大量的气体产物,反应的高速性。
炸药爆炸的三个条件:(1)变化过程释放大量的热。
这个热能是产生炸药爆炸的首要条件,是炸药做功的能源。
如果没有足够的热量放出,化学变化本身不能供给继续变化所需要的能量,化学变化就不可能自行传播,爆炸就不会产生。
(2)变化过程必须是高速的。
只有高速的化学反应,才能忽略能量转换过程中热传导和热辐射的损失,在极短时间内将反应形成大量气体产物加热到数千摄氏度,压力猛增到几万乃至几十万个大气压,高温高压气体迅速向四周膨胀做功,便产生了爆炸现象。
1kgTNT爆炸时间仅为十万分之一秒。
(3)变化过程应能生成大量的气体产物。
炸药爆炸时所生成的气体产物是做功的物质。
由于气体具有很大的压缩性和膨胀系数,在爆炸瞬间处于强烈的压缩状态形成很高的势能。
这种势能在气体膨胀过程中,迅速转变为机械功。
如果反应产物不是气体而是固体或液体,也不会形成爆炸。
铝热剂反应可使生成物加热到3000℃,但由于没有大量气体生成不爆炸。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什么叫做炸药。
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发生快速化学反应,放出能量,生成大量气体产物,显示爆炸效应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简而言之,凡是在外部施加一定能量后,能发生化学爆炸的物质称为炸药。
现在我国有炸药生产厂家352家,十二五期间整合为50家,尔后在十三五期间整合为20家。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
CS 71.100.30G 8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53—2015代替GA 53—1993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Qualifications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for blasting personnel2015-11-13发布2016-01-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53—1993《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章节的编排结构;――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见第4章,1993年版的1.3);――修改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分级(见第5章,1993年版的4.1);――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见第6章);――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见第7章);――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见8.1,1993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许可证管理及考核要求(见8.2,1993年版的第3章、第5章、第6章);――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其他管理要求(见第9章);――删除了爆破作业人员证件定期复审要求(见1993年版的6.3.1)。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汪旭光、亓希国、张国亮、高荫桐、曲广建、方桂富、王小林、张正忠。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分级、资格条件、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以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日常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991—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item of blasting operation2012—05—02发布2012—06—01实施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及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项目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6722、GA 99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爆破作业项目分级爆破作业项目的分级按GB6722执行。
5 管理要求5.1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5.1.1 安全评估5.1.1.1 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 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
5.1.1.2 安全评估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b)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c)设计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完整;d)设计方法、设计参数是否合理;e)起爆网路是否可靠;f)设计选择方案是否可行;g)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全面;h)保证工程环境安全的措施是否可行;i)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否适当。
5.1.2 申请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见附录A)及下列材料:a)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b)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c)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d)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e)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公安许可制度的历史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公安许可制度的历史作者简介:张姝,山西大学法学院2013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司法实务。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09.297一、概述民用爆炸物品因其成本低廉,节省人力,能加快工程建设的优点和在特殊环境下做功的特性,一直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
它可用于矿山开采,石油开采,修筑水坝,铁路、公路建设中等。
但爆炸物品具有高危险性,一旦利用不当,可对公共安全带来极大危害,世界各国通常都将其作为管制物品进行严格管理。
许可即准许、允许,指一方允许另一方从事某种活动,非经允许而为之,即属违法行为。
行政许可是国家运用公权力手段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一种手段。
我国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以及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公安”的名称是在1939年2月。
第一次确定了使用“公安”的名称是在1949年10月15日召开的全国公安会议,在习惯上,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常被直接称呼为“公安”。
我国最早提出由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是1957年12月发布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则》。
自1957年12月至今在我国公安机关一直是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的主要行政主体。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以下简称民爆物品。
公安机关负责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许可、爆破作业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民爆物品流向监控。
二、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公安管理制度规范体系(一)我国现行民用爆炸物品公安管理制度规范体系 1.法律法规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03-08-27发布,2004-07-01实施的《行政许可法》。
2.行政法规类:国务院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62
GA/T16.37-2012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第37部分:收缴物品代码
2012-07-31
2012-07-31
63
GA/T16.38-2012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第38部分:驾驶证吊销原因代码
2012-07-31
34
GA/T16.9-2012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第9部分:机动车能源种类代码
2012-07-31
2012-07-31
35
GA/T16.10-2012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第10部分:机动车来历凭证代码
2012-07-31
2012-07-31
36
GA/T16.11-2012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第11部分:机动车进口凭证代码
2012-04-25
2012-04-25
10
GA/T989-2012
信息安全技术 电子文档安全管理产品安全技术要求
2012-04-25
2012-04-25
11
GA/T992-2012
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
2012-07-19
2012-07-19
12
GA/T993-2012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
2013-03-01
二、推荐性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GA/T976-2012
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
2012-01-31
2012-01-31
2
GA/T977-2012
取证与鉴定文书电子签名
2012-01-31
2012-0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说明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黄光照。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毒尸体检验的内容、步骤、方法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法医解剖。
2 总则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使中毒尸体检验有一个统一的方法及步骤,为今后的复核及国际交流奠定基础。
3 中毒尸体检验前的准备工作3.1 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有助于尸检步骤和毒物化验检材采取方案的选择和制定。
3.2 解剖台预先冲洗干净,所用器械、手套等预先洗净、晾干,不得沾染各种消毒药液或其他化学药品。
3.3 准备收集检材的容器,抽吸血、尿的注射器等均应预先洗净、晾干。
以玻璃容器最好,质量好的塑料袋也可用。
玻璃瓶口不要用橡皮塞,因其可溶于某些毒物(如氯仿、酚)。
3.4 准备毒物化验箱,某些简易快速的毒物化验方法在尸体解剖台旁即可应用,如普鲁士蓝试验测氰根、间苯二酚氢氧化钠试验测敌敌畏和敌百虫、铜片试验测砷和汞及煮沸试验测一氧化碳血红蛋白等,有助于迅速获得尸检诊断。
4 尸表检验4.1 检查衣服上有无特殊气味,有无流涎、呕吐物或排泄物污染,有无药物流注或腐蚀的痕迹;翻查口袋内有无药物残渣,有无遗书或与案情有关的文字材料。
4.2 注意尸斑的颜色,如一氧化碳中毒呈樱红色;部分氰化物中毒呈鲜红色;亚硝酸盐中毒呈青褐色。
4.3 痉挛性药物中毒者尸僵甚强,部分有机磷农药中毒尸体可见腓肠肌、肱二头肌和腹直肌等显著挛缩。
4.4 观察瞳孔大小,如多数有机磷中毒尸体有缩瞳现象(直径在3mm以下);巩膜有无黄疸,口腔粘膜和口周围皮肤有无流注腐蚀;牙龈有无铅线或汞线;其他体表部位有无化学烧伤。
4.5 全身皮肤有无新的注射痕迹(排除急救注射);有无陈旧的注射疤痕,甚至引起血管硬化或皮下硬结;肢体皮肤有无毒蛇咬伤牙痕。
4.6 在女性尸体注意检查明道内有无毒物,外阴部和阴道粘膜有无腐蚀坏死。
公安局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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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切实做好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杜绝爆破安全事故,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及其它YYY、规程规范的要求,在省厅制定下发爆破作业项目相关实施细则之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明确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爆破施工方案的编制、安全评估,以及爆破作业项目的行政审批、安全监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及公安机关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章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
第三条为便于公安机关及时、全面掌握在我市从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相关情况,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到XX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办理单位资质备案登记手续。
第四条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按照其资质等级和范围接受爆破作业项目委托。
公安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22),切实做好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杜绝爆破安全事故,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22)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在省厅制定下发爆破作业项目相关实施细则之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明确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爆破施工方案的编制、安全评估,以及爆破作业项目的行政审批、安全监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及公安机关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章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第三条为便于公安机关及时、全面掌握在我市从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相关情况,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到________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办理单位资质备案登记手续。
第四条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按照其资质等级和范围接受爆破作业项目委托。
第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并按照其资格等级和范围从事爆破作业。
第三章爆破作业项目组织管理第六条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签订设计施工合同后、向公安机关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前,应组织本单位爆破作业人员成立爆破作业项目管理机构(如“项目部”),并授权该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在所属市、县(区)行政区划内所有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部的组成人员应当相对固定,特殊工作岗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
第七条项目部设置1、基础设施项目部应当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置办公桌、相机及信息录入打印设备等办公设施和器材,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 m2,并安装相应的防盗设施。
2、管理制度。
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施工,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 A53)(总1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CS 8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53—2015代替GA 53—1993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Qualifications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for blasting personnel2015-11-13发布 2016-01-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53—1993《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章节的编排结构;――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见第4章,1993年版的);――修改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分级(见第5章,1993年版的);――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见第6章);――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见第7章);――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见,1993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许可证管理及考核要求(见,1993年版的第3章、第5章、第6章);――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其他管理要求(见第9章);――删除了爆破作业人员证件定期复审要求(见1993年版的)。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汪旭光、亓希国、张国亮、高荫桐、曲广建、方桂富、王小林、张正忠。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分级、资格条件、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以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日常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爆破作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释义与实务指南
爆破作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释义与实务指南爆破作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释义与实务指南爆破作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释义与实务指南公安部三局十处2012年5月2日,公安部发布了《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两个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并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两个标准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针对标准贯彻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们组织编写了相关条文释义与实务指南,供各地学习掌握。
本释义与实务指南持续更新。
一、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否接受爆破作业服务?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自行实施爆破作业或者委托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但接受爆破作业服务后,其不应从事与民爆物品相关的购买、运输、储存和爆破作业。
二、流动性大的物探企业应当申请非营业性还是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由物探企业自主选择。
但根据物探企业爆破作业实际,其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更有利于其爆破作业开展。
三、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可以合用吗?按照GA990的规定,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因此,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必须专有专用,不能租用、合用。
四、理学、工学学科范围如何认定?以持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
如力学、物理、化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理学学士、理学硕士、理学博士,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五、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如何认定?以持有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高级、中级、初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为准,但证件所载明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上述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爆破作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释义与实务指南
爆破作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释义与实务指南爆破作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释义与实务指南公安部三局十处2012年5月2日,公安部发布了《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两个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并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两个标准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针对标准贯彻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们组织编写了相关条文释义与实务指南,供各地学习掌握。
本释义与实务指南持续更新。
一、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否接受爆破作业服务?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自行实施爆破作业或者委托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但接受爆破作业服务后,其不应从事与民爆物品相关的购买、运输、储存和爆破作业。
二、流动性大的物探企业应当申请非营业性还是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由物探企业自主选择。
但根据物探企业爆破作业实际,其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更有利于其爆破作业开展。
三、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可以合用吗?按照GA990的规定,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因此,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必须专有专用,不能租用、合用。
四、理学、工学学科范围如何认定?以持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
如力学、物理、化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理学学士、理学硕士、理学博士,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五、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如何认定?以持有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高级、中级、初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为准,但证件所载明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上述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公安机关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变更情况一览表(2018版)
政务服务事项“枪支、弹药运输许可”申请材料“申请单位证明和主管部门介绍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
2.《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 公安部令第12号)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九条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申请材料“申请单位证明和主管部门介绍信”
取消
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12
单位资质申请材料“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材料”
取消
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调查核实。
28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许可管理和安全运输管理
国务院第591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摸清底数、掌握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条件等情况
保留
29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机动车与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
取消
改为: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核实。
23
政务服务事项“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 申请材料“检测、测量等设备清单”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第三十三条
2.公安部《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 899—2010)5.2 特别规定 5.2.1;5.2.2;5.2.3
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取消
改为:部门调查核实。
27
政务服务事项“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申请材料“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材料”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第三十三条
2.公安部《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 899—2010)5.1 一般规定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公安局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公安局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切实做好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杜绝爆破安全事故,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在省厅制定下发爆破作业项目相关实施细则之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明确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爆破施工方案的编制、安全评估,以及爆破作业项目的行政审批、安全监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及公安机关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章?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第三条为便于公安机关及时、全面掌握在我市从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相关情况,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到XX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办理单位资质备案登记手续。
???????第四条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按照其资质等级和范围接受爆破作业项目委托。
???????第五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并按照其资格等级和范围从事爆破作业。
??????????????第三章?爆破作业项目组织管理??????????????第六条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签订设计施工合同后、向公安机关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前,应组织本单位爆破作业人员成立爆破作业项目管理机构(如“项目部”),并授权该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在所属市、县(区)行政区划内所有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部的组成人员应当相对固定,特殊工作岗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
???????第七条项目部设置???????1、基础设施???????项目部应当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置办公桌、相机及信息录入打印设备等办公设施和器材,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m2,并安装相应的防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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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要求
7.2.1 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爆破工程技 术人员担任,可以兼任。 7.2.2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得兼任。 7.2.3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不应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பைடு நூலகம்
许可证管理
申请: 8.1.1.1 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 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 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 营业性)申请表(见附录A)及下列材料: a)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报告; b)爆破作业区域证明; c)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d)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特别规定
一级:
1. 2. 3.
4.
5.
6.
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 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 近三年承担过A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 项,或B级及以上爆破 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 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 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科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10年及以上爆破作业 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主持过A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5项, 或B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 具有理学、工科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爆 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爆破员不少 于1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其它管理要求
8.2.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按照《爆破作业单
位许可证》许可的资质等级、从业范围承接相应 等级的爆破作业项目。不应为非法的生产活动实 施爆破作业;不应将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转包; 不应为本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承接的爆破作 业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不应在同一爆 破作业项目中同时承接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 全监理。 8.2.2 从事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爆破作业单位, 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GA 991的规定实施 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适用8.1.4和8.1.5的相关规定。
资质条件的特别要求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破物品专用仓库;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科学科范围中级及 以上职称,有两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 管理工作的经历;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不少于 5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有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特别规定
二级:
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 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500万元; 近三年承担过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 项,或C级及以 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 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科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7年及以上爆 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主持过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 工不少于5项,或C级及以上爆破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 具有理学、工科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 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 人),爆破员不少于1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 备。
分类
爆破作业单位: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不分级)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 分为:一、二、三、四 级。
资质等级
(注:表中ABCD级为GB6722中规定的相应级别)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对应关系表
A级爆破作 业项目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B级爆破作 业项目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C级爆破 作业项目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D级及以下爆 破作业项目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许可证管理
换发:
8.1.3.1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8.1.3.2 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
应在期满前60日内,向原签发公安机关提出换发《爆破作 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 8.1.3.3 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发生变化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 向原签发公安机关提出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 请。 8.1.3.4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按照6.1、6.2和8.1的相关 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还包括的 内容
8.1.2.3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除符
合8.1.2.2要求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资质等级; b)从业范围。 8.1.2.4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仅 在爆破作业许可区域内有效。 8.1.2.5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在全 国范围内有效。
岗位职责
7.1.4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a)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 业; b)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 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c)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d)制止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岗位职责
7.1.5 保管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a)验收、保管、发放、回收民用爆炸物品; b)如实记载收存、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 数量、编号及领取人员的姓名; c)发现、报告变质或过期的民用爆炸物品。
岗位职责
7.1.1 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包括: a)组织领导爆破作业技术工作; b)组织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c)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 位技术培训; d)主持制定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安全评估 报告和安全监理报告。
岗位职责
7.1.2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包括: a)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 案作业; b)组织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c)全面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d)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总结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安全行业标准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 和管理要求》
GA 990-2012
2012-05-02发布 2012-06-01实施
(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11月)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术语和定义
GB 672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 活动需要,在限定的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 单位。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 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 理的单位。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特别规定
四级:
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爆 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50万元;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科学科范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有3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理学、工科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5人(其中,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初级爆破 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不少于10人,安全员不 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 测、测量设备。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技术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
引言
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爆破作业单位:①应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证》 ②按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 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管理办法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特别规定
三级:
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 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50万元; 近三年承担过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 项,或D级及以 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 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科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5年及以上爆 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主持过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 工不少于5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 具有理学、工科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 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 人),爆破员不少于1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 备。
资质等级
一级
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A级爆破作业 B级爆破作 项目 业项目
C级爆破作 D级及以下爆 业项目 破作业项目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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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
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设计施工 安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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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 安全评估 安全监理 设计施工 安全监理
设计施工
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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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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