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讲=澳门法的现代转向(一)葡法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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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澳门组织章程》对澳门法律本 地化的影响
• 从法律上重新确立了澳门的地位,使澳门从葡国的海 外省改变为葡国管治下的中国领土,改变了澳门法律 及其制度的发展进程 • 对澳门立法的影响而言,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使 澳门立法会地位提高;其次是使澳门立法权限扩大 ; 再者是使澳门立法会议席扩大。 • 章程对澳门司法的影响而言,表现在以下方面:使澳 门拥有适应其特点且享有自治权的司法组织。 • 是启动法律本地化的最初环节,明确澳门地区主权与 治权分离的法律地位,亦使澳门从此享有较大程度的 内部自治。
– 第一,任免权。第二,代表权。第三,立法权。第 四,执行权或行政权。第五,宪制权。第六,对立 法会的制约。
• (二)关于澳门立法会
– 第一,关于立法会的权限。第二,关于立法会的 组织架构。第三,关于立法会的运作。第四,关于 立法会的立法程序。第五,立法会议员的任期及权 利义务。
• (三)关于澳门政务司与咨询会 • (四)关于司法、财政及其他规定
• 澳门立法体制的重要特征是“两层双轨” • “两层”是指葡国主权机关与澳门立法机关都 可以制订澳门法律 • “双轨”则指澳门总督和立法会都享有互不隶 属的本地立法权 • 章程对立法会和总督权力关系的配置,并不完 全对等,难有真正制衡,体现的澳门政治体制 是一种“行政主导” • 这种“两层”尤其是“双轨”立法体制,也给 澳门政制带来一系列问题
五、再度修订:基于过渡期的需要
• 《中葡联合声明》问世,澳门法进入双轨立法时期 • 1987年行政曁司法事务政务司韦德霖认为对《澳门 组织章程》作出修订 • 1989年修订后的葡萄牙宪法涉及《澳门组织章程》 的内容 • 1990年葡萄牙议会对《澳门组织章程》着手修订 :一 是在总督职权方面,二是在立法会及其职权方面,三 是在司法组织方面。 • 1992年《葡萄牙共和国宪法》亦作出相应修改 • 1996年7月29日,葡萄牙议会对《澳门组织章程》进 行了第三次修改
• 20世纪初至70年代前期,葡萄牙大力促使本国 法律适用于澳门 • 1974年葡萄牙发生的“鲜花革命”,推翻独裁 政府,建立民主代议制 • 1976年2月17日《澳门组织章程》的颁布生效 • 从世界非殖民化运动大势看 • 从澳门自身政治发展要求看
二、《澳门组织章程》内容概要
• (一)关于澳门总督
续前
• 1984年2月,和澳门公民协会的立法议员,与当时的 澳门总督高斯达在立法会颁布法令的权限问题上意见 严重分歧,导致澳门总督要求葡萄牙总统解散立法会。 同年8月,立法会改选,宋玉生再度当选并重任立法 会主席。
• 1988年9月,在第四届立法会选举中连任议员、立法会主席。 同年9月,获委任为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此外还担任 澳门成人教育促进会大会主席,澳门司法学院大会主席,澳门 律师公会会长等职务。 • 曾在1971年获授殷皇子勋章,1978年获授殷皇子十字勋章。 1984年2月被选为第三届立法会主席。1988年连任第四届立法 会主席。同年,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当选为委员。 1992年4月在香港病逝。
附录1:宋玉生
• 宋玉生(1929—1992), 土生葡人,生于澳门。利宵中 学毕业后,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修读法律,1956年 返澳门当执业律师。1969年任澳门立法委员会委员。 • 葡萄牙“四· 二五”革命后,1974年6月,与前“全国 人民行动”党员组织了澳门中上层土生葡人的政治组 织——澳门公民协会,并担任主席。 • 1976年,在“四· 二五”后第一届立法会选举中,以 澳门公民协会候选人当选为议员,并成为立法会主席。 • 1980年3月,联同澳门公民协会的议员,在葡萄牙社会 民主中心党的支持下,提出修改《澳门组织章程》草 案,拟改变澳门政制,后因有人反对未能通过。 • 同年的第二届立法会选举,再次代表澳门公民协会当 选为议员,仍任主席。
三、“一国两制”的必要性及其意 义
• ―一国两制”是祖国和平统一的需要,是民族繁荣富 强的需要,是中国现实和发展的根本需要。 • “一国两制”是一种全新的国家结构形式,允许在统 一的主权国家内部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 • “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当代国际新形势下的和平与 发展主题,是以和平共处原则来解决国家内部问题的 创造性尝试。 • “一国两制”以全新的社会发展模式打破原有的社会 主义理论框架,是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新创造,它涉 及的许多问题都是具有宪政意义的问题。
附录2:
• 澳门立法会成立1 周年纪念(1977 年8月9日)
• 曾在安徽大学学习无线电技术, 后赴巴黎学习语言文学。 1968年来到澳门,在父亲公司 • 曹其真,澳门立法会主席。 1942年生于宁波,长于上海。 打工。由于总经理忽然离职, 被逼上商界战场。她开创了澳 门纺织业的格局,在当地工商 界很有威望。 • 1976年进入立法会,成为议员, 见证澳门立法的变迁过程。 1999年当选澳门特区立法会主 席,成为第一个用中文主持立 法会议的人。 • 因其工作效率、办事风格,曹 其真周围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是 一个词“敬畏”。
附录1:叶剑英与邓小平
附录2:告台湾书(1979)
附录3:告台湾书30周年
附录4:邓小平会见基本法草委会
• 邓小平 1988年 会见澳门 基本法起 草委员会 委员
二、“一国两制”的内涵与特征
• ―一国两制”由“一个国家”和“两种制度” 有机组合而成。这首先意味着其前提和基础是 “一国”,另一方面,必须在“一国”的前提 下保证“两制”和平共处。 • 所谓“两制”是在各方面包括社会经济、政治、 法律、敎育制度等领域,都具有不同性质、地 位和作用的两种制度。 • “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特征:首先是统一 共处、主次分明。第二,构想获得了法律保障, 具有相对稳定性。第三,构想体现了求同存异 的精神、殊途同归的目标。
第四节 “一国两制”与澳门宪制性法律的发展契机
• • • •
一、“一国两制”的形成及影响 二、“一国两制”的内涵与特征 三、“一国两制”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四、澳门与“一国两制”构想的实践
一、“一国两制”的形成及影响
• ―一国两制”构想浓缩了建国以来三代国家领导人的 集体政治智慧 • 萌芽于建国初期“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政策 • 起步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解决台湾问 题入手的,先用于解决香港问题,再用于解决澳门问 题 • 通过解决香港问题,“一国两制”构想最终获得宪法 依据,并成为中国的国策 •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报告对“一国两制”再度 强调 • “一国两制”的构想从正式提出之日即受到国际社会 的普遍关注,经逐步深入的宣传推广而成人们的共识
附录3:曹其真
第三节 澳门立法会与双轨立法体制
• • • • • • 一、立法会与总督:两层双轨立法体制 二、微妙的斗争:1984年立法会解散事件 三、制衡的幻境:权力配置的不对等 四、立法会本身的问题:华人参政状况 五、行政组织体系的逐步成熟 六、立法会的改革:必要性与改革方向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一、立法会与总督:两层双轨立法体制
第二节 《澳门组织章程》的内容、 修订与影响
• • • • • • 一、《澳门组织章程》的出台与基本精神 二、《澳门组织章程》内容概要 三、《澳门组织章程》的性质和特征 四、初次修订:围绕权力配置的论争 五、再度修订:基于过渡期的需要 六、《澳门组织章程》对法律本地化的影响
一、《澳门组织章程》的出台与基本精神
四、初次修订与围绕权力配置的论争
• 1977年立法会主席宋玉生透露说将立法会通过 的章程修改方案呈交葡国国会讨论 • 立法会修改《澳门组织章程》的工作由一小组 来进行 • 通过9月14日第53/79号法律,将立法会议员的 任期由“三年”改为“四年”。 • 随后的论争围绕修改进行 • 修改的焦点是执行权与立法会的权力分配问题 • 论争首先集中于澳门总督行政权被削减的问题 • 论争的另一焦点是总督与立法会的权力关系
第12讲 澳门法的现代转向 (一)葡法转向
1. 2. 3. 4. 澳葡殖民管治时期的宪制性法律 《澳门组织章程》的内容、修订与影响 澳门立法会与双轨立法体制 “一国两制”与澳门宪制性法律的发展契 机
第一节 澳葡殖民管治时期的宪制性法律
• • • • • • 一、近代澳门宪制发展概要 二、1917年《澳门省组织章程》 三、1926年《澳门殖民地组织章程》 四、1955年《澳门省章程》 五、1963年《澳门省政治行政章程》 六、1972年新《澳门省政治行政章程》
二、微妙的斗争:1984年立法会解散 事件
• 1976至1984年间,第一、二届立法会与执行权经常 有矛盾 • 1984年2月,因与立法会针对两项法令发生权限分歧, 总督高斯达对第二届立法会建议解散,并获葡国总统 恩尼斯接纳,使立法会被实时解散 • 这次立法会解散表明当时澳门政治权力格局的内部冲 突 • 首先,立法会试图通过立法加强对执行权的控制 • 其次,立法会中土生葡人与总督亦长期以来有利益冲 突 • 第三,这也与时任总督的个人领导风格有关
三、制衡的幻境:权力配置的不对等
• 双轨立法体制能否正常运转,在实践中往往受制于总 督与立法会之间的权力关系 • 首先,从历届立法通过率来看 • 其次,从总督行使否决权来看 • 再次,从立法会对总督颁布法令采取的追认程序看 • 立法会不仅是立法的机构,亦是一个与总督进行政治 角力的场所。这在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 署法案的出台过程中有明显体现 • 立法会内不同背景的议员,对制衡政府可能采取不同 态度。这在1991年《调查委员会》草案引致的论争 中也有明显体现
四、立法会本身的问题:华人参政状况
• 立法会的成员结构以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为主体,华 人参政的力度明显不够 • 华人参政力度不够的制度因素是旧选举法的限制 • 立法会的这一状况,使应否放宽选民资格条件、增加 立法会直选议席成为一个极具争论性和政治性的问题 • 从澳门立法会的议席分配状况,可见澳门社会不同政 治利益之间的布局 • 《中葡联合声明》签署后,为使澳门顺利过渡,中方 同意加强立法会的权限、增加直选和间选议席
六、立法会的改革:必要性与改革方向
• 从葡国与澳门本地立法权关系的制度设计看,一方面,澳门本 地立法仍受葡国宪法管制;另一方面,葡国国会对立法会的意 见只能表示赞成,由此体现澳门的自治权 • 从制度运行看,澳门的实际立法活动已由葡国逐步转移到本地, 绝大多数澳门法律已在澳门制订 • 立法会成立以来,它在澳门政治生活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 的作用 ,有的根源于章程之制度规定(如过于偏重有关公务 员待遇的立法),有的则根源于不能具体落实(与具体落实的 手段或环境有关) • 立法会之改革思路 • 思路之一,是如何扩大澳门本地的立法权,既需要着眼澳门回 归之未来,又需要挖掘既有之潜力 • 思路之二,是调整澳门政制中的行政主导模式,即协调立法与 行政的关系 。
五、行政组织体系的逐步成熟
• 1981年高斯达总督上任后,施行前任颁布的第 10/79号法律 • 1984年高斯达颁布《澳门行政组织架构总纲》 • 1987年文礼治促成前任总督马俊贤草拟的第 8/87/M号法律的通过 • 1988年文礼治总督颁布三项法令,1989年颁 布四项法令 • 1984至1989年颁布的系列法例,加速了澳门 政治制度的现代化,90年代以来澳门政治体制 的运作日渐成熟
三、《澳门组织章程》的性质和特征
• 是回归前澳门法律体系中具有宪法性的最基本 和最高效力的法律 • 是规范并组织澳门的政治、立法、行政、经济 和财政等各方面的基本法律 • 具有结构性的功能 • 具有保障性的功能 • 章程内容具有宪法性 • 章程明确了澳门的特殊地位 • 章程展示了澳门政治管理体制的独特性 • 章程进一步提高了澳门的内部自治权
四、澳门与“一国两制”构想的可行 性
• • • • • • 澳门实施“一国两制”是切实可行的 首先,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其次,《澳门基本法》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澳门的爱国力量强大。 第四,澳门社会对澳葡政府管治不满,人心思归。 澳门实施“一国两制”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利因素同 样存在: • 第一,澳门缺乏一个有效、公平而廉洁的公共行政架 构和一支高素质、有经验的公务员队伍。 • 第二,澳门法律本地化进程缓慢。 • 第三,澳门本身的现代化程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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