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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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出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物资出厂手续,加强对出厂物资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需出入公司的各类货物和物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
各类货物车辆凭“临时入厂证”进公司,凭“出门条”出公司,财务部负责“出门条”的签发,门卫负责验证,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
四、办理流程
1、车辆进入公司,先到门卫领取“临时入厂证”,临时入厂证押金20元/个(未带现金者,可凭身份证、驾驶证换取),临时入厂证丢失,押金不退。
2、货物装载完毕后,由发货员填写“出门条”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
3、司机拿“出门条”到财务部,经审核签字,完成审核手续;
4、将“临时入厂证”及“出门条”交公司门卫,经门卫验证无误,退还押金,并开门放行。
五、出门条的管理
1、“临时入厂证”和“出门条”格式由公司统一印制;
2、“出门条”要明确提货单位、司机、车牌号、货物名称、经办人、批准人及日期、并且当日有效;
3、货物出厂车辆必须一车一条;
4、无“临时入厂证”不予装车,无“出门条”门卫不予放行;
5、下班后或夜班出厂的物资车俩,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签名后出厂。财务部指定的专人名单报行政部备案。
六、出门条检查和监督
1、出门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混用、损毁、丢失,保存期限为半年。行政部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违规者,处以20元/次;
2、任何货车出门,均应持“出门条”,自觉接受门卫检查,无出门条或不接受检查的,门卫人员有权扣留物品,待查明后方可归还。
3、门卫要认真执行《货车出入管理规定》,忠于职守、文明执勤、严格履行职责。每月门卫将出门条汇总后,交行政部以便查对。对不履行手续者、检查失职者,视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直至辞退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七、实施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中昱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山东中昱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出门条
出门条
出门条
出门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