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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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室新进员工试用期的转正管理工作,加强试用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试用期员工的服务与管理品质,特根据《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进员工入司及试用期管理规定》,补充制定《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太平人寿四川分公司运营客服柜面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工作。
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的转正申请工作由指导人、培训岗、室主任共同负责。
第二章试用期指导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算。
第五条为使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尽快了解公司各项工作要求,发挥潜能,科室将遵循“1+1”模式,实行新进员工指导人管理制度。即:一位新进员工安排一位指导人。
第六条新进员工在上柜之前,实行“跟柜学习”,即:跟随指导人在柜面学习。第七条指导人职责:
(一)介绍公司企业文化、部门的组织结构、工作及业务要求,关注日常生活;(二)为新进员工解释工作职责、标准与流程,试用期考核指标,并督促新进员工达成试用期考核指标;
(三)辅导新进员工制定出明确、合理、可行的个人发展计划,并指导其逐步落实之;
(四)对新进员工的工作态度、技能、方法进行指导和辅导,或提供各种帮助;(五)及时了解新进员工的表现,并定期填写《新进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估表》及新进员工同化其它应做事项表;
(六)及时向部门反映新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其它方面的不良表现,确保公司能及时处理不能胜任工作的试用员工。
第三章试用期考核与转正
第八条本办法中的考核要求与公司的试用期考核办法不冲突。
第九条新进员工转正考核流程将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
第十条考核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在分阶段考核时,仅当该阶段的所有考核内容同时达到考核要求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与考核;否则,继续停留在原阶段学习考核,直至达到该阶段的考核要求为止。
(二)若新进员工在六个月试用期内,提前完成以上三阶段考核则可提前申请转正,但最早不得短于三个月。
(三)第一阶段属于理论知识学习,完成考核要求后即可上柜。本阶段由指导人根据新进员工的学习进度上报《综合能力测试》申请,原则上该测试按月举行。若未满一个月,测试合格且条款通关合格的,可提前上柜收件,但入司未满一个月的保全受理不计入考核。
(四)第二阶段属于简易业务学习,该阶段新进员工将正式上柜受理简易业务保全(301、305、403、405、206、205、307),同时所有业务受理均纳入二阶段的月度考核,达到所有考核要求后则进入第三阶段。
(五)第三阶段将学习一般业务受理的理论知识,但不要求该阶段必须接一般业务,该阶段的指标考核仍然是简易业务受理及医疗理赔受理。仅当满足第三阶段的所有考核要求后方可申请转正测试。
(六)申请转正必须先参加转正考试且测试成绩不能低于80分,否则延期一个月才能补考转正测试。
(七)月度考核指标中的百分比将在此次考核中统一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如97.96%则为98%,而97.94%则为97%。
(八)上述阶段中的测试及通关方案以培训岗实际提供的为准。
(九)新人转正后,将正常受理所有简易业务和一般业务。
第四章指导人加分
第十一条在指导新人期间,指导人可分别获得业务指标、学习进度以及新人看法三个方面的加分。
第十二条每个阶段,业务指标最多+2分,学习进度最多+3分,新人对指导人的指导看法最多+1分。具体如下:
(一)业务指标采取分段式加分方式,即指标考核时分别达到某个区间,单项指标即可享受对应加分项,两个指标加分最多等于2分。
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二)学习进度将分为:进度反馈、进度考核、通关合格三个方面,各占1分。
进度反馈:由指导人反馈新人学习进度,若按时完成对应阶段的学习计划,
则指导人+1分,反之,不加分。
进度考核:培训岗根据反馈的进度及学习内容对新进员工进行测试,检测学习效果,测试成绩≧70分,则指导人+1分,反之,不加分。
通关合格:新进员工根据阶段学习中的通关方案,通关成绩符合方案中的合格要求时,指导人+1分,反之,不加分。
(三)新人对指导人的指导看法和评价占1分,由室主任跟新人沟通后评定。第十三条当满足下列情况时,指导人可以获得额外加分:
(一)新人在四个月内顺利转正,则指导人+2分,超过四个月则不加分。(二)新人转正后,若外包通过率≧98%且保全差错率≦3%,则指导人+2分,反之,不加分。该加分项仅在新人转正后的第一、第二个月内有效。
第十四条新进员工转正前,若新人发生以下情况的,则指导人将被扣分:(一)理赔差错,指导人-1分/次。
(二)保全收付费超20日时效,指导人-1分/次。
(三)柜员责任的批单删除,指导人-1分/次。
(四)新进员工被投诉,指导人-1分/次。
(五)发生档案遗失,指导人-1分/次。
(六)发生其它经领导判断属于重大失误的,指导人-1分/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为使新进员工早日融入团队,为公司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科室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和帮助新进员工开展工作,并及时予以关心和指导。指导人、培训岗及室主任有责任为新进员工排忧解难。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川分运营客服柜面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