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的特征
中国司法制度的特征1.议会主权与全国一体化:中国司法制度具有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的分立和制衡。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司法机构,以及审判权的独立性和司法权的独立性。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进行全面的监督。
2.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司法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为人民提供了司法保障。
3.人民法院:中国的司法机构是以人民法院为核心的三级法院体系。
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保障公民的权益。
4.法官独立性:中国的法官享有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权力。
法官应当根据法律独立行使裁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
5.按案抽签制度:中国的一审刑事案件采用了按案抽签的制度,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
法官在案件分配时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避免了附有任意性和个人偏见的问题。
6.诉讼与非诉讼程序:中国的司法制度涵盖了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是通过法院解决争议的程序,而非诉讼程序则包括仲裁、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
7.法律援助制度:中国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了各类人群能够平等地接受司法保障。
8.和解机制:中国法院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和解方式解决争议。
和解机制减少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提高了司法效率。
9.司法公开和透明:中国的司法体系强调司法公开和透明。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公开进行,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都可以参与和监督。
10.基层司法:中国的司法体系注重基层司法建设,设立了基层法院和法庭,以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司法服务。
总之,中国司法制度的特征可以概括为:社会主义法治、法官独立性、法律适用性、司法公开性和透明性、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它体现了中国政府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努力。
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是中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源自中国古代儒家传统、法家传统和法学思想,体现了中国社会的制度特性。
它主导了中国社会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的行为准则,为中国社会的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司法制度要实行宪法和法律,即实行法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是政府行政机关和政党的统治理念,是法律司法机关的基础和准则。
实行宪法,不仅是司法制度实施中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也是实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最有力的手段。
维护司法权利是司法制度的最基本要求。
捍卫司法权利的根本准则是宪法,宪法规定了执法者、被告人及代理人的各项权利,司法机关必须将宪法引进司法行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司法机关对当事人的审查审判程序以及对当事人进行政治审查和保护必须依法公正,不准借司法行使权力或利用权力来侵占他人的权利,以及不能违反宪法规定的其他法律,更不能擅自定义或变通法律。
司法活动要实行依法行政原则。
司法机关在审理和审判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不依仗权力、法律和宪法的规定,不擅自定义行政方法,不徇私枉法,也不准替法力。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要严格按照司法程序以及法定程序进行,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并在行使司法权利时能够公正无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制度的实施要求有统一的标准。
司法的标准包括审判的依据和程序、司法责任、司法机关的管理标准、法院的工作标准、仲裁制度的规则等。
在司法活动中,司法机关应当根据法定的标准进行实施,不能因为权宜之计或其他某种特殊原因而损害法律的正当性。
司法制度的实施必须坚持公正原则。
被告、诉讼代理人和司法机关,他们在审判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案件。
司法机关在行使司法权利时,必须公正、公开和客观的处理案件,不得擅自篡改案件的事实和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代理案件的一方,不擅自定义行政方法,不徇私枉法。
司法制度必须依法独立司法活动。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审判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程序进行,不得受到任何外来干扰,如果司法机关受到政治、经济或其他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必须尊重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坚持法治原则,而不能介入其中,影响司法机关独立的审判活动。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主要包括刑罚制度、律师制度、审理程序等方面。
刑罚制度是古代司法制度的核心内容,它是古代社会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的重要手段。
古代的刑罚制度主要包括鞭刑、杖刑、禁足、流放、死刑等。
不同的刑罚适用于不同的罪行,它们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和警示,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罪犯的作用。
律师制度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律师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当时的律师主要负责辩护和代理诉讼,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正义。
在封建社会,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他们经常受到官府的限制和控制。
然而,律师制度的出现和发展,为公正审理案件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也为战国时期的司法机关提供了合法性的支持。
除了刑罚制度和律师制度外,古代的司法制度还包括审理程序等方面。
审理程序是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一套固定程序,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古代中国的审理程序主要包括起诉、调查、审判等环节,以及上诉、复核等程序。
在这些程序中,法官、律师和其他司法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他们通过合法程序和公正判决,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古代中国的司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人民的利益和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然而,古代中国的司法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司法机关对权贵地主的案件处理往往存在偏袒和不公的现象;制度内部的腐败和贪污现象普遍存在;司法程序的繁琐和延误,导致公正判决的难度增加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古代中国的司法制度难以完全达到公正和公平的要求。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一种司法制度,它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刑罚制度、律师制度和审理程序等方面构成了古代司法制度的核心内容,它们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权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然而,古代中国司法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官府权贵的干预、腐败现象的存在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在深入研究中国历史的基础上,加以总结和改进,以期在现代社会建立更加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1
司法和司法权
三、司法的功能 1、解决纠纷 、 2、救济权利 、 3、形成规则 、 4、解释法律 、 四、司法制度的特征 1、政治性 、 2、人民性 、 3、法律性 、
五、司法制度的目标 1、公正 、 2、高效 、 3、权威 、
(二)司法机关 二 (三)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是指司法机关及其他的司法性组织的 性质、任务、组织体系、 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与活动的原则以及 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 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 1、 核心司法制度:审判、检察、侦查、执行 、 核心司法制度:审判、检察、侦查、 2、民间司法制度:仲裁、 2、民间司法制度:仲裁、人民调解 3、中国司法行政制度:监狱、劳动教养 、中国司法行政制度:监狱、 4、司法辅助制度:司法鉴定、律师、公证、法 、司法辅助制度:司法鉴定、律师、公证、 律援助 5、国家赔偿制度 、
二、为什么研究司法? 为什么研究司法?
三、为什么研究中国的司法制度? 为什么研究中国的司法制度?
四、如何研究中国司法制度? 如何研究中国司法制度?
第二节 一、司法的特征 1、民主性 、 2、终局性 、 3、独立性 、 4、中立性 、 二、司法权的结构 1、审判权和检察权 、 2、案件受理权 、 3、司法事务管理权 、 4、司法解释权 、 5、程序规则制定权 、 6、司法审查权 、
第一章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第一节
பைடு நூலகம்
概述
一、司法 (一)司法 在我国,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在我国,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办理诉讼案 件中的执法活动。 件中的执法活动。 广义的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司法组织 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过程中的执法活 动。 这里的司法指广义的司法。 这里的司法指广义的司法。
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
02
在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受 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涉,独立行使审判权。
03
司法独立的目的是保证司法公正,使司法机关能够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 裁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平等原则
法律平等原则是指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 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
案例二:法律平等原则的实现
总结词
法律平等原则是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要求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法律标准对待。
详细描述
在案例二中,一起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一个是当地富豪,一个是普通市民,双方就事故责任产生了争议。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了法律平等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公正的裁决。最终,法院判决富豪承担主 要责任,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法律平等地位,要求司法机 关在审判过程中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不因公民的性别、民族 、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等差异而有所歧视或偏袒。
法律平等原则的目的是保障所有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使 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01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司法机关在审判和法律适用过程中要以事实 和证据为基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在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党对司法工作的领 导地位,要求司法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党的领导的目的是保证司法工作的正确方 向,使司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
03
中国司法制度的组织结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监督地 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
检察工作机制
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
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文化和庞大人口的国家,也是一个拥有独特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国家。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法律体系中国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构成。
在这个体系之下,还有很多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例如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等等。
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制定和修订都需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审议和通过,以保证法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法院制度中国的法院制度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级。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的最高司法机关,负责解释法律和监督审判工作。
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各类案件,其中基层人民法院是最基层的法院,也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法官制度中国的法官制度是一种专业化、职业化的制度,在案件审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的法官制度分为职业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两种类型。
职业法官主要是指通过司法考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经常接受培训和考核的专业法官。
人民陪审员是由社区居民等随机选出的人员,参与审理案件,向法官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司法改革中国的司法改革是中国法律和司法制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维护法治和促进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措施。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司法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例如,加强法官培训和考核、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等等,都是司法改革的成果。
五、社会治安维护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不仅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治安的维护。
中国通过打击各类犯罪、整治社会乱点、维护社会稳定等措施,保证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例如,在近年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中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制度是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浅谈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特点
浅谈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特点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是指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解决纠纷的一套制度和规则。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具有多种特点,下面将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点之一是重视道德伦理。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法律的实施不仅仅依赖于法律的力量,更重要的是依赖于人们的道德修养和自觉遵守。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强调社会大众的道德观念,鼓励人们秉持正义、公正和诚实的价值观,同时倡导家庭、邻里关系的和谐与和睦。
这种特点使得古代中国司法制度与道德伦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得司法决策更加公正、公平和合理。
其次,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点之二是注重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儒家强调道德修养和规范的重要性,倡导以仁爱、容忍和谦逊为核心的人际关系观念,这种观念也贯穿在古代司法制度的各个环节中。
例如,在古代中国的审判中,审判官和律师都要遵守公正和诚实的原则,而不是为了私利而歪曲事实或欺骗法庭。
此外,儒家思想还强调家庭的重要性,因此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对于家庭纠纷的处理通常更倾向于通过调解而非诉讼的方式,这进一步体现了儒家思想在司法制度中的影响。
第三,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点之三是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与代表性。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司法制度具有多种形式和层级。
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分为君主法、官法和部族法等等,可以灵活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通。
同时,司法制度的决策过程也注重听取各方利益的代表意见,以实现司法决策的公正和公平。
在古代中国的审判中,通常会设立审判人员和审判代表,旨在确保审判决策的多元化和公正性。
这种灵活性和代表性使得古代中国的司法制度能够适应各种不同的社会环境和利益关系,确保了司法制度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最后,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点之四是重视法律的实施和执行。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司法制度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制度,更重要的是能够在具体案件中得到有效执行。
古代中国的司法制度非常重视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证据的确凿性,正所谓“宁肯误杀,不肯错释”。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史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史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王朝的建立时期。
以下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历史的主要阶段:
1. 夏、商、周时期:在夏、商、周三代,司法权通常由君主行使,君主往往自任为“天子”,被认为是天命所在的最高法则。
司法制度注重君主的仁德和公正,下设刑徒、御史等职位来执行刑罚和监督司法。
2. 秦汉时期:秦朝的法律制度以法家思想为基础,推行法家法律体系,包括普遍使用法典,定罪刑罚公示等。
汉朝时期,司法制度采用刑律并重的惩罚原则,强调法律的公正和保护人民权益。
推行了县、邑、乡、里四级法院的地方司法组织。
3. 魏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逐渐向地方权力下放,强调官员的公正和责任,地方官僚开始主持审判。
隋朝时期,建立了三公九卿制度,继承了前朝的一些制度。
4. 唐宋时期:唐宋时期的司法制度相对健全,成为中国司法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
设立了大理寺、刑部、吏部等中央司法机构,各级官员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司法活动。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著名的法律家和法律著作,如唐代的《隋书》、《刑统》等。
5. 元明清时期:元朝时期,设立了御史台等监察和司法机构,实行行使严格的法制统治。
明朝时期,明太祖颁布了《大明律》,加强了官员的选举和监察制度,并设立了各级法院来处理诉讼案件。
清朝时期,采用了满洲族的“八旗法”,修订了明代的法律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存在着变化和发展,也受
到各个王朝和政权的影响。
司法官员的选拔、职权和判决程序等方面有所变化,但基本的原则仍然是依法审判,保护人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秩序。
第十二章当代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
第十二章当代中国司法制度我国司法工作制度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执行制度、律师制度。
第一节当代中国审判制度一、审判制度的性质和含义1、审判制度的含义: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制度的总称。
国家解决社会冲突是审判制度产生的原因。
2、审判制度的性质:(1)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制度、行政制度和立法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家制度。
(2)具有法律制度的特质。
审判制度作为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与一国法律制度的其他部分,共同构成了一国区别于他国的法文化传统。
二、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1.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1)独立审判原则。
(2)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两层含义:一是对公民的定罪权由法院统一行使;二是需按法定程序审理判决有罪才有罪。
(3)平等审判原则。
两层含义:一是对一切人的犯罪都要依法加以追究,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二是对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4)民主审判原则。
三个方面:一是各级人民法院及其组成人员都是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由同级人大产生,体现了民主性。
二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三是审判监督体现高度的民主性,群众可以提建议,还可以针对违法行为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2.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1)两审终审制。
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2)公开审判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外,一律公开进行。
(3)合议制度。
集体审判案件的制度。
(4)回避制度。
指司法人员等由于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不得参加办理该案件的一种制度。
(5)陪审员制度。
实行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
公民担任陪审员的条件: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人民陪审员一般要求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以上。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除不得担任审判长之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6)审判监督制度。
简述中国司法制度的特点
中国司法制度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审判中心化:中国司法制度以审判为中心,依靠法官和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
行司法审判。
2.书法化:中国司法制度注重文书记录,法院审理案件时需要大量的文书材料。
3.刑事责任追究:中国司法制度重视刑事责任追究,认为刑事犯罪是社会公德和公共
利益受到损害的表现。
4.司法独立性:中国司法制度虽然实行了中央集权式的行政管理体制,但司法机关在
审理案件时依然保持独立性。
5.法律文明化:中国司法制度注重法律文明化,法律教育和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成为了
重要的司法工作之一。
简述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点(一)
简述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点(一)简述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点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官府垄断审判权:古代中国司法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审判权被中央政府及地方官府所垄断。
官府设立各级法院,负责审判各类案件,具备最终裁判权。
2.五刑并用:古代中国刑罚具有严厉性和多样性,主要包括:宫刑、笞刑、徒刑、流刑和死刑。
五刑并用的制度使得刑罚具备较高的惩罚力度。
3.科举选拔官员: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司法官员的选拔多采用科举制度。
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考取功名者方可担任官府的法官职位,从而确保司法官员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
4.审案程序严谨:古代中国司法制度强调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在审案过程中,必须依法进行各项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开庭审理以及判决等环节,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平等性。
5.惩治罪犯与教化为主: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注重惩罚与教化的结合。
除了实施刑罚进行惩罚外,司法官员还会积极进行犯罪人员的教育改造,以期达到改过自新的目的。
6.轻刑严赏原则:古代中国司法制度中普遍采用轻刑严赏的原则,即对德行良好的人给予奖励,并予以宽大处理;对犯罪行为严重者,则给予严厉的刑罚,以示警示和儆效。
7.诉讼主动权属于行政官府:古代中国司法制度中,诉讼主动权属于行政官府。
一般情况下,犯罪的揭发和起诉都由官府主导,而普通百姓的诉讼请求较少,多数由官府主动立案。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具有官府垄断审判权、五刑并用、科举选拔官员、审案程序严谨、惩治罪犯与教化为主、轻刑严赏原则及诉讼主动权属于行政官府等特点。
这些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中国司法制度的整体特征。
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是指中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的组织运作。
中国的司法制度是以宪法为基础的,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下面将重点介绍中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
首先,中国的司法制度是以宪法为根本基础。
宪法是中国法律体系的最高准则,是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
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司法机关的职权和职责。
其次,中国的司法制度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中国将法治作为国家政治建设的基本方略,积极倡导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
法治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司法制度的各个环节和所有司法活动。
再次,中国的司法制度注重人民司法。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司法权力属于人民。
中国的司法体系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成,它们依法独立行使审判和检察职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国也实行了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确保他们享有平等的司法权利。
此外,中国的司法制度也注重反腐败和保障公平正义。
中国实行了独立的反腐败机构,严厉打击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此外,中国通过司法改革不断强化司法独立和公正性,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
最后,中国的司法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中。
中国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加强司法制度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执行力。
近年来,中国通过建立智慧法庭、推行互联网法院、推进审判体制改革等手段,推动司法体制的现代化和创新。
总之,中国的司法制度以宪法为基础,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视人民司法、反腐败和公平正义,不断改革和完善,为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中国向法治国家的转型迈进,司法制度也将不断发展和进步。
中国的司法制度
•
2、合议制度 法院在审判时,应当由审判员或审判员 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3、回避制度 即司法人员由于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 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不得参加办理该案件 的一种制度。
•
4、陪审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一审案件时, 由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 行。
• (4)司法行政权 即法院机构内部设立的主管审判行政 工作的组织行使审判行政方面的职权,但 不享有人事任免权。 (5)司法建议权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不属于法院 管理的违法行为时,有权向相应的机关提 出建议。
• 2、法院的组织体系 包括地方各级法院、专门法院和最高 法院。 地方法院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 级法院。基层法院主要审理第一审案件。 中级法院(直辖市 、地级市设立)审判法 律规定由它审理的案件,基层法院移送的 案件,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5、审判监督制度 即法院对已经发生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 定依法进行重新审查的一种制度。如最高 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认为在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错误,有权提 审或指令再审,检察院对法院的错误判决 或裁定,有权提起抗诉。
二、法院的职权和组织体系
• 1、法院的职权 一般,我国的法院职权为: (1)审判权; (2)司法解释权,最高法院有权对审判 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规等作出解 释。 (3)指导权,即基层法院指导调解委员 会工作的职权。
第二节:中国的审判制度
• 一、我国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 • 二、法院的职权和组织体系 • 三、法官制度
一、我国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
• (一)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其 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 中国,司法独立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之 下展开的,法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中国司法制度
第一章中国司法制度概述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一、司法“司法”一词来源于西方。
在学理上,是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论述“司法”问题。
他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力、关于国际事项的行政权力、有关民事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这里“有关民事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被称为“司法权力”。
而“第二种权力则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
从现代的眼光看,孟德斯鸠所称的司法权就是惩罚犯罪和裁决私人讼争的权力,而行政权是执行立法机关的意志,维护公共安全,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防御外国侵略的权力。
他提出司法权这个概念是为了表达三权分立的思想,或者说,他的司法权概念的提出是以三权分立思想为基础的。
他说:“如果司法权不同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立,自由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者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则一切都完了。
”“就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孟德斯鸠的思想为日后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中,议会、总统(或内阁)、法院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使其互相制约。
因此,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是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一项国家活动,即国家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审判,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就是法院。
至于检察权,则是作为行政权的一部分,属于政府行政系统。
如在美国,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合二为一,联邦总检察长即为司法部长;在法国和德国,其检察机关虽然附设于法院,但受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指挥。
我国清末引进西方司法制度,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司法权由法院行使。
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各级检察厅虽附设于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但受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法部领导。
辛亥革命后的民国借鉴西方的“三权分立”并结合中国传统,设立“五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但司法权仍由法院行使;而检察机关则属于行政系统,由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与法德等国类似。
中国司法制度中英
2023中国司法制度中英CATALOGUE 目录•中国司法制度概述•中国法院系统•中国检察院系统•中国司法行政机构•中国司法制度特色•中国司法制度改革与发展趋势01中国司法制度概述古代司法制度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历经秦、汉、唐、宋、元、明、清等朝代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司法体系。
历史发展近现代司法制度清朝末年,中国开始引进西方的法律制度,逐步实行司法改革。
中华民国时期,中国进一步深化了司法制度的改革,建立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当代司法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继承和发扬古代和近现代司法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组织架构法院系统01中国法院系统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各级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院系统02中国检察院系统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
各级检察院负责监督法律的执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其他司法机构03除了法院和检察院,中国还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其他司法机构,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
宪法是中国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规定了刑事犯罪的罪名和刑罚,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如权利、义务、合同、侵权等,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要法律02中国法院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
地位和职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等组成,下设审判庭、审判员等。
组织结构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性案例,规范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案例指导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是设在省辖市或地区、盟一级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
最低原则:
1.社会各界对司法旳地位和作用形成共识 2.司法人员尤其是法官享有身份保障 3.保障司法人员享有与其他身份地位相符旳物质待遇 4.人身安全应该受到保护 5.司法活动应有充分旳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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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学教育基本现状
全国高校总学生数:3167万(在校) 高校数量:2762所。其中一般院校(含独立学院)2409所 法学院系:632个 在校法学学科学生数:32万
司法考试追求旳是唯一正确旳答案,而从法学作为社 会科学旳特点,法学都很自然地以为一种法律纷争可能或 者必然会有不同旳“答案”,受此训练旳法学院学生所以也 会很自然地考虑不同旳结论——而可能正是这一点让他们 在司法考试中吃了亏,因为答案只有一种可能性。
相反,只背诵、记忆和了解法条但没受过法学院启发 式教育旳非法学专业考生,却恰恰迎合了司法考试“唯一 正确答案”旳思绪而成为了实际上旳受益者。
这些成果表白,那些考试能力强旳考生更轻易经过司 法考试。例如年轻、记忆力好、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复习旳 在校学生往往是经过者中旳主力,而年龄较大、记忆力较 差、学习复习能力差旳考生经过率就比较低。实际上不止 是司法考试,其他任何考试可能都会呈现出上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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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司法考试主要考察旳是考生对知识点旳记忆、背诵( 这只需要一般旳智力而无需专门训练) 和一定程度旳了解 ,但却极少考核对法律知识旳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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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3 年起,允许一般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参加国家司 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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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考试旳意义
至2023年年底,全国有400万余人次报名参照,346万
余人次参照,64万余人经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有30
中国司法制度考试复习
《司法制度》学习纲要【说明】1.本学习纲要中带有“★”的部分为必须掌握的重点内容;2.期末考试题型重要涉及:不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第一章中国司法制度概述一、司法★(一)司法的概念与特性*概念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合用法律解决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
*我国司法的特性1民主性(人民性)2终局性3公正性4效率性5独立性6权威性二、司法制度★*概念有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或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
★*我国司法制度的功能1处罚功能2调整功能3保障功能4服务功能5教育功能★*我国司法的基本原则1充足保障人权原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司法统一原则4接受监督原则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第二章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一、司法公正(一)司法公正的涵义公正,即公平和正义,涉及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是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对实体法的对的合用。
程序公正,是司法程序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以及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二)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1.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审判公开:阳光是最佳的防腐剂。
2.裁判人员的中立性人的利己本性与情感弱点仅靠自制无法克服3.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4.司法过程的参与性灯不挑不亮,理不辩不明。
5.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找准位,不越位,不错位。
6.案件解决的对的性二、司法效率★(一)司法效率的概念在一定司法资源条件下实现司法活动公正性的限度。
★(二)司法效率的构成要素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3.司法权界定的科学性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6.成本的合理性★(三)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的关系1.相辅相成,互为手段与目的2.效率的绝对性与公正的相对性的矛盾3.司法现实的选择:公正优先,兼顾效率三、司法独立(一)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保障机制阅读教材P46—49★(二)我国司法独立的特点1.独立主体的二元性2.独立方式的集体性3.独立相对方的广泛性4.独立保障的地方性★(三)司法独立的国际标准1.司法独立的主体2.司法独立的含义3.司法独立的基础:对人综合素质规定高4.司法独立的保障5.司法独立的目的四、司法职业★(一)司法职业的含义(教材P53)以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精良的法律知识、娴熟的法律技能与严格的法律伦理的司法工作者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一、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础,它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构成。
其中,宪法是最高法律法规,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的基本机构等,对其他法律具有最高效力。
立法是由全国人大进行,法律是立法机关根据宪法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规范,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
二、审判体系审判体系是中国司法制度的核心部分,由各级人民法院组成。
中国的审判体系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如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各类案件,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等。
专门法院则负责审理特定类型的案件。
审判体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旨在保障公正审判和法律实施。
三、检察体系检察体系是中国司法制度的另一个关键组成部分,由各级人民检察院组成。
中国的检察体系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
军事检察院负责对军事案件进行检察监督。
检察体系的存在,旨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律师制度律师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代理当事人参与司法诉讼活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在中国,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注册在律师协会中。
律师制度起源于中国近代法制建设,目的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和诚信的司法实践。
律师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司法公正性,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包括法律体系、审判体系、检察体系和律师制度等。
这些范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了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性。
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司法体制将继续深化,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司法实践的要求。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中国司法制度是指中国国家秩序和社会治理的一部分,它是整个国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法治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非常丰富,经历了从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再到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变,经历了一系列的和完善,逐渐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司法制度。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中国司法制度进行概述。
首先,中国司法制度的根本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中国法律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人民提供了司法救济的途径。
司法制度通过法律程序和司法程序来保障公正审判和司法公正,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和司法不公。
其次,中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原则是依法治国。
中国坚持把法律作为执政治国的基本准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
法治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第三,中国司法制度注重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完善。
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民法典、刑法典等。
这些法律体系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完善的,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
此外,中国还注重法律制度的和创新,不断引入先进的法律理念和制度规范。
第四,中国司法制度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司法机制。
中国的司法机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等,这些机构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正。
此外,中国还设立了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等,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第五,中国司法制度注重司法和司法创新。
中国一直致力于推进司法,加强司法领域的法治建设。
通过推动审判体制、司法责任制度、司法公开和透明化等措施,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
最后,中国的司法制度在国际交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加入了多个国际法律组织,并与各国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中国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吸取各国司法制度的有效经验,为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一、什么是司法?司法有何特点?我国的司法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具体包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判、执行活动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检察活动。
特点:1.民主性。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同时,司法的民主性还集中表现在公民参与司法上。
设立人民陪审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以及人民监督员。
2.终局性。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3.公正性。
公正,即公平与正义,这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也是司法工作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
4.效率性。
多、快、省。
5.独立性。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权威性。
司法权威是确保司法权能够成为社会纠纷最终解决机制最为有力的原则保障。
7.被动性。
不告不理。
二、什么是司法制度?司法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司法制度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或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司法制度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监狱制度、执行制度、仲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司法鉴定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人民调解制度、劳动教养制度。
三、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简史①194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公安部和司法部,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检察、侦查和司法行政的职权。
审判从属于行政。
②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同时制定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这标志着我国人民司法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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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制度》班级学号姓名《中国司法制度》平时作业(一)填空题(每格 1 分,共20 分)1、人民法院享有以下几种职权:审判权,司法解权,指导权,司法行政权,司法建议权。
2、法院作为审判组织具有两类基本功能,即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直接功能指法院解决纠纷的功能间接功能包括:控制功能,权力制约功能,公共政策制定功能。
3、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有三种,即独任庭、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4、我国监狱执行制度的原则有: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5、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6、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因某种特殊原因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已取得的财产一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原来的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
7、我国仲裁既具有民间性,又具有司法性。
8、司法鉴定的基本性质是科学性与法律性的统一,这一基本性质决定了司法鉴定的双重性这一基本特点。
9、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聘请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的问题作出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名词解释1.执行担保答: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确有暂时困难缺乏偿付能力时,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
2.执行制度答:执行制度是关于国家执行机关的性质、工作原则、执行程序,以及为实现发生法律效力司法文书内容所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等方面的总称。
3.执行异议答: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对执行行为提出不同意见,对被执行的财产主张权利。
4.执行承担答: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出现特殊情况,被执行人的义务要别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的一种制度。
5.公证答: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
6.调解制度答:是指调解组织或其他有调解职能的组织作为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以说服教育的发式,协助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民商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的一种非诉讼法律制度。
三、简答题1.法院制度具有那些特征?答:1、从形式上看,法院制度是国家司法职能的制度化表现形式;2、从目的上看,法院制度是为维护法律秩序服务;3、从文化角度看,法院制度是一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我国法院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那些?答:1、审判权统一行使原则;2、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诉讼效益原则。
3.侦查机关具有那些特征?答:1、侦查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2、侦查机关是享有侦查权的专门机关;3、侦查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4、侦查机关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侦查活动。
4.公正具有那些法律特征?答:1、公证主体是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公证的当事人;2、公证的证明对象是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3、公证的内容是证明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4、公证时国家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证明的一种非诉讼法活动。
5.我国的仲裁制度有那些答: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
6.我国的仲裁原则有那些?答:1、自愿仲裁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3、仲裁独立原则。
《中国司法制度》平时作业(二)中国司法制度》平时作业(一、填空题(每格1 分,共20 分)填空题(1、人民法院享有以下几种职权:审判权,司法解权,指导权,司法行政权,司法建议权。
2、法院作为审判组织具有两类基本功能,即直接功能和间接功能,直接功能指法院解决纠纷的功能间接功能包括:控制功能,权力制约功能,公共政策制定功能。
3、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有三种,即独任庭、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4、我国监狱执行制度的原则有: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5、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6、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因某种特殊原因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已取得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
的财产一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原来的被执行人,7、我国仲裁既具有民间性,又具有司法性。
8、司法鉴定的基本性质是科学性与法律性的统一,这一基本性质决定了司法鉴定的双重性这一基本特点。
9、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聘请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的问题作出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名词解释1.执行担保答: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确有暂时困难缺乏偿付能力时,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
2.执行制度答:执行制度是关于国家执行机关的性质、工作原则、执行程序,以及为实现发生法律效力司法文书内容所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等方面的总称。
3.执行异议答: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对执行行为提出不同意见,对被执行的财产主张权利。
4.执行承担答: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出现特殊情况,被执行人的义务要别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的一种制度。
5.公证答: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
6.调解制度答:是指调解组织或其他有调解职能的组织作为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以说服教育的发式,协助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民商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的一种非诉讼法律制度。
三、简答题1.法院制度具有那些特征?答:1、从形式上看,法院制度是国家司法职能的制度化表现形式;2、从目的上看,法院制度是为维护法律秩序服务;3、从文化角度看,法院制度是一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我国法院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那些?答:1、审判权统一行使原则;2、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诉讼效益原则。
3.侦查机关具有那些特征?答:1、侦查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2、侦查机关是享有侦查权的专门机关;3、侦查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4、侦查机关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侦查活动。
4.公正具有那些法律特征?答:1、公证主体是国家公证机构和申请公证的当事人;2、公证的证明对象是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3、公证的内容是证明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4、公证时国家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证明的一种非诉讼法活动。
5.我国的仲裁制度有那些答: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
6.我国的仲裁原则有那些?答:1、自愿仲裁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3、仲裁独立原则。
四、问答题(每题10 分,共20 分)1.我国现行法院制度的缺陷主要有那些?答:1、司法缺乏自治性;2、内部职能混同;3、法官职业化程度不高;4、司法程序制度化尚未真正确立;5、审判委员会制度弊大于利。
2.我国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主要包括那些?答: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2、在使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依靠群众开展检查工作原则;5、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三)中国司法制度》平时作业(一、填空题1、我国专门人民法院主要有军事法院, 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三种.2、我国法官包括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3、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有三种,即独任庭,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
4、具体而言我国法院内部组织结构由横向的分构成。
和纵向的审判两部5、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的设置实行与国家的行政区划,审判机关体系以及检察工作的需要相一致的原则。
6、在我国多元化的侦查主体中公安机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拥有最高,最多的侦查权利.7、根据行业隶属性质的不同,可将侦查机关作以下划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
8、根据我国监狱法,我国监狱分为以下两种: 监狱,9、司法部监狱工作。
是我国监狱的主管机关,由其内部未成年犯管教所。
监狱管理局具体管理全国的10、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机构自身开展行业管理的自律性组织,社会团体法是人。
二、判断题1、法院的直接功能包括:控制功能,权利制约功能,公共政策制定功能。
(×)2、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是指法官独立。
3、我国的法院组织体系属于单轨制法院体系和一元化法院体系。
(×)(√)4、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5、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6、法律控诉机关是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7、我国民事执行制度的原则主要有:执行有限原则和执行经济型原则。
(√ )8、监狱的任务之一是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9、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照法定程序所进行一种诉讼活动。
(×)10、我国仲裁既具有民间性,又具有司法性。
(√)《中国司法制度》平时作业(四)中国司法制度》平时作业(简答题1、法院制度与行政制度、立法制度的区别?答:1、法院制度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组织制度;而立法制度和行政制度是关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组织制度。
2、法院制度是有关审判机关的性质、功能、组织体系以及适用法律解决各类争议等方面的制度;行政制度是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的范围和行政权力的运用规则方面的制度;而立法制度是有关立法机关创制法律的权限、程序方面的制度。
3、法院制度所规定的审判机关的职权是通过审理各类诉讼案件,适用国家的法律,保证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行政制度所规定的行政机关的职权是,通过管理社会各方面的行政性事务,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转;立法制度所规定的立法机关的职权是,通过创制法律的活动,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行为准则和依据。
2、我国人民法院的职权?答:1、审判权;2、司法解释权;3、指导权;4、司法行政权;5、司法建议权。
3、对现行法院制度的改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如何改革?答:现行法院制度的改革可以从:1、加强独立司法;2、功能的扩展;3、加强程序法制;4、增强司法的职业化;近期措施:1、从体制上,逐步将“块块领导”改为“垂直领导”;2、调整法院内部权力结构;3、对审判委员会进行改革和调整,实现其功能的转换;4、深化判决理由公开制度,打破司法“暗箱操作”;5、进一步严格法官的任职资格要求,实现法官队伍合理分流。
4、检察制度答:检察制度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制定或认可的关于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设置、组织和活动原则。
5、我国人民检察制度的特点?答:1、人民性;2、专门性;3、强制性;4、独立性6、我国现行检察制度的弊端?答:1、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没有理顺;2、检察机关的独立性较差;3、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不合理;4、检察官队伍管理的公务员化;5、检察工作程序的封闭性和办案责任的分散化。
7、侦察工作基本原则的内容?答:1、迅速及时原则;2、客观全面原则;3、深入细致原则;4、依靠群众原则;5、合法有效原则;6、保守秘密原则8、侦察制度改革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