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十五、酒类细则3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
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 配料;2. 发酵;3. 贮存;4. 勾调。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 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 固形物超标;4. 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 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
(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
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
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
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
(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
(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
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
2. 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6年6 月27 日国质检食监函〔 2006〕462 号)之《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 2 号)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5 年 9月 26 日国质检监函〔 2005〕776 号)之《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 1 号)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4 年 12 月 23 日国质检监〔 2004〕 557 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或部分酶制剂和酵母)、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 v/v )小于 24%( v/v )。
申证单元为 1 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
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米浸米蒸饭落缸(罐)糖化发酵压榨调色曲、酒药、酒母、水成品黄酒灌装封口酒杀菌过滤勾兑陈化贮存煎酒酒坛清洗杀菌容器清洗消毒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原酒→勾兑→过滤→酒杀菌→灌装封口→成品黄酒容器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1.发酵过程的时间和温度控制。
2.酒的勾兑配方控制。
3.容器清洗控制。
4.成品酒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的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成品酸败问题。
2.成品感官及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
3.成品中有异物残留。
4.成品微生物超标,以及出现浑浊等问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黄酒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和成品库。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01011063409)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6 年 6 月27 日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 号)之《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 号)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5 年9 月26 日国质检监函〔2005〕776 号)之《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 号)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4 年12 月23 日国质检监〔2004〕557 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或部分酶制剂和酵母)、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 )小于24%(v/v )。
申证单元为1 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
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米浸蒸落缸(罐)糖化发酵一榨调色曲、酒药、酒母、水1 r 成品黄酒—灌装封4 酒杀菌比过滤—勾兑陈化贮存煎酒宀J1、= 谷器清洗消毒酒坛清洗杀菌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原酒T勾兑T过滤T酒杀菌T灌装封口T成品黄酒容器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发酵过程的时间和温度控制。
2. 酒的勾兑配方控制。
3. 容器清洗控制。
4. 成品酒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的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成品酸败问题。
2. 成品感官及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
3. 成品中有异物残留。
4. 成品微生物超标,以及出现浑浊等问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黄酒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和成品库。
1504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4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或部分酶制剂和酵母)、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
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6年6月27日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之《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号)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5年9月26日国质检监函〔2005〕776号)之《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4年12月23日国质检监〔2004〕557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或部分酶制剂和酵母)、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
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 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米浸米蒸饭落缸(罐)糖化发酵压榨调色曲、酒药、酒母、水成品黄酒灌装封口酒杀菌过滤勾兑陈化贮存煎酒容器清洗消毒酒坛清洗杀菌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原酒→勾兑→过滤→酒杀菌→灌装封口→成品黄酒容器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黄酒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黄酒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1.1 适用范围适用于黄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黄酒、绍兴酒(绍兴黄酒)、烹饪黄酒。
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
1.2 产品种类主要包括三种类型:黄酒、绍兴酒(绍兴黄酒)、烹饪黄酒。
1.3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黄酒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企业黄酒产品年销售额作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11-5。
表11-5 黄酒企业规模划分1.4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3662 黄酒GB/T 17946 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绍兴黄酒)QB/T 2745 烹饪黄酒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 21911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SN/T 0285 出口酒中氨基甲酸乙酯残留量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SN/T 1948 进出口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整顿办函〔2010〕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1.5 抽样1.5.1 抽样型号或规格各类瓶(袋)装或坛装黄酒。
1.5.2 抽样方法及数量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或在流通领域的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
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酒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是指针对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这份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酒类行业的管控,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权益。
一、许可证申请条件一般情况下,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酒类生产许可证:1. 具备法定经营资格,并注册成立企业、有固定的生产厂房;2. 已经可以获得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要求的生产设备和条件;3. 需要有专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并且已经对其进行了培训,且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4. 有一套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并通过了相应审批(如果有);5. 具备合法采购并使用原材料的能力,能够确保生产的酒类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6. 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包装条件和管理要求。
二、申请流程及备案企业需要在准备就绪后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证。
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部门会进行一系列的审核和检查。
1. 监管人员会现场检查企业的标识、生产环境和设施、生产工艺、原料采购和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经营场所等重要要素。
不合规范的地方将被指出,申请方需要进行整改。
2. 监管人员会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包括企业登记证明、环保证明、工商执照、消防审批证明、原材料采购证明、加工工艺、产品检验报告、包装规范等等。
审核过程中,对于材料不齐全、数据不真实、操作不规范的企业,将会被拒绝许可证的申请。
3. 审核通过后,企业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然后可以领取酒类生产许可证。
如果在审核中发现不合规要素,企业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进行改进,并提交复审。
4. 对于酒类许可证的生产、经营项下的产品和生产规模变化,可能造成相应的申请备案或者重新申请许可证。
三、监督管理持有酒类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的标准、要求和法律法规,确保其生产、经营的酒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酒类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的检查,随时抽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并且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整改或者撤销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汇总)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加强对边销茶的监管,保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用茶安全,总局对《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订,重点明确了对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求。
同时,根据相应国家标准发布和修改情况,总局组织对肉制品、黄酒和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改,并以细则修改单的形式发布。
现将《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肉制品、黄酒、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修改单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1.《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号)3.《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号)4.《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将28大类食品的所有品种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管理,完成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的全覆盖。
按照2006年食品监管工作的部署,总局组织制定和修订了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见附件),现印发你们。
审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3.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4. 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5.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6.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7.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8.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9.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0.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1.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2.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2006版)13. 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4.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5.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6.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7.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8.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9. 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0. 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2.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3. 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4.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5. 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6.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确认有效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确认有效1. 前言本文档旨在明确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的细则,并确认其在2023年的有效性。
黄酒是一种具有历史悠久和独特风味的传统中国酒类产品。
为了确保黄酒的生产安全和质量,相关政策与标准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
本文档将规范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的程序与要求,以期有效管理黄酒生产行业,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2. 审查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申请或更新黄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审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生产设备与工艺流程- 原材料采购与质量控制- 生产环境与设施- 人员管理与技术人员资质- 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3. 审查要求为确保黄酒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以下审查要求应得到满足:3.1 生产设备与工艺流程申请企业需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工艺流程应经过合理设计与优化,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3.2 原材料采购与质量控制申请企业需建立原材料采购体系,确保原材料的来源合法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原材料的质量应经过严格检验和把控,确保产品的品质稳定与安全。
3.3 生产环境与设施申请企业需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场所和设施。
生产环境应定期进行清洁与消毒,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3.4 人员管理与技术人员资质申请企业需具备合格的人员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素质和工作纪律。
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3.5 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申请企业需符合国家关于黄酒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实验室测试和检查,监控产品的质量。
4. 审查程序申请企业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黄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1. 提交申请: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黄酒生产许可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与证明文件。
2.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是否满足基本要求。
3. 现场检查:根据申请资料和初步审核结果,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实际情况与申请资料的一致性。
办酒类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及规定
办酒类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及规定
一、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酒类生产企业的规定。
2. 申请人填写《酒类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发送至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的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
4. 检查合格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如符合规定将办理酒类生产许可证。
5. 签发许可证后,持证人可以依照许可证规定的类型和产能范围生产酒类产品。
二、许可证规定
1. 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
2. 许可证限定产品种类及年产能。
如需增加种类或扩大产能,需补办相关手续。
3.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保证生产流程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 许可证如遭到吊销、撤销的,不再具有生产资质,须重新申请。
5. 其他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酒类生产管理法规的规定。
申请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执行好品质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这就是办酒类生产许可证的主要流程和要求。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黄酒生产是我国传统的饮品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浓厚的文化底蕴。
为了确保黄酒生产的质量与安全,相关机构制定了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以规范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一般要求和具体内容。
2. 一般要求2.1 申请资格申请黄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有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场所和设施;•拥有稳定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有相关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施;•雇佣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报备生产规模和产品种类。
2.2 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法人登记证明;•生产场所的使用证明;•产品配方和工艺流程文件;•检测设备的购置证明;•员工资格证明;•生产规模和产品种类的报备材料;•其他相关资料。
2.3 审查程序申请人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查:1.提交申请材料;2.组织现场检查;3.技术评审和样品检验;4.正式发放许可证;5.随机监督和检查。
3. 审查细则3.1 生产场所和设施生产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场地应干燥、通风、无异味;•地板、墙壁、顶棚等应采用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生产区与非生产区要隔离;•废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设施要求包括:•环境控制设备,如温度、湿度、通风设备;•生产设备,如发酵罐、蒸煮设备等;•检测设备,如pH计、酒精计等。
3.2 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流程,包括以下内容:•原料的选择和采购;•发酵工艺;•提取工艺;•酒液的处理和储存;•灌装和包装。
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包括原料和成品的检验报告、生产记录和产品追溯记录等。
3.3 产品安全和卫生申请人必须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包括以下方面:•原料的选择和质量控制;•清洁和消毒措施;•酒液的处理和过滤;•包装材料的无毒性。
3.4 人员素质和培训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要求:•拥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定期进行人员培训。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年)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简介为了加强酒类生产的监管,确保酒类生产的质量,2006年制定了《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对申请其他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管与审查,以确保生产的其他酒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适用范围《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适用于以下酒类生产企业:•梅酒生产企业;•糖基酒生产企业;•黄酒、老酒生产企业;•其他非白酒、葡萄酒、啤酒类酒品生产企业。
申请许可证条件申请其他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酒精度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每批产品不得超过标称酒精度数±0.5%。
2.生产的酒类产品必须符合《其他酒类产品质量标准》(GB/T14940-1994)的相关要求,如色泽、香气、味道等。
3.确保生产场所、设备、容器、包装、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生产企业必须拥有健全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生产操作规范、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应做到位。
并持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审查流程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流程:申请生产企业在申请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前,应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进行预审,主要包括企业资质、设备和环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方面。
受理审核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技术审核对企业的酒类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审核,确保生产过程无污染、无仪器设备误差等问题。
组织审核综合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条件,对其管理和环境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估企业的管理水平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发证当企业顺利通过以上审核流程,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时,颁发其他酒生产许可证。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制定,为保障其他酒的生产质量和加强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措施。
各生产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体系,确保其他酒的生产质量达到标准要求,避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酒类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十五:酒类细则38: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白酒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白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白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编号为:1501.二,基本生产流程与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原料处理→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1,配料; 2.发酵;3.贮存;4.勾调.(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感官质量缺陷:如色泽,香气,口味,风格等与产品标识不符;2.酒精度与包装标识不符;3.固形物超标;4.卫生指标超标:如甲醇,杂醇油超标.二,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1.厂房总体布局要求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制酒车间,酒库,包装车间和成品库.原料库应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1)原料粉碎车间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2)制酒车间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白酒配料,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坦,排水良好.采用地锅蒸酒的工厂,地锅火门和贮煤场地必须设在车间外.发酵窖,池,缸,罐应按特定技术要求制作.(3)酒库必须有防火,防爆,防尘设施,库内应阴凉干燥.(4)包装车间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应能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防火,防爆.灌酒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5)成品库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库内应阴凉,干燥,并有防火设施.2.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的要求(1)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必须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裂缝.蒸馏冷却器必须用高纯锡,铝,不锈钢材料制作.(2)各生产车间,酒库应根据工艺技术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酒度计等.(3)酒库,包装车间,成品库应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并装有安全防护罩.3.酒糟存放设施应在远离生产车间的适当地点,设置便于销售,清理,避免霉烂的酒糟存放销售设施.注:白酒(液态)可不要求原料粉碎车间,制酒车间,酒糟存放设施;白酒(原酒)可不要求包装车间和成品库.(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原料粉碎设备:粉碎机(2)蒸馏设备:蒸酒机(甑,甑桶,甑锅)(3)发酵设备:窖,池,缸,罐等(4)贮酒设备:池,缸,罐,酒海等(5)灌装设备:洗瓶机,灌装机白酒(液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上述(4)(5)规定的设备.白酒(原酒)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上述(1)(2)(3)(4)规定的设备.四,产品相关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GBl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2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3GBl8356—2001茅台酒(贵州茅台酒)4GBl9508—2004原产地域产品西凤酒5GBl8624—2002水井坊6GBl9327—2003原产地域产品古井酒7GBl9328—2003原产地域产品口子窖酒8GBl9329—2003原产地域产品道光廿五贡酒9GBl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10GB/T10781.2—1989清香型白酒11GB/I-10781.1-1989 浓香型白酒12GB/I-10781.3—1989 米香型白酒13GB/T11859.2—1989 低度清香型白酒14GB/T11859.I一198 低度浓香型白酒15GB/T11859.3-1989 低度米香型白16GB/114867—1994 风香型白酒17GB/T16289—1996 豉香型白酒18QBl498-1992液态法白酒19QB/T2187—1995芝麻香型白酒20QB/T2305—1997特香型白酒21QB/T2524-2001浓酱兼香型白酒22QB2656—2004老白干香型白酒23DBl4/T80一1996 新型白酒24DBl5/T253—1997 新工艺白酒25DBl3/T306一1997新型白酒26DB22/T221一2000吉林烧酒27DB50/T15一2001小曲酒28DB53/T092一2001云南小曲白酒29DB23/T308—2002清香型白酒30企业标准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企业生产白酒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企业购进食用酒精必须符合食用酒精GBl0343—2.02,并且要加强自检,确保不会误把甲醇当食用酒精生产白酒.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g);(二)分光光度计(或光电比色计);(三)气相色谱仪(标准中不需检测单体物质可不要此仪器);(四)恒温干燥箱;(五)恒温水浴锅;(六)比重瓶或酒精计;(七)比色管.七,检验项目白酒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识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白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序号检验项目发证监督出厂备注1感官√√√2酒精度√√√总酸√√√4总酯√√√5单体物质√√√6固形物√√√7甲醇√√√8杂醇油√√√9铅√√*10锰√√*11氰化物√√以木薯或代用品为原煤料者12净含量√√√白酒(原酒)不要求13标签√√*白酒(原酒)不要求注:1.产品标签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GB10344的规定;2.白酒(原酒)的检验按有效的企业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判定.八,抽样方法在企业的成品库或成品贮罐中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总量不少于lOOkg(一)抽样品种根据企业申请的取证产品品种,选择1个主导产品进行抽样.(二)抽样数量l.瓶装酒:随机抽取6件产品,每件抽取I瓶,共取6瓶,总量不少于3000ml.2.从成品贮罐抽样时,抽样率为50%,但最多不超过3罐:从成品贮桶抽样时,抽样率为5%,最多不超过5桶.从每罐(桶)中抽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总量不少于3000ml,分别装入6个样品瓶中.样品分成2份,l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它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将白酒生产线列入了限制类目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有关手续.细则39: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1.原材料的质量.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3.稳定性处理.4.调配.(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4.微生物超标.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二)必备的生产设备.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1.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2.发酵设备:控温发酵罐.3.贮酒设备:贮酒罐,输送泵.4.过滤设备:硅藻土过滤机,板框过滤机等.5.冷冻设备:冷冻机,隔热罐或速冻机.6.杀菌系统:锅炉或其他供热设施.7.除菌设备:杀菌设备或除菌过滤设备.8.灌装设备:半自动或自动洗瓶机,自动装酒机.原酒加工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为上述1,2,3条中规定的设备,并具备粗滤设备,如硅藻土过滤机.加工灌装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为上述3,4,5,6,7,8条中规定的设备.四,产品相关标准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GB2758-1981《发酵酒卫生标准》;GB/T15037-1994《葡萄酒》;QB/T1982-1994《山葡萄酒》;QB/T1983-1994《山楂酒》;QB/T2027-1994《猕猴桃酒》.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生产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是食用级的产品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所有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酿酒原料葡萄或其他水果应新鲜,无霉变腐烂,无夹杂物,无药害,无病害,无污染.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0.1mg);2.干燥箱;3.微生物培养箱;4.消毒锅;5.电冰箱;6.恒温水浴;7.生物显微镜;8.压力测定装置(适用于起泡酒);9.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二)原酒加工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1.分析天平(0.1mg);2.干燥箱;3.恒温水浴;4.电冰箱.七,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一)检验项目.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生产企业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1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原酒生产企业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2所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栏中注明"*"标记的,企业应该进行自检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检验,每年不得少于2次.微生物项目为带"*"标记的项目,生产企业无须对每批产品都进行检验,但企业必须具备检验微生物的能力,能够对产品中的微生物包括酵母菌进行有效的监控.表1 葡萄酒质量检验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发证监督出厂备注1感官√√√2酒精度√√√3总糖√√√4滴定酸√√√5挥发酸√√6游离二氧化硫√√√7总二氧化硫√√√8干浸出物√√√9铁√√*10二氧化碳√√√仅对起泡酒11细菌总数√√*12大肠菌群√√*13铅√√*14净含量√15苯甲酸,山梨酸,着色剂,甜味剂等添加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6标签√√表2 原酒质量检验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发证监督出厂备注1酒精度√√√2总糖√√√3滴定酸√√√4挥发酸√√√5游离二氧化硫√√√6总二氧化硫√√√7干浸出物√√√8铁√√*9铅√√*10苯甲酸,山梨酸,着色剂等添加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表1,表2 中的检验项目是按葡萄酒标准列出的,其他果酒的检验项目可按相应的产品标准,参照表1,表2的项目确定.(二)判定原则.对于葡萄酒及果酒当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或者当酒精度,总糖,滴定酸,游离二氧化硫,铁中仅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结论为:符合发证条件;当酒精度,总糖,滴定酸,游离二氧化硫,铁项目中超过1项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项目不合格时,则判定结论为:不符合发证条件.对于原酒,判定依据按相应的成品酒标准执行.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申证产品的种类,随机抽取不同类型的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原则上每个企业抽取2个样品.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生产企业的抽样应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所抽样品应为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1500瓶(以750ml/瓶计),净含量在750ml/瓶左右的平静葡萄酒随机抽取12瓶,起泡葡萄酒随机抽取18瓶,净含量大于1000mL或小于600ml/瓶的样品应适当减少或增加取样数量,减少时不得少于8瓶,增加时,样品总量应与750ml/瓶的样品总量相当.对于生产原酒的企业,样品应在企业的贮酒罐中抽取,所抽样品应为混合均匀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10吨,抽样量为5L.将抽取的样品平均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原酒应进行有效的密封.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人员在抽样单上盖章,签字.样品当场封存,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及企业人员的签字及抽样单位盖章.细则40: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啤酒产品包括所有以麦芽(包括特种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的,起泡的,低酒精度的发酵酒.不包括酒精度含量<0.5%(V/V)的产品.啤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啤酒,并注明生产的产品品种(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3.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糖化→发酵→滤酒→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1.原辅料的控制.2.添加剂的控制.3.清洗剂,杀菌剂的控制.4.工艺(卫生)要求的控制.5.啤酒瓶的质量控制.(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在原辅料的贮运过程中,出现污染.2.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使用和添加量超标.3.清洗剂,杀菌剂等在啤酒中存在残留.4.在啤酒生产中,清洗过程和杀菌过程不符合要求.5.啤酒瓶的质量以及啤酒瓶的刷洗过程不符合要求.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啤酒生产企业应建在地势高,水源充足的地区.厂区应设绿化带,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必须设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原料粉碎设备;2.糖化设备;3.糊化设备;4.麦汁过滤设备;5.煮沸设备;6.回旋沉淀设备;7.麦汁冷却设备;8.酵母扩培设备;9.发酵罐;10.啤酒澄清设备;11.清酒罐;12.灌装设备;13.杀菌设备(熟啤酒应具备);14.无菌过滤和无菌包装设备(生啤酒应具备).生啤酒的生产还应有全面的生产过程无菌控制.特种啤酒的生产应有与特种啤酒生产工艺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如:冰啤酒的生产应有冰晶化处理设备.四,产品相关标准GB4927-2001《啤酒》;GB2758-1981 《发酵酒卫生标准》;GB10344-1989 《饮料酒标签标准》;GB4544-1996《啤酒瓶》;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生产啤酒所用的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麦芽应符合QB1686-1993《啤酒麦芽》的规定;大米应符合GB1354-1986《大米》的规定;啤酒花应符合QB/T3770.1-1999《压缩啤酒花及颗粒啤酒花》的规定;啤酒瓶应符合GB4544-1996 《啤酒瓶》的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浊度计;(三)色度计;(四)秒表;(五)紫外分光光度计;(六)CO2测定仪;(七)灭菌锅;(八)微生物培养箱;(九)生物显微镜;(十)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十一)酸度计;(十二)恒温水浴锅:控温精度±5℃.检验设备中(七),(八),(九),(十)用于生产过程控制中的微生物检验.七,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一)检验项目.啤酒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啤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序号检验项目发证监督出厂备注1色度√√√2净含量负偏差√√√3外观透明度√√√对非瓶装的鲜啤酒不要求4浊度√√√对非瓶装的鲜啤酒不要求5泡沫形态√√√6泡持性√√√对桶装(鲜,生,熟)的啤酒不要求7香气和口味√√√8酒精度√√√9原麦汁浓度√√√10总酸√√√11二氧化碳√√√12双乙酰√√√对浓色和黑色啤酒不要求13蔗糖转化酶活性√√√仅对生啤酒和鲜啤酒有要求14真正发酵度√√√仅对干啤酒有要求15菌落总数√√*对生,鲜啤酒不要求16大肠菌群√√√适用鲜啤酒*适用鲜啤酒以外的啤酒17铅√√*18二氧化硫残留量√√*19黄曲霉毒素B1√*20N-二甲基亚硝胺√21标签√√注:1.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产品名称,原料,酒精度,原麦汁浓度,净含量(净容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灌装(生产)日期,保质期,采用标准号及质量等级;2.啤酒在标签,附标或外包装上应印有"警示语"——"切勿撞击,防止爆瓶".(二)项目分类.1.缺陷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铅,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B1,N-二甲基亚硝胺.2.严重瑕疵项目:净含量负偏差,包装,标签,特种啤酒的特征性指标(系指:干啤酒的"真正(实际)发酵度",冰啤酒的"浊度"),生啤酒及鲜啤酒的"蔗糖转化酶活性"和双乙酰.3.一般瑕疵项目:除缺陷项目和严重瑕疵项目以外的其余项目.(三)判定原则.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或只有1项一般瑕疵项目不符合规定且不低于下一个质量等级指标的,判为符合发证条件.2.其他情况均判为不符合发证条件.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品种,每类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在企业的成品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所抽每个品种应为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听,瓶装啤酒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箱.桶装啤酒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0桶.净含量≥500mL的抽样数量为24瓶,净含量<500mL的抽样数量为32瓶,听.桶装啤酒的抽样数量为2桶.所抽样品1/2用于检验,1/2用于备查.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后送检验机构.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九,其他要求瓶装啤酒外包装应使用符合GB/T6543要求的瓦楞纸箱,符合GB/T5738要求的塑料周转箱,或者使用软塑整体包装.瓶装啤酒不得用绳捆扎销售.细则41: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或部分酶制剂和酵母),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 基本生产流程.原料米浸米蒸饭落缸(罐) 糖化发酵压榨调色曲,酒药,酒母,水成品黄酒灌装封口酒杀菌过滤勾兑陈化贮存煎酒容器清洗消毒酒坛清洗杀菌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原酒→勾兑→过滤→酒杀菌→灌装封口→成品黄酒容器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1.发酵过程的时间和温度控制.2.酒的勾兑配方控制.3.容器清洗控制.4.成品酒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的控制.(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成品酸败问题.2.成品感官及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3.成品中有异物残留.4.成品微生物超标,以及出现浑浊等问题.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黄酒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和成品库.生产区应设置原料处理,制曲(外购曲除外),糖化发酵,压榨,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制曲间应满足制曲过程中必要的温度,湿度,面积,空间,通风的要求.严格控制培养温,湿度,保证曲种在无污染和良好环境中生长,繁殖.黄酒企业如有废水,废气排放的,应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黄酒加工灌装企业生产区应设置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其他条件应等同于黄酒生产企业要求.(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制曲设备(外购曲除外);2.浸米设备;3.蒸煮设备;4.糖化发酵设备;5.固液分离压榨设备;6.过滤设备;7.杀菌设备;8.贮酒设备;9.勾兑配酒设备;10.容器清洗设备(瓶装酒至少具备半自动洗瓶设备及灯检设备);11.生产瓶(袋)装酒企业还必须具备 a.定量灌装,包装设备;b.封口设备;c.生产日期标注设备.黄酒加工灌装企业必须具备上述6~11的必备生产设备.四,产品相关标准GB2758-1981《发酵酒卫生标准》,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GB17946-2000《绍兴酒(绍兴黄酒)》,GB/T13662-2000《黄酒》,QB/T2746-2005《清爽型黄酒》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生产黄酒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生产上使用的主要原料应符合GB2715-1981《粮食卫生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发霉,变质或含有毒,有害物以及被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原料.酒药,麦曲,麸曲,酒母,包装容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生产酒药,麦曲,麸曲,酒母以及培菌,制酒,酒母的原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或筛选处理,不合格者不准投入生产.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三)水浴锅;(四)电炉;(五)计量器具;(六)酒精计(分度值0.2);(七)测酒精度用温度计(分度值0.1℃);(八)酸度计(精度0.02pH);(九)灭菌锅;(十)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十一)微生物培养箱;(十二)电冰箱.七,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一)检验项目.黄酒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黄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序号检验项目发证监督出厂备注感官√√√净含量√√总糖√√非糖固形物√√√酒精度√√√总酸√√√氨基酸态氮√√√挥发酯√√*绍兴酒(绍兴黄酒)和稻米类清爽型黄酒检验项目pH√√氧化钙√√β-苯乙醇√*稻米类黄酒检验项目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等)√√*其他食品添加剂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黄曲霉毒素B1√√*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标签√√注:1.依据标准:GB/T13662,GB17946,GB2758,GB2760,GB10344,QB/T2746.2.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原料(原料与配料),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产品标准号,酒精度,产品类型(或糖度).产品执行标准中有质量等级的应标明质量等级.绍兴黄酒还应标明原产地域产品标志,绍兴加饭(花雕)酒应标明酒龄.清爽型黄酒产品名称应明确标示"清爽型黄酒",还应标注产品"类型".(二)判定原则.1.符合发证条件(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2)清爽型黄酒总糖,pH,氧化钙,β-苯乙醇,挥发酯5项指标中仅有1项不合格,其余检验项目均合格;其他黄酒总糖,氧化钙,β-苯乙醇3项指标中仅有1项不合格,其余检验项目均合格". 2.不符合发证条件清爽型黄酒检验项目中除总糖,pH,氧化钙,β-苯乙醇,挥发酯以外的其他项目有1项或1项以上不合格,或5项指标(总糖,pH,氧化钙,β-苯乙醇,挥发酯)中有2项或2项以上不合格;其他黄酒检验项目中除总糖,氧化钙,β-苯乙醇以外的其他项目有1项或1项以上不合格,或3项指标(总糖,氧化钙,β-苯乙醇)中有2项或2项以上不合格.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1种该企业的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抽取的该种产品的种类按袋装,瓶装,坛装顺序抽取.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核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相同生产日期,相同质量等级,保质期内的合格产品.(一)净含量小于2000毫升的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16个包装,且样品总量不少于3000毫升,。
2020{酒类与营销}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
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米浸米蒸饭落缸(罐)糖化发酵压榨调色
曲、酒药、酒母、水
成品黄酒灌装封口酒杀菌过滤勾兑陈化贮存煎酒
容器清洗消毒酒坛清洗杀菌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
原酒→勾兑→过滤→酒杀菌→灌装封口→成品黄酒
容器清洗消毒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发酵过程的时间和温度控制。
2.酒的勾兑配方控制。
3.容器清洗控制。
4.成品酒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的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成品酸败问题。
2.成品感官及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
3.成品中有异物残留。
4.成品微生物超标,以及出现浑浊等问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黄酒是一种传统的中国酿造酒类,具有久贮不变质、口感独特等特点,而且是中国饮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酒类。
然而,制作黄酒需要规范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酒类的安全和质量。
因此,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作为黄酒行业的重要标准,要求黄酒生产企业制定严格的生产规范和品质标准,以确保生产出的黄酒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一、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背景及意义黄酒是我国酿造行业的代表之一,其生产需要一定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尤其是需要规范的管理和监管。
酿酒企业如果想要生产黄酒,则必须要先申请并获得黄酒的生产许可证。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规范黄酒行业的生产和管理而制定的重要规范。
审查细则的制定对于黄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具体作用如下:1.保证生产质量安全:黄酒是一种食品类酒,直接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实施可以强化企业对生产控制、食品安全和生产环保等方面的监控和管理,确保黄酒的质量安全。
2.促进消费者对黄酒的信任: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实施可以让消费者对生产黄酒的企业和产品更加放心和信任,建立企业品牌形象,在市场竞争中更具有优势。
3.强化行业监管:黄酒行业是一个特殊的酒类行业,其生产需要高标准的管理和监管。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实施可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主要内容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是对黄酒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细致规定。
具体而言,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条件:相关方面规定企业的生产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生产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染。
生产设施、设备及器材应安全、卫生、可靠,符合相关标准。
2.原料管理:规定企业黄酒生产应该采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优质糯米、小麦、酱曲、高粱、玉米等特定原料。
此外,还需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限量使用。
3.生产管理:制定了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生产记录、货品存储和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等方面的细致规范。
酒类审查细则(黄酒)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
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米→浸米→蒸饭→落缸(罐)→糖化发酵→压榨→调色↓曲、酒药、酒母、水↓成品黄酒←灌装封口←酒杀菌←过滤←勾兑←陈化贮存←煎酒↑↑容器清洗消毒酒坛清洗杀菌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原酒→勾兑→过滤→酒杀菌→灌装封口→成品黄酒↑容器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1.发酵过程的时间和温度控制。
2.酒的勾兑配方控制。
3.容器清洗控制。
4.成品酒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的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成品酸败问题。
2.成品感官及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
3.成品中有异物残留。
4.成品微生物超标,以及出现浑浊等问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黄酒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和成品库。
生产区应设置原料处理、制曲(外购曲除外)、糖化发酵、压榨、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
制曲间应满足制曲过程中必要的温度、湿度、面积、空间、通风的要求。
严格控制培养温、湿度,保证曲种在无污染和良好环境中生长、繁殖。
黄酒企业如有废水、废气排放的,应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黄酒加工灌装企业生产区应设置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其他条件应等同于黄酒生产企业要求。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酒类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审查时应对申请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确保企业具备合法经营酒类生产的资质。
二、生产设备
1.设备配置:对企业申报的生产设备进行审查,检查其设备的类型、
规格、数量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生产能力:审查企业的生产能力,包括设备的产能、生产线的布局等,确认其是否满足酒类生产的需要。
三、生产工艺
1.酿造工艺:审查企业的酿造工艺流程,包括原料的选择、发酵工艺、蒸馏过程等,确保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标准。
2.产品品质控制:核查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产品检验、检测设备、质量控制标准等,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合格性。
四、原料采购
审查企业的原料采购渠道和合规性,要求企业提供原料供应商的资质
证明、质量控制文件等,以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五、库存管理
审查企业的库房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酒类产品的存放、出入库
流程合规,防止偷漏税、偷漏货等违规行为发生。
六、环境保护
审查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物处理设备与技术,确保企业在酒类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安全生产
审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包括消防设施、应急救援措施等,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八、财务状况
审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企业的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等,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酒类生产活动。
以上是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主要内容,审查的目的是确保酒类生产企业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条件,促进酒类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
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 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米→浸米→蒸饭→落缸(罐)→糖化发酵→压榨→调色↑∣曲、酒药、酒母、水↓成品黄酒←灌装封口←酒杀菌←过滤←勾兑←陈化贮存←煎酒↑↑容器清洗消毒酒坛清洗杀菌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原酒→勾兑→过滤→酒杀菌→灌装封口→成品黄酒↑容器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1.发酵过程的时间和温度控制。
2.酒的勾兑配方控制。
3.容器清洗控制。
4.成品酒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的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成品酸败问题。
2.成品感官及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
3.成品中有异物残留。
4.成品微生物超标,以及出现浑浊等问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黄酒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和成品库。
生产区应设置原料处理、制曲(外购曲除外)、糖化发酵、压榨、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
制曲间应满足制曲过程中必要的温度、湿度、面积、空间、通风的要求。
严格控制培养温、湿度,保证曲种在无污染和良好环境中生长、繁殖。
黄酒企业如有废水、废气排放的,应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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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或部分酶制剂和酵母)、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
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米浸米蒸饭落缸(罐)糖化发酵压榨调色
曲、酒药、酒母、水
成品黄酒灌装封口酒杀菌过滤勾兑陈化贮存煎酒容器清洗消毒酒坛清洗杀菌
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
原酒→勾兑→过滤→酒杀菌→灌装封口→成品黄酒
容器清洗消毒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发酵过程的时间和温度控制。
2.酒的勾兑配方控制。
3.容器清洗控制。
4.成品酒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的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成品酸败问题。
2.成品感官及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
3.成品中有异物残留。
4.成品微生物超标,以及出现浑浊等问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黄酒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和成品库。
生产区应设置原料处理、制曲(外购曲除外)、糖化发酵、压榨、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
制曲间应满足制曲过程中必要的温度、湿度、面积、空间、通风的要求。
严格控制培养温、湿度,保证曲种在无污染和良好环境中生长、繁殖。
黄酒企业如有废水、废气排放的,应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黄酒加工灌装企业生产区应设置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其他条件应等同于黄酒生产企业要求。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制曲设备(外购曲除外);2.浸米设备;3.蒸煮设备;4.糖化发酵设备;5.固液分离压榨设备;6.过滤设备;
7.杀菌设备;8.贮酒设备;9.勾兑配酒设备;10.容器清洗设
备(瓶装酒至少具备半自动洗瓶设备及灯检设备);11.生产瓶(袋)装酒企业还必须具备a.定量灌装、包装设备;b.封口设备;c.生产日期标注设备。
黄酒加工灌装企业必须具备上述6~11的必备生产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GB10344-2005《饮料酒标签标准》,GB/T 17946-2008《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绍兴黄酒)》,GB/T13662-2008《黄酒》,QB/T 2746-2005《清爽型黄酒》,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生产黄酒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生产上使用的主要原料应符合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发霉、变质或含有毒、有害物以及被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原料。
酒药、麦曲、麸曲、酒母、包装容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生产酒药、麦曲、麸曲、酒母以及培菌、制酒、酒母的原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或筛选处理,不合格者不准投入生产。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二)干燥箱;(三)水浴锅;(四)电炉;(五)计量器具;(六)酒精计(分度
值);(七)测酒精度用温度计(分度值0.1℃);(八)酸度计(精度);(九)灭菌锅;(十)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十一)微生物培养箱;(十二)电冰箱。
七、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
(一)检验项目。
黄酒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注:1.依据标准:GB/T13662,GB17946,GB2758,GB2760,
GB10344,QB/T2746。
2.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原料(原料与配料)、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产品标准号、酒精度、产品类型(或糖度)。
产品执行标准中有质量等级的应标明质量等级。
绍兴黄酒还应标明原产地域产品标志,绍兴加饭(花雕)酒应标明酒龄。
清爽型黄酒产品名称应明确标示“清爽型黄酒”,还应标注产品“类型”。
(二)判定原则。
1.符合发证条件
(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2)清爽型黄酒总糖、pH、氧化钙、β-苯乙醇、挥发酯5项指标中仅有1项不合格,其余检验项目均合格;其他黄酒总糖、氧化钙、β-苯乙醇3项指标中仅有1项不合格,其余检验项目均合格。
2.不符合发证条件
清爽型黄酒检验项目中除总糖、pH、氧化钙、β-苯乙醇、挥发酯以外的其他项目有1项或1项以上不合格,或5项指标(总糖、pH、氧化钙、β-苯乙醇、挥发酯)中有2项或2项以上不合格;其他黄酒检验项目中除总糖、氧化钙、β-苯乙醇以外的其他项目有1项或1项以上不合格,或3项指标(总糖、氧化钙、β-苯乙醇)中有2项或2项以上不合格。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1种该企业的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取的该种产品的种类按袋装、瓶装、坛装顺序抽取。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核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相同生产日期、相同质量等级,保质期内的合格产品。
(一)净含量小于2000毫升的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16个包装,且样品总量不少于3000毫升,抽样样品基数不少于200个包装。
(二)净含量大于等于2000毫升的产品,随机抽取4个包装,抽样样品基数不得少于50个包装。
上述抽样样品分成2份, 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抽样单中应写明产品类型(或糖分)、质量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