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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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51万元
B 27.5万元
C 9.5万元
D 22万元
例4:卷烟厂某月销售卷烟1000标准箱,每标准箱售价
为1750元,则应纳的消费税为:
A 937500元
B 150000元
C 787500元
D 5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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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 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举例说明
例1:下列项目中,构成计征消费税的商品价格的有: A 成本 B 利润 C 消费税税金 D增值税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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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中,应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 A 全部价款 B 承运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运输费 C 销项税金 D 包装费
例3: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1000吨,每吨售价7000元,
销售薯类白酒50吨,每吨售价6000元,应纳消费税为:
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的 案例分析
路漫漫其悠远
2020/3/26
一、自产外销消费税的计算
(1)计算公式: 从价: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从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从价定率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计税依据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的关系:均指全部 价款与价外费用。
包装物处理(售价与押金):售价,无论是否单独计 价,均应计税;逾期的押金或超过一年以上仍未返还 的押金,应计税。酒类,除黄酒与啤酒外,无论是否 逾期均应计税。
当期准予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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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外购抵扣的举例
某卷烟厂6月份外购烟丝价款200 000元,月初库存外 购已税烟丝50 000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烟丝66 000 元。本月用外购烟丝生产卷烟2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 售额为280 000元,款项已收。烟丝消费税税率30%, 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45%和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 元。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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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销售数量 。
从量定额的 依据
例:某炼油厂6份销售无铅汽油1 000吨,柴油2 000吨, 当月将自产柴油3吨用于本厂基建工程的车辆和设备使 用。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1 000×1 388×0.2+(2 000+3)×1 176×0.1 =513 1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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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②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③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④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鞭炮焰火。 ⑤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⑥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
装三轮摩托车)。 ⑦用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⑧用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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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例:某橡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给一汽 车修理厂(小规模纳税人)汽车轮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7万元,以成本价转给统一核算的门 市部汽车轮胎20万元,门市部当月取得含税收入28.08万 元。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11.7+28.08 )÷(1+17%) ×10% =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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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从价定率计算的特殊规定
❖ 自产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门市部对外销售的价格。
❖换取消费资料、生产资料、抵债等的处理:同类消费 品的最高价。
例:某卷烟厂5月份以10个标准箱卷烟(消费税税率 45%)换入烟丝一批,自产的4个标准箱卷烟换入家用 电器一批,以6个标准箱卷烟抵偿某企业货款。同类卷 烟不含税售价18 000元/标准箱。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 应纳税额=20×150+20×18 000×45%=165 000(元)
A 50万元 B 30万元 C35万元 D 21万元
条件:凡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 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 )》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 30% 的消费税
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税额×(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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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产自用消费税的计 算
(1)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 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 其他方面。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
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
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
、赞助、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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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从价定率的,应以纳 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没有 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50000+200000–66000=184000(元)
当月准予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184000×30%=55200(元)
应纳税额=280000×45%+20×150–55200=7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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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减征的规定
例:某厂本月生产50量小客车,气缸容量1500~2000毫升, 污染排放值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小客车的出厂价为20万 元/辆(不含增值税),则该厂本月应纳的消费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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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例:某酒厂3月份销售用外购大米生产的粮食白酒 6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200 000元,另开收据收 取包装物押金15 000元,约定包装物2个月退回。计 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200000×25%+60×2000×0.5 +15000÷(1+17%)×25%
=363205(元)
子 ⑨用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⑩用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⑾用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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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