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教材中兼语句描述的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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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材中兼语句描述的研究探讨

《汉语课本》延续了《基础汉语》关于兼语句的定义,并进一步指出了兼语句的前一个动词往往是带有使令意义的“请、让、叫、组织、领导”等或“有”。《基础汉语课本》对于兼语句的描述采取最基本的做法,对其进行定义(与前两部基本相同)并指出其使令意义,给出例句。《实用汉语课本》在《基础汉语课本》的基础上,还对“请”和“让”作了进一步的区别,指出“请”用于比较客气的场合,还有邀请的意思。教材采取以词类排列结构给出例句,例句中出现了否定形式,不刻意讲解但有助于启发学生自己掌握。

《汉语教程》首次从功能意义角度入手,指出汉语表达“让某人做某事”的意义时用兼语句,然后指出这一句式的结构特点,并给出结构的语序,将句子成分与词类相对应排列并给出例句。例句中出现了省略主语,添加能愿动词等句子以扩展难度。《新实用汉语课本》用英文作解释,基本与《实用汉语课本》相同,也对“请”和“让”作了区别。《成功之路》给出兼语句的定义,用字母代表的句子成分排列出形式结构,列出带有动词“请”、“让”、“叫”的例句,但并没有明确指出这类句子的使令功能意义。《发展汉语》首先给出兼语句的谓语形式为“V1(让、叫……)+名词性成分+V2”。然后指出“这个名词性成分既是前一个动词的宾语,又是后一个动词的主语”从而定义其为兼语句。由此可见,各教材关于兼语句的定义大致相同,都突出强调“兼语”的概念,并明确形式结构。对于常用动词并非所有的教材都做了介绍,但从教学角度来讲,提示兼语句常用“请”、“让”、“叫”等动词,

从而点出其典型语义即“使令”功能义十分必要,有助于学生将形式与意义相结合并与其他类似形式(主谓结构作宾语)等相区别。

类别划分

关于兼语句,除了《汉语教程》、《成功之路》外,所选教材基本都将其划分为两次、两类进行讲解,分别为兼语句和无主语兼语句。第一类多体现在上面说过的基本概念中。而无主语兼语句各教材的描述都比较简单。《汉语教科书》从无主语句入手,指出“汉语里有一些用‘有’起头的无主语句,这种句子在‘有’和宾语之后,还有其它成分。”然后给出例句,(1.有人敲门。2.从前有一个农民叫张和。)再根据例句指出其中的结构关系,点出兼语,引出其定义。《基础汉语》也在无主句里简单介绍了有一种用“有”或“是”的无主语兼语句,其中“有”字例句与《汉语教科书》例2类似,“是”字例句为“是谁给我打的电话?”《汉语课本》(校内版)中兼语句的描述在一课内,包含了上述的两类。商务版②将其分为两次讲解,表示使令意义的动词添加了“组织、领导”等,而将“有”开头的无主语兼语句单列一次。值得注意的是,商务版强调了“有”后边的名词(即兼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都不是确指的。此后的《基础汉语课本》、《实用汉语课本》、《新实用汉语课本》也都对无主语兼语句进行了简单介绍。《发展汉语》虽然也分为两次描述了两类兼语句,但并不包含无主语兼语句,而是将第一类按照功能意义分为两种进行讲解(具体见四)。

无主语兼语句讨论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各教材对于无主语兼语句的看法并不一

致。针对《基础汉语》中提到的“是”字开头的兼语句及其例句“是谁给我打的电话?”,我们认为这样的句子理解为“是……的”强调句更合适。如果我们补充例句的答句,则为“是玛丽给你打的电话”或“是一个叫玛丽的女孩给你打的电话”,将答句与例句结合可以看出其典型语义功能是强调动作的发出者,而且“是”后面的宾语可以是确指的,也可以是不确指的。这些都与“有”开头的句式不同,因此我们认为不宜将其看做无主语兼语句。

关于“有”开头的兼语句,很多教材都将其称其为“无主语兼语句”,但是从对外汉语教学角度来讲,这样的讲解并不能帮助学生理解这种句式的功能意义。吕叔湘曾经在《中国文法要略》对这类“有无繁句”做过讨论。吕先生将其称为“没有起词的有无繁句”,认为句中“有”字具有一种介绍的作用,因为主语是上文没有提过的,带有或多或少的无定性质,需要介绍一下。正如上文中《汉语课本》(商务版)强调的“有”后边的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应该是非确指的。吕先生以“有人敲门”为例进行分析,指出这句话“实在只是一个叙事句,它的意义都在‘人’(起词),‘敲’(动词),‘门’(止词)这三个词上,‘有’字只是一个形式词,既然有敲门的事情,其为‘有’人,不言而喻,何必再说?所以要这么说,因为不知道是谁敲门。前面有没有这个‘有’字就可以表示起词的无定或有定,例如:(1)有客来了。(2)客来了。前句的客人是不速之客,后句的客人是约好了的客人”。③吕先生认为,为权宜之计,未尝不可把“有”字作为一个表无定性的指称词。叶斯柏森在《语法哲学》中也曾针对英语中的“therebe”(“有”字句)做过讨论,

叶氏认为“这类句子通过把弱化的there置于通常被主语占据的位置,好像将真正的主语藏起来了,将它降低到次要的地位,因为它不确定”。

④可见叶氏认为there的作用在于引出后面真正主语的不确定性,主张将其看做不定冠词。叶氏还提到许多语言都有用“有”后接一个形式的用法,即使在主语放在动词之前是一条不变的规律的汉语中,在这类句子中,却也把“有”放在句首。所以,我们认为针对多种语言中共有的这种语言现象,我们从句子的功能语义角度将其看做表无定性的指称词更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掌握。

《发展汉语》关于兼语句的描述

前面已经提到《发展汉语》也将兼语句分为两次、两类进行描述。第一类的形式为“N1+让、叫……+N2+V”,包括两种意义,一是N1要求或请求N2做某种动作,二是N1同意N2去做某事。并且给出了表达两种意义的常用动词。在第二种意义中,还从语音角度指出句子的重音应该放在使令动词上,而且给出了其否定式,指出否定式的重音在否定词上。第二类兼语句形式为“N1+使、叫、让+N2+Adj/V”,意义表述为N1是引起N2做出某种事情或者发生某种变化的原因,N1不是有意要求、命令N2这么做。最后还区分了“让”、“叫”和“使”在这两类兼语句中的应用,即“让”和“叫”可以用在两类兼语句中,而“使”只能用于第二类中。由此可见,《发展汉语》是根据兼语句的不同功能意义将其划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结构,早在《汉语教科书》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有“1.我请你来。”“、2.这件事情让我很高兴。”这样的两类例句,分别代表以上的两类兼语句,但并没有将两类分开讲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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