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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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

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

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仲裁和诉讼是两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它们在许多方面都有着不同的优缺点。

本文将对仲裁和诉讼进行详细对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的差异。

一、仲裁的优点1.快速解决争议:相对于诉讼程序,仲裁通常更加迅速。

在仲裁中,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仲裁庭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并且往往可以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

2.保密性强:仲裁通常以机密方式进行,不会公开审理。

这对于商业争议特别重要,因为商业秘密对公司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3.灵活性高: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仲裁员,这有助于确保专业知识和经验与争议的性质相匹配。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制定程度较高的程序规则。

4.成本相对较低:虽然仲裁会有一定的费用,但与诉讼程序相比,仲裁通常更加经济实惠。

这是因为仲裁较为简单,避免了繁琐的法院程序以及其他额外的费用。

二、仲裁的缺点1.限制程序选择:在仲裁中,程序的选择通常较为有限。

当事人需要遵循仲裁规则,并且不具备像诉讼那样广泛的法律程序。

2.难以执行:有时候,仲裁裁决在执行上可能存在困难。

当事人可能需要经过额外的步骤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这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延误和成本。

三、诉讼的优点1.权威性:诉讼是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具有强制性。

这给予当事人更大的信心,因为他们知道判决将被切实执行。

2.广泛的法律程序:相对于仲裁,诉讼程序拥有更加广泛的法律程序。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程序,并通过上诉等方式寻求更高层次的司法审查。

3.证据收集能力: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广泛的权力来获取证据。

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传票等方式强制他人提供证据,从而增强自己的案件材料。

四、诉讼的缺点1.费用高昂:诉讼往往需要支付较高的律师费、庭审费等。

此外,诉讼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导致当事人花费更多资源。

2.公开审理:诉讼程序通常是公开进行的。

这可能会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压力和负面影响。

3.时间周期长:相比仲裁,诉讼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

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精华!)

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精华!)
法院作出
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责任;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接到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
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判决
(裁决)
生效
日期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产生法律效力。和解书、调解书和裁决书三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审由中院管辖: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部门或省一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地域管辖:
未复议的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由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关系;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仲裁庭制: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合议制度)一审可一人独审,也可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构成或审判员构成,二审时由审判员构成合议庭。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由审判员组成或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审理
机构
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行工作场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级别管辖:大多数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还是诉讼的利弊分析

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还是诉讼的利弊分析

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还是诉讼的利弊分析建筑工程纠纷在实施过程中时有发生,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较为常见的包括仲裁和诉讼。

本文将从效率、成本、专业性以及可执行性等方面,分析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和诉讼的利弊。

一、效率1. 仲裁: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方式,通常可以比诉讼更快速地解决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一般仲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仲裁庭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可以更快地了解案情,审理和裁决案件。

2. 诉讼:诉讼作为一种公正公平的解决纠纷方式,法院会依法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

然而,诉讼程序相对繁琐,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

尤其是在忙碌的法院积案较多的地区,诉讼程序可能会拖延很长时间,影响项目进度。

二、成本1. 仲裁:相比诉讼,仲裁的费用通常较低。

仲裁不需要支付律师费用,也不需要缴纳法院费用。

仲裁费用主要包括仲裁机构的仲裁费、仲裁庭的费用以及仲裁员的酬劳等。

2. 诉讼:诉讼的费用相对较高,包括律师费用、法院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特别是在复杂的建筑工程纠纷中,律师费用可以极高,导致当事人承担较大负担。

三、专业性1. 仲裁:仲裁机构通常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他们具备专业的建筑工程知识和经验,有能力独立、公正地判断和裁决纠纷。

仲裁员的专业性可以确保纠纷得到更为专业和合理的解决。

2. 诉讼:诉讼程序相对来说较为公正,但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一定具备建筑工程的专业知识。

在建筑工程纠纷中,涉及到的技术性和专业性问题较多,可能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判断和裁决。

四、可执行性1. 仲裁:仲裁裁决一般来说具有较高的可执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

如有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仲裁费用也可以在法院执行程序中要求对方承担。

2. 诉讼:诉讼裁决同样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法院的裁决。

然而,由于建筑工程纠纷案件通常较为复杂,执行过程可能会遇到困难,需要额外的时间和成本。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纠纷解决仲裁和诉讼各有其利弊。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区别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区别
特殊情况:国家机密或以当事人医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但结果必须公开。
行政复议
具体行政行为 不平等主体间 / / √ 书面/口头 ╳(书面审查) ╳
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不平等主体间 / / √ 书面 √ √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 二审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一般情况下:基础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一般情况下: (1)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 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经最高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 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特殊情况: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2)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机关内部行为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3、申请时间: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2、审理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不包括规章)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一审判决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做出 4、诉讼时效: 4、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 知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最多不得超过30日。 (2)不动产,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 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二章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第十二章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机构根据仲 仲裁员和法官来源、 法官专职化,由人大任 裁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聘任, 形成不同 命,实行任命制 专业性较强,专案专办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差别点
审判庭组成不同
仲 裁
当事人选定仲裁庭人员, 或由仲裁委主任指定,裁 决权由仲裁庭行使
诉 讼
由法院指定审判庭和审 判庭组成人员,审判权 由人民法院行使
下列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 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强制力不同
监督的方式不同
内部有审委会、上级法 内部由中国仲裁协会监督, 院监督,外部有人大、 外部则由法院监督 检察机关、社会大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仲裁委员会仲裁与人民法院起诉 的区别是什么?
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 法院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 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 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法院是 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 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2009-8-16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差别点
性质不同 受案范围不同
仲 裁
带有民间性的居中裁决, 是私权处分权的授予 只能受理当事人有处分权 的私权的争议 必须有双方当事人事前或 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才能 受理 无级别和地域、专属的限 制,实施协议管辖 实行一裁终结
诉 讼
国家司法权的体现 一切因私权发生的纠纷 均可受理 只要一方当事人起诉合 法就受理 有地域、级别和专属的 强制性管辖 实行四级二审终审、一 般两审终审,还可以申 请再审

法学专业术语易混淆点

法学专业术语易混淆点

法学专业术语易混淆点在法学领域中,有许多专业术语,由于其相似的发音或者拼写,容易让人混淆。

这些混淆点在学习法学过程中可能导致误解和歧义。

本文将介绍一些法学专业术语的易混淆点,并对其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术语。

一、法律与法规法律和法规是法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之一,但是它们常常被人们混淆使用。

在法学上,法律指的是国家或者社会普遍公认的规范行为的准则,通常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存在。

而法规则是由政府或者上级机构制定的、适用于特定领域或者特定群体的规则。

可以说,法律是法规的一种更为广泛的概念,而法规则是法律的一种具体表现。

二、诉讼与仲裁诉讼和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两个常见途径,但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诉讼指的是当事人将纠纷交由法院审理解决的过程,涉及诉讼程序、证据交换等。

而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与专业仲裁机构约定或者通过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独立仲裁员解决的过程,其特点是程序简便、效率高、秘密性强等。

三、合同与协议合同和协议是法学中常见的文书形式,经常被人们混淆使用。

合同指的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就特定法律关系建立、变更或终止而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某一具体事项而达成的一致意见,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可以说,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

四、讼案与案件讼案和案件是涉及法律争议的两个概念,但常常被人们混淆。

讼案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所处理的全部案件,包括已经结案和正在审理的案件。

而案件则是指特定的纠纷事件,可以是正在审理中的,也可以是已经结案的。

五、原告与被告在法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是最基本的当事人身份。

原告指的是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其权益的一方,而被告则是被原告起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方。

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人可以同时承担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

六、民法与刑法民法和刑法是法学中两个重要的法律分支,但是容易被人们混淆。

民法是指调整个人和私人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合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两种重要的法律救济方式。

本文将从定义、程序、特点、案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行政诉讼的定义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确认该行政行为的一种诉讼方式。

二、行政诉讼的程序1.提起诉讼: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受理立案: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诉讼材料后,依法受理并立案。

3.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可以向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派员前往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4.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依法组织开庭审理。

5.判决或裁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定。

6.执行判决或裁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判决或裁定的内容,履行行政行为或赔偿义务。

三、行政诉讼的特点1.公开性:行政诉讼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诉讼。

2.审判权: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判,保证了司法独立。

3.强制性:行政诉讼的判决或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4.保护权益: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

四、行政诉讼的案例1.某公司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拒绝了营业执照的申请,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和庭审,最终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撤销该行政行为,给予某公司营业执照。

2.某村民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拆除了其房屋,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和庭审,最终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赔偿某村民的损失。

五、行政复议的定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查该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

六、行政复议的程序1.申请复议: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受理审查: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仲裁费用计算】天津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收费办法一、仲裁怎么定义法律常识:仲裁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过后的结果,双方会签订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内容提交第三者判断,并且双方需约定须遵守仲裁结果。

国际上的仲裁有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海事仲裁、解决投资争端仲裁,为解决国际纠纷提供很大的帮助。

一般而言,仲裁只用于民事纠纷,而不适用于刑事、行政纠纷,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自愿的前提下,仲裁机构才可能受理仲裁案件,我国仲裁为“一裁终局”。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仲裁程序的步骤是什么仲裁程序的步骤是什么(一)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申请有其自身特点和作用:一,仲裁申请是仲裁程序开始的准备,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第二,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争取采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请示;第三,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手段。

仲裁的受理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制度。

仲裁案件受理的特点:一,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

即:仲裁申请程序只有与仲裁受理程序相结合,仲裁程序方能开始;第二,仲裁案件的受理标志着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的开始,并排除法院审判权的行使;第三,仲裁的受理程序包括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的审查处理和决定受理案件的相关活动。

(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

这个组� 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组成有两种形式:1、合议仲裁庭。

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当水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庭时,应当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申诉,诉讼,复议,仲裁的区别通俗易懂

申诉,诉讼,复议,仲裁的区别通俗易懂

申诉,诉讼,复议,仲裁的区别通俗易懂
申诉、诉讼、复议和仲裁是常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这些方式之间存在着一些区别。

下面我们来看看它们的区别:
1. 申诉:是指对某个决定或者裁决不满意,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或者改变原来的决定或者裁决。

申诉适用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内部的决定或者裁决。

2. 诉讼:是指当事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判解决争议。

诉讼适用于涉及到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的纠纷。

3. 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满意,要求该机关重新审查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和程序是否合法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

复议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

4. 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仲裁适用于企业、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国际商事纠纷等。

总之,申诉、诉讼、复议和仲裁是不同情况下的解决纠纷的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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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

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

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要知道仲裁和讼诉的优劣,⾸先要了解仲裁和诉讼本质上的区别。

仲裁和诉讼虽然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裁判程序,但是诉讼是国家司法⾏为,⽽仲裁则是民间居中⾏为,这就决定了两者在解决民事纠纷中有很⼤的不同。

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就灵活性⾯⾔,仲裁更胜⼀筹。

仲裁⼀般由当事⼈⾃愿选择,当事⼈在订⽴协议或者合同中约定发⽣争议或纠纷通过仲裁解决,除⾮出现仲裁⽆效等情况下诉讼就不会再受理。

仲裁强调的是当事⼈的⾃愿性,⽽且由哪个仲裁院受理、仲裁员⼈选等当事⼈均可以选择,⽽相对于仲裁,法院诉讼⼀般只能约定管辖法院,⽽且在地域也会受到限制。

仲裁在效率上要优于诉讼。

为节约时间成本,发⽣纠纷的双⽅当事⼈肯定是希望⽤尽可能短的时间来解决纠纷,避免消耗,这⼀点上由于仲裁的受理和开庭程序相⽐于诉讼要简单⽽⽐较占优,⽽且仲裁实⾏⼀裁终局,诉讼实⾏两审终审,⼀审不服还可上诉,这就消耗了当事⼈⼤量的时间和精⼒,⽽且从我国⽬前诉讼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来看,在有限的法院诉讼资源和法官判案⽔平良良莠不齐等因素下,⼀个案件从法院受理到判决⽣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

仲裁体现的专业性更⾼。

仲裁员往往即是各⾏业的专家⼜熟悉法律规范,因⽽对于那些需要丰富专业知识的事实判别更具优势,因⽽审理案件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有助最终纠纷的解决,⽽讼诉由于法官对有法律的专业知识⽐较熟悉,⽽对于纠纷所涉的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可能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

仲裁也并不都是优点,相⽐于诉讼,缺点也是显⽽易见的。

⾸先从救济途径来看,仲裁的⼀裁终局虽然⽅便快捷,但没有了再审的监督作⽤,尽管当事⼈在法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但⼀般来讲当事⼈失去了进⼀步主张权利的机会。

⽽诉讼本来就是⼆审终审,当事⼈不服⼀审判决的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救济途径相对更⼴。

再则,仲裁结果的公正合理性会受到诸如仲裁员的⽔平低下、仲裁员谋取私利的不利影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类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类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行政类法律知识】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

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

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

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

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

《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从列举事项来看,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

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

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

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

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

根据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规则确立: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不服的管辖;(2)授权关系中的管辖;(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管辖。

什么是复议判决什么是复议决定什么是复议裁定什么是复议仲裁以及区别和联系!行政复议裁定

什么是复议判决什么是复议决定什么是复议裁定什么是复议仲裁以及区别和联系!行政复议裁定

什么是复议判决什么是复议决定什么是复议裁定什么是复议仲裁以及区别和联系!行政复议裁定什么是复议判决?什么是复议决定?什么是复议裁定?什么是复议仲裁?以及区别和联系!判决,是指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

比如判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工商局)的行政许可等。

裁定,是指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就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判定。

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终结复议、中止复议、复议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决定,是指复议机关为了保证行政复议的顺利进行,依法对行政诉讼中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处理。

适用范围:1.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

2.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3.申请延长复议期限仲裁是将当事人事先约定以后发生纠纷后,将争议的事项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

目前我国的行政仲裁主要是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例如:你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不发证给你,你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经复议,上一级工商局认为下级工商局不发证无正当理由,判决县工商局重新做出行政行为即重新审查你的资格,发证给你。

复议期间,你忽然想撤销复议申请了,市工商局审查你撤销复议理由正当,就会裁定准予撤销复议申请。

复议期间,你发现复议机构记录员和县工商局发证机关的领导是父女关系,你提出回避申请,市工商局经审查属实,就会做出记录员回避的决定。

行政复议判决、决定、裁定的区别拜托各位大神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申请只能做出决定书。

只有行政诉讼才有判决、决定、裁定之分,三者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决定和裁定处理程序问题,判决处理实体问题;2、决定不能上诉,部分裁定可以上诉(包括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不能上诉的裁定一经宣布和送达就生效,判决均可以上诉。

仲裁有哪些特点

仲裁有哪些特点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仲裁有哪些特点仲裁是当今国际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

国外通过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已是非常普遍,国内随着仲裁法的颁布实施,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熟悉并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经济纠纷。

仲裁与调解、诉讼相比,有其鲜明的特点。

1、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我国仲裁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可见仲裁采取自愿原则,仲裁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的,包括自愿决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自愿决定解决争议的事项,选择仲裁机构等;当事人还有权在仲裁委员会提供的名册中选择其所信赖的人士来处理争议。

涉外仲裁的当事人双方还可以自愿约定采用那些仲裁规则和适应的法律等等。

2、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可见,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经济纠纷在仲裁庭主持下通过调解解决的,所制作的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涉外仲裁的裁决,只要被请求执行方所在国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或是成员国,如果当事人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就得依其国内法予以强制执行。

3、一裁终局。

即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

4、不公开审理。

我国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

”此举可以防止泄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专利、专有技术等。

仲裁方式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更为重要的是仲裁从庭审到裁决结果的秘密性,使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不受影响,也使双方当事人在感情上容易接受,有利于日后继续生意上的往来。

5、独立、公平、公正。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仲裁、民事诉讼、⾏政复议与⾏政诉讼的区别当事⼈在选择仲裁,民事诉讼,⾏政复议,⾏政诉讼的时候应该谨慎选择,因为如果选择了仲裁就视同于放弃了⾏政复议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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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参加的主体不同仲裁与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然⼈、法⼈和其他组织;⾏政诉讼与⾏政复议的主体是⾏政机关和⾏政相对⼈。

⼆、主体的地位不同仲裁与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受实体法民法调整;⾏政诉讼与⾏政复议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为⾏政相对⼈,⼀⽅是国家的公权⼒机关,受实体法⾏政法调整。

三、调整的客体不同仲裁与民事诉讼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政诉讼与⾏政复议调整的是⾏政相对⼈与⾏政主体之间的⾏政侵权⾏为。

四、管辖的机关不同仲裁是根据当事⼈的约定选择仲裁机关,为第三⽅调解机构,实⾏的是“⼀裁终裁”制度;民事诉讼与⾏政诉讼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实⾏“两审终审”制度;⾏政复议是相关的⾏政复议机关管辖。

五、他们之间的关系当事⼈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再进⾏民事诉讼,视为放弃了诉讼的权利;当事⼈选择了民事诉讼就不能再进⾏仲裁。

对于⾏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政⾏为,⾏政相对⼈觉得是侵犯了⾃⼰的合法权利,可向有关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政诉讼,也可不进⾏⾏政复议,直接进⾏⾏政诉讼。

仲裁:仲裁(Arbitration),⼜称公断,是指由双⽅当事⼈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曲直进⾏评判并作出裁决的⼀种解决争议的⽅法。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关系提起的诉讼。

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民法院.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政诉讼:根据⾏政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国的⾏政诉讼是指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和⾏政机关⼯作⼈员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民法院进⾏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点有哪些

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点有哪些

Only those who are constantly looking for opportunities will seize opportunities in tim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点有哪些导读: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在于适用条件不一样,经济仲裁是由仲裁机构负责审理的,民事诉讼的话由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不同,审理程序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经济纠纷申请仲裁的,必须有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话只能起诉处理。

一、经济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点有哪些?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

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ls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

3、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

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

4、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

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

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

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

5、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民事诉讼符合规定可缓、减、免交诉讼费。

二、经济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知识点考点归纳汇总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知识点考点归纳汇总

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课时1认识调解与仲裁 (1)课时2解析三大诉讼 (5)课时1认识调解与仲裁探究点一以和为贵选调解1.解决纠纷的方式(1)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2.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3.调解的种类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诉讼调解①发生在诉讼过程中②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③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诉讼外调解①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②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③行政调解由国家行政机关主持进行④仲裁调解由仲裁机构主持进行,达成的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人民调解(1)地位: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效力①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想一想: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佬”“和稀泥”的说法对吗?提示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那种认为调解就是当“和事佬”“和稀泥”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1)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

商业法律纠纷解决诉讼仲裁和调解的比较

商业法律纠纷解决诉讼仲裁和调解的比较

商业法律纠纷解决诉讼仲裁和调解的比较商业法律纠纷解决方式:诉讼、仲裁和调解的比较在商业领域,法律纠纷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当合同争议、商业合作矛盾或其他法律纠纷出现时,解决方式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

目前,常见的商业法律纠纷解决方式主要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

本文将对这三种方式进行比较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一、诉讼诉讼是指当事人将纠纷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裁决的一种方式。

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 法律效力:法院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均需履行判决结果。

2. 公正、公平: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法院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当事人的纠纷,并保证对案件进行公正审理。

3. 证据保护:在诉讼程序中,法院提供广泛的证据保护机制,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展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4. 时间和费用:诉讼程序耗时较长,且相关费用较高。

涉及较复杂的商业纠纷可能需要几年时间才能获得判决结果。

二、仲裁仲裁是指由独立的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仲裁具有以下特点:1. 程序灵活:仲裁程序相对于诉讼更加简单、迅速。

当事人可以灵活地约定仲裁程序,以适应特定的纠纷情况。

2. 专业性:仲裁庭通常由特定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能够针对商业纠纷进行专业分析和判决。

3. 保密性:仲裁过程是机密的,仲裁结果不会公开,这对于商业关系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4. 执行力:仲裁结果与法院的判决具有相同的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均需履行仲裁裁决。

5. 费用较低:相较于诉讼,仲裁程序通常费用较低,而且对于商业纠纷解决来说,迅速解决争议有助于减少相关损失。

三、调解调解是由独立的调解员协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方式。

调解具有以下特点:1. 灵活性:调解过程更加灵活,调解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需求,灵活调整解决方案。

2. 维护关系:调解过程注重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商业合作关系,尽可能避免破裂。

3. 快速解决:调解通常可以更快地解决争议,有助于双方早日恢复正常的商业运作。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选择仲裁还是诉讼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选择仲裁还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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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

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

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一、仲裁与诉讼有何不同1、自愿性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一个特点,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审理方式都由双方协商自愿选定。

也就是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仲裁法的核心与灵魂,并贯穿了整部法律的始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而诉讼在受案范围、受案方式、案件的管辖、审级制度、审判庭组成、审判人员审理方式、审理的程序和规则……等环节都带有强制性,在诉讼的环节上是不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

在如今诉讼激增、费用高昂、时间推延的情况下仲裁可以解除当事人对打官司产生的各种顾虑和对感情上带来不良影响,有利于私权争议的圆满解决。

因此这一法律特征充分保证的当事人在处理争议问题上的自治,这也是区别于诉讼的一个明显特点。

2、公正性和权威性首先,仲裁员是从公道正派的专业人员中聘任的,而且是兼职的,他不隶属于仲裁委员会也独立于行政机关,这就有效的保证了仲裁员可以独立裁决案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行政干预和长官意志。

而且从事仲裁员工作在《仲裁法》第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规定内容略),也就是说仲裁员无论从学识、实践经验还是资质业务都是高水平的,具备权威人士的素质。

其次,仲裁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这样也排除和减少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法律的诉讼和仲裁程序

法律的诉讼和仲裁程序

法律的诉讼和仲裁程序一、引言在法律事务中,解决争议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过程。

为了确保公正和公平,法律系统提供了两种主要的争议解决方式,即诉讼和仲裁。

本文将探讨这两种程序的特点,优缺点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程序来解决纠纷。

二、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是指通过法院进行争议解决的方式。

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提起诉讼:原告通过递交起诉状的方式将纠纷提交给法院,并向被告通知。

2. 申请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3. 开庭审理: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各方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立场、提供证据和质询对方。

4. 审判和裁决: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或裁决。

5. 上诉程序:不满意一审判决的任何一方可以选择上诉,将案件提交给上级法院重新审理。

诉讼程序的优点是充分发挥了法院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能够确保公正和权益保护。

然而,诉讼程序通常较为繁琐,耗时较长,并且费用较高。

三、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指通过独立的第三方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方式。

以下是仲裁程序的主要特点:1. 协议达成:各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2. 仲裁庭组建:双方委任各自的仲裁员,并协商组建仲裁庭。

3. 裁决过程:仲裁庭组织听证会,各方可以陈述立场、提供证据,并接受庭审。

4. 裁决结果:仲裁庭依据证据和适用法律做出裁决,并作为终局裁决,双方都必须接受。

仲裁程序的优点是快速、灵活,并且双方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

此外,仲裁程序通常不公开,可以保护商业秘密。

然而,仲裁程序并不能保证与诉讼一样的公正,仲裁庭的裁决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通过法院的确认和执行程序来进行强制执行。

四、选择合适的程序在选择诉讼或仲裁程序来解决争议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争议性质:如果争议涉及重大利益或涉及重大原则问题,诉讼程序更适合。

如果争议是商业性质的小额纠纷,仲裁程序可能更为合适。

2. 快速解决:如果双方追求快速解决,仲裁程序通常比诉讼程序更为迅速。

争议解决法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分析

争议解决法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分析

争议解决法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分析争议解决法: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分析争议解决是在社会中常见的问题,而解决方法的选择对于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

在争议解决的方法中,仲裁和诉讼是两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对仲裁和诉讼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进行分析。

一、仲裁的优点1. 快速高效:相较于诉讼,仲裁具有处理纠纷更快速高效的优势。

仲裁过程中的程序相对简化,争议的解决更为迅速,能够节约大量时间和成本。

2. 保密性强:仲裁过程中的庭审并非公开进行,争议双方的各项资料都能够保持私密性,不会公之于众。

这对于一些商业纠纷、商业机密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3. 弹性和灵活性:仲裁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灵活地选择仲裁员,确定仲裁地点和程序,更便于解决国际争议。

相对于诉讼,仲裁具有更大的弹性和自由度。

二、仲裁的缺点1. 解决效力差:仲裁裁决的衔接性相对较差。

由于仲裁是一种私下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执行仲裁裁决时,效力不如法院判决被公众广泛接受和普遍承认。

部分国家和地区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

2. 专业性过强:仲裁过程需要仲裁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在一些特定领域的争议解决中,专业知识的要求可能对当事人不利。

此外,仲裁员的选择和费用也是仲裁的一大挑战。

三、诉讼的优点1. 解决效力强:法院判决被公众广泛接受和普遍承认,执行力强。

在涉及大量资金、重大利益或重要原则的争议中,法院的裁决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 公正性与公平性:法院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可以确保争议的解决过程公正公平。

法院会根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仔细评估和权衡,确保公平的解决结果。

3. 可上诉性: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保留上诉的权利。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以争取更合理的判决结果。

四、诉讼的缺点1. 时间成本高:诉讼过程相对繁琐,需要考虑律师的费用、法院的排期等等,导致时间成本相对较高。

争议的解决可能需要很长时间,而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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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制: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合议制度)一审可一人独审,也可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构成或审判员构成,二审时由审判员构成合议庭。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由审判员组成或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审理
机构
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法院作出
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责任;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接到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
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判决
(裁决)
生效
日期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产生法律效力。和解书、调解书和裁决书三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维持原决定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
2.变更原决定的,由复议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
1.对县级以上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其上级主管部门;
2.对垂直领导的机构:上一级主管部门;
3.对地方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
4.对省一级及国务院各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部门。
法院
判决

受理
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有2种意见时);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
自行和解或调解
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45日内审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审由中院管辖: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部门或省一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地域管辖:
未复议的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由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关系;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
区督)
上级对下级
行政诉讼
(司法保护)
法院对行政机关
适用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他们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适用:
1.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调整的(合同、房产、侵害名誉权纠纷)
民事案件适用
不适用
行政案件不适用,但赔偿诉讼适用
是否
实行
级别

地域
管辖
不实行(不按行政区划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劳动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的,由合同履行地管辖。
1.经行政复议不服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
2.直接起诉的: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申请
方式
书面
(订立仲裁协议)
书面、口头
书面、口头
审判
原则
自愿、独立、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
(特:一审终审)
审判
方式
开庭,不公开审理
开庭不公开
公开审理,公开判决
书面审查
公开
是否
适用
调解
适用
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应先行调解,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被告住所地;
4.运输合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实施、结果)地、被告住所地;
专属地域管辖
1.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2.港口作业:港口所在地;
3.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4.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先立案的法院。
级别管辖: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书》上诉期满不上诉才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10日内上诉。受理上诉案件,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侵权赔偿:先由行政机关解决,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执行地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
对于追索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案件,法院执行或仲裁庭裁决可先予执行。先执行的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一审法院执行;对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劳动争议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企业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3.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死亡的
4.债务案件
5.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过分、不当或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同左
不适用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有关人身)
2.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申请
时间
(诉讼
时效)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因拖欠报酬的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日起1年内
普通: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般2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损毁或丢失,诉讼时效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自知道之日起60日内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行工作场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级别管辖:大多数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2.保险合同: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申请
回避
人员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有利害关系;
3.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4.接受请客送礼
同左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有利害关系的
同民事诉讼
审理
人员
单数,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法律经贸专家不少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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