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及其协作中的利益相关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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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及其协作中的利益相关者研究摘要: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旅游业也提倡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发展少数民族区旅游需要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建立一个合理的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而利益相关者角色的错位、缺位,其间关系的交叉、矛盾是制约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关键。为了确保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对现有的利益相关者角色和关系进行调整,平衡各自在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关系,真正使政府、原住民、旅游者这些主要利益相关者在制度制约下规范自己的行为。
关键字:利益相关者少数民族可持续发展
一、理论研究背景
(一)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 世纪60年代起源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管理理论,其早期思想可追溯到20世纪30 年代。到20世纪60 年代,斯坦福研究所将”利益相关者”这一术语定义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失去其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的个人或团体”。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个主体的利益。
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相关领域的应用研究初期,企业一直是绝对的研究主体,直到20 世90年代初期以后,才开始从企业扩展到政府、社区、城市、社会团体以及相关的经济和社会环境等。
(二)国内外旅游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
这一理论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引入旅游研究领域。purnomoc(2005)研究了国家公园和森林管理的利益相关者问题;dianne dredge(1999)、buanes(2004)分别对区域发展问题以及滨海地区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
国外学者对旅游利益相关者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旅游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及分类;旅游规划、管理与营销中的利益相关者问题;旅游环境伦理与可持续发展中的利益相关者问题;社区旅游及其协作中的利益相关者问题。
国内方面,保继刚等(2002)在桂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讨论了旅游地的游客、政府、商业部门、本地居民、景点开发商等利益相关者,对他们的利益表现、决策过程与行为、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关系进行了初步分析,并结合系统动力学分析寻找和认识主要利益群体在桂林市旅游业中的促进和限制作用,剖析了桂林市旅游业发展的内部结构和深层制约机制。张伟等(2002)将利益主体理论应用到四川省乐山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过程中,并对不同利益主体的旅游意识和利益表达进行了分析。
从国内外的研究来看,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旅游领域的运用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国外研究者主要集中于利益相关者的协作方面的研究,包括协作的原因分析、协作的组织形式、协作程序和途径、协作过程管理以及协作的效果评估。国内的研究还处于理论的引入阶段,内容还比较粗浅,主要集中在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复杂关系的探讨上,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分析上主要集中在生态旅游和
可持续发展方面,突出说明利益相关者参与规划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对具体的根源和对策探讨的还不够系统和深入。
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核心利益相关者
旅游是综合性很强的行业,几乎涉及社会发展中的各个方面,其中涉及的利益主体包罗万象。少数民族地区和非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旅游发展有其共性,涉及的利益主体很多都是相同的。可是,我们不能忽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的特性,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当地政府的自治性、旅游生态的不可再生性。
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这些特点,笔者认为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发展中涉及的利益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当地政府(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等)、原住民、旅游经销商、旅游交通、媒体、文化旅游者等等。国内学者夏赞才在2003年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建立旅行社利益相关者基本图谱,将旅行社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层、战略层、外围层三个基本层次,探讨三个层次的相关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根据这一理论,笔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的利益主体也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核心层、战略层和延伸层。其中,政府(中央和地方)、原住民、文化旅游者为核心层;旅游市场营销者和旅游规划者属于战略层;旅游交通和文化保护部门属于衍生层。在本文中,笔者重点分析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中的核心利益层。
(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府是民族自治政府,从自治区到自治州,再到自治县和自治乡,多个层次的自治政府。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发
扎需要一个总体利益和目标的代言人,来控制、引导、协调、规范其它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和行为,能够担当此任的只有,尤其是中央政府。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是一个内在地具有政治性的事物,在这里,价值观的协调与冲突,权力的制衡,利益的分配,参与和决策机制的建立,目标的设定和标准的确定等都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政府拥有有力的工具来影响社区旅游的发展:立法,协调政策、项目与基础设施,提供激励、规划和促销等。
(二)原住民(社区参与)
少数民族地区的原住民在当地的旅游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第一,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也感受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居民是旅游资源的一部分;第二,居民是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的主要保护者;第三,居民为游客提供家庭旅馆、餐馆、商店、手工艺品、节庆活动等旅游设施和旅游产品,是开发商未签约的”合作伙伴”;第四,居民在社区扮演的角色往往能反映出个人对社区的关注程度和在旅游决策中的控制力等问题,当居民较多地参与社区各种活动时,他们往往对社区变迁和发展持肯定态度,相反,随着当地旅游决策中当地人控制力的下降,对旅游的支持也会下降。
(三)文化旅游者
热衷于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在于体验当地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这些旅游者的进入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为当地社区带来活力;第二,为居民带来了外来文化;第三,旅游者在当地旅游能带来收入和经济利益,能提高当地经济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
三、目前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在旅游业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导致了民族文化的庸俗化、民族文化认同感失落以及价值观的退化和遗失,
造成旅游地价值降低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可以用一句话来简单概括---开发与保护的不协调,不能实现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这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是有其根源的。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来分析,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利益主体利益的不平衡产生的。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中的核心利益主体中,中央政府的核心利益是地方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地方政府的核心利益是追求政绩,追求gdp的增长;当地居民的核心利益追求是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旅游者的核心利益是高满意度的游客体验。梳理清楚这些利益主体的核心利益,想方设法平衡这些利益,从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就不是那么困难了。
我们假设一个少数民族地的文化旅游发展是一个的球。根据牛顿力学,我们不难知道,球要运动离不开力。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利益相关者追求的核心利益就是旅游发展的推动力。对物体的运动产生影响的力分为两种,动力和阻力。我们分别用f1和f2来表示。如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