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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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企业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稳定储存和有效养护,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储存药品和养护药品的场所、设施和人员,包括药库、药房、药品储藏室、医疗器械储藏室、保健品储藏室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1.确定制度制定的目的、范围、执行主体等方面的内容。

2.收集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参照行业标准和规范,在此基础上制定制度。

3.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讨论和修改后形成正式文件。

4.制度生效前,需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全体人员了解并遵守。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药品管理法》2.《药品储存管理规定》3.《药品养护管理规范》4.《医疗器械管理条例》5.《医院管理条例》6.《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7.《劳动合同法》8.《劳动法》9.《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0.《行政管理法》五、制度名称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六、制度内容1.药品储存管理:(1)储存环境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方面。

(2)药品储藏方式:分区分仓,分类存储,分类管理。

(3)货位管理:标识、清点、盘点等要求。

(4)药品入库:验收、记录、分类、标识等要求。

(5)药品出库:出库记录、审核、发放等要求。

2.药品养护管理:(1)药品养护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

(2)设备养护管理: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设施管理、安全检查等要求。

(3)药品养护记录:记录药品养护情况、养护设备维修记录等要求。

3.责任主体:(1)药品储存管理责任主体:药品库房管理员等。

(2)药品养护管理责任主体: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药品养护员等。

4.执行程序:(1)药品储存管理执行程序:储藏、入库、出库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

(2)药品养护管理执行程序:养护要求、设备维修养护、员工培训等要求。

5.责任追究:(1)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包括违反规定的行为,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房、药库等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岗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药品的安全、整齐、有效的陈列和储存。

第五条本单位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药品陈列管理第六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使用特点和特殊要求进行合理布置,为药品的取用提供便利,避免药品混淆和错取。

第七条药品的陈列货架应保持整洁干净,无积尘、虫害等污染,不得有异味、异质物或渗漏。

第八条药品陈列货架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九条药品的陈列应注意避光、防潮、防潮湿、防霉变,并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条药品陈列柜门应有保密措施并加锁,不得随意开启或私自调整。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场所应满足相关的卫生、通风、光线等要求,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整洁、温度适宜,不得存在有害气体和异味。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要注意防火、防潮、防潮湿、防霉变等措施,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设备、设施应经常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和运转。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六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求对药品的有效期、外观、颜色、味道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发现问题的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有过期、变质、破裂、漏液、霉变等情况应予以淘汰或报废。

第十八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注重药品的储存方式、环境控制、避光、防潮湿、定期检查等措施。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储存1.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温度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按照药品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应设置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数据。

2.储存设施•药品储存柜和货架应整齐摆放,合理利用空间。

•药品应按类别和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避免过期药品混放。

•易碎、易腐败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进行标识。

3.储存管理•药品储存前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杜绝破损包装的入库。

•药品储存前应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和有效期。

•药品储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更新进货记录。

•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清洁,避免积灰和异味。

四、药品养护1.养护措施•药品的光敏性药品应存放在避光的环境中。

•药品的温敏性药品应存放在低温环境中,避免高温暴晒。

•药品的湿敏性药品应存放在干燥环境中,避免潮湿和漏水。

2.养护记录•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建立养护记录表,记录养护的时间和养护人员。

•每日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进行养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养护人员•养护工作由专门的养护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药品养护知识和技能。

•养护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养护技能和养护质量。

五、药品安全1.安全措施•药品储存室应设置防火设施和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储存涉及危险药物的区域应进行合理隔离,并设置相关警示标识。

2.安全培训•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责任和监督1.责任分工•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由指定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2.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养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与养护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与养护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与养护制度医院药品储存管理与养护制度一、制度背景医院是一种特殊的行业,药品储存管理与养护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妥善地管理和养护药品,不仅可以保证药品质量,满足临床用药的需要,还可以避免药品误用和丢失等不良后果。

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医院药品储存管理与养护制度,对于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健康,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品质安全,减少药品的损失和浪费,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创造一个放心、舒适、安全的工作和就医环境。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级药房、药库、临床科室及其他涉及药品储存管理养护的部门和人员。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分类存放。

按照药物性质、剂型、批号等要求,将药品进行分类存放。

特别是抗生素、注射用药、剧毒药品、易变质药品等,应单独存放。

2. 药品储存条件。

药品储存应遵循“干、凉、通风、光线遮蔽、防潮、防火、防盗”的原则。

药品存放区要设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注射药品和易掉电子药品应存放在具有稳压、稳流、过压保护功能的储药柜中。

3. 药品质量控制。

入库时进行库存清点,检查药品标签、包装、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查看药品是否过期。

对于已过期、疑似损坏性能的药品,必须隔离存放,并及时汇报处理。

4. 药品保质期管理。

药品使用期限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到期药品禁止使用。

在使用前应查看药品使用期限和储存条件,如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应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五、药品养护管理1. 药品库存环境卫生管理。

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清理和消毒,以防交叉感染和药品受污染。

2. 药品储存容器养护。

药品储存容器应经常进行清理、消毒和更换,保证药品质量的安全和卫生。

3. 药品操作台面养护。

药品操作台面应保持干燥、清洁、光滑,不允许重物放置,并定期进行清理、消毒,以免交叉感染或污染药品。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3篇)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3篇)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正常使用,增强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包括药店、医院、制药企业等药品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层管理和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促进药品养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药品管理水平。

第四条养护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储存安全和药效保持。

要以养护员为主导,建立健全的养护体系和养护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共同促进药品养护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药品养护管理要求第六条养护员要熟悉药品储存和养护技术规范,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下储存,避免药品变质、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第七条养护员要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的问题,确保药品在储存期间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八条养护员要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药品,避免受到日光、潮湿、高温等外界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养护员要做好药品的整理和分类工作,确保不同类型和不同批次的药品能够分开储存、易于取用。

第十条养护员要建立药品档案,记录药品的来源、入库时间、储存条件等信息,便于药品的追溯和管理。

第十一条养护员要定期组织药品的清理工作,清除过期、变质和不合格的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入库环节:药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和检查,确保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入库后要进行分类、整理和标识,以方便药品的取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储存环节:药品要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保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光照下保存。

养护员要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环境,及时处理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四条使用环节:药品的取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取用和使用过期的药品。

使用药品后要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用量、用途等信息。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 目的:确保医院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2. 范围:适用于医院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全过程。

3. 责任:医院药剂科负责制定并执行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剂科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4. 储存环境:储藏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设有恒温、恒湿设备。

室内温度保持在15-25℃,相对湿度保持在40-60%之间。

距地面30cm以上的药品要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发生潮湿现象。

储藏室的门窗应保持密闭。

5. 储藏原则:按类别、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有序排列。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以防相互干扰。

同一类别的药品按照不同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排列。

特殊的储存要求(如保鲜、防潮)的药品应按要求执行。

6. 入库管理:药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并填写入库登记表。

要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严禁将过期、破损或未经检验的药品入库。

7. 出库管理:药品出库时必须填写出库单,并经过审批人员签字确认。

出库人员必须按规定数量发放,并记录相关信息。

严禁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出库。

8. 盘点管理:医院药剂科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情况相符。

盘点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及时淘汰过期药品,并填写淘汰记录。

9. 故障处理:如发现储存环境出现故障,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0. 培训与考核:医院药剂科对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定期进行考核,以评估工作效果。

11. 外包管理:如医院药剂科决定将储存养护工作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人员,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12. 文件管理:医院药剂科应建立相应的文件管理制度,包括储存养护工作的各项记录、文件和报告的保存和归档。

该制度是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应坚持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的原则。

第四条药剂科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各级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储存第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第六条药品应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一)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二)常温库:温度保持在10-30℃。

(三)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第七条药品储存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第九条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第十条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第三章药品陈列第十二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

第十三条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

第十四条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五条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第四章药品养护第十六条药剂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药剂人员应关注近效期药品,距效期六个月的药品应另存放,并做好明确标志,按月上报,以防失效。

第十八条对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第十九条药剂人员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医院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规范医院药品的储存养护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储存环境要求1. 储存区域应设在通风、干燥、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的场所。

2. 储藏温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和规定的要求,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要求单独存放。

3. 储藏区域应设有温湿度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记录。

4. 储藏区域禁止存放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和病原微生物。

5.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四、储存方法1. 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分类储存。

2. 药品应标有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方法储存。

3. 严禁将药品暴露在阳光直射下,避免受热、潮湿和污染。

4. 药品容器应密封良好,避免氧化和蒸发。

5. 药品应按照采购日期和有效期进行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使用,避免过期药品使用。

6. 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感染和化学反应。

五、养护管理1. 定期对药品储藏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消除储藏区域的细菌和污染源。

2. 定期巡查储藏区域,检查药品容器的完整性和密封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筛选过期、变质和损坏的药品。

4. 对过期、变质和损坏的药品进行专门处理,防止误用和再次流通。

5. 对温湿度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储藏条件的稳定和准确。

六、记录与报告1. 对药品的进货、存储、使用和报废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药品批号、数量、剩余量、有效期等信息。

2. 对药品的温湿度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包括记录时间、温湿度数值和校准情况等信息。

3. 对药品的巡查和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巡查内容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4.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的情况,包括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七、制度执行和监督1. 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药品储存养护管理的要求。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一、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经常进行清理和消毒,并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三、入库药品按批号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放,药品堆码规范、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且应留有一定距离,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四、药品实行分类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分别储存、分类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五、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储藏要求进行储存:冷藏区2~8℃,阴凉库不高于20℃,常温库10~3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所以药品要按照其说明书中规定的条件储存。

六、库房药品要实行色标管理。

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管理。

八、配备药品养护人员,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湿度, 坚持每日上午10点,下午3点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九、对药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做好记录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按照“三三四”原则,一般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重点品种(如:近效期、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每月养护一次。

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十、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医疗机构制定了本《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药品储存、养护和管理,为医疗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药品储存1.药品储藏室(1)药品储藏室应设在室内,通风、防潮、干燥,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

(2)药品储藏室的门应关闭并加锁,进出门应有记录,并且不得存放非药品物品。

(3)药品储藏室应配备足够的药品储藏柜和货架,柜架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4)药品储藏室应有专人负责,进出药品应在记录簿上填写相关信息。

2.药品储藏条件(1)不同种类的药品要按照要求分类储存。

(2)药品应储存在室温下,并保持干燥、通风和无异味。

(3)有些药品需要放在冰箱中储存,冰箱温度应保持在2-8℃之间。

(4)药品要避光,特别是易变质的药品。

3.药品储存期限(1)药品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2)药品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储存期限和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理过期或失效药品。

(3)过期药品不能使用,应及时淘汰。

三、药品养护1.药品保养(1)不同种类的药品应保持干燥、密闭、避光和防潮。

(2)对易挥发或易吸潮的药品,应控制湿度和温度。

(3)对外观和质量有要求的药品,应避免受外力损伤,同时检查它们的质量。

2.药品保养记录每种药品的保养情况应在记录簿上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保养人员和药品保养情况等信息。

四、药品管理1.药品出库(1)药品出库应按照医生开具的医嘱进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药品出库应记录在药品出库记录簿上,包括出库日期、出库人员和出库数量等信息。

2.药品分类(1)在储藏、保养和管理过程中,药品应按照功能、特性、来源或规格等约束条件进行分类。

(2)药品分类应采用颜色标识方法,即用红色标记紧急药品、用黄色标记毒性药品等。

3.药品采购(1)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

(2)药品采购应保证采购的药品质量、规格、数量和价格等符合要求。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分,关系到药品的使用效果、药品的安全性与药品的质量保障。

因此,对于药品储存与养护的管理,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化管理。

2. 药品储存2.1 药品储藏环境药品储藏环境应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和规定。

储藏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降水及阳光直射,温度不应过高或过低,无异味及有害气体等污染。

2.2 药品储藏区域分配药品储藏区域应分类存放并贴有标签。

各类药品的储存位置应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禁止混存。

易污染或易变质的药品要隔离存放,标识明显。

储藏区域要保持卫生,无垃圾杂物。

2.3 药品储存操作药品储存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

新进药品要先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完毕后方可储存。

储存时,要注意对药品的标识、检定日期、过期期限等进行核对和记录。

3. 药品养护3.1 药品包装药品包装应在外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贮藏条件等信息。

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不得使用已破损或变形的药品包装。

3.2 药品养护区域分配药品分区储放,应根据其特征与要求分别进行管理,避免混放、混储,以防造成污染、变质及误用。

3.3 药品养护温度及湿度要求药品的养护温度及湿度要符合其贮藏条件的规定,避免各类药品被气温、湿度波动影响其药效。

3.4 药品养护托盘使用药品养护托盘应具有合格证书,表面光滑平整不刮花,无毛刺及无毛屑。

养护托盘应经常清洗消毒,防止药品污染。

使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养护托盘的把手不得接触药品。

4. 药品验收4.1 药品验收标准医疗机构内。

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资格考试,并具有一定的药学理论及技能,掌握药品验收的标准及流程,确保药品验收符合规定。

4.2 药品验收程序药品验收一般包括验收单的填写、药品的检验、药品的接收等程序。

对药品的包装、标签及适用期等进行查看与核实。

送来的药品必须与过程记录单同步更新,完成后由财会人员出具入库证明。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藏与保养管理制度
一、药品的储藏
1、药房药剂师应按规定摆放药品: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 30 厘米;垛与顶的距离不小于 30 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 15 厘米,以利于空气的流通。

2、做好药品的分类储藏工作:依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寄存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
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寄存,按批号及效期远近挨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
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寄存;
3、报废、待办理及有问题的药品,一定与合格品分开寄存,并成立不合格品台帐,防备错
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杂乱的严重结果。

4、做好药房的安全捍卫工作,建立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二、药品的保养
1、建立专职或兼职保养人员。

保养员要有必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2、药品保养人员辅助药剂师做好温湿度的管理工作,保持冷藏柜温度在2-8 ℃之间,常温
温度在0-30 ℃之间;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当温湿度高出规定范围,立刻采纳保温、
降温、除湿、加湿等举措;于每天下午2:30-3 :00 记录一次药房温湿度,并做好“温湿度
记录”。

3、每季度保养一次药品,对要点保养品种每个月检查一次;每个月汇总、剖析、上报保养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藏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并成立药品保养档案,内容包含:保养记录、台
帐等。

4、保养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黄色“暂停发货”标记,并报告办理。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一、药品储存管理1.1 规范储存环境(1)储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的环境。

(2)储存场所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储存场所应设置专门的标识,明确标注药品的种类和储存位置。

1.2 定期检查药品保存期限(1)按照药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制定合理的储存方案。

(2)对于快要过期的药品,应该及时整理并报废处理。

1.3 储存场所的清洁卫生(1)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

(2)防止灰尘、害虫和其他污染物的侵入。

1.4 药品储存记录和标识(1)对进货的药品进行详细的登记和标识。

(2)建立药品盘点、出库和入库的记录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存放。

1.5 药品的分类储存(1)按照药品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避免混用和交叉感染。

(2)对于易氧化和易挥发的药品,应采取特殊的储存方式。

1.6 锁具管理(1)储存场所的钥匙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保管,并且严格限制钥匙的使用权限。

(2)对于重要的药品储存场所,应该安装监控摄像设备,加强安全管理。

二、药品养护管理2.1 药品外观检查(1)对于药品的外包装、标签和瓶盖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无破损和变形。

(2)对于颗粒状和液体药品,应定期检查颗粒颜色和液体澄清度,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2.2 温度、湿度和光线监测(1)对于需要严格控制温度的药品,应建立定期监测温度和湿度的制度。

(2)对于易受光线影响的药品,应采取避光措施,保持药品的稳定性。

2.3 药品质量检测(1)定期选取样品,进行药品质量检测,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对于特殊药品,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复检。

2.4 药品包装保护(1)对于易破损和易受损的药品包装,应采取额外保护措施,避免损坏。

(2)对于玻璃瓶等易碎物品,应采取专门的包装和储存方式,确保安全。

2.5 追溯制度(1)建立药品追溯和溯源制度,确保对药品的来源、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等信息进行准确记录。

(2)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样检查,应提供详尽的追溯信息。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概述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是医药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和安全。

良好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药品的有效成分不受损失,减少药品的变质、失效等情况的发生。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二、陈列管理制度1. 陈列区域划定根据药品种类和特性,将药品按照不同的分类放置在相应的陈列区域,避免不同种类的药品混淆。

同时,应对陈列区域进行标识,方便查找和取用。

2. 陈列位置安排将不同种类的药品根据其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在陈列区域内的位置。

例如,对于易受热的药品,应将其放置在远离阳光直射和热源的位置,以免造成药品成分的变化。

3. 陈列货架规划根据药品的大小、重量和数量,合理规划陈列货架的数量和结构,并确保货架的承重能力和稳固性。

陈列货架的高度和层数应适中,方便取用和检查。

4. 陈列方式将同种类的药品按照规定的方式陈列,例如,将同一种药品的不同剂型进行分区陈列,方便用户查找和选择。

同时,要定期对陈列的药品进行整理和摆放,保持陈列的整洁和美观。

5. 陈列标识管理对于陈列区域内的药品,要对其进行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产地和有效期等信息。

标识应清晰可见,易于辨认。

并及时更新药品的标识信息,防止过期药品的出现。

三、储存管理制度1. 储存环境要求药品的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例如,储藏室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要求。

应定期监测和记录储存环境的数据,确保储存环境的稳定性和合格性。

2. 药品储存方式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储存方式,例如,将易受潮的药品放置在密封的容器中,防止受潮变质;将易受热的药品放置在低温环境中,防止热量引起的变化。

此外,药品的储存应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以免发生混淆和交叉感染。

3. 储存区域管理储藏室的区域划分要合理,根据药品的种类和特性,将其放置在相应的区域,防止不同种类的药品混淆。

对于易受光照的药品,应放置在避光柜或遮光物下,防止光照引起的药品变质和失效。

药品保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保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保存、养护管理制度
1、药品库房应配备与药品储存要求相适应的设施,药品仓库应具备阴凉或冷藏、干燥、通风、安全、防霉、防蛀、防鼠、防虫、防潮、防污染等设备.
2、库存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待验药品区和退货药品(待处理)区为黄色.
3、药品应按药理作用、剂型、品种、规格或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

不同性质的药品不能混放,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严格分开存放,包装易混淆的药品也应分开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存放;危睑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于安全的专用场所,并有防爆设备.
4、有温、湿度储存要求的药品应按规定要求分别储存在冷藏室(2~10℃),阴凉库(20°C以下)的库房内,一股药品储存温度应保持≤30°C,相对湿度应保持在15虹75%之间,药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仓库的温、湿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并做好养护记录,有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因温、湿度原因而发生药品变质.
5、保管人员每月对库房库存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食,发现药品质量有疑问应立即停用并转入待处理区,并交质员管理部门审直.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并设红色标记.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通过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6、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效期检查,有效期在3个月内的药品应及时与各部门联系,尽早使用.
7、定期检查储存药品质量并记录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应缩短使用周朋,对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反馈或送药检.
8、药剂科应对仓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谡立即向领导;口员,尽快处理.。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药品的正常运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

二、药库应与生活区域分开,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

有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设备。

有避光、通风、除湿设备。

三、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常温、阴凉和冷藏库,储存药品的设施与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药品堆垛之间有一定的间距。

其中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外墙、地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厘米。

四、药库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以黄底白字标明,并设有退货登记本;合格药品库(区)、有中药饮片配方的零货称取库(区)以绿底白字标明;不合格药品库(区)以红底白字标明,并设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五、按照药品的储藏条件储存药品,包管药品质量。

六、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做好药库的温度、湿度的监测和管理。

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每天上午九时和下午三时各记录温湿度一次,分别记录调节前和调节后的温湿度。

储存药品的冷库(柜)温度该当坚持在2-10℃,每天要坚持查看,并记录;阴凉库温度不应超过20℃;常温库温度该当坚持在10-30℃;药库的相对湿度该当坚持在45-75℃。

7、储存药品该当按品种、批号分类堆放。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等该当分别储存、分类存放;过期、蜕变、被污染等药品该当安排在不合格库(区)。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八、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养护。

九、养护过程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立即上报,确认有问题时,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区,并举行记录。

10、对半年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和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该当视情况收缩检查周期,对近效期药品要及时使用。

储存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储存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储存药品养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药品储存的管理,规范药品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2. 药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药品储存养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可追溯。

四、药品储存条件1. 药品储存室应当设立在通风、日光充足、湿度适宜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确保室内温度恒定。

2. 药品储存室内应当保持整洁、干燥,分类摆放,避免混杂,药品应当按照有效期和种类进行归类。

3. 药品储存室应当定期清理,清除陈旧、过期或者破损的药品,保持货架、货架标识、灭火器等设备的完好。

4. 为了方便管理,应当建立药品货架清单,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

五、药品储存原则1. 先进先出原则:新进的药品应当放在后面,旧的药品应当放在前面,确保及时使用。

2. 避光原则:光敏药品应当存放在避光处,避免阳光直射导致药品变质。

3. 防潮原则:湿度对药品质量有影响,应当尽量避免药品受潮,保持药品干燥。

4. 避高温原则:药品不能暴露在高温环境中,以免影响药品的效果和安全性。

5. 避冷冻原则:部分药品不能冷冻保存,应当避免存放在冷冻室内。

六、药品养护措施1.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室应当定期检查药品的存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

2. 温湿度监测:应当安装温湿度监测设备,随时了解药品储存环境的温湿度情况,确保符合要求。

3. 损坏处理:发现破损、开裂或者变质的药品应当及时淘汰和处理,避免对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4. 库存管理: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清点和盘点,及时录入系统,确保库存清晰、准确。

药品储存养护及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及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及效期管理制度一、储存管理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药品堆垛距离适当(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或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散热器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

常温库温度在0-30C之间,阴凉库温度运20C,冷库温度在2-10C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易串味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昧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材、中药饮片应设专库;易燃或其他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一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绿色;不合格品红色。

9、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具体要求为:(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2)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3)第二类精神药品专区存放;(4)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5)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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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确保药品质量, 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 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垛与顶的
距离不小于30厘米, 多余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5厘米, 以利于空气流通。

3.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 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 分别存放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 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存放。

4.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 必须与合格品分开存放, 并建立不合格品台账, 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 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

5.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 明确养护人员, 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 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6.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 阴凉库10-20℃, 冷库2-10℃, 相对湿度45%-75%), 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

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 温度保持在10-20℃, 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 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 并做好记录。

7.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 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 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 并做好养护记录, 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但不得少于二年。

8.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 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9.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 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 标志明显、清晰。

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 标签放置正确, 字迹清晰。

10.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应暂停使用, 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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