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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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是哪些意思

暂缓就业是哪些意思

暂缓就业是哪些意思由于⽹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泛,当⼈们在⽣活、⼯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店铺⼩编就给⼤家来讲解关于暂缓就业是哪些意思⽅⾯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家清楚这⽅⾯的内容,下⾯我们⼀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暂缓就业简单来说,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底学校向省⾼校毕业⽣就业指导中⼼上报毕业⽣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未落实就业单位,⼜不愿把户⼝、⼈事关系迁回原⽣源地,将⼈事关系暂寄存在省⾼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将户⼝暂留学校的⼀种办法。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与⾼校就业指导中⼼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

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和档案转回⽣源地⾃谋职业。

需要注意的是,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续等,这可能会给⼤家造成⼀定的⿇烦。

⼆、暂缓就业利弊好处:1、延长了找⼯作的时间,毕业⽣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2、对于准备专升本的同学来说,档案、户⼝可以暂时不迁回⽣源地;3、为部分被⽤⼈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提供了缓冲时间。

弊端:1、毕业⽣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也不是社会⼈,⾝份⽐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法办理;2、暂缓就业的毕业⽣因错过应届毕业⽣就业最佳时期,将会⾯临更⼤的就业压⼒,不仅可能会受到⽤⼈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竞争。

3、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龄。

综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关于暂缓就业是哪些意思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暂缓就业是哪些意思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站或者部门。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祝您⽣活愉快!。

暂缓就业申请须知

暂缓就业申请须知

、暂缓就业政策地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地通知》(国办发〔〕号)指出,“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地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人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地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地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人学前户籍所在地.”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根据广东省地有关规定,办理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地月日至两年后地月日两年时间内,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户口仍留在学校集体户.同时,在暂缓期限内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地待遇,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地身份回到学校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办理暂缓就业地对象符合资格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允许办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地.()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地.()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地.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地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建议户口在生源地没有迁到学校地毕业生,档案不要保留.二、暂缓就业地办理应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必须按照严格地程序和时间安排,具体办理时间按照每年通知地时间为准,学生自觉重视申请办理期限,过期将不再进行补办.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申请()有意向办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必须在规定地时间内提交暂缓就业申请表由各系审核上网登记申报后统一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后提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打印条形码,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学校向各系发放各暂缓就业毕业生地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后交由各系统一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并将条形码贴在协议书上,一份由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由各系存档,一份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中心整理放入毕业生档案袋后一并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取消已申请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在月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地,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送相关信息,月上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在月日以后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地,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地,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他规定()《暂缓就业协议书》为三方协议,学校作为协议中地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地学生(乙方)地表现等鉴定材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办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签发报到证.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地,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其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生回校领取报到证及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规定与要求,均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中有详尽说明,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各项条款,以免带来不必要地麻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开始,报考公务员地条件由原来地应届毕业生修改为要有两年工作经验地人员;因此,如有意向要备考公务员地学生一定不要办理暂缓就业.(注: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地除外)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暂缓就业政策地正确理解与利用暂缓就业政策制定地最终目地是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地就业压力,减轻毕业生地就业负担,对毕业生中存在就业困难地弱势群体提供更为周到地服务,为其实现成功就业创造尽可能有利地条件.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作用办理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其档案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免费托管,在暂缓期间享受应届毕业生地就业待遇,可获得相关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提供地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其最根本地作用在于: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有就业愿望、但确实暂时无法落实单位地毕业生地后顾之忧,舒缓了严峻地就业现实给他们带来地身心上地压力和重负,使他们可以充分利用政策所提供地时间与空间,通过更多地尝试和锻炼,最终实现成功就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准备升学(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研)地毕业生,由于考试时间与毕业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就业后可以方便学生集中精力复习备考和等待结果,不必为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而分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为有就业单位但尚未办理好接收手续地毕业生,提供时间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因此,确实存在就业困难和准备升学地毕业生,才是暂缓就业政策最主要地服务对象.其中地大部分学生,将“对无法落实就业单位者暂时免费保管档案和保留户口”地政策原本意图,误作为“因能免费保管档案和保留户口而暂时不去就业”地实际利用出发点,把暂缓就业当成不积极就业地跳板,偏离了暂缓就业政策地宗旨,本末倒置.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影响无论因何种原因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毕业生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暂缓就业终非长久之计.在申请暂缓就业之前,毕业生要特别注意暂缓就业以后可能带来地影响: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无法获取工作经验.在就业过程中,大学生与其他就业群体相比,最大地劣势就是缺乏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是许多用人单位特别看重地一个招聘条件.暂缓就业则始终无法弥补“缺乏工作经验”地先天不足.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与应届毕业生竞争中处于被动.当年办理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在与来年更多地应届毕业生竞争工作岗位时,会处于劣势地位:首先,在知识结构更新方面已后人一步,工作经验又不占优势,缺乏强有力地竞争力;其次,容易被用人单位误认为是能力不佳地同学,更降低了就业地成功几率.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工龄,社会和医疗保险缺失.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相比已经就业地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地学生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损失,同时会导致职称评定地推迟,从而影响未来工作中地薪资,福利等待遇.由于暂缓就业期间无法购买社会医疗保险,暂缓就业地毕业生也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地社会劳动保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员,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办理上困难;如毕业生需办理结婚、生育、出国、出境(如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等手续,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档案户口迁出后,在新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上手续.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特别提醒:若考虑不清,建议符合办理条件地同学先办理,不需要时可以随时取消,但是不能随时办理,过期不再受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新增毕业派遣及改派的说明)鉴于同学们对于办理暂缓就业和报到证的发放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我整理了一些材料帮助同学们理解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相关问题,并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丽2008年5月20日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户口没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除外),其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时间为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之日起两年。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

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随时可以办理报到证。

在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暂缓就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外籍生源学生(外国人)、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如休学、参军、结业后补考等情况)及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二、办理暂缓就业的好处1、户口(指已将户口转到学校的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不需交纳任何费用,不需自己找人才市场挂靠。

2、暂缓就业时间为两年,两年内将等同于应届毕业生求职。

(主要针对两年内想考公务员、国家教师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这些单位又可能要求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情况。

)三、暂缓就业办理及取消的程序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送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前需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在网上解除暂缓协议。

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部门(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就业除外),每周二和周五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

什么是暂缓就业

什么是暂缓就业

什么是暂缓就业,为何要办理暂缓就业2008 年05 月24 日星期六下午10:12第一问:什么是暂缓就业?第一问: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 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第二问: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第二问: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其实是暂缓派遣)的人有以下几类:1、升学的(考专插本的、考研究生的考研究生的)。

考研究生的2、要考公务员的。

要考公务员的。

要考公务员的3、自主创业的自主创业的。

自主创业的4、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的。

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举例说明第2 条。

对于现在没有考上公务员,想在七月份以后继续考公务员的同学来说,不少职位是只有应届毕业生才能报考的,那么如果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毕业后那其身份就是社会人员了,就不能报考这些职位,但如果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后,则在暂缓就业期间,他都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参加相关的公务员报考。

举例说明第4 条。

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

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了。

又或举例说明第4 条。

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详细说明

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详细说明

证明办理
• 在暂缓就业期间,因报考研究生、报考 公务员需开具有关身份证明等凭《暂缓就 业协议书》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中心和有关部门办理。学校不为毕业生开 学校不为毕业生开 具不属于就业手续范围的、 具不属于就业手续范围的、与升学无关的 相关材料和证明。 相关材料和证明。
档案转移
• 如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工作单位,毕业生 应持暂缓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人事审 批函)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 续,领取《就业报到证》。然后凭《就业报到证》 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 移证》。公安机关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 管部门接收证明办理其落户手续,省高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转往用人单位。


审批学生申报暂缓就业
•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又有就业要求的 毕业生,以及毕业前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 不能正常参加就业的毕业生,可向学校提 出暂缓就业申请。学生提出暂缓就业申请 学生提出暂缓就业申请 时须提供有就业意向或将来灵活就业单位 的书面说明。 的书面说明。经审批同意后与广东省高校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暂缓就业的办理
– 暂缓就业的办理手续
• • • •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移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 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样 本请见附录二) 各高校在6月1日前,连同第一次就业方案,将本校申请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有关信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 线”报送给省就业指导中心。 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 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并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将条码 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档案上。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核 发的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方可办理 相关手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6.28•【文号】人社厅函〔2024〕104号•【施行日期】2024.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行动主题助力攻坚就创青春二、行动时间2024年7月-12月三、服务对象(一)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四、行动目标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集中提供政策落实、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等不断线就业服务,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工作内容(一)抓好新一轮政策落实落地。

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承接,推动政策能出早出,能出尽出,提高政策精准度。

在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开展政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逐项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宣传解读,把政策讲清讲透,提高政策知晓度。

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推动资金补贴等政策集中兑现,提高政策落实率。

(二)及时发布求职就业指引。

毕业生离校前,地市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介,集中发布一封公开信和三个服务清单,即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就业创业服务清单,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2024年广西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六篇)

2024年广西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六篇)

广西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用人单位培养单位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

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主管部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单位性质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毕业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院专业政治面貌学位类别学历培养方式生源地婚姻状况联系方式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毕业生工作的地点:第二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第三条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_____元。

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 5.考研可加分:专升本、考研可加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 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广东方面的具体规定,参见广东省人事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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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广东省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背景资料:2008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 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从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 行)》。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选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工作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简称也叫优大生调干生经过公务员考试直接录用为公务员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就业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策是具有主导性的,政策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可以结合政策作出合适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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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的的有关内容
1、财政保障:人均每年15000元生活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2、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满2年以
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自治区、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 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
☆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 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毕业生。

如何办理暂缓就业_办理暂缓就业算是应届毕业生吗

如何办理暂缓就业_办理暂缓就业算是应届毕业生吗

如何办理暂缓就业_办理暂缓就业算是应届毕业生吗不少小伙伴都会有疑问,办理暂缓就业算是应届毕业生吗?要如何办理暂缓就业呢?下面乔布简历小编就将为大家介绍一下。

应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时间安排,以下以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为例。

关键词:如何办理暂缓就业,办理暂缓就业算是应届毕业生吗哪些对象可以办理符合资格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办理暂缓就业后,在期限内仍算应届毕业生身份,享受相应待遇。

允许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①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②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③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申请办理的程序(1)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2)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高校在网上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一式四份)并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将条形码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三份,一份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由学生保管)。

(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发的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办理的时间(1)暂缓就业资格审核:6月中旬(如2008年为6月10~12日),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审核。

(2)领取条形码:专科生为6月下旬。

(3)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交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每年会给各高校下发暂缓就业的具体送档排期表(一般本、专科生送档时间为7月~8月底)。

各高校将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与毕业生档案(内容要齐全,不包括党员材料),在规定的日期送交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申请取消暂缓就业已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送相关信息,7月上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在每年7月1日以后到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理。

关于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通知

关于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通知

关于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通知毕业班同学: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的要求,为按时、高效做好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我院开始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理对象及条件对象:我校本、专科层次的应届毕业生。

条件: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或有意向单位仍等待办理相关接收手续的毕业生;2、计划2013年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的毕业生。

外籍生源学生、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和升学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二、办理时间及程序时间:即日至2012年5月18日,逾期一律不接受办理。

程序:毕业生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后交辅导员审批,并进行登记;三、档案、户口托管时间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的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四、其它相关的规定1、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发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组织部保留。

2、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接收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大厅)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回学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如是党员则还需回学院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暂缓就业两年期限内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报到证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领回,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邮寄回其生源地所在的人事局(教育局)。

学生本人持有效证到院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回学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如是党员则还需回学院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会导致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

附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doc(可复印、下载)文件下载:关于办理2012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通知.doc政治法律系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附件: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2篇)

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2篇)

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暂缓就业是指毕业生在毕业后一段时间内不参加就业,而是选择继续深造、参军服役、创业或者其他非就业的活动。

为了办理暂缓就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本文将详细介绍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

暂缓就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在办理暂缓就业之前,首先要了解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暂缓就业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二步:申请暂缓就业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毕业生需要填写一份申请暂缓就业的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证明材料可能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等。

申请暂缓就业的表格和材料需要向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者人事部门提交。

第三步:审核申请学校或者人事部门会对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审核。

他们会仔细审核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毕业生提供一些额外的材料或者进行一定的面试。

第四步:批准暂缓就业一旦申请通过审核,学校或者人事部门会出具一份暂缓就业的批准文件。

这份批准文件会明确规定毕业生暂缓就业的时间和条件。

毕业生需要妥善保管这份文件,以备将来参加就业时使用。

第五步:执行暂缓就业计划根据批准文件的要求,毕业生需要按照暂缓就业计划进行相应的活动。

这包括继续深造、参军服役、创业或者其他非就业的活动。

毕业生需要按时完成计划并向学校或者人事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步:转为就业状态暂缓就业的时间一般是有限的,一旦暂缓就业的时间结束,毕业生需要转为就业状态。

他们需要重新向学校或者人事部门提交就业申请,并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参加就业指导和择业工作。

一旦成功找到合适的工作,毕业生就可以正式开始工作了。

以上就是办理暂缓就业的基本程序。

在办理的过程中,毕业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将自己的计划和行动与母校或者人事部门保持沟通。

只有合理完成所有步骤,才能顺利办理暂缓就业。

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二)暂缓就业程序是指一种由政府或企业提供的一种延缓就业的措施,旨在帮助失业人员顺利过渡到下一份工作。

办理暂缓就业程序(二篇)

办理暂缓就业程序(二篇)

办理暂缓就业程序暂缓就业程序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暂时不要求毕业生立即就业,可以延迟就业一段时间,并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和支持。

这种程序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也提供了给毕业生继续学习、深造、创新创业等机会。

下面将从制度设计、申请条件和效果评估三方面展开讨论办理暂缓就业程序。

首先,制度设计是办理暂缓就业程序的基础。

暂缓就业程序应包括一系列细化的政策条款,确保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首先,规定应明确毕业生享受暂缓就业的时间限制,一般为1到2年。

其次,明确暂缓就业期间的补贴金额和享受条件,例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创新创业培训、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等。

同时,制度还应设立监督、核查机构来监督和评估暂缓就业的效果和质量,确保毕业生真正受益于该程序。

其次,申请条件也是办理暂缓就业程序的重要因素。

一般而言,申请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暂缓就业的权益。

首先是学业成绩要求,毕业生必须保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以证明其具备继续深造、创新创业的能力。

其次是创新创业计划要求,毕业生需要提供详细的创新创业计划,证明其有能力并具备良好的创业潜力。

还有一个重要条件是就业市场状况,暂缓就业程序应对就业市场的不稳定性进行适度的反应,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和供给,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毕业生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就业前景。

最后,对于办理暂缓就业程序的效果评估也是十分重要的。

只有科学评估毕业生暂缓就业的效果,才能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程序。

首先,需对毕业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行评估,了解他们在暂缓就业期间的创新创业成果,如是否成功开展创业项目、是否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等。

其次,需对毕业生的求职情况进行评估,了解他们是否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了满意的工作,是否满足就业市场的需求。

最后,需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看是否存在操作上的瑕疵或者政策上的不合理,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综上所述,办理暂缓就业程序是为了给毕业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其就业压力,并促进创新创业。

国家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暂缓就业、档案挂靠、报到证、见习期制度(最新最全)

国家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暂缓就业、档案挂靠、报到证、见习期制度(最新最全)

这是一份对暂缓就业、档案挂靠、就业协议、国家干部身份等的介绍文档,大学毕业后的一年是极为关键的一年,在紧张的就业过程中,切记保留国家干部身份,国家干部身份与职称评定、工资福利、报考公务员等方面有联系。

在这里,我简单介绍这些概念,相信对高校毕业生有所帮助。

暂缓就业: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

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根据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在暂缓期限内,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其档案交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托管,户口及党团关系(包括材料)按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毕业院校。

来源:/view/2354867.htm暂缓就业答与问(必看):/jy/q/2.asp档案挂靠:即“人事代理”,办理档案挂靠后,将保留原有的身份、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转正定级、职称定级、职称评定、受理出境事宜、党团关系管理、证件年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如公证材料、婚姻状况证明等等。

来源:/view/168781.htm就业协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

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学校报到证发放的一个证明。

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必读)

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必读)

是不是所有人都办暂缓就业就比较好呢? 答案是否定的。事情总是有利有弊的,只有真正有 需要的人去办才会利大于弊。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办 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计算工龄的时候要减去暂缓 就业的时间,这会对将来的退休以及社保、医保带 来影响。在取消暂缓就业协议时,还必须自己亲自 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二、为什么会要办理暂缓就业
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 身份证明,一个学生只发一次,如果学生到 人事局报到后,那么这个学生就成为社会人 员了,不再是应届毕业生了。之所以出现暂 缓就业,就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在一定的时间 内找不到工作时,将学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 中心里保管,暂时不对学生进行派遣,给予2 年的时间,在2年里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派 遣---发报到证。2年之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单 位的,将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 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 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 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 派遣回生源地。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 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 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 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比较麻烦, 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 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 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 了。
三、办理对象及时间
(1)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当年应届毕业生。
(2)暂缓就业的办理时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年的5月31日前。
四、那些人适合办理暂缓就业

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

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

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为全面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就业服务,扩大就业渠道,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落户就业。

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开设落户绿色通道,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大学生),持毕业证书原件(留学生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县公安局负责落实)(二)适当延迟办理录用接收手续。

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

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期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县人社局负责落实)(三)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免费师范生定向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开招聘等形式,招引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研究生来眉就业。

(县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负责落实)(四)优化服务保障。

民生保障部门向有意愿在就业创业的毕业年度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享受购房、交通、教育、医疗等针对性优惠措施。

(县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局、医保局负责落实)(五)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百名学子看”“高端人才行”“就业大家谈”等系列活动,让高校毕业生走进、了解、留在、融入。

(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县委、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落实)(六)开辟就业岗位。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要积极引导县内企业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态、充分挖掘就业潜力,增设一批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落实)(七)加大就业扶持。

县内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保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企业不超过50%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暂缓就业利与弊

暂缓就业利与弊

暂缓就业的利弊1、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托管,在暂缓期间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待遇,可获得相关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提供的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

其最根本的好处在于:(1)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有就业愿望、但确实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后顾之忧,舒缓了严峻的就业现实给他们带来的身心上的压力和重负,使他们可以充分利用政策所提供的时间与空间,通过更多的尝试和锻炼,逐步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最终实现成功就业。

(2)准备升学(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研)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由于考试、录取(用)与毕业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就业后可以方便学生集中精力复习,或静等公务员的录用结果和通知,不必为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而分心。

这里需要补充指出的是:目前国家公务员招考政策明确指出到2012年不再招录应届毕业生,将招录有两年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省市公务员考试也越来越多地招录社会人员,因此如果打算考公的同学有时办了暂缓反而被约束和限制从而造成耽误。

考研的不一定要应届生才可以考研,社会人员一样可以考研,不存在为了考研而办暂缓的需要。

出国留学就更没必要了,直接提交就业证明把户口和档案落回生源地,以免2年期限一到仍未回国或其他原因无法本人去取消暂缓从而被清理档案无法找回。

(以往均出现此类案例)目前有一些毕业生对暂缓就业政策存在不正确的理解和利用,或因不敢积极面对社会,懈于找工而办理暂缓就业,或因不愿将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而办理暂缓就业。

其中的大部分学生,将“对无法落实就业单位者暂时免费托管档案和保留户口”的政策原本意图,误作为“因能免费托管档案和保留户口而暂时不去就业”的实际利用出发点,把暂缓就业当成不积极就业的跳板,偏离了暂缓就业的政策的宗旨,本末倒置。

2、无论因何种原因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毕业生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暂缓就业终非长久之计。

在申请暂缓就业之前,毕业生要特别注意暂缓就业以后可能带来的影响:(1)无法获取工作经验。

暂缓就业的申请及相关规定

暂缓就业的申请及相关规定

暂缓就业的申请及相关规定1、暂缓就业的规定:(1)暂缓就业的期限:2年;(2)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生的党员材料由所在学院保管),户口托管在学校保卫处(入学时未迁入学校的户口在生源地);(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签发报到证;(4)毕业生暂缓就业期间,学校及街道不再办理失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如需办理相关手续,须取消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办理;(5)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后应尽快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2年期满后,毕业生不主动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其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寄给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证统一签发到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本人在暂缓就业期满当年的7月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东风路校区图书馆601室)领取报到证并按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

2、暂缓就业的申请时间与程序:从5月23日起至5月27日,毕业生先通过学校就业网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提交暂缓申请,再到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处签名确认;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从毕业生申请之日起至5月30日下午4:30前,通过学校就业网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对毕业生的暂缓就业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确认申请成功。

请有需要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与签名确认,逾期学校一律不予受理。

此外,各学院必须在2011年6月3日前通过省系统把暂缓就业方案上报完毕。

3、暂缓就业的申请条件:(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5月27日前)正在申请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接收函的毕业生;(2)报考了公务员正等待录取通知的毕业生;(3)自主创业正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毕业生;由于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派遣,不能签发报到证,会对毕业生享受生源地政府人保部门的就业公共服务、职称评定、社保、婚育等带来负面影响,另外,由于近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改革,绝大部分的公务员招录职位不再招收应届毕业生,请毕业生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以上申请条件,慎重考虑后再做出是否申请暂缓就业的决定,各学院要根据申请暂缓就业的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暂缓就业政策

暂缓就业政策

暂缓就业政策一、申请暂缓就业1、什么是暂缓就业毕业生就业派遣的最后期限是当年的六月底,如在最后期限之前仍未能落实档案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按规定将其档案户口派遣回生源地。

暂缓就业政策是将这个最后期限延长两年时间的一项优惠政策。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算起两年时间内,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户口仍留在学校集体户,党组织关系由学生处保管。

同时,在这两年的时间内,可以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回到学校办理档案派遣手续。

2、申办暂缓就业对象﹡尚未落实档案接收单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仍希望继续找档案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已落实用人单位,但尚未与用人单位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如《就业协议书》已上交用人单位,但未返还的;或《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完成,但未拿到当地人事部门接收函的毕业生。

﹡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办理暂缓就业。

3、申办暂缓就业流程第一步:每年5月1日前,登陆广东白云学院就业在线网站,填写暂缓就业申请信息,提交等待审批。

第二步:辅导员审核,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审核,上报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第三步:审批通过后,由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条型码,发放《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

第四步:毕业典礼当天,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一式三份“暂缓就业协议书”并上贴条型码,学生留一份、其余两份返回学校。

第五步:7月底,档案移交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托管。

4、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户口、党团关系档案由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党员、预备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学校学生处。

5、特别说明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离校不发放《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暂缓就业时发放。

二、取消暂缓就业1、取消暂缓就业需准备的资料《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2024年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

2024年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

2024年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
根据《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实现本人的职业规划和职业发展目标,我们双方经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暂缓就业协议书。

以下为具体条款:
一、学生保证在暂缓就业期间,将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提高自我素质、拓宽就业渠道的相关培训和辅导活动,并配合学校对暂缓就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调研。

二、学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应当尊重、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维护学校声誉,不参与任何违法和违纪行为,如有违反将按相应规定处理。

三、学生在暂缓就业期间享受学校相关服务,并对为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企事业单位表示感谢,如发现有单位和个人有不当行为,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四、学校保证在暂缓就业期间,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协调各方资源,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协助学生顺利就业。

五、协议期间为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学生可自主选择就业和职业发展,学校将继续关注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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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
一、什么是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是国家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延长毕业生择业期至其毕业后两年的做法。

我院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相应的档案托管、办理就业入户深圳手续的时间延长等政策。

办理暂缓就业期间,暂不发报到证,不影响就业,学生的档案由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户口在原生源地,党员关系留在学校。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办理暂缓就业时与省就业指导中心、学校签订的协议,签订时间在每年5月底,最晚6月6日前,一旦过期,省就业指导中心则不再办理。

暂缓就业期最长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要取消暂缓就业的,可按照取消暂缓就业程序办理,并领取“报到证”,逾期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其档案将转回生源地,学生要自行回学校领取“报到证”。

暂缓就业期间相关部门不能出具出国、结婚、劳务证等事项的相关证明。

二、建议我院可考虑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1)打算在深圳就业,并准备入户深圳的。

(2)正在办理手续或因各种原因,毕业时暂不想把档案寄回生源地的。

(3)计划毕业两年内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职位的。

三、在暂缓就业期间内可享受的服务
(1)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学生出具与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

需开此类证明的学生须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办理。

(2)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其档案交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托管、党团关系(包括材料)按有关规定保留在学校。

(3)如毕业生需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书(如失业证、结婚证、流动人口生育证等)及申请出国留学等,则须终止暂缓就业协议,档案及党团关系将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四、办理暂缓就业的影响
(1)工龄可能缺失。

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干部工龄,相比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干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缺失,可能会影响未来工作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

(2)身份尴尬。

暂缓期间既非在校学生,也非社会人,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难以办理。

(3)成本增加。

取消暂缓就业需本人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手续,相对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会增加时间与金钱的成本,带来一定的不便。

五、办理暂缓就业的流程
毕业生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暂缓就业登记表和签定《暂缓就业协议书》→6月初,学生在学校就业办领取带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六、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
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期限内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领取“报到证”,或委托学校一个月时间内代为办理“报到证”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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