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2018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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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模板】

2018年度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模板】

附件1:2018年度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一、重点项目(一)北京冬奥会的承办中如何体现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研究(二)如何利用好北京冬奥会平台,展现中国的大国形象和文化自信的研究(三)新形势下国家队建设和管理规范研究(四)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及标准研究(五)体育培训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六)体育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七)体育推动城市和地区发展研究(八)体育与健康生活方式研究(九)中国游泳“浙江经验”及拔尖运动员成长规律研究二、一般项目(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我国体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二)新时代条件下体育提升民众获得感的机制研究(三)运动健康城市的评价体系研究(四)深化改革背景下全国性单项协会治理机制研究(五)关于新形势下体育行业协会的组织与管理研究(六)构建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研究(七)充分发挥体育总会自身作用的对策研究(八)协会实体化改革形势下的国家队备战保障政策措施研究(九)构建篮球人才多元培养新模式的研究(十)新时代我国体育人口分布的空间特征及政策建议研究(十一)我国体育社团自治中管理权权限研究(十二)体育强国建设中的国家高端体育智库建设(十三)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促进体育消费的研究(十四)中国体育消费发展指数测度与影响机制研究(十五)基于比较优势的粤港澳**区体育产业一体化研究(十六)审批权取消背景下的体育赛事监管研究(十七)我国民间体育赛事综合治理研究(十八)“一带一路”战略下冰雪运动发展研究(十九)移动网络时代体育传播创新研究(二十)“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华优秀传统体育文化“走出去”研究(二十一)体育外交如何助力“一带一路”——以太极拳的国际推广为路径(二十二)大型体育场馆功能和体制改造路径研究(二十三)全面深化体育改革背景下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财政补贴优化研究(二十四)健康中国理念下对慢性疾病防治的体医深度融合路径研究(二十五)新时代健康中国视域下体医融合的全民健身机制体系研究(二十六)实体化改革奥项协会薪酬制度设计研究(二十七)以冬奥会为契机,合理规划国际冰雪赛事的引进,营造良好的冬奥会氛围研究(二十八)北京冬奥会危机公关的策略研究(二十九)2020年奥运会我国重点项目备战策略研究(三十)协会改革背景下中国备战2020年奥运会的战略创新研究(三十一)冰雪运动进校园的路径与政策设计(三十二)我国冰雪体育人才培养途径研究(三十三)体育社团国有资产管理研究(三十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对体育公共服务的价值与影响。

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咨询研究项目,是以中央财政拨款为主,由中国工程院负责组织实施的咨询研究项目。

部门、地方或企业委托及联合开展的咨询研究项目,参照本办法或按照双方约定的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国工程院开展咨询研究的目的是:发挥中国工程科技界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的作用,按照建设国家高端智库和“服务决策、适度超前”的要求,坚持咨询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的建议。

第四条咨询研究项目的预算编制、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在咨询研究项目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国家及院的有关规定;严禁组织开展与咨询项目无关的其它活动。

第六条咨询研究项目的保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职能第七条咨询工作委员会是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的归口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1.紧密围绕事关科技创新发展全局和长远问题,对全院咨询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制定中长期研究规划和年度计划;2.加强对院级层面重大问题的咨询研究与统筹协调;3.制定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4.制定并发布年度咨询研究项目指南;5.受理咨询研究项目申请、组织立项评审;6.监督在研项目的实施;7.组织咨询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审议;8.对咨询研究项目绩效情况组织考核和评估;9.决定咨询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咨询工作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院机关相关部门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

第八条各学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及各战略研究院(中心)学术委员会(以下统称“学部”)负责对学部的咨询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对学部的立项申请、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进行评议,监督在研项目的实施,决定其它应当由学部负责的事项。

学部办公室负责本学部所属咨询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科技部公布41个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科技部公布41个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科技部公布41个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
指南(征求意见稿)
近日,科技部各专业司局陆续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所管理的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征求意见稿。

动源君梳理发现,首批征求意见的指南数量达到41个,同时征求意见的时间也由去年的7月底至8月初提前到今年的5月底至6月初,时间上提前了近2个月,动源君估计今年的正式指南发布时间也会提前2个月即在8月份对外公布,这样的安排给后续的预申报、正式申报和视频评审留出了时间,也解决了部分申报单位反映的预评审周期过长,尤其是跨越春节假期的问题。

与去年第一批公布的指南相比较,“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未在首批征求意见的名单中,“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列入高新领域重大专项。

根据相关规定,科技部牵头组织征集部门和地方的重大研发需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相关规划的贯彻落实,根据“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研究提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总体任务布局,经咨评委咨询评议后,提交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

重点专项的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由科技部会同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参与部门及专业机构编制,重点专项专家委员会专家为指南编制提供专业支撑。

指南编制工作应充分遵循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设置,细化分解形成重点专项年度项目安排。

经公开征求意见与审核评估后,项目申报指南才会对外公布。

下图为动源君就2017年和2018年的重点专项做的对比,点击可查看指南(征求意见稿)原文。

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任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

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发布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本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围绕网络强国战略与社会经济转型需求,重点突破智慧城市“感-联-知-用-融”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构建物联网与智慧城市一体化服务系统,在京津冀、珠三角、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典型城市(群)开展集成创新与融合服务的示范应用,分级分类支撑50个以上国家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建设,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我国成为智慧城市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的全球引领者。

推动物联网与智慧城市规模化发展和“三融五跨”共享,形成完善的产业生态链,使我国物联网与智慧城市技术研究、标准规范与产业应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本重点专项按照智能感知技术与智能终端、物联泛在接入技术与融合系统、城市建模技术与动态认知系统、城市综合决策技术与智能服务平台、城市信物融合技术与支撑体系等5个创新链(技术方向),共部署51个重点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8-2022年)。

1.智能感知技术与智能终端1.1 物联网智能感知终端平台系统与应用验证(共性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类)研究内容:研究物联网平台化智能感知终端技术,为物联网应用提供嵌入式智能终端处理系统平台,探索解决感知终端基础软硬件碎片化难题的方法。

研究物联网终端轻量级计算架构技术,感知数据的终端存储技术,实时高效感知数据的终端处理技术,支持感知信息智能处理终端化。

研发轻量级、低成本、低功耗、可重构终端处理平台化片上系统,研究多传感器集成、多传感信息融合处理,信息收发与控制、M2M终端协同、能耗管理、基于WEB的跨终端信息交互与协同操作技术等,实现终端的自主协同、自主智能处理和控制。

基于感知终端平台系统,研发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智能感知终端,选择典型城市场景进行应用验证。

“中国标准2035”项目在京启动

“中国标准2035”项目在京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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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1日.国家标 准委签 发 了 《2018年 国家 标准立 项指 南》 (以下 简称 《指南》 )。 《指南 》 围 .
绕 落实 “质量提 升行 动年 ”各项部 署 .确 定 了5个 立项重点 ,分 别是服务 经济社 会发展 、实施重 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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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中 国质 量 报 )
粤 服协 首个 团体标 准 无缝 压胶 服装 ))发布
近 日 . 《无 缝 压 胶 服 装 》 团 体 标 准 发 布会 在 广 州召 开 。据 悉 . 该 标 准 是广 东 省服 装 服 饰行 业 协会 开 展 团标 工 作 以来 制 定 的第 一 个 团 体 标 准 .将于 201 8年 5月 1日正 式实 施 。 该 团体 标 准填 补 了 国家 标 准和 行 业 标 准 的 空 白 .将 有 效 促 进 无 缝 压 胶 服装 的质 量提 升 和 消费 者 的满 意 度提 升 .同 时 为无缝 压 胶 服 装相 关 企 业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质 量 标 准 依 据 。 (来 源 : 中 国服 装 网 )
山 西 、工 山 东 广 东 四 将 开 展 国 家标 准 化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从 中国政 府网获 悉 .日前 .国务院 办公厅正式 回 函,同意 山西 、江 苏 、山
东 广东4省开展 国家标准化综合 改革试点工作 .这意味着继2016年 l2,q国务 院 批复 同意浙江 省开展 国家标 准化综合 改革试 点工作后 ,我 国开 展国家 标准化综 合 改革试 点工 作的 省份数 量达 到5个 。国办 在 回函中表 示 ,各 省 国家标 准化综 合 改革试点 工作方 案由省人 民政府制 定发布 试 点工 作要全面义思 想为指导 .认真落 实国务 院决策部 署 .积极实 施标准化 战略 ,加快提升 标准化 总体 水平 .为全面 深化标 准化工作 改 革提供可 复制 、可推广 的经验 :山西 、江 苏 、山东 、广东省 人 民政 府要 加强 对试 点工作 的组织领导 .完 善配套措 施 健全协 作机 制 ,落 实工作责 任 .积极 稳妥 推进试 点工作 确保试 点各项 目标任务 和政策措 施落到 实处等 。 (来源 中 国 质 量 报 )

咨询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申报者)-20150606

咨询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申报者)-20150606

用户手册(申报者)中国工程院咨询工作办公室2015年6月目录第1部分文档说明 (1)1.1.使用对象 (1)1.2.系统运行环境 (1)1.3.系统登录 (1)第2部分通知公告 (5)第3部分项目申请 (6)3.1.项目名称 (7)3.2.项目类型 (8)3.3.研究期限 (8)3.4.申请书正文 (9)3.5.课题设置 (9)3.6.项目预算及说明 (10)3.7.项目参加人员 (11)3.8.项目提交 (13)3.9.申请书完善 (15)第4部分立项评审 (17)第5部分任务书管理 (18)5.1.项目任务书填报 (19)5.1.1.基本信息 (19)5.1.2.研究总体任务及目标 (19)5.1.3.任务的分解 (20)5.1.4.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 (21)5.1.5.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22)5.1.6.研究计划 (22)5.1.7.项目经费预算 (23)5.1.8.参加人员 (23)5.1.9.任务书提交 (25)5.2.课题任务书填报 (26)5.2.1.课题基本信息 (28)5.2.2.研究任务及目标 (28)5.2.3.专题设置 (28)5.2.4.课题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 (29)5.2.5.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30)5.2.6.研究计划 (30)5.2.7.经费预算 (31)5.2.8.参加人员 (32)5.2.9.完成填写 (32)5.3.专题任务书填报 (33)5.3.1.基本信息 (35)5.3.2.经费预算 (36)5.3.3.参加人员 (36)5.3.4.完成填写 (36)5.4.财评修改 (37)5.5.提交纸质任务书 (38)第6部分立项文件 (39)第7部分项目拨款 (42)第8部分项目变更 (43)8.1.申请变更 (43)8.2.变更类型 (43)8.3.变更成功 (44)第9部分项目结题 (45)9.1.申请结题 (45)9.2.结题报告 (46)9.3.财务决算报告 (47)9.4.提交结题 (49)9.5.已结题 (49)第10部分个人设置 (50)10.1.个人信息 (50)10.2.密码修改 (50)第1部分文档说明1.1. 使用对象本文档的阅读对象为工程院咨询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用户。

基于技术成熟度的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探索与实践

基于技术成熟度的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探索与实践
(3)强化基础研究。加大理论基础研究与应用 基础研究力度,加快形成一批原创性、基础性科技 成果,强化高质量源头供给,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积 极承担基础性、探索性项目。
(4)尊重价值创造。尊重科技人员创新,给予 研究人员一定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提供一定的评 奖晋升空间,赋予项目负责人一定的科研自主决定 权,切实增强科技人员获得感、成就感。
技术成熟度级别
评价细则
(1)在论文、研究报告、专利等资料中公布可作为项目研究基础的基本原理; TRL1 :技术相关基本原理明确,形成报告
(2)明确了基本原理的假设条件、应用范围
(1)明确技术的基本要素及构成特性;
TRL2 :基于原理提出技术概念、应用设 想,形成技术方案
(2)初步明确技术可实现的主要功能;
关键词:科技管理;技术成熟度;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创新活力 中图分类号:G3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2-302x.2021.02.005
Practice from TRL-based Technological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3)明确产品预期应用环境
(1)形成实施方案,有明确的目标和指标要求; TRL3: 关键功能和小样特性在实验室条件 (2)通过实验或仿真分析,验证关键功能原理的可行性; 下通过实验或仿真,完成原理性验证 (3)理论分析系统集成方案的可行性;
(4)形成产品开发计划和功能设计
TRL4 :关键功能试样 / 模块在实验室通 (1)完成总体结构 / 模块 / 部件 / 试样的设计图纸 , 有专家评审意见;
(1)优化顶层设计。围绕石油工程技术瓶颈和 未来发展方向,强化科技创新方向的顶层设计,按 照项目的成熟度完善层次结构,优化现有科技项目 管理体系。

我国智慧公路发展战略研究

我国智慧公路发展战略研究

一、前言经过30多年的大规模建设,我国公路网规模超过5×106 km(含高速公路里程约1.7×105 km)。

我国公路网规模虽然居于世界首位,但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道路安全事故频发,气候和欠养护导致的限制通行时有发生,智能化信息服务水平不高,用户出行体验欠佳;道路交通在交通全行业中的碳排放占比较高,绿色发展压力较大。

相关学术研究和国际经验均表明,积极且高效地建设智慧公路是解决上述问题和矛盾、构建智慧交通体系、践行交通强国战略的主要途径,有助于切实提升道路安全保障、运行效率、服务管理、绿色发展水平。

就智能交通技术发展看,以人工智能(AI)、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主导的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风起潮涌,逐渐从导入期转向拓展期,成为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相对地,传统要素的边际效益明显减弱。

可以认为,科技创新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带来了广阔空间。

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中国等重大部署,积极发展智慧公路,成为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在《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得到进一步明确。

目前,已有不少关于智慧公路建设的理论探讨与地区性政策文件,如14个省份发布了智慧公路建设指南。

然而,已有成果侧重高速公路、聚焦具体场景/ 工程/ 地区,在智慧公路建设的全局性、长期性方面存在局限,缺乏全国智慧公路发展的总体研究;较多关注近期建设,缺乏全国智慧公路中长期的前瞻研究。

也要注意到,地方性的建设指南缺乏对智慧公路的基本共识,导致智慧公路的定义、技术架构、建设内容等存在表述差异。

整体上,我国智慧公路发展的顶层设计及中长期路径规划缺失,局部成体系、发展不协同的问题较为突出。

为了促进我国智慧公路总体研究的深化以及交通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智慧公路发展战略研究”着重开展相关顶层设计与系统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倡导可持续交通,协调目标导向与现实需求,融合理念突破与科技创新,力求提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智慧公路体系方案。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工程院•【公布日期】2024.09.13•【文号】•【施行日期】2024.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各工作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院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中国工程院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2024年9月13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由中国工程院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国工程院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引领工程科技创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为国选题、为国立项、为国攻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大工程建设中需要解决的和能够引领未来工程建设发展的关键核心科学问题,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

第四条中国工程院负责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对重点专项实施绩效负总责。

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

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特制定本行动指南。

本行动指南指导期为2016-2018年,将根据服务型制造发展需要滚动发布。

一、现实意义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有利于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全球第一制造大国,但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总体处在中低端,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强化和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问题,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和规模扩张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

发展服务型制造,以创新设计为桥梁,推动企业立足制造、融入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深化信息技术服务和相关金融服务等应用,升级产品制造水平提升制造效能,拓展产品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价值,能够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中实现制造业可持续发展,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选择。

工业化进程中产业分工协作不断深化,催生制造业的服务化转型。

信息化特别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深度应用,加速服务型制造的创新发展。

发达经济体实践证明,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抢占价值链高端的有效途径。

当前,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我国制造业亟需补足短板,实现转型发展。

同时,我国也迎来与全球同步创新的难得机遇,“中国制造+互联网”的深入推进为服务型制造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和强大技术支持,必须加快制造与服务的协同融合,才能重塑制造业价值链,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

重点专项2018项目申报指南-国家科技部

重点专项2018项目申报指南-国家科技部

重点专项2018项目申报指南-国家科技部附件11“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健康是人类最普遍最根本的需求,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我国国民对健康的需求快速增长,人们在希望“好看病、看好病”的同时,更加关注疾病的预防、个体功能的完善、健康状态的良好,以及健康寿命的延长。

本专项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要求,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发社〔2017〕147号)、《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6号)、《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及《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等战略部署,突出“战—1—略前移、关口前移”,聚焦健康风险因素控制、老龄健康服务等关键问题,融合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可穿戴、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健康失衡状态的动态辨识,健康风险评估与健康自主管理为主攻方向,重点突破人体健康状态量化分层、健康信息的连续动态采集、健康大数据融合分析、个性化健身技术等难点和瓶颈问题,构建以主动健康科技为引领的一体化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健康保障能力和自主性;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技养老服务标准及评价体系,推进养老、康复、护理、医疗一体化的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连续性服务的生命全过程危险因素控制、行为干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的技术产品支撑体系,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科技支撑。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7.11.29•【文号】国科发资〔2017〕370号•【施行日期】2017.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科院、军委科技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8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

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

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咨询研究项目,是以中央财政拨款为主,由中国工程院负责组织实施的咨询研究项目。

部门、地方或企业委托及联合开展的咨询研究项目,参照本办法或按照双方约定的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国工程院开展咨询研究的目的是:发挥中国工程科技界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的作用,按照建设国家高端智库和“服务决策、适度超前”的要求,坚持咨询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的建议。

第四条咨询研究项目的预算编制、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在咨询研究项目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国家及院的有关规定;严禁组织开展与咨询项目无关的其它活动。

第六条咨询研究项目的保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职能第七条咨询工作委员会是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的归口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1.紧密围绕事关科技创新发展全局和长远问题,对全院咨询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制定中长期研究规划和年度计划;2.加强对院级层面重大问题的咨询研究与统筹协调;3.制定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4.制定并发布年度咨询研究项目指南;5.受理咨询研究项目申请、组织立项评审;6.监督在研项目的实施;7.组织咨询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审议;8.对咨询研究项目绩效情况组织考核和评估;9.决定咨询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咨询工作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院机关相关部门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

第八条各学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及各战略研究院(中心)学术委员会(以下统称“学部”)负责对学部的咨询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对学部的立项申请、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进行评议,监督在研项目的实施,决定其它应当由学部负责的事项。

学部办公室负责本学部所属咨询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中国工程院

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中国工程院

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工程院)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职责,承担建设国家工程科技思想库的任务,开展院士科技咨询研究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财经法律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院咨询研究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来源为中央财政用于工程院院士科技咨询的拨款。

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规定的职能和任务,由工程院组织开展宏观性、前瞻性、综合性、全局性的战略咨询研究。

第三条工程院是专项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提出专项经费预算建议方案;与承担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的院士及依托单位(组织开展研究的院士所在单位)签订《项目(课题)咨询研究任务书》;对专项经费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程序审核项目(课题)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审核依托单位编报的项目(课题)决算。

第四条咨询研究项目(可下设课题、专题)由院士组织开展研究,经费由依托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托单位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预决算的审核、预算执行管理和各项开支情况检查,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本办法规定,应及时予以纠正;应妥善保存项目(课题)经费账目和单据,接受工程院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第五条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原则:(一)主要用于对国家重大工程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研究,对重大工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咨询研究。

(二)按照专题调研和咨询研究的目标、任务,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

(三)专项经费实行两级财务管理,即工程院本级和项目(课题)依托单位。

由依托单位管理和核算的专项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专项经费资金支付应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层层转拨,并建立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专项经费是指在咨询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咨询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有:(一)资料费:指在咨询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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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工程院2018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加强战略咨询工作顶层设计,规范咨询研究项目选题,通过聚焦目标提高咨询研究质量,更好地发挥各学部、专门委员会、战略研究院(中心)的作用和院士的积极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和工程科技与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为国家科技决策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的建议,我院组织编制了《中国工程院2018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作为我院2018年咨询研究立项申报和评审的重要依据。

一、重大咨询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1.重型运载火箭精益研制模式战略研究
2.“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战略研究(二期)
3.我国新材料产业强国发展战略研究
4.我国燃气轮机动力装置军民融合技术衍生策略研究
5.智能高铁发展战略研究
6.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对策研究
7.2050年中国农业发展战略研究
8.整合医学理论与实践若干战略问题研究
9.我国航天工业能力转型升级的战略研究
10.中国海洋及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11.能源革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战略研究(能源革命三期项目)
12.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实施与创新发展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期项目)
二、重点和学部咨询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一)机械与运载工程领域
(二)信息与电子工程领域
(三)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领域
(四)能源与矿业工程领域
(五)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领域
(六)环境与轻纺工程领域
(七)农业领域
(八)医药卫生领域
(九)工程管理领域
(十)工程科技人才培养领域
(十一)其它(相关战略院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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