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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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1.11•【字号】沪农委〔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农业设施的财政性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护机制,推进农业设施资产有效使用和长效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2年1月11日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为规范和加强农业设施长效管理,保障财政投入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农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护机制,实现农业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上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工作要求加强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以下简称“农业财政性资产”)管理是落实农业设施完整利用和长效运行的重要措施。

要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有效管理方式,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按照聚焦重点、分类推进的工作要求,将建后农业财政性资产有序纳入管理范围,做到应管尽管。

(三)基本原则开展农业财政性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齐抓共管原则。

农业财政性资产管理是市、区、镇等各级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6.12•【字号】沪农委〔2024〕156号•【施行日期】2024.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7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文件附件4)、《关于做好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4〕55号)等要求,现将2024年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规范主体,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全市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677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不少于60个、家庭农场不少于20个,服务中心不少于6个。

二、支持内容和方式(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支持农民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开展区域性、行业性联合与合作,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打造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支持家庭农场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

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

(二)支持试点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农[2007]41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农[2007]41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农[2007]41号)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南汇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财政局:现将《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二OO七年十月十六日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资金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是指财政安排专项用于对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和立项条件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贷款,是指各类银行提供的符合本办法规定贴息范围和条件的贷款。

第四条贴息资金安排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额度控制、先付后贴的原则。

第二章贴息范围及条件第五条贴息资金扶持对象为本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区(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同时适度扶持有一定规模,确能带动农民致富,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六条申请贴息资金的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资源优势特出,区域特色明显;具有显著的项目辐射带动能力。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工商注册登记2年以上,最近连续2年有盈利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

(三)、能够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并与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或其他规范的合同文本,从农户收购的原材料占企业全部原材料的70%以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08•【字号】沪农委[2011]359号•【施行日期】201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的通知(沪农委[2011]359号)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根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委启动了水稻、绿叶蔬菜、西甜瓜、中华绒鳌蟹等首批4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按照遴选程序,确定了4名首席专家,组建了4个创新团队,包括23个专业组、23个综合试验站、169个技术示范点,总计467名科技人员。

现将《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首批)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配合我委加强对体系人员的工作协调和服务管理,对各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区域开展的研发、试验示范与技术服务等工作和活动给予相应支持,共同推动产业技术体系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1年10月8日附件: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一、水稻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首席专家:陆峥嵘(一)专业组1、育种专业组组长:袁勤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张建中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吴书俊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曹黎明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程灿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周继华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赵志鹏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白建江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李茂柏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曹月琴上海市闵行区农科所沈卫平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蒋其根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张建明上海市宝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许建华光明食品(集团)跃进有限公司2、栽培与土肥专业组组长:陆峥嵘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顾玉龙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曹黎明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蔡树美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林天杰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金海洋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XXX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植保专业组组长:沈国辉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武向文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钱振官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蒋耀培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蒋杰贤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刘小英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沈雁君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蒋建忠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胡育海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胡永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玮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农机专业组组长:夏海荣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成员:刘建政上海市农机研究所甘骏彦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王学云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XXX华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吴雄杰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5、信息专业组组长:王健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成员:朱轶峰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王海山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黄钊贞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梅锦培上海市农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加工专业组组长:顾建人上海市农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员:唐雅莹上海市农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孔秋莲上海市农科院保鲜加工中心陈志军上海市农科院保鲜加工中心蔡振达光明食品(集团)跃进有限公司米业中心肖峥嵘光明食品(集团)长江总公司米业中心曾小荣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米业中心胡天孙上海市农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7、节水抗旱稻专业组组长:罗利军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成员:梅捍卫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刘国兰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二)综合试验站1、崇明耀全合作社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长:沈寅寅成员:龚才根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包士忠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刘仁超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周燕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沈雁君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施耀全上海耀全粮食专业合作社2、长江农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站长:张建汉成员:孙永斌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张士新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顾树平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杨衍强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倪桃香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才硕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沈春晓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3、金山现代农业园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长:顾保根成员:费全凤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陆保林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陆秋生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刘小英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李志余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顾士光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孙利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奉贤庄行现代农业园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长:钱非凡成员:金秀华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王华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朱萍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健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苏瑞芳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卫勤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张春荣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服务中心5、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站长:陆家安成员:王良军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余新桥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张维德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杜兴彬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陈海霞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6、青浦农技中心科技创新基地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长:蒋其根成员:钱益芳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胡大明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蔡奎荣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郑超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顾芹芹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陆强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徐锦瑾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7、海丰农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站长:何为志成员:赵秋祥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曾小荣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严海波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徐金勇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李维强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袁辉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陈湘云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8、跃进农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站长:施士忠成员:许建华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韩才明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樊卫妹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余飞宇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黄俭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蔡小八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施晓钟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二、绿叶蔬菜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首席专家:朱为民(一)专业组1、新品种选育与良种繁育专业组组长:朱玉英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成员:侯瑞贤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李晓峰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朱红芳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王颖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2、设施结构研究与示范专业组组长:朱为民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成员:余纪柱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周强上海都市绿色工程有限公司余一韩上海千荟温室工程有限公司王健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卜崇兴上海孙桥农业技术有限公司3、高效茬口与绿色防控专业组组长:张瑞明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丁国强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殷伯贤上海市金山区蔬菜技术推广站潘龙金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技推广中心沈海斌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鞠中安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工厂化育苗与机械化作业专业组组长:黄丹枫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成员:吕恬生上海交大机动学院王培宏上海种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冯春欢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委员会牛庆良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常丽英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5、土壤质量保育与肥水一体化技术专业组组长:朱恩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田吉林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陈春宏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叶文娣上海市金山区蔬菜技术推广站吴寒冰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唐纪华上海市松江区蔬菜技术推广站6、采后处理技术专业组组长:谢晶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成员:吴时敏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李云飞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雷桥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王金锋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二)综合试验站1、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站长:刘龙洲成员:杨晓峰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姚东伟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张兆辉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姜玉萍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左恩强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2、崇明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站长:陈德章成员:陈泉生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陆信仁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杨忠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王世忠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3、城市超市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站长:杨华丽成员:崔轶雄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杨小未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刘芳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肖海燕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4、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站长:归福江成员:归黎明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许启新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归为民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孔令娟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5、奉贤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奉贤区蔬菜技术推广站站长:曹欢欢成员:杨银娟上海市奉贤区蔬菜技术推广站吴珏上海市奉贤区蔬菜技术推广站李卫东上海惠群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周雨林上海惠群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三、西瓜甜瓜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首席专家:范红伟(一)专业组1、育种与良种繁育专业组组长:陈幼源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成员:马国斌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马英华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顾卫红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2、工厂化种苗专业组组长:牛庆良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成员:黄丹枫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张屹东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常丽英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唐东梅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3、设施高效栽培技术专业组组长:范红伟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张文献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马英华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李军上海市气候中心乔勇进上海市农科院林木果树研究所卜崇兴上海孙桥农业技术有限公司4、大棚设施土壤肥料专业组组长:林天杰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高善民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诸海焘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周丕生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金海洋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毕经伟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5、病虫害防控专业组组长:戴富明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成员:曾蓉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成玮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王伟华华东理工大学罗金燕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二)综合试验站1、浦东六灶惠南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南汇瓜果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长:朱龙舟倪秀红成员:严秀琴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周超英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周娟上海南汇瓜果有限公司陈建才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陈春雷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顾介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姚龙祥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金山漕泾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站长:陆保林曾雪林成员:姚莉英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杨晓华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阮佰庆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农技推广服务站3、嘉定华亭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长:顾海峰成员:徐兰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程秋华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金春英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张旭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田甲玺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卢小露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樊静华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黄昀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奉贤庄行优质品种选育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站长:顾卫红成员:张兆辉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杨红娟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张永平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杨少军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5、上海种业集团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源怡种苗有限公司站长:钱海忠成员:王培宏上海源怡种苗有限公司徐建华上海源怡种苗有限公司唐军明上海源怡种苗有限公司曾雪林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农技推广服务站四、中华绒螯蟹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上海海洋大学首席专家:王成辉(一)专业组1、种源专业组组长:王成辉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成员:严银龙上海市水产研究所魏华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李应森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邱高峰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张海明上海市水产研究所马旭洲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管卫兵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龚小玲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刘至治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2、稻蟹种养专业组组长:成永旭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成员:吴旭干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王春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杨志刚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杨筱珍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3、生态养成专业组组长:张根玉上海市水产研究所成员:陆锦天上海市水产研究所陆宏达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房文红中国水产科学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王建军上海市水产研究所朱建明上海市水产研究所李柱上海市水产研究所4、营养饲料专业组组长:陈立侨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成员:李二超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禹娜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姜晓东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方燕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5、加工与产业经济专业组组长:王锡昌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成员:虞宗敢中国水产科学院上海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张效莉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陈舜胜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胡麦秀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施文正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二)综合试验站1、市级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史建华成员:朱建明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李建忠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松江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松江鱼跃水产专业合作社站长:张友良成员:朗月林松江鱼跃水产专业合作社王友成松江鱼跃水产专业合作社3、崇明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崇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黄志峰成员:杨锦英上海市崇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董萱上海市崇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4、种源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站长:沈亚达成员:龚蕾蕾上海市崇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胡锦周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丁家仓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姜建威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顾学礼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苏平昌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苏美英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5、加工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站长:黄春成员:倪敏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张春辉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秦耀周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沪农委〔2023〕437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推动上海域外农场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上海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2〕20号)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

经报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2月29日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2023-2030年)上海域外农场(以下简称“域外农场”)是上海农产品生产的重要基地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上海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2〕20号)要求,为推进域外农场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发展基础域外农场包括苏北农场、皖南农场,分别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安徽省宣城市和黄山市,区域面积约370.5平方公里。

2009年苏北农场完成“场所分离”,2018年皖南农场完成“场监分离”,域外农场实现从人员安置为主到农业生产为主的功能转变。

自光明食品集团管理以来,域外农场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在保障上海农产品供给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产业规模基本成型2022年,域外农场农业总产值达31.8亿元。

域外农场耕地面积21.8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0.2万亩;粮食种植面积31.4万亩,总产量16.3万吨;生猪出栏量46.4万头;奶牛年末存栏量3.0万头,成乳牛单产达11.0吨;蛋鸡存栏规模29.3万羽,鸡蛋产量0.4万吨;淡水养殖面积8.2万亩,水产品产量3.9万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2.03.02
•【字号】沪农委〔2022〕48号
•【施行日期】2022.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
市科技兴农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产业有效结合,推动本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及“三园”工程建设总体要求,2022年科技兴农项目围绕种源农业、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方面开展创新与应用研究。

根据《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9〕18号),经广泛调研、发布指南、公开征集、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定、网上公示等立项程序,“番茄优质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等159个课题列入2022年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计划。

现将该计划下达,请各承担单位按照《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和课题计划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附件: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附件
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4.02.08
•【字号】沪农委〔2024〕36号
•【施行日期】2024.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下发给你们。

请对照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要求,抓紧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推进。

其中,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必须足额兑付到位,不得擅自调整使用方式。

项目实施方案请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0日内,由各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联合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委计划财务处和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附件:1. 2024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工作任务清单
2.2024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工作绩效目标表
3.关于报送XX区2024年度农业绿色生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参考格式)
4.市农业农村委相关业务对口处室联系方式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2月8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沪府办〔2023〕27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沪府办〔2023〕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东滩)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调整为“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调整后的管委会组成人员如下:主任:彭沉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主任:赵祝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志勇市农业农村委主任李峻崇明区区长张国坤上海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员:阮青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葛东波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刘敏市商务委副主任朱启高市科委副主任卢华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王训国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汤臣栋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韧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王晓杰市交通委副主任叶军平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金宏松市水务局副局长林益彬市国资委副主任朱心军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张秩通崇明区副区长杨宏杰上海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主任由冯志勇同志兼任。

今后,管委会副主任、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7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3号)要求,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择优遴选、分管省领导审定、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备案审查,同意北京市密云区等45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备案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江苏省邳州市等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创建组织领导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市、区),要建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重大建设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产业园专门管理机构,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政策协调、资源整合、规划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要探索建立管运分离模式,成立投资开发运营机构,开展产业园市场化运营。

各省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跟踪管理,健全支持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为产业园建设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二、明确创建思路重点各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平台载体,强化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扶持和建设管理,突出产业特色、要素集聚、质量效益、辐射带动,集中打造乡村产业振兴样板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7.09.06
•【字号】金府办发[2007]49号
•【施行日期】2007.09.0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现代农业园区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府办发〔2007〕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许复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陆水平区农委主任
陈国忠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廊下镇党委书记
邱运理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廊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石新一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水泉区财政局副局长
沈文区农委副主任,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廊下镇党委副书记
(兼)
盛邱根区水务局副局长
今后,金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除组长的调整需行文外,其他成员均由该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六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31•【字号】沪农委〔2024〕249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意见》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7月31日关于加强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推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举措。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围绕本市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坚持科学布局、集中连片,建改并举、量质并重,科技引领、绿色发展,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格局,到2035年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为上海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二、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一)优化事前立项审批程序1. 精准项目选址。

落实市区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优先聚焦永久基本农田、“五好两宜”和美乡村等重点区域,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整村、整镇、整区梯次推进,推动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建设。

2. 动态储备项目。

加强年度计划管理,充分征求镇村及农民群众需求意愿,及时将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

完善市区两级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制度,各区及市有关单位应每年提前谋划并常态化储备具备实施条件的农田建设项目,做好本区域项目储备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及时上报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沪农委〔2015〕171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5〕171号各区、县农委、财政局:为推进本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和规范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5年6月25日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和规范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财政部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90号)、《本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14〕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村庄改造项目纳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第三条市级村庄改造奖补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管理规范、量力而行、力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区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项目实施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年度资金配置计划,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第四条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村庄改造财政奖补管理政策,安排年度计划,组织工作推进,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市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项目的资金管理,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金山区设施菜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金山区设施菜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金山区设施菜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6.22•【字号】金府办[2006]42号•【施行日期】2006.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金山区设施菜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府办〔2006〕4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设施菜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金山区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本市10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7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精神,为确保我区设施菜田建设顺利推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立项原则设施菜田建设要有利于推进蔬菜规模化生产;有利于提高以绿叶菜为主的生产功能;有利于综合发展展现风貌;有利于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切实做到科学规划、规范管理、长期稳定、讲求效益。

资金运行上贯彻连片建设原则;专款专用原则;经济实用原则;严格审查原则。

二、管理程序1、管理机构:责任主体为区设施菜田建设工程推进协调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

其中:区农委为组织管理部门,区财政局为资金监管部门,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推进小组按照金山区农业经济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设施菜田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抓好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率,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法人通过履行设计、监理、招投标等合同,对项目业主负责。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修订)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修订)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18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和本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业科技发展实际情况,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对《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4号)予以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9年9月25日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上海市科技兴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精神,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市农业科技发展实际情况,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科技兴农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委)部门预算中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资金,利用科技兴农专项资金设立科技兴农项目,主要支持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农业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科技活动。

第三条科技兴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原则(一)聚焦重点、科学安排。

科技兴农项目聚焦上海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战略,坚持前瞻性和实效性相结合、顶层设计和需求导向相结合,突出科技与产业的融合发展。

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山区财政局,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7•【字号】金农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金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区管委会:为加强和规范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深化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金山区财政局2021年11月17日附件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支持对象和范围第三章资金申报和审核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五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金山区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深化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有关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8号)《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本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府发〔2018〕2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是指中央、市、区三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本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资源保护、提升产业整体效益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共同管理,按照“指向明确、重点突出、分配科学、绩效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坚持区镇联动、部门合作、分级负责。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24.05.09•【字号】浦农业农村委〔2024〕126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区属涉农国企、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本区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及《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2024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实行集中申报、分批评审、统筹安排,现将《2024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5月9日2024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区属涉农国企、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本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及《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行集中申报、分批评审、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加快推进本区“绿色田园”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围绕浦东新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品牌瓜果和生鲜蔬菜两个绿色田园先行片区规划、现代农业设施片区规划等,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通过扶持和建设一批符合产业导向、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提高农业发展质量、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申报范围(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农业生产能力和水平提升项目,包括粮食、蔬菜、经济作物(果树、西甜瓜、鲜食玉米、草莓、花卉、食用菌等)、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上海市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上海市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上海市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7.24•【字号】沪农委〔2023〕198号•【施行日期】202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上海市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上海市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一)项目申报区农业农村委(市属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区域内各主体开展项目申报、材料初审等工作,重点对项目的申报条件、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联农带农、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区财政局应对区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出具意见。

初审通过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市属单位)将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委。

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项目的完整性,严禁对项目进行分拆申报。

(二)项目审批市农业农村委对各区(市属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项目支出的合理性。

对于评审通过的项目,商市财政局同意后,由市农业农村委办理立项批复。

(三)项目实施1. 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财务监理、审计审价、资金和项目公示、项目验收等制度。

其中,财务监理(含审价)、审计单位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联合委派。

2. 项目建设主体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计划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0.01.14•【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单位:为积极落实《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加快本市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扶持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两个面向、两个对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优化布局和要素组合等措施,50万亩蔬菜生产保护区(含15个蔬菜生产保护镇)基本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种植、机械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基本做到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产地环境更加清洁美丽、生态系统稳定可持续、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到新水平。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

落实先策划再规划、先规划再建设理念,聚焦蔬菜生产保护区、蔬菜生产保护镇,实施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二是坚持政策引导。

落实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引导蔬菜生产保护区、蔬菜生产保护镇向绿色生态方向发展,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改善生态环境。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品种,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分类指导,体现区域特色。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

集聚各方资源,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和政策创新,积极探索和发现适宜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服务方式,形成社会多方参与的格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8.29•【字号】沪农委〔2022〕193号•【施行日期】2022.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统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农质发〔2022〕4号)要求,现就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目标到“十四五”末,我市创建5个国家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打造标准化引领农产品质量效益竞争力提升的发展典型和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的示范样板。

二、创建内容1. 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以产品为主线,以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标准梳理、比对分析和跟踪评价。

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着力构建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2. 提升基地按标生产能力。

建立健全基地标准化制度体系和实施激励机制。

支持基地开展生产、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改善标准化生产条件。

推行绿色生产技术和生态循环模式,制定与技术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编制简明易懂的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

建立标准化专家队伍,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推动标准规程“进企入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多利升”优质西瓜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多利升”优质西瓜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多利升”优质西瓜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0.08.05•【字号】沪农委[2010]第263号•【施行日期】2010.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多利升”优质西瓜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0]第263号)金山区农业委员会、财政局:你区上报的《关于金山区2010年区域特色农产品“多利升”品牌优质西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0]117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金山区“多利升”优质西瓜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金山区“多利升”优质西瓜生产基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位于漕泾镇水库村1、2、7、组,项目区域面积580亩,分二个区域。

其中:A区在水库村7组,面积144.2亩;B区在水库村1、2组,面积435.8亩。

项目区东、西、北三面接奉贤区柘林镇兴隆村,南连水库村2组、8组。

三、项目实施单位上海漕泾农业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沙石道路、水泥明沟等基础设施,灌溉机口、农用仓库、晴雨棚、水泥场地、金属网围墙等配套设施,以及6型管棚、日光温室、灌溉系统、电加温线、种苗引进等。

(详见附件1)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35.66万元,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沙石道路等土建工程投资234.11万元;6型管棚、灌溉系统等设备购置投资286.55万元;种苗引进5万元;招标费、设计费、监理费及不可预测费等10万元(自筹资金列支)。

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扶持260万元,区级财政扶持1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125.66万元。

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帐制和专帐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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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计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01.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金山区国家现代
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计划的批复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金山区财政局:
《关于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请示》(金农〔2019〕120号)收悉,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关于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审查备案意见的函》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创建方案以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标准化果蔬基地提档升级工程、主导产业融合发展转型提升工程、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品牌营销与质量安全保障升级工程、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以及绿色发展与景观优化工程等6大工程,27个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1)
二、投资规模
27个项目总投资123971.09万元,其中使用中央预算资金10,000元,市级
财政资金7569.42万元(已通过相关项目落实),其他资金106401.67万元。

(详见附件1)
三、建设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8〕15号)的要求,通过1-2年建设,达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创建要求。

(具体指标详见附表3)
四、中央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中央奖补资金用于上海市廊下都市健康食品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蟠桃高标准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蟠桃产业老果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和水果公园农旅结合提升项目,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区级及自筹资金1.1亿元。

(详见附件2)
请你们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表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抓紧推进项目进度,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绩效考核。

此复。

附件:1.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投资汇总表
2. 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资金概算表
3. 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目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日附件1
上海市金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投资汇总表
附件2
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投资概算表
附件3
金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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