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 文件精神,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课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双语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1.关于双语教学课程
双语教学课程指在教材、授课、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中同时使用汉语和外语(主要是英语,以下称“英语”)并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开展课堂教学的课程。
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范围为我校所有专业培养方案所列的课程,但语言类专业使用本专业语言教学的课程、公共英语课程和专业英语课程不列入双语教学范围。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具体情况,我校每个专业至少应设置2—4门双语教学课程,其中生物、医学、信息、经管、法学等相关专业,应设置4门双语教学课程。鼓励综合基础强化班的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全部采用双语教学。
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不能降低对课程内容的掌握要求。因此,为确保课程的教学质量,充分考虑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和用英语学习专业知识的能力,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一般应安排在学生修读完“大学英语三”课程之后。
2.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形式
根据专业性质、课程性质与师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双语教学课程分两种教学形式:(1)全英语教学:指所有的教学环节全部使用英语,即教材、课件、板书、授课、作业、实验报告、试卷、答卷均采用英语为教学语言的课程。
(2)部分英语教学:除教材、板书、试卷外,其他各教学环节根据师生的英语能力部分使用英语。
3.双语教学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
(1)全英语教学课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含国外原版教材影印版),全部内容用英语授课和板书,学生用英语完成作业和实验报告,试卷和答卷均采用英文。
(2)部分英语教学:使用英语原版教材(含国外原版教材影印版),课件和板书全
部使用英语,课堂教学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英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50%以上(含50%);学生用英语完成的课外作业占50%以上;考试试卷以英语命题,且用英语答题的内容占50%以上。
4.双语教学课程开课教师的要求
(1)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具有承担所教学课程相应的理论水平,教学效果良好。
(2)有较为深厚的英语语言功底,在国内接受过有关英语强化培训,或有一年以上的国际教育背景,或有半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鼓励国外留学归来的教师开设双语教学课程。
(3)具有讲师(包括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为保证双语教学的质量,一名教师一学期最多主讲两门双语教学课程。
5.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程序
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实行申报制,未经申报、批准,不能随意开设双语教学课程。开设双语教学课程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开设双语课程的主讲教师在每学期安排下一学期开课计划(每学期第6周)时向所在学院申报,并填写“宁波大学双语教学申报表”;
(2)学院组织专家对双语教学课程开设及其相关的教学档案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等进行审核;第一次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主讲教师需要进行一次试讲,学院审核试讲听课情况;
(3)学院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开课情况并汇总全校双语教学开课计划,将下一学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及教师向全校公布。
6.双语教学课程的教材选用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使用外国教材管理”(教高厅[2006]5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关于严厉打击盗版盗印及非法销售、使用外国教材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双语教学的课程必须使用高质量的外国原版教材和国内正式出版的外国原版教材影印版。任何学院和个人未经教材权利人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翻印、复制、销售和使用外国原版教材。
(2)考虑到国外原版教材的使用成本等问题,学校设立双语教学教材基金,为每个专业提供不大于5000元的双语教学教材经费,用于支持列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双语教学课
程的国外原版教材的购置,购置的教材由学院资料室负责保管,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可向学院资料室借阅。
(3)批准开设的双语课程,应在开课前作好教材征订与选用工作。选用国内正式出版的外国原版教材影印版按国内教材选用征订的办法处理。使用国外原版教材应由课程主讲教师在提出双语教学开课申请时加以说明,学院须对所选教材的思想性、版权以及对双语教学课程的适用性作出全面的评价,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所选教材进行审定后方可使用。
7.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管理
(1)在双语教学课程实施过程中,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各教学环节的组织、落实、监督、检查,每学期期末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双语教学课程基本要求,对本学院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本学院的“学院双语教学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说明课程教学中的教材、课件、板书、授课、作业、实验报告、试卷、答卷等方面的英语使用情况。
(2)学校委托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有关专家,每学期对双语教学的课程进行听课抽查,记录听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教学情况。
(3)教务处定期收集学生和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学院意见、师生意见及督导委员会意见对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每学期一次,考评合格者,按本办法规定核计教学工作量。
8.双语教学课程的工作量计算
(1)全外语教学的双语教学课程,其教学工作量以计划学时的2倍计算。
(2)部分英语教学的双语教学课程,其教学工作量以计划学时的1.5倍计算。
9.相关鼓励措施
(1)为鼓励教师开展双语教学,学校每年将举行一次双语教学技能比赛,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和奖金。
(2)在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推荐等方面,对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成果予以政策倾斜,以鼓励教师在双语教学中积极进行教学改革。
(3)对于双语教学效果良好的课程,将择优推荐申报省、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若成功入选省、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将按政府拨款1:1配套建设经费,并按省、国家精品课程的相同办法予以奖励。
附件1 宁波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