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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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召回制度(5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5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1.目的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2.2产品存在以下质量缺陷时,进行召回:2.2.1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2.2.2加工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者违反国家禁令要求的食品。

2.2.3产品卫生指标超标。

2.2.4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召回的产品。

3.职责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销售部负责本工作。

3.2销售部职责3.2.1销售部收集各部门传来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产品缺陷的反馈与投诉,如实记录每一细节;3.2.2销售部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呈报总经理,保证总经理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3.2.3销售部有权召集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对质疑原料、包装物和生产过程情况进行检验与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3.4品管部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产品批次、生产日期、原料批次等)4.产品回收步骤4.1发现问题4.1.1品管部在产品出厂前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分析,查清问题原因;4.1.2客户发现的问题,由销售部及时了解并记录客户反馈的问题,记录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次号等,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销售部保持与客户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及时分析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顾客的反馈,分析是由于原辅料的质量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产品本身缺陷。

4.3产品回收及处理过程4.3.1对于的确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进行及时召回;4.3.2对于召回的产品立即通过溯源管理制度,进行原辅料和成品的双向追溯,追踪不合格批次数量生产的成品批次,实行召回。

4.3.3对于召回的产品,如的确无法整改与修复的,重新安排生产;对于可以整改的,提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再次检测合格后,予以发货。

4.3.4对于其他合格原辅料生产成品,可不予召回。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2)是指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通过召回措施将不合格品从市场中收回,并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或处理。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第一篇: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一、不合格原辅料。

购进的原辅料及消毒剂由专人负责验收,发现发霉、变质的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包装材料进货在索取检验报告的同时,对破损或部分运输过程等异常原因受到污染的包装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三、对公司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查明原因外,销毁处理。

对已售出的产品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进行销毁处理。

四、对已售出的和库存的产品发现过期后,立即通知各业代处和客户以及各cdc库房对产品进行封存,立即查明原因并公告收回,由品质人员现场监督进行销毁处理。

第二篇: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上海苍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2.责任查不清不放过3.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分类
微生物性污染食品
物理性污染食品
因细菌、病毒等微生物污染导致的食 品变质或带有传染性病原体的食品。
因食品中混入异物或食品本身存在缺 陷而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的食品。
化学性污染食品
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 等化学性污染物质导致的食品不安全 。
危害程度评估
01
02
03
轻度危害
食用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 成较小影响,如轻微胃肠 道不适等。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汇报人:
2024-01-11
目录
• 引言 •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定义及分类 • 下架、退市制度及流程 • 监管机构及职责
目录
• 企业主体责任与义务 • 法律法规依据与处罚措施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保障公众健康
建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 架、退市制度,旨在防止和减少 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饮食安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者屡次违法的生产经 营者,监管部门可以吊销其相关许可证, 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
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一
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某批次食品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并 责令其召回已上市的不合格食品。该企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召回和处理,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 患。
退市制度
退市范围
包括已下架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的食品,以及可能存在安全隐 患的同类食品。
退市方式
采取召回、销毁等方式,确保不 合格食品不再流入市场。对召回 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 录处理情况。
流程说明
2. 通知与报告
相关监管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 者发出下架通知,并要求其报 告下架、退市计划。

2024年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二篇)

2024年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二篇)

2024年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为了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严重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及时在店堂或新闻媒体等载体上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收回已售出的部分,并在行政执法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可以食用的商品,可以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

同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并跟踪监督管理。

五、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六、需重新入市场销售的,必须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质量合格,并报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购销台账制度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账制度二、按年度建立食品购进、仓储、销售台账,真实记载食品购销事项,明确专人管理。

三、购进和仓储台账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名称、商标、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送货人、进货时间、联系电话等;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和注册商标证等;其它应当记载的内容。

四、建立销售台账(食品批发户),销售台账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购买者、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记载不合格处理情况。

五、在购进食品时,农村食品经营户在索要随货交付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购货凭证的基础上,应当索要供货商和送货人的____复印件材料,记录送货车牌号及联系电话,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员,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严格查验食品质量,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冒牌等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批发市场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

食品批发市场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

食品批发市场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第一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是指相关部门对已投放市场的商品,在发现设计和制造等方面存在缺陷,或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形成隐患的,建议或者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具体措施以弥补缺陷和隐患的制度。

第三条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安全的食品、化妆品,药品、家电和影响国计民生的农业生产资料、装饰材料、石油化工制品等重点商品实行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

第四条相关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已进入流通市场,可能对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存在隐患,通过其它行政手段无法及时制止不良后果的发生,为及时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督促商业企业必须对不合格商品实行召回。

第五条经营者要从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本市场的信誉出发,对商品存在严重影响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要紧急召回,并及时通知消费者。

第六条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对流通领域的重点商品进行监测,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或一定范围公示需召回商品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可持有关凭证要求经营者退货。

第七条生产者和经营者对相关部门书面召回的行政建议应迅速采取措施,并将销售的不合格商品情况立即抄报相关部门。

第八条相关部门对商业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召回不合格商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对其免予警示记录,并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第九条相关部门对商业企业不采取积极措施召回不合格商品,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将对商业企业从严从重查处。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商品必须立即撤柜:(一)入市商品的供货商无合法的主体资格或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商品,经营单位必须将此商品撤柜。

(二)入市商品的供货商必须按要求提供该商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及符合许可要求的检测报告、质量等级证明和国家强制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无相关手续的,经营单位一律撤柜。

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当食品出现安全隐患或问题时,需要进行退市和召回,以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下面将介绍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食品退市制度食品退市制度是指食品销售企业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及时下架,并进行销毁或其他处理。

食品退市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避免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食品退市制度的实施需要食品监管部门的积极参与和监督。

首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其次,监管部门需要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监管部门应要求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并展开调查和处理。

最后,企业在退市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按要求进行销毁或处置,以免不合格食品再次进入市场。

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销售企业主动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对产品进行处理或退货。

食品召回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

食品召回制度的实施需要食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首先,企业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监管部门,同时制定召回方案并公告于众,以便消费者及时了解食品安全情况。

其次,监管部门应全程跟踪和指导召回过程,确保召回方案得到有效实施。

召回的食品应及时销毁或处置,绝不能重新进入市场。

最后,企业应对召回食品的消费者进行补偿和赔偿,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的意义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能够有效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及时退市和召回能够迅速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其次,它有助于加强食品企业的自我监管和质量管理。

企业为避免食品退市和召回,会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良性发展。

最后,它能够提高食品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推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推出要经营单位: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的食品;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11、假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让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法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货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全国总工会较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是指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应对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市、赔偿、排除安全隐患等措施,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或者经营都主动在其经营场所、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布退市、召回食品的过程。

二、没有建立供货商档案或供货档案不齐全、没有正规的进货渠道、(《食品进货验收台账》)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等证明食品进货渠道、来源,当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是不能起到锁定证据,追根溯源,明确责任的要退市、召回。

三、下列食品,应退市、召回;1、超过安全使用期或保质期的;2、腐败变质、污秽不洁、霉变生虫、混有异物、包装破损的;3、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用色素以及非食用食品添加剂的;4、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6、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产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化宣传用语的;7、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容易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8、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召回或者责令停止销售的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9、法律法规不允许销售的其他食品。

四、当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卖场、就地封存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通知相关食品供货商和消费者,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的情况。

五、消费者对退市、召回的食品提出更换或者退货,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气绝。

经营者对退市、召回的食品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六、对消费者销售食品开具发票或《食品质量信誉卡》。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尊敬的XX部门:我是XX食品公司的质量安全主管,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就我公司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向贵部门提供一份范文,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不安全食品召回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我公司高度重视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下是我们的范文:一、召回目的与范围:1. 目的:旨在及时回收不安全食品,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二、召回程序:1. 接到投诉、检验机构检出不安全产品等信息后,立即成立召回小组,由质量安全主管担任组长,组织召回工作。

2. 将召回通知书下发给相关部门、经销商和销售渠道,要求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3. 对召回食品进行溯源,并及时通知消费者,发布召回公告,要求消费者立即停止食用,并将产品退回指定地点。

4. 彻底清理不安全食品存货,确保召回范围内没有遗漏。

5. 建立召回档案,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召回报告。

三、召回后的处理措施:1. 对受影响部门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 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 深入追查问题源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风险评估与改进:1. 定期对公司的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强化监控。

2.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加强对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监控。

3. 组织内部检查,外部第三方检验和认证,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进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并不断优化改进,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希望贵部门能在召回工作中给予我们指导和支持,共同为食品安全保障努力!谢谢!真诚的,XXX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加强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领域中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活动。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公司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公司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时,应发布通告,采用电话、电报、传真或信函等形式予以发布召回。

四、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五、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六、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四)立即向卫生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七)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6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6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目的:将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及时从市场中召回,防止给食用者造成损害,使产品召回工作规范化。

二、范围: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场的产品。

三、实施部门:1、销售部负责外部相关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方并及时反馈质检科。

2、质检科负责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3.生产部是负责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和实施的部门。

四、工作程序:1、召回的分类: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1)内部信息:由各相关部门提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种信息,如:自测或自查结果等。

(2)销售部负责外部信息收集:--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规变化;--客户通知:顾客的需求及反馈;--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有关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等;(3)召回信息的评估,根据内、外部的信息来源,由质检科对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其危害消费者健康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的范围,制定召回方法。

3、产品的召回:(1)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通知相关方(如:监管部门、销售商和消费者),由质检科指定专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质检科专人负责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销售部,库房停止该批产品出库,销售部立即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

(2)质检科专人立即调阅销售记录及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人、召回产品数量、召回方式、时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计划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交至销售部。

(3)销售部人员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写产品召回记录,(4)当召回品和已明确去向的未召回品数量总和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可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结束。

(5)召回产品进成品库时,暂存不合格品区,经质检科检验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6)生产部对召回的原因分析,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以避免再发生。

(完整版)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完整版)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制定以下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一、食品召回制度1. 召回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指定专门负责召回工作的责任人,确保召回工作的有效进行。

2. 召回计划: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召回方式、召回措施等。

召回计划需报送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3. 召回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向相关销售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发布召回通知,明确召回的产品、数量、召回原因等信息。

召回通知应以多种形式发布,如官方网站公告、媒体发布、短信通知等。

4. 召回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如下架、停止销售、销毁等,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召回过程中应做好产品的追踪、回收和销毁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召回的进展情况。

5. 召回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召回工作结束后,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提交召回报告,包括召回的原因、范围、措施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停止经营制度1. 停业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指定专门负责停业工作的责任人,确保停业工作的有效进行。

2. 停业决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现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食品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并依法作出停业决定。

停业决定需报送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3. 停业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向相关销售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发布停业通知,明确停业的原因、时间、停业范围等信息。

停业通知应以多种形式发布,如官方网站公告、媒体发布、短信通知等。

4. 停业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相应的停业措施,如停止生产、下线产品、关闭门店等。

停业过程中应做好产品的处理和清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停业的进展情况。

5. 停业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停业工作结束后,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提交停业报告,包括停业的原因、范围、措施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执行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我单位食品召回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食品召回的及时、有效和便捷。

第四条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愿或被监管部门要求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通过召回手段,从消费者、流通环节或市场中进行回收。

第五条食品召回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食品召回程序第六条食品召回应按照食品召回报告、风险评估、召回通知、召回实施和召回评估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食品召回报告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召回的情况。

第八条风险评估是指经过专业人员对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召回的风险等级和召回范围。

第九条召回通知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各种媒介向消费者、流通环节、市场传达食品召回的信息,告知相关方召回的原因、风险等级、召回范围和召回措施。

第十条召回实施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召回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对食品进行回收和处理,确保召回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召回评估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召回实施后,对召回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召回责任第十二条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生产者、加工者、流通者等。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召回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负责食品召回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四章食品召回措施第十四条食品召回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和实施,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一)自愿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被动召回: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三)市场召回:消费者、流通环节或监管部门通过市场监测、投诉等途径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5篇)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5篇)

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的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生产部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4,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1,接受质量信息,2信息确认,3实施召回,4,召回产品的处理4.1接受信息:销售部负责接受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信息确认4.2.1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3实施召回4.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检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和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识加设不合格品标识)4.3.2销售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____日内,二级召回____日内,三级召回____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质检部负责制定食品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4)食品安全危害种类,产生原因,可能受影响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6)召回的预期效果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每个食品生产企业都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以下是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文供参考:一、召回管理目的: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确保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我公司制定本召回管理制度,以规范食品召回的程序和方法,及时召回不安全食品,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二、召回管理范围:本召回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所有食品产品。

三、召回管理程序:1. 召回决策:当发现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存在飞行食品安全隐患时,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成立召回小组,并向上级报告。

召回小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评估召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定是否召回,并制定召回方案。

2. 召回方案制定:召回小组根据召回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召回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 召回的产品范围、数量和批次;b. 召回的时间和地点;c. 召回的通知方式和范围;d. 召回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e. 召回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3. 召回通知:将召回通知发送给销售渠道、分销商和消费者等相关方,并告知召回的原因和要求。

召回通知可以通过媒体公告、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召回通知的及时有效传达。

4. 召回执行:召回小组对召回方案进行严格执行,包括:a. 阻止不合格产品的进一步流通;b. 关闭相关特定批次产品的销售;c. 收集召回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数量、批次、销售地点等;d. 进行产品检验和处理,确保不合格产品的销毁或彻底消除风险;e. 进行召回效果的评估,分析召回的成果和不足,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召回记录: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记录召回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召回决策、方案制定、通知发布、执行结果等,以备后续审核和追溯。

六、召回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召回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按照召回方案的要求进行执行。

对于未能及时履行召回职责或故意隐瞒召回信息的个人和部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各国纷纷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监管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其中就包括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该制度展开讨论,探讨其意义、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以期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的意义和目的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的食品,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的意义在于及时发现、处理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消费者权益:当发现不合格食品时,利用召回制度及时告知消费者,避免其因食用不合格食品而导致身体健康问题;2. 制衡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召回制度,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追责,并通过相应的处罚措施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3. 维护食品行业信誉:通过及时召回和处理不合格食品,维护食品行业的信誉和声誉,提高公众对食品行业的信任度。

二、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的实施过程1. 不合格食品的发现和确认:食品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消费者或媒体等都可能发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

通过举报、抽检等方式,对食品进行严格检测,确认是否存在不合格问题;2. 召回通知的发布:一旦不合格食品被确认,食品监管部门将发布召回通知,公告包括不合格产品的具体信息、召回的原因和范围、召回的时间和方式等;3. 召回措施的执行:生产企业根据召回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包括召回渠道的确定、召回数量的统计和回收等;4. 召回过程的监管:食品监管部门对召回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召回食品的彻底销毁或处理;5. 召回结果的发布:一旦召回工作完成,食品监管部门将发布召回结果,包括召回数量、召回率以及召回食品的销毁或处理情况。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的效果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并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成品时的召回及处理流程,保证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并最大程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二、召回程序1. 不合格成品的发现a) 不合格成品可以由生产线上的工作人员、质检部门等发现。

b) 工作人员在发现不合格成品后,应立即上报给质检部门。

2. 质检部门的责任a) 质检部门收到不合格成品的报告后,应与生产部门和相关部门协调,确定不合格成品的具体情况。

b) 质检部门应对不合格成品进行分类和登记,包括不良现象、数量、规格等信息。

c) 质检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并追溯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产品。

3. 召回计划的制定a) 质检部门应根据不合格成品的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的范围、方式、时间等。

b) 召回计划应经公司高层审核并下发,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参与召回工作。

4. 召回通知的发布a) 质检部门应根据召回计划,向相关客户发送召回通知。

b) 召回通知应明确说明不合格成品的问题和影响范围,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5. 召回工作的实施a) 质检部门负责统筹召回工作的实施,包括召回产品的回收、处理和补救工作。

b)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质检部门,参与召回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6. 召回结果的评估a) 质检部门应对召回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召回率、处理率等指标的统计和分析。

b) 根据评估结果,质检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不合格成品的处理1. 销毁处理a) 不合格成品在召回后,应立即进行销毁处理。

b) 销毁过程应由质检部门负责,并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和环保。

2. 修复处理a) 部分不合格成品可以经过修复处理后重新投入使用。

b) 修复处理应在质检部门指导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3. 返工处理a) 部分不合格成品可以经过返工处理后重新符合要求。

b) 返工处理应在质检部门指导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合格食品的定义和分类。

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欺诈消费者的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的不同,不合格食品可分为微生物指标超标、有害物质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等几大类别。

二是不合格食品的监测和检测。

在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测和检测,以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

无论是入境食品还是生产销售的食品,都应当依据相应标准进行检测,确保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是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程序。

一旦食品被检测出不合格,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食品生产企业,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企业进行相关整改。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停止销售通知的发布应当及时,以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流入市场。

四是不合格食品的召回程序。

当发现不合格食品已经上市销售时,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召回工作。

企业在召回食品时,应当公开召回信息,及时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同时提供召回的方式和具体操作流程。

召回食品的企业应当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召回工作。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的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食品监管部门的力量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对不合格食品的监测和检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其次,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意识需要提高,企业应当加强自身质量管控,消费者要有食品安全意识,主动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召回工作的效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以降低消费者的风险。

综上所述,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的出台对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

未来,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该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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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
一.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
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1.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3.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现其生产加工的原料、辅
助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须依据销售台帐立
即召回,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在发现后一个小
时内营业场所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示,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负责将该批产品召回并销毁。

五.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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