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教委职成…2008‟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7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星光计划”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22号),2007年本市继续开展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活动。
经各中等职业学校选拔、推荐,“星光计划”组委会审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批准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吴振福等50名学生获一等奖学金,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王琳等100名学生获二等奖学金,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刘铭等600名学生获三等奖学金。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向获奖学生发放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
希望获奖学生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将来服务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希望各区县教育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继续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培养更多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附件:2007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八年一月十日主题词:职业教育奖学金名单通知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月17日印发(共印200份)附件:2007年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一等奖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鲁彪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姚慧姜燕敏张羽洁倪张春丁婷张盟鸽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梁悦上海市商业学校倪婷婷上海市商业会计学校张雪敏上海市交通学校路海吴婷清华佳良徐蕾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张沈峰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吴振福陈超毛伟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吴泽士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顾伟华上海市贸易学校殷俊上海市西南工程技术学校何佳冬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孙俊韩京晖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潘璐珺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陈崔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沈辉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朱迪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李骏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徐越虞诗韵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蒋晴燕谢聪倪鹏璐杨姬娜王骏孙浩敏任嘉卿祝一君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王健万顾平金伟琦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詹淑华喻丽春黄梅林阎丽娜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盛蜜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杨云涛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盛树超沈晨刚二等奖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周剑锋姚慧陆秀林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丁云菲上海工商信息学校夏超陆佳俊吴垚陆钢意上海信息技术学校王露葛丹杰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姚雷陆琳琳上海市卫生学校唐祎雯上海市医药学校陆倩周敏周瑜上海市药剂学校葛艳上海港湾学校王骏祥上海市商业学校王倩珏童丽莎张淑雅宋海萍邬欣悦上海商业会计学校谢辰斌汪琦凤张玉斌徐晶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恽晓晨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金诚辉上海市交通学校林王胜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孙晓莹周晓箐鲁辰伊蒋悦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吕翔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肖明王培军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姚云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吴经纬陈琳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乐晟康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张璐上海科技管理学校李俊上海市贸易学校徐南轩上海市园林学校夏韬上海市临港科技学校袁辉上海市西南工程技术学校吴婕妤朱骏冲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张良捷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干茹静殷俊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范筱运中华职业学校陈智敏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阮洁颖王琳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王彦彬陈普虞翀林美雯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陈雪妮林小清李琛陈佳莹上海市南湖职校何怡婷尹剑英连唯琪王维涛周佩优刘莎莎程静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陈淑娟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唐文娟张杰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顾娉婷周俞利上海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韩俊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方旻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孔娟青浦职业学校陆伟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潘丹邬文斌韩捷周俊韬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司骁陈晓霞上海市高桥职业技术学校何杰上海市群星职业技术学校邵辉上海市航空服务职业技术学校罗茗上海市竖河职业技术学校苗华亮邱锦松江新桥职业技术学校汤跃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刘少成王顺翔上海求知职业技术学校张洪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祁嘉明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张佳骏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高级技工学校黄静俊上海船厂技工学校黄军军上海南汇工业技工学校代海波奉贤工业技术学校袁元康三等奖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顾玉顺范成栋顾丽丽庄琳琳颜健凯徐吴琤钱杰李霞高虹徐洁杨洋周辉顾海斌胡燕亮刘琴傅振辉李丽娜张丽华朱燕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姚大维朱新茂王悦卢丽丽王思蕙杨婧溢丁舒悦上海市农业学校王晓宇陆秋俊周遴欣上海工商信息学校许建平徐瑛琦倪敏健金聪赵磊倪林军叶高林张颖黄瑞华陆小龙邱萍李静怡李培颜妙郑红丽沈蕊心奉贤中等专业学校唐涛王聪顾鑫王统王冬斌上海市房地产学校宗蕙孙涵上海信息技术学校陆欢徐思思孙杰曹政王晓辉丁一戴旻沈栋梁石润杰沈亮董嘉敏劳逸刘雅雯黄薇薇华炜晟曹雯璟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刘雯佳王伟陈圣迎刘漪琳朱超周冰婕夏梦云王晓旻陈怡梦郑琰王京陈瑶李晓芳严辛茹崔东英冯亚萍上海市卫生学校翁佳丽张蓉王怡凤邹立瑜姚骊沈凤姜培莉许怡雯唐秋韵姚虹徐惠文张虹上海市医药学校沈洁李晓蓉沈峰朱玉婷叶晓菁施岑露方圆春张觉华张晓平李晔清陈淑妍潘盼周俊杰陈斯琪黄遥上海市药剂学校贡姝韵叶骏廖梦娇上海港湾学校沈沉董剑强洪菲王亦焕李佳麒李俊峰陆萍上海海运学校张晓天朱骏陆英杰上海市商业学校黄霄旻盛丽君沈丞周红怡刘沁霓张雯静李超骆樱陆佳磊郭玥梅严安澜徐方龙顾成朱慧健王莉徐佳捷张伯非王一智徐金萼张依上海商业会计学校操越陈红华锦俞越曹璐琰吴骏徐雪莹邹蓓蓓章凯丽王文韵沙泓泉陆天辰池佳朱小青吴俊杰陈嘉乐杨祺朱虹张一鸣丁玲孙婷周晓依潘磊糜娜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陈瑜陈飞燕张璐徐梦菲王俊鹰宫鹏飞周薛荣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何翁杰朱顺成金思洁高入云张翼樊荣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包一锋吴东龙李牧唐美微戚丽峰朱千里上海市交通学校邹斌吕唯杰徐骏立戴竹卿李丰陈毅荣周婷陆雅婷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朱晓枫张婷朱旻骏姜敏孙彬孙洁卢倩胡佳玲仉俊杰邵晶晶吴枫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王锴韩英杰徐静莲王翔印士超袁聪潘莉君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俞明胡晓冬胡君卉陈罡赵培严晓丹蔡元博王晓杰俞诞夏刘洪涛李东东陆健赵顺清柳琪戴千为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肖继刚许彦林钟萍张宏婷黄悦敏黄晓蓓史程孙韵婷黄圣羽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苏礼珍王倩倩杨敏燕颜岚香朱琪倩上海市时代工业学校茅家龙周军苏辰高志翔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吴俊杰战闻捷王嘉伟何思思赵嘉懿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沈超王斌权周枫周婧婧董威刚王昊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孙逸仙陆军李聘刘波徐湘骏毛佳骐庄骥伟孟开凯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徐海飞张雯高婧玉赵晓倩施丹杜造为倪晓祺李扬孔全超施闻于建欣上海市贸易学校张明杰叶瑛戴颖王文静罗秀丽赵冽江昌敏毛晓俊周艺上海市金山食品工业学校王永兵徐彬张敏上海市园林学校陈云夏利智黄育崇明财经学校崔丽季赛君上海市司法学校陆嫣杨惠上海市临港科技学校方华旭王佳冬董涛张俊园上海市环境学校朱佳成盛佳庆张俊尹钧顾一习毛文斌上海市物资学校张勇吴栋胜刘笑悦朱勇徐正伟上海市西南工程技术学校薛瑾朱啸飞王智菲汪叶艳徐小依乔莺玮黄金晶杨丝丝沈霞许凡胡晶鑫王之谦俞剑云中华新侨中等专业学校王勇陈浩江仙英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周量海陆尧杰张悦乔晨张智翔胡辰李珏敏上海市应用科技学校何敏吴文斌施春惠吴丹上海电力工业学校成擘霍建刚张艾雅林菲倪亚千上海大学美术学院中专部邱成宗姜胤骏上音附中吕翔朱音奇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彭兆倩朱磊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籍兴凯钱瑜婷徐克胜上海市马戏学校蔡勇叶乾坤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夏莉娜吴婷婷立信会计学校陈梦媛李琳震旦中等专业学校陈霜黄文斌王晓丽上海市燎原中等专业学校罗佳美陈怡凤桑桑上海市远东芭蕾舞学校卢卓慧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胡骁骏贾黎莎陈皓明郑绮兰郭晓奇高晶莹贾闻江奕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桑玲珠潘亚萍吴俊杰张帆傅晓瑛朱骏衎中华职业学校张天永江梦瑶王朕吴世豪张虹徐令俊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耿文君秦顽奇王佩云窦佳妮侯丽莉郑弋凡曹家栋张凯伦王蓓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余包斌沈志翔沈幸瞿浩杰马云天陈舒卉王云陈伟九洲现代艺术职业技术学校毛莉丽王逸飞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张佳西季闻忆顾亚风谢菁肖慧琦潘悦佩吴文洁杨睛袁南徐朦妃杜珺蔡艳丽陶婧上海市服装职业技术学校张舟燕张燕云上海市南湖职校李敏捷钟凯刘波陆苏妮张颖冯能能方捷任志珑张婷金圣音葛佳挺周程佳陆仕宁施雅黄志鹏张鑫徐征陈鹏沈龙高树青贾俊叶丹妮王晓蕾严萌春许晓君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吴志晨蒋静婷朱超王静李骏安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柏佳红吴莹耿岚聂剑锋李哲曹任骏徐立鉴陈超王哓萍王典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李典萍闪斌陈辉叶卫东孙磊上官凤娟陆芸上海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莫红妮袁海轩东海郑叶龙陶思源李丹张斌上海市鸿文国际职业高级中学陈俊杰朱征宇赵晔菲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许林燕朱婷张晓丹林玲韦田田张建华张琪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董步校庄贾珍张小焕樊佗余春梅向海潘源马致远朱玉明顾峥君胡财俊青浦职业学校顾明辉杭妍丽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徐佳丽李倩倪莺王汝佳朱逢凤郁任华郁盛杰李水箐郑慧捷唐佳杜飞飞祝士营陆斌吴春楠陈骏超徐人杰杨云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杜慧沁王源汤晓峰顾曦陈晔张怡瞿能陆亚楠上海市高桥职业技术学校杨小娇杨红罗彩霞顾彦军高炜杰周静上海市群星职业技术学校余本杰李远峰陆燕萍上海市新陆职业技术学校唐英王佳雯奚桑桑姜倩辉谭道同郑驰茜上海市航空服务职业技术学校斯梦琦戴丽燕蒯英达姜燕凤徐佳颖方敏慎庄婉芸赵行健张力行上海市竖河职业技术学校马祥霜陶萍朱杰张金龙尹屹凯陆冰青杨烽朱姣姣松江新桥职业技术学校李英杰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俞玉婷华怡文霍尔姆斯学校马宁捷吴俊臣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李永超施利杰朱晨陈晨鲁丹上海广电电子学校傅磊郑丽妹朱建平周波上海求知职业技术学校鄢传尚牛传龙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李超刘铭吴佳南柳俊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姜凡潘丁俞敏敏任希晶上海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张露万茜茜徐子王鲁俊上海技工业余体校张红娟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全瑞祺陈婕张浩施翔亮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高级技工学校解玲奚忠林严亚军上海船厂技工学校李飞罗巧丽陈素华顾学琴上海南汇工业技工学校苟参徐继亮上海春辉职业技术学校佘骁骐奉贤工业技术学校胡良丽梁小平高阳阳上海市崇明工业技工学校洪秀林吴宇航。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8号)各本科高等学校、各委员:为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委决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包括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有关专项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的要求,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经学校遴选推荐,并经我委研究,决定首批成立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8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2)。
本届教指委聘期四年。
本年度我委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委员所在高校应对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
附件:1.《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2. 八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附件1: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教委决定聘请有关专家组建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教指委是在市教委领导下,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专家组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的若干意见(试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的若干意见(试行)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师的教学纳入规范的轨道,现就中小学教学常规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全面把握课程要求,合理制订教学计划1.要全面理解和把握《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试行稿)》(以下简称《课程方案》)、上海市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上海市中小学各学习领域课程指导纲要及拓展型课程指导纲要、研究型课程指南(以下简称“课程指导纲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年课程计划,通览相关年级全册教材,准确把握各章、各单元之间的内在联系及教学要求,结合学校工作计划,并针对本学科教学和学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
2.依据《课程标准》中的“课程总目标”和“课程阶段目标”,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来设定学期教学目标和单元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学期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选用教学媒体,尤其要拓宽教学渠道,加强对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3.依据《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课程指导纲要”中的规定和教学实际需要,对学期教学内容、教学总课时数、周次、课次,包括新授课、复习、检测以及组织实验、参观等活动作出科学、合理的时间分配和全面规划,安排好教学进度,填好教学进度表。
二、树立现代课程理念,精心进行教学设计4.要树立现代课程观、教学观、教材观和学生观,并贯穿于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的全过程;要把解决教学问题,促使教与学最优化作为教学设计的目的,避免为了“设计”而“设计”的形式化倾向;教学设计中要综合考虑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与方法、练习与作业以及教学资源等各要素之间的联系,科学、合理地制订教案。
5.要全面了解学生的现实发展水平,充分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包括了解学生心理发展的一般特点、已有的知识背景和技能水平、学习兴趣、方法和习惯,以及对学习内容的准备情况。
6.要根据学期目标和单元目标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要科学、适切,要全面具体、又重点突出;要综合考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融合,不能以单一的知识目标取代整体性目标,也不能机械照搬课程目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4.07•【字号】沪教委基〔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30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本市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38号),现就本市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教学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基本目标(一)端正教育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的责任意识,增强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规范教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健全规范课程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提升本市基础教育办学质量。
(三)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内涵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学校课程教学工作中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深化二期课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举措(一)合理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市教委规定的中小学作息制度,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根据区域特点、学生学习、生活规律等,合理安排学校作息制度。
上海市教委关于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日常考核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教委关于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日常考核的指导意见1.引言1.1 概述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日常考核一直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非常重视的事项之一。
为了促进学生在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学习中真正理解和掌握知识,提高他们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教育委员会特提出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
这些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引导学校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和方式,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日常考核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和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历史认识。
从这个意义上说,考核不仅是检验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的手段,更是培养他们品德和能力的过程。
因此,考核内容应该紧密结合学科教学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纲要中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核心思想以及相关的实践能力。
同时,在考核方式上也应该注重多样性和灵活性,旨在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能力。
可以通过组织小组讨论、开展案例分析、进行个人或团队项目研究等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考核方式的多样性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造力,也有利于发现学生的潜能和优势,提供个性化的发展空间。
总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日常考核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强调了考核内容与方式的重要性。
通过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和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实现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教育的有效推进。
同时,建议学校和教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发展,使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全面的发展和成长。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叙述和探讨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日常考核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概述了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其中,通过概述可以让读者了解到本文关于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日常考核的指导意见的整体框架。
第二部分是正文部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在考核内容部分,将详细介绍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要求,以及具体考核的重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督导评估指标》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督[2016]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日期】2016.03.31【实施日期】2016.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督导评估指标》的通知(沪教委督〔201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精神,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9部门印发的《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沪教委基〔2015〕72号),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规定以及本市《关于建立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制定《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督导评估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并印发给你们。
此项督导将纳入本市2016年至2020年对全市16个区县开展的新一轮综合督政工作中。
请各区县政府根据《指标》要求,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坚持公益普惠、注重可持续发展、强化政府职责,通过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并做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准备接受综合督政。
督政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督导评估指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6年3月31日附件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督导评估指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沪教委基〔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22〕28号各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科(经)委、财政局、建设管理委、规划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市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教育装备配置、信息化环境建设、教师队伍配置、生均经费标准,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围绕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全面实现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配套措施,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持续提高。
二、基本原则(一)服务内涵全面对接国家新课程新教材要求,以培养学生素养为导向,优化学生学习空间和资源环境配置。
适应“五育”融合新要求,注重软环境建设与优质师资均衡配置,保障教育教学以及学生各类活动有效开展。
(二)补齐短板适应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新要求,参照上海市民家庭生活条件的平均水平,改善学生在校生活所必需的环境,注重人文关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打造温馨校园。
(三)注重效益坚持使用和配置并重,发挥设施设备的育人功能,提高使用效益,增强学生、教师的感受度。
促进学校数字化转型,实现学校管理效能提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311位同志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311位同志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10.12.21•【字号】沪教委督[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311位同志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沪教委督〔2010〕30号)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在京津沪渝四市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督〔2009〕15号)精神,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市教育督导部门(不包括黄浦、长宁、浦东、闵行4个试点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开展了督学资格过渡认定。
经本人申报、区县教育督导室推荐、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初审,以及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审核等认定程序,现认定戈一萍等311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一、专职督学(以姓氏笔画为序)戈一萍仇智君王华王斌王晓虹石建柱刘陆XXX国印国荣朱坚朱英朱涵成汤一湘阮建萍余东岭吴志伟吴静波张峰张涛张莹张慧张薇张小华张云霞张建国张根洪李学红李家元李逢五杨国顺杨明哲杨桂龙汪建华沈玲沈辉沈若玉沈雪林辛敏邵志勇邵宛英陆树兴陆家贤陈言陈敖陈红陈一铭陈宇卿陈建青陈建国周锋周一飞周长兴周以珍孟琴娣林燕华郁丹郑万瑜郑亚鸣金文金东娣金志清姚凤姜雅琴胡占才胡昊然赵雁鸿郝鹤鸣倪培人唐纯平唐海宝徐琴徐生祥徐兴龙徐界生殷越人秦俭耿明生陶金凤顾薇顾宏伟顾健家顾婷婷顾筱璞曹四清梁英盛丽华黄亚民黄华明黄爱兵黄慧娟彭远海景兰萍董爱凤蒋兴涛蒋庆颖蒋志明谢秋观潘宏伟潘擎文戴美晶二、兼职督学(以姓氏笔画为序)丁一匡丁银娣丁新康仇言瑾卞松泉卞贤俊尹在林方红梅毛放XXX 王玉王洪王钢王曙王小柳王以权王向群王旭东王丽萍王志方王明发王秉衡王厥轩王慧琴乐霆包罗叶纲叶蕴平杰任升录任博生刘政刘琪XXX超刘京海刘国华刘顺甄刘琪莹刘超美刘颖瑾向玉青吕波孙鸿孙琳孙雪芬孙稼麟朱宏朱蕾朱光明朱宏英朱良俊朱怡华朱鸽翔朱耀庭汤雁汤丽英许伟许建苗邬宪伟齐小云严英严萍何强何士雄余利惠吴琳吴慕莲应彩云张扬张岚张珏张云生张正之张仲一张犹策张秀丽张剑杰张春强张新良李英李永元李昌群杨青杨安国步定芳汪维辉沈宁雷沈立刚沈佩芬沈国强沈黎明沙绮绮肖麟钦苏军邹叶陆磊陆文一陆国光陆青萍陆谏谆陆葆谦陆锡根陈军陈红陈劻陈英陈青陈俭陈娟陈为果陈永年陈伟安陈志国陈李明陈剑钰陈效民陈熙强周卫倩周小密周伟灿周丽君周建明季洪旭林红林勤林乃华范广璆范琪斌茅兴昌郁洪飞郁耀昌郎建中郑惠萍金辉金文清金诵芬金新民俞子骠俞克斌俞玲萍姚仁根姚仲明姚阿民施伟施红卫施红菊施志照洪晓琴胡国琳胡建中荣慧谦贺蓉赵其坤赵美君钮恩光须建瑾唐盛昌奚建华席璐徐虹徐谊徐静徐旦泽徐立德徐丽萍徐阿根徐承博徐韵安柴秋云殷南华秦慧莫云华袁玉棣谈莉莉郭宗莉钱明涛顾剑顾世杰顾利萍顾志跃顾泠沅顾根新顾爱玉顾锦芳高平康定梁重柏盛小盈章本荣黄慧黄志琼黄建忠龚尚勤傅坚敏傅禄建程华程建华童勤康葛玉华葛根贵董文良蒋兴谊蒋辉蘽谢应平鲁慧茹鲍道成鲍锡荣谭惠龙薛毓良戴耀红瞿大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
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10.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4.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
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其他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4〕18号),各高校、各区县开展了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科组专家评议,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网上公示无异议,共确定16项市级重点项目、150项市级项目,现将各类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将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设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的通知》(沪委宣〔2009〕188号),本次确立的16项市级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
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承担者与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立项工作。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联系人:劳南怡、熊立敏
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
联系电话:64184439、64182088
附件:1.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2.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0月13日附件1
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标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标志设计内容一、内容第一部分:教委标志(3个)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标志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标志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高地标志第二部分:教委科技处各建设专项标志(4个)4、上海高校E-研究院(英译:E-Institutes of Shanghai Universities)以信息化基础设施为依托,以跨学科、跨地域合作为特点,以汇聚人才、培育人才、上水平、出成果为目的的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E-研究院具有的特征:共享性、开放性、协同性5、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英译:Key Research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at Universities of Shanghai)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研究的新型科研组织,在产出创新成果,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促进上海高校学科建设内涵发展,带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
五大建设目标: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咨询服务、深化科研体制改革。
6、上海高校人文艺术创新工作室通过创建人文艺术创新工作室,力图对高校艺术类学科的教育、科研、创作、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进行探索。
把握规律,形成经验,促进以行为表现为特征,以艺术创作为载体,以引导实践体验为重点,以杰出人才为旗帜的艺术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7、上海高校艺术大师工作室着重考察艺术大师的艺术表现力、艺术传授力、艺术影响力。
通过对大师级老教授们的深厚学术造诣的挖掘、整理、继承和发扬,加快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特别是推进文化艺术类学科专业的发展,推动高校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工作,同时也发挥对城市文化引领的作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09•【字号】沪教委人[2011]61号•【施行日期】2011.10.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61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市教委各相关处室: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一)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李宣海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书记薛明扬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副组长:高德毅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李骏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尹后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印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袁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俞立中华东师范大学校长XXX选上海师范大学校长组员:(按姓氏笔划排列)王向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处长王兴放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处长王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终身教育处处长王志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处处长丛玉豪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田蔚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处长陆靖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胡宝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处长周景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处长倪闽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处长(二)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
市教委人事处处长周景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陆震、孙鸿任副主任。
今后,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岗位的人员自然接替。
二、工作职责(一)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职责1.统筹规划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各项工作,制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相关政策,建立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全市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宏观管理体制和组织协调机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13]8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13〕81号)各区县教育局:随着上海市中小学第二期课程改革的推进,中小学实验教学有了较大改善,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与本市课程改革要求和教育现代化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深化课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认识,确立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和价值中小学实验教学是学科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深入实施课程标准、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途径。
实验教学的过程是学生探索求知、体验创新的过程,是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科学探究能力和科学精神的过程,对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开发学生的创新潜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促进教学模式的根本改变,实现基础教育转型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二)协同合作,发挥专业部门的引领作用实验教学工作不仅涉及实验室场地、设施、仪器设备配备等硬件建设,也包括实验教学的研究与管理、队伍建设以及评价与考核等制度建设。
市和区县教研、装备、师训、考试等机构(部门)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在加强实验室建设,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制定实验教学评价体系,落实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做好学科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协同合作,切实保障本市中小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管理,提高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验教学工作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创设必要的教学条件,制定具体的实验教学计划,建立严明的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按照课程标准开足、开好实验课,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5.27
•【字号】沪教委人[2013]38号
•【施行日期】2013.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
立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3〕38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适应上海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促进上海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内设立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其工作职能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工作职能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5月27日附件
上海教育新闻宣传中心工作职能
1.承担重大教育新闻宣传活动的方案策划和组织实施、收集和挖掘教育系统新闻线索等工作。
2.承担教育政务微博的日常维护与教育舆情应对工作。
3.承担媒体教育报道专业阅评工作,开展宣传效果评估等专业化研究工作。
4.承担教育系统新闻评论员队伍建设工作。
5.协助指导上海教育系统各类宣传媒体的建设工作。
6.完成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定曹锡康等75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沪教委督〔2010〕1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认定曹锡康等75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浦东新区、黄浦区、长宁区、闵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在京津沪渝四市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督〔2009〕15号)中有关对浦东新区、黄浦区、长宁区、闵行区在职专兼职督学采用过渡性办法认定其督学资格的规定,经本人申报,区县督导室审核推荐,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初审,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认定曹锡康等75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
(名单附后)
— 1 —
附件: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督学认定通知
抄送:各区县教育局,其它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7月5日印发
(共印55份)— 2 —
附件:
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
— 3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22•【字号】沪教委人[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35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建设,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请你们认真按照执行,并根据本区县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我委人事处。
附件: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建设,现就本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关注每个教师的发展,注重以育人为本的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的提升,着眼多通道、开放化教师培训体系的构建,创新教师培训机制,转变教师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培训专业化程度,为各级各类教师提供多层面、可选择的学习机会,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促进上海基础教育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依托全市教师教育资源联盟,充分发挥教学、教研、科研和培训对教师成长的综合效应,构建以“学分银行”为抓手的共享课程管理体系,形成市级规划指导、区县统筹落实、学校为实施主体的教师培训体系以及向全社会开放、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培训平台,进一步提升全体教师的教育境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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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主要职责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 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 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幼特教部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 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教研员蔡蓓瑛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2020年10月20日,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2020年11月,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评为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 2021年4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被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三、发展规划处
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统筹推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与高等学校设置;实施教育基本建设及修缮;会同有关方面拟定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计划;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牵头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工作。
人员编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0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总督学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67 名。
5.
Hale Waihona Puke 内设机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地点:上海市政大厦
一、办公室
负责行政文电、机要、档案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教育对口支援、校友会管理工作;落实两 委会务、机关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落实行政督查督办、信息编报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其他有关行政工 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发[1994]39号)、《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国发[2001]21号)中“各地要建设一批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精神,为促进本市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升上海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实现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到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现对进一步推进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意义,促进率先基本实现上海基础教育现代化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是上海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通过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在高中教育阶段形成一支学校教育改革的先锋队,一支攻克素质教育难题的攻坚队,形成普通高中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持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要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积极开展教育科学实验,通过学校教育改革和科学实验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要通过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促进校长队伍建设和校长专业发展,要在教育思想、实验项目、课程建设、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教育质量等方面创造出对本市基础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新鲜经验,带动高中教育的整体发展与提高;要加强与国际教育、文化的交流,以进一步提升上海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本市率先基本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2.16•【字号】沪府办发〔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16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0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
2.取消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的确认。
3.取消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核准。
4.取消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5.取消民办高等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6.取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备案。
7.取消高等学校内同一层次研究生类型结构调整审批。
8.取消专科高职指导性专业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的调整审批。
(二)增加的职责1.增加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审批。
2.增加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3.增加民办高等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变更备案。
4.增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
5.增加根据国家部署深化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和实现步骤;指导协调市、区县教育规划的编制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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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文件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沪教委科…2009‟2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0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07年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从今年起,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13号),经各高校申报,专家评审,并经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确定复旦大学胡蝶等49所高校的100位项目承担者入选。
现将确定的项目人员和项目名单(附后)予以公布,A类为
— 1 —
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高职高专和民办院校。
“晨光计划”项目社会科学研究每项资助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每项资助6万元。
项目经费分2次下达,首次下达额度为总经费的80%,项目完成后下达20%。
经费下达的具体事宜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希望各高校重视对“晨光计划”项目的管理,为入选者科研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2009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A类)
2.2009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B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科研项目名单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7月1日印发
(共印32份)— 2 —
附件1:
2009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A类)
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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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9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B类)
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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