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规1号修改单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特种设备许可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特种设备许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TSG),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制定并且颁布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能效指标以及相应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的强制性基本安全要求、节能要求、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内容。
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将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志用其拼音的简称表示,即用特种设备中的特(Te)、设(She)和规范(GUifan)的拼音首字母(TSG)组成。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颁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包括专项规范和综合规范。
专项规范是指某类特种设备的某环节的规范,综合规范是指某类特种设备的所有环节或者所有特种设备的某个环节的规范。
TSG代号说明一专项规范TSG后第1位为规范种类代号,有9种:Z—综合管理;G—锅炉;R—压力容器;D—压力管道;T—电梯;Q—起重机械;S—客运索道;丫一大型游乐设施;N—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TSG后第2位为工作项目代号,有9种:0—管理;1一设计;2—制造;3—安装改造维修;4—气体充装;5—使用;6—作业人员;7—检验、检测;8—检验、检测人员;C—材料;F—安全附件;B—部件二综合规范TSG后第1位为规范种类代号,有10种:0—管理;1—锅炉;2—压力容器;3—压力管道;4-电梯;5—起重机械;6—客运索道;7—大型游乐设施;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节能TSG专项规范列表:一、综合管理Z1 TSGZOOOl-200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废止,依据TSG01-2014第7.6条)2 TSGZOOO2—2009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3 TSGZOOo3—200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钢4 TSGZoooJ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废止,依据TSG07-2019第4.6条)5 TSGZOOO5-2OO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废止,依据TSG07-2019第4.6条)7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8 TSG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9 TSGZ7001—202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10 TSGZ7002—2022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11 TSG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不适用于无损检测,依据TSGZ7002—2022第4.6条;不适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要求,依据TSGZ7001—2O21B4.11>)12 TSGZ7004—201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2022年第16号)13 TSGZ7OO5-2O15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废止,依据TSGZ7OO2—2O22第4.6条)14 TSGZ8001-2019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16TSGZBOOl—2008燃油(^)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第1号修改单)(废止,依据TSG11—2020第"2条)17TSGZBoO2—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第1号修改单)(废止,依据TSG11—2020第"2条)18TSGZCool—2009锅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制造许可规则(己废止,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留言回复)19TSGZFo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街改阜乂部分条款废止,依据TSG07-2019第4.6条)20TSGZFoo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21TSGZFOo3—2011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部分条款废止,依据TSG07-2019>4.6条)二、锅炉G2TSGGOOo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废止,依据TSG91-2021第7.3条)3TSGGOOO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废止,依据TSG91-2021第7.3条)4TSGGloOl—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废止,依据TSG11—2020第11.2条)5TSG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废止,依据TSG07∙2019第4.6条)6TSG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废止,依据TSG11-2020第11.2条)7TSGG5002—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废止,依据TSG11—2020第11.2条)8TSGG5003-20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第1号修改单质检局2010年第127号)(废止,依据TSG11—2020第11.2条)9TSGG500J2014锅炉使用管理规则(废止,依10TSGZ6001—201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11TSGG6003—2008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12TSGG7001—2015锅炉监督检验规则(废止,依据TSG11—2020第11.2条)13TSG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废止,依14TSGG8001—2011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废止,依据TSGZ8002∙2022第7.4条)三、压力容器R1TSGROOOl—2004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废止,依据TSG21-2016第10.2条)2TSGROOO2—2005超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废止,依据TSG21—2016第10.2条)3TSGROOO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废止,依据TSG21—2016第10.2条)4TSGROOOJ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废止,依据TSG21-2016第10.2条)5TSGROOO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3号修改单2021年第24号)6TSGROOo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废止,依据TSG23-2021第10.2条)7TSGRoOO9-2009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废止,依据TSG23-2021第10.2条)8TSGROoIO—2019热交换器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9TSGRIool—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废止,依据TSG07-2019第4.6条)10TSGRIoO3—2006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废止,依据TSG23-2021第10.2条)11TSG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废止,依据TSG07-2019第4.6条)12TSG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废止,依据TSG07-2019第4.6条)13TSGR4002—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废止,依据TSG07-2019第4.6条)14TSGR5001—2005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废止,依据TSG08-2017第4.4条)15TSG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废16TSGR6001—201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17TSGR6002—2006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18TSGR6003—200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19TSGR6004—2006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20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再按此标准执行,依据TSG21—2016第10.2条;氧舱相关条款不再依此标准执行,依据TSG23-2021第12.2条)21TSGR7002—2009气瓶型式试验规则(废止,依据TSG23-2021第10.2条)22TSGR7OOJ2O11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废止,依据TSG23-2021第10.2条)23TSGR7004—2013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再按此标准执行,依据TSG21—2016第10.2条;氧舱相关条款不再依此标准执行,依据TSG23-2021第12.2条)24TSGRFOOl—2009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废止,依据TSG23^2021第10.2条)四、压力管道D1TSGDOOol—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2TSGD2OO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1号修改单)(废止,依据TSGO7-2019第4.6条)4TSG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废止,依据TSG07-2019第4.6条)5TSGD5OO1—2009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废止,依据TSG08-2017第4.4条)6TSGD6001—200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程(废止,依据TSGD7006-2020第3.3条)8TSGD7002—2006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9TSGD7003—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长输管道10TSG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公用管道11TSGD7005—201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一工业管道12TSGD7006—2020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五、电梯T1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废止,依据TSG08-2017第4.4条)2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3TSGT6001—200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4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3号修改单2019年第51号)5TSGT7002—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第3号修改单2019年第51号)6TSG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第3号修改单2019年第51号)7TSG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第3号修改单2019年第51号)8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电梯和自动人行道(第3号修改单2019年第51号)9TSG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第3号修改单2019年第51号)10TSG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六、起重机械Q桥式起重机2TSGQ2001—2015起重机械制造安装许可规则(征求意见稿)3TSGQ5001—2009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废止,依据TSG08-2017第4.4条)4TSGQ6001—2009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止,依据总局2013年第191号)6TSGQ7002—2019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7TSGQ7003-2007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8TSGQ700J2006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9TSGQ7005-2008流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10TSGQ7006—2007铁路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11TSGQ7007—2007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12TSGQ7008-2007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13TSGQ7009—2007缆索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15TSGQ7011—2006旋臂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16TSGQ7012—2008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17TSGQ7013-2006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验细则(废止,依据TSGQ7002-2019第3.3条)19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20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第1号修改单2020年第26号)七、客运索道S1TSGSIOOl—2008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2TSGS6001—2008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3TSGS7001—2013客运索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4TSGS7OO2—2005客运缆车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废止,依据TSGS7001-2013第三十条)5TSGS7003—2005客运索道型式试验规则6TSGS7004—2005客运拖牵索道型式试验细则7TSGS7005—2005客运索道部件型式试验细则八、大型游乐设施Y1TSGY6001—200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废止,依据TSGZ6001-2019第三十九条)九、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N1TSGNOOOl・2017场(D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废止,依据TSG81-2022第6.3条)TSG综合规范列表:1 TSGOI-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2 TSG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3 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4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5 TSGII-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6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7 TSG22-20XX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9TSG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0TSG51-20XX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11TSG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12TSG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的修订TSG的修订包括改版、修改和更正。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1.21•【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业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公布施行。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1月21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1年12月29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一、对《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作出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民用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和各县级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管理工作。
”(三)将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节能监测系统。
”(四)删去第十四条。
(五)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具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删去第十六条。
(七)将第十七条修改为:“民用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第1号修改单一、将1.1修改为:目的“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将1.2修改为: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固定式(注1-1)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烟道式、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三、将1.3修改为: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设备:“(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2)额定蒸汽压力小于0.1MPa的蒸汽锅炉;“(3)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4)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5)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
”四、将1.4.3修改为: C级锅炉“(1)蒸汽锅炉,p≤0.8MPa,且V>50L(V为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下同);“(2)热水锅炉,p<3.8MPa,且t<120℃;“(3)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Q≤4.2MW。
”五、将1.4.4修改为:D级锅炉“(1)蒸汽锅炉,p≤0.8MPa,且30L≤V≤50L;“(2)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且t≤95℃。
”删除注1-4。
六、将1.5修改为:进口锅炉“境外制造在境内使用的锅炉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如果与本规程要求不一致时,应当按照本规程1.6的要求进行技术评审和批准。
”七、将1.6条修改为:“有关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包括引进境外技术、按照境外标准制造、新结构等),与本规程不符时,或者本规程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申报,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1号修改单)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安全员按车辆设置。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气瓶充装单位按充装工位填写本表中的安全管理员;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按附件C填写安全管理员。
9
附件C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地址:
工程(装置)名称:安全管理部门:
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第1修改单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3个安全技术规范及4个修改单的公告(2017年第4号)2017-01-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结合实施情况,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予批准发布施行。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自2017年8文档附件: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第1号修改单2.《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第2号修改单3.《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第1号修改单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第1号修改单质检总局2017年1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第1号修改单一、将1.1修改为:目的“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将1.2修改为: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固定式(注1-1)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烟道式、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三、将1.3修改为: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设备:“(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2)额定蒸汽压力小于0.1MPa的蒸汽锅炉;“(3)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 的热水锅炉;“(4)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5)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7.31•【字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4号•【施行日期】2023.07.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四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7月31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3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一、对《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作出修改(一)将第八条修改为:“对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对企业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未按国家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二)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1.将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中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修改为“发展和改革部门”。
2.将第三十四条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将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作出修改(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应遵守《工会法》和本规定。
节能法律法规
2024/1/1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 审查办法
节能审查区别对待,严格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 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 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 查意见。
2024/1/1
2024/1/1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 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2016年节约能源法共七章八十七条。
2016年节约能源法条款没有变化, 只是体现简政放权对第十五条关于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进行部分修 改。
节能监察 办法
《节能监察办法》对节能监察经 费和节能监察机构的义务进行了规 范。
《节能监察办法》对被节能监察 对象进行节能监察内容进行了具体 规定。
2024/1/1
节能监察 办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节能监察办法》对节能监察程 序和节能监察人员工作要求进行了 具体规定。
《节能监察办法》对违反本办法 的法律责任和应该进行处罚的程度 进行了规定。
2024/1/1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 审查办法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 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 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 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 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 况自行决定。。
层次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以 及建国设。家单发位展在改 报革送委项审目批可行的性政研府究投报资告项前目,, 需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 查意见。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总监题库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总监题库题库编制组2024年6月20日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判断题1、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需要延长首次定期检验日期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年。
()A、正确B、错误【来源】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2(2)压力容器首次定期检验日期按照本规程 8.1.6 8.1.7 的规定确定,产品标准或者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缩短检验周期的除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首次定期检验日期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年。
2、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 1 个月以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工作。
()A、正确B、错误【来源】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6使用单位应当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 1 个月以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工作。
3、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定期检验完成后,由使用单位组织对压力容器进行管道连接、密封、附件(含安全附件及仪表)和内件安装等工作,并且对其安全性负责。
()A、正确B、错误【来源】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6定期检验完成后,由使用单位组织对压力容器进行管道连接、密封、附件(含安全附件及仪表)和内件安装等工作,并且对其安全性负责。
4、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过 15年的压力容器视为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
TSG G00022020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治理规程第1号修改单
附件《锅炉节能技术监督治理规程》(TSG G0002-2020)第1号修改单(对2020年8月第1版的修改)附件A修改成:附件A工业锅炉热效率指标A1 燃煤工业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指标层状燃烧锅炉产品层状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要求见表A-1。
表A-1 层状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注A-1:以I类烟煤、贫煤和无烟煤等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依照表A-1中Ⅱ类烟煤热效率指标执行。
注A-2:各燃料品种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 daf)范围,烟煤,V daf>20%;贫煤,10%<V daf≤20%;Ⅱ类无烟煤,V daf<%;Ⅲ类无烟煤,%≤V daf≤10%;褐煤,V daf>37%(下同)。
流化床燃烧锅炉产品流化床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要求见表A-2。
表A-2 流化床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注A-3:以贫煤和无烟煤等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依照表A-2中褐煤热效率指标执行。
注A-4:以劣质煤(要紧组成为煤矸石,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烧量,且A ar>40%)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限定值应当达到锅炉设计热效率,目标值依照表A-2中AI烟煤热效率目标值执行。
室燃(煤粉)锅炉产品室燃(煤粉)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要求见表A-3。
表A-3 室燃(煤粉)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注A-5:以水煤浆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限定值应当达到锅炉设计热效率,目标值依照表A-3中热效率目标值执行。
A2 燃液体燃料、燃天然气工业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指标燃液体燃料、燃天然气工业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要求见表A-4。
表A-4 燃液体燃料、燃天然气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注A-6:以轻油、重油之外的液体燃料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限定值应当达到锅炉设计热效率,目标值依照表A-4中液体燃料热效率目标值执行。
GB_T9237-2024CN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附2024年第2号修改单)
燃烧安全
使用燃气的制冷系统或热泵应安 装安全阀、火焰探测器、燃气泄 漏报警器等安全装置,确保安全 运行。
制冷剂及加注要求
制冷剂类型
GB_T9237-2024CN 规定了制冷系统中可 使用的制冷剂类型, 并对制冷剂的性能要 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制冷剂加注量
标准规定了制冷剂的加注量, 以确保制冷 系统的最佳性能和安全运行。
噪声类型 室内机 室外机
限值(dB(A)) ≤45 ≤60
能效要求
节能管理要求
节能目标设定
制定明确的节能目标,并定期进 行监测和评估,确保目标实现。
节能技术应用
采用高效节能技术,例如变频技 术、热回收技术等,降低能耗。
能源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包括 能源消耗监测、能耗分析、节能 措施实施等。
对制冷剂回收利用程序和流程 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加强了 环境保护要求。
4 4. 安全测试内容扩展
增加了新的安全测试项目,例 如制冷剂泄漏检测和系统压力 测试。
结论
GB_T9237-2024CN标准为制冷系统及热泵的安全与环境要求提供了全面指南 。 该标准有助于提高行业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产品安全可靠。
违反后果
未能满足强制性要求会导致产品不符合标准,无法获得认证。 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产品召回等。
2024年修改内容重点
1 1. 制冷剂要求更新
更新了对某些制冷剂的应用限 制,例如R32的应用范围。
2 2. 能效标准提升
提高了制冷系统和热泵的能效 要求,鼓励使用更加节能的设 备。
3 3. 回收利用要求细化
GB_T9237-2024CN 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 与环境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制冷系统和热泵的安全与环境要求,涵盖了设计、制造、安装、 运行、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节能管理规章制度1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用电管理1、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
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
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
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5、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二用水管理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
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2、机关工作人员每天要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市社机关会议一般不提供瓶装矿泉水。
3、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三办公用品管理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文件和《社务信息》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
提倡双面印刷。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尽量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尽量做到在打县里的电话前加拔966015,长途电话前加拔11808,以节约电话费。
6、笔记本要双面记录,禁止单面记录,用完后才能领取第二本。
四公务用车管理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企业节能规划编制通则
企业节能规划编制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编制企业节能规划应遵循的步骤、方法和规划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节能规划的编制,其他用能单位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0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3 术语和定义GB/T 2589、GB/T 13234 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企业节能规划 energy conservation plan of enterprise为实现企业节能目标所编制的中长期行动方案。
3.2 基期 base period编制节能规划时作为基准的年份。
3.3 规划期 planning period节能规划覆盖的时间段。
3.4 节能潜力 energy conservation potential企业(用能系统、用能单元、用能设备)基期能耗与在当前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条件下能够实现的最低能耗的差值。
3.5 节能措施评估 evaluation for energy conservation measurement an d projects 对节能措施的先进性、适应性、经济性和节能效果的分析评价。
4 企业节能规划编制步骤4.1 分析现状4.1.1 了解掌握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 2 了解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包括所在行业的发展方向、产业政策、所处地位等。
4.1.3 收集整理企业基期基本情况等基础资料。
4.2 分析节能潜力4.2.1 可采用对标、类比等分析方法,对企业能源消耗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企业能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节能方向。
4.2.2 对照能源利用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提出节能措施,包括管理节能措施、结构节能措施和技术节能措施,每项措施应提出措施要点、实施方案等,测算节能潜力。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工作的通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工作的通报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工作的通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提高全省锅炉安全节能环保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要求,省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监督抽查主要内容省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锅炉节能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抽查的通知》(鲁市监特设函〔2020〕111号),对16市57家锅炉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销售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锅炉制造单位33家,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2家,锅炉销售单位2家。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锅炉生产单位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质保体系是否有效运行、锅炉产品是否满足节能环保要求、施工质量是否影响锅炉系统能效、锅炉系统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等。
二是锅炉销售单位销售锅炉产品是否符合节能环保有关要求、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并执行锅炉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等。
三是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是否按要求开展、是否同时对锅炉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浓度进行测试等。
二、抽查发现问题情况本次抽查共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51家,问题115项。
其中存在问题的锅炉制造单位30家,问题58项,存在问题的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1家,问题57项(详见附件)。
(一)锅炉制造单位存在的问题。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 )第1号修改单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1号修改单(对2016年2月第1版的修改)1.将1.9条修改为:“1.9不符合本规程时的特殊处理规定“有关单位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本规程不一致,或者本规程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投入生产、使用。
”2.将2.1.1(4)项修改为:“(4)压力容器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向材料使用单位提供质量证明书,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印制可以追溯的信息化标识,加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可以追溯的信息包括材料制造单位名称、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交货状态、质量证明书签发日期等内容;可以追溯的信息化标识包括二维码、条码等。
”3.将2.1.2.1(6)项修改为:“(6)主要受压元件采用未列入本规程协调标准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低合金钢,或者用于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应当按照本规程2.1.3.2(1)和(2)的要求证明其各项性能指标能够满足本规程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4.将2.1.3.1条修改为:“2.1.3.1未列入本规程协调标准的材料“2.1.3.1.1未列入压力容器或者承压设备专用材料标准的材料“主要受压元件采用的材料,未列入本规程协调标准,也未列入压力容器或者承压设备专用钢板、锻件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经过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压力容器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验证,并且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后,按照本规程1.9的规定进行新材料技术评审。
“2.1.3.1.2已列入压力容器或者承压设备专用材料标准的材料“主要受压元件采用的材料,未列入本规程协调标准,但已列入压力容器或者承压设备专用钢板、锻件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材料研制单位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提供必要的材料数据(包括化学成分、拉伸性能、疲劳试验数据、断裂韧性以及其他满足该材料使用范围要求的性能参数)。
GBT92372017《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修改单征求意见
标法动态·STANDARD NEWS32电器2019/3STANDARD 标准GB/T 9237-2017《制冷系统及热泵 安全与环境要求》修改单征求意见2019年1月29日,根据《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GB/T 9237—2017《制冷系统及热泵 安全与环境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月6日。
据了解,GB/T 9237—2017《制冷系统及热泵 安全与环境要求》是在GB 9237—2001的版本上进行的修订,其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 5149:2014《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性制冷剂使用的门槛。
根据《第1号修订单》,将对GB/T 9237—2017《制冷系统及热泵 安全与环境要求》中的额外通风量限值和最小通风量限值的定义进行修订;将10.3.3.1的最后一段话,由“制造商的测试方法应达到与10.3.3.1或10.3.3.2要求等同的结果”修改为“制造商的测试方法应达到与10.3.3.2或10.3.3.3要求等同的结果”;在表B.1中将“丙烯系列”修改为“不饱和有机化合物”,同时新增R1336mzz (Z)、R1130(E)两种制冷剂及其相关信息(新增内容见表B.1);在表B.2中新增R449A、R452B 两种制冷剂,及其有关信息(新增内容见表B.2);在表B.3中新增R513A、R514A 两种制冷剂,及其有关信息(新增内容见表B.3)。
按摩椅团体标准发布2019年2月18日,京东联合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以及荣泰、奥佳华、艾力斯特、迪斯等7家按摩椅品牌共同发布按摩椅团体标准,以期通过性能、材质、安全性等硬性参数确保按摩椅产品的品质,推动产品标准的规范化和升级迭代。
与目前通行的GB/T 26182—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保健按摩椅》国家标准相比,此次发布的按摩椅团体标准增加了拉伸、加热、健康检测、健康档案等主流功能的相关定义,提高了噪声、座架强度等部分现有指标的要求,同时补充了外壳和结构强度、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要求、零靠墙试验等方面的内容。
工业锅炉司炉测试题(含参考答案)
工业锅炉司炉测试题(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44题,每题1分,共44分)1.三通旋塞不具有( )的作用。
A、冲洗存水弯管B、冲洗压力表C、检查、校验压力表D、可不停炉调换压力表正确答案:B2.燃气压力继电器设定的高限值500mbar等于( )。
A、0.05KPaB、5KPaC、50KPaD、0.5KPa正确答案:C3.燃料的发热量大小,基本上是由( )的含量多少而决定的。
A、碳B、挥发物C、矿物质D、灰份正确答案:A4.省煤器管在运行中发生破裂,经加大给水仍不能维持锅炉水位时,应当( )A、关小主汽阀B、减弱燃烧C、立即停炉D、启动备用水泵正确答案:C5.按《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应设超压联锁保护的锅炉的蒸发量不小于( )。
A、4t/hB、2t/hC、10t/hD、6t/h正确答案:D6.用注水器给锅炉上水,锅炉的工作压力不能超过( )。
A、1.25MPaB、0.4MPaC、1.OMPaD、0.8MPa正确答案:D7.安全阀不到规定压力时即排汽的原因是( )。
A、排汽管堵塞B、调整或维护不当C、阀心、阀座生锈D、阀心、阀座磨损正确答案:B8.( )的特点是含碳量高,挥发分低,不易点燃。
A、无烟煤B、烟煤C、褐煤D、贫煤正确答案:A9.在标准状态下,天然气的发热量为( )kJ/m3。
A、15000-20000B、92100-121400C、4000-6000D、约40000正确答案:D10.燃油在开口容器中的加热温度应低于闪点( )。
A、15℃B、5℃C、10℃D、20℃正确答案:C11.双层炉排的燃烧方式属于( )。
A、悬浮燃烧B、气化燃烧C、层状燃烧D、气化燃烧正确答案:C12.水冷壁管的作用有( )。
A、降低炉膛温度B、与外界隔绝C、防止燃烧层结焦D、吸收炉膛高温热正确答案:D13.锅炉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属于( )。
A、重大事故B、严重事故C、一般事故D、特大事故正确答案:B14.锅炉房设备布置时应当尽量()管道,烟风道的长度及其弯头数量,以减少流动阻力。
EHS 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EHS培训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1我国EHS的现状及趋势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含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2中国法律体系简介1立法法3EHS的法律责任1刑法及其修正案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行政处罚法4行政复议法5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6行政诉讼法7民法通则8产品质量法4环保法概述1环境保护法2环境保护总局《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3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07-01)4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等制定了《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2003-07-01)环境保护部颁布《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5环境许可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10-0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00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03-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8大气污染防治法9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199210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200711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200612上海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2000-09-10 )6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4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5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6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7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8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9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1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3地下水质量标准1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06年修改单)15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6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17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有关“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及相关法律责任适用问题的复函7大气污染防治1大气污染防治法2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2007修订)3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含2000年修改单)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7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8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04-05-07)9《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 》(2000-01)10《清洁发展机制运行管理办法》(2005-10)8固体废物管理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6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8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9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1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12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03)13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3)14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15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6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17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18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19固体废物鉴别导则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2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2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2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2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2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2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9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30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32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9噪声控制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5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12525-90修改方案,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7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08-06-01)8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10节能、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1节约能源法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5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6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7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8可再生能源法9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10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1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12清洁生产促进法13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14循环经济促进法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年耗能5000吨至10000吨标准煤工业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节(2009)104号,11职业健康和安全法规概述1职业病防治法2劳动合同法3放射性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5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7禁止使用童工规定8工伤保险条例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卫生部2006-07-0711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生部1999年12月24日1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7月1日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1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05年9月1日1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2002-05-0115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2002-05-01 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警示标识 2003-12-0117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18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1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代替GB/T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20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原国家经贸委发布,2000-03-0621职业病防治法 2002-05-012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05-1226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2007-11-0127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 2008-01-0128就业促进法29安全生产法 2002-11-0130消防法(2008年修订) 2009-05-01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03-15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06-013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009-05-0134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09-05-0135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2职业病防治1职业病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5禁止使用童工规定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8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2002-05-01 9职业病目录10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7月1日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1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12国务院关于卫生部的“三定”规定(国办发[2008]81号)13国务院关于安监总局的“三定”规定(国办发[2008]91号)13职业健康监护1职业病防治法2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卫生部2006-07-073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07 (2007-10-01) 4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2002-05-01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002-05-016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2号, 2009年08月27日7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4食品安全卫生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4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15放射与辐射安全1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源分类办法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2007-11-0116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法 2002-11-01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08-01-0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009-12-01 起施行5安监总局文件:《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6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3月1日施行7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7月1日施行,2009年5月20日修改8–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3年1月1日施行,2006年9月28日修改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2004年5月1日1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9年2月1日发出《关于做好空气化工产品无人值守“现场供气”生产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03-152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7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8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1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9511安监总局文件:《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2《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13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70号)1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5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1997010116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17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16483200819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安监总局等八部门2003年6月24日公布20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安监总局等八部门2003年12月30日公布21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23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2006年10 月1日起施行2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商务部令第7号,2006年10月21起施行25关于将羟亚胺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公告,公安部等六部门颁发,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26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安部等六部门颁发, 2009年6月25日2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1995年12月27日起施行29《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 ),1997年3 月10日起施18危险物品的运输安全1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12月29日修正)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道路运输条例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03-15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6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8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9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10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2006年10 月1日起施行11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08年修正)12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一部分 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3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 19270-200914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15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16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17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18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办法19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20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 19359-2009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2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3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 19433-20092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4387-200819化学品进出口过程中的相关问题1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2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3(2007年环保总局第41号令修改)4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实施细则5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生效前已在国内生产使用的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程序的通知72008年12月31日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09 年1月1日施行)8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程序)(环办[2009] 113号,2009年9月18日发布,2010年1月1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10《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商务部令第7号,2006年10月21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1995年12月27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 ),1997年3 月10日起施1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4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巴塞尔公约》15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20消防安全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009-05-01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09-05-013火灾事故调查规定4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7消防安全标志8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9防火门10防火窗11火灾分类12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1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1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3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24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25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2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2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28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2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安全生产法 2002-11-0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2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8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9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10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11锅炉水处理检验规则12锅炉化学清洗规则13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15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6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17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8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2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2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2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含第1-2号修改单)2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2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5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第1号修改单2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7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28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9气瓶安全监察规定30气瓶充装许可规则31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32气瓶颜色标志33气瓶警示标签35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36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38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39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40电梯监督检验规程42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43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44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4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46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47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48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49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4387-200850特种设备安全法23事故管理:应急预案与事故报告和调查1安全生产法 2002-1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 2009年4月1日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2009-04-295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方案,2009-06-08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安监总局颁布,2006年11月1日施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06-0124安全培训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3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2002年12月18日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令第13号),1999年7月12日公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2002年12月18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5个人防护用品1安全生产法 2002-11-012职业病防治法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05年9月1日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5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6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原国家经贸委发布,2000-03-067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代替GB/T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8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9安全鞋、防护鞋和职业鞋的选择、使用和维护26作业安全1用电安全导则2电气安全工作规程3电气安全管理规程4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5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6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7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9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10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11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12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13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351文件号国发[2007]37号2000/7/1法释[2006]4号已修订已修订已修订已修订作废2006/4/152006/4/15GB8978-1996CJ3082-1999GB3838-2002GB/T 14848-93GB 18918-2002DB31/199-2009DB31/425-2009环函〔2008〕308号GB 3095-1996GB 16297-1996GB 14554-93DB 44/27-2001国务院环保部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等环保总局环保总局信息产业部环保总局国务院GB18599-2001 GB5085.1-2007 GB5085.2-2007 GB5085.3-2007 GB5085.4-2007 GB5085.5-2007 GB5085.6-2007 GB5085.7-2007 GB18597-2001 GB18484-2001 GB18598-200133420已作废被GB5085.3-2007代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原经贸委发改委全国人大常委会GB 17167-2006 GB/T 22336-2008 GB/T 15587-2008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改委和环保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GBZ 158-2003(原来的是旧版本,已经作废!)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卫生部卫生部卫生部卫生部安监总局安监总局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37377主席令国务院国务院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环保总局卫生部国务院安监总局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经贸委国务院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安监总局GB15258-1999作废2009年6月25日发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交通部JT 617-2004JT 618-2004GB 13392-2005GB19269-2009国务院交通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GB 6944-2005GB 12268-2005国务院铁道部铁道部铁道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环保总局环保总局、海关和外贸部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环保总局第106号第107号第108号第109号第61号第6号GB13495-1992GB15630-1995GB12955-2008GB16809-2008GB/T4968-2008GB50444-2008GB50116-98GB50166-2007GB50084-2001(2005年版)GB50261-2005GB50222-95GB50354-2005GB50016-2006GB50347-2004GA767-2008GA95-2007GA703-2007GA654-2006GA587-2005GA503-2004总局令第116号总局令第115号总局令第70号总局令第14号总局令第13号TSG Z0004-2007TSG Z0005-2007TSG G5001-2008TSG G5002-2008TSG G5003-2008TSG G6003-2008 TSG R0004-2009TSG R0002-2005TSG R0001-2004质技监锅[1999]154号TSG R6001-2008TSG R1001-2008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16号TSG R7001-2004TSG R3001-2006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43号TSG ZF001-2006TSG ZF002-2005TSG R0009-2009质检总局令第46号TSG R4001-2006TSG R5001-2005GB 7144-1999GB 16804-1997TSG D0001-2009TSG D3001-2009TSG T5001-2009TSG T6001-2007国质检锅[2002]1号TSG Q6001-2009TSG Q7012-2008TSG Q7015-2008TSG Q0002-2008质检总局令第92号GB 10827-1999国质检锅 [2002]16号GB 4387-20082013年4号主席令2014-1-1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1/1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5/1安监总局2005/9/1安监总局2005/10/13劳动颁发1996/1/1原国家经贸委2000/3/6 GB/T 11651-20082009/10/1AQ/T 6107—20082009/1/1 AQ/T 6108—20082009/1/1GB/T 13869-2008(代替GB/T 13869-2008/12/1原电子工业部颁发1987/1/2原机械工业部颁发1987/1/1AQ 3018-20082009/1/1AQ 3021-20082009/1/1AQ 3022-20082009/1/1AQ 3023-20082009/1/1AQ 3024-20082009/1/1AQ 3025-20082009/1/1AQ 3026-20082009/1/1AQ 3027-20082009/1/1AQ 3028-20082009/1/1GBZ/T 205-2007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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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G0002-2010)第1号修改单
(对2010年8月第1版的修改)
附件A修改为:
附件A
工业锅炉热效率指标
A1燃煤工业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指标
A1.1层状燃烧锅炉产品
层状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要求见表A-1。
表A-1 层状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 1 —
注A-1:以I类烟煤、贫煤和无烟煤等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按照表A-1中Ⅱ类烟煤热效率指标执行。
注A-2:各燃料品种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 daf)范围,烟煤,V daf>20%;贫煤,10%<V daf≤20%;Ⅱ类无烟煤,V daf<6.5%;Ⅲ类无烟煤,6.5%≤V daf≤10%;褐煤,V daf>37%(下同)。
A1.2流化床燃烧锅炉产品
流化床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要求见表A-2。
表A-2 流化床燃烧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注A-3:以贫煤和无烟煤等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按照表A-2中褐煤热效率指标执行。
注A-4:以劣质煤(主要组成为煤矸石,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 net.v.ar<11500kJ/kg,且A ar>40%)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限定值应当达到锅炉设计热效率,目标值按照表A-2中AI烟煤热效率目标值执行。
A1.3室燃(煤粉)锅炉产品
室燃(煤粉)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要求见表A-3。
— 2 —
表A-3 室燃(煤粉)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注A-5:以水煤浆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限定值应当达到锅炉设计热效率,目标值按照表A-3中热效率目标值执行。
A2燃液体燃料、燃天然气工业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指标
燃液体燃料、燃天然气工业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要求见表A-4。
表A-4 燃液体燃料、燃天然气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注A-6:以轻油、重油以外的液体燃料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限定值应当达到锅炉设计热效率,目标值按照表A-4中液体燃料热效率目标值执行。
注A-7:以天然气以外的气体燃料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限定值应当达到锅炉设计热效率,目标值按照表A-4中天然气热效率目标值执行。
A3燃生物质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指标
燃生物质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要求见表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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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5 燃生物质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热效率目标值和限定值
注A-8:以低位发热量Q net.v.ar<8374kJ/kg的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热效率指标,限定值应当达到锅炉设计热效率,目标值按照表A-5中热效率目标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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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本局:特种设备局。
质检总局办公厅2016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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