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与录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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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与录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与录用工作,满足企业人才需求,保证人员合理配置,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内容

一、职责

(一)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公司的定岗、定编、定员的审核工作及员工招聘的组织工作。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定岗、定编、定员的编制工作,提出用人需求并协助人力资源做好员工招聘。

(三)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招聘费用的统筹和管理,对公司的招聘费用进行评估、控制和备案。

(四)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招聘信息和数据的汇总、分析、整理和备案,包括招聘制度、招聘渠道、招聘计划与编制、招聘信息、招聘结果和招聘费用的数据分析整理和汇报工作。

二、招聘与录用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招聘工作应符合公司的企业发展战略,并服务于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既要避免冗员,又要有人才储备,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二)公开透明原则:招聘过程和结果都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从个人品格、素质、经验、潜能和学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性考察,按照先德后才、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人才。

(四)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招聘方式应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用人标准择优录取。

(五)人事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宜在直接相关联的职位工作。

三、招聘渠道的选择

(一)招聘渠道选择的原则:先内部招聘,后外部招聘。公司在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二)内部招聘:公司内员工既可自行申请适当职位,包括内部提升与内部调用,也可推荐他人。

(三)外部招聘的招聘渠道有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校园招聘、委托猎头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各用人部门可根据本岗位具体情况,就外部招聘渠道制订年度招聘计划时向行政人力部提出相应建议。

四、招聘

(一)年度招聘计划

1、招聘工作应当事先规划,并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公司行政人力部需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基于现有的人力资源存量,在每年年底前编制的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2、每年12月10日前,公司各部门用人单位须按《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的统一格式,向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交其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

3、公司行政人力部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各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计划汇总,编制出下一年度全公司招聘计划草案,报公司领导,并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4、公司行政人力部在听取各方建议,并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之后,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编制出下一年度的正式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

5、年度招聘计划由公司行政人力部统一编制,并提交总经办审批。审批通过的年度招聘计划,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方可实施。

6、通过审批的年度招聘计划一般不予修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适当调整,并报总经办核准后实施。

⑴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消失,可在计划中删减并注明。

⑵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延迟,可调整计划延迟进行,并注明。

⑶根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变更(如需求的岗位、人数等发生变化),可调整计划后实施,并注明。新增的临时或紧急招聘需求,按本节第四项第二点补充招聘中的规定实行。

(二)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是指未纳入年度招聘计划又急需补充人员而进行的招聘。比如新上项目、新设立机构,以及因员工辞职、辞退、调动、转岗、晋升而出现岗位空缺等。

2、定岗、定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填写《员工增补申请单》并签批后送人力资源部。

3、当各用人部门在超出定岗、定编范围需增加人员时,应先根据编制调整的程序进行审批。再由部门人事负责人填写《员工增补申请单》经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送人力资源部。

4、招聘专员针对各部门提交的《员工增补申请单》编制《人员增补计划汇总表》,报行政人力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5、招聘专员根据批准后的《人员增补计划汇总表》认真审核部门所申请职位的工作内容及任职资格,可根据需要决定从公司内部调动或外聘,当确定本公司内部无适当人选时,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应聘

(一)普通员工应聘

1、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2、招聘专员对应聘者的相关证件及应聘资料进行检验,初审合格者当场安排面试。

(二)非普通员工应聘

1、招聘专员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并将筛选合格的简历送用人部门推荐筛选,经用人部门筛选符合要求的简历交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

2、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明、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根据职位要求还需要提供作品等相关应聘材料。

3、招聘专员对应聘者的相关证件及应聘材料进行检验,并对登记表的学习、工作背景等进行初步调查,初审合格者当场面试或另行通知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程序

(二)面试规范

1、行政人力部面试侧重于了解候选人的大致情况,着重于考察其基本的素质和能力、工作态度、求职动机、职业目标、合作精神等反映个人价值观的要素。

2、用人部门面试侧重于考核求职者与所应聘职位相关的技术能力及工作经验,确定应聘者是否适合该部门的人才要求和岗位需求。

3、对于技术能力考察,必须进行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现场操作考察,必须测试的岗位包括司机、保全工、电工、质检员、挡车工等公司认为必须进行测试的岗位。

七、录用

(一)经面试合格被确定为初步录用的人员,由招聘专员通知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专员或人事文员指引其按本规定第三条第八项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面试未被录取或因体检不合格而未被最终录取的人员,由招聘专员做出婉辞通知。

(四)辞职人员原则上辞职后三个月内不允许再录用。

(五)曾经被公司辞退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原则上不再录用。

(六)曾经被公司开除的人员不得录用。

八、入职

(一)被录用的员工应在规定的到职日按《入职管理流程》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体检合格单。

5、相关职位的资质证明、职称证书等。

(二)所有员工入职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为学徒工须签订《学徒工培训协议》。

(三)员工入职后由行政人力部办理并发放厂牌,若员工中途遗失或人为损坏厂牌应交10元补办费。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厂牌退还公司,否则扣款50元。(四)需要住宿的员工,由行政人力部开具《住宿通知单》,交由本人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住宿手续。

(五)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行政人力部开具《工作分配通知书》交由本人到用人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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