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设备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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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1、制造商名称及概况:
A、制造商名称:
B、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
C、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D、实收资本:
E、最近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产:
(3) 长期债务:
(4) 流动债务:
(5) 净资产:
(6) 其他:
F、主要负责人姓名:
G、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A、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和厂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主要产品):
年生产能力:(台(或套)/年)
职工(雇员)人数:
C、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
(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营运起始日期等)。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开户银行名称和地址:
8、所属财团(如有的话):
9、其它情况(年表、组织、机构等):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格式24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
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
致: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中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金源时代商务中心C座10A2的科泰华(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CSIE13043420招标编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兹授予科泰华(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
兹确认科泰华(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2013 年 11 月 18日签署本文件,科泰华(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月18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
(盖章)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签字和盖章)姓名、职务(印刷体):
徐晓虎、总工程师出具授权制造商名称:
(盖章)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签字和盖章)姓名、职务(印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