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劳动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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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加强劳动改造工作的理性思考

新时期加强劳动改造工作的理性思考

新时期加强劳动改造工作的理性思考新时期加强劳动改造工作的理性思考经过近十年的监狱体制改革和新一轮监狱布局调整,我国的监狱工作取得了全方位的快速发展和进步,作为监狱工作重要方面的劳动改造工作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但随着监狱工作形势的发展,特别是“首要标准”的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刑事法律法规的重大修改和狱内押犯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都使新时期的劳动改造工作不适应监狱改革发展的要求,面临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严重阻碍了劳动改造工作的发展。

在此为全面加强新时期的劳动改造工作提出一点思考。

一、新时期监狱劳动改造工作面临的问题1、劳动改造管理范围不明。

虽然在监企分开体制下监狱的劳动改造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已经实现了分开运行,监狱劳动改造职能似乎在不断强化,但事实上由于监狱体制改革不彻底和劳动改造工作目标不明确,至今监狱劳动改造管理的责任范围没有清晰的界限,劳动改造工作在监狱工作中已处于边缘化状态。

劳动改造管理责任范围不明的具体表现在不同的监狱有不同的情形,大致如下:⑴生产管理职责有的完全交给劳动改造管理部门,有的完全由企业生产经营部门负责,有的监狱劳动改造管理部门和企业各管生产管理中一段,双方没有具体界限划分;⑵劳动改造管理部门只管罪犯生产性劳动改造,罪犯的非生产性劳动未纳入劳动改造范围进行管理;⑶涉及罪犯劳动改造重要内容的劳动项目被看作是生产经营事务未纳入劳动改造管理范畴,以致包括非生产性劳动项目在内的罪犯劳动项目的选择和配置都未纳入劳动改造管理范畴;⑷劳动改造对象的审查鉴定工作似乎可有可无地未开展起来;⑸罪犯劳动技能培训和刑释就业指导工作被以教育改造工作为中心的思想指导而早早地归入了教育改造工作的范畴。

2、劳动改造项目不适应罪犯改造需要。

监狱对罪犯劳动改造的目的,不仅只是改造罪犯的人生观价值观,改掉好逸恶劳的恶习,而且还要让罪犯提高技术技能素质,掌握一技之长,为回归社会自食其力自谋生路创造条件。

但长期以来监狱把罪犯劳动项目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事务进行管理,监狱企业往往更多地服从参与市场竞争和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而不是服从劳动改造罪犯根本目的需要来选择劳动项目。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日出摘要:本文首先简述了有关劳动改造的哲学思想和法律依据,简要论述了劳动改造是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是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罪犯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之后,按照科学发展的观点对劳动改造的刑罚执行作用、心理矫治作用、职业技能培训作用、情绪稳定与自我实现作用、服务社会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最后,讨论了在监狱体制改革的框架下,在确保正确执行刑罚的前提下,应当更加注重罪犯的改造和社会化需要。

此外,还讨论了劳动改造应注意避免的“误区”,以确保监狱执行刑罚和罪犯社会化过程顺利完成。

一、有关劳动改造制度的理论简述1、哲学依据大量的考古学发现证明首先有了劳动活动,才出现了人类。

有了劳动,人类才开始有了自己的历史。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但是必须通过劳动才能获得生活所需的一切。

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论点,即“劳动”是人类的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基本条件”,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劳动本身是人类历史的起点,可以说劳动创造了人类和推动了社会的不断进步。

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一贯思想。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明“生产劳动是罪犯改过自新的唯一手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劳动能够改造世界、改造人类,体力劳动是防止一切病毒的消毒剂。

2、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监狱法》第四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罪犯参加劳动,不是“自愿”,而是必须。

既是罪犯的法定义务,又是对罪犯的惩罚,体现了监狱执行刑罚的固有属性。

《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

”我国的监狱不仅是罪犯刑罚的执行机关,也是罪犯改造机关,“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既定方针。

浅谈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劳动改造工作

浅谈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劳动改造工作

浅谈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劳动改造工作浅谈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劳动改造工作(摘要)监狱的性质和属性决定着其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一、劳动改造作为我国现行司法行刑的基本手段,有着其理论和法律依据,其功能体现在监狱工作各个方面。

(一)罪犯劳动的长期存在有其理论和法律依据。

罪犯劳动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法律赋予监狱完成监管改造任务的途径和手段。

(二)罪犯劳动的存在和发展是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监狱事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罪犯劳动在监管改造工作中主要有五大功能,罪犯劳动的长期存在和持续发展依然是确保监狱监管改造罪犯任务的实现和《监狱法》贯彻落实的客观需要。

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组织罪犯劳动就成了监狱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阵地。

二、监狱运行体制和监管改造形势在变化发展,但劳动改造对监管改造质量的提高依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罪犯的劳动过程是一个主客体双方互相作用、影响的过程,罪犯可以体会到劳动作为人生本质的真实性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根本性。

2、罪犯劳动是在特定条件下对社会劳动的再现和回归,使监狱从单纯监禁和单纯教化的模式中解脱出来。

3、罪犯劳动不仅是行刑手段,同时也是行刑目的,劳动改造实现了行刑手段和行刑目的的辩证统一。

三、充分认识和发挥劳动对罪犯行为的矫正重塑功能及其对教育改造的促进作用,实现监管改造工作的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一)罪犯劳动组织管理应以法制化为前提。

1、从法制的角度对罪犯劳动合理定位。

2、法制化呼唤经费保障的立法加强。

3、劳动组织安排要注重罪犯公民权利的保障。

(二)罪犯劳动组织管理应以科学化为要求。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要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基础管理要注重理念和方法手段的科学性。

3、要遵循新时期劳动改造罪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罪犯劳动生产应以社会化为目标。

1、最大限度地发挥罪犯劳动过程的再社会化的作用。

2、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罪犯的技能培训。

监狱里的劳改工作制度(3篇)

监狱里的劳改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监狱里的劳改工作制度一、引言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的专门场所,其根本任务是惩罚罪犯,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劳改工作作为监狱工作的核心内容,旨在通过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使罪犯重新融入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本文将详细阐述监狱里的劳改工作制度,包括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生活管理和奖惩制度等方面。

二、劳动改造1. 劳动改造的原则监狱劳动改造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改造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改造与惩罚罪犯相结合,使罪犯在劳动中接受教育,改过自新。

(2)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劳动教育,使罪犯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提高自身素质。

(3)劳动与休息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罪犯的劳动时间和休息时间,保障罪犯的身心健康。

(4)生产与生活相结合的原则:在劳动改造过程中,注重罪犯的生活保障,提高罪犯的生活质量。

2. 劳动改造的方式(1)生产劳动:罪犯在监狱内从事各种生产劳动,如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以实现劳动改造的目的。

(2)社会劳动:罪犯在监狱外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地方从事劳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改造。

(3)技能培训:对罪犯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为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3. 劳动改造的管理(1)劳动计划:监狱根据罪犯的刑期、劳动能力等因素,制定劳动计划,合理安排罪犯的劳动任务。

(2)劳动组织:成立劳动小组,明确劳动分工,确保劳动任务的完成。

(3)劳动考核:对罪犯的劳动成果进行考核,作为其改造表现的重要依据。

三、教育改造1. 教育改造的原则(1)法治教育:对罪犯进行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其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2)道德教育:对罪犯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

(3)文化教育:对罪犯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其文化素养。

(4)心理教育:对罪犯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 教育改造的方式(1)课堂教育:组织罪犯参加各类课程学习,如法律知识、道德教育、文化知识等。

浅论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精选文档】

浅论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精选文档】

浅论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要:《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

”我国的监狱不仅是罪犯刑罚的执行机关,也是罪犯改造机关,“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既定方针。

可以说罪犯的服刑生活大多数时间都在劳动,同而我们很有必要就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以求提高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效果,使他们回归后能够适应社会,对社会能有所贡献。

为了实现这种转变,监狱不仅要改变其犯罪思想,而且要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不仅要矫正犯罪恶习,而且要使其掌握一种或几种谋生的技能,回归社会后能自食其力。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对二者相结合的要求是:在监狱的刑罚执行活动中,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严格按照监狱法规进行监禁,强制其遵守监狱、纪律,履行义务。

对违反监狱法规、纪律和不履行义务的罪犯给予严厉打击。

同时对罪犯进行系统的、有目的的改造,进行思想、文化知识、职业技术。

在改造过程中充分发挥管理、管辖动、教育等手段的作用,使罪犯在认罪服法的基础上,痛改前非,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社会公民。

关键词:罪犯劳动改造管理组织罪犯劳动改造是实现监狱宗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基本手段。

它能使罪犯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所存在的恶习,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刑满释放后能自食其力。

对罪犯进行的劳动改造,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是罪犯通过学习改造,自身素质和思想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另一方面罪犯通过劳动活动,创造出了一定权益的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带来了一定效益。

虽然很多专家学者对这部分经济效益有所争议,然而却能够对监狱经费不足进行一定的补充,改造罪犯物资生活和改造条件,保障监狱生产、管教的正常进行,在目前状况下,我们有必要提高罪犯劳动改造质量同时,促进这部分经济效益的增长。

一、劳动改造的地位和意义伴随着新的成立,劳动对于罪犯来说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劳动不再作为以惩罚罪犯为目的,在马克思注意的指导下,成为改造罪犯的手段,以期罪犯走上社会后,能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自己养活自己,成为一名对社会有所贡献的劳动者。

关于新形势下罪犯劳动改造制度的研究

关于新形势下罪犯劳动改造制度的研究

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机关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是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破坏力量为建设力量的伟大创举,也是监狱工作的基本制度。

新中国监狱半个世纪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劳动改造的历史,劳动改造作为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在监狱工作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监狱生产是劳动改造的主要载体,是对罪犯实行惩罚与改造的不可缺少的环节,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多年实践的积累,形成了完善的劳动改造与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并存的改造罪犯三大基本手段,构筑了中国监狱工作的基本特色。

在新世纪新阶段,对劳动改造罪犯的问题,我们应当在继承中创新,遵循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提出新举措,拓展新路子,努力开创劳动改造罪犯工作的新局面。

一、罪犯劳动改造的地位和作用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劳动对于罪犯来说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劳动不再作为以惩罚罪犯为目的,已成为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

罪犯劳动的重要作用首先在于通过劳动能够有效的改造罪犯的思想,使之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这是我国监狱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所要实现的主要目的,也是我国罪犯劳动的一个重要角色。

劳动改造是将罪犯置身于特定的生产关系之下,在劳动实践中感受和体验人生价值、社会价值和法律规范等,逐步使他们形成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世界观。

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是强制的,并非罪犯自愿的,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具有强制性。

事实证明,劳动改造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改造手段。

例如对末代皇帝、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的成功改造,充分显示了劳动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其功能是:(一)矫正恶习的功能。

组织罪犯参加生产劳动,不仅可以改造罪犯的思想,而且可以矫正罪犯的恶习。

骄奢淫逸,挥霍浪费,是许多罪犯参加生产劳动通路的原因之一,也是他们实施罪犯行为的动机。

通过组织罪犯参加生产劳动,是罪犯获得真知和正确认识的有效途径。

可以使他们亲身感到产品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和汗水,懂得“一米来之不易”的道理,认识到不劳而获和掠夺他人劳动成果的可耻,从而逐渐根除其奢侈浪费的恶习,树立勤俭节约和珍惜他人劳动成果的好习惯。

监狱劳动改造工作计划范文

监狱劳动改造工作计划范文

监狱劳动改造工作计划范文第一章绪论监狱劳动改造是指对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其劳动习惯和职业技能,帮助其适应社会生活,提高自身素质,最终实现社会再就业的一种改造方式。

监狱劳动改造是在刑罚执行期间,通过劳动教育、劳动技术的培训和实践,培养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发展他们的劳动潜能,提高劳动素质,增强劳动自觉,培养劳动习惯,倡导劳动成就感,使服刑人员具备基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适应再回归社会需要。

第二章监狱劳动改造工作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1)培养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提高他们的劳动素质,增强劳动自觉。

(2)增强服刑人员的劳动适应能力,提高社会再就业能力。

(3)促进服刑人员的身心健康及自我认识的提高。

(4)开发监狱劳动资源,增进监狱社会效益。

2.原则(1)由监狱负责组织实施的劳动改造计划,培养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提高他们的劳动素质。

(2)按照监狱劳动改造需求,建立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课程设置。

(3)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竞争力。

(4)建立健全监狱劳动改造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服刑人员参与劳动改造。

第三章监狱劳动改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监狱劳动改造工作机构(1)设立专门的监狱劳动改造工作机构,分管监狱劳动改造工作。

(2)组建由教育、劳动、就业等部门组成的监狱劳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狱劳动改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聘请具有丰富劳动改造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监狱劳动改造工作的指导教师或技术教师,负责培训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

2.监狱劳动改造工作管理(1)制定监狱劳动改造工作计划,明确监狱劳动改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建立完善的监狱劳动改造工作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服刑人员积极参与劳动改造。

(3)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竞争力。

(4)建立健全的监狱劳动改造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情况和成绩,便于监狱管理。

第四章监狱劳动改造工作的内容与方法1.监狱劳动改造基本内容(1)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服刑人员的兴趣和特长,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家具制作、机械加工、电子技术等。

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与未来走向

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与未来走向

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与未来走向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在于改造罪犯、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安全,以及促进犯罪预防。

未来,监狱劳动改造将更加注重罪犯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劳动技能和自创业能力,促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首先,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在于改造罪犯。

通过劳动改造,可以塑造和改变罪犯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教育罪犯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人生观。

通过劳动,使罪犯产生对劳动的尊重和热爱,提高他们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感,转变罪犯的思想,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真正悔罪。

其次,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在于惩罚犯罪。

罪犯入狱后进行劳动改造,不仅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严厉惩罚,也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深刻反思。

通过劳动改造,让罪犯亲身体验到劳动的艰辛和磨砺,牢记他们犯罪行为的后果,从而起到警示作用,有效预防犯罪的发生。

第三,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在于保护社会安全。

劳动改造可以提高罪犯的劳动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为罪犯重新融入社会提供保障。

通过劳动改造,能够培养罪犯正确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最后,监狱劳动改造的未来走向将更加注重个性化需求、提高劳动技能和自创业能力。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变革,劳动市场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监狱劳动改造应根据罪犯的个体差异性,因材施教,培养他们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

同时,通过提供技能培训和创业教育,提高罪犯的劳动技能和自主创业能力,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和生活质量,进一步促使他们融入社会。

另外,监狱劳动改造还需加大对犯罪预防的力度。

罪犯入狱后进行劳动改造,应注重对罪犯进行犯罪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改变犯罪的根源。

同时,应加强监狱与社会的联动合作,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为罪犯创造更多的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和资源,进一步预防犯罪的发生。

总之,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功能定位在于改造罪犯、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安全和促进犯罪预防。

新时期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探析 2

新时期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探析 2

新时期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探析摘要:新时期的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呈现生产途径多样化(劳动方式增多;产品种类增多,);促进目标具体化(创造监狱稳定因素;完成既定效益增长;);狱企职能复杂化(完成罪犯保护;在新形势下,强化罪犯劳动体验,加快罪犯社会就业的步伐)。

新时期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存在地域差异,时间差异。

有必要就新时期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分析,以求提高罪犯劳动改造成效,完成监狱使命。

关键词:罪犯;劳动改造;新形势;《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它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由此可见,罪犯进行劳动改造是具有强制性,是一种特殊的法定义务。

同样的规定在《监狱法》中也能寻见,《监狱法》第69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这明确了罪犯劳动改造的法律地位,这也是所有时期、任何监狱的罪犯改造工作开展之前提。

一、生产途径多样化后对劳动改造工作的思考新时期,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监狱企业的改革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指导着罪犯劳动改造的主方向。

监狱企业的经济价值在于它能持续为罪犯劳动提供岗位,能有效、有序组织劳动,能积累劳动成果,维持监狱生产持续发展,创造社会财富。

以往监狱企业重工业、农业在新形势下既不能满监狱企业的发展要求,也不能很好履行劳动改造服务于监管,同时促进罪犯社会就业的改造要求。

目前,轻工业以投入小、引进快、抗风险、技术成熟、增效显著等符合监狱罪犯劳动改造环境的优点被各个监狱接纳。

轻工业从业工种多,产品类别杂,这就对从事劳动改造的罪犯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适应多种新的劳动方式;二是在新劳动方式下快速接受不同产品的生产要求。

如此一来,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以适应先进技术为主的,多层次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技术构架和技术体系,让新接触生产工序的罪犯一级一步随劳动改造的深入,劳动技术的成熟提高自身的技术评价,为高评价罪犯以师带徒,新入监罪犯快速学习等良性管理行为打下基础。

论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

论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

论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论文摘要劳动改造作为我国对罪犯进行改造的一种手段,在对罪犯的改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也发生了变化。

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功能被逐渐异化,其作为罪犯改造手段的作用被削弱。

在新形势下,有必要对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进行不断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劳动改造,罪犯,价值劳动改造罪犯是我国监狱执行刑罚的三大手段之一。

五十多年的监狱工作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劳动改造对实现促进罪犯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罚目的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组织罪犯劳动生产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发挥的价值令世人瞩目。

然而,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受生产模式的制约,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劳动改造罪犯的功能被逐渐异化,其作为罪犯改造手段的作用被削弱,已经直接影响着刑罚正确的执行。

复归劳动改造罪犯的本义,纠正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取向偏离,重塑劳动改造功能,实现劳动改造的真正价值,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是我们在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进程中急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本文就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应该体现的价值及目前出现的问题,结合笔者十余年监狱工作切身体会浅淡几点认识。

一、劳动改造罪犯在改造罪犯中应该具有的价值把劳动作为对罪犯进行改造的一种手段,是世界许多国家通常的做法。

许多国家的法律以及联合国的文件都对组织囚犯从事生活劳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中国组织罪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生产劳动,是中国对罪犯实惩办与改造相结合原则的重要内容。

我国《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中国改造罪犯的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是卓有成效的。

(一)劳动改造的功能劳动改造的功能,是监狱在组织罪犯劳动改造、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过程中,劳动改造作为行刑手段所发挥的固有的稳定作用。

我国监狱劳动改造主要有惩罚、矫正、经济三大功能。

浅论罪犯劳动改造的意义【范本模板】

浅论罪犯劳动改造的意义【范本模板】

浅论劳动改造的意义【摘要】自从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之后,关于“首要标准”的讨论就成了当下监狱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了。

罪犯劳动改造制度是监狱依照法律法规, 以改造人为宗旨,以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为方针,使服刑罪犯通过劳动进行改造、学会劳动技能、重新适应社会, 实现监狱的改造功能和其他社会功能的一项监狱制度,是监狱在依法行刑、公正执法、完成劳动改造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

在监狱体制改革的重大历史背景下, 从完善监狱法规的维度出发, 我们必须构建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罪犯劳动改造制度,使我国监狱能够顺利实现落实“首要标准”、提高改造质量的目标,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首要标准;劳动改造;创新马克思指出,劳动是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

他认为, 人类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但改造客观世界, 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

因此, 劳动是改造人、造就人的基本途径和方式。

组织罪犯进行劳动改造, 对于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 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改造作为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高度的重视, 已经走过了60 年的历史征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从某种方面说,罪犯劳动改造是新中国监狱工作的“基石”。

一、劳动改造的历史意义“任何一种监狱制度总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决定的, 以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国情为背景条件的.具有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的罪犯劳动已成为许多现代国家监狱制度中的内容。

①”在中国将监狱与罪犯联接最为广泛的、最为紧密的是罪犯劳动。

众所周知,我国的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劳动改造人和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基础之上的,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罪犯通过劳动实现由犯罪人到守法公民的转变, 最终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新中国半个多世纪的罪犯劳动改造实践证明, 罪犯劳动是我国监狱工作中的一项基本手段,是惩罚与改造罪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 也替代不了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和刑罚执行内容。

监狱劳动改造业务心得体会

监狱劳动改造业务心得体会

监狱劳动改造业务心得体会监狱劳动改造是指通过劳动让服刑人员改造自己,培养他们的劳动技能和职业道德,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促进他们重返社会。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对监狱劳动改造业务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监狱劳动改造强调的是全员参与。

监狱中的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到劳动改造中来,无论是犯罪人员、看守还是其他工作人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通过劳动改造,可以让服刑人员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准备。

而对于监狱工作人员来说,参与劳动改造可以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其次,监狱劳动改造要注重职业技能培训。

在劳动改造中,不仅要培养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还要教育他们学习行业知识和规则。

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可以让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之后有一技之长,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和生存能力。

同时,培养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也是为了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为社会减少犯罪人员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途径。

再次,监狱劳动改造要关注劳动心理健康。

服刑人员由于长时间的监禁,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因此劳动改造中要注重培养他们的心理素质。

通过劳动改造,可以帮助服刑人员重塑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

同时,监狱也应该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避免再次犯罪。

最后,监狱劳动改造要注重社会融入。

劳动改造不仅仅是为了培养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重返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因此,在劳动改造中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提供就业创业的机会和资源,帮助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同时,也要教育他们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使他们在回归社会之后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综上所述,监狱劳动改造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劳动改造可以帮助服刑人员重塑自我,培养他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促进他们重返社会。

潜论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

潜论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

潜论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对罪犯的刑罚方式也趋于多样化,除了监禁外,劳动改造也成为一种重要的惩罚方式。

通过劳动改造,可以让罪犯在劳动中掌握一定的技能,提高思想素质,减轻社会负担,且有助于罪犯重返社会。

然而,劳动改造仍面临着监管不足、安全隐患、劳动权益等问题,下面就劳动改造及管理进行探讨。

一、劳动改造的重要性劳动改造是一种惩罚方式,但它并非简单的体罚,而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它不仅为罪犯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有助于他们在劳动中完善人格,培养职业技能,提高思想素质,为重返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劳动改造还可以减轻社会负担。

这是因为,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能够掌握一些职业技能,在刑满释放后就能够自食其力,而不会再次回归监狱,这也将减轻社会负担。

二、劳动改造的管理1.安全问题:首先,劳动改造的现场必须确保安全。

三利娱乐场所要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的审计和监督。

在劳动改造现场,必须配备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劳保用品和器材,如安全帽、手套等。

在进行高风险作业时,必须贯穿整个过程,保证安全。

2.劳动权益:劳动改造不是侵犯罪犯劳动权益的手段,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正当劳动时间、工伤保护、工资支付等。

在劳动改造中,罪犯应当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工资待遇,严禁吸收他们的劳动力而不给予相应的报酬。

3.思想教育:劳动改造不仅是体力上的活动,更是对罪犯思想的矫正和教育。

因此,在进行劳动改造时,必须与普通职工一样接受思想教育。

在这个过程中,专业教官应对罪犯进行定期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4.职业培训:劳动改造的主要目的是培养罪犯的职业技术,该技能有助于他们在刑满释放后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在进行劳动改造时,重视罪犯职业培训的质量和数量,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建立职业技能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鼓励罪犯参与培训,积极学习和掌握职业技能。

监狱劳动改造年度工作计划

监狱劳动改造年度工作计划

监狱劳动改造年度工作计划一、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革,犯罪率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

作为一个法制社会,如何有效地防控犯罪,改造犯罪人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监狱劳动改造作为一种罪犯教育和改造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罪犯的思想转化和职业技能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监狱劳动改造的效率和成效,推动罪犯的心理转化和行为改造。

2. 加强监狱劳动改造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活动的规范和有序开展。

3. 提升罪犯的职业技能水平,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促进他们成功融入社会。

三、工作内容1. 加强监狱劳动改造的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刊发宣传材料等方式,提升罪犯对监狱劳动改造的认识和意识,引导他们主动参与改造活动。

2. 完善监狱劳动改造的制度和规范。

制定并完善监狱劳动改造相关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为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3. 开展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活动。

组织心理专家和矫正人员,对罪犯开展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活动,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

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罪犯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

5. 推动监狱劳动改造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对监狱劳动改造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四、工作措施1. 加强领导和组织方面的支持。

加强对监狱劳动改造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对监狱劳动改造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

3. 完善相关设施和条件。

改善监狱劳动改造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条件,为活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4. 拓展监狱劳动改造的合作渠道。

与社会各界积极合作,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监狱劳动改造活动中来,为罪犯的改造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五、工作效果评估1. 以年度目标为依据,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监狱劳动改造年度工作计划

监狱劳动改造年度工作计划

监狱劳动改造年度工作计划一、工作背景监狱劳动改造是指在监狱中对服刑人员进行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和改造教育,旨在帮助他们掌握一门职业技能,在刑满释放后能够顺利就业,重新融入社会。

为了加强监狱劳动改造工作,提高服刑人员的就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特制定以下年度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提高劳动改造的覆盖范围和质量,确保服刑人员能够得到充分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改造教育。

2.培养一批具备一定职业技能的服刑人员,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3.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实践机会。

4.加强对服刑人员就业后的跟踪和辅导工作,确保他们能够稳定就业,避免再次回到犯罪道路上。

三、工作内容1.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根据服刑人员的背景和兴趣,制定不同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重点培训对象包括木工、电焊工、厨师、电工等职业。

聘请专业的教育教学人员,结合监狱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和教材,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计划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2.提供就业岗位和实习机会: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争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实习机会。

同时,鼓励监狱内的一些生产企业与外部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为服刑人员提供实践机会。

3.开展教育改造活动:组织开展改造教育活动,包括心理辅导、法律知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

通过开设讲座、课程和学习班等形式,给服刑人员提供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4.加强教育惩戒措施:对服刑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建立奖惩制度。

对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服刑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积极参加的进行惩罚,并及时纠正其不良行为。

5.加强外出就业辅导:对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进行外出就业辅导,帮助他们制定就业计划、完善简历和面试技巧。

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为服刑人员创造更好的外出就业环境。

6.加强跟踪和辅导工作:对已经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进行跟踪和辅导工作,了解他们的就业情况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首先,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有助于囚犯的心理和生理健康。

囚犯们在监狱里经历了与外界分离、自由限制的严苛环境,长期的监禁容易引发心理问题和身体疾病。

然而,通过参与劳动改造活动,囚犯们可以获得一种有目标、有压力的生活方式,可以充实自己的时间和思想,有目标地进行劳动,以此减轻监狱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消极情绪。

此外,劳动改造还为囚犯们提供了锻炼身体的机会,有利于囚犯们保持健康。

其次,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有助于培养囚犯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劳动改造活动通常涉及到各种工作,如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

通过参与这些活动,囚犯们可以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技能,提高他们返社会后就业的竞争力。

例如,他们可以学习种植、养殖、制作小商品等技术,这些技能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有用的。

而且,通过劳动改造,囚犯们还能培养一定的工作纪律和责任心,学会与他人合作,增强了他们适应社会劳动的能力。

第三,劳动改造对于社会安全和监狱管理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劳动改造可以帮助囚犯们建立起正常的作息规律,使他们更容易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

囚犯们参与劳动改造,即使没有完全融入正常社会,也可以体验到一种有序的生活。

另外,通过劳动改造,监狱可以将囚犯的时间和精力合理调度,避免他们长时间闲置而引发矛盾和冲突。

此外,劳动改造还可以为监狱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减轻财政负担。

最后,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有助于囚犯的社会融入和减少再犯率。

劳动改造为囚犯们提供了一种改造自我的机会,使他们在监狱里经历一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了他们回到社会后的适应能力。

劳动改造还有助于培养囚犯们的自我敬重和责任感,使他们明白自己的时间和努力是有价值的。

通过劳动改造,囚犯们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减少再犯率。

综上所述,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

它有助于囚犯的心理和生理健康,培养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维护社会安全和监狱管理,促进囚犯的社会融入和减少再犯率。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在现代社会中,监狱被视为社会的一种特殊机构,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和改造。

劳动改造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从劳动改造的意义、劳动改造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劳动改造所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劳动改造旨在通过劳动让犯罪分子意识到错误,培养他们的劳动技能,重建他们的自尊和自信心,为他们在出狱后重新融入社会做好准备。

劳动不仅可以培养犯罪分子的劳动技能,还可以为监狱提供自给自足的经济基础,减轻社会负担。

此外,劳动改造还有助于维护监狱的安全秩序,减少犯罪分子之间的冲突和暴力事件。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首先,劳动改造是犯罪分子服刑的一种必要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必须进行劳动改造,以达到改造他们的目的。

其次,劳动改造在监狱中占据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监狱需要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和设备,以及相关教育和技能培训。

劳动改造还需要合理的管理和组织,以确保犯罪分子能够有序地参与劳动,并达到改造的效果。

劳动改造的地位还体现在它与其他改造手段的有机结合上,如教育、心理疗法等,共同形成一个全面的改造体系。

然而,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监狱需要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和设备,以及相关的教育和技能培训,这需要大量的投入和专业的管理人员。

其次,由于犯罪分子的差异性和不同的犯罪类型,监狱需要设计不同的劳动项目,以满足不同犯罪分子的需求。

此外,监狱还需要与企业、社会组织等进行合作,为犯罪分子提供就业机会和帮助,以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综上所述,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通过劳动改造,犯罪分子可以改正错误,提高劳动技能,为出狱后重新融入社会做好准备。

劳动改造还可以为监狱提供自给自足的经济基础,减轻社会负担。

但是,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克服各种困难,实现良好的效果。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是监狱系统中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旨在帮助罪犯重建自己的生活,为走向社会做好充分准备。

劳动改造不仅可以提高罪犯的技能和职业素养,还可以培养他们的劳动纪律、责任感和自律性。

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首先,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监狱是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教育的地方,而劳动改造正是其中的一种重要的教育方式。

通过劳动改造,罪犯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工作,并学习到实用的技能。

这不仅能够帮助他们准备重返社会,也能够增加他们在社会中的就业竞争力。

因此,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是监狱系统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其次,劳动改造对罪犯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劳动改造可以帮助罪犯改变他们的思想和态度。

通过参与劳动,罪犯能够体验到工作的价值和意义,理解到努力工作是实现自身价值的一种方式。

这有助于他们区别对待劳动和非法活动,并认识到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

其次,劳动改造可以提高罪犯的技能水平。

在监狱中,通过参与不同种类的劳动,罪犯可以学习到各种各样的技能,比如务农、家政、制造等等。

这些技能对他们以后的就业有很大的帮助,可以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

此外,劳动改造还可以帮助罪犯改掉不良的生活习惯,培养责任感和自律性。

在劳动过程中,罪犯需要按时完成任务,遵循规章制度,这有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另外,劳动改造还对社会具有积极的影响。

一方面,劳动改造有助于提高罪犯的人生素养和道德修养,使他们具备了更好的就业能力和生活技能。

这使得他们重返社会后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融入正常生活轨道。

另一方面,劳动改造有助于减少罪犯的再犯率。

通过参与劳动改造,罪犯能够培养出需要的技能和职业素养,减少了重返社会后失业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了再犯罪的风险。

此外,监狱通过劳动改造也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劳动力,提供了一种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这对于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也是非常有益的。

0702X牛妍1P——论监狱制度中的劳动改造

0702X牛妍1P——论监狱制度中的劳动改造

作者简介:牛妍(1993--),女,黑龙江哈尔滨人,本科在读,法学专业论监狱制度中的劳动改造牛妍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 475001摘要:《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我国的监狱不仅是罪犯刑罚的执行机关,也是罪犯改造机关,“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既定方针。

可以说罪犯的服刑生活大多数时间都在劳动,因而我们很有必要就罪犯劳动改造及管理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索,以求提高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效果,使他们回归社会后能够适应社会,对社会能有所贡献。

关键词:监狱制度;劳动改造;制度改革一、“劳动改造”释义何谓劳动改造?“劳动改造”一词是由“劳动”与“改造”两个词语组成,是偏正结构。

仅从造词结构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劳动”是一种手段,而“改造”才是真正的目的。

简言之,就是通过让罪犯劳动而实现改造其成为新人的目的。

因此劳动改造可以被认为是监狱依照法律规定以生产劳动为手段,以改造思想、矫正恶习和学习生活技能为目的的罪犯改造手段。

二、劳动改造在罪犯改造工作中的地位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重要途径,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是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内容的主要方面之一。

它与监管改造和教育改造合称为“监狱三大改造”,同时它也为监管改造和教育改造提供了一个改造中介和物质的保障。

《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它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由此可见,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是强制的,并非罪犯自愿的,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具有强制性。

三、罪犯劳动改造的基本原则罪犯劳动改造基本原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对罪犯组织和实施劳动改造过程中所应该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

罪犯劳动改造实践证明,罪犯劳动改造应当遵循依法实施的原则、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罪犯劳动改造原则和干警直接指导管理原则。

(1)罪犯劳动改造依法实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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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劳动改造工作(摘要)监狱的性质和属性决定着其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一、劳动改造作为我国现行司法行刑的基本手段,有着其理论和法律依据,其功能体现在监狱工作各个方面。

(一)罪犯劳动的长期存在有其理论和法律依据。

罪犯劳动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法律赋予监狱完成监管改造任务的途径和手段。

(二)罪犯劳动的存在和发展是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监狱事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罪犯劳动在监管改造工作中主要有五大功能,罪犯劳动的长期存在和持续发展依然是确保监狱监管改造罪犯任务的实现和《监狱法》贯彻落实的客观需要。

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组织罪犯劳动就成了监狱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阵地。

二、监狱运行体制和监管改造形势在变化发展,但劳动改造对监管改造质量的提高依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罪犯的劳动过程是一个主客体双方互相作用、影响的过程,罪犯可以体会到劳动作为人生本质的真实性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根本性。

2、罪犯劳动是在特定条件下对社会劳动的再现和回归,使监狱从单纯监禁和单纯教化的模式中解脱出来。

3、罪犯劳动不仅是行刑手段,同时也是行刑目的,劳动改造实现了行刑手段和行刑目的的辩证统一。

三、充分认识和发挥劳动对罪犯行为的矫正重塑功能及其对教育改造的促进作用,实现监管改造工作的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一)罪犯劳动组织管理应以法制化为前提。

1、从法制的角度对罪犯劳动合理定位。

2、法制化呼唤经费保障的立法加强。

3、劳动组织安排要注重罪犯公民权利的保障。

(二)罪犯劳动组织管理应以科学化为要求。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要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基础管理要注重理念和方法手段的科学性。

3、要遵循新时期劳动改造罪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罪犯劳动生产应以社会化为目标。

1、最大限度地发挥罪犯劳动过程的再社会化的作用。

2、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罪犯的技能培训。

3、与市场接轨,改进对罪犯劳动改造成果的评估方法。

劳动改造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

笔者认为坚持依法组织管理罪犯劳动是依法治监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坚持面向再社会化,科学组织管理罪犯劳动是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推动监狱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实现途径和重要保障。

浅谈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劳动改造工作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梁伟伟【内容提要】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和逐步深入,对于罪犯劳动,必然产生“要不要”、“如何搞”的讨论。

笔者认为,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直接或具体体现为罪犯再社会化的程度和水平,劳动是医治罪犯人性和社会性欠缺这一病态结构的一剂良药,劳动改造对罪犯再社会化的作用不容忽视、不可替代。

罪犯劳动组织管理应以法制化为前提,以科学化为要求,以社会化为目标。

【关键词】监狱体制改革劳动改造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监狱的性质和属性决定着其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罪犯之所以犯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自身的生理性、自然性因素远远高于其人性和社会性,并且已经突破了社会秩序所允许的限度。

改造质量的提高直接或具体体现为罪犯再社会化的程度和水平。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的社会性本质是通过劳动的社会属性体现出来的,劳动是医治罪犯人性和社会性欠缺这一病态结构的一剂良药,以单纯惩罚为目的脱离劳动的监禁型监狱不仅不利于罪犯社会性本质的形成,反而会使罪犯的自然性更加强烈,反社会倾向更加突出。

给监狱赋予劳动内涵,是启迪罪犯人性,恢复罪犯良知,重塑其社会性本质的重要途径。

一、劳动改造作为我国现行司法行刑的基本手段,有着其理论和法律依据,其功能体现在监狱工作各个方面。

(一)罪犯劳动的长期存在有其理论和法律依据。

我国监狱的罪犯改造工作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的。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者认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

”“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劳动的上述观点成为我国监狱把劳动改造确立为改造罪犯基本手段的指导思想。

我国监狱工作发展的历史和实践雄辩地证明,劳动改造罪犯本身在客观上有着其科学性和巨大的社会意义,成为我国刑罚执行的特色和亮点。

因此,我国《监狱法》明文规定:“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由上可知,罪犯劳动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法律赋予监狱完成监管改造任务的途径和手段。

(二)罪犯劳动的存在和发展是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监狱事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罪犯劳动在监管改造工作中主要有五大功能:一是惩戒功能。

监狱依法强制罪犯劳动,使罪犯在劳动中体验到法律的严肃性,心理上有了惩戒感受。

在强制性劳动中,罪犯由对劳动的不适应,到对个人在劳动中的价值的认识,进而对个人整体的重新认识,促使其祛除狂妄自大等意识。

二是矫正功能。

监狱在组织罪犯劳动的过程中,通过科学文明的劳动管理,可以矫正罪犯的不良思想和行为,使罪犯逐步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劳动素质。

三是教育功能。

罪犯在劳动中,至少接受了劳动观点教育、严格的纪律教育、勤俭节约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生产技能教育等五个方面的教育,引深和延伸了教育改造的内涵。

四是回归过渡功能。

罪犯在劳动过程中按照与社会企业相当的生产条件完成劳动任务,并从中接受一些新的管理理念和知识,潜在地感受到社会的发展变化,学会做事与共处,增强其重返社会的适应性;在劳动实践中,培养提高劳动技能,为其回归社会竞争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达到预防或减少重新犯罪的目的。

五是稳定的功能。

大量事实证明,监狱组织罪犯劳动可以引导罪犯积极地思维,防止罪犯无事生非,有利于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因此,罪犯劳动的长期存在和持续发展依然是确保监狱监管改造罪犯任务的实现和《监狱法》贯彻落实的客观需要。

另外,从时间和空间范围看,置于劳动改造基本制度下的服刑人员,除了管理教育和睡眠休息以外,多数时间都要在劳动现场参与改造;从当前监狱管理的现状实际看,监狱管理的主要业务工作基本上是围绕着犯人“早上出工,晚上收工”这个活动轨迹展开的,我国监狱的设计和民警配备也与此相适应。

这意味着,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组织罪犯劳动就成了监狱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阵地。

二、监狱运行体制和监管改造形势在变化发展,但劳动改造对监管改造质量的提高依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发展,由于市场的冲击使监狱经济陷入低潮,效益滑坡,有的人进而对劳动改造手段产生怀疑,有的甚至认为应当取消罪犯劳动;还有的人面对押犯构成和犯罪性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特别是很多罪犯并不缺乏劳动技能,开始怀疑劳动改造手段的作用。

特别在当前,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深入,有的人认为在新的体制下罪犯劳动被剥离,劳动改造将不复存在。

一段时期以来,对罪犯劳动认识上的两种片面理解和倾向值得我们注意:一是过分夸大其对教育改造的负面影响,斥其与教育改造挤时间、抢空间、争人员,只见其经济效益而忽视其社会效益,认为组织罪犯劳动是单纯的经济手段,这种认识与劳动改造罪犯的本质属性相背离,忽视了劳动过程对罪犯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和技能提高等的矫正功能,这在客观上淡化了劳动改造基本手段的矫正作用。

二是在理论和实践中对罪犯劳动组织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很好的从科学定位、组织管理与职能发挥等方面加以探讨,对实际工作缺乏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和强化措施,使得新形势下罪犯劳动和现场管理的总体发展水平滞后,制约了其矫正功能的充分发挥与再发展。

笔者认为,劳动改造的作用不容忽视,不可替代。

1、劳动的组织实施必须具备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个要素。

罪犯劳动的过程就是罪犯操纵劳动工具、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的加工和改造过程。

罪犯的劳动过程是一个主客体双方互相作用、影响的过程,一方面,罪犯运用体力和心智改变和影响着客观对象,使其产生价值和使用价值,成为社会财富。

这其中,罪犯是劳动主体,是能动方,罪犯要想征服劳动对象,使之符合人的意愿,需要运用力量、技能、技巧、智慧和谋略,把全部心力倾注其中,这无疑会激发潜能,激活思维,促动灵感,陶冶身心;另一方面,客观对象作为受动方也不是完全被动的,它对罪犯也有影响力,现代生产劳动的复杂性、精细化和高科技化,不仅对罪犯提出了非常高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而且需要罪犯具有良好的心理和品质。

劳动对罪犯的影响、教育、改造功能不仅客观存在,而且作用力直接触及人的内心深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触动和感染,在改造客观对象的同时也改造了自身。

特定的劳动岗位需要罪犯与之相适应的技能技巧,长期稳定地从事这一过程使罪犯的技能得以强化和提高;罪犯在劳动过程中还逐渐孕育形成勤劳智慧、不畏艰难、开拓创新、遵规守纪、追求科学等优良品质,长期的带有强制色彩的劳动使得罪犯的不良道德和恶习得以克服和矫正;复杂地持续不断地劳动调动了罪犯的全部身心,不仅要付出体力,活动筋骨,还需要付出脑力和心智,不仅锻炼了身体,强健了体魄,而且启迪了心智,开发了智能,创造了智慧;罪犯在劳动中会感悟劳动的艰辛、创造的崇高、寄生的可耻、奉献的愉悦,特别是当自己的劳动成果受到民警的褒扬和监狱的肯定,并依法受到刑事奖励之后,罪犯更会体会到劳动作为人生本质的真实性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根本性。

2、罪犯劳动是在特定条件下对社会劳动的再现和回归,使监狱从单纯监禁和单纯教化的模式中解脱出来。

罪犯在监狱中服刑,其根本目的是顺利实现再社会化,早日回归社会,做守法公民。

而有罪犯劳动参与其中的监狱行刑,才使得罪犯的再社会化成为现实可能,这对于减少罪犯服刑过程中监禁型人格的出现,缓解罪犯自身刑罚压力和监禁所产生的心理压力,增强对社会的心理适应能力都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人的社会性本质是通过劳动的社会属性体现出来的,离开了劳动,人的社会性本质就是残缺不全的。

犯罪是对社会秩序的损害,大多数罪犯都具有反社会倾向,在他们身上,人性和社会性的比重比常人大大降低,而生理性和自然性的比重上升。

罪犯之所以犯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身上的生理性和自然性因素远远高于其人性和社会性,并且已突破了社会规范秩序对个人生理性和自然性因素允许存在的限度。

因此,罪犯实际上是人性和社会性残缺的病态人。

而劳动是医治这一病态结构的一剂良药,劳动还罪犯以“人”的本来面目,使罪犯在劳动中逐渐提升人性和社会性,逐步克服以动物性为主要特征的生理性和自然性。

以单纯惩罚为目的的脱离劳动的监禁型监狱不仅不利于罪犯社会性本质的形成,反而会使其动物性更加强烈,反社会倾向更加突出。

3、罪犯劳动是监狱对服刑罪犯在严格管理前提下的强制改造活动,是监狱为履行其惩罚改造职能而对罪犯实施的刑罚执行活动,是建立在严格法律制度之上以强制罪犯履行法定义务为特征的刑事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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