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项目开发与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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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 (2011) 130号文

京建发 (2011) 130号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治理当前比较突出的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指定分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供应商,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

二、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自行发包单位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工期延误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四、依法招标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再行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视同虚假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8.12.29•【文号】建办市〔2018〕81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市〔2018〕8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提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部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建市﹝2014﹞108号)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数据标准中有关内容与本数据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数据标准为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新数据标准实施工作,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库升级工作。

请于2019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填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归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程项目信息采集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工程项目信息归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对篡改数据、虚假归集的责任人,应当严肃问责。

三、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应用,指导和服务建筑市场有关主体及时通过平台办理各项业务,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在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市场监管业务中有效应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15•【字号】京劳社资发[2008]66号•【施行日期】2008.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8]66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建设委员会,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2、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程序3、北京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样本)4、北京市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程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附件1: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原则,既考虑建立长效机制,又要考虑当前的突出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银行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

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保证金不少于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50万元。

账户内资金启用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在30日内予以补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工程项目信息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工程项目信息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工程项目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京建发〔2021〕171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工程项目信息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市〔2018〕81号)要求,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满足市场主体业绩报送的需求,掌握本市施工单位承揽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归集、报送机制,更好地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将施工单位完善工程项目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工程项目信息范围和内容(一)工程项目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且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工程信息内容包括:发承包单位信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号及联系方式、施工单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号、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师证号及联系方式、承包范围、合同编号、合同工期、合同签订日期、建设性质、工程用途、质量等级、面积、跨度、长度、招投标项目编号等信息。

(三)本通知所称施工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

二、完善工程项目信息方式(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遵循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在工程开工后,登录我委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并承诺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二)施工过程中发生重要变更(解除)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登录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传变更的数据内容,完成工程项目信息变更。

三、完善工程项目信息有关要求(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首次登录系统完善工程项目信息,须填写项目信息填报单位(个人)承诺书和项目信息填报授权、承诺书,承诺对所完善的工程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3.12.29•【文号】建办市函〔2023〕391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管理,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数据审核监管责任,强化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和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程项目数据标准。

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部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见附件。

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紧修订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二、加快工程项目信息归集(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产生的工程项目信息,按规定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可共享至同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并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可通过各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工程项目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需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应抓紧向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录申请,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加强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管理(一)工程项目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A级数据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B级数据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C级数据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D级数据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培训精品文档

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培训精品文档

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培训精品文档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越来越大。

然而,在建筑业中,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旨在通过系统的介绍和培训,提高企业客户对该平台的了解,以便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服务。

二、系统介绍1. 系统概述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是一款为建筑企业客户量身定制的移动应用程序。

该系统以实名制为核心,集成了劳务管理、用工查询、工资结算等功能,旨在帮助企业客户更高效地管理和服务农民工。

2. 功能特点(1)劳务管理:企业客户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农民工信息的录入、查询和管理,包括基本信息、工种技能、健康档案等。

(2)用工查询:企业客户可以通过该系统实时查询农民工的用工情况,包括用工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

(3)工资结算:企业客户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和发放,实现工资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快速结算。

(4)信息通知:系统支持向企业客户发送即时通知,包括用工提醒、工资更新等,方便企业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事务。

三、系统使用指南1. 系统登录及注册(1)打开企业客户端系统应用程序,点击“登录”按钮。

(2)如尚未注册账号,则点击“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

注册时需要提供企业客户的基本信息,并设置登录密码。

(3)完成注册后,使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2. 劳务管理功能(1)录入农民工信息:点击“劳务管理”模块,选择“录入农民工信息”功能,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工种技能等,并点击“保存”按钮。

(2)查询农民工信息:点击“劳务管理”模块,选择“查询农民工信息”功能,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系统将自动筛选相关农民工信息并展示。

3. 用工查询功能(1)查询用工情况:点击“用工查询”模块,选择“查询用工情况”功能,根据系统提示输入查询条件,如日期、工作地点等。

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及要求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在施各分包劳务公司,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标准及要求》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要求;1项目商务部必须对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必须达到承揽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队长参加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通过集采平台以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严禁项目将劳务作业直接发包。

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资料需在项目商务部留存备查,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书、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等。

3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计价方式、单价、停(窝)工索赔及付款方式,现场零工计价等条款必须明确。

4签字盖章:劳务分包合同双方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分包合同签订日期。

5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及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 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完成后7日内到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严禁未签合同就进场施工。

6采用班组承包模式的施工队伍,需提供班组承包协议在项目备案。

7签字盖章: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建筑施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施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一、劳务实名制管理目的、意义(一)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意义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咸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

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项目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劳务实名制管理职责(一)项目经理部职责1.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路,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

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材料。

(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账,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

(7)负责审核、监督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2.17•【文号】建市〔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2月17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3)二、术语定义 (4)2.1 劳务实名制 (5)2.2 建筑工程项目 (7)三、劳务实名制管理目标 (8)四、劳务实名制管理原则 (9)4.1 坚持依法合规 (10)4.2 坚持科学管理 (11)4.3 坚持信息共享 (12)五、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 (13)5.1 个人信息采集 (14)5.2 个人信息审核 (15)5.3 个人信息应用 (16)六、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 (17)6.1 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 (19)6.2 加强劳务人员培训 (19)6.3 实施劳务人员动态监管 (20)6.4 建立劳务人员诚信体系 (21)七、劳务实名制管理效果评估 (22)7.1 评估方法 (24)7.2 评估标准 (25)八、劳务实名制管理保障措施 (26)8.1 组织保障 (27)8.2 制度保障 (28)8.3 技术保障 (29)一、内容综述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是为了保障建筑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劳务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和谐共生而制定的。

本方案旨在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明确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权益,确保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的透明化、规范化和合法化。

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确立实名制管理制度,构建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

劳务人员的登记与身份识别:对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全面登记,核实身份信息,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劳动合同签订与权益保障: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建筑企业与劳务人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劳务矛盾,维护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培训精品文档

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培训精品文档

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培训精品文档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为该行业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之一,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农民工,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该系统进行详细介绍,并针对企业客户端系统的培训做出精品文档。

一、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企业客户端系统简介1.1 产生背景和目的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是为了解决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存在的问题,提高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工作环境。

1.2 服务对象该系统主要服务于招聘农民工的建筑企业,帮助其更好地招募、管理和服务农民工。

1.3 主要功能和特点该系统具有以下主要功能和特点:- 农民工信息管理:建立农民工信息数据库,包括身份证、工龄、技能等基本信息,并实现实名制的管理。

- 招聘发布:企业可以通过系统发布招聘信息,方便农民工查询和应聘。

- 培训管理:提供培训计划、报名、考核等功能,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农民工技能培训。

- 工资发放与管理:实现工资发放、工资单打印和记录,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

- 投诉与维权:提供投诉和维权渠道,帮助农民工解决劳动纠纷和权益保护问题。

二、企业客户端系统培训精品文档2.1 培训目标企业客户端系统培训的主要目标是使企业能够熟练使用该系统,实现招聘、管理和服务农民工的全过程。

2.2 培训内容(1)系统功能介绍:对企业客户端系统的功能和特点进行详细介绍,使企业对系统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2)操作指南:逐步演示企业如何进行招聘发布、农民工信息管理、培训管理、工资发放与管理等操作。

(3)实操练习:让企业进行实际的操作练习,熟悉系统的使用。

(4)常见问题解答:针对企业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2.3 培训方法(1)面对面培训: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的培训服务,通过演示和实操方式进行培训,确保企业能够快速上手使用系统。

(2)在线培训:为企业提供在线视频教程和培训材料,方便企业自主学习。

如何在建筑业有效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化

如何在建筑业有效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化

14专题研究文/宋龙进如何在建筑业有效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背景近年来,国家、社会及行业越来越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9年2月住建部和人社部联合印发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建筑业农民工使用中存在问题也最多、最为复杂,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健康发展,最重要的举措和抓手之一就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已经初步建立,在不久的将来,建筑企业和工人的信息将实现全面共享。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大数据思维来实现科学、高效的管理服务势在必行,也迫在眉睫。

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内容农民工实名制,就是企业实名制用工,农民工工资发放推行实名制,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

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从业、技能、培训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1.基本信息实名制:要求企业使用农民的基本信息真实。

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培训、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等信息真实有效。

2.从业信息实名制:包括企业安排的工作岗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的考勤、工资支付记录等信息真实有效,以及农民工个人从业期间诚信信息,企业的诚信评价、民工被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3.实名制信息采集:就是借助一些信息采集工具,保证采集的信息真实可靠,如通过身份读卡器及辅助刷脸识别技术采集身份证信息、刷脸考勤、通过银行卡支付工资、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

4.实名制考勤:通过硬件设施设备,对封闭性施工现场采用进出现场门禁系统、人脸等生物识别技术打卡考勤;非封闭管理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打卡考勤。

5.实名制工资发放:通过实名制信息采集和考勤,生成农民工工资单,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于公告栏公开工资发放信息。

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精品

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精品

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一、项目建设依据 (3)二、系统总体要求 (3)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4)3.1.实名用工管理子系统 (4)3.2.人员考勤管理子系统 (6)3.3.分账制管理子系统 (7)3.4.建安码管理子系统(含移动端应用-微信小程序) (8)3.5.建设领域清欠管理子系统 (10)36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子系统 (11)3.7.用工评价管理子系统 (12)3.8.统计分析与决策辅助子系统 (13)3.9.数据共享交换子系统 (14)3.10.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手机端 (15)四、系统性能需求 (16)五、技术路线要求 (16)六、系统安全要求 (16)一、项目建设依据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19)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1)118 号)等文件精神,建设无锡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

二、系统总体要求1、通过平台促进建筑业用工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建筑市场监管和治理能力,为无锡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和管理手段。

具体包括:(1)通过开展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实时采集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动态数据,以数字化标识的全覆盖,推进农民工工资治理。

(2)通过对接无锡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智慧工地等平台数据,建立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大数据,形成企业、项目、人员之间的数据网络。

(3)基于从业人员用工信息向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人提供多维度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

(4)针对信息系统客观性、数据可分析等特性,以工程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为基准,探索工程管理”业务全覆盖、过程全记录、结果可追溯、风险能预警”的风险防控新模式。

2、通过平台为建筑工人提供职业化服务和保障,并建立建筑工人的信用数据体系,推动建筑工人向产业工人转变。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3•【字号】•【施行日期】2020.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业务系统整合和数据资源共享,深入推进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构建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信用管理体系,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依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京建发〔2019〕438号)(以下简称“438号文”)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20〕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完成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以下简称“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开发建设以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测评信息平台”)的相关整合工作。

经过前期调试和试点运行,目前已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经研究决定,风险分级管控平台自2020年12月25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平台服务对象风险分级管控平台服务对象为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及项目部人员、施工单位及项目部人员、监理单位及项目部人员,检测单位、混凝土搅拌站、预制构件厂等单位工作人员。

二、平台登录方式全市在施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和项目部人员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具体账号设置、获取以及登录方式参见《操作手册》(附件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点》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9.28
•【字号】京建发〔2021〕317号
•【施行日期】2021.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点》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创新和智慧工地创建,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做法实施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激励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的通知》(京建发〔2021〕27号)智慧工地示范做法内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
点。

建设工程实名制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实名制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实名制实施方案一、实名制的意义1. 强化安全责任。

通过实名制,可以确保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减少因工人资质不符合要求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2. 促进工程质量提升。

实名制可以有效控制参与建设的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工程质量。

3. 优化人员管理。

实名制可以为施工单位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人员信息,为施工单位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人员信息和资质情况,有利于人员的管理和调配。

4.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实名制可以有效约束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实名制的实施方案1. 制定实名制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实名制管理规定,明确实名制的范围、实施主体、实名登记流程、实名登记内容等。

2. 建立实名登记平台。

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建立实名登记平台,建设单位可以将参与建设工程的人员信息进行统一登记和审核,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份真实性和资质合法性。

3. 强化人员资质审查。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人员资质审查机制,加强对施工人员资质的审核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

4. 加强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实名制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实名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5. 加强宣传教育。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实名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对实名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使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实名制管理规定。

三、实名制实施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及对策1. 实名登记信息真实性难以核实。

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建立实名登记平台,建设单位可以将参与建设工程的人员信息进行统一登记和审核,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份真实性和资质合法性,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实名登记信息的真实性。

2. 施工人员对实名制的认识不足。

建设单位可以加强对实名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对实名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使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实名制管理规定。

3. 实名制管理的成本较高。

智慧工地实施方案北京

智慧工地实施方案北京

智慧工地实施方案北京在当前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智慧工地建设已经成为了行业的共识和趋势。

作为一种新型的建设模式,智慧工地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改善施工环境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

为了进一步推动智慧工地的实施,本文将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智慧工地实施方案,以期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和借鉴。

首先,智慧工地实施方案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实现对工地施工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

通过安装传感器和监控设备,可以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全面监测和管理,从而提高施工效率,减少人为错误,降低施工风险。

其次,智慧工地实施方案还需要注重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这一平台可以整合工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包括施工进度、材料消耗、质量检测等信息,为工程管理人员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

同时,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可以及时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提前进行预警和调整,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另外,智慧工地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需要专业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因此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其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智慧工地的优势,实现施工过程的智能化和精细化管理。

总的来说,智慧工地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只有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才能真正推动智慧工地的发展,实现工程施工的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提出的智慧工地实施方案,能够为北京地区的工程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取得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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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实名制卡有序的发放与使用 准确有效的采集农民工信息及用卡信息 为用工企业提供服务与支持 为行业监管部门提供信息综合分析与运用 纳入全委基础数据平台实现统筹管理
总体业务流程
1. 无卡务工人员来京,与劳务企业 签订合同,并通过办理实名制卡, 正式进入北京建筑市场;
2. 持卡务工人员通过企业进行企业 用工备案,如果要进入项目工作, 由企业先为其办理项目用工备案;
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 企业客户端系统培训
2008年3月
Ag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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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服务平台系统建设方案》 《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邮储银行中间业务平台 北京市建委基础数据与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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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项目及合同用工备案与开卡流程
将本企业所有务工 人员信息添加到企 业客户端系统中
将本企业新签项目 与合同信息添加到 企业客户端系统中
将相关务工人员备 案到对应项目与合 同上,提交建委审 核,打证并办卡
邮储银行为无卡及 补办卡务工人员开 卡
系统整体结构设计
系统硬件结构拓扑
系统软件结构拓扑
系统软件平台设计
C02实名制企业管理客户端功能设计
C02--实名制企业 管理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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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持卡务工人员在总承包项目部劳 动力管理人员监督下,执行上下 工考勤制度,并由项目部定期公 示考勤情况;
4. 用工企业按月通过实名制卡发放 务工人员工资;
5. 持卡务工人员如被用工企业解聘 或主动提出离职,则由用工企业 为其办理企业用工备案变更与项 目用工备案变更;
6. 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实时监控务工 人员流动情况、考勤与工资发放 情况,接受培训与不良行为情况, 适时、适度依据相关管理办法采 取各种措施,保证北京建筑劳务 市场的有序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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