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设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使动火操作做到规范、有序、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动火等级划分,按动火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我公司天然气次高压管网、城区中压管网、站场生产区、阀室的工艺管网和压力容器、存放易燃腐蚀有毒有害物品而无法隔离的库房等处的动火操作。
2、二级动火:站场区内非天然气系统、中低压调压站(柜、箱)内的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低压燃气管道上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审批权限及手续1、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公司生产副总、总经理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2、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生产副总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第四条动火申批表的内容1、动火内容及目的`。
2、施工动火日期、时间、级别、操作方式3、动火作业方案:①地点范围、位置,包括:文字和附图(包括施工场地平面工艺图,动火作业点)、工作坑位置、消防器材等。
②组织分工包括:所有负责人及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施工器材设备及材料。
④作业程序包括:文字评述,对作业程序的安排。
⑤动火安全措施。
⑥审批部门签字,领导审批意见。
第五条监护1、动火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在动火现场同时设监护人,共同监督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行使监督权。
2、动火前要做动火分析,严防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方可施工动火,动火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分析频率由批准动火人决定,分析人员对分析数据负责。
3、非动火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4、动火现场5米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便于施工人员在危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5、动火现场应按照安全要求配备和布置消防设备和器材。
6、氧气瓶与乙炔瓶相距7米以上,且不准放在室内走廊或电线下面。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5篇)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维修管理,严禁库区内、库房内擅自动火动焊'确保民用爆破器材各项设施和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动火动焊审批第一条动火动焊前必须书面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二条请示内容:包括动火劝焊内容、目的、地点、时间、动火动焊人、一现场监护人、保证措施、申请部门负责人。
第二节动火动焊内容库区内动用电焊或动火进行维修库内设施。
第三节动火动焊程序和方法第一条经批准后由仓库负责人拟定严格的动火安全措施,经消防负责人同意后,由现场监护人带有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上岗证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第二条在库区及库区外(____米)防火区域设防火标志;第三条凡因工作需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参观)进入民用爆破器材库区的人员(含上级机关检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仓库保卫人员检查、记录,自觉将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火具和通讯工具及易燃易爆物品交值班室临时保管,禁止在库区内吸烟、拨打移动电话;严禁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和以任何形式擅自动火;第四条禁止在库区带电检查线路,禁止仓库人员改变按防火安全规范设制的照明线路;第五条库区以及周围____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____米范围内严禁放炮、施工和狩猎。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2)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火灾和事故的发生,制定了以下动火动焊管理制度:1. 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施工方案应包括动火动焊的具体位置、时间、施工人员、所需工具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区域内无可燃物、易燃气体泄漏等安全隐患。
同时,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 动火动焊施工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和设备,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 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进行隔离措施和临时防护设施的设置,防止火源扩散和伤害人员。
同时,需要提供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对公司内的动火行为进行有效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的动火行为。
第三条术语定义1. 动火:指人员在未经专门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明火或火焰进行烧烤、焊接、切割等工作。
2. 动火工程:指需要使用明火或火焰进行的工程或作业,如焊接、切割、烧烤等。
3. 动火证:指根据相关法规所规定的经过特殊培训并具备动火能力的员工获得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规定第四条动火流程1. 员工在进行动火工作前,必须事先向公司申请,并填写《动火申请表》。
2. 动火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工程名称、用火设备情况、动火人员名单、动火前的安全检查等。
3. 填写完动火申请表后,应提交给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
4. 所属部门负责人对动火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勘查,并最终确定是否批准动火。
5. 动火申请表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归档备查,并向动火人员发放动火证。
第五条动火工作1. 动火作业必须由持有动火证的员工进行。
2. 动火人员在进行动火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动火区域无燃烧物、易燃物和爆炸品等危险物质。
3. 动火工作期间,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专人负责监护。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必须确保所有火源已经熄灭,动火现场周围无安全隐患。
第六条动火证管理1. 公司办公室负责动火证的管理和发放。
2. 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
3. 动火证的丢失或损坏,动火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备,并重新申请。
4. 公司办公室负责动火证的发放、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安全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动火安全操作培训。
2. 动火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相关的动火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动火证。
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遵循“预防为主、整体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火种或产生火花的作业,包括火焰、高温或热源的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需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并报经动火安全管理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并接受过相应的安全培训。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管理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并确保动火作业区域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动火作业应在设有专门防护措施的作业区域进行,严禁在易燃易爆、尘埃较大、有透风条件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第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张贴明显标识,并设置专人监护。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保持通道畅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标志清晰。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清欠工作,并复核安全。
第十三条在进行动火作业期间,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火源、开启相应的报警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人员有权和责任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进行制止,并向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
第十五条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警惕,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置。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应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定、火灾危险源预防、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置、消防器材配备、作业人员培训等。
第十七条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八条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运行,并确认安全状态。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1篇】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1篇】【第1篇】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动火中应落实措施程序2、范围:适用于公司动火管理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4、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 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附件1 )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 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 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 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 动火证".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 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 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 动火证".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 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 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附件2 ),方可进入容器。
单位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熔融、燃烧等产生明火、高温或者能引发火灾的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级审批、专人负责、全程监控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类与审批第四条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
(一)一级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场所或者设备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如油罐、气瓶、储气柜等。
(二)二级动火作业:指在非易燃易爆场所,但具有一定火灾风险的动火作业,如建筑物、仓库、车间等。
(三)三级动火作业:指在非易燃易爆场所,且火灾风险较低的动火作业,如办公室、宿舍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一)一级动火作业: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并报上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二)二级动火作业: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授权的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三级动火作业: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授权的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动火作业审批程序:(一)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包括作业时间、地点、内容、负责人、安全措施等。
(二)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三)审批通过后,由作业单位向消防部门备案。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设置动火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灭火器、防毒面具等。
(四)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管理措施:(一)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二)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动火作业区域。
(四)发现火灾隐患或者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一、动火管理制度:动火是指在进行火源活动时所产生的明火或高温火种。
在工业生产、建筑工程或其他场所,动火是一种常见的操作活动,如焊接、切割、熔炼等。
动火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动火活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1.1 动火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动火活动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动火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1.2 动火管理制度的内容:(1)动火许可制度:对于需要动火的活动,必须先向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动火活动的人员将受到处罚。
(2)动火现场安全检查:对于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防火设施完好,应急救援措施到位,消防器材齐全可用,从而保证动火活动的安全。
(3)动火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进行动火活动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安全的认识和保障措施的应对能力。
(4)动火现场监控:对动火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动火活动的安全进行。
1.3 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要进行严厉处理。
同时,要不断完善动火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动火活动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二、动火管理措施:2.1 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动火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要求等。
(2)查看动火现场的防火设施,确保设备完好,灭火器材齐全。
(3)确认动火现场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动火现场的安全性。
2.2 动火中的安全措施:(1)动火之前要进行通风排气,避免气体积聚,造成爆炸危险。
(2)在动火现场设置明火警示标志,避免他人靠近。
(3)动火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措施,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2.3 动火后的处理:(1)动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明火存在。
(2)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所有设备正常,清空可燃物。
(3)关闭动火现场的防火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以备下次动火使用。
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安全动火管理制度一、概述安全动火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规范动火作业,确保作业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动火范围1. 动火作业指的是使用明火或产生明火的作业行为。
2. 动火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熔接、火花打磨等。
三、动火管理责任1. 企业领导层应当制定安全动火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相关部门应当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3.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并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
四、动火前准备1. 动火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周围环境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
2. 集中式动火必须提前申请动火许可证,并报告相关部门审批。
3. 动火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操作流程,消防设备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措施。
五、动火现场管理1.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警示牌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
2.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专人进行监护,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3.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等。
六、动火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 动火现场必须进行有效的防火措施,如使用防火帘、防火毯等。
2. 动火现场必须进行好空气流通,保持场内空气清新。
3. 动火现场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放置在安全距离之外。
七、动火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动火事故后,必须立即报警,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动火事故后必须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进行整改和改进。
八、动火作业人员培训1. 执行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
2. 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九、动火作业违规处罚1. 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 严重违规者将被取消其从事动火作业的资格。
十、动火作业评估和应急预案1. 动火作业前应经过专业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安全措施的依据。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二、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三、在禁火区动火,均须办“用火证”,经营、储存场所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暧、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五、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七、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
八、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九、各项责任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单位动火管理制度
单位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内动火作业,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动火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动火作业行为。
第三条本单位动火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应当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动火作业的定义:指利用明火、高温工具或者其他容易引燃的设备用于对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液体、固体物品进行的加工、维修、焊接、割研、烘烤等作业行为。
第五条动火作业人员:指被授权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第六条上岗证:对于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动火作业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试合格,颁发动火作业上岗证,并在上岗证中注明有效期。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动火安全档案,对于每一次的动火作业,应当记录作业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动火原因、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动火安全设施,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动火申请程序第九条任何单位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先向动火作业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动火申请。
第十条动火申请书应当包括:动火作业的目的、地点、时间、作业内容,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以及动火作业人员的姓名、资格证书、工种、上岗证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申请人应当在动火申请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申请应当提前至少24小时提交,由动火作业管理机构审核。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管理机构应当对动火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动火作业许可。
第十四条若动火作业需要延期或者改变动火作业计划,应当重新提交动火申请,并报动火作业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控制第十五条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当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对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和封闭。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防护服装等。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当包括:禁止吸烟、易燃易爆物品警示、动火作业警示等。
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1精细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主要有合成、精馏、吸收、离心、混批和加热、冷冻、压缩、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异丙醚、甲醇、乙醇、纯苯、甲苯、硝酸、氯化亚砜、硫酸、氟化氢、溴素等多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精细化工企业产品的更新速度快、生产工艺的及时调整,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十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
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
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做好初审、复查、批准、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某个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反应釜,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为便于管理,规定机修车间作为固定可动火区。
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
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进行适度清洗置换,没有可燃物; 设备、管道及周围l0米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汽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小区和外来施工单位在小区禁止烟火区域内,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管理处保安主管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单位和管理处各保存一份。
2、保安主管根据动火作业的范围,按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加以核准或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原动火施工单位因未完成任务需要延长动火时间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动火作业者必须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并须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4、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动火〃: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有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或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5、动火后必须做到〃四要〃、〃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3)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4)要及时扑灭动火作业中发生的火警或其他事故苗子;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立即清理现场火种,火种不清除不可撤离动火现场。
6、动火申请施工单位应委派现场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处保安主管应指派保安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火、动火活动安全,保证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的火、动火活动。
2.单位内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火、动火的定义:1.火:包括直接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炒菜、焊接等活动。
2.动火:包括使用火种、火花、电火花等引发的火灾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在所有的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制度等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火、动火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第二章火、动火管理责任第五条负责人的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确保单位内的火、动火活动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且要制定火、动火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内的人员都能够接受必要的消防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管理人员的责任:1.每个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单位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内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等各类场所内动火和使用明火的活动。
三、定义1. 动火:指在无明火和高温能源之下,通过人工对可燃物进行点火,包括焊接、熔炼、切割、打火机点燃等。
2. 明火:指可见明显的火焰,包括蜡烛、炉灶、烧烤设备等。
四、动火、用火审批程序1. 动火、用火前,必须向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动火、用火申请表》,并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2. 动火、用火审批程序如下:a) 申请人将《动火、用火申请表》递交给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b) 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用火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申请人进行整改。
c) 安全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将签字盖章的《动火、用火申请表》交给申请人,作为动火、用火的批复文件。
3.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动火、用火申请将被否决,并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整改。
4. 动火、用火申请要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以便安全管理部门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评估。
五、动火、用火操作程序1. 动火、用火操作前,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的操作人员负责,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 动火、用火操作必须在有足够的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情况下进行。
3. 动火、用火操作时,必须设置专人监护,禁止在操作过程中离开现场。
4. 动火、用火操作时,必须保持周围环境干燥,切断易燃易爆物品的接触。
5. 动火、用火操作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上必须清晰标注动火、用火的内容和时间。
6. 动火、用火操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存在安全隐患。
六、应急措施1. 在动火、用火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2. 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使用现场自带的灭火器进行扑灭,如无法控制火势,应立即报警并撤离人员。
3. 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1、《动火安全许可证》为两联,特殊不安全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许可证分别以一道、两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
2、《动火安全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依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终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3、动火负责人持办好的《动火安全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事项后,将《动火安全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4、一份《动火安全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
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许可证》上签字,假如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全部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5、《动火安全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6、《动火安全许可证》一式两份,生产综合部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不安全《动火安全许可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特殊不安全动火《动火安全许可证》和一级《动火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24小时。
8、动火作业超出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9、《动火安全许可证》的审批:(1)特殊不安全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动火地方所在的单位主管审批签字,报生产经理终审批准。
(2)一级动火作业《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动火地方所在单位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生产经理终审批准。
(3)二级动火作业《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动火地方所在单位负责人终审批准。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1.目的为确保机房设备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适用于机房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3.1动火类别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等。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是指在日常生产、施工、维修等活动中,需要使用明火、电热器械等能够产生火花、火焰或者加热源的操作行为。
为了保障人员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需要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1.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包括明火作业、电焊、割炬切割、热剪等。
3.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4. 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确保操作安全可控。
二、动火作业准备1. 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报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
2. 动火前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易燃物、易燃液体等,采取防火措施。
3. 设置动火警示标志,并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
4.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三、动火作业操作1. 动火作业操作前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
2. 动火人员必须按照动火作业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3.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烟雾积聚造成中毒和火灾。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作业区域,确保没有残留物和隐患。
四、安全监控和应急措施1.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火源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与消防车辆保持联络。
3. 如果发生火灾事故,请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使用灭火器材、报警、疏散人员等。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并落实防范措施。
以上是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可控,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制度名称: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制度目的:确保动火作业安全有序进行,防止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保护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
制度内容:1. 动火作业许可:所有动火作业都必须事先申请许可,并由专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批和签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管理制度
一、动火等级和范围
动火共分三级
(一)一级动火范围:
1.氧气、氢气、燃油的管道、储罐及设备上的明火作业。
2.容积在10立方米以上的易燃易爆容器和与之直接连接的管道、
设备上的明火作业(容器包括储罐、储槽、气包)。
3.油库及卸油区域的明火作业。
(二)二级动火范围
1.在属一级动火范围的管道、储罐、设备附近(指在规定防火距离之内)的明火作业和支管上的明火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如:仓库、氧气瓶库、乙炔瓶库、木工间、油漆间等处的明火作业。
3.要害部位和主要设备的明火作业,如:中变所、高压空气站、主电室和大功率电机房等。
4.通风条件差,作业现场环境恶劣的场所,如:污水泵房、下水道、电缆沟以及在容器、管道内部进行的明火作业。
5.属二级动火范围,但作业条件差,环境恶劣的,动火可按一级动火审批。
(三)三级动火范围
除一级和二级范围以外的其他动火,如:电焊、气焊、切割、气割作业和喷灯作业等。
二、下列场所和物品严禁随意动用明火:
1.化学危险品仓库。
2.密闭容器、气瓶和二头封闭的管子。
3.介质不明的管道。
4.未经处理的油桶、油箱、电缆沟、可疑物品及玻璃钢制品。
三、动火申请:
1.一级、二级动火,由所在部门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填写相应等级的动火申请单。
2.一级动火申请单一式三份,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报公司安全员审核后,由公司安全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施。
申请手续应在动火前三天办理。
3.二级动火申请单一式二份,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报公司安全员审核后,才能施工,申请手续应在动火前二天办理。
4.动火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动火地点、位置、动火始末时间、动火施工负责人、动火人、监护人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一级、二级动火由公司安全员和行政部专人到现场审批,三级动火由部门审批,部门安全员负责审核,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6.动火地点变化时应另行申请,动火时间变化应重新审批。
四、安全职责和权利
1.凡重大动火项目和涉及到几个部门的动火项目,公司主管经理必须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落实各项具体的安全措施。
2.行政部负责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使其有效实施,一级动火行政
部必须到现场与公司安全员共同负责审批动火申请单。
3.公司安全员负责动火申请的管理工作,对一级动火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检查、审核,并与行政部共同负责现场审批动火申请。
4.如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公司安全员和行政部有权拒绝签字,由此影响施工(生产),责任由措施落实部门(人)负责。
5.动火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动火人讲明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动火申请单上的各项安全措施负责。
6.监护人对动火申请单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审核,如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有权制止动火,监护人不可擅离现场,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阻止动火。
7.动火人必须选择有经验的操作工担任,动火人必须接到有各级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动火申请单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部位,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动火,如发现手续、时间、部位不符,有权拒绝动火。
8.动火审批人确认动火手续无误并在动火开始后才能离开现场,动火安全由施工负责人和监护人负责。
9.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动火施工,上班前,下班后动火施工负责人必须委派专人检查现场条件是否变化,施工人员收工离开现场或施工结束(包括暂告一段落)时要仔细检查现场,不得留有残余烟火,必要时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10.动火结束后,动火人必须确认现场无残余火种,所有阀门开闭正确后,填上动火结束时间和签名后,将动火申请单交施工负责人进
行复查,确认无误后,一级动火申请单交公司安全负责人,二级动火申请单交行政部留存。
11.施工和设备所属涉及二个部门,在动火结束时,设备所属部门必须派专人复查,核实动火现场有无残余火种,所有阀门开启正确后签字验收。
五、动火安全措施
(一)油管、油罐动火安全措施
1.切断与之相连的油管阀门,堵上盲板,需要电焊作业时必须与总管进行绝缘。
2.动火设备内的残留油在动火前要清除干净。
3.用蒸汽或碱水冲洗管壁,容器壁后进行通风处理,直到无油迹,无油气为止。
4.动火时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要有经验的消防人员在现场监护。
5.进入设备内部动火必须进行含氧量分析(19%~21%),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6.在油库区域或易燃易爆场所的局部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油库安全防范规定,严禁吸烟。
7.在油库动火必须采取措施对动火周围的油罐、油池等易燃物加以隔绝,防止气流或火星伤人。
(二)氧气动火措施
1.切断氧气,卸下与总管的连接部分,堵上盲板,需要电焊作业时,
必须与总管绝缘。
2.放掉管道内的剩余氧气(注意氧气不得在室内排放)。
3.用氮气或蒸汽置换设备和管道内的残余氧气,严禁用压缩空气置换。
4.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5.需要进入管道、容器内动火的,必须分析含氧量。
氧气含量应控制在19%~21%,才能进入内部作业,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6.新装的管道和容器内壁事先必须有四氯化碳清洗,投入使用之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
7.切换氧气阀门应缓慢进行,尤其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更要控制流速,防止管道应流速过快而引发燃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