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养护管理办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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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桥隧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7桥隧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以下简称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桥隧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及《江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办法,并结合我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辖高速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条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隧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实行桥隧养护工程师负责制度,具体配置要求按《江西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工程师管理制度》执行。

桥隧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隧技术状况,保障桥隧安全运行。

第四条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养护管理责任。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省高速集团主管所辖运营高速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各路段桥隧养护工作。

第五条养护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隧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隧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及时安排专项经费对所辖桥隧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保证桥隧安全运营。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第一条中心所辖高速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为鄱阳养护所,监管单位为XX中心。

第二条中心职责:(一)审核桥隧的技术状况的评定和桥隧的处治措施。

(二)审查桥隧中修、大修及改建工程项目和经费。

(三)监督桥隧中修、大修及改建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审定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桥梁应急预案,批准或撤销各级响应。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及人员:规定隧道养护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养护队伍,确保管理层级和职责划分的清晰。

2. 养护管理计划:制定隧道养护管理计划,包括养护周期、养护内容、养护方法、养护设备和养护预算等方面的详细规划。

3. 定期巡视和检测:制定隧道巡视和检测计划,对隧道结构、设备和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养护维修工作:包括对隧道结构的保养和修复、设备的检修和更换、管线的维护和疏通、园区绿化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5. 应急处置:制定隧道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组织机构,保证隧道安全和通行畅通。

6. 质量与安全监管:建立隧道养护质量和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护过程和效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养护质量和安全标准的达到。

7. 养护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隧道养护的记录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养护过程和结果,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总之,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隧道养护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隧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公路交通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制度

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制度

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制度隧道作为公路交通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其运营和保养工作是确保路面安全,保障行车顺畅的关键。

为了规范隧道养护工作,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必须建立健全的隧道养护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在养护工作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能因养护而影响司乘安全。

2. 预防为主:在日常养护管理过程中应当强化隧道的安全防范措施,在运营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维修。

3. 经济适用:养护工作应当充分考虑经济效益,避免浪费。

二、养护实施标准1. 养护计划:每年度隧道应有养护计划,充分考虑环保、安防、清洁等不同方面的养护和维修工作。

2. 养护频次:隧道的养护和检查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具体频次要视隧道情况和机制而定。

3. 保洁措施:隧道内应保持干燥、洁净、整洁,严禁乱丢垃圾和异物。

定期清理路面和侧线的杂物,确保畅通。

4. 照明设施:隧道内应保持良好的照明,确保驾驶员安全视线。

5. 通风系统:隧道内应配备有效的通风系统,确保隧道内空气质量。

6. 消防器材:隧道内应配备完整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器材完好。

7. 安防设施:隧道应设有监控设备,保障路面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8. 管理措施:要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制定制度,严格执行,确保隧道安全运行。

三、养护过程管理1. 品质管控:根据养护计划和标准,完善处理程序,管理养护文件,确保养护质量。

2. 工程监控:设立专门的养护运营部门,由专业工程师进行隧道养护设计、施工、监理等全程服务,确保工程质量。

3. 现场管理:消防器材、通风设备、照明设施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核对。

4. 性能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隧道质控和检查体系,对隧道横断面度、照明、通风、安全等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

四、养护管理要点1. 建立规范: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隧道养护规范和管理措施。

2. 建立档案:建立完整隧道养护档案,含养护计划、养护程序、养护记录、养护结果评估等详细信息。

3. 建立制度:建立隧道养护制度,确保各个方面工作的有序进行。

高速公路养护中心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细则

高速公路养护中心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细则

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1 目的1.1为加强和规范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养护中心所管辖隧道养护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保持隧道良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养护中心管辖范围内全部隧道。

2 职责划分2.1 养护中心设立隧道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如下:组长:养护中心主任副组长:养护中心副主任成员:养护中心隧道工程师、隧道组养护人员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养护养护中心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所辖路段隧道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负责隧道维修的检查、验收工作。

2.2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养护中心及养护养护中心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隧道工程师负责自己所辖路段内所有隧道的具体养护工作。

2.3 养护中心隧道组职责2.3.1 负责贯彻各项隧道养护管理制度,落实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技术工作。

2.3.2 负责制定年度隧道养护计划,并按批准后的计划实施。

2.3.3 负责养护中心管养路段隧道经常性检查工作,配合隧道工程师及隧道专家对存在病害隧道进行检测,配合检测机构对所辖路段隧道构造物进行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及隧道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评定。

2.3.4 负责养护中心管养路段隧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隧道病害的维修处理及隧道病害处理工作的质量控制、进度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在例行隧道的各项检查过程中,对于一、二类隧道病害应及时组织维修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对于(三类及以上)病害要一一进行检查,并提出隧道养护意见及时上报XX公司。

2.3.5 负责养护中心管养路段隧道加固维修等隧道专项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2.3.6 负责养护中心管养路段隧道图纸及相关文献资料工具书等资料的保管,负责隧道技术档案、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等工作,并对养护管理系统养护中心模块进行维护、管理,对检查数据进行定期更新。

隧道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隧道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隧道养护安全管理,保障隧道养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隧道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隧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隧道养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2)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3)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2. 安全教育培训(1)隧道养护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入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隧道养护作业安全措施(1)隧道养护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隧道养护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划定作业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隧道养护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滑鞋等。

(4)隧道养护作业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作业环境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隧道养护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事故处理过程中,应确保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5. 隧道设施安全管理(1)隧道养护单位应定期对隧道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

(2)隧道养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对隧道设施造成损坏。

(3)隧道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隧道养护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编制:复核:审核:成都龙光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16年03月目录第一章目的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管理第三章隧道检查与评定第四章隧道清洁维护第五章隧道保养维修第六章应急处置管理第七章隧道档案管理第一章目的1、隧道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在运营中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持隧道完好的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依据交通部《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四川省交通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结合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清晰”的原则,努力提高隧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3、隧道养护部门应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辖公路隧道及时组织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隧道安全。

4、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维修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满足养护新需求。

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管理1、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监管、养护单位责任制。

2、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主管全省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对全线高速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3、养护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任务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隧道养护、监管单位必须明确建立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职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5、隧道养护管理机构应参与隧道有关工程设施的交工和竣工验收,接受、整理和了解隧道竣工资料和工程技术档案,为养护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旨在确保隧道安全、有效地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保障交通运输的顺畅。

本文将从隧道养护管理流程、隧道养护中的关键环节和隧道养护的实施措施三个方面来详细探讨该办法。

一、隧道养护管理流程1.隧道巡检。

隧道巡检是隧道养护的基础环节,通过巡检可以了解隧道的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隧道问题。

巡检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巡检和不定期巡检相结合,以及特殊区域和部位巡检等都需要得到重视,巡检记录需要定期上报和整理。

2.数据记录和分析。

隧道养护需要依靠数据分析支持,通过对巡检记录、检测数据、使用数据和施工数据等进行分析,可以找出隧道存在的问题和选择合适的养护措施。

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需要专业的软硬件支持。

3.问题诊断和分析。

隧道养护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诊断和分析,明确问题的病因和发生原因,然后选择合适的养护措施进行解决。

4.养护计划和方案制定。

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和问题诊断结果,制定养护计划和方案,包括养护内容、养护时限、养护人员、养护材料和养护方法等。

养护计划和方案需要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量化养护效果和开展监督检查。

5.养护工作实施和管理。

根据养护计划和方案,进行养护工作实施,确保养护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同时,对养护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养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隧道养护中的关键环节1.隧道内部环境管理。

隧道内部环境管理是保障隧道安全稳定、防治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隧道内部环境包括空气、水质、照明和废气等方面,需要进行定期检测和管理,养护计划和方案需要细化隧道内部环境养护工作。

2.隧道结构维护。

隧道结构维护是防止隧道开裂、滑坡、塌方、坍塌等灾害发生的重要工作。

隧道结构维护需要进行巡检、监测和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临时加固和修补,确保隧道结构安全稳定。

3.隧道灯光管理。

灯光管理是保障隧道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

隧道灯光需要按照规定亮度进行调整和管理,严禁出现漏点、暗点和晃点等问题,保证隧道内照明光线充足、稳定。

山西省高速公路隧道管理办法

山西省高速公路隧道管理办法

山西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保证高速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高速公路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以及消防等其他有关设施的养护管理。

第三条隧道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方针,加强预防性养护,做好日常养护工作,保持隧道及其隧道内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四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隧道安全运营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辖高速公路隧道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隧道安全。

第五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参与所辖路段内隧道有关工程设施的交工和竣工验收,接受、整理隧道竣工资料和工程技术档案,为养护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管理模式1、土建结构及消防部分建立省高管局负责行业指导与监督、运营管理单位负责运营管理、隧道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的三级运行维护管理模式。

2、机电部分建立省高管局负责行业指导与监督、片区中心行业监管与检查考核、运营管理单位负责运营管理、隧道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的四级运行维护管理模式。

第七条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工作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1、监督、督促各运营管理单位,按照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标准和规范、办法要求进行养护管理工作。

2、考核各运营管理单位隧道养护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3、组织或指导隧道养护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隧道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4、全面、准确掌握全省高速公路隧道技术状况第八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作为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所辖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隧道安全养护管理制度

隧道安全养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隧道安全管理,确保隧道运行安全,提高隧道养护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辖隧道的安全养护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隧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隧道安全养护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隧道安全养护管理制度,协调解决隧道安全养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隧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隧道安全养护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隧道安全养护计划,监督隧道安全养护工作的落实。

3. 隧道养护工程师负责隧道安全养护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对隧道安全养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养护质量。

4. 隧道养护工班负责隧道日常养护工作,按照养护计划进行隧道清理、维修、巡查等工作。

四、隧道安全养护内容1. 隧道巡查定期对隧道进行巡查,检查隧道结构、设施、设备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隧道维修对隧道结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隧道设施设备完好。

3. 隧道通风确保隧道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障隧道内空气质量,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4. 隧道照明定期检查隧道照明设施,确保照明效果良好。

5. 隧道消防加强隧道消防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6. 隧道防排水对隧道防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隧道排水畅通。

五、隧道安全养护措施1. 加强隧道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制定隧道安全操作规程,规范隧道养护作业。

3. 定期对隧道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设备完好。

4. 加强隧道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5. 建立隧道安全养护档案,记录隧道安全养护工作情况。

六、奖惩制度1. 对在隧道安全养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隧道安全养护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隧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山西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山西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山西省交通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全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隧道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各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高速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桥梁、隧道安全。

第四条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通车运营的高速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适用于我省高速公路隧道土建结构以及交通设施的养护。

土建结构物包括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洞)、防水层、排水管(沟)、横洞、斜(竖)井、风道、防护设施、减光设施、防冻设施。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

(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高管局)是全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管单位,负责对全省高速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是高速公路桥梁(含主线桥、匝道桥、跨线桥)、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管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养护管理单元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派出机构,负责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具体组织所管辖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隧道养护及维护管理制度

隧道养护及维护管理制度

隧道养护及维护管理制度一、总则隧道养护及维护管理制度是隧道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旨在确保隧道设施的安全、畅通和可靠运行,保障隧道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隧道的维护管理工作,是隧道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管理目标1.确保隧道设施的安全、畅通和可靠运行;2.防止和减少隧道设施的事故和故障;3.提高隧道设施的使用寿命;4.保障隧道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三、隧道养护及维护管理制度的内容1.隧道设施的检查和评估(1)对隧道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隧道设施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2)定期组织对隧道设施进行结构、功能、安全等方面的评估,制定隧道设施的养护和维护计划。

2.隧道设施的保养和维修(1)定期对隧道设施进行清洁、漆涂、防锈和防腐等保养工作;(2)对隧道设施的损坏或故障进行及时维修和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隧道设备的管理(1)对隧道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制定设备使用和维护计划,做好设备的登记和保养记录。

4.安全管理(1)建立隧道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2)加强对隧道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5.环境保护(1)遵循环保法规,做好隧道环境保护工作;(2)建立监测机制,对隧道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四、管理责任1.隧道管理单位(1)负责隧道养护及维护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2)保证隧道设施的安全、畅通和可靠运行,做好隧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2.隧道维护人员(1)严格遵守隧道养护及维护管理制度,做好隧道设施的养护和维护工作;(2)加强对隧道设施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隧道设施的问题。

3.隧道使用单位(1)配合隧道管理单位做好隧道设施的养护和维护工作;(2)发现隧道设施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单位,配合管理单位进行处理。

五、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的隧道设施台帐和养护记录,做好设施的管理和监测;2.定期对隧道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加强对隧道设备的管理,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4.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5.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保护隧道周边环境。

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xx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管理处管养责任范围内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隧道的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原则,保证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正常维护以安全运营。

第四条养护工程科,隧道所必须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高速公路隧道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隧道安全。

第五条隧道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要实行专职养护制度。

隧道养护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技术状况,保障隧道安全运行。

第六条隧道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养护工程科和隧道所应保证专项经费用于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证隧道安全运营。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八条隧道所的工作职责按照“责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确定。

第九条具体承担莲易、醴茶、浏醴(xx段)、衡炎(xx段)、炎陵炎睦、炎汝(xx段)、垄茶隧道养护管理任务。

第十条由于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隧道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隧道发生安全事故,由隧道所承担首要责任,管理处工程养护科承担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单位的如下:养护管养执行单位为云阳山隧道所、浣溪隧道所、三河隧道所、中村隧道所。

第十二条养护工程科,各隧道所必须分别明确负责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专职技术管理人员,保证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工作职责得以贯彻落实。

第三章隧道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第十三条管理处、隧道养护所应设置专职隧道养护技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

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高速枣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公路桥梁、隧道(以下简称“桥隧”)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桥隧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保障运行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长大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若干规定》、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辖区内公路桥隧的养护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桥隧的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养护、安全运行、保障畅通”的原则,做好养护、管理、运行工作,保证桥隧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和运行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桥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公司负责所辖路段内桥隧的具体养护管理工作,养护中心(或桥隧管理所)负责所辖路段内桥隧的日常养护保洁、巡查、记录、维修、监理、验收等具体养护工作。

第五条桥隧养护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桥隧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制定桥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桥隧中长期养护规划、年度养护预算及养护计划。

(三)负责审核桥隧工程的技术方案、工程预算、工程实施和组织交(竣)工验收,严格履行报批、报备手续。

(四)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实施桥梁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及隧道土建结构的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复核、切实掌握桥隧的技术状况。

(五)负责制定各类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桥隧突发事件的快速处治。

(六)负责配置桥隧养护专业技术人员,构建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稳定、专业的桥隧养护工程师团队,每年应组织桥隧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不少于一次的专业培训。

(七)负责所辖路段桥隧经常检查、汛期检查。

(八)负责对所辖路段内的桥隧按照“一桥一档”“一隧一档”建立技术档案,制定长大桥隧养护枝术手册。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普通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隧道安全运行和公路畅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普通干线公路上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隧道养护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隧道结构安全稳定,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保证隧道畅通,保障公路交通安全。

第四条隧道养护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养护与建设工作相结合,科学管理和全员参与。

第五条隧道养护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科学先进、整体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隧道养护管理组织第六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养护管理机构,负责隧道养护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督。

第七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隧道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养护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八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隧道的使用和养护情况,制定养护计划,并明确负责人,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九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应急工作的准备。

第三章隧道养护管理措施第十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定期对隧道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维修制度,对隧道内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对隧道内部进行定期清扫和保洁,保证通行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制度,对隧道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灭火自救制度,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施,保障灭火和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隧道养护管理责任第十五条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对隧道的养护工作负责,对养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隧道养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履行好养护工作的职责。

第十七条隧道使用单位应当配合隧道养护管理部门开展养护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养护工作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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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高系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了提高四川高速公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所辖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使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1.3各营运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辖的公路隧道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安全。

1.4 在公路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如不中断交通,必须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来进行,保证施工安全。

1.5 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川高公司负责川高系统内的隧道养护监督管理工作。

各营运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所辖隧道的养护管理。

1.6各营运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证隧道安全运营。

1.7 本制度适用于川高公司所辖各营运管理单位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隧道养护分级负责制度2.1 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

各营运管理单位为所辖公路隧道营运管理的责任主体,川高公司作为监管主体。

2.2川高公司的主要职责:2.2.1 认真执行交通部和四川省有关隧道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保障隧道的安全使用,并督促各营运管理单位执行。

2.2.2 督导、督促、检查各营运管理单位的隧道养护管理,考核隧道养护质量。

2.2.3 负责各营运管理单位隧道大、中修工程的审查(批)、报批及工程实施的项目管理工作;主持所管辖隧道的结构损坏预防和抢修工作,及时上报损害和修复情况。

2.2.4 组织隧道养护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2.2.5组织隧道养护科研计划的实施,同时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隧道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2.3各营运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2.3.1 认真执行交通部和四川省及川高公司有关隧道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保障隧道的安全使用,并督促各营运管理单位执行。

2.3.2 负责本公司所属路段内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隧道评定工作,保证隧道养护质量。

2.3.3负责本公司隧道的日常、经常性、定期、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以保障隧道的安全使用。

2.3.4 组织实施本公司所辖路段隧道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的。

2.3.5主持所管辖隧道的结构损坏预防和抢修工作,及时上报损害和修复情况。

2.3.6 组织隧道养护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2.3.7积极组织隧道养护科研计划的实施,同时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隧道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2.3.8使用隧道信息监控系统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第三章隧道的检查与养护3.1 土建结构检查分为四类: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及专项检查。

3.1.1 日常检查要求每周一次,主要是及早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它异常情况,并做出处治措施。

检查部位为: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交通标志、排水设施、吊顶、内装。

检查内容及养护要点:(1)洞口上方边(仰)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有损坏。

(2)洞门圬工体:是否存在起层、灰缝脱落、渗漏水、是否已妨碍交通。

(3)水泥砼路面:是否有滞水结冰现象,伸缩缝内灌缝胶现有效果,断板、错台等病害。

(4)排水设施:有无堵塞积水漫流现象。

(5)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伸缩缝处有无内装起层、脱落现象(6)标志:突起标志是否有损坏,表面有无脏污影响其使用功能,能否有效传递交通信息。

3.1.2 定期检查要求不少于每年一次,对土建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工具:钢尺、游标卡尺、裂缝观测仪、锤子、渗漏水检查用的PH试纸、升降车、施工标志。

检查内容及及养护要点:(1)洞口:仰坡上方山体是否有滑坡、岩石是否有岩崩征兆;挡土墙、截水沟等圬工体是否有裂缝、鼓肚、表面风化、下沉等现象。

(2)洞门:墙身有无开裂、块石松动;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结构是否有沉陷、断裂现象。

(3)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洞顶是否有渗漏水,墙身施工缝是否有异常。

对于起层、剥落,及时清除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剥落层,并在现场用红油漆做好标记,注明检查日期,以便下次检查时进行对比,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

(4)洞内路面:路面伸缩缝内灌缝胶功效是否正常,路面是否有拱起、错台、断板现象。

(5)排水设施:排水沟内是否有沉沙、淤堵现象,地漏子等各部件完好情况。

(6)吊顶及内装:吊顶有无漏水,内装表面脏污程度。

(7)交通标志、标线: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有无锈蚀、老化失效、缺损的标志;隧道内的标线是否脏污、破损或脱落现象,要及时更换或补充、维修或重新施划。

3.1.3 特殊检查是在隧道受到自然灾害、墙体受到外力碰撞事故、火灾等异常事件后,对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检查,及时掌握结构受损情况。

检查内容参照定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针对受损部位及结构,要有专门的检测报告,制定合理的改进措施。

3.1.4 专项检查是根据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结果,对破损或病害进一步查明其详细的情况,而进行的更深入的专门检测。

检测内容分为:(1)由于外载荷作用造成结构性破坏。

如衬砌变形、沉降,起层、剥落、突发性坍塌等。

(2)材料劣化导致结构破损。

如衬砌断面强度降低,衬砌起层、剥落,钢筋腐蚀等。

(3)由于渗漏水导致结构破损。

如从衬砌裂缝处渗水,影响行车安全;渗漏水导致结冰,砂土伴随流出。

3.2 机电设施检查重点为: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等3.2.1 供配电设施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由隧道管理所持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配备专门的电工检修工具,针对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变电室内相关设备的外观,观察有无异常、异响、发热、火花、气味等现象,及时消除设备故障。

(2)定期检查建议委托有资质的电力专业队伍来进行。

3.2.2 照明设施主要包括灯具、托架、标志及照明线路,其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

(1)日常检查要求隧道管理人员要每天通过步行或养护巡查车对机电设施外观进行一般性检查员。

(2)经常性检查要求对机电设备的运转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破损零部件及时维修或更换。

3.2.3 消防设施是指预防隧道火灾所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洞口处堆放的防火砂。

检查与养护要点:(1)对消防器材柜的使用功能:锁具有无异常、柜体是否锈蚀,柜内灭火器有无失盗现象。

(2)检查灭火器有无锈蚀、软管损伤;是否过期。

(3)洞口防火砂是否码放整齐,有无妨碍行车现象。

3.2.4监控设施是指烟雾浓度探测仪、co检测仪、交通量检测仪、车高仪、电视监控设施、波音设施、可变信息板、限速标识设施、信息处理设施以及控制软件等。

检查与养护要点:(1)对监控设施的使用功能进行一般的外观巡检,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第四章隧道的保养与维修4.1 土建结构4.1.1 清洁维护土建结构应经常性进行清洁维护。

(1)隧道内路面应每天进行清扫,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除出洞外。

(2)顶板及内装应定期进行清洁。

在清洁过程中,常温下建议用洒水车湿法清洁,对机电设施进行保护;冬季可能出现结冰的隧道,建议用干法清洁,防止结冰,在清扫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

(3)隧道内排水设施清理工作应每年不少于2次,在汛期前、汛期后分别进行,如有车辆运输砂石料且漏洒严重,应增加排水设施清理次数,以保证排水畅通。

(4)隧道内标志、标线应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持其清晰、醒目,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

4.1.2 保养与维修保养与维修工作主要包括经常性和预防性的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维修工作(1)洞口:两侧排水沟及洞口上方截水沟使用功能要保持完好,洞口圬工体表面平整,无渗水、灰缝脱落现象,各种病害要及时处治。

(2)洞身:内衬砌出现的瓷砖起层或剥落,应及时清除起层瓷砖,进行加固处理,如有渗漏水,要先将水导入边沟排出。

(3)路面:路面养护按《公路水泥砼路面养护技术规范》进行,边沟的盖板、地漏子,就近在隧道管理所储备一定数量的备件,一旦损坏,及时更换,保证洞内行车安全。

(4)吊顶及内装:要保持清洁美观,如有损坏,及时对缺损部位进行修复或更新。

(5)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其位置要适当,传递交通信息准确无误,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牌面脏污要及时清洗,有锈蚀、老化失效的标志,要及时更换。

4.2 机电设施4.2.1 公路隧道机电设施主要是指为其运营服务的的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及救援设施等,根据机电设施的复杂程度、工作量来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要培训上岗,能熟练掌握设施的使用要领和技术特性。

4.2.2 保养与维修机电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可分为:日常检修、经常性检修、定期和分解性检修、应急检修。

(1)日常检修主要是指中间灯、洞口加强段就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2)经常性检修指每月所进行的检查与保养,由专业的路灯检修单位来进行,主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亮度是否正常;灯泡有无损坏,镇流器、电容、触发器、保险管有无异常;灯具的密封性,并清除附着的尘土,检查线路有无腐蚀和损伤,配电柜内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3)定期和分解性检修,是隧道机电设施保养工作的强制手段,对照经常性检修所发现的问题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灯具等设施进行标定或检修;由消防部门对隧道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进行检查、检修。

(4)应急检修是在隧道内或相邻地带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后,对机电设施进行的强制检修。

第五章安全管理隧道的安全管理包括:正常运营、养护作业、发生各种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5.1 正常运营的安全管理隧道正常运营阶段应在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隧道管养单位必须制定以预防和处置隧道中断交通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

在汛期,除了对隧道内各种设施进行检查,还应到山顶查看山体有无滑坡、崩塌迹象,岩体有无开裂、失稳现象,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对交通威胁情况,决定是否封闭隧道。

5.2 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严格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和川高公司《养护作业区管理工作制度》,并选择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保障方案,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作业机械、人员要进行安全防护(3)作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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