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质量监督总站文件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9〕5号关于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名单的通知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内蒙、新疆、西藏、黑龙江、华北、天津、河南、安徽、上海、浙江、福建、广西、华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经对参加2008年第五期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班的初试和复审人员进行审核,祁全中等290名初试人员通过考核,认定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名单见附件1),王晓明等38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复审合格(名单见附件2),现发布名单。
附件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初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二○○九年一月十五日主题词:发布工程师名单通知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009年1月15日印发附件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初试合格人员名单(290人)重庆中心站(99人)祁全中邓爱军姜烈巍曾征唐平李红郑学萍杨建英仇祖全马耀宇孙欣张亦兵唐玲杜智勇邓世萍张华刘天寿彭峰陈忠杨旗刘艳陈洪波龙江荣向瑞林汪能文李自勇徐培治张光勇周茂白困利曹邦万丁国友李平郑安忠陈勇苏林王仕军黄顺文刘家德张斌甘元兴唐凤英付克勤彭敬李传九肖勇杨帆詹宏戴晖吕东肖波周为刘蕾文春雷王锐麻锦元胡金星王礼陈海英王勤周泽宏黄昊易文遐夏时宇陈应华黄矗张翼刘蕾刘志林黄虎姜华张建华杨晒许锦屏代晓光姜荣霞罗密马振宇曾伟顾玉凯柏再胜刘震陈勇军熊明孙东王敏许晓川向永康余鸿希陈子华徐建张颖邓勇查清华康朋刘晓刘洋张伟田钦禄四川中心站(38人)卢宗荣陈建谢定明马也黄俊林李俊穆遵明蒋治其王卫蒲之奎杨林王科蒋然席世伦吴太林陈本荣苏长华谢世全王从成唐明生宋广兴屈明陈厢高生伟肖静杨佐琴龚建洪周东梁光金宋志利夏雪冰付志中谢运桥刘长生蒋乐谢伟帅慧勇任西平陕西中心站(55人)杨润香张玉安田欣屈志锋马宏民邱隆重孙俊升李树昌姬兆民李雪冰王晓安韩建绚吴义锋田涛郭建民孙永生陈雨露邢印政朱耀海马利军李富恒阮胜王成成马毅郜殿臣高明生曹惠龙肖伟王天智冷静冯今朝曹涛王伟李迎刘莉宋建伟王峰周新升陈振忠傅德山冯忆兵邓语斌郑秀荣谢乐刘永祥段帮平张喆张义红张景龙马进发李周科崔建光袁战平陈大宏可俊娥甘肃中心站(2人)于鹏雒国栋内蒙中心站(2人)沈春康利生新疆中心站(1人)蔡建新西藏中心站(3人)赵多青桑果周开平黑龙江中心站(8人)李长贵李宏林张沿江郭金涛李岩郑爱军朱纯祥李典实华北中心站(6人)李有红刘春晓乔中格陈凯丁荣郭鹏武天津中心站(22人)邹红枫董振棣付郁袁力志庞新科朱克勤梁东微邬京华张树行张晶华王健丁浩明刘翔麟刘琳牛学雨王井海杨再义熊连琦周永强周立军陈明武孙智勇河南中心站(8人)郭学锋王中伟刘怀臣王志强韩成群司圣法吴起苏亚洲安徽中心站(24人)邢爱甫潘松林赵黎明曾川白利飞高宇陆新淮黄华翟亚民刘行宇赵东邓琳张新容祖兴武李俊宜王群黎原清张连峰陈厚胜李凤陈合来范庆春鲍电张雪峰浙江中心站(17人)吴永君姚洪文王志宏邵承东施进应建飞郑月康胡柏毅张秀峰陈卫中叶慧强张金巧舒勤伟顾武慧王宝康应剑烈方建华福建中心站(1人)周辉广西中心站(2人)宁振武方健华能中心站(2人)王卫国包晓力附件2: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复审合格人员名单(38人)重庆中心站(9人)王晓明胡雷鸣张孺牛黄欣赵晓勇刘孝全吴建荣杨雪松聂少凌四川中心站(11人)何琳谢独华郭映兴雷利朱洪林马迁李科张萍方伟龙明杰任继成陕西中心站(6人)陈强薛镇王孟旭张振业王中强魏建平甘肃中心站(1人)徐长伟西藏中心站(3人)陈波杜金水王小江黑龙江中心站(1人)赵群河南中心站(1人)郭耀珠上海中心站(1人)张震浙江中心站(2人)毛志兴郑海广西中心站(3人)覃莉莎石湘明吴丹青。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组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组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质监〔质监〔20132013〕〕4646号号2各有关电力企业,各中心站:为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行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制定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组工作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组工作细则(试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013年5月10日3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行为,根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依据),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所称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组(以下简称监检组)是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组建,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执行电力工程阶段检查或专项检查等任务的临时性工作团队。
3.本细则所称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是指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中心站。
4.监检组应遵循“精干、高效”的原则(组建原则),按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规定的监督检查任务,按专业合理配置工作人员。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站设立的地区分站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4第二章监检组的组建1.监检组由承担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的质监机构负责组建,监检组成员包括:组长1人,联络员1人(可兼任),各专业检查人员若干。
监检组成员的专业配置应符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要求。
2.监检组组长必须从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技术委员会专家中选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站所属地区分站组建监检组时,组长可从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技术委员会的本省区分会专家中选取。
联络员必须为质监机构的专职人员。
3.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持有《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或《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员》证书。
监检组中同一专业需配备多名人员时,该专业的负责人必须持有《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证书是(中级岗位人员)。
54.质监机构组建监检组时,监检组成员不得选用被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设备供应、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的在职人员。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20 EPEM 2018.3政策风向Policies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能源局2018年2月1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能源局依法依规对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完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巡查督查和专项检查,监督指导地方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归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司和单位依其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
目录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3、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4、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的通知5、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火电)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6、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7、首检大纲8、关于规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通知9、2005版送变电工程规章标准----40号10、2005年版火电工程规章标准目录----39号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电建质监[2005]31号文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结合当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和有关人员工作岗位的变动情况,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成员单位提出推荐意见,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5年6月13日召开的站长会议审核,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站长、秘书长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调整后的站长、秘书长组成情况通知如下:站长:孙佩京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主任副站长:魏恭华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副局级调研员叶强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陈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综合处处长秦建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王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贾彦兵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徐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杨建平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总工程师秘书长:刘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安全质量处处长副秘书长:方森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工程处处长邢小平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水电开发部工程处处长郑路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水电处处长来建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技术处副处长杨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火电处处长徐树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高级主管二○○五年七月一日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电建质监〔2005〕53号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工程质量】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doc 80页)
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doc 80页)部门: xxx时间: xxx制作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目录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3、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4、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的通知5、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火电)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6、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7、首检大纲8、关于规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通知9、2005版送变电工程规章标准----40号10、2005年版火电工程规章标准目录----39号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电建质监[2005]31号文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结合当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和有关人员工作岗位的变动情况,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成员单位提出推荐意见,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5年6月13日召开的站长会议审核,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站长、秘书长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调整后的站长、秘书长组成情况通知如下:站长:孙佩京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主任副站长:魏恭华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副局级调研员叶强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陈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综合处处长秦建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王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贾彦兵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徐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杨建平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总工程师秘书长:刘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安全质量处处长副秘书长:方森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工程处处长邢小平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水电开发部工程处处长郑路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水电处处长来建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技术处副处长杨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火电处处长徐树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高级主管二○○五年七月一日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电建质监〔2005〕53号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概论
一、概述
(二)工作依据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 (国能电力[2012]30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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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1、组织机构 国家能源局统一负责全国电力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各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 依法对全国范围内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行使质量监督职 责。 质监机构是指按照规定要求,依法设立的电力工程 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中心站和项目站。
将原《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拆 分为三个部分:
—杆塔组立前; —导地线架设前; —投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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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监大纲
拆分后,《大纲》与监督检查阶段相一致,不仅突 出了监督重点、减少了重复性内容;而且不同专业间可 以合并检查,也便于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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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监大纲
修编内容: —《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新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核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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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监大纲
(二)指导思想和修编原则
指导思想:精简程序、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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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监大纲
根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提出的“独 立、规范、公正、公开”、“严格控制质量关口”和“ 完善检测手段”等工作要求和“精简程序、强化监管” 的指导思想,新版《大纲》的修编遵循了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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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转序通知 在工程转序节点,如未发现影响工程转序质量问 题的,应根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意见书 》,由质监机构向项目法人单位签发该阶段《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转序通知书》(见附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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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
目录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3、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4、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的通知5、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火电)金属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6、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7、首检大纲8、关于规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通知9、2005版送变电工程规章标准----40号10、2005年版火电工程规章标准目录----39号1、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有关人员调整的通知电建质监[2005]31号文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结合当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和有关人员工作岗位的变动情况,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成员单位提出推荐意见,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5年6月13日召开的站长会议审核,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站长、秘书长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调整后的站长、秘书长组成情况通知如下:站长:孙佩京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主任副站长:魏恭华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副局级调研员叶强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陈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综合处处长秦建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王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贾彦兵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徐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杨建平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总工程师秘书长:刘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安全质量处处长副秘书长:方森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工程处处长邢小平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水电开发部工程处处长郑路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水电处处长来建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技术处副处长杨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火电处处长徐树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部高级主管二○○五年七月一日2、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决定电建质监…2005‟53号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覆盖范围的全国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行使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对于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工程开工前,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监督费。
第五条未通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火电、送变电工程,不得并入电网运行。
第二章质量监曾机构与管理体制第六条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委托国家电力公司承担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复函”(国经贸电力[1999]1027号),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全国火电、送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能。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二级设置。
国家电力公司设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总站可根据需要设总站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设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经总站批准,各中心站可在部分地、市供电公司(局)设派出机构。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接受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领导,并接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七条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性机构,并应取得建设部甲级质量监督机构资质。
质量监督中心站挂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第八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行质量监督工程师责任制。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介绍
新版大纲按转序监督的原则分为3个分册: 第3部分:主厂房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 第4部分:主厂房交付安装前监督检查 第8部分: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3、将2005版“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 量 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工程验收移交生产 后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合并为: 第10部分:机组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
新版《大纲》是在2005年版大纲的基础上进 行修订和补充的 2005年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 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实施近10年来, 对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和工 程实体质量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讲述内容
1、《大纲》修订的主要原则 2、新旧《大纲》的区别 3、新版《大纲》主要内容介绍 质量监督中常见问题
监督时间:1.0.3 本阶段监督检查时间为主 要建(构)筑物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已验, 主要建(构)筑物第一罐混凝土浇筑前。 (首次可和地基处理合并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方式:1.0.4 本大纲所列检查内容应 逐条检查,每条以重点抽查验证的方式进。
2 编制依据(监督阶段不同,其编制依据不同) 3 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新版大纲删除了2005版中的“质量监督检查 的 步骤和方法”和 “检查评价”两章内容。 新版大纲中,管理性内容基本未包含,重点 突出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强化了对“验收”的 监 督,监督检查定位在工程已验收,并有完整的工 程资料,不再进行预检。 4、新版大纲增加了“质量监督检测”。 ------使质量监督更具有科学性。 ------使抽查验证更具有全面性
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 1 总 则
目的:1.0.1 为统一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内,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工程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电力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大纲。 适用范围:1.0.2 本大纲适用于各级政府主管部 门核准(或批准)的输变电工程项目首次质量监督检 查。
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有“同意实施”等肯定性意见,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已签字盖章。 9、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是否在开工前批准,审批意见是否有“同意开工”等
肯定性意见,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是否已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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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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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要点
1、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是否有效,企业资质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业务范围相符。 2、监理大纲中的监理人员数量及专业是否明确,现场监理人员是否与工程 阶段和监理大纲相符,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资格是否有效。 3、监理项目部检测仪器和工器具配置是否与监理大纲设施配置计划相符, 检测仪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是否有肯定性结论, 责任人是否已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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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清 单目录责任 人未签字、 部分引用标 准超过有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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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施工图会 检时间滞 后于开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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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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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内容
1、企业资质与合同约定的业务范围相符; 2、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更改控制程序、现场服务程序齐全,人 员到位; 3、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能保证连续施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4、设计交底已完成,设计更改手续齐全; 5、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并签证;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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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联系电话:010-63415363
1.查阅地基验槽记录,没有验收结论,勘察单位未签名,不符合《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第6.0.3条的规定 2.查阅地基基础验槽记录,签名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提供法人委托书,不符 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建市 [2015]35号文)第一条的规定。
电力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实施方案(监督站审核版)
电力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实施方案(监督站审核版)---背景为了加强对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电力工程的质量标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电力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施工单位和监督站之间的有效沟通和监督。
一、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确保电力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透明度与公正性,实现施工单位和监督站之间的有效合作和沟通,最终达到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的目的。
二、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进行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其监督站。
三、流程1. 施工单位在电力工程完工前,将质量信息报告提交给监督站。
监督站审核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并将审核结果记录。
2. 监督站在收到质量信息报告后,对其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项目包括: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过程和材料选择等。
3. 审核结果分为两种情况:- 若审核通过,监督站将审核结果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施工单位,并将质量信息报告进行公示。
- 若审核未通过,监督站需给出详细的审核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提交质量信息报告。
4. 施工单位根据监督站的审核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质量信息报告。
5. 监督站再次审核整改后的质量信息报告,若通过审核,则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公示。
若未通过审核,则重复上述步骤,直至审核通过。
6.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人员都有权了解电力工程的质量信息。
四、要求1. 施工单位需按时提交质量信息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2. 监督站需按时审核质量信息报告,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准确记录。
3. 监督站需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审核结果,并在审核通过后,将质量信息报告进行公示。
4. 施工单位需根据监督站的审核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质量信息报告。
5. 公示期结束后,监督站需对公示期内产生的任何质疑或建议进行回复,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处理。
五、监督1. 监督站应定期对电力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若监督站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虚假报告、不及时整改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主编单位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简介
主编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简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简称总站)是一个以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为宗旨,为建设工程和工程管理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
总站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是政府设立的专业性监督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隶属于国家领导部门。
总站的职责是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推动建设工程的科学施工,提高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防控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站的工作范围涉及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领域,为各类工程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监督管理服务。
总站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包括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的专家和精英人才。
他们具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针对各种工程类型和施工环境,开展专业的监督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
总站致力于引进国际先进的监督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督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为建设工程提供可靠的质量安全保障。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总站建立了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验收等多个方面。
总站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实时监测和数据管理,提升了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除了专业监督管理外,总站还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科研项目研究、技术培训等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总站与相关研究机构、高校等合作,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总站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国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
总站通过参与国际工程标准的制定和对接国际领先监督管理经验,为推动中国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国际化发展贡献力量。
总站始终秉承“服务建设、保障安全、提升质量”的宗旨,以“专业、严谨、公正、高效”为工作准则,不断完善自身的机构建设和服务体系,努力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监督管理服务。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电力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
为了确保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提高工程验收的标准和质量,制定了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工程设计阶段。
在电力工程建设的设计阶段,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安全、经济。
设计方案应满足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和功能需求,同时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二、材料和设备采购。
电力工程建设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
采购过程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施工过程管理。
电力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工程验收。
电力工程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工程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五、运行维护。
电力工程建设完成后,应进行运行维护工作。
运行维护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六、质量监督。
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七、质量管理体系。
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管理责任制、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程序等内容,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共同努力,为电力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保障。
质检员培训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本次修编的意义: —是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依据和主要内容,是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 —对规范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行为,全面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 —对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
质量监督检查
4、监检组成员的回避制度: 第九条 质监机构组建监检组时,监检组成员不得选用被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设备 供应、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的在职人员。
质量监督检查
第十条 监检组成员的选聘应严格履行资格审核程序,与被检查工程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 员应当回避。监检组成立后,质监机构应正式发出通知(附件2)。
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又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对火电、输变电和可再生能源等大纲进行了补充修 订和完善。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近10年来,2005年版《大纲》在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方
面,切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4、新版《大纲》 《大纲》约每5-10年一个修编周期,近一个历史阶段工程质量管理的特征:
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4、整改回复 项目法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整改,经验收合格后,填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 查整改回复单》(见附表7),报请质监机构复查核实。
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5、转序通知 (1)转序通知书 在工程转序节点,如有影响转序质量问题的,项目法人单位必须组织整改闭环,质监机构对《电力工 程质量监督检查整改回复单》核查无误后,再核发该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转序通知书》。(见附 表10) 未通过本阶段质量监督检查的,不得转入下阶段工序施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巡视组(第二次)到官地工程现场巡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巡视组(第二次)到官地工程现场
巡视
佚名
【期刊名称】《四川水力发电》
【年(卷),期】2007(026)A02
【摘要】11月22~24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巡视组到官地水电站对工程质量进行第二次现场巡视。
会前,专家组在官地管理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工地现场进行了检查。
巡视组在与参建各方召开了见面会后,分别与业主、设计、监理、各参建施工单位进行了座谈,专家组分别听取了各单位的汇报,并对各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和交流,提出了相关问题和看法,各单位均予以认真解答。
【总页数】1页(P8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712.3
【相关文献】
1.巡视制度的创新与发展\r——基于2013—2017年中央巡视组273份巡视报告
的文本分析 [J], 李莉;吴江
2.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馈巡视情况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意见切实做
好整改工作 [J], 左金安
3.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巡视组到藏木水电站工地开展质量巡视工作 [J],
4.《衡水学院学报》创刊二十周年、出刊百期暨董学专栏建设座谈会与会领导专家发言中宣部出版局巡视员、副局长,中国期刊协会副会长、出版界资深专家,中央巡
视组正局级巡视专员刘建生发言 [J],
5.国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巡视组对官地工程进行第三次质量监督巡视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家能源局关于委托国家能源集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实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复函
国家能源局关于委托国家能源集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实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24.01.05
•【文号】国能发安全〔2024〕3号
•【施行日期】2024.01.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委托国家能源集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中心站
实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复函
国能发安全〔2024〕3号国家能源集团:
你公司《关于成立国家能源集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请示》(国家能源电力〔2023〕762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委托国家能源集团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中心站)实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委托质监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投资的电源建设工程。
二、自本复函印发之日起,国家能源集团中心站正式受托实施质量监督。
委托质量监督范围内已完成质量监督注册的电力建设工程,仍由原受理注册的电力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作。
三、请你公司切实保障国家能源集团中心站正常履职,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国家能源集团中心站实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不得收费,不得变相收费或通过开展关联业务收费。
国家能源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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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国际主要无损检测标准体系
2-1 美国ASME 标准
• 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锅炉压力容器规范(ASME BPVC) 第V卷《无 损检测》(2013)版, 其方法要目示例见后表。
• 缺陷评定和质量验收通常列在产品制造标准中 (如第I卷《动力 锅炉》, 第VIII卷《压力容器》)。
• 讲义摘引了若干专业期刊的文字。内容仅供参考。
20际组织 :ASME, ASNT, CEN, ISO, ICNDT 等;
➢ 国际主要无损检测标准体系 :ASME体系, EN体系, ISO体系等;
➢ 无损检测从业人员国际认证体系 :ASNT; EN473:2000; ISO 9712等;
3
NDT行业相关主要国际组织
1-1
ASME规范要求:按ASME规范的要求进行钢印产品的无损检验; 从事无损检验工作的人 员必须按美国无损检验试验协会(ASNT) 的SNT-TC-1A(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和审定的建议方法)进行考核。 ASME手册《第V卷 无损检验》对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评定、无 损检验人员的管理、无损检验规程、无损检验控制以及无损检 验设备等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与常规产品不同,无损检验规 程在使用之前应提交授权检验师AI认可;ASNTⅢ级无损检验人 员应按ASME第Ⅴ卷的要求实际示范验证无损检验规程,即AI认 可。
4
NDT行业相关主要国际组织
1-2
• 美国无损检测学会(American Society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 ASNT)是世界上最大无损检测(NDT)专业人士的 技术学会。
• 建造符合ASME质量体系产品的生产商,其无损检验人员应进 行培训,并按(ASNT)的SNT-TC-1A适用版本要求对人员进行 评定。对ASNTⅠ、ASNTⅡ级无损检验人员,应每三年进行一 次重新评定,ASNTⅢ人员每五年进行一次重新评定。凡中断 无损检验工作半年以上,其该项资格证书予以作废。
• A SM E 标准的另一特点是: 对某些已成熟的NDT 新技术、新工 艺, 将要求列入强制性附录, 如射线实时成像法、数字射线照 相法等; 而对某些正在发展、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新技术、新工 艺, 则将要求列入非强制性附录, 如超声TO FD(超声衍射传播 时差)法、相控阵法、全息法等。
5
NDT行业相关主要国际组织
1-3
•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 • 法文缩写: CEN (Comité Européen de Normalisation))。 • 成立于1961年,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以西欧国家为主体、
由国家标准化机构组成的非营利性国际标准化科学技术机构。 CEN 的宗旨是:促进成员国之柯的标准化合作;积极推行ISO等 国际标准;制定本地区需要的欧洲标准。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下 辖有无损检测技术委员会 。
➢ 附录:国内外无损检测标准目录汇编参考
2020/4/23
2
1. NDT行业相关主要国际组织
1-1
ASME是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美国 机械工程师协会)的英文缩写。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成立于 1880年,在世界各地建有分部,是一个有很大权威和影响的国 际性学术组织。ASME主要从事发展机械工程及其有关领域的科 学技术,鼓励基础研究,促进学术交流,发展与其他工程学、 协会的合作,开展标准化活动,制定机械规范和标准。它拥有 125000多名成员,管理着全世界最大的技术出版署,主持每年 30多个技术会议,近200个专业发展课程,并制订了许多工业和 制造标准。
• 国际标准化组织下辖有无损检测技术委员会。
7
NDT行业相关主要国际组织
1-5
• 国际无损检测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ICNDT)是世界各国公认的关于无损检 测事业和学术的最有权威的非盈利国际组织。其宗旨是加强世 界范围内无损检测科研人员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无损检测技术 水平的提高,繁荣和发展无损检测事业,注册地在奥地利维也 纳。
• 第V卷又分A、B 两分卷, 前者为强制性要求, 后者为参考性资 料。
9
2.国际主要无损检测标准体系
2-1 ASME BPVC 标准(2013) 第V卷无损检测篇要目示例
10
2.国际主要无损检测标准体系
2-1 ASME BPVC 标准(2013) 第V卷无损检测篇要目示例 续表
11
2.国际主要无损检测标准体系
6
NDT行业相关主要国际组织
1-4
•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成员包括162个会员国,是国际标准化 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织。ISO的宗旨是在世界上促进标准化 及其相关活动的发展,以便于商品和服务的国际交换,在智力、 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开展合作。中国是ISO的正式成员,代表 中国参加ISO的国家机构是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
引言
• 近十几年来, 我国无损检测行业的标准体系和技术水平在与国际接 轨的深度和广度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最初是由一些在华的外资 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于国产装备出口为引领, 逐步带动了一部分国 内装备制造厂家和无损检测机构了解和熟悉并执行了国际上多种无 损检测标准体系以满足自身装备出口的需要。
•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的展开,包括电力装备在内的我国装备制 造业,以及我们与其配套支撑的无损检测服务行业,或将面临新的 走向国际市场的挑战和机遇。所以更进一步介绍与普及一些国际无 损检测标准体系的基本信息,以方便业界同仁 遇到相关标准时回顾 检索,便是此讲义的初衷。
2-1 美国ASME 标准
• 最新版A SM E 标准对U T、PT、M T、ET (分别列入第4、6、7、 8 章) 均通过列表, 凸现了制定探伤工艺规程的所有主要素和 副要素, 并要求用规定的数值或数值范围表示; 当主要素有变 化时, 要求对工艺规程重新评定: 即用含缺陷试样进行验证、 评判、演示和认可。有关工艺规程的各要素, 均应在探伤专用 工艺卡、探伤报告和记录中得以充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