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核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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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213394265.html,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7最新) 核心内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制定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法律层次较高、综合性的财产票据管理制度。该办法将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70号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0月11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12年10月22日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

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万科物业票据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票据的印制或购买(停车场收费发票除外),以及票据的领用登记、检查票据的使用、保管以及核销情况。 3.2 财务管理部各核算负责人负责具体检查及核对票据的使用、保管情况。 3.3收费票据使用人按要求开具票据,保证票据的安全完整并及时交财务核销。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份根据上一年度票据的使用情况,就本年度的票据种类和月领用量填写《票据领用审批单》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含部门自购发票),经财务管理部经理批准备案后方可办理登记领取手续。 4.2各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审批的票据种类和月领用量,在限额内填写《票据领用审批表》一式两联经公司财务部稽核会计审核后,到财务管理部办理领用手续,部门须保管《票据领用审批表》第二联。部门出纳根据《票据领用审批表》上实际领用票据种类和数量在部门《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相关岗位领用时也须办理登记手续。 4.3各部门内部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票据使用情况,分别规定岗位领用票据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岗位每次票款上交的限额或期限。 4.4.1公司各部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正式收据,不得私自印制或购买收据(特殊情况需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并备案)。 4.4.2每本收据使用完后,须将现金缴款单的复印件和转账收讫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亦可在招行网上系统将入账记录进行打印)粘贴在收据上并与收据收费总额核

对一致。同时,在收据封面上粘贴收据核销清单,清单上须注明收据的起止号、起止日期、收费总金额及作废单据号并在收据核销清单上盖部门公章,经财务管理部各核算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由票据发放人进行核销。票据发放人须将已核销过的收据整理整齐并归档。 4.4.3公司财务管理部核算负责人核销收据时,须保证收费金額及时存入银行、各项填写要素填写整齐、作废联次齐全并盖作废章。 4.4.4各部门财务需在收据使用完毕后及时将每本收据的第四联,即物业服务中心留存联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4.5发票的管理。 4.5.1发票按不同用途分为服务费发票、水电费发票、停车场专用发票以及由广东省财政部监制的其他非税收通用票据(污水处理费收据)等。 4.5.2服务费发票、水电费发票以及其他非税收通用票据(污水处理费收据)统一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申购。各部门财务可到公司办理领取手续(其他非税收通用票据不需申领,由公司统一开具)。停车场专用发票视情况可由各物业服务中心自行负责申购。 4.5.3发票必须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开具,要规范,不得涂改。每本发票用完后要在发票的封面填写发票的起止号、起止日期、开票总金额并注明作废号码及份数,交回公司财务核销(物业服务中心自行申购的停车场专用发票除外)。 4.5.4所有的现金收款须开具收据。以收据的财务联作为收费的原始凭证,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备用联装订成册留存物业服务中心归档备查。需换开发票的,须凭收据客户联原件才能换开,并在发票上注明“已开收据”、收据号、和开具时间。通过托收方式收取的,发票上须注明“银行托收”。 4.6停车场专用发票的管理。 4.6.1停车场发票由物业服务中心财务到税务局直接购领。 4.6.2物业服务中心财务应设立停车场发票登记本,停车场管理员领取发票时必须

财政票据 网络版 电子化系统开票端操作手册

财政票据(网络版)电子化系统 开票端 操 作 说 明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概述 业务流程 流程说明:

1.单位到财政部门申请电子票据,由财政把单位的基本信息设置好并审核完后,财政部门给用票单位发放票据,单位进行领票确认并入库。 2.在规定时间内,单位要把开据的发票带到财政核销,然后由财政进行审核。 系统登录 登入系统界面如图: 登录日期:自动读取主服务器的日期。 所属区划:选择单位所属区划编码。【00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所属单位:输入单位编码。 用户编码:登录单位的用户编码【002】 用户密码:默认单位密码为【123456】 验证码:当输入错误时,会自动换一张验证码图片; 记录用户编码:勾选系统自动把用户编码保存在本地,第二次登录不需要重新输入。 填写完正确信息,点【确定】即可登入系统。 进入系统 进入系统界面如图: 当单位端票据出现变动的时候,如财政或上级直管下发票据时,才会出现此界面:

出现此界面后点击最下方的确认按钮,入库完成。 当单位端票据无变动时,直接进入界面: 2.基本编码人员管理 功能说明:对单位开票人员维护,修改开票人名称。 密码管理 修改开票人员密码,重置等操作。 收发信息 查看财政部门相关通知等。

3.日常业务 电脑开票 功能说明:是用于开票据类型为电子化的票据。 在电脑开票操作界面,点击工具栏中的【增加】按钮,系统会弹出核对票号提示框,如图: 注意:必须核对放入打印机中的票据类型、号码是否和电脑中显示的一致,如果不一致打印出来的票据为无效票据,核对完后,输入缴款人或缴款单位和收费项目等信息,全部输入完后,点【增加】按钮进行保存当前票据信息或点【打印】按钮进行保存当前票据信息并把当前的票据信息打印出来;点电脑开票操作界面工具栏中的【退出】则不保存。 在票据类型下拉单框中选择所要开票的票据类型,再点【增加】进行开票。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基本流程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基本流程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图 1.制样。由财政端描述电子票据的数据要素及可视化样式,制作形成电子票据模板文件。 2.赋码。由财政部门向单位发放电子票号,保证财政电子票据票号唯一性。可采用两种赋码模式:一是财政部门向用票单位预发电子票据票号,单位按顺序使用电子票据票号;二是用票单位开票时系统按照财政部门设定规则自动分配电子票据票号。 3.开具。用票单位可以使用系统单位端开具财政电子票据,或者通过单位自有业务系统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接口自动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开票信息中需包含单位数字签

名。 单位开具生成含有单位签名的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动上传到财政端,财政端验证电子票号唯一性、单位签名有效性无误后,追加财政监制签名,制作生成完整的财政电子票据。 4.传输。财政电子票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子票据专用App等多种方式发送给缴款人。缴款人可以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等方式获取财政电子票据。 5.查验。缴款人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或应用工具等查验票据真伪。 6.入账。由开票单位和缴款单位进行财政电子票据入账处理。财政部门应提供支持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接口,单位可以建立单位财务管理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接口,自动获取、查验本单位的财政电子票据,生成记账凭证。 在过渡阶段,开票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打印到纸质财政票据上,交缴款人入账。 7.归档。由财政部门、开票单位、缴款单位分别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形成符合长期保管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财政部门归档作为备查依据,开票单位归档作为记账依据,缴款单位归档作为报销凭据。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某上市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文件№: 标题: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XXXXC 41>. 修改状态:A/0 页码:1/4 目的 加强公司对票据的管理,防范票据风险,保证票据安全。 _GoBack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各分子公司财务部。 定义 本制度中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发票(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和收据。 职责 各分子公司:按制度要求合理使用票据,保证票据安全。 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经理:负责监督票据的使用,不定期检查票据的使用情况。 票据的管理 支票管理

出纳购买支票回来后,在《支票购买登记表》上逐一填写购买日期张数、起止号码(连续编号)并签字确认。支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保管。 仅出纳可以领用空白支票、开具支票,支票要按支票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出纳需领用空白支票时,按《支票领用登记表》要求逐一填写领用日期、票据起止号码、张数,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用。 出纳开具支票以后,从系统中导出《支票签收表》,内容包括票据号码、出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经办人签字、备注。支票接收人在支票存根与《支票签收表》“经办人签字”专栏内签字确认后方可接收支票。 若支票填写错误,应按程序重新申请,出纳对填错的支票(及支票存根联)加盖“作废”印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表》备注专栏处登记“作废”字样。银行要求作废支票要交回的,由出纳交回银行并取得银行的缴交记录,缴交记录应归档后定期移交档案管理员保管;银行没有要求将作废支票交回的,作废支票先由出纳核对后保存,定期移交给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不得随意散失。 每月初,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与出纳一同对所有支票(包括作废支票)进行盘点,核对实存支票数量、票号与《支票购买登记表》除《支票领用登记表》登记外的数量、票号是否一致,《支票签收表》数量与作废支票数量合计数与《支票领用登记表》中已领用数是否一致,票号是否一致,《支票签收表》上的支票号与财务凭证摘要上的票号是否一致,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需填写《空白支票盘点表》、《作废支票盘点表》对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双方确认签字后交财务部副经理审阅。 《支票签收表》、《支票购买登记表》、《支票领用登记表》、《空白支票盘点表》、《作废支票盘点表》应定期装订归档,移交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

财政专用票据领销管理制度

专用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一、专用票据的岗位职责 对专用票据的使用,设立票据员,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出纳不得兼任票据员。专用票据指罚没票据、行政事业性票据。 使用专用票据应遵守下列规则: 1、专票专用,严禁不同适用范围的专用票据之间相互代用。 2、使用票据收费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他内容涂改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 3、专用票据照规定加盖相应印章,无印章的专用票据一律无效。 4、作废的专用票据页面须写明“作废”字样,并全份保存,不得自行销毁。 5、坚持做到七不准,即: 不准涂改、刮擦:挖补专用票据; 不准使用消字液消抹字体; 不准跳页(联)复写; 不准以白条顶替专用票据; 不准收费不开票或开票额与收费额不相符合; 不准使用非专用票据收费。 不准用存根代替票面金额使用。 二、专用票据的领用、结报按下列要求进行: 财政领票时:票据员在财政票据登记表上签字,领出专用票据。

科室领用专用票据时:票据员填写票据登记明细帐的领用情况,专人领票员(各股室设专人领票员)填写专用票据领销表,专人领票员在专用票据领销表上签名,作为记帐依据。 科室注销专用票据时:专人领票员按实际收费额向出纳结交记帐联(款随票走,不得挪作他用),出纳开出收款票据并注明票据数量;同时票据员在出纳的收款票据上签字核实销票数量,结交票据存根联(票据员在出纳开据的收款票据上签上销票数量及名字,便于科室留底备查),科室专人领票员在专用票据领销表上签名,作为记帐依据。 财政销票时:票据员将票据存根联与财政交接。会计根据交款单,将出纳的记帐联予以做帐。 通过各个环节人员的相互签字,做到票据管理严谨,有据可查,便于核对。各个环节心中有数,防止票据的丢失和遗失。 三、加强票据归档 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依据,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证帐、票相符。 四、损失票据管理。 对损失的票据,要书写“票据损失报告书”,写明损失票据的票号、时间、事由,按核销的权限报批。未经批准核销,不得擅自做销减处理。 对因不同原因造成的票据损失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1、因不可抗力发生而导致的专用票据损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损失部分可报请核销。 2、因虫蛀、鼠咬、霉烂等原因造成的专用票据损失,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经管人员失职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由上级单位提出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后,才能报请核销。

最新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202021年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这篇关于《20XX年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自查报告》的文章,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分钱,并将票据工本费项目、标准、批准文号等制成公示栏,上墙公示,同时在“区非税网”中公示,接收执收单位和群众的监督。票据工本费收入6.8万元,全部上缴到区级国库。对于一些临时用票的单位,我们按临时用票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如举办的跳水锦标赛用票、区委党校中青班、科干班用票等。执收单位已领用的空白旧版票据,我办在对用票单位进行年检年查时,剪掉了票据号码,以废票的形式予以了缴销。三是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票据核销是整个票据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把握好了三个方面:首先,划分部门责任,即明确物价部门负责对执收单位已填开使用票据收费的项目、标准进行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对执收单位票据使用份数、开票收款金额和缴财政专户金额进行核实,财政票据核销工作细化到了每个执收单位的每本每份

票据,各个执收项目金额都一一记录在册,从而改变票据核销时“只销不核”的做法;其次,对重点收费单位(票据使用量大的单位),我们结合日常稽查工作,将票据缴销工作前移到执收单位,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又方便了执收单位,得到了执收单位的一致好评,如共上门核销票据多本、10万多份,核销金额达3600多万元;再次,对执收单位长、短票据,我们要求财政票据管理员及时查明原因,划分责任,分别处理:属操作技术上的差错,与执收单位核对后及时予以纠正,属执收单位票管员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票情况,则要求执收单位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情况,经执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登报申明作废,登报资料和情况说明一并报我办存档,按程序给予核销。四是妥善进行了票据销毁,做到了有档可查。已废止的旧票,我们的做法是:对尚未出库的空白废止票据,我办票管员造具了清册,经过监销员一一核对后,进行了销毁处理;对于用票单位购领后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在日常的的票据核销和年检年审时核销了单位购领数,并剪掉票据号后退执收单位保存;对于

收据管理规范最终版(2015.09.25)

兴龙广缘收据管理规范 一、收据填开规范: 1、门店专用收据适用的所发生的与收款有关的各类经济业务。 (1)驻店财务(无驻店财务的为综合部文员)收到的款项包括: ①废品款; ②银线外租金(填开收据内容今收到: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名称、门店;交来:银线外租金、日期); ③银线外水电费; ④防损部交来的内盗、外盗罚款; ⑤摇摆机收入:由门店客服、防损、驻店财务(无驻店财务为文员或店长)三方回 收清点; ⑥客户欠款收回; ⑦牡丹卡单丢失赔偿款; ⑧供应商装修押金(此押金收据需要入账,退款需要到结算部办理退款手续); ⑨遗失商品款; ⑩上述款项之外的其他款项。 (2)门店综合部文员收到的款项包括: ①、促销员工服款、工牌款; ②、员工(包括促销员)罚款、盘点罚款、供应商罚款; ③、员工考勤卡押金; ④、各类印刷品(二联、三联销售小票、商品折扣单等)款; ⑤、各类耗材(价签、磁扣、POP、爆炸签)款等; ⑥、临时促销员押金(已交入账的押金收据,退款需要促销员到结算部办理退款手续); ⑦、上述款项之外的其它款项。 (3)门店收货部收到的款项包括: ①、废品款,旧纸箱、旧纸壳售卖款; ②、耗材(大、小赠品签)款;

③、印刷品(商品订、验收单,退换货通知单)款等; ④、上述款项之外的其它款项。 (4)门店客服收到的包括: ①、储值卡售卖款,0元收据(主要集中在换储值卡上)必须撕下来粘在凭证上; ②、存车牌款、存包牌丢失款; ③、便民伞押金、购物车押金等(押金收据三联收回后必须写“作废”字样); ④、上述款项之外的其它款项。 2、填开收据注意事项: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填写整齐,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百)、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负数收据填开,例大写“负壹佰元整”,小写“-100.00”为正确格式 (4)收据大小写要求一致、数字不得更改,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小写应紧接的“¥”不得留有空白。 (5)收据日期必须从前往后依次开具。 (6)收据要求用黑色中性笔或圆珠笔书写,除负数金额收据外一律不得用红笔开具收据。 (7)作废收据必须收回三联收据后,在收据中间写“作废”字样,表明开具收据无效。 二、门店收据管理规范 1、门店收据领用流程: 总部财务负责收据保管→驻店财务负责门店收据保管、各组领取管理→门店各组填开收据→驻店财务对各组开完的收据负责检查→汇总交回到总部财务并登记、销号→总部财务对收据检查、登记 2、收据核对及上交规范: 2.1收据核对内容:

停车场发票管理制度

停车场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发票的管理,规避与停车场发票有关的经营风险,特制定停车场发票管理制度。这里的发票是指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涉及发票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应遵照此制度执行。 一、发票的领购 发票的领购由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向税务局申请领购。 二、发票的领用与保管 为了保管好停车场专用发票,公司设以下三类表:发票领用登记表、置业部发票领用登记表、发票使用情况表。每一份表格具体使用办法如下: 1、发票领用登记表:该表用于财务中心授权的置业部财务人 员领用发票时作登记。登记项目包括领用日期、领用数量、领 用金额、领用人签字。 2、置业部发票领用登记表:该表用于公司授权的停车场收费 工作人员领用发票时登记。登记事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数量、 领用金额、领用人签字。 3、发票使用情况表:该表用于公司授权的停车场收费工作人 员每日清点当日使用发票情况时做记录用。停车场收费工作人 员在每日下班前需仔细清点发票使用数量,据实登记每日发票 开具情况。登记事项包括:开具日期、定额发票当日开具的单

张金额、张数及总金额。(注:该表一式两联,一联于当日下 班前交公司财务中心授权的置业部财务人员;一联由收费人留 存,到月底装订交置业部财务人员,由置业部财务人员交公司 财务中心存档。) 以上表格的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字迹必须清楚。 发票存根联和以上发票相关表项由财务中心保管五年,五年后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三、发票的开具 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开具时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填写开具日期。 1、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中心加盖好再将发票交给领用人。 2、开具日期由停车场收费人员在实际开具发票时填写。填写日期必须真实,字迹必须清楚。 3、必须在真实发生停车业务时,才能开具发票,不准转借、转让他人,或代他人开发票。 4、发票不准拆本使用。 5、发生停车业务必须开具发票,不准只收钱不开票。 四、发票存根及停车费收入 公司财务中心授权的置业部财务人员每日下班前应向停车场收费工作人员收回当日停车场现金收入,在发票使用情况表上签字确认,于第二日将收回现金于其中一联发票使用情况表交回公司财务中心。 发票存根应于发票开具完后由置业部财务人员从停车场收费工作

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管理系统介绍

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管理系统介绍 1.1、系统管理方案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是对财政票据由原来的手工操作管理,改变为依托智能卡加密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科技手段,按照“领用审批、限量发放、验旧领新、以票核费”的票据管理规定,对财政票据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实现“以票管费”。既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措施,更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手段,它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小金库”、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 1.2、系统解决方案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主要管理流程如下图:

1.2.1申领票据 用票单位首次购领票据时,应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相关收费文件、单位法人等相关的材料去财政部门办理申领票据的相关手续。 1.2.2办理票据智能加密卡 用票单位首次进行票据电子化管理时,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给该单位发放一张票据智能加密卡,卡内预先设置了该单位的管理信息,该信息包括单位的可用票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资金解缴时限、票据核销时限等,当单位进行开票时,须在智能加密卡的监管下进行开票。该卡的职能相当于财政管理派驻于开票单位一个代表,监管该单

位的每一项执收业务与每一笔资金。 智能卡的类型: 按容量区分:小智能卡(核销周期内最大开票量400张) 大智能卡(核销周期内最大开票量100000张) 按业务使用类型分: 标准卡:大多数财政票据用户都可以采用标准卡。 网络卡:当用票单位存在多开票点且有网络条件,采用网络卡。 直管卡:实现对于垂直管理的部门的票据管理。在领用上采用“统一领票、逐级下发”的方法,在核销上,采用“逐级上报、统一核销”的作法。直管卡本身不能开票,需要在下级在设置和安装开票卡,才能开票。 1.2.3智能加密卡介绍 由于保存在硬盘中的票据数据,易受到误操作、病毒攻击、硬件损坏及恶意修改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数据丢失或失真。为确保票据数据的安全,本系统自主设计“智能加密卡数据库”,并开发专用安全接口访问数据库(在操作系统中不可访问和操作数据,类似黑匣子),将开票信息及控制信息同时写入硬盘数据库和智能加密卡数据库,既保证票据信息安全、防伪控制,又确保电子信息与票面信息相一致,同时起到用票单位和财政部门间数据桥梁的作用。 防伪数字指纹:根据每张票据的票面信息和智能加密卡密钥加密产生唯一对应的数字指纹,使票据电子信息一旦生成,就不可更改,

财务票据购买领用及管理办法

票据购买、领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票据的管理,提高公司票据使用的规范性,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开户银行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司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信汇凭证、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由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二章票据的管理 第一节空白票据的种类及保管 第三条空白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电汇凭证等。 第四条空白票据由出纳负责保管,出纳休假或其他原因可能影响票据使用时,可将空白票据移交给公司指定的人员保管。 第五条应建立健全支票、汇票等结算凭证的领取、使用和注销的登记制度。出纳员应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票据的号码、签发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用途等内容,并由领用人签字。出纳员应按月盘点库存票据、保证账、票相符。 第六条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全部财务印章与空白票据同时由一人保管的情况。 第二节票据登记簿的种类、格式 第七条公司应设置《空白票据交接登记簿》(以下称《交接登记簿》)、《空白票据购买登记簿》(以下称《购买登记簿》)、《空白票据领用登记簿》(以下称《领用登记簿》)。 第八条登记簿的格式:(具体格式见附件) (一)《交接登记簿》的格式 (二)《购买登记簿》的格式 (三)《领用登记簿》的格式 第九条《交接登记簿》由财务负责人保管;《购买登记簿》由主管会计保管;《领用登记簿》由出纳保管。 第三节空白票据的购买

第十条空白票据在购买时,应由出纳填写《空白票据购买申请表》,主管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严防个人私自购买空白票据。 第十一条所有票据购买事宜均由主管会计在《购买登记簿》上序时登记,并由出纳签名确认。 第四节票据的填写 第十二条出具的票据统一由出纳填写,并按编号顺序签发,票据要素必须填写完整,包括支付金额、付款银行、出票日期、收款人、用途、大小写金额一致等,票据存根上的要素填写也要齐全。 第十三条公司禁止出具空白金额的票据,确因业务需要必须领取限额票据,必须由两个经办人经办,并在票据存根上签字。 第十四条办理票据背书,各记载事项必须完整,包括被背书人、背书人签章和背书日期,严禁空白背书,即严禁只有背书人签章、背书日期而不填写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 第十五条财务专用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保管人,应审核票据或票据申请表上的记载事项是否准确完整,审核无误后加盖印章。 第十六条对于填写错误的空白票据,必须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第五节票据领用登记 第十七条所有银行票据的领用必须分开户行序时登记在《领用登记簿》上,登记内容必须完整。 第十八条作废票据要连同后一张有效票据一起装订在记帐凭证上,或分银行定期装订保管,并在《领用登记簿》上注明该张票据作废。 第十九条空白票据保管人员不依规定领用,应依相关规定惩处,其涉及民事、刑事责任者,另依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空白票据的保管人员应定期盘点,另财务主管及稽核人员应不定期盘点。 第六节收到外单位票据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公司收到外单位签发的即期结算票据,应立即向银行申请兑付,并坚持收妥确认原则,未经确认,不得做出开具发票或付款行为 第二十二条各公司收到外单位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等远期结算票据,应立即向有关银行查询票据真伪,并在应收票据登记簿上登记,注明票据各项内容及本公司经办人等,至V 期收到款项后,予以注销;至V期未能如期兑付的应收票据,须及时采取追索措施。

财政票据情况调研报告

财政票据情况调研报告 摘要:根据局里的安排,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我局组成非税收入调研组,深入XX、大姚、元谋、武定、禄丰五县市财政、国土、城建等部门和部分财政所,对财政票据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了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收集了用票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今后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全面推广票据电子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键词:财政票据调研报告 财政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管检查的重要依据,是非税收入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和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是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的监督管理,是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决清理和取消“小金库”,严禁设帐外帐,从制度上、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一、当前财政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州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契机,将财政票据管理与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紧密结合,规范财政票据核销和年检,进一步提高了“以票管费”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财政票据年检制度,每年对各单位使用的财政票据开展一次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检查行动。二是从XX年开始实行财政票据年度核销制度,严格禁止财政票据跨年度使用,并清理核销以前年度领用时间较长而未核销的票据。三是明确专人分类管理财政票据,严格票据出入库程序,及时登记票据发售日记账和台账。四是依据《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对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验旧领新”的购领制度,并注重对审验、核销各环节的管理。五是今年上半年在州级单位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下半年开始在县市推广。我州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经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己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逐步迈向电子化,对政府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财政票据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财政票据使用涉及面广、种类繁多,通过对县乡的调研,发现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财政部门监管不到位 财政部门票据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及权威性等职能履行不到位,未能对违规单位实施有效的管理、检查和惩处。一是部分财政部门没有认真核销票据,使票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难于浮出。二是部分财政部门没有深入票据使用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对单位使用财政票据的情况知之甚少。三是部

收据管理规定

收据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财务部资金、票据及账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收款收据的适用范围 收款收据是公司财务部统一设计的一式三联票据,用于证明公司收取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收款凭证。 三、空白收据的保管 公司收据由财务部主管,空白的收据由指定的会计人员进行保管。 四、空白收据的领用 1、领用人领用收据时,保管收据的会计人员必须《收款收据领用记录簿》记录登记,领用人必须签名确认。 2、公司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确需领用收款收据的,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的同意,然后由部门经办人在财务部领取。 3、收据使用时,由会计根据收款金额、内容据实填写,填写时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4、收据的核销,领用部门要妥善保管收据,定期在财务部核销,未及时核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领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 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 妥善保管”原则。第三条财务印章的分类: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 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发票专用章;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 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 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 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第一章财务印章的管理第五条集 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 使用及管理情况。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1.财 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 保管;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 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 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 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 章交还原保管人;5.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 的时间、枚数、名称;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

某上市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某上市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文件№: 标题: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XXXXC 41>.2.4-1 修改状态:A/0 页码:1/4 目的 加强公司对票据的管理,防范票据风险,保证票据安全。 _GoBack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各分子公司财务部。 定义 本制度中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发票(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和收据。 职责 各分子公司:按制度要求合理使用票据,保证票据安全。

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经理:负责监督票据的使用,不定期检查票据的使用情况。 票据的管理 支票管理 出纳购买支票回来后,在《支票购买登记表》上逐一填写购买日期张数、起止号码(连续编号)并签字确认。支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保管。 仅出纳可以领用空白支票、开具支票,支票要按支票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出纳需领用空白支票时,按《支票领用登记表》要求逐一填写领用日期、票据起止号码、张数,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用。 出纳开具支票以后,从系统中导出《支票签收表》,内容包括票据号码、出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经办人签字、备注。支票接收人在支票存根与《支票签收表》“经办人签字”专栏内签字确认后方可接收支票。 若支票填写错误,应按程序重新申请,出纳对填错的支票(及支票存根联)加盖“作废”印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表》备注专栏处登记“作废”字样。银行要求作废支票要交回的,由出纳交回银行并取得银行的缴交记录,缴交记录应归档后定期移交档案管理员保管;银行没有要求将作废支票交回的,作废支票先由出纳核对后保存,定期移交给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不得随意散失。 每月初,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与出纳一同对所有支票(包括作废支票)进行盘点,核对实存支票数量、票号与《支票购买登记表》除《支票领用登记表》登记外的数量、票号是否一致,《支票签收表》数量与作废支票数量合计数与《支票领用登记表》中已领用数是否一致,票号是否一致,《支票签收表》上的支票号与财务凭证摘要上的票号是否一致,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需填写《空白支票盘点表》、《作废支票盘点表》对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双方确认签字后交财务部副经理审阅。 《支票签收表》、《支票购买登记表》、《支票领用登记表》、《空白支票盘点表》、《作废支票盘点表》应定期装订归档,移交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

财综函【2012】3号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 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行为,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8]10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财综[2009]38号)的规定,决定对中央单位2009-2010年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已在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并领购了财政票据的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中央单位),均属于检查范围。上述财政票据包括在2009-2010年年使用且未审查核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收入票据、捐赠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中央单位资金往来收据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票据等。在上述财政票据使用时间段内已接受过审查核销(验旧购新)的中央单位,不在本次检查范围内。 二、检查内容 (一)中央单位领购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

有效,是否存在自立非税收入项目、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现象。 (二)是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1.是否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2.财政票据各栏目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完整,票据填开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存在财政票据相互串用或混用行为; 4.是否存在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的行为; 5.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是否按顺序整理票据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6.是否存在丢失毁损票据行为,如有丢失,是否及时申明作废,并向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备案。 (三)是否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四)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是否存在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检查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

万科物业票据管理办法

万科物业票据管理 办法

1、目的 规范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票据的印制或购买(停车场收费发票除外),以及票据的领用登记、检查票据的使用、保管以及核销情况。 3.2 财务管理部各核算负责人负责具体检查及核对票据的使用、保管情况。 3.3收费票据使用人按要求开具票据,保证票据的安全完整并及时交财务核销。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份根据上一年度票据的使用情况,就本年度的票据种类和月领用量填写《票据领用审批单》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含部门自购发票),经财务管理部经理批准备案后方可办理登记领取手续。 4.2各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审批的票据种类和月领用量,在限额内填写《票据领用审批表》一式两联经公司财务部稽核会计审核后,到财务管理部办理领用手续,部门须保管《票据领用审批表》第二联。部门出纳根据《票据领用审批表》上实际领用票据种类和数量在部门《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相关岗位领用时也须

办理登记手续。 4.3各部门内部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票据使用情况,分别规定岗位领用票据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岗位每次票款上交的限额或期限。 4.4.1公司各部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正式收据,不得私自印制或购买收据(特殊情况需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并备案)。 4.4.2每本收据使用完后,须将现金缴款单的复印件和转账收讫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亦可在招行网上系统将入账记录进行打印)粘贴在收据上并与收据收费总额核对一致。同时,在收据封面上粘贴收据核销清单,清单上须注明收据的起止号、起止日期、收费总金额及作废单据号并在收据核销清单上盖部门公章,经财务管理部各核算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由票据发放人进行核销。票据发放人须将已核销过的收据整理整齐并归档。 4.4.3公司财务管理部核算负责人核销收据时,须保证收费金額及时存入银行、各项填写要素填写整齐、作废联次齐全并盖作废章。4.4.4各部门财务需在收据使用完毕后及时将每本收据的第四联,即物业服务中心留存联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4.5发票的管理。 4.5.1发票按不同用途分为服务费发票、水电费发票、停车场专用发票以及由广东省财政部监制的其它非税收通用票据(污水处理费收据)等。 4.5.2服务费发票、水电费发票以及其它非税收通用票据(污水处理

山东财政票据及非税征缴系统操作手册 单位版

山东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单位版) 山东省财政厅 二零一五年七月

目录 前言 (1) 一、系统登录 (3) 二、票据领用 (7) 2.1票据计划录入 (7) 2.2票据发放记录 (11) 2.3票据退回申请 (12) 三、开票 (14) 3.1单位开票录入 (15) 3.2单位开票列表 (17) 3.3单位开票补录 (19) 3.4退付申请录入 (20) 3.5票据导入 (23) 3.5.1单位开票导入 (24) 3.5.2单位已开票导入 (25) 3.6开票情况查询 (25) 四、核销 (27) 4.1票据核销申请 (27) 4.2票据核销查询 (31) 五、销毁 (33) 5.1票据销毁申请 (33) 六、票据库存 (36) 6.1单位库存情况 (36) 6.2单位库存使用情况 (36) 七、统计查询 (37) 7.1开票统计表 (37) 八、基础信息管理 (38) 8.1单位基本信息 (38) 8.2项目基本信息 (38) 九、系统管理 (40) 9.1更改口令 (40) 9.2资源下载 (40) 9.3系统参数管理 (43) 9.4用户管理 (44) 十、附录:系统环境配置 (46) 10.1环境要求 (46) 10.1.1硬件最低配置要求 (46)

10.1.2软件要求 (46) 10.1.3网络要求 (46) 10.2应用环境配置 (47) 10.2.1浏览器设置 (47) 10.2.2报表插件下载及安装 (55)

前言 山东财政票据及非税征缴管理系统从逻辑上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财政票据管理;一部分为非税征缴管理。 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用于管理各级财政与用票单位使用的财政票据,完成对票据相关基础信息的维护管理,实现票据逐级计划申报、汇总印制、入库、分级发放、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及销毁等全流程管理,是深化票据管理的重要手段,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有效的全流程的监督与管理。 非税征缴系统主要完成非税征收项目的管理及授权、非税收入的征缴、分成以及入库等业务,充分体现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原则,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与正规。 系统采用全省大集中的模式进行部署,采用B/S的架构模式运行,各级财政以及用票单位不需要单独安装应用程序,只需要通过浏览器登录统一的服务器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 【手册目标】 该手册概要的介绍了单位用户使用系统的步骤,通过阅读该手册,能够了解票据管理及非税征缴系统的业务,掌握整个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完成单位端相应业务操作。 【阅读对象】 本手册是为用票单位或执收单位业务人员编写的。阅读者应该对票据及非税征缴的管理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在进行系统操作前,请仔细阅读本手册的各章节。

公司财务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一、发票的领购 a.发票使用完毕后,会计主管(总账会计岗)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 票领购手续。 b.发票领购后,开票员应及时将所购发票号码按序登记在《发票领用登记表》 上,以便于后期领用登记。 二、发票开具和保管 a.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应严格遵守国家最新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允许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b.销售(业务部门)人员根据业务要求,需提供销售发票的,须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转交财务部门复核后由开票员开具。 c.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如下: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因国家政策有所变动,新成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核发资格证书,但需注意其税务登记证上必须有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另需提供单位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资料;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根据情况需提供至少客户全称一项信息。 d.开票员收到开票申请后,应按照申请资料及时开具相应发票,因客观原因(如税务装置本身出现问题、发票数量受限、发票已用完且在报税期并且尚未报税、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开具发票的,开票员应及时将不能及时开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转达申请人,做好信息传递工作,以便于申请人和客户做沟通工作。同时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以利后期改善。 e.发票开具后,开票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发票,并须经领取人登记《发票领用登记表》;杜绝领取人滞留发票,发票领取人应于当日及时送达客户或于当日邮寄客户,现场送达的须经客户签署《发票签收单》,并及时(规定当日交回,当日交回有实际困难的,应最迟于次日交回,次日逢节假日的,节假日后第一天应及时交回)交回财务部门开票员处;以邮寄方式送达客户的,须及时向财务部门开票员提供邮寄公司名称及邮寄单号。因领取人原因造成发票丢失的,由领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f.对于填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在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国税机关的有效证明后,方可填开红字发票。原发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对方国税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的,不得提前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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