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重点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4.07•【字号】穗天府办规〔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的实施意见穗天府办规〔2019〕2号区府直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叠加放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22号)在天河区的政策效应,全面提升我区专业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增强我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全国、服务“一带一路”和服务全球能力,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中发挥龙头作用,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中走在前列,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发展目标和重点到2020年,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体系基本成型,专业服务新业态蓬勃发展,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适应国际规则的专业服务人才,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的高端专业服务品牌机构,建成若干个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集聚示范载体,成为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引领区、样板区,代表广州参加国际专业服务交流合作。
天河专业服务业作为支柱产业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全区专业服务业增加值突破550亿元。
——服务功能全面增强。
培育发展在我区具有较好基础、代表行业发展未来方向,具备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等特征的高端专业服务业,着力打造细分领域专业化发展的服务品牌。
重点发展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法律服务、广告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壮大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等领域。
推动服务创新提速增效,涌现出一批具有国内外品牌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
天河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支持和研发经费投入支持专
天河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支持和研发经费投入支持专项申报指南一、政策依据《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2号)二、申报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新落户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原工商、税务登记在区外,于2017年迁入本区,且申报时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在本区首次认定或复评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1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企业在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17年研发经费支出,经国家统计部门核定后达1亿元以上。
三、支持标准(一)上一年度新落户天河区的企业,每家给予3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
(二)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统计的,经统计部门核算反馈,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1亿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四、申报材料1、《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2、企业营业执照;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新落户天河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商事变更通知书;6、研发经费支出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需提供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17年的107-1表、107-2表,加盖企业公章。
注意: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支持的需提供第1、2、3、4、5项材料,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支持的需提供第1、2、3、4、6项材料,两个扶持条件同时满足的,需提供上述全部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一式一份,所有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相符”。
五、申报时间2018年5月11日-5月31日六、受理地点及联系人受理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区政府2号楼1109-2室联系人:余丹慕、余子健电话:38200174,38623769 传真:38622893申报编号: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专项类别: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支持和研发经费投入支持专项申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项目名称:申报联系人:手机号码:填报日期:年月日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制(2018年版)申请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专项承诺书本单位已经完全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支持和研发经费投入支持专项申报指南,保证遵守其中的全部要求,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本单位在申请书中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与此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州天河区发布多项产业资金补贴方案
广州市天河区发布了有关产业政策和科技创新政策,对高端服务业、科技创新产业、绿色发展产业都有专项资金支持,且对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及重点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资金支持方法,促进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对移动互联网企业实施租金补贴等,这一系列政策的颁布无疑会对各企业的发展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1、《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申报人应在本行业具有较高声誉,参评当年已与企业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工作合同,每年在企业工作一般不少于9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支持四大重点产业企业,上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行业排名前5位的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商务服务业等四大重点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3、《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获奖级别给予15万到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获奖级别给予6万到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获奖级别给予5万到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落户实施办法》企业应承诺自获得资金支持起5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天河区,不改变在天河区的纳税义务。
5、《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资助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6、《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支持重点:建筑节能、节能环保产业、节能环保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公共机构节能,以及其他节能奖励(配套)等。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天河区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集聚高层次人才,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态势,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委组织部是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根据职能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实施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资金来源为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发展分项,受当年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限制,各类人才项目获评人数见当年的申报公告。
第二章支持条件和标准第一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第四条创新领军人才。
指受聘在天河区辖内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科研创新、管理创新工作,有重大科研成果、突出业务成果,对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申报人应在本行业具有较高声誉,参评当年已与企业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工作合同,每年在企业工作一般不少于9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符合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在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和商务服务业等领域,有突出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3.具有在世界著名企业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经历,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擅于经营管理,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
申报人所在企业为近两年新落户天河的企业,且经区有关职能部门认定为重点企业引进的,可优先评定为创新领军人才。
第五条创业领军人才。
指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或者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创业理念和商业模式具有独创性,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在天河区创办企业的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带头人。
申报人所创办的企业应在天河区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300万元)和税务登记手续,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6年以下,且申报人拥有该企业不低于20%股份并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20%),且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知识产权清晰无争议,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良好市场潜力;或者在金融服务、现代商贸、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具有可预见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广阔。
天河区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天河区201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政策依据《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天科信字[2015]21号)《广州市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天科信字[2013]6号)二、项目计划类别及申报条件(一)计划类别项目类别分为研发类、转化类、服务类、软课题类四大类。
项目类别细分为: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创新载体建设、软科学研究、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配套专项、医疗卫生专项等。
1.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对天河区支柱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核心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支持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项目。
申报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为区内科技型企业,企业运营状态良好,具有技术攻关的良好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2)项目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攻关目标,能够产出科技成果,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3)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
2.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引导和推动先进、成熟、适用、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在天河区域进行产业化发展的项目,重在考察其能否产生现实生产力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为区内科技型企业,企业运营状态良好,具有研发产业化的良好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2)目标产品应具有先进的技术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拥有一项以上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3)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
3.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和涉及社会民生的重大科技问题,优先支持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推荐的项目。
申报企业除符合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申报项目必须以天河区辖区内企业为主体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鼓励与港澳、国外大学、国际研究机构高水平团队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
天河区重点企业租金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天河区重点企业租金补贴专项申报指南一、引言天河区政府为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特设立了租金补贴专项资金。
重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租金补贴,以降低租金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本指南旨在帮助企业了解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申请条件1.企业必须是在天河区注册并正常经营的重点企业。
2.企业租赁或使用的房屋必须位于天河区范围内。
3.企业租赁的房屋不能超过规定的最大面积,具体情况以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4.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1.登录天河区重点企业租金补贴专项申报系统。
2.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3.填写租赁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面积、租赁期限等。
4.提交租金补贴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5.完成申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编号,企业可进行打印备份。
四、申报材料1.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2.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需提供房屋面积和租金等信息。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发票和缴费凭证。
五、申报审核1.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初步审核。
如发现申请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将要求企业进行补正或补充材料。
2.初步审核通过后,进入终审阶段。
相关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终审,并评估申请企业的发展前景和对区域经济的贡献。
3.终审通过的企业将获得租金补贴资金,并在申报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
六、租金补贴资金发放1.审核通过的企业将根据租金补贴政策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2.资金将直接打入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3.企业需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应的使用证明和报销相关支出。
七、其他事项1.企业需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如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后续的租金补贴资格。
2.企业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虚假情况被发现,将面临法律责任。
八、结语本指南总结了天河区重点企业租金补贴专项申报的流程和要求,希望能对企业申报工作提供帮助。
企业在申请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和申报指南,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模板】
**市**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天财通知〔2015〕1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规范区域财政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称产业资金),是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辖区企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
第三条产业资金分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分项、园区优势产业发展分项、绿色发展分项、高端服务业分项、重点企业落户分项、招商机构引进投资分项、科技创新分项。
各分项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负责管理(以下统称业务主管部门)。
第四条产业资金的支持对象是在本区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入天河属地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联合体),在**区注册或运营的金融类机构,以及区政府决定的其他支持对象。
第五条产业资金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产业发展规划,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择优扶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成立**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分别为产业研究办公室、产业服务办公室和资金管理办公室,其中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产业资金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各分项资金预算的统筹安排,办理资金拨付,监督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绩效评估。
第七条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产业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和绩效自评等工作,并协调项目承担单位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或上述部门的委托机构所进行的评估、稽查、审计和检查。
第三章支持条件第八条申请支持所需具备的条件、提交资料和受理时间等以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分项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申请指南和当年公告为准。
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机构引进.doc
(七)引进企业在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预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流程
相关流程
(一)适用对象按照区商务金融局当年发布的申报公告,通过“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二)区商务金融局根据适用对象的申请和本实施办法规定,通过“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对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
(五)公示。区政府审定后,区商务金融局将审核通过的获支持对象名单在天河区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及平台公告,并将项目审批和拨款的相关资料交区财政局拨款。
公示有异议的,由区商务金融局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产业资金不予支持,区商务金融局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对象。调查异议内容确认不实的,应予公告。
企业申报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招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0年度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机构引进投资项目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所引进企业设立的批准证书、相关营业证照扫描件。
(三)所引进企业验资报告或其他证明实际注资的文件扫描件(符合《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企业)。
申报单位网上注册后,根据平台指示录入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及摄影资料需清晰可辨,否则无效。
(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对象不予受理的原因;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象需补齐的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在系统上告知通过初审。
(四)区商务金融局按照《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材料及区各职能部门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及获支持对象名单,由分管区领导组织召开区经济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核后,提交区政府审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0•【字号】穗发改规字〔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6号各区政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22号),我委制定了《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2月20日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规范和促进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22号,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专项经费(以下简称“本专项经费”)是市级财政在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促进我市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本专项经费的绩效目标是:培育和引进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机构和人才,营造我市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巩固提升我市高端专业服务业产业规模,提高我市高端专业服务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水平。
第四条本专项经费的使用遵循分类扶持、聚焦重点、上下联动、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企业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制度,发挥市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各区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专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资金年度预算,提出并下达资金计划,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报批等工作,牵头制定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并对具体项目实施及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价。
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融资
(五)承诺书。
(六)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公告列明的其他资料。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提交,申请材料须全部加盖申请企业的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同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申请企业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带备原件接受受理部门查验。
申请流程
(一)申请企业或单位按照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当年发布的申报公告,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二)受理部门对申请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企业不予受理的原因;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对于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资格。
(三)经区政府审定获支持企业名单在“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获奖名单5个工作日将予以公告。
申报时间
2017年3月6日至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支持条件和标准
《实施办法》第十条
在本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两个财政年度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上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情况,给予不超过企业对区经济发展贡献额增量30%、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申请资格
(一)依法在天河区登记注册、纳税,纳入统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经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无偷漏逃税、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
(三)在本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两个财政年度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
申请材料
(一)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融资租赁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企业简介(400字内)。
(三)申请单位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副本等)。
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融资租赁项目)申报指南
天河区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天河区20XX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政策依据《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天科信字[20XX]21号)《广州市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天科信字[20XX]6号)二、项目计划类别及申报条件(一)计划类别项目类别分为研发类、转化类、服务类、软课题类四大类。
本年度征集的项目类别有: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创新载体建设、软科学研究、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配套专项、医疗卫生专项等。
1.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对天河区支柱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核心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支持符合天河区优先发展产业和领域、成果转化与产品市场应用前景良好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支持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项目。
申报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为区内科技型企业,企业运营状态良好,具有技术攻关的良好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2)项目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攻关目标,能够产出科技成果,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3)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
2.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引导和推动先进、成熟、适用、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在天河区域进行产业化发展的项目,重在考察其能否产生现实生产力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为区内科技型企业,企业运营状态良好,具有研发产业化的良好基础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2)目标产品应具有先进的技术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拥有一项以上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3)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
3.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设计社会民生的重大科技问题,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天商金〔2015〕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天河区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现代商贸业、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民营和中小企业健康快速成长,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动高端产业集聚,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是区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分项的责任管理部门,区属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资金来源为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分项,受当年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限制。
第二章支持条件和标准第一节重点企业第四条实施核准制的支持:(一)支持重点企业在本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两个财政年度以上,上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全区排名前40位的企业,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其中房地产企业数量不超过本类别奖励企业总数的10%。
(二)支持四大重点产业企业1、上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行业排名前5位的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商务服务业等四大重点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本实施办法所称金融服务业,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及其他金融机构等。
本实施办法所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主要包括互联网产业、网络增值服务、以云计算为代表的高端软件、网游动漫、电子商务、科技研发以及金融信息服务等。
本实施办法所称现代商贸服务业,主要包括大型商贸服务连锁经营、大型商业零售、现代物流、会展等。
本实施办法所称商务服务业,主要包括法律、会计、审计、评估、咨询、广告服务等。
第五条限制和除外情形:(一)已获得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奖励的企业不参与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行业企业排名。
(二)应获奖企业自动放弃申报的,由下一顺位企业依次递补。
第二节企业上市第六条实施核准制的支持:(一)对通过证监部门验收并正式受理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后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后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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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书。
(五)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最近两个年度合同职工数量同比增减、职工薪酬同比增减及企业开展慈善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
(六)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公告列明的其他资料。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提交,申请材料须全部加盖申请企业的公章,证照复印件须同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申请企业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带备原件接受受理部门查验。
申报时间
2017年3月6日至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支持条件和标准
《实施办法》第四条
(一)支持重点企业
在本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两个财政年度以上,上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全区排名前40位的企业,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二)支持四大重点产业企业
上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行业排名前5位的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商务服务业等四大重点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申请流程
(一)申请企业或单位按照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当年发布的申报公告,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企业不予受理的原因;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对于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资格。
申请资格
(一)依法在天河区登记注册、纳税,纳入统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经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无偷漏逃税、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
(三)在本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两个财政年度以上,上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全区排名前40位的企业,可申报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奖励。
(四)上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行业排名前5位的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商务服务业等四大重点产业企业,可申报《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项奖励。
(三)经区政府审定获支持企业名单在“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获奖名单5个工作日将予以公告。
(四)获奖企业名单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程序。
(五)已获得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奖励的企业不参与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行业企业排名;应获奖企业自动放弃申报的,由下一顺位企业依次递补。
申请材料
(一)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重点企业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企业简介(600字内,必须包含企业最近两个年度合同职工数量同比增减、职工薪酬同比增减及企业开展慈善项目情况的详细介绍)。
1.金融服务业,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及其他金融机构等。
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主要包括互联网产业、网络增值服务、以云计算为代表的高端软件、网游动漫、电子商务、科技研发以及金融信息服务等。
3.现代商贸服务业,主要包括大型商贸服务连锁经营、大型商业零售、现代物流、会展等。
4.商务服务业,主要包括法律、会计、审计、评估、咨询、广告服务等。
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重点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事项内容
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重点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申请受理部门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企业服务科,联系电话38622875、38622962。